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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工作方案(精選11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方案準備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整治工作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1
一、指導思想
開展重點整治行動要以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省、市有關精神,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動員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開展綜合治理,將茶園村建成秩序良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示范村。
二、組織領導
成立由鎮黨委、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鎮綜治辦、辦、派出所、司法所及相關單位為成員的重點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由邢文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鎮辦主任向軍、鎮派出所所長郭超福、司法所所長譚朝浩同志兼任副主任,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點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工作目標
重點整治的工作目標是: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的職能作用,全面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治理工作的保障機制,落實該村的綜治維穩工作責任制,組織發動社會力量開展群防群治,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努力做到:治安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矛盾糾紛及時得到調解;群眾防范意識普遍增強,群眾安全感、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四、工作措施
㈠宣傳發動。要充分利用專欄、出動宣傳車、組織群眾會議、進行法律知識講座等各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動,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為重點整治行動營造強大的輿論氛圍。
㈡摸底排查。要對該村及周邊的社會治安狀況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排查,分析原因,找準問題,明確工作重點,有針對性的做好防范、治理等工作。
㈢完善制度。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用制度鞏固整治成果,使長效措施落到實處。
㈣責任追究。要將該村重點整治工作納入各相關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核內容之中,凡對專項行動不力,效果不明顯,群眾反映強烈的相關單位,要實行通報批評,治安問責直至“一票否決”。
五、職責任務
㈠鎮綜治辦
1、牽頭制定重點整治工作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
2、報告鎮黨委、鎮政府成立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全面負責組織重點整治工作,具體負責制訂整治方案,落實整治措施;
3、建章立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同時,建立相應的聯系制度,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情況;
4、制定宣傳工作方案。并組織宣傳車開展專題宣傳,同時,負責將整治工作情況綜合匯總上報,及時總結發現典型,推廣經驗。
㈡鎮派出所
1、對該村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案件線索進行認真核查,對重點部位開展整治;
2、做好周邊環境治理協查和違章車輛的處理;
3、及時整治防火、防爆等安全隱患,逐一排除。
(三)鎮司法所
1、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加強對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
2、參與調處各類矛盾糾紛。
(四)鎮辦
1、及時回復茶園村的事項;
2、參與調處各類矛盾糾紛。
(五)茶園村民委員會
1、做好該村山林、土地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介入,確保不激化、不升級;
2、加強宣傳教育,增強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
六、工作步驟
㈠組織部署階段(5月1至5月15日)。制定重點整治工作方案。細化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機制,完成組織、宣傳、部署工作,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
㈡綜合治理階段(5月16日至10月31日)。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工作專班、相關部門各負其責,按照職責分工和整治工作方案,統一部署,統一行動,各司其職,全方位的做好綜合治理及整治工作。
㈢建章立制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針對重點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形成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㈣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重點整治進行結束后,領導小組對整治效果進行全面驗收和總結表彰。
七、工作要求
㈠提高認識。鎮直各部門相關負責人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全面完成任務,切實維護好、實現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㈡協作配合。重點整治行動期間,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協作配合,共同搞好綜合治理工作。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2
依照省國土資源廳《基本農田整治工作實施意見》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市基本農田整治工作的會議精神。結合我區基本農田整治實際情況,現決定在全區開展基本農田綜合整治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農田整治的意義與原則
有利于促進基本農田的合理布局、日常維護和綜合生產能力的提高;有利于改善農村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有利于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經營;有利于鞏固我區糧食生產的大好形勢;有利于全區經濟建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區的基本農田大部分是中低產田。搞好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
開展基本農田整治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開展。對于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禁開區或其他禁止開發整理的區域。
(二)合理布局。基本農田整治區域應該避開將來的城鎮建設發展區域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區。
(三)統籌規劃。基本農田整治是一項系統工程。規范運行。
二、基本農田整治的'目標
使我區基本農田數量有所增加,通過基本農田整治。質量明顯提高,布局更加合理,三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將中央提出的耕地總量不減少和基本農田維護率不降低的政策落到實處,為城鎮化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用地保證,全面提高我區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三、基本農田整治的內容
(一)基本農田維護區范圍內。
(二)不在基本農田維護區范圍內。
(三)經整治能夠達到基本農田或耕地標準的空心村”磚瓦窯場及工礦廢棄地整治。
四、基本農田整治的方法和工作步驟
(一)方法
將根據峽窩鎮、中心路街道辦事處、工業路街道辦事處的實際情況,基本農田整治要依照先易后難、以點帶面、分步實施的方法進行。為了整治工作科學有序開展。確定開展基本農田整治的試點單位,項目安排上給予傾斜。峽窩鎮、中心路街道辦事處、工業路街道辦事處要按照要求,至少選取一個試點進行整治,積累經驗,全面推廣。
(二)方法
基本農田整治工作依照動員部署、調查摸底、確定區域、建庫實施、檢查驗收和效果管理六個步驟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
動員部署,區土地房產管理局制定全區基本農田整治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和分工,落實整治重點和責任。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
依照基本農田整治的原則和目標,基本農田整治工作開展前要摸清底數。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基本農田維護圖。調查各地適宜基本農田整治的地塊,摸清具體地塊的權屬、地類、面積、土地利用狀況等有關情況。現有的基本農田范圍界線應用紅色標注到1:1萬土地利用現狀圖上。
第三階段:確定區域
整治區域的選定應與城鎮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依照集中連片、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實行規模化整治。一般應選擇耕地生產條件較差、新增耕地潛力較大的區域。
第四階段:建庫實施
根據基本農田整治的內容和土地開發整理的有關規定,依據基本農田整治區域。編制項目可研演講等相關材料,組織項目評估論證。符合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和管理權限,根據使用資金類型,建立基本農田整治庫,然后從項目庫中選取項目,依照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的相關規定組織項目實施。項目庫建立完善后,應依照規定送市國土資源局進行審核驗收,批準同意后組織實施。
第五階段:檢查驗收
依據基本農田整治的不同形式,整治項目竣工后。依照基本農田的規范組織驗收。使用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依照省轄市的規定組織驗收。
第六階段:效果管理
經驗收達到基本農田規范的土地,基本農田整治后。列入基本農田后備資源庫,建立專門的統計臺帳,待調整或需要補劃基本農田時,及時進行調整或補劃。
能夠形成折抵、置換指標的及時進行土地變卦調查。建立置換或折抵計劃指標備用庫,三項整治”完成后。備案時實行“三圖一表一報告”制度。即按項目反映的項目區1:1萬規范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整治前、后)整治規劃圖、土地置換項目入庫表和項目驗收演講。指標使用時實行計劃臺帳制度,詳細記載驗收文號、驗收面積、置換指標數量、使用時間、使用項目、剩余指標、審核人等。切實做到整治有規劃、實施有方案、驗收有手續、上圖依規程、備案有依據、使用有來源。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
以加強對全區基本農田整治工作的領導,區成立基本農田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每周一次業務例會制度,及時對整治工作進行布置總結。
(二)因地制宜。
要結合實際,基本農田整治工作中。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大力推動機制創新。要建立政府推動,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牽頭,有關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三項整治”工作要建立誰投資誰受益、誰用地誰拿錢的投入產出機制;要進一步理順基本農田整治投資渠道,穩定基本農田整治受益群體,建立投資收益的長效機制;整治效果要建立誰驗收誰負責的約束機制;通過基本農田整治活動所新增的耕地及形成的置換折抵指標,要建立明確所有權,搞活使用權的流轉機制。
