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主要消防安全職責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法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單位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負責人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三)安保部消防安全職責
1、起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負責監督檢查落實。
2、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實施防火檢查、每日防火巡查,并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對單位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及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工作,定期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器材在位和完好情況,及時提出消防設施器材配備、維修、更新意見。
5、負責對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訓練工作。
6、組織實施對員工的消防知識及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單位消防檔案。
8、按照規定辦理動火作業、增設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審批、監督動火部門或人員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動火管理制度。
9、督促各部門建立健全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10、負責消防安全會議文件的起草、會議記錄及各項決議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11、負責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配備、管理工作。
(四)工程部消防安全職責
1、工程部負責單位所有電氣設備、線路的安裝,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有關規定,遵守電器安全操作規程。
2、電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按規定配置、使用和更換。
3、用電線路和設備安裝前必須經安保部同意后方可安裝。
4、負責對單位所有電器設備和電氣線路的檢查、維護,確保性能完好;發現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要立即按照規定上報或自行維修;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行處理。
(五)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安全職責
1、在安保部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督促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防火巡查、消防控制值班,并做好記錄。
2、按照規定每日進行定時、定點,防火巡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及時報告協調解決。緊急情況下可以責令有關部位停止營業以防止發生危險,直到消除火災隱患。
3、發現火災立即報警,并組織引導有關人員疏散、利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并做好火災現場的保護工作。
4、消防控制室人員要嚴格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及時處理各類報警信號,定期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測試,保證自動消防設施隨時處于完好狀態。
5、參與擬定消防工作計劃、消防安全措施,為本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6、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管理知識、消防業務技能,做到四會即:會宣傳消防知識和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發現、消除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
(六)義務消防隊員消防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管理知識、消防業務技能,做到四會即:會宣傳消防知識和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發現、消除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
2、在本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活動,普及消防知識,自覺落實單位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3、針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點,及時向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4、積極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業務技能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
5、針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制定滅火疏散預案,并進行演練,熟悉自己的位置和分工;一旦發現災情,立即按照預案分工投入疏散人員、疏散物資,撲滅初起戰斗。
6、及時發現和制止不安全因素和行為,保證自己職責范圍內無消防違章行為和火災隱患。
(七)各部門經理/負責人消防安全職責
1、各部門經理/負責人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負總責。
2、認真貫徹并嚴格落實單位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將消防安全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
3、建立本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健全本部門及各崗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4、加強本部門的消防設施、電器設備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5、針對本部門崗位火災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6、每周組織本部門對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組織整改火災隱患,作好記錄存檔備查并按時上報有關情況,本部門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八)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每名員工都有維護單位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2、每名員工都要認真貫徹落實單位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發現火災隱患都有義務向有關部門反映,積極配合單位整改火災隱患。
3、每名員工都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滅火知識、技能,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積極參加義務消防隊組織的各項活動。
4、每名員工都要熟悉單位內的消防安全設施位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在立即報警的同時要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
5、每名員工都要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杜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消防安全制度
(一)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為保護職工生命、國家財產和職工財產安全,確保本單位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的防火巡查、檢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導,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本單位實行每日防火巡查與定期防火檢查相結合的檢查
方法。即:專職(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每天工作時間至少每兩小時對本單位、本崗位的消防工作進行巡查,夜間值班人員不少兩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每周至少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對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工作結束時,對本工作崗位進行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關閉電源。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防火巡查人員工作要求: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5、定期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6、防火檢查人員工作要求: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對發現安全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落實。
7、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8、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安裝的.自動消防設施,每年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9、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要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情況、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為普及消防知識,強化消防安全意識,保證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對全體員工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3、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必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允許上崗。
