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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時間:2025-02-12 17:54:50 雪桃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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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1

  1、目的和范圍

  1.1、為了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源和安全隱患,并及時、有效地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防范事故發生和整改隱患。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各類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風險評價程序》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廠級綜合檢查。

  3.2、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3.3日常檢查由各部門、班組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檢查負責。

  4、內容

  4.1、安全檢查內容

  4.1.1、查思想: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責任心是否強;忽視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2、查領導: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堅持安全和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4.1.3、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執行和健全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行情況。

  4.1.4、查生產工藝和職工操作:各種原料是否按規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5、查設備: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4.1.5、查紀律:查崗位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無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有無酒后上崗和無證上崗的情況。

  4.2安全檢查形式

  4.2.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各職能部門參加,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管理委員會事務局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2.2、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對發現問題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報安全管理委員會。

  4.2.2、班組級安全檢查,由班組長負責進行,每周一次,檢查情況報部門領導。

  4.2.3、安全文明生產考核檢查,由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進行,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4.2.4、各專業性檢查,由各部門領導負責委托有資質人員進行檢查,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

  4.2.5、季節性檢查,應針對不同季節有針對的進行檢查,由分管的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

  4.2.6、經常性檢查: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人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業務,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即時指出。每個班組都必須嚴格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不馬虎、不走過場,當面講清、記錄完整。

  4.2.7、臨時性檢查:緊急情況下的搶修、大修項目的開工、長期不用設備開車、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的投產,都應進行臨時性的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部門、班組分別負責進行。

  4.3檢查后的整改

  4.3.1、要狠抓安全檢查隱患的整改。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由制造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制訂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

  4.3.2、在隱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組能整改的不推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在隱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對不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對責任人采取經濟處罰,并在安全生產考核時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相關記錄

  5.1、《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

  5.2、《安全生產整改表》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2

  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管理制度,主要是為了發現公司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監督各生產環節安全實施公司生規章制度,并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解決安全生產中各環節存在的隱患,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時實施,確保公司生產運營順利進行。

  1 目的

  安全檢查主要是為了防患于未然,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并及時整改,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所有車間及部門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3.1 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由安全環保部、生產技術科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對公司的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等。

  3.2 各車間及相關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日常檢查并組織群眾性的安全自查活動。

  4 內容與要求

  4.1 日常安全檢查

  4.1.1 生產崗位的班長和操作工,應嚴格執行班中的巡回檢查和交接班檢查。

  4.1.2 非生產崗位的班長和操作工,應根據本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

  4.1.3 各單位、班組如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人、財、物的安全,對于自己解決不了的隱患要上報主管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監督落實整改。

  4.1.4 各單位要發動全體員工隨時對安全隱患進行自查,并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4.2 定期安全檢查

  4.2.1 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防建筑物倒塌為重點。

  4.2.2 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為重點。

  4.2.3 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護設施、防凍保溫為重點。

  4.2.4 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凍、防滑為重點。

  4.2.5 定期的安全檢查由安全檢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

  4.3 專項安全檢查

  4.3.1 安全用電和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查。

  4.3.2 安全防護裝置的.安全檢查。

  4.3.3 防火、防爆的安全檢查。

  4.3.4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全檢查。

  4.4 節假日的安全檢查主要是對節日安全、保衛、消防、生產裝置等進行安全檢查。

  4.5 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4.6 各項檢查內容應包括國家生產法律法規、廠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人員培訓教育及持證上崗情況,設備管理,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是否完善,安全標志、定置管理、勞動紀律、防火滅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護用品(具)的保管等情況。

  4.7 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中發現的隱患開據《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后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車間及其它部門進行的各項安全自查,檢查記錄于《體系運行檢查記錄表》上,并將處理意見方法上報相關部門領導。

  4.8 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各類隱患,無故未及時整改的,由安全負責人按《安全獎懲制度》提出處理意見報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4.9 對事故隱患存在部門,不能解決的問題由部門專題報告,提交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解決。

  4.10 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在《綜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范圍內的,按該辦法考核。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3

  一、總則

  1.1生產部是安全檢查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廠安全檢查管理工作。

  1.2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由車間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

  二、檢查方式、組織方法和檢查內容

  2.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安全人員、技術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每周檢查一次。檢查需填寫《安全檢查整改記錄》。

  2.2班組級安全檢查,由班組長組織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按時按點進行巡回檢查,并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3日常安全檢查以查違章、查隱患、查管理為主要內容。