(三)密切配合。
規劃、耕保和地籍部門要密切配合,基本農田整治中。將基本農田整治、地籍管理、基本農田維護及規劃修編有機的結合起來,實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基本農田維護圖保持一致,提高管理水平,夯實業務基礎。通過整治,使我區的基本農田維護工作達到表冊、圖件、實地三統一,土地管理再上一個新臺階。
(四)抓好“三項整治”為效果轉化奠定基礎
抓緊開展年“三項整治”效果驗收、備案及入庫工作,要維護各方參與“三項整治”積極性。為我區經濟建設提供用地保證。驗收、備案及入庫要按要求開展。要將整治成果的權屬、地類、位置、范圍、面積等展繪在1:1萬土地利用現狀圖上,備案工作應于年上半年完成。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3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為依據,以依法維護農民權益為目標,以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征占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承包地中違法違紀行為為重點,切實解決損害農民土地權益的突出問題。
二、專項治理的重點內容
(一)檢查農村土地延包后續完善情況,依法糾正農民土地經營權不落實、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不到戶、土地承包合同未簽訂到戶的問題;
(二)檢查承包期內違法收回和調整承包土地的情況,依法糾正違法收回和調整承包地的問題;
(三)檢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依法糾正強迫承包方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截留扣繳承包方土地流轉收益的.問題;
(四)檢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方案、土地征用補償及分配、農村機動地和“四荒”地發包的公開和民主管理情況,依法糾正侵害農民權益的問題;
(五)檢查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情況,依法糾正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混亂的問題;
(六)檢查農村土地情況,依法糾正屬地管理責任不落實、職能部門不作為、干部作風簡單粗暴的問題;
(七)檢查農村土地征占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批地用地,以各種名義變相征占農村土地問題;
(八)檢查其他侵害農民土地權益的問題,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權益;
(九)重點檢查陽長、曙光、老凹壩、樂治、沙包等鄉鎮及納雍電廠、洪家渡水電站移民搬遷、房地產開發等農村土地承包流轉違法違紀等情況。
三、組織領導
成立納雍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為:縣農業局負責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牽頭和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突出問題治理的相關工作;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征占農村土地突出問題治理中糾正侵害農民權益行為和查處違法違規案件等工作;縣監察局和糾風辦負責組織查處農村土地承包違法違紀行為和違法違規征占農村土地行為;縣民政局負責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中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等相關事務;縣農辦負責研究新時期農村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政策指導;縣局負責落實責任制,加強督查督辦。各成員單位需明確1名聯絡員,并于9月3日前將名單報納雍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在調查核實摸清情況后,由縣政府組織召開一次納雍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全縣專項治理及整改工作。
9月下旬,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一次工作會議,通報各鄉鎮專項治理的自查和整改情況,安排全縣督導檢查工作。
10月下旬,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專項治理工作總結會議。
四、工作部署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階段(9月3日前)。各成員單位、各鄉鎮按《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及時成立領導小組及具體工作機構,并提出本單位、本鄉鎮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明確專項治理工作的時間安排和目標要求,把專項治理的任務部署到村組,落實到人。各鄉鎮要深入開展宣傳動員活動,把開展專項治理的目的、任務和要求傳達到廣大干部群眾。要加強法律政策的宣傳普及,組織廣大干部學習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深刻領會和掌握各項規定,引導和組織廣大群眾積極配合搞好專項治理工作。縣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查找涉及本部門的農村土地突出問題,于9月3日前將突出問題基本情況材料及處理意見和措施報納雍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階段(9月份)。各鄉鎮要對照專項治理九項重點內容,逐項進行自查;縣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責,督促本系統積極開展自查,切實解決農村土地突出問題。針對自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于9月20前將自查情況和整改方案報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4
土地整治是對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進行整治,對生產建設破壞和自然災害毀損的土地進行恢復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是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的統稱。當前土地整治已成為破解“雙保”難題的重要手段,20xx年國土資源部組織有代表性的河北、黑龍江等十個省份開展土地整治示范項目,整體推進土地整治工作。在以往的土地整治項目實施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規劃方案難落實、利益關系不清、村民參與積極性不高都阻礙了土地整治的深入開展。解決這些問題既需要理順管理機制,也需要在規劃方法、理念上創新,協作式規劃理論為我們提供了一條新思路。
一、協作式規劃理論簡介
協作式規劃的理論基礎是溝通理性,也稱溝通式規劃。溝通理性概念基礎源于1981年哈伯馬斯提出的“暢談的內容具有合理性”。自從哈伯馬斯的暢談性哲學被引入到規劃理論中以來,該概念的內涵已被大大擴展。如聯絡型規劃、辯論型規劃、協作式規劃。20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歐美越來越多的規劃師都提倡進行溝通式規劃。
溝通式規劃是對理性規劃理論的批判、吸收,Habermas認為理性化并不一定導致工具化、科層化、控制與統治。理性化過程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它在可能導致工具化、科層化、控制與統治的同時,也包含了使人們獲得協作、解放與自由的可能性。
如阿爾伯特和德納耶爾的觀點,溝通式規劃是“規劃師與其他利益主體合作的一種方法。作為規劃的方法,溝通式規劃的目標是關注公平和社會權力分布”。那種“政府和精英主導”的工具理性規劃正在讓位于可持續的動態溝通規劃,以人為本的價值觀在規劃方案中通過權衡個人和集體的利益而得以真正實現。在這個過程中,規劃師不是扮演外部觀察員或者價值中立的專家角色,他們必須是生活的參與者。
協作式規劃理論的方法主要是要求不同利益相關者采用辯論(Argumentation)、分析(AnaIysis)與評定(Assessment)(即3A)的方法,通過合作而非無序競爭來達成共同目標。Tore Sager以溝通理性原理為基礎,提出了協作式規劃的復合原理,其主要內容包括修正(反復磋商)、個人成長(關注人的價值)及保真的溝通(真實、正當、真誠、理解)。Dryzek認為協作式規劃要求創建一個真實的公共領域,在這個領域內能夠理想的表達,要求避免目標導向,即政治中的強制命令,而是通過反饋最終達成的一致。因此,協作式規劃不是工具理性過程,而是溝通的過程,但是溝通往往需要工具理性輔助。
在實際操作中協作式規劃無一個固定的范式,各國、各地區針對不同對象采用不同的方式與程序。如加拿大20世紀九十年代后基本通過“分散—集中—再分散—再集中”的溝通程序展開;英國則采用“磋商、質詢和修改”三個階段展開;我國城市規劃中也逐漸實行了協作式規劃的方法,主要采用多方座談的形式展開。
二、協作式規劃在土地整治示范項目中的作用
土地整治示范項目是選擇有代表性區域設置項目區。按照“全域規劃、全域設計、全域整治”的要求,整村推進,實施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土地整治示范項目往往涉及十幾個村,因此土地整治示范項目具有鄉村規劃的性質。土地整治示范項目涉及問題復雜,社會影響大,協作式規劃方法應用到土地整治示范項目的編制、實施和監督環節中具有深遠的意義。
協作式規劃能夠提供不同利益相關者發表各種不同意見的工具。協作式規劃有利于規劃師、政府等了解社會不同階層的價值觀,從而有利于科學合理地安排整治工程的內容和任務,使規劃方案更加科學合理,提高可操作性。
協作式規劃從長遠來看能夠減少調整成本,通過建立共享知識和相互理解,為創造性的合作提供前提條件,這種方法更具有政治合理性,從而提高解決共同問題的能力,從這個角度講,協作式規劃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解決規劃任務中的矛盾,通過不同形式的調節、談判來實現這一目的。
協作式規劃能夠促使政府與公眾間的協調和交流,有利于解決更復雜的社會問題。雖然協作式規劃和公眾參與概念不同,前者強調對話,后者強調決策。但是,協作式規劃能夠改變我國土地整治項目規劃與實際不符、工程安排缺乏嚴肅性和科學性的狀況。
三、協作式規劃在土地整治項目中的應用
協作式規劃在我國處于起步階段,基本方法停留在會、公示會、展評會之類的形式層面上。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社會環境不配套,協作式規劃過程中對話和達成共識要求延長規劃編制時間,降低決策者關注的效率,同時對政府官員、規劃師權威的削弱和限制;二是公共領域的溝通平臺難以建立,村民小農意識、文化程度及參與意識淡薄限制了其溝通;三是規劃師并不理解其在規劃中扮演的社會改革、社會動員、政策分析、社會學習的角色,導致溝通僅止于形式程序。當然,利益相關方尋求一致的意見非常不易,規劃師充分發揮其協調的作用。目前,土地整治示范項目規劃一般過程為:準備階段、方案編制階段、方案論證階段、規劃實施與反饋階段。為解決其效率及溝通深度問題,協作式規劃具體操作如下:
(一)項目準備階段。土地整治示范項目規劃準備階段主要是對項目區現狀進行仔細踏勘、清查和研究,為規劃方案編制階段創造溝通平臺。該階段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就是召集項目區其他部門(包括水利、交通、電力、農林等)代表與之溝通,了解其相關規劃及要求,邀請其共同編制規劃草案。同時,與項目區部分群眾溝通,并與之商談有關設想,了解其需求。在該階段,需要明確項目區內群眾亟須解決的問題,同時明確土地整治項目各類限制條件,包括投資標準、土地用途管制、其他相關部門要求。然后,根據參與方的建議和想法,提出多種初步方案(農田水利、農村道路、村內整治主要工程)供項目區內利益相關方選擇,根據協作式規劃中溝通的要求、原理,修訂敲選初步方案。
(二)項目規劃編制階段。該階段包括工程安排的溝通協作內容,也包括規劃初步完成產生新爭議的.再權衡階段。工程安排的具體編制應充分發揮村民群眾的自主性,在初步方案的框架下,村民可自主完成土地整治的具體工程安排,為彌補其文化程度低、小農意識強的缺陷,規劃師應充分發揮其改革、分析、引導、協調的作用,明確告知其各類限制因素,如資金、政策限制等,通過多次溝通的方式,引導規劃方案能夠達到各利益相關方一致的意見。規劃方案擬定以后,應將規劃方案公開,邀請村民代表、其他管理部門再次溝通,聽取新的建議,再一次權衡,完善規劃方案。
(三)方案論證階段。土地主管行政部門負責審查土地整治示范項目規劃內容的科學性和可用性,并邀請專家進行評審。若需調整內容不涉及基本思想及主體方案的改變,則可告知利益相關方并征求其意見,達成一致后進入下一個階段,若涉及基本思想或主體方案改變,則前兩階段需重新進行,為避免溝通效率低的問題,可邀請評審專家親臨現場征求意見,確定整改方案。
