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一)使用前的準備:
1、操作人員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確認水箱加足水,機油面在油尺規定范圍內,空濾油加足,制動液在規定范圍內,電瓶要有電,風扇皮帶10-15mm間隙,特別是電路連通并且沒有裸露的電線。
2、檢查拖拉機的外觀、輪胎、各種水管連接可靠,與攪拌車連接的PTO軸正常。
3、觀察車底地上有無油漬、水漬,發現及時查找原因。
(二)設備的啟動:
1、左腳踩離合器啟動拖拉機,副離合器(動力輸出)必須斷開,冬季時發動機轉速在800-1000轉/分鐘情況下空轉3-10分鐘,使發動機升溫。每次啟動時間不超過15秒,啟動間隔不少于2分鐘,連續啟動3次失敗檢查原因,故障排除再啟動。
2、一檔起步,稍給油門后逐次掛高速檔,避免突然加大油門,應緩慢增減油門。起步時不得開啟動力輸出,同時觀察各種儀表是否正常,低速試剎車、燈光是否好用。
3、當水溫達到60℃以上才能全負荷工作,正常水溫75-90℃,如果冬季溫度不夠,可在水箱前放紙殼擋風。
4、注意周圍人員及障礙物。
(三)設備的使用
1、特別注意!拖拉機與TMR攪拌車配合工作時,車輛只要在行進中就關閉動力輸出(備注:有些TMR供應商說其設備在行進中可以進行攪拌,牧場操作者和管理者根據設備廠家要求進行)。
2、機油壓力過低、水溫過高、排煙不正常、異常響動,立即停機檢查。
3、在牛場內行駛時車速不得高于15km/h,牛舍內不高于5km/h;遇到道路不平或緊急情況要減速通過。
4、當車輛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進檔換為倒檔,反之如此。
5、使用過程中發現水管、油管龜裂、松動,立即停車、更換。經常觀察各種儀表是否正常
6、拖拉機以牽引、提供動力輸出為主要工作內容,所以根據工作對象不同選用不同型號及廠家的拖拉機(國產和進口拖拉機型號提供動力有差異,選用時一定問清TMR設備廠家推薦的型號及廠家)。
7、拖拉機在行駛中,駕駛員不得離開座位,腳不得放在剎車和離合器踏板上。有司機養成腳在離合器踏板上,使離合器片經常磨損需要頻繁更換。
8、不能用腳尖或腳心踩離合器,以避免無力或腳滑;踩離合器要迅速,一踩到底;松離合器要分為快、慢、停、快。
9、副離合器的使用:拉副離合器要迅速,一拉到底;松副離合器要分為快、慢、停、快,逐漸增加負荷。
(四)設備的`停放
1、不準高溫、高速下停機,應逐步降低水溫。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關閉設備總電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環境一定要保證干凈、整潔、無易燃物,地面平坦、堅硬。有車庫條件的一定放置在車庫內。
3、在低于0℃的情況下停放時,未用防凍液的拖拉機必須放盡發動機內的冷卻水。冬季較冷時可以使用廢棄的黑白膜蓋著發動機部分。
4、拖拉機與TMR攪拌車保持直線位置,拖拉機車頭向外停放,或者前方2米范圍內無障礙物,如果冬季啟動不了可以用鏟車拉著火。
5、對操作人員的要求:專人專車,不能輪流開車,車內不準吸煙。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省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訂立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三條權責單位
本公司的辦公用車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word版本、可復制、可編輯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行政管理部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
第五條部門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含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六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依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布置,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耽擱工作。對無法布置的用車,行政管理部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和駕駛員管理
第七條公司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八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九條駕駛員行為管理
1、司機必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駛。
2、為體現公司形象,駕駛員工作時間必需衣著乾凈,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司機應珍惜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乾凈,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
5、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word版本、可復制、可編輯
6、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護和修理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護和修理費外,還應承當法律責任。
7、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布置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8、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別情況不能定時返回的,應適時設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負責人,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9、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覺不正常時,要立刻補加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覺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刻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0、司機發覺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刻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刻報告行政管理部負責人,并提出實在的維護和修理看法(包含維護和修理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護和修理。
11、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需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行車記錄》。
12、原則上由司機負責公司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公司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后,司機有責任適時檢查車況,發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3、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十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予以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擅離工作崗位。
word版本、可復制、可編輯
4、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準,接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5、服務態度不好,影響公司聲譽。
6、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十一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定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員負擔,并予以記過或革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定,其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第四章車輛維護和修理保養管理
