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農村養老問題調查報告
我們眼下的社會,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村養老問題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農村養老問題調查報告1
摘要: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農村的醫療現狀,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這是我國經濟建設過程中必須面臨的重要環節,但是,在堅定不移地實施廣覆蓋、低水平的醫保政策的過程中,看病難看病貴的情況并沒有隨之而消去,而醫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日益暴露。通過抽樣調查及網上調查的方法對湖南省**農村的問卷調查,探討了農村醫療保險存在的問題與解決途徑。
關鍵詞:農村 新型醫保
近年來,醫療保險覆蓋面在逐步擴大,很多農民們也都加入到了參與醫療保險的隊伍中。投保無疑能給農民們帶來巨大影響,在面臨高額醫藥負擔時,是真正能夠給農民們帶來實質性幫助的措施之一。我國的醫療保險大體上有合作醫療、醫療保險、統籌解決住院費及預防保健合同等多種形式,其中合作醫療是最普遍的形式。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支持、農民群眾與農村經濟組織共同籌資、在醫療上實行互助互濟的一種有醫療保險性質的農村健康保障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農村的醫療現狀,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
暑假期間,調查了**縣**鎮的一些村,以及結合網絡了解了其他的一些村鎮對目前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情況的看法,得出了一些結論,進行了一下分析:
1.農民對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的滿意度不高
通過分析調研結果可知,農民對農村醫療保險制度表示很滿意和
滿意的分別為13%和24%,其中49%的人表示一般,而還有12%的村民反映不滿意,2%的人反映很不滿意;這足以說明農村醫療保險體系還得不到廣大農民的認同。由此知道,農村醫療保險體系在落實和實施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2.相關部門對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的宣傳嚴重缺乏
在對相關部門對農村醫療保險的宣傳的調查中。呈現出一個嚴峻的事實。其中55%的農民反映因為宣傳不到位,他們對這項制度也就不了解,也就無法信任它,到最后農民是基本享受不到這種保障。另外,有18%的人反映相關部門是通過海報和傳單來宣傳的,18%的人表示是通過口頭宣傳的,并且很多村民反映雖然這是一種最蹩腳也是最原始的宣傳,但由于很多村民不太識字(在這次的.調查人群中。就有9%的人是文盲。而分別有13%和22%的人學歷是小學和初中)所以相比之下這種方式比較受歡迎,也普遍反映效果較好。還有9%的人表示自己村是通過其他一些方式來進行宣傳的。
3.農村醫療保險中個人所承擔費用偏離
農民是一個十分重視既得利益的群體,期望著最少的付出獲得盡可能多的回報,調查顯示,農民期待合作醫療能夠報銷60%~100%的醫藥費用,然而截至20xx年6月底,全國4194萬人次13.94億元的醫藥報銷費用占籌資總額的46.14%,住院醫藥費用平均有27.25%得到報銷,實際的報銷比例與期望的巨大差距使農民心理產生一種失衡的矛盾,直接影響了農民參合的積極性。在對醫療保險個人所承擔的費用的合
適程度的調查中,分別10%和29%的人分別反映過高和高,占將近50%的比例,47%的人表示基本適合,而只有分別為2%的人選擇了低和太低。這足以說明醫療保險中個人所承擔的費用偏高,這會導致下面提到的有些問題。
4.現行農村醫療保險制度還存在很多缺陷,亟待改善
調查結果顯示最嚴重的缺陷是政府宣傳力度不夠,這個問題已經在上面強調過,所以不再贅述。其次是普遍反映農民的受益面窄,占20%。還有分別為16%、15%和15%的人表示常見病多數不在保險范圍內、手續多。成本高以及政策透明度低。前面兩個其實也是主要的原因,據我了解的情況來看,很多農民反映大多數常見病都不在報銷范圍之內,投保就會有點被騙錢的感覺,雖然我們都清楚,醫療保險制度完全是為了能讓農民受益而制定實施的,但最后使有些農民得出這個結論便是制度的失敗所在了。由此可知,醫療保險制度的瓶頸其實不僅在于制度本身,更在于人為因素,主要是各部門在保障制度良好落實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夠完善。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家庭收入支出中的比例并不低,醫療支出不僅是每個農民甚至可以說是每個生命個體健康發展必需的,但對農民而言醫療消費與吃飯、穿衣、孩子上學等剛性消費支出相比,看病花錢是次要的、隨機的,在經濟不寬裕的情況下要農民對潛在的醫療風險進行預期支付,是部分農民不會接受的選擇 。
5.醫療保險政策得不到落實是農民不參保的主要擔心原因
通過對在調查過程中表示不參保的村民的進一步調查,他們不參保原因的結果顯示,分別有10.7%、15%、20%和6%的村民表示擔心管理存在漏洞、害怕得不到保險賠償、不了解內容和程序以及政策不穩定,總結一下,其實就是農民擔心農村醫療保險政策得不到落實。他們擔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尤其是在對政策不完全了解的情況下,出了狀況也不知道該如何去保障自己的權利不受侵犯,所以干脆就不拿出這個錢。
另外,還有15%的人表示投保沒有足夠的資金。這是出乎意料的,農民的自我保護意識還太淺了。只有7.7%和5%的人反映投保沒有足夠的資金和在外務工的醫療費用不能回戶籍地報銷,這分別是個人的經濟原因和政策政策所存在的一點漏洞。