4、各部門安全管理負責人每季度對本部門的員工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5、下列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三)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為確保消防安全,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導,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3、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有關人員必須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機房等重點部位;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禁止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9)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上級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5、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有關部門、崗位要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
6、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為增強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減少和降低火災事故和火災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和制定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工作。
2、本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如下:
(1)組織機構:
①消防應急指揮部:平時指導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戰時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果斷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協調配合到達火場的公安消防隊開展各項滅火救援行動;配合協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事故調查等善后工作;其它有關工作。
②滅火行動組:根據火場情況,熟練應用各類滅火器材和工具,正確實施滅火工作。
③通訊聯絡組:及時實施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細則,迅速報告,準確反映情況,并派人接車。開啟廣播,告知火災信息;進行通訊聯絡并及時反饋信息,傳達上級命令,了解火場的信息,上傳下達,保證通訊順暢有序。
④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火災區域的人員從安全通道和安全門迅速撤離火場。
⑤安全防護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對火場中出現的各種需求及時解決。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①任何部門和人員發現火災,應立即向本單位監控室(單位內部報警電話xx:外線電話:xx)和火警中心報警。
②報警要沉著冷靜,應講清以下內容(特別是向火警中心報警時):
A.失火地點的準確地理位置
B.盡可能的說明失火現場的基本情況,如起火時間、燃燒特征、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有無重要物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筑、行車路線、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如何方便的進入或接近火災現場等。
C.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
D.耐心回答接警人員詢問。
③單位監控室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處置:
A.接到報警,值守人員通過視頻監控通知巡查人員迅速趕到起火點證實,現場人員確認火災后及時報告監控室。
B.接到確切的報警后,要立即啟動消防系統,切斷非消防電源,開起事故廣播系統,依照煙、火蔓延和擴散威脅嚴重程
度,區分不同區域層次順序,逐區域通知,并沉著、鎮靜的指明疏散路線和方向。
C.再次撥打火警中心電話報警,并及時通知本單位消防應急指揮領導。
D.履行消防通訊組職能,指派專人到單位附近的主要道口,迎接并引導消防車快捷到達火災現場。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①疏散引導組在發生火災時,先疏散被火勢圍困的顧客,其次再進行火勢周圍的物資疏散,同時要注意疏散人員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資要放在不影響消防通道和遠離火場的安全地點。
②疏散引導人員時要不斷用手勢和喊話的方式引導穩定人員的情緒,維護秩序。如:對周圍驚惶失措的人喊“請往那邊走,那里安全”,并正確指示疏散方位;或大聲呼喊“請跟我走”,帶領他們到達安全地帶。
③引導人員疏散應首先利用距著火部位最近的防煙樓梯,其次利用未被煙火侵襲的普通樓梯,或其它能夠回到安全地點的途徑,將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線引導到場外。疏散引導組人員應逐層(逐個房間)檢查,以防疏漏人員。
④消防隊到達火場后,應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進行疏
散工作。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①滅火行動組應迅速趕往失火地點,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②發現有人員被困,應先救人,后滅火。
③滅火人員應當聽從消防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在消防隊到達火場后,應積極配合其滅火。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①通訊聯絡組
A.通訊聯絡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單位消防應急指揮部及各行動小組到達火災現場;
B.根據總指揮的要求,將停電、供水、車輛調配、滅火措施等指令傳達到火災現場的各行動小組;
C.將火場的進展情況及時反饋,保障火災現場與外界的信息暢通和尋求相鄰單位支援的聯絡工作。
②安全防護組
A.安全防護組接到火警后,應快速趕到火災現場、進行現場保護、控制局面,同時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并迅速通知有關人員清理火場周圍停放的車輛遠離火場;
B.火災撲滅后,要全面檢查現場,消滅遺留火種,并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與鑒定,并協助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
3、本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五)監控室值班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不得脫崗、漏崗。
2、值班人員要詳細填寫值班記錄,班與班之間要辦理交接手續。
3、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未經專業無證人員不得上崗;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4、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5、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6、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為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增強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規定。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根據滅火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曬、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4、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堆放其他物品。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內應當保持規定的水量。
6、凡維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時,必須事先通知本單位消防隊或本地區公安消防隊,做好應急措施。
(七)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為確保疏散設施完好、有效,保護公民人身、國家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的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3、嚴禁下列行為:
①占用疏散通道;
②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
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覆蓋、阻塞;
④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規范用火、用電行為,減少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用火、用電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2、本單位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審批。
3、單位內嚴禁動火施工或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必須事先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嚴禁在客房、配電室、車庫、鍋爐房等重點部位使用明火和電熱設備取暖。
5、在客房、配電室、監控室、車庫、鍋爐房等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
6、與承建本單位各種工程項目的施工隊簽訂的合同中,要有防火防爆的協議。此項工作由基建部門負責,主管消防部門監督執行。
7、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8、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承擔。
9、凡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10、庫房內電線必須敷設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電氣線路和燈頭應當設在庫房通道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
每座庫房的電源開關箱應當單獨設在庫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護措施。
11、單位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持完好。
12、重點場所的電氣裝置,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九)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消防組織管理,有效地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專職、義務消防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
2、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由各部門職工組成。義務消防隊員比例不低于本部位職工總數的百分之十,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
3、義務消防隊的任務:
①帶領群眾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以及本單位頒布的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參加消防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習;
②開展防火宣傳,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