(四)規劃實施與反饋階段。當前規劃方案的報送僅最終方案和決定,為編制規劃過程中各階段的意見及溝通的內容,溝通式規劃理論要求方案中包括規劃過程中溝通意見的總和,以便反饋時翻閱。規劃師亦應從規劃設計到實施監督全程跟蹤、協調。
四、成功經驗總結
河北省是國土資源部確定開展土地整治示范項目的十個省份之一。河北省土地整理服務中心負責編制相關規劃。為了切實達到示范的效果,中心對個別項目運用協作式規劃理論編制了土地整治項目規劃方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群眾充分參與,自主安排部分工程。在規劃編制階段,將項目區勘測圖提交村民代表,規劃師負責講解構圖要素,商討基本方案,由村民群眾安排具體工程位置,確定整修的道路、機井、防滲管道位置,規劃師在協調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初步確定方案,調動參與方的積極性,將規劃師的權力適當分散和擴展,從而實現真正的有效溝通。
(二)適合國情,即是目標導向型,又是面向理解型。在實際操作中協作式規劃由于對話和達成共識要求延長編制規劃時間,降低決策效率。河北省土地整理服務中心通過建立多方面的良好協作關系入手,在準備階段明確項目所面臨的各類限制因素,如土地利用規劃的限制、用途管制以及各類政策、標準規范的要求,此類要素由規劃師負責講解,不宜列入具體溝通事宜范圍,從而提高規劃編制效率。
(三)充分發揮設計師的作用。在編制土地整治示范項目規劃中,設計師從準備階段到實施過程,全程負責項目的監督、實施。在規劃編制過程中,設計師充分發揮社會改革、社會動員、政策分析、社會學習的角色,既要實現公共利益的目標,又要擴大公眾參與的深度,同時負責各利益相關方及其與政府的協調工作,在溝通中向社會學習,最終實現群眾理解規劃,確保各類工程順利實施。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5
為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房地產行業稅收秩序工作,嚴厲打擊稅收違法犯罪行為,有力促進稅法遵從,營造公平稅收環境,根據《市局關于印發《市地方稅務局20xx年房地產行業土地增值稅清算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土地增值稅清算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查處一批稅收違法行為,發現地方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完善征管方式,堵塞稅收漏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進我市房地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組織機構
此次房地產行業土地增值稅清算專項整治工作由全市地方稅收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并成立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稽查局、分局、征管股、稅政股為成員單位,下設辦公室于稽查局,具體開展本地房地產行業土地增值稅清算專項整治工作。
三、工作內容
重點檢查主管稅務機關已完成土地增值稅清算審核的房地產業項目。稽查部門實施土地增值稅清算檢查時,應對納稅人的每個項目應納的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印花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含核定征收的`企業)和包括利息股息紅利等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一并進行稅收清算。清算時重點審核納稅人成本不實、隱匿分紅收入和關聯交易價格偏低項目。
四、工作步驟
房地產行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于20xx年4月開始,10月底結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至4月15日)。根據市局統一部署,結合我局實際,擬定工作方案,確定檢查對象,公布稅收違法行為檢舉電話等前期工作,為房地產行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收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打下堅實基礎。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16日至5月15日)。通過召集企業開展座談會、部署動員會等形式。深入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精神和稅收自查正常,集中輔導企業開展地方稅收自查,對企業自查應補稅款按規定組織入庫。
(三)檢查實施階段(5月16日至9月30日)。對完成土地增值稅清算審核的房地產業項目堅持戶戶過點原則,進行實地檢查。對發現的涉稅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四)總結整改階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和存在問題認真進行總結,結合檢查中發現的傾向性、普通性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完善管理辦法和制度,達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克服懈怠、畏難情緒,將其作為貫徹落實加大稅務稽查力度,嚴厲查處稅收違法案件要求的重要舉措。增強做好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稽查局牽頭抓,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相關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組織查前培訓,分析可能出現偷、騙稅的環節,對典型企業進行解剖式檢查,努力提高檢查質量和效率。要做好稅法宣傳、政策輔導和查前約談工作,加強對專項整治成果的宣傳報道,增強專項整治的影響力,為專項整治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
(三)認真總結,及時匯報。及時全面客觀的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檢查結果、提出存在問題、分析問題成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措施。指定專人負責該項工作有關數據的匯總統計和材料報送工作,并按上級文件要求及時向市局報送相關報表、總結及典型案例。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6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省、市土地問題綜合整治專項工作部署,全面梳理第三次國土調查、衛片執法、耕地保護督察、巡視巡察、審計及日常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健全完善有關制度,提高土地管理水平,服務和保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
二、整治內容
(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
1.堅決遏制“增量”。深入學習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7號)文件要求,明確農村建房行為“八不準”,即: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法“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對新增問題“零容忍”,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對頂風而上的,一律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肅問責。(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
2.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建立縣級主導、鎮級主責、村級主體的摸排工作機制,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占用耕地建房建筑情況、占地地類面積、審批情況以及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并建立書面臺賬和數據庫。(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
3.調研制定整治方案。(1)開展工作調研,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及時向上級匯報溝通,準確把握整治政策。(2)分階段、分類別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工商資本下鄉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基層干部利用職權等惡意占耕地建房問題。(責任單位: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
(二)第三次國土調查工作推進。
4.按時提交調查成果。
(1)任務目標:認真復核,及時整改,精準舉證,按時向省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統一時點更新調查成果。
(2)推進措施: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在全縣范圍內利用遙感、測繪、地理信息、互聯網等技術,統籌利用現有資料,實地調查土地的地類、面積和權屬,全面掌握各種地類的分布及利用狀況;細化耕地調查,全面掌握耕地數量、質量、分布和構成;開展低效閑置土地調查,全面摸清城鎮及開發區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狀況;同步推進相關自然資源專業調查,整合相關自然資源專業信息;建立互聯共享的集影像、地類、范圍、面積、權屬和相關自然資源信息為一體的國土調查數據庫,完善各級互聯共享的網絡化管理系統平臺;健全各類自然資源的調查、統計和監測與更新機制。在推進過程中,先后出臺實施方案、機制保障辦法、監理實施方案、質量管理辦法等,在人、財、物方面給予全方位保證,保證按時序按節點完成各階段成果的上報工作。(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5.確保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真實準確可靠。
(1)任務目標:對國家督察、國家級核查和省市級歷次核查發現的問題,全面查實整改。縣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上報的鎮級調查成果開展成果質量評定。
(2)推進措施:一是認清形勢,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底線思維和問題導向,堅持實事求是、客觀真實是三調工作的生命線,做到講政治、守紀律、守法規,堅持依法調查,對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進行嚴肅處理。二是高度重視,強化擔當履職盡責。縣三調辦、各鄉鎮國土所、作業單位、監理單位要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負責,深刻吸取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要求,做到系統改、全面改、徹底改,確保把“三調”成果數據誤差降到最低,進一步完善“三調”成果數據。三是主動作為,深入開展自查自糾。縣三調辦嚴格履行職責,壓實壓緊三調的主體責任,切實肩負起監督、監管職責,掌握工作進展,對于整改不力的單位采取有效懲罰措施,同時按要求做好核查整改等工作,保證數據真實、準確、可靠。作業單位、監理單位嚴格按照全國三調技術規程和工作要求開展調查工作。各國土所按照縣三調辦的要求開展三調初始成果自查自糾工作,重點做好土地利用現狀核查工作,查漏補缺、全面排查。(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批而未供和閑置低效土地盤活利用。
6.全面查清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
(1)對批而未供土地:全面清理2009--2019年依法已批準征收但尚未供應土地,逐批文、逐地塊查清批準時間、位置、權屬、面積、是否實施征收、利用現狀及未供原因等情況。
(2)對閑置土地清查范圍為截止到2020年6月底現狀涉嫌閑置土地,逐宗查明土地供應方式、時間、面積、位置、用途、價款繳納、約定開工時間、未開工建設原因等情況。在全面查清基礎上,建立地塊基本信息、形成原因、處置措施、處置進度、責任單位等要素的工作臺賬和數據庫。(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7.加大批而未供土地處置力度。
(1)任務目標:2020年年底前處置完成50%以上,2021年6月底前全部處置完畢。