第十二條車輛的年審、保養維護和修理統一由行政管理部布置辦理。
第十三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珍惜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適時向主管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十四條車輛需要維護和修理時,先由司機填寫《維護和修理項目單》,部門主管審查并訂立修理計劃后,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十五條公司車輛的維護和修理,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當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便利快捷、服務意識強、有確定規模的廠家。
第五章費用報銷
word版本、可復制、可編輯
第十六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護和修理費依據相關憑證明報實銷。
第十七條私車公用按公司規定的報銷額度,憑合法票據報銷。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訂立、發放、修改、廢止等工作。
第十九條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核準工作。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一.目的
1 為加強公司人員、車輛、物資出入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安全及有序的生產經營環境,維護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2 本制度規定了保安的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責任及考核,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及所有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單位或個人。
二.職責和權限
3.1 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培訓和監督實施。
3.2 保安負責本制度的落實,公司各部門配合制度的執行。
值班工作時間
4 .1根據每天早、晚規定的交接班時間,接班人需提前分鐘到崗,工作交接完畢后,交班人方可離崗。交班確認無誤后所發生的狀況由當前值班人承擔。
三.保安人員工作紀律
5.1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確保小時有人值勤嚴格執行本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5.2 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人,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5.3 保安在崗期間應著保安服,儀容嚴整,精神飽滿,姿態端正。上班前和下班后30分鐘內,值班保安必須在大門口立崗,檢查過往車輛和攜帶物品人員。
5.4 不得酒后上崗,不得無故離崗、脫崗、空崗、睡崗。在崗期間不得從事吸煙、喝酒、吃零食、聚眾聊天、嘻笑打鬧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5 執勤期間注意安全,大門隨開隨關。
5.6 保持保安室及責任區域衛生干凈、整潔。
四.工作職責及要求
6 6.1 人員出入管理
6.1.1 內部員H
6.1.1.1 所有員工上下班期間進出廠區必須佩帶工作證出入。
6.1.1.2 上班時間因公或個人請假外出者,必須憑《出門證》才能放行。《出門證》月末報送行政部用于考勤校對查證。
6.1.2 外部人員
6.1.2.1 公司實施來人來訪登記管理,值班保安在接待外來人員時,必須文明用語、禮貌對待,認真做好登記H作。
6.1.2.2 所有外來人員進入廠區時,須提前電話聯系接待人,經接待人批準后,方可登記并佩戴廠牌(訪客證、施工證等)入廠。
6.1.2.3 針對尚無業務關系、無法自行聯系接待人的來訪人員,保安要認真詢問,確需進廠者要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到門衛室接待或報告行政部妥善處理。
6.1.2.4 外來人員離廠時須將進廠時領取的證件交還給保安室。
6.1.2.5 保安負責對外來人員進行禁煙宣傳和進廠的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6.1.3 任何人進出廠門必須接受保安的例行檢查,主要檢查攜帶物品進出的人員,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的,被檢查人必須進行登記,由保安交由行政部調查處理。
6.1.4 按規定時間下班以后,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公司。住公司宿舍職工,務必于晚上點前返回公司(酗酒、醉酒者,不論時間早晚,一律不允許進入公司)。未經公司領導同意,非本廠人員和車輛不得在廠內過夜。
6.2 車輛出入管理
6.2.1 內部車輛
6.2.1.1 公司公務用車外出需在門衛處登記外出時間,返回時由司機填寫記錄返回時間。
6.2.1.2 公司員工車輛(機動車及非機動車)需在相應的停車區域/車棚或指定位置有序停放,進出廠區時按指定的路線行走,減速慢行,注意安全。
6.2.2 外部車輛
6.2.2.1 外來機動車輛須由駕駛人或隨車人員到保安室進行登記,保安根據接待部門負責人口頭或電話溝通進入的時間進行登記,登記后方可領取內部相關證件佩戴進入。
6.2.2.2 外來車輛進入后必須按指示牌行走和指定地點停放,不得在廠區內隨處行駛或停放。
6.2.2.3 貨車或其他任何有拉貨需求并在裝卸區域停留的外來車輛,離廠時要有相應的.車輛/物品放行單或銷貨單方可放行。
6.224外來非機動車不允許駛進廠區須有序停放在廠外規定的區域,對亂停亂放者,保安處有權按公司規定處理。
6.3 物品管理
6.3.1 產品外運。嚴格執行公司產品的提貨流程,對進廠拉貨的車輛認真登記,產品出廠必須憑產品出廠的相關單據證明并且根據單據的數量及型號對物品進行盤查并登記后方可放行,同時做好出廠時間記錄。月末將產品出門證及登記表報送行政部存檔,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班保安個人承擔。
6.3.2 外來物品進入公司,保安需與接待部門確認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登記放行。除公司生產經營、施工作業所需外,嚴禁任何人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入司。
6.3.3 保安有權對所有外出的員工車輛上攜帶的物品進行抽查,凡公司物品需帶出廠門者,所攜帶者必須出具行政部簽署并加蓋印章的《物品放行單》,經認真核查無誤后方可放行。發現不符合規定者,及時報告行政部處理
6.3.4 離職或其他原因離廠員工個人行李須帶出大門的,需到行政部開具《出門證》,保安人員經認真核查無誤后方可放行。
6.3.5 保安對任何未辦理出門手續的公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物料、工具等)不得放行;除銷貨單外,任何未加蓋印章的《物品放行單》均無效,所拉物品不得放行。
6.3.6 各部門需外送的樣品、禮品、物料、工具等,所屬部門需憑部門負責人簽署的放行單(注明名稱、數量、規格、運輸工具等),到行政部簽字確認并加蓋印章,保安檢查、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
6.3.7 外來施工作業、臨時務工人員所帶物料和工具等出司,需由主管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并簽署《物品放行單》,到行政部簽字確認并加蓋印章,保安檢查、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
6.4 防火防盜及突發事件管理
6.4.1 做好防水、防火、防盜和防毒工作,加強夜間巡查,定時或不定時對廠區內重點防護目標如財務室、倉庫、車間、食堂、四周圍墻等重點查看,同時做好夜班巡邏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如有公司財物被盜,值班保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6.4.2 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及時制止在公司內無理取鬧、大聲喧嘩、打架斗毆等影響正常工作的行為。不予制止者,對值班保安按失職處理。
6.4.3 119)全體保安人員,要熟練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匪警(IIO),會使用滅火器、消防栓,會組織人疏散,出現異常情況要敢于沖在前面。
6.5 安防設施運行監督及巡邏、巡視
6.5.1 監督管理公司所有的安防設施正常運行熟悉公司布局,重要位置重點監控,匯總異常情況的信息并即時反饋,對廠區公共安全部位的監督巡查、巡視并及時做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行政部,保證公司及員H財產安全。