③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④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⑤熟悉本崗位的設備性能和工作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掌握本崗位的滅火方法,維護和保養消防器材和設施;
⑥及時報警,積極參加火災撲救。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為規范本單位的燃氣和電氣設備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的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2、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納入本單位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檢查內容,與其他內容共同檢查。
3、電器產品、燃氣用具必須選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產品。
4、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
5、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6、敷設燃氣、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操作人員和專職電工承擔。
7、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8、庫房內電線必須敷設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電氣線路和燈頭應當設在庫房通道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每座庫房的電源開頭箱應當單獨設在庫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護措施。
9、單位設置避雷裝置,應定期檢測,保持完好。消防重點部位的電氣裝置,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促進消防工作的深入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成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任組長,消防安全管理人、本單位其他領導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每季度逐級對消防安全目標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3、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與員工經濟利益、政治榮譽掛鉤。
4、下列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①對發現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的部門和個人;
②對發現違反安全制度的行為并及時制止者;
③對發現并制止嚴重違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
④在撲救火災中,積極搶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成績突出的;
⑤在危急時刻,防止了火災、爆炸事故發生,或發生火災后能及時報警,予以撲救,減少損失的;
⑥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5、下列行為予以懲處:
①不執行本單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
②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逐級防火責任制不明確或消防安全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③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④不按照規定進行作業、違章蠻干的;
⑤對火災隱患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⑥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的;
⑦其他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目的:
保證空調給排水設備設施及系統安全運行,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管理范圍內所有空調給排水系統、機房。
職責:
工程部經理及專業負責人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
各崗位員工按照本制度執行。
制度:
1.嚴格執行運行設備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非空調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進入空調機房;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須部門經理授權同意,值班人員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記錄;
3.房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
4.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對機房鑰匙的`管理規定,不得將鑰匙隨便交給他人;
5.值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6.定期對重點設施及部位進行檢查,嚴防跑、冒、滴、漏,出現異常現象及時處理;
7.空調值班人員要熟知本站消防設施及使用要求,并隨時檢查滅火器材的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定期維護消防設施;
8.定時巡視并記錄,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并作好記錄;
9.機房內需要動火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施工作業前,清理動火現場周圍的可燃物,備妥消防器材后方可施工。
10.機房內消防器材應放置有序,嚴禁私自挪用和破壞。
11.當動用電、氣焊設備工作時要符合大廈的動火規定,由施工負責人到保衛部辦理動用明火許可證,由專業人員操作,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具,動火前確定周圍環境安全后方可開始工作。操作過程中應始終有專人現場看護,并配備滅火器,嚴禁與易燃工種同時操作。
12.當動用鉆床、手鉆等設備時,除要做好防觸電等措施外,還應嚴禁周圍放有易燃、易揮發的油料、清潔劑、擦布、油絲棉等,還應遠離電器。
13.不準將易燃、易揮發、易爆等危險物品隨意帶入機房,或將廢油、廢稀料倒入地溝內。
14.嚴禁將油料、稀料、清潔劑等危險物品遺放在設備上。
15.機房環境潮濕時,應嚴格注意照明電器設備的安全用電防止漏電及短路現象發生。
16.當火警發生時要及時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蔓延(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禁止莽動和盲動。及時通知上級和中控室,并及時關閉所有空調設備,切斷冷水主機及水泵電源。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事故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預防企業發生重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督促各級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保護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 本制度規定了本企業防火安全運行控制的內容及要求。
2.2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各部門及全體員工,也適用于到本企業服務的外來相關方。
3、術語及定義
3.1 四不放過:事故發生原因和責任沒有查清不放過;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3.2 消防三同時: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引進的工程項目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時,消防安全設施和消防技術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3.3 防消結合:預防性技術和管理措施與消除事故隱患的技術和管理措施相結合,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4、各級人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4.1 企業法人代表職責:對本企業的防火安全負全責。
4.2 生產副總經理職責:協助總經理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開展負直接領導責任。
4.3 各分線領導職責:對分管范圍的防火安全負全責。
4.4 安技環保管理部門職責:
4.4.1作為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常設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本企業各單位有效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4.4.2 負責具體組織本企業消防安全工作的開展,并對開展工作的績效負全責。
4.4.3 負責制定并貫徹落實企業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實現組織健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執行有力。
4.4.4 負責做好宣傳、教育工作,開展“五個能力”建設工作,通過培訓,使職工具有:
會管理、會檢查、會使用、會報警、會救援等五個基本消防安全工作能力。
4.4.5 負責做好義消隊員培訓、開展消防演練、提高初期滅火技能。
4.4.6 根據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負責按需及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維護,確保完好可靠。
4.4.7 負責組織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整改工作,督促消防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的落實到位,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事故隱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4.4.8 負責組織開展專項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防火部位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建筑物的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其記錄應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4.9 負責對建設工程消防設施設計、施工、驗收的“三同時”制度的貫徹執行和申報、審批、驗收。
4.4.10 負責動火作業的審批并監護動火作業施工的消防安全,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4.4.11 負責組織企業內部一般性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
4.4.12 參加和協助上級機構對本企業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5 各單位負責人職責(車間、部室)
