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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內車輛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廠內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廠內車輛管理制度1
1廠內車輛的安全規章制度
1、崗位責任制。明確使用單位負責人、專職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維修工的各自職責。
2、出車工作制度。明確出車工作時間,出車工作內容,出車工作人員。
3、定期檢查、檢修制度。
4、安全操作規程。
5、維護保養制度。
6、制定廠內車輛事故應急預案。并能有效運轉。
7、事故報告制度。
8、廠內車輛安全工作記錄。每個工作日結束由專職管理人員檢查后簽字。
9、 檢查記錄。保證記錄完善。包括:定期檢驗、定期自行檢驗、日常使用狀況、日常維護保養、運行故障和事故等記錄。
2廠內車輛的使用與管理
1、廠內車輛使用單位的技術員必須對廠內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應指定具有廠內車輛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廠內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儇瀼貓绦袕S內車輛安全使用技術規程。
②編制廠內車輛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蹍⒓訌S內車輛的交車驗收。
④檢查廠內車輛的使用、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
、輳S內車輛的檢驗、維修、改造和報廢等技術審查。
、蘧幹茝S內車輛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⑦向主管部門報送當年廠內車輛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廠內車輛定期檢驗實施情況,存在問題。
⑧廠內車輛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報告。
、釓S內車輛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管理。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⑩廠(場)內車輛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廠內車輛的技術檔案。
、購S內車輛使用登記證。
②廠內車輛檢驗合格報告。
、蹚S內車輛設計技術文件、產品出廠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文件、備品配件和專用工具清單、使用操作說明。
、軓S內車輛制造、使用技術文件及有關資料。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
、輽z查、檢驗記錄、以及有關驗收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迯S內車輛維修。廠內車輛的維修方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實際維修情況記錄,負責維修單位資質證明以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哂嘘P事故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
4 廠內車輛的檢驗。
、偃粘z查:安全監察人員在廠內車輛運行中的定期檢查,每年不少四次。
、诙ㄆ跈z驗:專業檢驗人員在廠內車輛運行中檢驗。每年不少一次。
5廠(內車輛事故處理的要求
1、發生廠內車輛事故,操作人員一定要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原因和處理事故時要“穩、準、快”。出現事故要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2、查找事故原因時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部門,不得盲目處理。在事故未妥善處理之前,安全負責人和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調查結束后,應對發生事故的前后時間、部位經過和處理方法等進行認真研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廠內車輛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交通機動車輛、廠內機動車輛和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管理,預防車輛傷害和交通事故。
2適用范圍
公司各部門所有交通車輛、廠內機動車輛和機動車輛駕駛員
3管理職能
3.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對公司各部門的車輛通行安全進行監 督管理。
3.2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公司機動車駕駛人員、機動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3營銷公司商務支持部門負責營銷公司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和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
3.4設備保障部門負責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和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4內容和要求
4.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1.1 機動車輛駕駛員至少應有3年專職駕駛經驗,且3年內無交通責任事故記錄,經人力資源部考核錄用后,報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嚴禁部門私自聘用專職駕駛員行為。
4.1.2駕駛員在駕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公安交警、運管稽征部門的管理。
4.1.3駕駛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駕駛作風,遵章守紀,文明行車,按時參加安全學習。
4.1.4駕駛員在出車前應保持充足睡眠,嚴禁疲勞駕駛。
4.1.5任何人不得強迫駕駛員違法、違章駕車;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或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嚴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4.1.6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水箱、潤滑系統、制動系統以及輪胎等進行例行安全檢查,在出車途中,應確保與有關人員保持通訊聯系,及時反饋行車安全情況,遇到突發事件及時報告。