6.6 快件函件管理
快遞員原則上不可自行進入廠區,所有發來的快件、函件需放在指定存放處,并由快遞員電話聯系收件人/發件人,自行到存放點處理。
6.6.2收到總(副總)經理函件、快件登記后電話告知行政部去領取。
五.工作考核
7.1 門衛保安工作屬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負責每月對保安進行考核,對因工作疏忽大意、未盡職責,給公司造成不好的影響和損失的,將按公司有關規定對當事保安進行處理。
7.2 20-50人員、車輛、物品未按規定登記放行的,發現一次,罰款元;若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按規定承擔賠償。
7.3 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領導消除,避免公司的經濟損失的公司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相關表單記錄
8.1 《門衛值班及交接班記錄》
8.2 《來訪登記表》
8.3 《出門證》
8.4 《物品放行單》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1.救護車專供搶救運送病員使用,不得調作他用。車輛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須經領導批準。
2.車輛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救護車由醫務科調度,運輸車輛由總務科掌握使用,無派車通知,司機不得私自開車。夜間遇有特殊情況須緊急出車,可由院總值班人員直接派車。保證會診用車。
3.車輛平時停放車房內,做好檢修、清拭保養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證使用。
4.要建立車輛出勤登記制度,每次出車均應將出車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耗油數登記清楚。
5.車輛行駛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超載、超速,做到安全行車,節約用油。
6.救護車外出救護應按標準里程由司機統一收費,回院后及時將現款上交財務部門。
7.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接通知后立即開車,有事離開時應向值班人員說明去向。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統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車,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生產用車、管理用車和公務指揮車輛,由綜合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其它持有駕照人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專車加油卡、車輛保險單、日常車輛鑰匙由專職司機負責保管,如專職司機出差或休假,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綜合部保管。
第6條車輛每天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鑰匙妥為保管。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7條使用范圍:
(1)各部門人員下工地工作使用;
(2)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寧德市區域)出差、辦事、業務聯系接送;
(3)接送公司賓客。
第8條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公務用車,使用人向本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見附件1),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綜合部負責人審批。綜合部車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②由綜合部將審批后的《車輛使用申請單》交與司機,司機根據申請單予以出車。
③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④所有員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扣罰工資200元,并進行誡勉談話。
(2)派車的基本要求。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以滿座合用為原則,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應選擇好最佳路線,用車完畢應及時停放規定停車地點。
第9條司機駕駛車輛前,應提前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第10條除經公司特別批準外,司機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第11條公司所有公務用車在完成工作日出車任務后,以及雙休日、節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均應停放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2條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
第13條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按照預算執行。
第14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見附件2)提交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綜合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準予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對司機可以自行維修的項目,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綜合部負責統一充值汽油總卡,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采用一車一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需現金加油者,向綜合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
第15條綜合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6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7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綜合部辦理并由公司支付相關費用。
第18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19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駕駛員和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法規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1條違反交規,其罰款由司乘人員共同承擔,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
第22條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管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第23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4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5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核銷程序按公司財務制度辦理。
附件1:《車輛使用申請單》
附件2:《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省成本,更有效的掌控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全部車輛的保養和維護和修理進行掌控,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情形以及保養和維護和修理的適時、經濟、牢靠,特訂立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部車輛。公司車輛用于公司業務、財務、行政部門人員外出做事時使用。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公司行政部門經理負責公司全部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布置,保證公司車輛的有效使用。