4.5.1對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4.5.2 認真貫徹執行本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經常開展對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職工遵章守紀,樹立強烈的消防安全意識,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5.3 定期組織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重點防火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4.5.4 積極支持本單位義消隊員參加企業的消防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工作,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緊急疏散演練,提高處置緊急事件的應變能力。
4.5.5 對本單位存放的滅火器材進行妥善管理和檢查、維護,發現過期、失壓、損壞、遺失滅火器材時,應主動及時報告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整改。
4.5.6 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煙管理、嚴格重點防火管理部位的監督管理。
4.5.7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立即通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同時,及時組織搶救,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或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會,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4.6 班組長、安全員職責
4.6.1 負責協助單位領導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執行單位領導布置的防火工作任務。
4.6.2 教育、督促員工遵守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違章行為,監督考核定點吸煙、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6.3 積極協助和支持公司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演練,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技能。
4.6.4 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煙管理、嚴格重點防火管理部位的監督管理。
4.6.5 對本單位存放的滅火器材進行妥善管理和檢查、維護,發現過期、失壓、損壞、遺失、使用過的滅火器材時,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整改。
4.6.6 定期組織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電氣防火、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4.6.7 發生火災時,迅速向單位領導或保衛部、安技環保部報告,并帶領員工積極進行搶險救災,做好搶救傷員、疏散人群、保護現場工作。
4.7 員工職責
4.7.1 遵守企業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工作責任區的防火安全負責,自覺做好防火檢查和整改工作。
4.7.2 嚴格執行作業指導書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不違章作業,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7.3 愛護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設施周圍亂堆雜物,不得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
4.7.4 發現火警要及時報警,并積極參加滅火救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更換。
4.7.5 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定點吸煙管理制度、嚴格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
5、管理程序
5.1 消防“三同時”的實施
5.1.1 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其實施單位應嚴格執行“三同時”申報、審批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建設項目消防安全設計規范和生產工藝及環境要求,做好消防措施的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督促、檢查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實施到位。
5.1.2 組織實施單位應選擇有資質的設計及施工單位參與項目設計和建設,并按有關管理規定與相關方簽訂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的施工合同和安全協議書,做好統一協調管理工作。
5.1.3 組織實施單位應及時將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審批,并按審批意見組織施工。
5.1.4施工中,施工單位應自覺接受甲方及監理方的監督檢查和統一協調管理,確保消防技術措施的實施到位。
5.1.5竣工時,組織實施單位應通知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生產制造部、技術部、財務部、審計監察、綜合管理組等進行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準予投入使用,否則,財務部不予付款。
5.2 動火作業的審批
5.2.1 公司各單位及外來施工方在本企業范圍內實施動火作業時,必須向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提出動火作業申請,并填寫《動火作業申請單》,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
5.2.2 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接到動火作業申請后,消防管理人員應到現場查看確認,根據動火作業審批意見,認真做好現場巡檢工作,督促實施單位做好動火作業監護工作。
5.3 電熱器具的管理
5.3.1 有關單位因工作需要使用的電熱器具,應按規定到安全環保管理部門申請備案,自覺接受監督和指導,預防由此產生的火災和觸電事故。未申報的,一律不準使用。
5.3.2裝備部接到電熱器具安裝申請后,應派人現場確認,并指導、協助安裝。
5.4 消防設施的檢查與維護保養
5.4.1各單位應對消防設施做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不在消防設施周圍擺放雜物,不得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更換。
5.4.2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專職消防管理人員應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檢、換新、演練工作,確保消防系統設施能正常使用。
6、火災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
6.1 當火警發生時各單位應嚴格按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執行,及時開展初期救護和滅火、疏散人群、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及時上報救援。
6.2 應急報警電話:
內部:安全環保、火警、搶險67582405;生產制造部:67583028;總經辦:67583022. 廠外:全市聯動救援治安110 火警119交通122醫療救護120
6.3 應急準備:
6.3.1 配備消防水栓,自來水水源,其供水應充足、水帶、水槍應齊全完好。
6.3.2 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主要有: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麻布口袋、河沙、石棉毯、鐵鏟等滅火器材。
6.3.3 配備應急照明燈、通訊工具、交通工具、軟木塞、防毒面具、口罩、手套、防護服、防護鞋、繩索、強制通風設施等。
6.4 應急響應:
6.4.1迅速切斷電源、氣源,撲救初期火災,開展自救和互救,避免混亂、防止煙氣吸入、及時報警、保護現場。
6.4.2 搶險救災人員及時出警,專人指揮,迅速搶救傷員、疏散被困人員、搶救貴重物資、評估災情、上報救援。
6.4.3 堅持先救人后滅火,先控制后滅火,先重點后一般原則,防止事故擴大。
6.4.4正確選擇滅火技術和方法控制火勢,滅火時盡量選擇上風位或側風位、正確著裝及個人防護,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開展救援工作。
6.4.5 醫療救護隊做好現場急救或轉院急救,注意救援人員身體狀況和健康。
6.4.6 做好清場工作,清點搶險救援人員,評估災情,并及時匯報。
7、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1發生無人傷的火警小事件的調查處理由事故單位召集相關人員針對火警事故的發生原因、責任、防范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并記錄建檔保存,上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備案。
7.2發生有人傷或財產損失較大的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召集相關人員對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責任、防范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并記錄建檔保存。
7.3獎懲辦法按《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風險抵押管理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相關條款執行
8、培訓教育
8.1 新進廠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基本知識及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滅火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
8.2 外來人員由接洽單位召集,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實施培訓、教育,并做好對相關方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8.3 全體員工應積極參與企業組織的消防培訓或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滅火或緊急疏散演練,提高火災初期的補救和應急救援能力。
9、引用文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目的
1.1、維護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1.2、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
責任
1.1、安全組、養修部負責執行本制度;
1.2、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廠
內容: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人員及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3、各部門要單獨成立義務消防分隊,分隊隊長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擔任;
4、義務消防隊(包括部門分隊)由滅火組、警戒組、疏散組、破拆組及醫療救護等組成,每組成員視情況而定;
5、義務消防隊要定期培訓,熟悉各自業務、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舉行二次消防演習,以檢驗消防隊員及員工的應急應變能力,以便火警發生時,能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下不準動用;