(2)處置方式:一是制作并利用批而未供“一張圖”,推行“以地招商”,引導項目優先選址,采取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作價出資(入股)等靈活供地方式。
(3)分類整改:對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剖析原因、落實責任部門,促進項目盡早開工建設,無法達到開工條件的,依法收回;對因企業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堅持“以用為先”的原則,督促企業限期開發利用,無法達到限期開發利用的項目,依法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進行處置。對未落實項目的土地,加大招商推介力度,運用“一張圖”推行“以地招商”;鼓勵依法取得的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建設標準廠房,允許對標準廠房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對于產業項目用地未供先用的,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出讓等方式供地,降低企業用地成本。(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
8.扎實推進閑置土地處置工作。
(1)處置原則:一是依法依規原則。按程序清理,按規定認定,按法律法規處置。二是分類處置原則。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分析歸類,根據不同用途、不同情況逐宗提出合理處置方案,分批進行處置。三是以用為先原則。一地一策,分類處置,對未按約定開工建設超過一年的,按規定征繳土地閑置費;對超過兩年未開工建設的,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對難以實施的,由政府主導,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利用。四是統籌協調原則。由縣政府統一組織,實行屬地鎮街、招商單位、縣開發區管委會協調推進負責制。
(2)處置方式:一是對未完成征收補償的土地:結合項目屬地鎮街,加強征遷力度,確保土地權利清晰、安置補償落實到位,對地塊位置、使用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明確,具備開發動工基本條件的,盡快督促用地單位申請辦理供地。二是對已完成征收未供的土地:一要劃撥一批。對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綠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線、公園廣場等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用地,可直接將將土地使用權劃撥給主管部門;二要出讓一批。對已經明確用地單位或未供先用的項目用地,相關用地單位要限期完善供地手續,集中掛牌出讓一批,對拒不整改的,按違法用地進行立案查處。三要安置一批:對正在對接的招商項目,招商主體單位要引導其優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力促項目盡快落地,集中辦理用地手續。對符合核銷備案條件的土地,按要求及時核銷備案。(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法院)
9.推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
(1)動態建庫。充分利用“三調”土地調查成果,開展城鎮存量建設用地調查,摸清城鎮低效用地的現狀和改造開發潛力,查清土地權屬關系,了解土地權利人意愿,確定低效用地認定標準,界定低效用地范圍。2020年底前建立城鎮低效用地數據庫,夯實管理基礎,啟動一批再開發項目。
(2)分工負責。開發區、發改、工信、商務等部門負責組織審查建設項目投資強度、產出效益;住建部門負責審查認定建設項目開發進度情況;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審查認定建設項目用地性質、建筑密度、容積率等規劃條件、宗地信息等情況;財政、審計、環保、稅務、統計、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全程介入,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共同做好盤活企業低效用地各項工作。(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開發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生態環境局、縣稅務局、縣統計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局)
(四)違法違規用地整改。
10.國家和省級能源、交通、水利重點工程違法違規用地。
工作措施:制定“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實施細則,著重保障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建立多部門項目聯審和多層次用地協調機制,對重點建設項目積極主動服務。嚴格執行征地補償安置的相關政策,規范征地補償安置資金管理,維護群眾權益。加大實施耕地提質改造和土地綜合整治力度,多渠道落實補充耕地指標,保質保量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
11.一般性違法違規用地。
工作措施:對涉及醫療、教育、養老等民生問題的項目,符合規劃、滿足補辦手續條件的,盡快完善手續。對其他一般性違法違規用地,依法依規查處到位。(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12.人造景觀工程違法違規用地。
工作措施:本著分清時間界限、區別對待、分類整改的原則,制定統一政策。正在建設的,采取措施堅決制止。已建成的,本著“應拆盡拆、復耕復種”的原則,對已破壞耕作層及雖未破杯耕作層但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進行拆除,恢復耕種條件;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需保留的,限期完善用地手續;對未用于非農化建設,未破壞耕作層的種樹、種草等綠化部分或現狀仍為河流、坑塘水面的部分,結合第三次國土調查,持續整改。(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
(五)增減掛鉤項目清理。
13.開展“回頭看”。
(1)清理范圍:對2016年以前批復的增減掛鉤項目,嚴格按照國家的清理整改要求落實到位。對2017年以來批復的增減掛鉤項目,特別是2018年以來市政府批復的增減掛鉤項目,對拆舊安置實施方案中拆舊不能實施、安置區未批先建或安置區批復挪作他用的,盡快制定整改方案,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進度,讓群眾按期或盡早入住。對三年周轉期內未完成的增減掛鉤項目,部分已拆遷安置到位或未拆遷但已安置的,盡快制定年內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對不能實施的已批復增減掛鉤項目,按照批復程序予以撤銷。
(2)推進措施:
一是分階段推進。“回頭看”工作分為自查、復查、整改三個階段。對增減掛鉤工作進行全面清查整改,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9月20日前完成復查,于11月底前對增減掛鉤工作出現的問題全部銷號。
二是按規范推進。對增減掛鉤項目臺賬進行梳理,確保臺賬條理清楚、數字清晰、實時更新、準確無誤。對歷年來所有增減掛鉤項目實施情況、驗收情況、復墾情況、指標使用情況進行清查,把握時間節點,特別是2018年以來市政府批復的拆舊安置實施方案中拆舊不能實施、安置區未批先建或安置區批復挪作他用的項目,進行全面清理清查。實施方案批準和項目區驗收后是否完成數據備案工作,備案數據與批復文件是否一致,圖、數和實地是否一致,是否按要求完成與省廳的數據匯交。對每一個項目的實施方案、調整方案、驗收批復進行建檔留存,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相關資料、驗收后的管護協議等資料的'留存情況進行清查整理。(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
14.加強拆舊復墾土地管護。
(1)任務目標:對拆舊復墾土地管護不到位、撂荒的,各鎮街組織復墾到位后,及時組織核查驗收,并達到原復墾驗收的質量等級。對復墾后土地又重新占用建設并有合法用地審批手續的,予以認可;無合法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到位并復耕。
(2)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實現全過程監管。各鎮街為拆舊復墾地塊后期管護責任主體,土地所有權人為具體管護責任單位。未經批準,嚴禁擅自用于非農建設。(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
(六)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不實問題整改。
15.加強補充耕地數量核實整改。
(1)任務目標:在前期自查整改基礎上,對儲備庫中補充耕地項目進行內外業核實,對補充耕地不實、違法建設占用、耕地質量不高、管護不到位等問題分類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規定時間內難以整改到位的,予以核減。
(2)推進措施:對全縣儲備庫中的補充耕地進行全面核查,核查重點是竣工驗收確認的補充耕地項目,核查內容包括新增耕地的面積、質量和利用等情況。補充耕地的核查形式包括內業資料審查和外業實地核查。室內查閱資料的齊全性、完整性,實地核查項目建設的真實性、后期管護的利用情況、新增耕地的質量情況等。同時,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和整改落實,主要包括停止補充耕地項目的確認、停止農田整治建設項目、減少建設占用耕地指標、暫緩建設用地審批等。(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
16.加強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
(1)核實整改目標:以20xx年土地變更調查、地理國情監測、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成果為基礎,結合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和部級下發問題圖斑,利用部級下發實地核實軟件,對全縣范圍內永久基本農田中存在的問題開展全面核實清理,分類處置,落實整改補劃,按照《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1號)要求,開展整改調整補劃。
(2)核實整改依據:一是依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全面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的通知》(國土資規〔2018〕1號):建立健全“劃、建、管、補、護”長效機制,鞏固劃定成果,完善保護措施,提高監管水平,逐步構建形成保護有力、建設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格局。二是依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1號):充分運用遙感影像和信息化技術手段,以20xx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地理國情監測、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等成果為基礎,結合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自然資源督察、土地資源全天候遙感監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專項檢查、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劃定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組織全面核實,找準劃定不實、違法占用等問題,梳理問題清單,提出分類處置意見,以縣級行政區劃為單元編制整改補劃方案。
(3)核實整改原則:一是堅持從嚴保護。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保護利用好永久基本農田。二是堅持底線思維。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糧食生產能力不降低、農民利益不受損四條底線,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凡是存在劃定不實、補劃不足、非法占用、查處不力等問題的,查明情況、分析原因,提出分類處置措施,落實整改、嚴肅問責,確保永久基本農田數量不減、質量提升、布局穩定。四是堅持權責一致。健全管控、建設和激勵多措并舉的保護機制。五是堅持服務大局。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充分的資源保障。