  2.4季節性安全檢查

  2.4.1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為重點檢查內容;

  2.4.2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傷害為重點檢查內容;

  2.4.3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溫為重點檢查內容;

  2.4.4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防滑、防毒為重點檢查內容;

  2.4.5季節性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進行檢查。

  2.5專業性安全檢查:

  2.5.1檢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設施;

  2.5.2檢查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保護器具、通風、除塵、噪聲等;

  2.5.3檢查防爆、防觸電、防雷、防靜電接地、防雷接地等;

  2.5.4檢查鍋爐、壓力容器、各種氣瓶、特殊工種及用具等;

  2.5.5檢查設備、儀表、安全聯鎖、報警儀器、安全狀況;

  2.5.6檢查工藝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2.5.7檢查設備開停工等安全狀況;

  2.5.8檢查文明生產、環境衛生等;

  2.5.9專業性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和車間主要領導進行聯合大檢查,每月檢查一次。

  2.6節假日安全檢查

  2.6.1重要節假日(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前,為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應進行安全檢查;

  2.6.2節假日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進行自查并做好記錄;

  2.6.3節日前需認真檢查下列情況

  a:生產原料、燃料、輔助原料及備品準備情況;

  b: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況;

  c:貯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區的防火和安全保衛情況;

  d:假日生產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實情況;

  e:勞動紀律、操作規程的執行以及節前安全教育情況;

  f:各類設備的安全運行以及隱患整改情況;

  g:節假日值班人員的落實情況。

  2.7不定期安全檢查

  2.7.1新、改、擴建裝臵運行、試運、投產驗收檢查,裝臵開停工前、檢修后檢查,臨時性專業檢查及生產出現問題必須進行安全檢查。

  2.7.2各級安全檢查,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2.7.3對查出的隱患應逐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車間、班組兩級管理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7.4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登記,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兩不交"(即: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2.7.5檢查出的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限于物質或技術條件暫不能解決的,必須采取并落實風險消減措施,然后定出計劃,按期解決。廠里無力解決的,及時向公司主管部門寫書面報告,申請安排解決;

  2.7.6凡查出的重大隱患,在未徹底整改前,各有關部門、各車間應采取有效的.風險消減措施并由生產部監督執行;

  2.7.7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分別列入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2.7.8對未按期整改的隱患,實行《隱患整改通知單》辦法,由安全管理人員填寫,經生產辦簽發,由車間負責人簽收并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處理完畢,《隱患整改通知單》應存檔檢查;

  2.7.9各類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和節假日檢查,其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必須認真保存備案;

  2.7.10凡查出的各類隱患,因沒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車間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三、隱患整改

  3.1事故隱患范圍

  3.1.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

  3.1.2導致事故發生或擴大的生產設施、安全設施隱患; 3.1.3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

  3.2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管理、實施、驗收

  3.2.1事故隱患治理項目實行分級管理,生產部需建立治理完成情況和效果考核驗收等管理檔案,并負責日常的隱患治理項目的監督檢查及備案工作;

  3.2.2對各類事故隱患的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資金來源、定項目負責人、定整改期限),"兩不推"(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車間,車間能解決的不推給公司);

  3.2.3對一時不能整改的事故隱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強監護;

  3.2.4安全主管領導須對事故隱患的整改負首要責任,技術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負責。

  3.3各部門及車間負責對所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全面的組織實施,按計劃完成,并做好治理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3.4治理項目竣工驗收

  3.4.1已竣工的隱患治理項目經試運轉基本正常后的2個月內,報請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組織考核、驗收,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填寫竣工驗收表,建立竣工檔案;

  3.4.2項目驗收合格后,由車間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組織操作人員學習,轉入正常維護管理。

  3.5車間要高度重視事故隱患的管理工作,落實責任。安全生產檢查小組依據發現事故隱患的難易程度,隱患危險性,發生事故的后果程度及事故隱患處理情況等內容,進行綜合評定,對發現重要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進行不同程度的獎勵,同時對不認真進行事故隱患整改而釀成事故的,要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4

  1.目的和要求

  1.1為建立安全檢查內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促進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1.2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其斟酌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3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除經常性的檢查外,每年還應進行群眾性的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

  1.4安全檢查活動,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和具體計劃,并制訂《安全檢查表》。

  1.5建立由公司領導負責和有關職能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做到邊組織,邊整改,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應于公司各部門的安全技術檢查。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是安全檢查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安全生產檢查規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單位負責本辦法實施工作。