針對調查分析的結果,提出以下幾條措施:
(1)重視醫衛知識宣傳,促進全民健康意識,提高健康水平。
(2)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普及醫療保險。尤其是社保性質的醫療保險。加強正確的輿論導向,把醫保改革的意義講透內容講清,政策講準。按國力發展水平,在國力資助下逐步覆蓋全民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重視疾病治療標準化指導。如住院天數、醫衛服務、高效藥物、高效設備、指導價格都應有國內外統計數據反饋給醫院及保險機構并對外公布,促進提高醫衛效率,促使大病治療費用下降。
(4)醫衛管理部門及保險機構應與消費者保護協會加強對醫衛機
構的監督,反對一切不正當行為。保證醫保費用正常使用。
(5)加強立法,在國家機關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下保證醫保政策落實。
相信經過不斷的實踐和改革,我國的醫保制度會得到全面落實,并真正做到衛人民群眾服務,實現其價值。
農村養老問題調查報告2
摘要: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日益突出,如何解決好廣大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已成為事關和諧社會構建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事。與城市相比,我國農村絕大部分地區尚未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即使是農村新型醫療制度也還處于試點階段,因此造成了目前農村養老、缺乏必要的保障。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農村養老所面臨的困境,探討現階段農村養老的可行路徑,是理論和現實都亟需解決的問題。為此我們我們在崇陽縣路口鎮進行了一次養老情況調查。
關鍵字:養老方式;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崇陽縣路口鎮;家庭養老
一、調查背景
(一)社會背景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70%的人口生活在農村。“三農”問題一直是國家關注的問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也是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農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狀態如何,關乎整個社會的文明發展程度。而由于受生活環境、經濟狀況、文化素養等方面的限制,農村老年人更是社會的弱勢群體。如今老齡化日益嚴重,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如何做到使廣大的農民能夠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已成為亟待解決的重要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解決好農村養老問題,不僅是關系著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繼承發展的精神文明建設,而且更關系著社會的穩定、和諧發展的問題。
(二)宏觀政策背景
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提出,到XX年已經在全國10%縣市開展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再至XX年開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由試點開始逐步推廣,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影響逐步擴大。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順利開展的指示精神,各試點縣市在研究各自具體情況的基礎上,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
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深入開展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理論的偉大落實,是持續多年的惠農政策的又一亮點,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它的主要內容是: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同時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并且實行政府主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由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XX年9月1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標志著全國新農保試點工作正式啟動,以后逐步擴大試點,20xx年之前基本實現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以解決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從而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在新的社會轉型期,“養兒防老”的意義日漸衰微,尤其是對于那些既無勞動能力、又無人贍養的貧困老人來說,晚景更令人堪憂。而“新農保”制度是“保民生、保增長、保穩定”的重要舉措,對解決農村老年人口養老問題有著重大意義。