(4)核實整改內容:一是核實劃定成果。通過部級下發實地核實軟件,對部級下發的縣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圖斑進行核實,并增補上傳自行發現的問題圖斑,現場拍照取證,找準劃定不實、違法違規占用、種植植物影響三類問題。
二是分類處置補劃。針對核實清理發現的問題,做好劃定不實問題認定、違法違規處置、種植條件恢復等工作。根據種植條件破壞程度判斷是否恢復原狀或調整補劃,從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中選取補劃范圍,并將上述內容一并納入縣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方案。三是編制整改補劃方案。編制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方案,方案應包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有關情況、核實整改情況、擬整改補劃永久基本農田原因分析、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查處情況、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情況、補劃永久基本農田分布示意圖(包含城市周邊范圍線)、補劃永久基本農田拐點坐標表(電子版本)等。四是更新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根據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情況,更新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五是逐級上報通過。按照縣級自核、市級論證、省級驗收自下而上的程序,配合逐級對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的相關工作,最終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成果通過部復核。(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
三、時間安排
整治工作自20xx年9月開始,到20xx年12月底前結束。
(一)動員部署(9月上旬)。組建全縣土地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專班(以下簡稱“縣工作專班”),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排查自糾(9月--10月)。全面查清有關問題底數,分類制定處置意見,及時自行糾正到位。各鎮街排查自糾清單等資料,于10月20日前報送縣工作專班。
(三)督導總結(11月--12月)。縣工作專班組織實查暗訪,對各鎮街排查自糾成效進行核實,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鎮街開展約談,對重大案件直接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通報。各鎮街要針對存在問題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12月1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告報縣工作專班。對需要長期堅持的工作,緊盯不放,按規定時間節點持續推進。
四、有關要求
各鎮街要統一思想認識,把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土地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專班,做到組織領導到位。各部門要形成工作合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縣工作專班辦公室職責,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推進落實等工作,縣發展改革、交通運輸、水務、農業農村等部門及司法機關要結合職責切實負起責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實。堅持求真務實,認真查找問題,真正摸清底數,分別建立臺賬,掛賬銷號,穩步推進。堅持依法依規,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該處罰的處罰、該拆除的拆除、該整改的整改,分類施策、科學整治,確保整治成果經得起檢驗。堅持效果導向,舉一反三,解決當前問題的同時,更加注重建章立制,著力完善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政治擔當、忠實履職盡責,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務實的作風推動整治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新增耕地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實施管理,以新發展理念實施,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優化用地布局和農業產業結構,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推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城鄉統籌發展,助力脫貧功堅和鄉村振興,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省、市相關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新增耕地項目是指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要求,對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實行“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縣級人民政府是耕地占補平衡的責任主體,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實施新增耕地項目(對低效園地、殘次林地復墾,未利用地開發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積。項目通過省、市驗收后,納入補充耕地指標儲備庫,用于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占補平衡。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即拆舊地塊)和擬用于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整理復墾等措施,在保證項目區各類土地面積平衡的基礎上,以達到增加城鎮建設用地面積,同時解決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目的,最終實現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城鄉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標。
第二章基本原則
第三條:嚴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中發〔2017〕4號)文件精神,依據xx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和生態公益林,在改善和保護農村生產生活及生態環境,不違背群眾意愿和自然規律搞過度開發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開展農村土地整治項目。
第四條:農村土地整治項目選址和實施過程中,堅持與農業和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與殘次林地和低效園地改造相結合,與未利用地開發利用相結合,與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相結合,與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工作相結合;堅持樹齡老化、品質差、產量低、效益差、荒蕪的園地和殘次林地復墾優先,項目區集中連片、土壤質量好、便于機械施工的地塊優先,便于流轉、群眾積極性高的優先。
第三章目標任務
第五條:目標。
(一)開展土地整治,加強耕地保護。
加大對低效園地、殘次林地復墾和未利用地開發,增加有效耕地面積,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在增加耕地的同時,建設高標準農田;
(二)優化用地布局,改善產業結構。
依據全縣十四五規劃、縣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鄉村振興規劃,合理對鎮村范圍內宅基地、廢棄地、空閑地等開發利用,形成農村人口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耕地向規模經營集中的新農村格局;
(三)完善基礎設施,改善人居環境。
整合各類有關涉農資金,以實施農村土地整治項目為抓手,完善農村路網、防洪、排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實現鎮村布局優化、道路硬化、村莊綠化、環境美化;
(四)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
積極引導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優化農業產業布局,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確保農民持續增收和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第六條:任務。
(一)保障全縣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招商引資、民生工程等項目用地和落實占補平衡需求;
(二)完成上級下達我縣補充耕地指標任務。
縣政府根據以上內容對各鄉鎮下達年度目標任務(其中新增耕地項目水田和旱地比例為8:2)。
第四章實施程序
第七條:項目申報。
由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牽頭
1、對全縣范圍內宜實施新增耕地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范圍進行摸底和現場踏勘;
2、統一委托勘測、設計單位對符合條件的地塊現狀進行實地勘測,繪制勘測定界圖;
3、在充分征求項目所在鄉鎮和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項目立項(涉及未利用地開發的需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4、對已批準立項的項目編制項目規劃設計與預算,并組織專家評審。
第八條:項目實施。由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委托鄉鎮按照經批準的規劃設計內容組織項目施工,項目竣工后由由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委托勘測單位測繪竣工圖,編制新增耕地和城鄉建設增減掛鉤項目驗收申報文本,并以報告形式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縣級驗收。
第九條:項目驗收。縣級驗收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各鄉鎮、縣直相關部門和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配合;項目經縣級自驗合格后,向市自然資源局申請市級終驗;市級終驗合格后,向省廳申請備案(同時在農村土地整治項目監測監管系統中報備入庫,對未通過報備入庫的項目地塊,由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督促項目所在鄉鎮負責整改到位,直至通過)。
第五章職責分工
第十條:為保障全縣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平穩有序實施,縣政府成立以縣長為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監委、審計、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農業農村局、水務局、環境保護分局、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和各鄉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xx縣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實施管理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縣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工作的牽頭、組織和協調,xx兼任辦公室主任。