  3.3各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由車間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檢查的形式可分為公司級安全檢查、事業部級安全檢查、車間級安全自查、班組級安全檢查、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的特種檢查。各種檢查均應該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并按照檢查內容逐項進行檢查。

  4.1.1公司級安全檢查

  由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帶隊,相關中層管理人員參與進行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1.2事業部級安全檢查

  由事業部經理帶隊,各車間主任參與進行檢查,每周進行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事業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匯總,分別交由相關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情況要報安環部備案。暫不能實施的整改項目,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上報公司安環部,由安環部報公司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整改。

  4.1.3車間級安全自查

  由車間主任、部門領導負責組織車間安全員、班組長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三次,每次檢查要認真填寫車間安全生產檢查記錄,檢查情況報安環部備案。

  4.1.4班組級安全檢查

  由班組長組織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按時按點進行巡回檢查,并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5日常性檢查。

  4.1.5.1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安全責任心如何;特種作業是否持證上崗;對忽視安全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5.2安全活動是否認真開展,各種記錄資料是否齊全。

  4.1.5.3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的議事日程,是否堅持了領導值班,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是否做到安全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是否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5.4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不按操作程序動作標準執行、違章作業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行情況。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無脫崗、串崗、睡崗等違紀情況。

  4.1.5.5各種原料是否按規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5.6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生產現場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產、標志是否齊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可靠,安全標志醒目,現場有無安全生產隱患。

  4.1.5.7對職工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和處理中是否堅持了“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

  4.1.5.8查作業環境及勞動條件、生產設備及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氣體等引發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護標準,以及通風、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業環境,勞動條件是否符合相關安全防護的標準。

  4.1.5.9安全管理考核內容規定的安全檢查;

  4.1.6專業性安全技術檢查。

  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主管領導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每年至少檢查四次,內容主要是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裝置以及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廠房建筑以及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保護器具、通風、除塵、噪聲、護罩、欄桿、人孔等安全裝置等;檢查文明生產、環境衛生等進行專業檢查,并對檢查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安全技術檔案,抄送質量技術部。

  4.1.6.1吊具檢查:包括吊鉗、鋼絲繩、吊鏈、吊環等。

  4.1.6.2起重設備檢查:對天車的吊鉤、事故開關、行程極限開關、天車輪、鋼絲繩等。

  4.1.6.3電氣檢查:車間內的照明不準接一相一地。電氣設施的金屬外殼保護接地、臨時線、配電及停送電裝置、設備、儀表、安全聯鎖、報警儀器、安全狀況;

  4.1.6.4機臺安全防護裝置:如軸頭應有套、輪應有罩、臺應有欄、坑應有蓋等。

  4.1.6.5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檢查鍋爐、壓力容器、各種氣瓶、特殊工種及用具等;

  4.1.:6.6易燃易爆場所安全檢查:主要對危化品庫房、乙炔庫、重大危險源貯罐區、煤倉、硫磺倉庫等。檢查防爆、防觸電、防雷、防靜電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4.1.6.7庫房檢查:消防標識、消防設施、門窗、燈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6.8檢查工藝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6.9專業性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相關的分管副總經理帶隊,電氣、技術、設備及相關技術人員、安全員和各車間主要領導進行聯合大檢查。

  4.1.7季節性安全檢查:

  分別由各部門的'主管領導,根據公司所在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擊、防暑降溫、防風以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并將檢查和整改內容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4.1.7.1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2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傷害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3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溫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4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防滑、防毒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5季節性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分管領導帶隊,電氣、技術、設備及相關技術人員、安全員和各車間主要領導進行聯合大檢查。

  4.1.8節假日安全檢查:

  4.1.8.1重要節假日(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前,為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應進行安全檢查;

  4.1.8.2節假日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進行自查并做好記錄;

  4.1.8.3節日前需認真檢查下列情況:

  4.1.8.3.1生產原料、燃料、輔助原料及備品準備情況;

  4.1.8.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況;

  4.1.8.3.3貯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區的防火和安全保衛情況;

  4.1.8.3.4假日生產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實情況;

  4.1.8.3.5勞動紀律、操作規程的執行以及節前安全教育情況;

  4.1.8.3.6各類設備的安全運行以及隱患整改情況;