(三)當地實況
截止XX年底,崇陽縣有60歲以上的老人56361人,約占總人口的14%;其中70歲以上的老人32374人, 80歲以上的老人23969人,100歲以上的18人。據聯合國的統計標準,在一個國家或地區內,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0%或65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的7%,即稱這個國家或地區進入了人口老齡化社會。顯然,崇陽縣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因此養老問題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而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對解決老年人口養老問題有著重大意義。通過網上搜集相關資料及隊員間的討論,確定了這次調研的主題
二、調研內容
(一)調研準備
通過網上搜集相關資料及隊員間的討論,確定了這次調研的主題“農村養老情況的調查”,查看了相關文獻并且閱覽了網上的部分團隊的相關報告確定了這次調研所用的調研問卷。最后,準備了一些到當地與居民談話時的問題、注意事項。
(二)調研階段
調查時間:20xx年7月
調查地點: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路口鎮
調查對象: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路口鎮居民
調查隊員:李凌燕、龍雪晴、曹杰茜、曹雪霜
調查方式:文獻調研法、問卷調研法、訪談法
調查目的:調研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狀況發現其中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我們的建議和意見,同時推廣和宣揚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推行模式。
此活動開展期間,我們主要是以問卷調查和訪問的方式,著重了解當地的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現狀,如果實行是否愿意購買養老保險,對現今養老保險政策的評價和期望來了解居民對養老保險政策的基本認識以及居民們對養老的打算與計劃。與此同時,我們還向居民宣傳養老保險政策的相關的制度。
(三)結果分析
1.養老的現狀分析
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主要還依賴家庭養老,家庭養老占92% , 社會化養老的實行很有限。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
這種養老保障格局將受到嚴峻挑戰。
所謂家庭養老,即以家庭為單位,由家庭成員主要是年輕子女或孫子女贍養年老家庭成員的養老方式。家庭養老實際上是以終身積累為基礎,在家庭內部進行代際交換的反哺式養老。目前農村家庭養老有以下特點:
(1)絕大多數老年人依托家庭養老;
(2)老年人絕大部分與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
(3)分而不離的家庭居多。
就現階段中國農村養老的實踐結果來看,家庭養老已被證明是切實可行的養老方式。它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滿足老年人安享天倫之樂的宿愿,又能緩解并不富裕的中國社會所要承擔的養 老社會壓力。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一方面農村人口流動幅度加大,子女不在老人身邊的空巢家庭日漸增多, 家庭養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脅;另一方面,農村人口出生率明顯下降,家庭的規模趨向小型化、核心化, 這使家庭養老的負擔加重,再加上農民收入水平較低, 致使部分年輕人可能無力承擔或不愿承擔養老重任。總之, 傳統意義上的家庭養老功能呈現日漸削弱的趨勢, 這就要求社會化養老的普及和加強。
2.存在的問題
(1)村民對于養老保險概念相當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然而調查情況卻不那么令人高興,當我們向村民們提及“您是否有辦理養老保險?”時,他們大都面帶疑色,并不了解究竟何謂養老保險。有的以為農村醫療保險就是養老保險,有的以為是一般的商業保險,最后一位比較了解養老保險知識的人士才向我們透露,直到前幾個月該地都還沒有落實養老保險政策。這幾個月開始,鎮政府才先為年過六十的老人辦理了養老保險證,而其中大多數的老人對前來為他們照登記照的事情也是糊里糊涂,并不知其然,只知道政府是要給他們錢。由此可見,當地居民對于養老保險的`概念還相當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分析原因,主要還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太小,宣傳力度不夠。中國擁有世界上數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農村,據統計,未納
入社會保障的農村人口還很多,建立社會保障網絡的鄉鎮1998年僅占全國鄉鎮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一。而現在農村的老人其文化水平也并不高,多數是小學都沒有畢業,既不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也無法閱讀相關文獻,電視上的新聞有時也是一知半解,沒有專人的講解,使得他們對農村養老保險的事知之甚少。大大的減少他們應有的福利。
