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集錦[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用到承諾書的地方越來越多,承諾書具有完全自愿的特點。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承諾書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了解了 《20xx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有效。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并于20xx年1月1日后,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3.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做出的處罰決定。
請選擇報考種類(在報考種類前打“√”,單項選擇)
[ ]考試科目:四門
[ ]公共管理碩士
[ ]工商管理碩士
[ ]考試科目:三門
[ ]推薦免試
承諾人簽名:
網上報名號(9位):
報考學校名稱: 20xx年XX月 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2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了《20xx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為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我保證網上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材料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錯誤信息和弄虛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將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我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如有違法行為,自愿接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懲罰。
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3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報考規定,為維護此次考試的嚴肅性和公平性,確保考試的順利進行,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經本人確認的`報名信息任何時候不作修改,因錯填報考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導致不能考試、復試、錄取,以及入學后不能進行學籍注冊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不將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違規物品帶入考場。
4、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規行為,自愿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考生簽名
20xx年11月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4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5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的機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我鄭重承諾:
一、保證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時,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如實、準確提交報考信息和各項材料。如提供虛假、錯誤信息或弄虛作假,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和考試紀律、考場規則,誠信考試,不作弊。
承諾人: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6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民個人層面的價值準則。講究誠信,回歸誠信,是當代中學生對優秀傳統的.繼承和發揚,為進一步增強自身的誠信意識,樹立自身良好形象,努力使自己成為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我們莊嚴做出如下承諾:
一、學習誠信:態度端正,嚴謹求實
努力學習,刻苦鉆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抄襲他人作業,不剽竊他人學習成果,學習上不弄虛作假,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抵制各種考試違紀行為。
二、經濟誠信:以信立人,履約踐諾
借用他人財物及時歸還,不欺騙家長,不惡意拖欠他人費用,不弄虛作假騙取各類困難補助;不強行索要、偷竊、詐騙他人財物。
三、生活誠信:遵紀守法,弘揚正氣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不欺騙他人;不惡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物,愛護公共環境;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不打架、不賭博、不酗酒,不參與其它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名譽的行為。
四、上網誠信:自省自律,知行統一
不通過短信、互聯網編造與傳播帶有迷信、色情、反動內容的各類非法信息;不在互聯網上詆毀謾罵他人;不盜用他人賬號與密碼、竊取和泄露他人隱私。
五、遵規誠信:嚴守規則,表里如一
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與管理規定,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按時起床,按時就寢,不晚歸、不無故夜不歸宿;不染(燙)發、不吸煙、不酗酒、不打架斗毆;不損壞公物;不浪費糧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不在宿舍使用違章電器。知錯及時改正,有無監督都嚴守規則。做到自覺規范,自覺行為,達到表里如一。
為將自已塑造成誠實守信的新時代青少年,我將按照以上承諾嚴格要求自己。
承諾人: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7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諧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人事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鄭重承諾:
1、服從考試管理機構統一安排,自覺接受并配合考試工作人員使用各種反作弊設備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做到文明參考、守紀參考、誠信參考。
2、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居民身份證法,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河南省人事考試細則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國家和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理與懲罰。
3、按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不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按規定填涂本人信息,不在試卷規定以外位置書寫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標注信息。
4、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
5、不攜帶無線電通訊工具、無線接收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入場。
6、不旁窺、不交頭接耳、不抄襲、不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
7、不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草稿紙等,不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不將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
8、不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不以任何形式向考場外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不與考試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
9、不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不拒絕、不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不威脅、侮辱、誹謗、誣陷他人。
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報名單位:
報名序號:
承諾人:
年月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8
縣(區)招考辦: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特向招考辦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2、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3、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5、保證自己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戶口簿、考生類別、畢業會考成績、享受優惠條件的證明或證書。
6、體檢時,如實填寫既往病史,不弄虛作假、請人代檢。
7、慎重填報高考志愿,并由本人親筆填寫《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號: 考生 (簽字)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9
本人保證在___________________年執業醫師考試過程中提供的個人身份證明、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填寫資料全部真實、有效,考試時不找人幫考,不采取任何作弊手段,做到誠信報名、誠信考試,確保成績真實有效,如有違反,本人自愿接受單位及相關衛生行政部門的任何處罰,后果自負。
承諾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0
本人自愿參加國家和本省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我已閱讀考試有關規定,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遵守國家及本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試名稱:20xx年上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點(學校)名稱:報名號或學號:
考生身份證號或學員證號:
考生院系: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1
我是參加xx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2、報名后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的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6、體檢后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愿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布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2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 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 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 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 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 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
考生(簽字):
二0一一年 月 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3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常)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常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常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 日期: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4
我保證認真遵守《北京化工大學考場規則》,在參加學校組織的任何類型的校內考試重點做到以下十點:
1、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聽監考教師宣布考場規則,服從監考教師安排,按照監考教師指令進行作答;
2、攜帶本人校園卡或臨時考試證參加考試,按主考老師安排隔位或對號就座,并將證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監考人員隨時檢查,考前配合監考人員整理考場,未經監考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
3、帶齊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試中不相互借用,保持考場肅靜,不得自帶草稿紙或其他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學生應將試卷寫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4、在考試過程中不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不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不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6、考試過程中將手機關閉,不使用電子設備或通訊設備;
7、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不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不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
8、不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9、不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
10、不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
考生簽名
20xx年11月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5
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本次考試的有關規定,鄭重承諾:
一、同意報名組織機構或報名點讀取本人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責任由本人承擔。
二、報名(選課)后不變更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三、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留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五、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后3日內,向考點所屬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高校)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事實,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后7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特此承諾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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