  4.1.8.3.7節假日值班人員的落實情況。

  4.1.9不定期安全檢查

  4.1.9.1主要分為崗位工人檢查和各級管理人員巡回檢查。生產工人上崗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管理人員都必須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4.1.9.2新、改、擴建裝置運行、試運、投產驗收檢查,裝置開停工前、檢修后檢查,臨時性專業檢查及生產出現問題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分別負責進行。

  4.1.10綜合性安全檢查:包括生產現場各方面的安全檢查。按照公司、總調度室、各事業部、車間(班組)分別由分管副總經理、總調度室主任、事業部經理、車間主任組織有關部門、調度以及班組人員進行以“五查”(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檢查和整改項目應該向上級匯報。公司級(包括節假日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事業部每月檢查一次,總調度室、車間每周檢查一次。

  4.1.11其它安全檢查。

  4.1.11.1開展安全活動時,對各單位布置、進展情況的檢查;

  4.1.11.2對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規定、制度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4.1.12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五查(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

  4.1.12.1查領導:安全生產是否執行了“首長責任制”;領導組織生產的同時,是否做到“安全第一”;是否把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是否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安全與生產、進度、設備、節能發生矛盾時,是否做到“四服從”;在安全工作有功人員是否做到了及時表揚和獎勵等。

  4.1.12.2查思想:檢查職工的安全意識。在生產時,是否堅持“安全第一”;是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有冒險蠻干、麻痹和僥幸思想;檢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違章行為,是否敢于動真碰硬。

  4.1.12.3查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行為。

  4.1.12.4查紀律:檢查生產崗位上的勞動組織紀律、工藝紀律、安全紀律的執行情況。

  4.1.12.5查隱患:生產運行中的設備、管道、容器、電氣儀表等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地井、暗溝是否保持暢通;跑、冒、滴、漏是否達到規定的標準;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灼燙等不安全因素。

  4.2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4.2.1事故隱患范圍:

  4.2.1.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

  4.2.1.2導致事故發生或擴大的生產設施、安全設施隱患;

  4.2.1.3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

  4.2.2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管理、實施、驗收:

  4.2.2.1對查出的隱患應逐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車間、班組兩級管理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4.2.2.2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登記,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二不交”(即: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2.2.3檢查出的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限于物質或技術條件暫不能解決的,必須采取并落實風險消減措施,然后定出計劃,按期解決。事業部和車間無力解決的,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寫書面報告,申請安排解決;

  4.2.2.4凡查出的重大隱患,在未徹底整改前,各有關部門、各車間應采取有效的風險消減措施并由安全環保部監督執行;

  4.2.2.5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分別列入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4.2.2.6對未按期整改的隱患,實行《隱患整改通知單》辦法,由安全管理人員填寫,由安全環保部簽發,由車間負責人簽收并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處理完畢,《隱患整改通知單》應存檔檢查;

  4.2.2.7各類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和節假日檢查,其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必須認真保存備案;

  4.2.2.8凡查出的各類隱患,因沒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隱患發生車間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4.3安全檢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項。

  4.3.1針對檢查的項目內容,要有針對性地學習相關法規、政策、技術、業務知識,提高法規、標準和政策水平。

  4.3.2將自查與互查有機結合起來,班組以自查為主,車間互相檢查,相互取長補短,相互學習、借鑒。

  4.3.3堅持檢查與整改相結合,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據檢查記錄進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4.3.4制定和建立安全檔案。收集基本數據,掌握基本安全情況,實現安全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源點的動態管理,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潛在危險因素)提供數據,同時為以后的安全檢查奠定基礎。

  5附則

  5.1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法規執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5

  一、安全檢查的組織形式內容

  1、綜合性安全檢查是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以重點,各專業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

  (2)班組級安全檢查,由倉庫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將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上報綜合辦公室。

  2、專業性安全檢查(主要按電氣設備、特種設備、安全裝置、危險化學品、廠房建筑等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專業開展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防雷、防靜電、防洪防汛、防凍保暖、防火防爆等檢查)可與公司級綜合性安全檢查結合進行。

  3、節日前檢查。節日前應組織人員進行一次安全、保衛、消防等針對性檢查,以消除隱患,確保節假日期間安全生產。

  4、日常安全檢查。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進行交接班檢查和作業過程中的巡回檢查,認真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填寫原始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各級安全檢查均應編制安全檢查表,內容應包括檢查的項目、標準、結果等,以便于為檢查熱源提供依據,規范安全檢查,減少檢查的隨意性。