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村民對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實行工程不信任
但當我們試圖使村民了解何謂農村養老保險時,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則表示如果有養老保險,他們也不愿意購買。有的人是認為自己無法負擔參保的資金,有的人卻說要兒子養或者自己勞動養活自己,而更多是的對這個政策實行的不信任。村民擔心自己交了錢到時候自己反而拿不到一分錢養老。
從中可以看出這樣一項十分惠民的政策,村民并不十分給面子。這也主要還是率先實現該政策的地方在資金籌集和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讓村民感到害怕。農村養老保險需求水平相對較低,但是如果考慮到城市化、社會發展、生活水平提高等諸多因素,今天為自己的晚年生活投保的人在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多年后進入老年期時,現在交納的數額很少的養老保險金,就會出現養不了老,保不了險的情況。而有些地方籌集的養老保險金不能專款專用,少數地方以種種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風險,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基金的管理級別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這也不禁讓人要想,連那一筆錢都沒有辦法保住,又哪里有錢來養老呢?
我們在查閱資料時還發現,關于此類問題,國家并沒有具體的獨立的法律規范,關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公布實行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國家沒有根據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及時地對法律做出調整。立法的力度不夠,也給許多人有空子可鉆,致使我們對此推行的困難又增加了。而面對村民們的利益也得不到保證,保險并不保險。
(3)四十歲左右的村民對自己的養老并沒有規劃
我們在調查過程中也對四十歲以下,比較年輕的村民的詢問了他們有關養老的看法,但當提到對自己養老的看法時,他們基本都表示沒有什么規劃,或者直接說讓子女養。反觀城市地區,各種商業保險相當活躍。有些養老保險甚至專門針對十幾歲的小孩子的。雖然小孩購買養老保險不能夠算得上很明智,但起碼在養老方面村民還沒有很強的意識,對自己的未來也不能做到眼光長遠。
3.原因分析
(1)資金來源不盡合理,未體現全社會責任
資金是推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核心問題。民政部1992年印發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明文規定,在保險基金的籌集上,“堅持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這樣的規定使國家和集體所體現的社會責任過小。我國政府用于社會保障的比例是世界最低的。中央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加拿大為39%,日本為37%,澳大利亞為35%,我國只有10%左右,而這10%的投入絕大部分給了城鎮職工。由于長期以來國家對農村投入過低,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重要來源實際是依靠傳統農村的集體補助和投入。但改革開放以來實施的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使集體經濟力量受到嚴重削弱,特別是貧困地區的財政能力和集體經濟實力有限,已無力承擔當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資金。在這種情況下,原來由集體經濟負擔的農村軍烈屬優待、“五保戶”供養變為農民直接負擔,而國家干部、城市居民、工人不負擔,這樣一來既不利于增加統籌金額,也不利于標準統一。此外,農民個人的養老和醫療保險基金,集體補助也微乎其微,幾乎完全由個人繳費。這樣的社會保障不僅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而且也影響了農民參加養老、醫療等保障項目的積極性,加大了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的難度。
(2)缺乏法制保障
社會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規來支撐。從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立法的狀況來看,一個突出的表現是立法層次低、立法主體混亂、立法層級無序。我國政府自1998年開始設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但迄今還沒有一部專門涉及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法律,在國務院已經制定的條例中,也極少涉及規范社會保障制度的法規。雖然我國過去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方面形成了一些法規、條例和規章,但多是單項的,功能單一,缺乏力度,沒有形成有機的法規體系,而且地區不同,內容亦有所不同。由于農村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有形成法律體系,使得目前農村社會保障工作處于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境地。