(2)公司車輛駕駛員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而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貴陽市及安順地區路況。如因駕駛員駕駛證問題造成的不必需損失由駕駛員自行承當。
(3)公司全部車輛的鑰匙原則上應由行政部門統一保管,出車時,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一 概述
1、 為規范公司車輛使用管理,提升公務車使用效率,確保使用人及車輛的交通安全,減少費用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適用于本制度。
3、嚴禁用公務車辦私事,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二范圍
1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請用車。
2 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 權責
1、管理部統一負責公務車管理。
專人負責調度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調用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負責人指定人員負責調度。
所有公務車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車輛的鑰匙管理等。 車輛的日常保養,投保事宜及保險單的管理。 公務車加油卡的日常監督管理。
2、財務部統一負責公務附屬資料管理。
公務車車輛行駛證、保險卡及附屬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務車的備用鑰匙,備存一份于公司財務部保管)。 公務車加油卡辦理、沖值。
四、公務車申請使用流程
(1)、工作時間使用
1、市內用車,用車人應提前半小時提出申請,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附件一)交管理部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交于管理部領取車鑰匙和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附件二),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管理部和總經理批準。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車,管理部綜合考慮用車的先后、人數、輕重緩急安排公務車的使用。
4、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的,獲得總經理或管理部負責人同意可使用公務車,于事后一天內補辦相關派車手續。
5、公務車使用人每次用車結束后,應自覺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上的時間、里程等相關內容并及時將車鑰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時間使用
1、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使用。
2、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相關規定
1、公務車使用者僅為取得有效汽車駕駛執照者。
2、駕駛員與使用者應愛惜車輛,公務車每次使用結束后,及時清理車上垃圾與物品,保持車輛的'干凈整齊。
3、駕駛員為公務車具體負責人,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并負責公務車日常管理與維護,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養。
4、公務車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行車守則,出車前、行車中、返回后檢查。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
5、公務車駕駛員對公司公務車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檢修,定期維護與保養,提前一天填寫《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表》(附件三)。自覺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如發現車況不佳或損壞及時向管理部報告車況,征求車輛處理意見。
6、公務車駕駛員每天及時向管理部匯報車輛使用情況,以便管理部對車輛進行有效調度。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調度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8、 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4)由于本身操作不當或違章操作發生交通事故。
9、對于領導特批的私人用車,對其期間產生的油費、過路費等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10、公司正式員工婚、喪(直系親屬)事件用車,可由公司派司機提供車輛一臺并免費使用一天時間,如需車輛二臺或二天時間按相關規定執行。
11、公務車在使用途中如發生不可抗拒的事故,應先搶救傷患人員,及時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總經理報告。
六 其它
1 財務部每月填寫《公務車加油統計表》(附件四)與《公務車加油匯總明細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與財務部核對車輛用油臺賬,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 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油料費用的須報公司批準。
3 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公司公務車為公司財產,任何人無權損壞,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論處。
附件一《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 附件二《公務出車登記表》 附件三《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表》 附件四《公務車加油統計表》 附件五《公務車加油匯總明細表》
七 本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目的:
1.加強車輛統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車輛;
2.規范駕駛員的車輛管理行為,提高安全、維護意識,保證車質車況良好及行車安全。
范圍:
本規定中的車輛包括所有屬于公司的`車輛、所有車輛的日常使用、維護和管理。
職責:
1.車輛駕駛員
1.1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駛,無重大事故,盡量避免違章
1.2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護
1.3合理駕駛,降低消耗
1.4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管理員
2.1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和維修維護管理
2.2負責車輛的落戶和驗車管理
2.3負責車輛的保險及處理公司車輛事故定損事宜
2.4負責車輛日常消耗的記錄,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和辦公室反饋
2.5負責車輛調配、新購、變賣和報廢的申請
3.行政總監
3.1負責日常車輛使用的安排
3.2負責監督和管理車輛駕駛員、車輛管理員的日常工作
3.3根據權限負責審核和批準車輛日常保養、維修及其他相關的費用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一、使用范圍:
1、優先提供給財務部、采購部公事用車。
2、優先提供給監察部、信息部公事用車。
3、優先提供給生產部公事用車。
4、在以上部門無需使用、并經該部門經理同意的情況下,由人力資源部調動車輛合理安排以下用車:
1) 國貿部接待客戶。
2) 人力資源部送工傷員工到醫院及外出辦公事。
3) 信息部到百年維修電腦、門市管理部接送門市員工。
4) 物流部外出辦公事。
5、不提供給營銷系統各部門日常使用,如營銷系統舉行大型活動需要借用車輛時,由營銷副總與監察部總監協商。
二、使用規則