8、消防器材及設施嚴禁任何人挪動,挪用和破壞;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通道;
10、不準占用消防設施及器材周圍1米范圍內的地方;
11、不準在消防設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設施及器材要經常檢查、更換、補充、以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專人負責、定點存放,依照危險物品的管理原則,加強管理。
生產區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范,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準,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借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安全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部門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并批準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7。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生產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并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各級動火。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組織分管部門對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本部門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每日組織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于完好,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7。負責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等發放標準和進人生產崗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
公司安全督導員職責
公司安全督導員在生產廠長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技術監察部門匯報工作,并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4。協助車間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人廠人員的一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車間、班組(崗位)的
二、三級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要深人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并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機械管理員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設備,鍋爐,變壓器及自制機制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經常進行檢查,并督查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2、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合格證和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和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的會議,提出意見,同時督促落實,保證實施。
5、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的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堅決執行〈〈消防法〉〉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消防條例規定。
2.積極組織內部員工參加消防系統舉辦的消防培訓。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標志。
4.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餐廳和各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餐廳內部從上到下實行防火安全責任逐級考評。
5.每月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表,簽字并存入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6.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并整改。
7.對內部的電氣設備及設施加強管理,樹立“防患于未然”的.消防思想。營業期間每兩小時巡查一次,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管理組交接班前由班組消防管理人員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9.消防安全管理人針對本店的環境特點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懂得消防知識、掌握滅火常識;每半年組織一次餐廳所有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使用方法培訓;每半年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10.發生火災會立刻報警,組織人員按照預定疏散路線疏散,及時撲救初起火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為提高醫務人員對患者身份識別的`準確性,營造一個安全的醫療環境,患者在住院期間需要佩戴身份識別腕帶。
二、身份識別腕帶信息包括患者姓名、住院號、性別、入院日期、科室等。
三、病房護士接待患者時,為患者佩戴腕帶,一般戴于患者右手腕部。
四、醫護人員充分告知患者佩戴腕帶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項,保證腕帶的完好。
五、一人一帶唯一對應,是保障正確識別患者身份最重要的條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銀行及全體員工。
第一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銀行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五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六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七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九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安全疏散指
5、示標
6、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8、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10、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十一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二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十三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銀行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四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銀行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6、滅火預案。
第十五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章附則
第十六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七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制定依據
根據《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l、每年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消防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師生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針對校園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學生要進行有季節特點的消防知識教育,教育學生野外不要玩火。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管理人員每日對本單位進行防火巡查。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及時匯報檢查情況,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要給予處罰。
四、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對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學生在校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學生在校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⒈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⒉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⒊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⒋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⒌教室、宿舍使用應急燈,嚴禁學生用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l、義務消防員應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者給予表彰。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6、嚴禁組織學生參與火災撲救活動。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把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6、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7、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8、校園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師生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晶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機構和人員:
責任人:總經理責任部門:行政部消防隊長:部門經理
消防隊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