  二、隱患整改

  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

  2、對所有的'隱患問題和不安全因素都必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能整改的問題,必須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或監督使用,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做到條條有落實,件件有交待。

  3、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項目應立即安排整改,對暫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隱患,必須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書面向安監部門報告。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6

  1.目的和內容:

  1.1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勵辦法。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經理為分管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責任。各單位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公司領導報告。

  3.3安委會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3.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3.5財務部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3.6生產部和技術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4.事故隱患等級及登記建檔

  4.1事故隱患的含義: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隱患的分類: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4.2.1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2.2重大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3檔案建立

  安委會應對各類人員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5.程序

  5.1排查時機: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業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5.2排查方案:隱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案應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設計規范、管理標準、技術標準;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等。

  5.3排查范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5.4排查方法

  5.4.1 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參加,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部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5.4.2 部級安全檢查,由部安全主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對發現問題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報安全部。

  車間級安全自查,由車間主任、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二次,檢查情況報部安全主管。

  班組級安全檢查,由班組長負責進行,每周一次,檢查情況報車間、部門領導。

  5.4.5 節假日檢查,節假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節假日就有專人值班。

  5.4.6 各專業性檢查,由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5.4.7 季節性檢查,應針對不同季節有針對的進行檢查,又分管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5.4.8 日常檢查: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人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業務,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即時指出。每個班組都必須嚴格進行安全交換班檢查,不馬虎、不走過場,當面講清、交換班記錄完整。

  5.4.9 臨時性檢查:緊急情況下的搶修、大修項目的開工、長期不用設備開車、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的投產,都應進行臨時性的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分別負責進行。

  5.5排查內容

  5.5.1 查思想: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責任心;忽視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5.5.2 查領導: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堅持安全和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5.5.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執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行情況。

  5.5.4 查生產工藝和職工操作:各種原料是否按規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5.5.5 查設備: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6.隱患治理

  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進行治理。方案內容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隱患治理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應急措施等。

  6.1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6.1.1各部門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各部門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

  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安委會,安委會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6.1.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委會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委會應進行監控。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完成后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并按規定對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有前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

  6.1.3 要狠抓安全檢查隱患的整改。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由生產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制訂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時間、定責任人、定實施監督復核人。

  6.1.4 在隱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組能整改的不推車間、部門,車間、部門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6.1.5 在隱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對不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對責任人采取經濟處罰,并在安全生產考核時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1.6各部門、公司要充分認識上述安全隱患的嚴重性、危害性,行政一把手、安全員要充分發動每個班組、每位員工積極查找不安全隱患,并及時組織整改,作到自查自改,不斷消除隱患。

  6.1.7各單位將需要公司協調消除的安全隱患以書面形式于每月25日前上報安委會,由安委會統一匯總下發整改通知書,并在下月25日前將檢查情況向公司領導匯報,獎優罰劣。

  6.1.8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安委會以“安全監督通知書”形式要求有關單位整改。

  6.1.9安全隱患牽涉到設備系統改進時,責任單位可提出書面報告由生產技術部提供改進方案,責任部門執行。

  6.1.10安全隱患整改完畢應及時反饋安委會。

  6.2安全隱患整改的獎懲規定

  6.2.1一般安全隱患責任單位發現并整改的獎勵10元;

  6.2.2重大安全隱患的發現或整改完畢,由責任單位提出申請。安委會審核,生

  產副總經理批準后給予適當獎勵。

  6.2.3凡不按要求和時間完成的項目,每項處罰50元。并再次責令整改,到時仍未完成者,加倍處罰,直至完成為止。

  6.2.4凡不按要求和規定時間完成、無正當理由、無防范措施的重大項目,每項處100元以上罰款,并再次責令整改,到時仍未完成者,加倍處罰,直至完成為止。

  6.2.5如整改項目牽涉到兩個及以上部門,哪個部門耽誤整改項目的完成,考核哪個單位。

  6.2.6安委會檢查發現的“正常檢查容易發現、處理的項目”而及時發現或整改的,扣責任單位20元。

  6.2.7隱患的發現和整改按屬地、使用人員及設備、業務劃分制度等進行考核。

  6.2.8春秋季安全大檢查自查結束后,由公司進行抽查,凡容易檢查發現、處理的項目而未整改者,每項處罰50元。

  6.2.9上級安全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現象,每項處罰責任單位50元,屬于違章違紀者按有關考核細則加倍處罰。