(3)全社會老齡意識不太強,社會支持力度不夠
有些地方和單位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老齡工作沒有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措施不力,成效不大。基層老年人協會的普及率達不到要求。由于缺乏老齡意識,致使不少人有岐視老年人的現象。特別是有個別公汽上的乘務員和司機,由于受利益驅使,在路上見到老年人搭車,不愿意停靠讓老年人乘坐并予以方便,使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同時,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老年人尤其是高齡老年人中臥床老人大量增多,無人護理、照料的問題越來越嚴峻。特別是對于喪偶、子女都不在身邊的獨居老人和空巢老人無人照顧的問題也十分突出。空巢老人突發疾病時搶救不及時,生命也時常受到威協。因此,在當前社會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老齡問題已成為不容忽視的重大社會問題,將直接影響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對縣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一定影響。
(4)老年服務業滯后,農村老年人享受社會公共服務相對較少
一是鄉鎮老年福利服務設施數量少。目前崇陽縣12個鄉鎮除了只能滿足“五保戶”需要的福利院外,面向其他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幾乎沒有,農村老年人能享受到的各種養老服務特別是生活照料服務幾乎是空白。二是居家養老服務欠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不全、服務組織欠缺、志愿者服務隊伍不穩定,能夠提供的服務項目很少,不能適應老年人的需求,面向農村老人的社會服務更是嚴重缺乏。
(5)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弊端
首先,農村養老保險統籌級別低。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縣級統籌,這使得養老保險關系在省際甚至縣際轉移很困難甚至不可能,這實際上也就是限制了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如農民工群體,長年在外使得他們不能在戶口所在地參加養老保險。現有的這種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忽視了地區差異和個體差異,脫離了現實情況,這也是多年來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舉步維艱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政府資金支持力度不夠。目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籌集方式是以個人交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政府給予政策扶持。實行減免農業稅改革后,農村集體經濟與從前相比變得薄弱,集體分擔的那部分養老金很難兌現。而政府那部分養老資金的投入有限,對大部分農民起不到太大的現實意義。
(6)農民收入不穩定且增長緩慢導致養老資金短缺
由于我國長期實行農業支持工業的產業政策,致使農業發展緩慢,農民收入低下。 而農民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費和農業生產外,還要承擔子女教育和人情往來的費用。因此農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沒有足夠的經濟剩余作為養老資金。
三、提出建議及對策
(一)及時宣傳新政策,讓農民切實感受新農保的惠民之處
在政策進行修改完善后加強必要宣傳,讓廣大農民群眾自覺認識自己的權力和義務,了解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積極主動參保,自覺自愿繳費。不定期進行宣傳教育活動,提高農民自身素質,了解國家大政方針和實時動態,提高覺悟水平。其次,加大農村教育力度,增強農戶接受新知識、理解新政策的能力。通過調查分析,家庭受教育程度越高,參加新農保的意愿越強烈。
(二)提高農民收入,加強養老支持力度
提高農民收入的主要途徑之一是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社會和政府要真正為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穩定的就業崗位,并積極發展農村教育,提高農民素質和專業技能,以擴大農民就業面。途徑二是強化土地保障功能在農村養老中的作用。主要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首先,鼓勵和引導農民適當增加土地種植面積。雖然目前農村土地功能有所弱化,農民來自土地的收入也有所減少,但土地仍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政府應引導農民合理利用土地并在技術、資金上給與支持,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農民收入。其次,還要變革與更新土地的保障模式,積極摸索多種形式的土地資本化,將土地變為一種可以資本化的資源。同時,各地應盡快建立與不斷完善土地流轉制度,使土地合理有償的流轉起來,使農民獲得相應的收入。