1、 凡是使用車輛人員必須詳細登記公里數、到達地、駕駛員姓名、日期、時間,使用人員在使用前必須檢查前一個人員是否有登記清楚,若沒有登記清楚沒有追究,造成的`公里數及違章處罰屬于該使用人員承擔。
2、 所有車輛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調配,凡是使用車輛人員使用完后必須歸還人力資源部,未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嚴禁私自將車轉交給下一個使用人員,若造成車輛損壞等故障由上一使用人員承擔。
3、 上班時間嚴禁私事用車;下班時間私事用車的由人力資源部確認以上部門無公事用車后才可以安排,費用自負。
4、 請各使用車輛人員自覺愛護車輛,遵守車輛相關操作(例如起步必須使用一檔),注意水溫表(不要偏高)、油量(不要怕麻煩,要及時加油),做一個負責任的駕駛員。
5、 現要求駕駛員開去加油時必須在登記表上寫明什么時候加油,加了多少費用,以備監察部審核油費。
三、每月月初將上月各車輛使用明細統計出來,并將私用明細公布確認。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一、司機職責與業務要求
(一)盡忠職守,服從調度和指揮。出勤公務時,司機應隨時待命并迅速就位;非出差期間,在局內正常辦公并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任務。特殊情況需要外出,必須請假并獲得許可。
(二)精研業務,熟知車輛各項性能,主動進行車輛維護。每次出行前,都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故障及時修理。若無法自行解決,應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并在得到允許后,由辦公室派人陪同司機將車輛送到工廠維修。返回后,要立即清潔車輛并將車輛停放在安全位置,以防意外。
(三)堅持以安全為首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范駕駛操作,堅決禁止酒駕、快速駕駛和強制超車,確保行車安全。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照人員駕駛,防止因技術不熟練、操作不當引發事故。
二、車輛調度
(一)車輛調度遵循"先急后緩"的原則,所有人必須以大局為重,優先滿足公務需求。
(二)本局車輛調度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因公用車的人員需填寫派車單,注明用車時間、原因、目的地及油量需求,并報局長或副局長審批。批準后,因公用車人員需將派車單交予辦公室存檔,作為派車依據。辦公室憑派車單調度車輛,并通知司機按時出發。無派車單或未經領導同意,辦公室不得私自調度車輛,司機也不能隨意行駛。
(三)在本地處理公務,短途一般不派車。除了局領導外,其他干部長途出差通常不提供專車,確因任務緊急或繁重需用車的,且經過局長或副局長領導同意的,可安排車輛。
(四)小汽車所需的.汽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管理油票。每次出行前,司機或因公用車人員需憑派車單與辦公室辦理油料手續,簽名領取油票。遵循"按需供給"的原則,車輛油料用量統一登記統計如下:
三、車輛管理
(一)建立每輛公務用車的完整檔案,實現一車一檔(一車一檔是指車輛購置回后,即時創建一個檔案,保存購車相關的審批文件等資料,并記錄該車每次加油、維修、保養、購買保險等情況)
(二)嚴格實施車輛定點存放和節假日封存。如果假期中需執行公務用車,需向縣紀委(監察局)備案。
(三)嚴格執行"三定制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做好公務用車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等工作,降低運行成本,便于建立公務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管理檔案,對公務用車的油耗和維修費用實行單車核算,杜絕轉嫁、攤派、隱匿公務用車運行費用等行為。
四、本局干部、職工因私事用車
(一)干部、職工原則上嚴禁公車私用,但遇到特殊情況需用車,也需填寫派車單,在取得局長或副局長同意后,才可安排車輛。
(二)干部、職工因私事用車,燃料費自理。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程和條例,為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質、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生產發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特種車輛部門主管為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2特種車輛部門副主管為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同事兼任特種車輛安全負責人。
二、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隊隊長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現火警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三、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主管經理報告。
四、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3).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14).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15).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6).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17).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18).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9).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20).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22).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3).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24).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25).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26).
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2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29).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3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31).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32).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33).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4).發動機熄火,停電。(除特殊情況,如駕駛員不離開車輛視線且不超過1分鐘)。
35).拔下鑰匙。
五、起重車安全管理:
1、起重車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吊車操作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
2、進行起重作業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3、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工作。
4、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
5、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6、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
7、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一指揮,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妥前變換操作桿。