責任人: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責任部門:檢查督促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實。組織和健全消防機構;制定消防制度;具體檢查、落實各項消防工作;組織消防工作的學習和宣傳;組織貫徹上級對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責任人交辦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檢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設備,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能隨時啟用。
消防隊長:發生火情時,指揮人員火速到現場,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積極組織搶救人員和物資;指揮無關人員疏散,維護現場秩序;熟悉各類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隊員: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發生火情時聽從指揮,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隊員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發的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電源開關的位置,根據火情斷電。
3、清楚消防設施的位置。
4、經常檢查消防設施、滅火器,設施應完好能用。
5、正確掌握報警方法,發生火情保衛處7110、7119。
6、要進行安全用電的宣傳、檢查。室內嚴禁使用各類違章電器。
7、員工宿舍樓內禁止做飯及使用明火。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
8、樓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證暢通。消防設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樓內及宿舍內不得堆放、晾曬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0、宿舍內嚴禁拉床圍、墻圍。
(四)發生火情后一般處理步驟:
首先不要驚慌,聽從統一指揮。視情況首先報警,保衛處:7110、7119、情況嚴重時同時打119。
拉電閘:發生火情時應立即切斷發生火情的樓層及上下相鄰樓層的電源。
在報警、斷電的同時積極滅火,盡量減少損失。并疏散無關人員、維持秩序。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加強工廠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工廠范圍內所有倉庫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管理規定
3.1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3.3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生產部安全管理者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6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3.8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物料的'存放
3.9.1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9.2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3.9.3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二、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三、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并宜同時建立電子檔案。
2、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增加檔案種類,但不應少于第四、五項的共18種檔案。
3、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
4、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建立統一的檔案盒。并存放在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
5、消防檔案裝訂應符合下列要求:
a)、第四、五項中的每份檔案應有一個檔案盒,檔案盒大小、型號、顏色應統一,在檔案盒正面和側面設置標簽,注明該檔案名稱。
b)、檔案內的裝檔材料應統一采用a4紙,相片等非a4紙材料應粘貼在a4紙上。
c)、第4.3條消防基本情況類檔案在統一裝訂后有修改補充材料的,應及時重新裝訂;其余檔案應以時間順序按年度裝訂成冊。
d)、消防法律文書檔案應按同一工程項目或隱患整改項目的所有法律文書放在一起的原則裝訂,當年未完工的項目納入下年度裝訂。
e)、每份檔案應有卷內文件目錄,目錄上注明該檔案種類、卷內編號、卷內文件名稱、頁碼、卷內文件的文號以及其他需要備注的內容,按年度裝訂的應在目錄上標出年份,卷內資料應在每頁右上角標出頁碼。
f)、不同檔案內容重復應復印分別裝檔。
6、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設立消防檔案專用柜。
四、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8個檔案:
1、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應包括:單位情況簡介;建筑基本情況介紹(建筑的分類、總面積和各層面積及功能分布、建筑高度、消防設施情況,多棟建筑應分別介紹);重點部位情況(重點部位的名稱及分布);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防火檔案正本。
2、所在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裝修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及使用或者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
3、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主要指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以及專兼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等消防組織的文件和相關資料。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主要指本單位建立的各種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相關資料。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主要指本單位設置的所有消防設施設備的'廠家、型號、數量、設置部位、配置時間等資料。
6、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主要指本單位消防組織名單、年齡、學歷等以及所配備的裝備情況。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主要指本單位這些人員的姓名、年齡、學歷、技術職稱、消防培訓持證情況等相關資料。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主要指新增消防產品名單、數量、購置時間、地點及檢測報告、合格證明等相關資料。
五、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10個檔案:
1、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
2、公安消防機構或派出所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3、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記錄。主要指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消防設施每日巡視檢查、每月測試檢查、年度檢驗檢查等記錄表以及消防維保單位進行檢查的記錄等有關資料。
4、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應包括:
a)公安消防機構或派出所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和單位自行組織的防火檢查及巡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情況;
b)《火災隱患整改登記本》;
c)單位對存在的重大問題提出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的部門、人員、資金情況,以及整改完畢后復查情況;
d)給公安消防機構或派出所寫出的火災隱患整改復函等。
5、防火檢查、巡查記錄。主要指本單位開展防火巡查、防火檢查的情況,應包括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防火檢查記錄表等相關資料。
6、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主要指本單位有關燃氣、電氣、防雷、防靜電等設施設備的檢測記錄、時間、人員以及檢測單位情況等相關資料。
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主要指本單位組織或參加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消防培訓情況,應包括培訓的通知、時間、培訓記錄等資料,以及消防培訓合格證的復印件等。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主要指本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及演練的記錄。
9、火災情況記錄。主要指本單位發生火災的時間、部位、主要燃燒物質、火災照片、火災原因及火災損失、內部通報、總結等以及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有關火災直接財產損失核定書、火災原因認定書、責任認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相關資料。
10、消防獎懲情況記錄。主要指各級政府、行業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以及本單位內部關于消防安全的獎懲情況的有關文件資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保障安全生產,規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規可依,確保急時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監督。
3.2保安隊長負責消防器材的檢查和使用性能維護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并負責檢查結果的報告及處理跟進。
4.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4.1消防設施設備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4.2每季度由行政部和電工組防水檢查一次公司內的地上消火栓。
4.3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電工組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4.4公司的各種電氣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4.5備用發電機,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4.6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監督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4.7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 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定