(三)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行差額補助的制度,是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措施。因此,建立和健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于解決農村養老問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以科學的方法確定保障線標準,使生活水平低于保障線的農村老人都能獲得基本的物質需要。其次將農村養老保險法制化。經過一段時期、在一定地區試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已經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應當及時將可行有效的保險制度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下來,并在實踐中逐步補充或完善,使農村養老保險走上法制化軌道。由于城鄉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在養老保障需求、基本原則、經濟發展水平、人們思想價值等方面存在差異。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應當根據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政策。
(三)完善相關經辦機構設施, 規范業務操作,提高人員業務素質
要不斷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網絡系統,所有信息實行公開透明化。對養老金的收繳和發放都及時錄入信息系統,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確保每一位參保農民都有真實的參保信息。保障養老金能及時發放,養老金賬戶安全可靠。
經辦人員要熟悉相關業務,提高操作效率,減少不必要的程序。經辦機構應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設置下級經辦點,便于高齡老人繳納和領取保險金,真正把惠農政策做實到位。
農村養老問題調查報告3
人總是要老的,這是一種客觀的不可逆轉的趨勢。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獲得生存條件的各種能力逐漸喪失,那么,曾經為這個社會做出過貢獻的老人們在其獲得生存的能力逐漸失去時,誰應該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為其提供物質和精神的幫助呢?這就是養老問題。隨著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的實施,擁有中國大多數老年人口的農村地區將迅速出現家庭小型化的傾向。同時,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農村年輕一代道德觀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傳統的家庭養老形式面臨著嚴峻的挑戰。不難想象,在新的世紀,農村養老問題將是我國最大的社會問題之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國作為四大文明古國之一,自古就有敬老、養老的優良傳統。目前,我國老年人口已占總人口的10%,正在步入“老年型”國家。人口老齡化,給我國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發展帶來深刻影響,也給安老養老工作帶來了巨大挑戰。當前表現出“兩高、兩大、兩低”的基本特征,即高速、高齡、基數大、差異大、社區養老社會水平低、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意識低,與經濟較快發展的態勢相比,社會老齡保障事業顯得明顯滯后。面對日益凸顯的老年人問題,各級黨委政府、社會各個方面都需要給予更多的關注。
一:農村養老問題的情況
農村養老的形勢基本可分為四種
(一)家庭養老:這是當前中國農村使用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之具體體現。這是一種最完美的養老方式,它所具有的優越性是任何其他養老方式都無法比擬和替代的。在現有經濟水平條件下及傳統文化模式下,家庭養老仍然是我國農村的主流養老方式。
(二)集體養老:集體養老就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集體養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集體養老存在的物質基礎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的完善和物質的豐富,存在的心理基礎是老人社會交際的廣泛和子女對養老認識的多元化。經濟發展的不均衡性和農民意識的落后直接影響了集體養老的普及化和規模化。
(三)養老保險:面對農村老年人口數目的迅速增長和家庭養老的弱化,農村養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從1991年開始,根據國務院的決定,民政部開始有計劃有組織地組織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改革的試點。到1998年底,全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0xx多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養老保險改革試點,有8200多萬農民參加了養老保險。(10)應該說,農村養老保險從無到有并初具規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績。
(四)儲蓄養老:依靠平時的積蓄用來防老,在農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場。