  7.預測預警

  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運用定量的安全生產預測預警技術,建立體現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指數系統。采用技術手段、儀器儀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預警指數系統,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7

  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切實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促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及時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減少事故,根據(安監總管三[2012]103號)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2 基本要求

  2.1隱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 是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風險管理要素的重點內容,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則,明確職責,建立健全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證制度有效執行的管理體系,努力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保證企業安全生產。

  2.2 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定期排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專業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及時發現、不留死角。

  2.3 隱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學、資金到位、治理及時、責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隱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實監控責任, 防止隱患發展為事故。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并明確分管負責人。

  3.2分管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情況,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3.3其他負責人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4隱患排查方式及頻次

  4.1 隱患排查方式

  4.1.1 隱患排查工作可與公司各專業的日常管理、專項檢查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科學整合下述方式進行:

  (1)日常隱患排查;

  (2)綜合性隱患排查;

  (3)專業性隱患排查;

  (4)季節性隱患排查;

  (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

  (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

  4.1.2 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隱患排查要加強對關 鍵裝置、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

  4.1.3 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4.1.4 專業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區域位置及總圖布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

  4.1.5 季節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為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為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為重點;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為重點。

  4.1.6 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動和節假日前,對裝置生產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隱患、備用設備狀態、備品備件、生產及應急物資儲備、保運力量安排、企業 保衛、應急工作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要對節日期間干部帶班 值班、機電儀保運及緊急搶修力量安排、備件及各類物資儲備和應急工作進行重點檢查。

  4.1.7 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內和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

  4.2 隱患排查頻次確定

  4.2.1 公司進行隱患排查的頻次應滿足:

  (1) 裝置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 2小時, 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儲存裝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1小時,宜采用不間斷巡檢方式進行現場巡檢。

  (2)基層車間(裝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員(主任、工藝設備技術人員)、電氣、儀表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裝置現場進行相關專業檢查。

  (3)基層車間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一起進行匯總;基層單位(廠)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 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4)公司應根據季節性特征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每季度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季節性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必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基層單位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綜合性隱患排查和專業隱患排查,兩者可結合進行。

  (6) 當獲知同類企業發生傷亡及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應舉一反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

  (7)對于區域位置、工藝技術等不經常發生變化的,可依據實際變化情況確定排查周期,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進行隱患排查。

  3.2.2 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企業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業的隱患排查:

  (1)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新修訂的;

  (2)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

  (3)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生重大改變的,應按變更管理要求進行風險評估;

  (4)外部安全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5)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6)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4 隱患排查內容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特點,隱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安全基礎管理;

  (2)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3)工藝;

  (4)設備;

  (5)電氣系統;

  (6)儀表系統;

  (7) 危險化學品管理;

  (8)儲運系統;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統。

  4.1 安全基礎管理

  4.1.1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4.1.2 安全投入保障情況,參加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情況。

  4.1.3 安全培訓與教育情況,主要包括:

  (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3)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情況。

  4.1.4 企業開展風險評價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情況;

  (2)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生產設施進行風險評價情況;

  (3)風險評價結果的落實、宣傳及培訓情況;

  (4)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4.1.5 事故管理、變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況。

  4.1.6 危險作業和檢維修的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危險性作業活動作業前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控制情況;

  (2)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斷路作業、吊裝作業、設備檢修作業和抽堵盲板作業等危險性作業的作業許可管理與過程監督情況。

  (3)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與使用情況;

  4.1.7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情況。

  4.2 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4.2.1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重要場所的安全距離。

  4.2.2 可能造成水域環境污染的危險化學品危險源的防范情況。

  4.2.3 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

  4.2.4 企業內部重要設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離,主要包括:

  (1)控制室、變配電所、化驗室、辦公室、機柜間以及人員密集區或場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設施等;

  (4)其他重要設施及場所。

  4.2.5 其他總圖布置情況,主要包括:

  (1)建構筑物的安全通道;

  (2)廠區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應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設計、建設與維護情況;

  (3)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4)其他與總圖相關的安全隱患。

  4.3 工藝管理

  4.3.1 工藝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藝風險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3)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查、使用與控制;

  (4)工藝安全培訓程序、內容、頻次及記錄的管理。

  4.3.2 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裝置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泄壓設施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2)針對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工藝參數設計的安全泄壓系統以及安全泄壓措施的完好性;

  (3)危險物料的泄壓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安監總管三〔2009〕116 號)的要求進行危險化工工藝的安全控制情況;