5.1按照消防規范要求,管理區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5.2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5.3標識名稱及作用
5.3.1公共設施的標識
5.3.1.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是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5.3.1.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禁止吸煙標識,在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生。
5.3.1.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及時使用。
5.3.1.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5.3.2消防設備系統的標識
5.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范圍。
5.3.2.2消防栓的標識,在管理區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5.4消防機房的標識
5.4.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5.4.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5.4.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管理區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5.4.4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探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5.5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5.5.1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5.5.2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記錄標識。
5.5.3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5.5.4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5.5.5監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5.5.6滅火作戰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5.5.7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6.2行政部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6.3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6.4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負責本廠消防器材的規劃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應符合消防技術的相關規定,配置要適量、適用、合理。
7.2登記入庫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隊協助進行檢驗,檢查包括:性能、規格、數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圍等,確認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關規定,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采購、更換。 7.2.2經檢驗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辦理入庫手續 7.3使用與維護
7.3.1滅火器的使用:滅火器是一種可由人力移動的輕便滅火器具,他能在其內部壓力作用下,將所充裝的滅火劑噴出,用來撲滅火災。
7.3.1.1滅火器配置在各樓層的消防箱內,消防箱應設于顯眼、通風、干燥、清潔的指定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震動
7.3.1.2滅火器應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7.3.1.3滅火器的存放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7.3.1.4滅火器只允許在火警發生時和訓練需要時使用,平時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訓練用滅火器材由保安隊長負責領出。訓練完畢統一送還,如已使用,應更換或及時充裝滅火噴劑后,物歸原處。
7.3.1.6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的滅火器材經公司安全負責人同意,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7.3.2滅火器的維護
7.3.2.1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須送到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檢查,更換已損件,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7.3.2.2每月定期進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檢查。
7.3.2.3滅火器檢查項目包括以下項目:
(1)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發現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2)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3)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推式滅火器的行車是否靈活。
(4)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5)外觀檢查發現有4.3.3.1條所列情況的必須作廢品處理。
7.3.2.4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進行維修:
(1)滅火器的橡膠有變形、老化或斷裂的。
(2)壓力表外表面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壓力值的顯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噴嘴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的。
(4)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頂針有肉眼可見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墊等發現有老化泄露現象。
(6)滅火器的出氣管有彎折、堵塞、損傷和裂紋等缺陷。
7.3.2.5經過維修的滅火器,其充裝的滅火劑應符合有關滅火劑的標準要求。
7.3.2.6經過維修后的滅火器,必須貼上維修標識銘牌:
(1)維修標識銘牌應有如下內容:維修單位的名稱、維修許可證的編號、筒體水壓試驗壓力值Mpa、維修年月。
(2)每次維修的銘牌不允許相互覆蓋
(3)儲氣瓶永久性的維修銘牌(不允許打鋼字)上,應標明儲氣瓶的充裝系數、驅動氣體充裝量,同時還應有維修單位名稱和充氣的年、月。
7.3.2.7滅火器外表清潔時嚴禁使用有機溶液劑洗條
7.3.3滅火器的報廢
7.3.3.1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報廢。
(1)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或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2)內扣式器頭沒有(或未安裝)卸氣螺釘和固定螺釘的。
(3)筒體嚴重變形的。
(4)結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瓶從筒身上進入筒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
(5)沒有生產廠家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貼花脫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
(6)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區)公安消防部門命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的。
(8)滅火器的報廢年限從滅火器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A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b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儲氣瓶式)——8年 e手提式儲式干粉滅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g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年 h推車式干粉滅火器(儲氣瓶式)——10年 i推車式儲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j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7.3.3.2報廢的滅火器或儲氣瓶,必須在筒身上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并報維修單位處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種固定滅火供水設備。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設于樓梯間、走廊和室內的墻壁上。箱內有水帶、水槍并與消火栓出口連接,消火栓則與消防給水管線連接。發生火災時,按開啟方向轉動手輪,水槍即噴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過后,要把水帶洗凈晾干,按盤卷或折疊方式放入箱內,再把水槍卡在槍卡內,關好箱門。
7.3.4.2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7.3.4.3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7.3.4.4平時訓練領用的水帶(水槍),收卷后要輕放,嚴禁將水帶的接口,水槍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損。
7.3.5消火栓的維護
7.3.5.1每月一次定期檢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無生銹、漏水現象。
7.3.5.2檢查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卷盤、水槍、水帶是否損壞,閥門、卷盤轉動是否靈活,發現問題應及時檢修或更換。
7.3.5.3每月一次進行消火栓放水檢查,以確保火災發生時能及時打開放水。
7.3.5.4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損。
7.3.6水帶的報廢
7.3.6.1水帶破損、爛洞(不能修補,影響水壓)、硬化必須報廢。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建立臺帳,設專人監管。
7.4.2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負責、誰受益)的管理原則。
7.4.3保安隊長每月定期組織和安排保安員對各個區域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保安員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將發現有問題的消防器材登記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區域,由保安隊長審查后匯總報告相關的各區域消防安全責任人,并負責維修結果的跟進、記錄。