4.1.7機動車輛使用前,必須向公安交警部門申請登記,領取號牌、行駛證并按規定辦齊隨車必備的證件。
4.1.8車輛狀況、各項安全技術性能必須保持完好。并按規定進行年檢,合格后使用,不得開“病車”上路。
4.1.9車輛裝載的貨物必須綁扎牢固,。嚴禁人、貨混裝。
4.1.10運輸“超長、超高、超寬”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辦理準運證,采取安全措施,懸掛明顯標記,必要時應配有指揮車。
4.1.11車輛在工地和廠區內部行駛,應按限速標志要求行駛。
4.1.12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地點、場所停放,嚴禁隨意停放。
4.1.13車輛修復后需試車時,應由持有駕駛證的車輛檢驗員或指定的正式駕駛員在規定路段試車。
4.1.14車輛管理部門應每周組織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學習,并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4.1.15車輛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車輛出勤的審批管理,作好出車登記,嚴禁公車私用。派車時要科學調度車輛,合理安排工作量,嚴格控制惡劣天氣條件下的車輛出行安排。
4.2廠內交通安全管理
4.2.1廠內機動車輛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且考核、考試合格,領取廠內機動車駕駛證或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準駕駛或操作。
4.2.2廠內機動車駕駛、操作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作業時應攜帶特種作業資格證,必須戴好安全帽,不準駕駛或操作與證件不相符的設備。
駕駛室內不得超額載人,叉車作業不得載人。
嚴禁酒后操作。不得在駕駛或操作時吸煙、嚼檳榔、攀談或進行其它有礙安全的活動。
身體疲勞或患病等有礙安全操作時,不得駕駛或操作。
廠內機動車駕駛、操作人員離開本職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但未滿xx年的,需繼續擔任駕駛工作時,應按規定重新復試。如超過xx年的,應重新參加考核。
4.2.3廠內機動車應按特種設備有關規定進行申報、掛牌和定期檢驗。
4.2.4廠內機動車在工、庫房內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在廠區內行駛時不得超過8公里/小時。
4.2.5特種設備管理部門應建立廠內機動車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包括車輛維修使用及事故記錄;
定期開展廠內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
4.3交通事故管理
4.3.1廠內機動車輛發生安全事故后應按規定立即報告本部門領導和安委會辦公室,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嚴禁違規、私自處理。
4.3.2廠內機動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安委會辦公室按未遂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涉及人員傷亡時,按工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4.3.3發生交通事故,不論事故大小,都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所在部門領導報告,并及時報告安委會辦公室。
4.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由事故單位負責處理,以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為依據進行調解,無法調解時,由事故單位提出申請,將相關資料移交法務部進入司法處理程序。事故結案后,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會辦公室上報《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損失調解書》以及保險理賠等資料。
4.3.4重大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由公司安委會組織安委會辦公室、法務部、人力資源部等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3.5發生機動車輛事故后,必須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4.4安全獎勵
4.4.1專職駕駛員工作表現突出,年度內未發生大小事故,且無嚴重違章行為記錄的,則按以下標準進行獎勵:
安全行車達到10萬公里以上(含10萬公里),給予2000元的獎勵;
安全行車達到5萬公里以上(含5萬公里),不足10萬公里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安全行車2萬公里以上,不足5萬公里的,給予專職駕駛員500元的'獎勵;
4.4.2交通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在年度交通安全總結評比中被評為交通安全先進單位的三級機構,給予2000元的獎勵。
4.5違章處罰
4.5.1 駕駛員在駕車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扣分或罰款的,每扣1分,罰款100元。
4.5.2未按規定或限速標志要求行駛,超速行車,每次罰款200元。
4.5.3超載行車或廠內機動車輛違章載人,每人次罰款200元。
4.5.4車輛未按規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地點或停車場所,每次罰款200元。
4.5.5部門負責人明知司機開車前有飲酒行為,仍安排其開車或駕駛員在工作時間飲酒,部門負責人或用車人未及時制止的,每次對部門負責人或用車人罰款200元。
4.5.6駕駛員酒后駕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核實后,罰款50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對部門負責人處以罰款200元。
4.5.7車輛管理部門(三級機構)未按規定每周組織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的,每少一次罰款100元。
4.6交通責任事故處理
4.6.1駕駛員負全部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濟損失的20%,并罰款500元。
