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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優秀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優秀,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現將我縣20xx年社會組織年檢工作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及省、市有關社會組織管理精神,我局從3月1日起,對全縣20xx年6月30日之前登記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了年檢工作,應參加本年度年檢的社會組織93家,(其中社會團體85家,年檢合格的77家,未參加本年度年檢的2家,連續兩年未參加年檢的6家;應參加年檢的民辦非企業單位8家,年檢合格的8家。)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六章第三十二條、三十三條、三十四條的規定及《xxxx縣民政局關于對未按規定期限參加年檢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限期整改的公告》的相關內容,對魚洞子鄉木家河農業科技協會等12個社會團體連續兩年或兩年以上沒有按照要求參加年度檢查,也無人辦理注銷手續的做出了撤銷決定。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組織,促進年檢。下發了《關于開展20xx年度社會組織年檢工作的通知》,對年檢的對象、內容、上報材料、時間、程序、標準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針對年檢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的實際情況,縣民政局及時采取多種通知方式,確保通知到每一家參檢單位。電話、手機短信及QQ等多種方式通知參檢單位依法做好年檢準備工作。同時部門之間相互聯動,發文至各業務主管單位,加強對年檢報告的初審,提高年檢質量。
(二)嚴格把關,規范年檢。對社會組織提交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查,確保年檢材料準確真實,年檢等次評定合理,防止年檢流于形式。對歸納總結查找出的問題,迅速通報相關的社會組織及業務主管單位,限期進行整改,有效地增強了社會組織遵紀守法、規范活動的自律意識,為今后社會組織更好地依法開展活動奠定了良好基礎。
(三)強化服務,優質年檢。在年檢工作中,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轉變作風、服務群眾,改變了年檢工作方式,針對部分社會組織地處偏遠鄉鎮交通不便,專門為他們提供了預約服務、延遲下班時間。對初次參加年檢的,耐心解答年檢相關問題,方便參檢單位了解年檢的要求,指導填寫年檢報告書,了解社會組織的運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積極加強監督管理,用熱情的服務推動年檢開展。
(四)創新方式,推進年檢。5月底年檢結束后,針對24家社會團體多次通知無反應,不及時參加年檢的情況,印制了年檢告知書24份,發放到業務主管單位14家,并張貼了未按規定期限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限期整改的公告,通過此措施,促進13家社會組織補辦了年檢。
三、今后工作重點
認真領會《漢中市民政局轉發省民政廳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意見的通知》,結合我縣實際,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構建服務到位、監管有效、多方參與的社會組織管理服務格局,切實發揮社會組織在建設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
(一)加強學習宣傳力度。利用新聞報刊、廣播電視、網絡信息等平臺,加大對社會組織相關政策理論知識的宣傳力度,以提高社會公眾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的認識,為今后社會組織的健康、有序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氛圍。
(二)規范社會組織年檢工作。在今后的年檢工作中,既要重視在法定時間內的時點性檢查,又要加強動態監管,對社會組織按照章程開展工作情況進行日常監管。
(三)強化部門協作管理。認真落實《xxxx縣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試行)》,定期組織召開社會組織聯席會議。督促各業務主管部門抓好社會組織的具體管理工作,對社會組織進行統一管理、統一協調,對存在的問題統一收集處理。
(四)加強社會組織依法管理。對活動不規范、不按時參加年檢或及時辦理登記事項變更的社會組織,給予書面警告并通報其業務主管單位、由民政部門暫扣《社會團體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及印章,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改正的,撤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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