7.4.4行政部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公司存放的滅火器的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7.5違反處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掛有檢查標識牌,標識牌上清晰注明檢查日期、檢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存放區域內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則,一旦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并嚴肅處理,給予通報批評:不能追究到個人的',對該消防器材及設施存放的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只限于消防專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或故意損壞等,否則,一旦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將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不能追究到個人的,對該消防器材及設施存放的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
(一)維護管理人員從業資格要求
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從業人員,需要具備符合下列規定的從業資格:
1.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項目經理、技術人員,經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具有規定數量的、持有一級或者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資格證書。
2.消防設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初級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夠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3.消防設施檢測、保養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高級技能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4.消防設施維修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技師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二)維護管理裝備要求
用于消防設施的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測量用儀器、儀表、量具以及泄壓閥、安全閥等,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校驗,并具有有效證明文件。
(三)維護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1.明確管理職責。同一建筑物有2個以及2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實行統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委托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實施統一管理的,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確保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2.制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維修管理技術規程。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制度并落實巡查、檢測、報修、保養等各項維護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及時發現問題,適時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并且完好有效。
3.落實管理責任。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自身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明確維修、保養職能部門和人員;不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與消防設備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單位等有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
4.實施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的電源控制柜、水源以及滅火劑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運行位置,具有明顯的開(閉)狀態標識;需要保持常開或者常閉的閥門,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保證其處于正常位置;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信號能夠按照預定程序及時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電氣控制設備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除現場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轉換標識外,其控制信號能夠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報修。值班、巡查、檢測時發現消防設施故障的,按照單位規定程序,及時組織修復;單位沒有維修保養能力的,按照合同約定報修;消防設施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的,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檢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檔案。定期整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資料,按照規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銷毀相關文件檔案。
7.遠程監控管理。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用戶,按照規定協議向城市監控中心發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為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增強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規定。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實施。
2、根據滅火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曬、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4、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堆放其他物品。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內應當保持規定的水量。
6、凡維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時,必須事先通知本單位消防隊或本地區公安消防隊,做好應急措施。
7、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條各職能部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條酒店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酒店保安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條酒店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第五條各部門應當確定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第七條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屬酒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和保衛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各部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八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給予不同處罰。
第九條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餐廳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工餐廳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餐廳負責人,負責餐廳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廳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準,由機電課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四、餐廳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并及時通風,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七、保證電源電路處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一、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狀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資料: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狀況;
(六)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持續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務必貼合《消防法》有關規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一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務必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貼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五)安全部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資料,透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后,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狀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務必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務必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貼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職責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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