  (5)其他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隱患。

  4.3.3 現場工藝安全狀況,主要包括:

  (1)工藝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藝卡片的建立和變更,以及工藝指標的現場控制;

  (2)現場聯鎖的管理,包括聯鎖管理制度及現場聯鎖投用、摘除與恢復;

  (3)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情況;

  (4)重點部位的巡檢、取樣、操作與檢維修的現場管理。

  4.4 設備管理

  4.4.1設備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主要包括: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本企業的設備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設備管理體系,設備管理人員按要求配備;

  (3)建立健全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及臺賬。

  4.4.2設備現場的安全運行狀況,包括:

  (1)大型機組、機泵、鍋爐、加熱爐等關鍵設備裝置的聯鎖自保護及安全附件的設置、投用與完好狀況;

  (2)大型機組關鍵設備特級維護到位,備用設備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3)轉動機器的潤滑狀況,設備潤滑的“五定”、 “三級過濾”;

  (4)設備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情況;

  (5) 設備的腐蝕防護狀況,包括重點裝置設備腐蝕的狀況、設備腐蝕部位、工藝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 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現場管理,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臺賬;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及定期檢測檢驗情況;

  (3)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管理維護。

  4.5 電氣系統

  4.5.1 電氣系統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電氣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管理;

  (2)電氣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規程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4.5.2 供配電系統、電氣設備及電氣安全設施的設置,主要包括:

  (1)用電設備的電力負荷等級與供電系統的匹配性;

  (2)消防泵、關鍵裝置、關鍵機組等特別重要負荷的供電;

  (3)重要場所事故應急照明;

  (4)電纜、變配電相關設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防爆電氣設備選型及安裝;

  (6)建構筑、工藝裝置、作業場所等的防雷防靜電。

  4.5.3 電氣設施、供配電線路及臨時用電的現場安全狀況。

  4.6 儀表系統

  4.6.1 儀表的綜合管理,主要包括:

  (1)儀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2)儀表系統的檔案資料、臺賬管理;

  (3)儀表調試、維護、檢測、變更等記錄;

  (4)安全儀表系統的投用、摘除及變更管理等。

  4.6.2系統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和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滿足安全穩定生產需要;

  (2)現場檢測儀表和執行元件的選型、安裝情況;

  (3)儀表供電、供氣、接地與防護情況;

  (4) 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的選型、布點及安裝;

  (5)安裝在爆炸危險環境儀表滿足要求等。

  4.6.3 現場各類儀表完好有效,檢驗維護及現場標識情況,主要包括:

  (1)儀表及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穩定可靠,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需求;

  (2)按規定對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8

  一、 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檢查的原則、目的、內容和形式等內容。

  二、職責

  建立由各級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的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制度,參與安全檢查人員必須嚴肅認真,并對檢查結果負責。

  三、檢查的原則和目的

  安全檢查是治理整頓,建立良好的安全環境和生產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安全檢查要堅持領導與員工相結合,自查與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并做到制度化、經常化。

  四、安全檢查的內容

  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有:查領導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等。隨著檢查形式或檢查規模的不同,會有所側重。

  1、查領導思想

  查領導思想就是檢查領導是否真正重視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即檢查其對勞動保護工作是否有正確的認識,是否真正關心員工的安全與健康,是否認真貫徹了國家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2、查制度

  查制度就是檢查各級領導、各個部門、每個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健全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并認真執行;能否執行“三同時”,即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的勞動保護設施、安全技術措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能否按時進行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制度是否認真執行,是否做到新工人進入公司實行“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對

  發生的事故是否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做到“四不放過”;安全組織機構是否健全,安全網絡是否真正發揮作用等。

  3、查紀律

  查紀律就是檢查生產過程中的勞動紀律、工作紀律、操作紀律、工藝紀律。生產崗位上有無遲到、早退、脫崗、串崗、打盹、睡覺;有無在工作時間干私活,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有無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品,在禁煙區吸煙;有無違反操作規程、操作方法、操作紀律,在操作崗位不盯儀表、閑扯漫談、亂打胡鬧;有無不按工藝指標操作,超溫、超壓、超指標給安全生產造成危險;有無違反規定和禁令;不辦動火票動火,不經批準亂動土,亂動設備管道,車輛隨便進入危險區,施工占用堵塞消防道,亂動消火栓和亂接電源等。