4.6.2 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濟損失的15%,并罰款400元。
4.6.3 駕駛員負同等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濟損失的10%,并罰款300元。
4.6.4 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濟損失的5%,并罰款200元。
4.6.5交通事故處罰最多不超過3000元。當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損失賠償超過3000元時,對直接責任人處以3000元罰款,并解除勞動合同。
4.6.6對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交通責任事故,造成累計保險公司理賠之外經濟損失達1 萬元以上的專職駕駛員, 取消駕駛資格和解除勞動合同。
廠內車輛管理制度3
1、 目的和要求
市管機動車輛和廠內行駛的機動車輛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為保障機械公司機動車輛的交通運輸安全、防止和減少車輛傷害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2、 管理部門職責
2.1 綜合管理部:
2.1.1是公司市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門;
2.1.2負責市管機動車駕駛員的定期復訓、日常班組學習以及車輛年檢審證、車況、車貌、安全駕駛的監督檢查工作;
2.1.3負責公司市管機動車輛的
2.2 技術質安部:
2.2.1負責廠內機動車輛交通行駛安全,負責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定崗培訓取證復證工作;
2.2.2負責計劃和組織每年度的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工作,各部門按計劃進行實施;
2.3 生產運行部:
2.3.1負責車輛的購置、變更、報廢及廠內機動車輛維修工作,建立車輛維修檔案臺帳,保持機動車輛完好行駛;
2.4 各部門按公司規定負責本部門車輛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對機動車輛的安全要求
3.1 廠內機動車輛(限在廠內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如鏟車、電瓶車等)必須取得車輛號牌、方可行使;
3.2 車輛號牌必須按指定位置安裝并保持清晰;
3.3 廠內機動車輛按規定的時間接受定期檢驗;季度檢查由技術質安部進行;月度和日常檢查由使用部門進行;
3.4 各類機動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應停車修復后才能繼續行駛;
3.5 機動車輛所在部門要建立車輛保養制度,實行三級保養制度、定期進行小修、中修、大修;
3.6 嚴禁非防爆車輛進入防爆區域;
4、 車輛裝載的安全要求
4.1 車輛裝載不得超過核定的載重量;
4.2 車輛裝載物件的高度、長度和寬度限制,交通管理的規定執行;
4.3 裝載不可解體的.物體、滾動貨物超過規定時或在惡劣環境、氣候條件下進行特殊裝卸作業的,必須經所在區域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批準,指派專人押車,按指定的路線、時間和要求行駛,并制訂和落實有關安全措施;
4.4 裝載的物件應均衡堆放、捆扎牢固,車輛側板和后欄板應關好、栓牢。物體長度超過后欄板時,不得遮擋號牌、轉向燈、尾燈和制動燈;
4.5 裝載散狀、粉狀或液態貨物時,不得散落或滴漏在車外,防止散落飛揚及損壞路面;
4.6 鏟車、電瓶車等在鏟運物件時,鏟件升高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三分之二,在鏟運時鏟件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0.5m;
5、 機動車輛行駛的安全要求
5.1 車輛進入廠區應自覺遵守交通標志、標線的規定,在廠區大門、路口、轉彎處的限速為5公里/小時,廠內道路直行限速為20公里/小時;
5.2 車輛在下速地點、路段時執行下列限速規定:
限速地點、路段及環境情況最高行駛速度(公里/小時)裝卸作業區、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設有警告標志或轉彎、調頭時、貨運車輛載運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時15結冰、積雪、積水的道路,惡劣天氣10進入廠房、倉庫大門、停車場、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險地段、生產現場、倒車5
5.3 同向行駛的機動車輛,前、后車之間應根據車輛行駛速度、路面和氣候情況,保持隨時可以制動停車的距離;
5.4 機動車倒車時,駕駛員須先察看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才能倒車。在裝卸區、貨物堆場、廠房、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駕駛員的同側進行指揮;
5.5 廠區內不得隨意停車、停車應停在指定地點或道路有效面積以外不防礙交通的地點,不得逆向停車;
5.6 駕駛員離車時,應拉緊手閘、切斷電路、帶走車鑰匙、鎖好車門。
6、 對機動車駕駛員的要求
6.1 廠內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相應管理部門核發的廠內駕駛證方可駕駛車輛;
6.2 廠內車輛除了在崗專、兼職駕駛員之外,其他人員嚴禁駕駛,不得擅自將“駕駛證”、“行駛證”或“操作證“借給他人使用;違反規定而發生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并追查該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6.3 不得駕駛與執照(操作證)不相符的車輛;
6.4 廠內車輛進出廠門應主動停車接受檢查;
6.5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安全操作規程,出車前應對車況作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完好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6.6 駕駛室內不得超載座人,無駕駛室的各類廠內機動車不得隨車帶人;
6.7 嚴禁酒后駕駛車輛,不得在行駛時吸煙、飲食、攀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
6.8 身體過度疲勞或患病有礙行車安全時不得駕駛車輛;
6.9 廠內車駕駛員應參加車輛交通安全部門組織的安全學習,不得無故缺席;
7、 違章處罰
7.1 廠內車輛在廠內行駛違章時,按氯堿公司交通安全辦公室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7.2 廠內機動車輛交通事故按氯堿公司交通安全辦公室發布的有關規定和制度處理。
廠內車輛管理制度4