第十一條: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受縣政府委托,代表縣政府與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簽訂委托合同。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是土地整治項目的`實施主體,負責土地整治項目地塊選址、項目申報,按照縣政府年度目標任務組織項目所在鄉鎮實施。
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受縣政府委托,代表縣政府與各鄉鎮簽訂委托合同。各鄉鎮是土地整治項目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項目施工、進度、質量、安全。項目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經批準的規劃設計內容組織實施,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管理,確保整治地塊位置準確,四至邊界、工程建設內容與規劃設計一致。具體地塊整治標準為:
旱地整治標準。項目區地塊土質疏松、不板結、無塊石或碎石,耕作層厚度≧30厘米,耕作層土壤要滿足耕種條件;整治后的地塊外觀清晰,地塊成型,地面平坦干凈,四周及地表雜物清除徹底。
水田整治標準。項目區周邊有水源,溝渠、水保等配套設施齊全,耕作層厚度≧30厘米,田塊平整、不滲水、不漏水;整治后的田塊外觀清晰,田塊成型,田面平坦干凈,四周及田面雜物清除徹底。
第十二條: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在我縣從事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測繪、規劃設計、方案及驗收文本編制等中介服務機構的把關認定,并做好土地整治項目的立項、實施、驗收等技術性指導和服務工作。
第十三條:縣財政局負責對項目資金的監督。
第十四條:縣林業局負責對涉及殘次林地、低效園地復墾項目審批。
第十五條:縣水務局負責對涉及坑塘、灘涂復墾項目的審批。
第十六條: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對已實施項目區耕地質量等級認定、農業產業化發展和土地經營權的流轉監管。
第十七條:縣監委、審計部門負責對項目全過程監督監管。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能定位,切實履職盡責,積極支持配合。
第六章資金管理
第十八條:縣政府設立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專項資金,資金來源于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省、市統籌補充耕地指標返還,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業開發部分以及相關涉農資金,不足部分由縣政府統籌。
第十九條:項目專項資金主要用途
(一)鄉鎮工作經費。
1、新增耕地項目按旱地2萬元/畝、水田4萬元/畝;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按旱地4.5萬元/畝、水田7萬元/畝標準補助給鄉鎮,包干用于各鄉鎮項目測繪、規劃設計、評審、施工、拆遷、協調、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方案及驗收文本編制、指標入庫備案等項目實施至驗收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代管服務費。
項目實施所涉及的項目咨詢、測繪、規劃設計、評審、方案及驗收文本編制、指標入庫備案等工作,由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代管,統一委托中介服務機構,簽訂委托合同,結算相關費用。代管服務費由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按照1000元/畝標準從鄉鎮工作經費中予以扣除。
(三)后期管護費用。
按照各鄉鎮上一年度實際驗收面積,給予鄉鎮1000元/畝后期管護專項補助經費。包干項目所在鄉鎮落實項目后期管護,以及各級檢查必須的整改工作費用;
(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業務費用。
按照全縣實際驗收面積,給予1000元/畝補助,用于圍繞農村土地整治項目開展的軟件更新維護、檔案資料收集整理、交通、差旅及配合省、市檢查驗收等業務經費。
第二十條:項目資金撥付方式。縣財政根據項目驗收批復,在15個工作日內將項目專項資金撥付至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安徽大別山鄉村振興公司按項目指標入庫備案進度,向相關部門和鄉鎮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一條:縣政府對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年度目標完成情況納入效能考評。對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鄉鎮按照《關于印發xx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新增耕地項目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霍政辦秘[2018]42號)精神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能按期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鄉鎮給予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8
為確保環洞庭湖基本農田建設重大工程第四期鄉土地綜合整治項目順利推進,根據縣政府安排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環湖項目工程任務
1.項目前期任務:拆除項目區有礙項目實施的房屋,完成溝渠及道路旁需要動土區的樹木砍伐、零散墳墓的遷移等拆遷掃障任務。
2.項目施工任務:土地平整工程、農田水利工程、田間道路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
二、實施環湖項目工作安排
1.項目宣傳發動工作安排
(1)會議宣傳。鄉政府召開全鄉建制干部大會宣傳發動,各村召開廣播會、村組干部會、黨員會、戶主會廣泛宣傳。
(2)社會宣傳。制作大型宣傳標志牌、宣傳橫幅和張貼宣傳標語進行宣傳,制作項目區房屋拆遷、墳墓遷移等影響施工的林木砍伐公告及土地使用權屬公告張貼于群眾主要集中居住區。
(3)車輛宣傳。安排巡回宣傳車在全鄉巡回宣傳。
2.項目拆遷掃障工作安排
(1)摸底核對房屋拆遷、墳墓遷移、林木砍伐等底子。
(2)簽訂好鄉政府與村委會責任狀、村委會與農戶關于房屋拆遷、墳墓遷移、林木砍伐等協議書。
(3)動員相關群眾按期(9月10日前)完成房屋拆遷、墳墓遷移、林木砍伐、青苗毀損等掃障工作。
(4)8月底召開全鄉拆遷掃障工作現場會。
3.項目施工工作安排
(1)10月16日召開開工動員大會。
(2)施工期間,各村全力做好工程質量監督和項目協調工作。
三、加強環湖項目工作領導
1.成立鄉環湖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全鄉項目協調工作,下設五個工作班子:一是拆遷掃障工作班子,由牽頭,全體鄉村干部參加;二是矛盾化解工作班子,由牽頭,全體包村干部、各村村干部參加;三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班子,由牽頭,水利站工作人員和各村選派的工程質量監督員參加;四是項目到鄉村的資金監督管理發放工作班子,由陳林牽頭,財政所、經管站工作人員參加;五是項目區社會秩序維持工作班子,由鄒云軍牽頭,派出所、司法所及各村村干部參加。
2.明確各村、相關單位、人員職責:
(1)村級:各村支部書記為本村項目區協調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體村組干部參加,抓好拆遷掃障協調工作和施工中的矛盾化解工作;各村要選派一名責任心強,即懂農田水利工程業務,又德高望重、群眾信得過的人員負責工程質量監督。
(2)林管站:對項目區林木砍伐指標盡快辦理,重點配合相關村完成四條主溝渠(云畢渠;甘家3組至保賦渠;和平高橋至出草坡機埠渠;合興六合口至甲堤口機埠渠)的林木砍伐任務。
(3)水利站:及時對農田水利建設提供建議,協助鄉環湖項目領導小組抓好協調和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重點抓好四條主溝渠施工過程中監督工作。
(4)派出所:維持好項目區的社會秩序,嚴厲打擊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強攬工程、強買強賣工程材料、尋釁滋事、打架搗亂等違法犯罪活動。
(5)司法所:協助鄉村制定、簽訂好相關協議,及時調處化解矛盾糾紛。
(6)財政所:協助鄉長抓好到村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發放工作。
(7)機關干部:協助所包村做好拆遷掃障、補償資金發放、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良好施工環境。
3.實行聯片包村責任制:我鄉環湖項目協調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聯片包村責任制,全鄉15個村分為三個片:第一片,負責;第二片,負責;負責。所有包村干部全程參與,配合村級抓好項目協調工作。
四、強化環湖項目協調工作考核結賬
為充分調動各村、相關單位和干部工作積極性,確保項目順利推進,鄉政府將對各村、相關單位和個人工作情況嚴格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給予工作協調費補助。
1.對村級考核:原則上每個村安排10000元環湖項目工作協調費,各村完成協調工作情況與協調費掛鉤,實行百分制考核,每扣1分在10000元工作協調費中扣500元,扣完為止。對于因工作不力,拆遷掃障不徹底,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施工的.,該項目資金調整到其他村組,造成的一切后果村級自行承擔。同時,將各村在環洞庭湖項目實施過程中協調工作情況納入村級年終崗評考核。
2.對村級質量監督員考核:村級選派的工程質量監督員納入項目工程指揮部統一管理,由鄉政府、項目指揮部對其進行工作業績考核,按月度績效發放補助工資。
3.對機關干部考核:所有機關干部除做好自身分管工作、業務工作外,必須全程、全力參與環湖項目協調工作,鄉政府給每名干部安排1000元作為該項工作協調費補助,對包村干部配合村級完成此項工作情況進行百分制考核,村級協調工作每扣1分在1000元工作協調費中扣100元,扣完為止。
4.對相關站所考核:林管站、水利站、派出所,按各自職責落實好相關工作,落實情況與工作協調費補助掛鉤。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9
為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和人居環境改善,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統籌農村生產生活生態,把農村宅基地零散退出與集中連片退出有機銜接、相互促進,根據《xx縣全域推進農村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暫行辦法》《xx縣加快推進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工作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制訂我縣農村宅基地零散退出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探索農村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機制;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助力脫貧攻堅、助推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堅持“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增強農民群眾改革發展獲得感,進一步優化城鄉用地結構,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按照“全域規劃、全域設計、全域整治”的總體思路,把自愿申請、政策引導、行政推動靈活結合,把握節奏、持續用力、久久為功,扎實有序推進。
二、退出原則
(一)自愿申請,合理補償安置。
由農戶自愿提出申請,鎮村審核匯總,報縣鄉村振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房辦審查后報縣政府審批。對自愿退出宅基地的農戶給予合理補償和安置,確保退出農民利益不受損、住房條件有改善。
(二)統籌規劃,推進集約節約。
堅持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為引導,把農房改善與宅基地退出、土地整治、脫貧攻堅等有機結合,大力開展“拆破、拆舊、拆危”工作,引導相對集中連片退出。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促進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協調發展。