10、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11、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2、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揮人員:
1).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
2).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
3).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5).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化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
14、嚴格執行起重機“十個不吊"規定: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物體重量不清或負荷不吊。
3).斜拉物體不吊。
4).重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及指揮信號不吊。
6).被吊物埋在地下不吊。
7).被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處與吊繩之間未加墊襯不吊。
9).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或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10).六級以上大風不吊。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后緩,先重要后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于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并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景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職責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職責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進取采取措施,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于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景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準后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于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我處理的故障盡量自我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后,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景就地維修,但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于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景,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堅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車輛要堅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并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職責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職責,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景并統一公布,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景報單位領導。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后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并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后車的間距應不小于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于5m,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應不小于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并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后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公司車輛司機管理制度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后緩,先重要后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于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并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責任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積極采取措施,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于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準后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于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己處理的故障盡量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后,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就地維修,但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于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保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車輛要保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并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責任,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況并統一公布,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況報單位領導。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一、范圍本規定所涉及特種車輛范圍為:
常州林洪特鋼有限公司廠區內鏟車、叉車等特種車輛。
二、職能與分工:
1、公司特種車輛管理部門為。設備部鉗工班。
2、公司特種車輛安全使用監督部門為。生產安全部。
3、公司特種車輛日常維修保養部門為。設備部鉗工班。
4、公司特種車輛報修部門。采購部倉庫班。
5、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特種車輛作業人員的取證、培訓和能力評價管理。
6、公司特種車輛駕駛人員(暫定)規定:
三、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鏟車駕駛員除外,但必須經過公司人力資源部培訓合格)。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___公里,輕聲鳴喇叭。
5、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安全部報告。
四、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安全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安全部;
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公司安全總監報告。
五、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在車輛上吸煙;
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