1、目的.:為了加強廠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運輸事故發生
2、范圍:機動車和叉車駕駛員
3、責任者:保衛科、安全部、購銷運輸部門
4、程序:
4.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
4.2各級領導和廠內職工,本廠或外單位入廠車輛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自覺遵守廠內交通安全規定。
4.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行車進入禁火區內嚴禁吸煙。
4.4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禁火區。
4.5廠內行車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時,危險場所不大于5公里/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駛,嚴禁與生產系統設備管道接觸。
4.6嚴禁在道口、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4.7車輛通過道口、拐彎,應顯示信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減速鳴笛,注意觀察。
4.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4.9自行車、摩托車不得進入廠區,一切進出車輛應接受門衛檢查。
4.10道路上不準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4.11廠區的一切交通標志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4.12車輛裝載運輸:
4.12.1汽車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若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駛。
4.12.2廠內推車行走時應注意前方行人,防止傷亡事故發生。
4.13機動車輛的七大禁令:
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
嚴禁酒后開車。
嚴禁超速開車。
嚴禁空擋溜車。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4.14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4.15廠內交通安全,由保衛部門負責全面管理、檢查。
4.16對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廠安全部門必須實施監督。
廠內車輛管理制度5
1 廠內車輛的安全規章制度
1、崗位責任制。明確使用單位負責人、專職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維修工的各自職責。
2、出車工作制度。明確出車工作時間,出車工作內容,出車工作人員。
3、定期檢查、檢修制度。
4、安全操作規程。
5、維護保養制度。
6、制定廠內車輛事故應急預案。并能有效運轉。
7、事故報告制度。
8、廠內車輛安全工作記錄。每個工作日結束由專職管理人員檢查后簽字。
9、 檢查記錄。保證記錄完善。包括:定期檢驗、定期自行檢驗、日常使用狀況、日常維護保養、運行故障和事故等記錄。
2廠內車輛的使用與管理
1、廠內車輛使用單位的技術員必須對廠內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應指定具有廠內車輛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廠內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儇瀼貓绦袕S內車輛安全使用技術規程。
②編制廠內車輛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蹍⒓訌S內車輛的交車驗收。
、軝z查廠內車輛的使用、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
、輳S內車輛的檢驗、維修、改造和報廢等技術審查。
、蘧幹茝S內車輛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呦蛑鞴懿块T報送當年廠內車輛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廠內車輛定期檢驗實施情況,存在問題。
、鄰S內車輛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報告。
⑨廠內車輛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管理。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鈴S(場)內車輛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廠內車輛的技術檔案。
、購S內車輛使用登記證。
②廠內車輛檢驗合格報告。
、蹚S內車輛設計技術文件、產品出廠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文件、備品配件和專用工具清單、使用操作說明。
、軓S內車輛制造、使用技術文件及有關資料。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
、輽z查、檢驗記錄、以及有關驗收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迯S內車輛維修。廠內車輛的維修方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文件,實際維修情況記錄,負責維修單位資質證明以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哂嘘P事故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
4 廠內車輛的檢驗。
①日常檢查:安全監察人員在廠內車輛運行中的定期檢查,每年不少四次。
、诙ㄆ跈z驗:專業檢驗人員在廠內車輛運行中檢驗。每年不少一次。
5廠(內車輛事故處理的要求
1、發生廠內車輛事故,操作人員一定要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原因和處理事故時要“穩、準、快”。出現事故要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2、查找事故原因時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部門,不得盲目處理。在事故未妥善處理之前,安全負責人和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調查結束后,應對發生事故的前后時間、部位經過和處理方法等進行認真研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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