(三)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實施。
按照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類推進。優先實施低收入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四類重點戶;優先將國、省道等交通干線兩側破、舊、危房列入零散退出范圍。加快推進“空心村”以及退出意愿強烈的農戶住房搬遷改善工作。
(四)鼓勵創新,多措并舉推進。
鼓勵有條件的鎮街自籌資金先行實施,實施完畢通過驗收后一次性撥付實施包干經費;鎮街應把更多的資金收益用于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發揮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主體作用和主觀能動性,支持在經濟狀況不同的村居中選擇一定比例開展滾動退出試點,允許采取自籌資金、村民合作、分批補償、先拆后補等方式,適度規模、自由靈活地滾動實施退出,實施前試點方案須報縣領導小組批準。對試點成效顯著的鎮(街)、村(居),將給予更多的資金和指標支持。
三、退出范圍
(一)低收入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四類重點戶;
(二)國、省道等交通干線兩側破、舊、危房;
(三)靠近污染源、水源地、生態紅線、航道、油氣管道、高速公路、化工企業,遠離集鎮、國省干道村莊;
(四)可相對集中連片實施區域的破、舊、危房(退出后可與周邊耕地連片,集中退出地塊原則上不低于20畝);
(五)其它經縣政府批準實施退出的宅基地。
具體退出規模、地塊經縣鄉村振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房辦審定后報領導小組確定。
四、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
退出戶可自由選擇以下二種安置方式中的一種:
(一)貨幣的安置
1.宅基地補償標準
(1)宅基地補償標準為1.7萬/畝,其中:農戶獲得不低于70%,村(居)集體獲得不高于30%。
(2)宅基地補償面積依據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最新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類面積,結合每戶實測面積確定。不在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最新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村莊”地類范圍內的宅基地、零散農用地,按實際面積參照周邊土地租賃價格,可由農戶流轉給村(居)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管理。
(3)農戶退出宅基地后,不再享有退出宅基地范圍內土地的資格權、使用權、承包經營權和林權等。
2.房屋補償標準
(1)住宅房屋界定
正規房屋:房屋檐口高度在2.2米以上的正規磚木起脊或磚混結構住宅及生活配套房屋。
簡易房屋:檐口高度在2.2米以下的房屋及披房、彩鋼房等其他房屋。
裝修、裝潢及附屬物補償參照xx縣房屋征收相關文件執行。
(2)房屋補償款=房屋評估單價×房屋面積,補償價款由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3.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
宅基地內存在地面附著物及青苗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4.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標準
(1)搬遷補助費標準:每戶補助350元。
(2)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按400元/月/戶的標準執行,一次性付6個月的安置補助費。
5.安置激勵措施
(1)一次性給予住宅及生活配套正規房屋面積的評估單價增加0.5倍的補償。
(2)在約定時間內簽訂協議、交出房屋并自行清除附著物、交出宅基地的農戶,獎勵6000元;有宅基地的無房戶,在約定時間內自行清除附著物并交出宅基地的獎勵3000元。
6.特殊關愛措施
(1)五保戶。補償及獎勵費用歸五保戶所有,根據農房改善的有關政策落實住房安置。
(2)低保戶。簽訂搬遷協議時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農戶(以提供民政部門審核有效的低保證為準),每戶補助10000元。
(3)一般貧困戶。簽訂協議時正在享受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五保戶、低保戶除外)幫扶條件的(以提供縣扶貧辦審核有效的證明為準),每戶補助3000元。
(4)其他困難戶。對有殘疾證的按照傷殘等級給予困難補助,其中:一至四級5000元/人;五至八級3000元/人;九至十級1000元/人。
享受特殊關愛措施的困難戶必須在約定時間內簽訂協議、交出房屋、自行清除附著物和交出宅基地,否則一律不享受困難補助。特殊關愛措施不重復享受,特殊情況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通過“一事一議”方式妥善處置。
(二)實物安置
按照縣推進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的有關政策執行。
(三)其他情況
對經批準保留退出宅基地上房屋用于再開發利用或其他利用方式的退出戶,在完成房屋騰空、不動產權證變更登記到村集體經濟組織或依法完成征收后按照第(一)或(二)中方式補償安置。
五、退出程序
(一)方案宣傳公示。
以村為單位召開村組干部會議,討論宅基地退出工作的可行性,在退出范圍內的自然村莊召開群眾大會,向群眾宣傳工作方案,并將退出政策予以公示。
(二)農戶書面申請。
以農戶為單位向所在村的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三)村級初審申報。
村民委員會組織對申請農戶的基本情況進行初審后,統一報所在鎮(街)人民政府批準審核。
(四)鎮級核實匯總。
鎮(街)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上報的申請農戶情況進行初步核實,對符合要求的匯總報縣級批準。
(五)入戶測量評估。
村民委員會組織人員到戶調查核實,由具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宅基地上的房產和附屬物進行測量評估;由具備資質的測繪單位對宅基地進行測量。
(六)村級公示。
村民委員會對符合自愿退出農戶的基本情況及補償等情況進行公示,并報請鎮(街)人民政府批準。
(七)簽訂協議。
經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由村民委員會與自愿有償退出的農戶簽訂退出協議書。
(八)復墾驗收。
拆除復墾后,由各鎮街組織農房辦、國土分局、農經站、水務站對復墾地塊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后報縣級驗收確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xx控股分別牽頭負責新增耕地情況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并根據新增耕地完成情況報上級部門入庫驗收。
六、標準要求
1.鎮(街)應結合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產業發展、土地綜合整治等工作編制多規合一的鎮村規劃,預留產業用地、加強規劃管控,在空間布局規劃點外不得再安排零散建房。
2、農村宅基地零散退出要與改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工作緊密結合,規范實施程序,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按照“先申請后實施、先安置后拆除”的原則有序推進。根據搬遷群眾需求和政策規定采取不同類型的`安置方式。不得借機向搬遷農戶銷售宅基地,嚴禁借機向社會銷售宅基地。
3、項目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項目實施主體即法人,不得對村(居)組層層包干,項目管理嚴格實行“五項制度”,即:法人制、公告制、工程監理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
4.鎮(街)應建立專門組織,負責統籌指導土地綜合整治業務,督促推進項目按進度實施。對房屋拆除、測繪評估、土地復墾等項目應規范履行招標程序,嚴格項目管理,加強房屋拆除復墾過程中的安全監管。
5.各鎮(街)應嚴格按照批復的工作方案實施,不得隨意調整或變通,宅基地、房屋、附著物等補償應由專業公司評估。
6.鎮(街)要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農戶檔案管理制度,規范檔案收集、整理、歸檔程序。到戶補償一戶一檔資料應包含房屋拆除協議書、房屋拆除前中后的照片、評估報告、評估清單、宅基地實測面積及附屬物清單、公示照片、匯總表及明細表、退出宅基地承諾書、授權委托書、拆除房屋交割單、產權調換清單、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收回注銷房產證、土地證等不動產權力證書。
7.工程施工做到土地平整,溝、渠、路、橋、涵、閘、林等配套到位,并與周邊的基礎設施、水利設施、生態環境形成完整體系,保證生產條件完備。工程資料要完整、規范,整理建檔。
8.拆舊地塊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必須全部拆除清理,不得填埋,復墾后耕地要與周邊耕地連片,單個田塊的田面高差在±5cm以內,坡度≤25度。
9.項目需使用客土的,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客土來源,并提供客土鑒定報告,覆土土層厚度必須在60cm以上。客土建議采取固定總價的方式計入招標總價,中標單位難以協調客土的,由所在鎮(街)村(居)協調處理。
10.項目實施前應充分征求民意,了解社情民情,做好社會穩定風險排查、分析、評估工作,確保工作高效、穩定、有序開展。
七、資金保障
(一)資金籌集。
項目所需資金由xx縣xx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控股集團)通過“xx縣鄉村振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扶貧開發基金”保障。
(二)經費撥付。
實行經費包干,以實際退出的建設用地面積計算,10萬元/畝。分批次結算,原則上一次結算不少于50戶,農戶簽訂退出協議后,憑鎮(街)初審的匯總表,按照實際簽字農戶匯總的土地面積撥付5萬元/畝。退出宅基地復墾經縣級自驗合格后撥付2萬元/畝,經市級驗收合格后撥付余款。危房改造戶享受上級獎補資金的,應從包干費用中同數額扣減。
(三)包干經費包含土地復墾方案編制、預算編制、施工設計、工程測量、工程招標、工程施工、工程審計、工程監理、竣工驗收、工程管理、補償安置、客土檢測、耕地產能評價及其他工作經費等,其中土地復墾方案編制、預算編制、施工圖設計、竣工測量、工程監理,客土檢測按照土地整治項目的技術規程和有關規定實施,由xx控股集團負責統一招標,建立服務單位庫,庫內有多家服務單位的,各鎮(街)通過抽簽或搖號確定服務單位,經費按照面積分攤,由各鎮(街)承擔,在最后一次付款時xx控股集團予以扣減。
八、工作職責
(一)部門職責:農房辦會同縣鄉村振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退出農戶審核;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業務指導,對于符合入庫條件的牽頭項目審查、入庫,牽頭開展新增耕地驗收、協調對接省市驗收,開展節余指標交易等;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復墾新增耕地的土壤改良技術指導、管理與使用;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對項目影響生態環境情況進行審查把關;xx控股集團負責工程竣工驗收、項目資金籌集和管理,對土地指標交易資金要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二)鎮(街)職責: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項目實施主體,負責項目統籌實施。
項目實施前,必須制訂年度工作方案報縣領導小組批準。
(三)村(居)職責:負責退出協議簽訂,退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人口認定,協助做好退出面積核定,實施房屋搬遷,進行退出宅基地復墾等再開發利用等工作。
九、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鄉村振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負責農村宅基地退出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督查和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宅基地零散退出日常事務。
(二)強化業務指導。