二、農村養老存在的問題
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家庭養老是當前農村老年人養老的主要方式。隨著子女紛紛外出,老人與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養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會給老人的生活帶來一系列的困難和問題。
(一)、我國老年人口數量及養老設施狀況
據統計,目前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已經有1億4千9百多萬,占總人口的11.3%,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相當于歐洲60歲以上老年人口的總和,約為總人口增長速度的5倍。城市獨居老年人占49.7%,農村亦達38.3%。農村老年人收入低,醫療保障覆蓋率低。常感孤獨的老年人,在城市為18%,農村為30.9%。而老年人口的增長速度也超乎我們想象。據測算,到20xx年,中國60歲以上老人的數量還要翻上一番;而到20xx年,中國每3到4個人當中,就會有一個是老人。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吳玉韶:“我們國家就是在99年進入老齡化的時候,我們人均收入呢就是800美元,而世界上其他國家,進入老齡化,他的人均收入應該是在5千到1萬美元左右,所以我們體現了一個非常明顯特征呢,就是未富先老。
龐大的老年人基數,無論是贍養還是醫療都得花錢,但對于中國來說,光靠國庫是很難支撐起這樣一大筆數額的。中國各地的公辦養老院,目前都出現了排隊現象,等上幾個月甚至幾年才能住進養老院的情況普遍存在。
根據權威統計,目前我國1.49億老人當中,想在養老院安度晚年的約占5%,這樣就需要有700萬個床位才能滿足需要。而目前全國養老院的床位,總共只有150多萬張,缺口高達550萬。為了解決養老設施不足的問題,無論是政府還是民間,很多人都在努力。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吳玉韶:“我們有一個基本的統計呢,就是全國的養老機構,服務人員呢,將近30萬人,取得職業資格的,只是30萬人當中只是兩萬人,非常少,所以這個是導致我們現在,整體上的養老機構,就是服務水平呢,上不去的.一個重要的原因。”
(二)、老有所養、老有所醫制度建設空白
一是城市無工作居民的養老問題;二是城市無工作居民的醫療問題;三是農村還沒有養老制度安排;四是農村的醫療保障問題;五是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問題。
當前要著力解決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決的“養”和“醫”的問題,把城鄉養老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醫療保險、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以及城鄉貧困老年人的醫療救助、生活救助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來。在此基礎上,再逐步發展和完善遺屬保險、護理保險、以房養老等新的保證措施,使城鄉老年人都能做到最基本的老有所養,病有所醫。
(三)、不容樂觀的安老養老狀況
1、老年人的劣勢
現代的老年人,既沒有傳統社會里憑輩份“倚老賣老”的優勢,也沒有發達社會中的社會福利優勢。相比之下,卻存在著年齡、體力、精力等方面的劣勢。不少老年人當下的生活處境是比較窘迫的。
第一,多數老人的收入在中下等水平。農村老年人的生活恐怕是最苦的,他們根本就沒有“退休”一說,很多人一直要勞作到最后一息。在城市,“啃老”現象逐漸成為一個社會問題,不少老人要間接地承擔其失業子女甚至是第三代的生活費用。
第二,老人就醫狀況令人擔憂。老年人體弱多病,需要經常看病吃藥。他們的收入本來就不高,加上近年來醫藥價格飆升,更使老年人在看病、醫藥方面陷入窘境。
第三,老人出現瞻養危機。一方面,家庭養老的觀念、意識在淡化,家庭贍養的功能在弱化,過去是“父母在、不遠游”,現在是高齡老人、空巢老人越來越多,如居巢區某村莊,有7個70歲以上的老人,自己已是風燭殘年,為外出務工的子女守攤子、看房子、帶孫子。另一方面,社會保障又十分薄弱。多年來,我國在社會養老保障方面嚴重欠賬,特別是為數眾多的農村老年人被排除在社會保障之外。
2、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嚴重不足
老年人退休時間早,中青時年實行低工資制,并沒有享受到多少改革開放的成果,也沒有真正享受到新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成果。對高齡老人,我國已開展了某些老年福利工作,例如城市高齡老人公共場所優惠待遇、五保老人的照料與服務等,使得他們的生活狀況有所改善,但總體上看,廣大老年人的基本經濟保障仍然十分薄弱。
目前,城鎮一塊的老人,因為有了城鎮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總算是有了“最后一道防線”;而在農村地區,老年農民除了家庭贍養以外,基本沒有其他養老收入,養老風險很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雖然出臺了,但是由于宣傳貫徹的力度不夠,贍養糾紛案每年遞增。據調查,自20xx年以來,無為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涉及贍養糾紛案及老年人合法權益被侵害的犯罪案件共有37件,其中20xx年8件,20xx年11件,20xx年1-9月18件,雖然此類案件所占比例不高,但呈逐年上升趨勢,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
3、養老服務產業發展明顯滯后首先,養老社會服務化的載體不足。全國城鄉仍有相當數量的五保老人沒有實行集中供養,散居的五保老人有很多,空巢老人數量更多。他們的生活起居、生災害病等,往往得不到很好的照顧、護理。