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___mm,門架須后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3)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14)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15)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6)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17)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18)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9)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___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20)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22)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3)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24)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25)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26)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2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29)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3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31)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32)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33)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4)發動機熄火,停電。(除特殊情況,如駕駛員不離開車輛視線且不超過___分鐘)。
35)拔下鑰匙。
六、裝載機安全管理:
1、作業前,應檢查液壓系統應無滲漏,液壓油箱油量應充足,輪胎氣壓應符合規定,制動器靈敏可靠。
2、起步前,應先鳴聲示意,將鏟斗提升離地面___米左右。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嚴禁鏟斗載人。
3、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工作,作業區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4、裝載機運送距離不宜過大,行駛道路應平坦;
在石場施工場地作業時,輪式裝載機應在輪胎上加裝保護鏈條或銅質鏈板直邊輪胎。
5、除駕駛員一人外,裝載機上任何地方嚴禁載人。
6、在下坡時,嚴禁裝載機脫檔滑行。
7、裝堆積的砂土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漸提高內燃機轉速向前推進。
8、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
9、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地推進,如推進時阻力邊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10、當裝載機遇到阻力增大,輪胎打滑和發動機轉速降低等現象時,應停止鏟裝,切不可強行操作。
11、往運輸車上卸料時應綬慢,鏟斗前翻和回位時不得碰撞車箱。
12、鏟斗向上或向下動作到最大限度時,應速將操縱桿回到空檔位置,防止在安全閥作用下發出噪音和引起故障。
13、裝載機在滿斗行駛時,鏟斗不應提升過高,一般距地面___米左右為宜。
14、裝載機在作業時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過。
15、作業后,應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拉緊手制動器。
16、裝載機動臂升起后在進行潤滑和調整時,必須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動臂下落傷人。
17、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在車輛上吸煙;
18、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
19、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七、車輛停放地點規定:
車輛使用完畢并進行檢查后,使用人員應及時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區域內停放。
八、其他:
1、車輛當日使用人員應及時填寫《特種車輛使用登記表》。
2、車輛日常維修保養按公司設備維修保養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3、未經批準,嚴禁其他未指定人員操作公司廠區內各特種車輛。
4、車輛使用人員應嚴格遵守以上要求及規定,違者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一、車輛管理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務用車輛由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第三條公務用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行政部門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第四條各單位所屬公務用汽車應由總務部門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單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請調整修理。
第五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行政部門聯絡,并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六條本辦法呈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二、車輛肇事處理辦法
總則
(一)本公司車輛肇事除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處理。
(二)下列各款均為肇事:
1.汽車(機車)相撞或為他種車輛相撞,致雙方或一方有損害傷亡者。
2.汽車(機車)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損害傷亡者。
3.汽車(機車)行使失慎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礙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傾翻,致人或車輛有傷亡的損害者。
4.汽車(機車)行駛遭受意外的事變,如公路、橋梁、涵洞、隧道突然崩蹋,損壞致人或車有傷亡的損害者。
(三)本辦法所稱損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輕微損失及請求保險理賠。
(四)肇事發生后迅速以電話通知公司并二天內以書面請求理賠及填汽車肇事報告表呈報部門經理外,若車輛有較大的損害,人員有嚴重傷亡時,通知行政協助處理。
附則
(一)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06-21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07-10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07-06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精品]07-26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1-10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熱)09-13
關于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26
[推薦]公司車輛管理制度07-25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范文06-21
物流公司車輛管理制度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