縣自然資源、財政、住建、水務、農業農村、農房辦等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業務指導,積極探索創新,及時總結完善,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10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郴州市、資興市關于糧食生產“兩穩”工作要求,堅決遏制耕地拋荒,確保糧食安全,促進我鎮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發展,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和糧田“非糧化”行為,全面完成全年糧食生產目標任務。按照“宜糧則糧、宜菜則菜”的原則,通過開展耕地拋荒治理,減少季節性拋荒、杜絕多年性拋荒,確保拋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
二、工作重點
(一)廣泛宣傳發動。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要利用廣播、巡回宣傳、村級微信群發放宣傳資料、召開勸耕會等形式,大力宣傳“種地得補貼、不種地不得補貼”“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等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大力宣傳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對閑置、荒蕪耕地依法采取恢復耕種、繳納閑置費、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收回發包的基本農田等法律法規,在全鎮營造治理耕地拋荒的濃厚工作氛圍。
(二)以20xx年沒有整治好的面積為任務分解到人,整治拋荒。各村根據整治任務分解到人,完成拋荒整治任務,保存拋荒地整治前、整治中和整治后的相片。整治好以后在村、組二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相片保存備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填好統計表簽字、加蓋公章報送農技站,鎮紀委、鎮農技站對各村報送的結果進行抽查。農技站審核后,填好匯總表加蓋公章報送市農業農村局,由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對各地報送的結果進行抽查核實。鎮村兩級要對摸底統計上報情況進行造冊備案備查。
(三)耕地常態化管理,杜絕拋荒。各村要隨時掌握耕地種植情況,杜絕耕地拋荒。
(四)開展復耕勸導。各村按屬地管理原則,承擔主體責任,組織駐村干部、村干部和組干部入戶,對棄耕農戶認真、耐心、細致地做好勸耕工作,引導其在規定的時間內復耕;對于在外的棄耕戶要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進行告知并勸其限期復耕。對于本人不能復耕的農戶要引導其流轉耕地給他人代耕代種。
(五)開展分類治理。對因水沖沙壓或地質災害造成耕地拋荒的.,由市直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協助鄉鎮進行恢復和改造,能種植水稻的一律要種水稻,不能種植水稻的要改種其他旱糧和蔬菜等農作物;對水利條件較好的,一律恢復種上水稻;嚴禁出現在基本農田種樹、挖塘等再次破壞耕地質量行為;對“冷浸田”等泥層較深、排水不暢的拋荒耕地不利于機械化作業、不適合種植水稻的,可種植蓮藕等水生作物。
三、保障措施
(一)嚴格落實責任。嚴格執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制,駐村領導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各村要制訂具體的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分工,制定相關措施,責任到人,切實抓好耕地拋荒治理工作。
(二)加強業務指導。按照“統一宣傳發動、統一摸底造冊、統一治理標準、統一治理時間、統一補貼政策”的要求對各村組的具體責任人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嚴格執行鎮委、鎮政府安排部署,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切忌因為工作馬虎、人情世故等原因出現漏報、瞞報、虛報現象造成群體性的事件。
(三)嚴格督查考核。加大耕地拋荒治理核查力度,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抽樣調查與全面普查相結合,重點督查公路沿線可視范圍和大面積地,對整治不力的予以問責。
(四)兌現激勵政策。嚴格認真落實國家惠農政策,對耕地拋荒的一律不發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等一切糧食補貼資金。一是對拋荒耕地治理有需要大豆、玉米等旱糧種子的,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向市農業局申請,免費發放用于拋荒耕地治理。二是對拋荒耕地的恢復種植,對復墾予以一次性扶持,扶持標準為:復墾后種植水稻的按150元/畝、復墾后種植旱糧或蔬菜等不破壞耕地質量的農作物的按100元/畝進行扶持,扶持對象為復墾種植者。
(五)嚴格懲處措施。對承包耕地本人不愿復耕也不愿土地流轉的嚴格按照“種地得補貼、不種地不得補貼”的補貼政策核減其拋荒耕地的一切政策性補貼。對于屬于基本農田且連續棄耕拋荒兩年的,要督促發包方終止土地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基本農田,并組織復耕。核減的耕地地力保護、稻谷目標價格等惠糧補貼全部用于拋荒耕地復耕。行政村(社區)連片拋荒3畝以上的,對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居(村)委會主任以及鎮駐村領導和干部進行追責問責;
(六)嚴格規范扶持。耕地拋荒整治復墾扶持資金發放,先由恢復種植者向鎮、村(社區)申報,復墾完成達標后由各鎮里進行100%初驗,驗收結果表在村級公示欄公示7天后,附復墾前、復墾中和種植后圖片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屆時市農業農村局和市財政局將組成聯合驗收組,對各上報的情況(復墾前是否為拋荒耕地、復墾面積是否真實及復墾質量是否達標等),按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核實。虛報面積比例10%(含)以下的,按兩倍虛報面積比例扣減該鄉村(社區)耕地拋荒整治復墾扶持資金和對村(社區)獎勵資金,虛報面積比例10%以上的,直接取消該村(社區)扶持資金和鄉村(社區)獎勵資金發放資格。嚴禁弄虛作假,決不允許騙取復耕復墾扶持資金,決不允許將未拋荒地統計為拋荒地,并納入復墾扶持范圍;嚴格追責問責,對弄虛作假責任人員在全鎮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追責,構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到司法機關進行處置。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11
為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和用途管制,嚴格落實糧食安全主體責任,改善生態環境,保障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6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等法律法規,制定我鎮開展耕地恢復整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保障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抓住耕地這個關鍵,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按照積極穩妥、分類推進、依法依規、屬地管理的原則,不斷強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耕地保護長效監管機制,牢牢守住耕地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確保我鎮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布局更優化,為有效保障我鎮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二、工作要求
(一)恢復范圍。以縣自然資源局下發的可恢復耕地的圖斑為依據,各村根據下達任務量,按照積極穩妥、分類推進、依法依規、先易后難的原則自行選取恢復地塊。
(二)恢復標準。按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地類進行恢復。“二調”為水田的恢復成水田、“二調”為旱地的恢復成旱地,恢復的`耕地要第一時間落實種植利用。
恢復成水田的,坡度不能大于15度,農田水利灌溉及排水設施須完整完好,具備蓄水能力,蓄水能力的驗證為連續蓄水時間不低于72小時,有完整的灌排溝、田間道等基礎設施;耕作層厚度不低于20cm,土壤表層符合種植水生農作物要求,格田內田面高差不超過3cm,田埂應高于水田田面高程30cm以上,須保持一年種植一季及以上水稻、蓮藕等水生農作物。
恢復成旱地的,坡度不能大于25度,能種植糧食(包括谷類、薯類、豆類)、棉花、油料、糖料、蔬菜等農作物,實現地塊清表、翻耕、土地平整,配套有必要的田壟道路設施,土體厚度不低于50cm,耕作層厚度20cm以上,同一地塊土面積高差不超過±10cm等條件,須保持一年種植一季及以上。
(三)進度安排。
1.任務分解階段(20xx年3月14日—4月30日)。鎮自然資源所在4月30日前將20xx年現有耕地底線目標數據和耕地恢復整治任務分解下達至村,再由村落實到組、戶,確保每一個村、組都明確自己的耕地保護目標及耕地恢復整治任務。
2.調查摸底圖斑選址階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各村根據下達的耕地恢復整治任務,結合下發的圖斑,確定本年度耕地恢復整治圖斑地塊,按照先易后難的順序確定擬納入今年耕地恢復整治范圍。
3.恢復整治階段(20xx年6月1日—8月30日)。各村(居)成立專班,嚴格按照耕地恢復整治標準積極組織,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耕地核查確認階段(20xx年9月1日—10月15日)。對已恢復耕地的圖斑,上報縣自然資源局和縣農業農村局進行初步認定,由縣人民政府出具認定意見,申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實地復核和省級確認耕地恢復整治指標。
三、保障措施
耕地恢復整治工作是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的具體行動,是確保糧食安全的重要抓手,必須確保按時間節點高質量完成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
組建觀音閣鎮耕地恢復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游祖軍任組長,分管自然資源的黨委委員呂波和分管農業的副鎮長向兆熙任副組長,鎮自然資源所工作人員、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各村黨組織書記為成員。各成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領導統籌協調,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工作按時高質量完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自然資源所,鎮自然資源所所長胡澤文為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二)加強統籌推進
各村作為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以“專班化推進+專項化攻堅+項目化實施”為手段,圍繞目標任務,按實際種植情況分類處置,堅持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分步實施。講清政策和要求,確保依法有序完成整改任務。
(三)加強資金保障
鎮財政將耕地恢整治費用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此項工作順利推進,切實保障糧食安全。
(四)強化監督考核
鎮紀委會同鎮自然資源所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村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將耕地恢復整治工作列入觀音閣鎮人民政府目標責任考核。
(五)加強長效監管
建立動態巡查、監測、執法相結合的監管機制,落實耕地保護、防止耕地“非糧化”,充分調動農村集體經營性組織、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種糧的積極性,落實耕地(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的長效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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