其次,各種養老機構收費偏高。調查發現,社會化的養老院,平均收費在每人每月800元左右,高級一些的老年公寓等則需要1300元以上。倘若兩位老人沒有子女,每月僅靠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過活,怎么可能負擔得起這筆費用呢?但這些社會化養老機構也感到苦惱,他們的資金來源渠道狹窄且數量不足,不收取較高的費用就無法運轉下去。
再次,養老機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目前,在各種養老院、敬老院工作的服務人員,多數文化程度不高,專業技能缺乏,服務質量跟不上。特別是有少數服務人員,內心里看不上這份職業,只是苦于別無出路,才勉為其難地曲就于此,因此,也就談不上什么敬業愛崗,更談不上以一片愛心善待老人了。
三、思考與建議
第一,要把安老養老問題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加強老齡工作”。各級應把此項工作提到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長效機制,不能以“濟貧”的思路來考慮問題,更不能以社會正處在轉型期為理由,虧待了老年人。建議將“老年社會化服務項目”納入市、縣兩級招商引資范圍,變過去“以市長主導”為“以市場主導”,轉變思想觀念,對現有的社會化服務的老年公寓給予充分的鼓勵、引導和扶持,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困難;盡快建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以社區基層組織為主導,發揮政府、社區、家庭和個人的力量,充分利用社區中的財力、物力和人力資源,不斷提高定補幅度,拓寬定補范圍。不斷完善困難弱勢老人醫療保險制度以及城鄉老人醫療保障制度,切實減輕老年人的醫療負擔。加快以社區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務體系的建設。
第二,逐步建立有各市特色的安老養老安全網。而各地目前正處在由家庭養老保障向社會養老保障過渡的階段,特別是在農村,建立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還需要比較長的時間。從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老年人現狀及家庭承受能力來看,走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的“居家養老”之路,是解決我市養老問題的正確選擇。這里所說的“居家養老”是堅持和完善家庭養老,推進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建立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為外圍,以社會養老制度為保障的居家養老體系,逐步形成適合各地市情的家庭保障安全網、社區養老服務安全網、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和政策安全網。第三,突出解決農村安老養老問題。過去,各地農村老人的主要生活來源是家庭贍養和土地收入。隨著形勢的變化,這兩種養老保障方式不論是在保障能力上,還是在保障的可靠性上,都顯得很不穩定了。必須從各市農村實際情況出發,尋求新的養老辦法。根據全國一些地方以及有關部門多年來的實踐探索,有條件的地區已經開始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即采取儲蓄積累的方式,為農民建立個人賬戶,個人交費為主,集體交費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將個人和集體繳納的保險費記入個人名下,為個人所有,到老齡后根據個人賬戶的積累額計發養老金。這種養老保險方式還必須同家庭贍養、土地保障結合起來,才能為農民養老建立一道比較可靠的養老民屏障,才是解決農民養老問題的現實選擇。
第四,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要圍繞“五個老有”工作目標,既要滿足和改善老年人對物質生活的特殊需求,也要不斷滿足和豐富老年人對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千方百計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促進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衛生、老年體育等事業的進一步發展,想法設法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社會交往以及參與社會生活的渠道,消除老年人游離于社會之外的感覺,保持一種健康的心態。
敬老、愛老、安老、養老,各級政府責無旁貸,社會各方義不容辭。要在全社會建立新型的社會主義倫理道德觀,弘揚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使老年人在經濟上得到保障,生活上有人照顧,精神上得到安慰,基本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人口老齡化社會的新運行機制,建立“以人為本,代際和諧,不分年齡,人人共享”的社會,讓老人們深切地感受到“夕陽無限好,人生仍燦爛”。
【農村養老問題調查報告】相關文章:
農村問題調查報告精品04-27
農村教育問題調查報告09-13
農村環境污染問題調查報告03-31
農村學生學習心理問題調查報告01-09
農村三農問題調查報告范文06-07
最新農村環保問題社會實踐調查報告06-28
養老服務調查報告07-13
養老服務調查報告03-26
農村養老協議書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