  4、查管理

  查安全機構的設置是否符合要求,目標管理、全員管理、專管成線、群管成網是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做到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和經常化。

  5、查隱患

  指檢查人員深入生產現場,檢查生產作業現場環境及設備、物質(原材物料)的狀態,即查作業環境及勞動條件、生產設備及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查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和維修倩況,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氣體、蒸汽、粉塵等引發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電氣、鍋爐、壓力容器、各種工業氣瓶的使用狀況,查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的貯存、運輸和使用情況,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護標準,以及通風、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業環境、勞動條件是否符合相關安全防護的標準。要特別注意對一些要害部位和設備加強檢查,如鍋爐房、變電所、各種劇

  毒、易燃、易爆等場所。

  6、查整改

  定期進行的安全檢查,除應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外,還應對被查單位上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按其當時登記的項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進行復查。

  五、安全檢查的形式

  安全檢查分為綜合性安全大檢查、專業性檢查、日常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特殊檢查等。

  1、綜合性安全大檢查

  (1)公司級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不少于2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環保部門整理匯總,需上報的要上報。

  (2)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由車間主管安全生產的主任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小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車間安全員匯總并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匯報。

  綜合性安全大檢查要定期進行。檢查的面廣,有深度,能夠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

  2.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性安全檢查是對易發生安全事故的特種設備、特殊場所或特殊操作工序,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委托有關專業檢查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要有方案,有明確的檢查重點和具體的檢查手段和方法。如對電氣焊、起重、運輸車輛、鍋爐及各種壓力容器、各種反應罐(釜)、易燃、易爆場所等進行的檢查。必要時要對某些設備或操作迸行長時間的觀察和檢查,對相關設備運行情況、作業員工操作情況、調試及維修情況、安全防護措施及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

  況等進行連續檢查,以確保其防護功能。

  (1)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單位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報公司主管領導,同時抄送安全環保部。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做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作出準確的鑒定。

  3、日常安全檢查

  日常檢查是指每天都進行的、貫穿生產過程的安全檢查。日常檢查采用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進行。通過日常檢查,能夠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及時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主要有安全值班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巡回檢查;調度人員、操作者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非生產崗位在作業前和作業中進行的檢查。

  4、季節性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根據不同季節特點對公司安全的影響,進行的檢查。如春節前后以防火、防爆為主要內容,夏季以防暑、降溫為主要內容,雨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觸電、防洪、防建筑物倒塌為主要內容,冬季以防凍、保暖為主要內容的檢查。

  5、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

  節假日前,要針對員工思想不集中、精力分散,提示注意的綜合安全檢查。節假日要進行遵章守紀的檢查,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而造成事故。

  6、特殊安全檢查

  由于新、改、擴建工程的新作業環境條件、新工藝、新設備等可能會帶來新的不安全因素(危險因素),在這些設備設施投產前后的

  時間內進行的檢查,工程項目開工前的預先安全檢查,竣工驗收的檢查,及檢修中、檢修后試運轉的檢查。

  六、安全隱患整改

  1、經各級檢查組織查出的隱患,所在單位要逐條研究,編制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四不交”。“三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整改時間。“四不交”即個人能解決的不交班組、班組能解決的不交部門、部門能解決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解決的不交到上級。

  2、由于客觀條件確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監控外,應該分別納入技措、安措或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3、對發現的重大隱患項目實行《隱患整改通知單》辦法。《隱患整改通知單》由安全環保部辦理,經公司主管領導簽署后發出,整改部門的負責人簽收并負責按期處理。否則造成事故,按照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七、檢查考核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部組織實施并檢查考核。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9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為了防治事故隱患, 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現結合當前工作具體實際, 特制定規章制定如下:

  一、隱患排查整改會議的組織召開、整改、資料的形成要求:

  1、對所排查的隱患必須按照“五定原則”落實整改,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時間、定復查人。

  2、每周的隱患排查按照“五定原則”明確整改;專業部門、基層隊及班組排查的隱患“五定原則”和閉鎖循環整改要求做好記錄,并嚴格按要求予以落實整改。

  二、“現場隱患”是指生產安全職能部門通過現場執法檢查的形式確定的隱患,對現場隱患按以下程序進行閉鎖循環管理。

  1、發現隱患:各級管理人員日常入井檢查時,要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尤其是重點工作頭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帶”納入列表管理,有計劃地開展不定期的現場隱患排查。

  2、填報隱患:各級管理人員出井后立即填報隱患情況。

  3、匯總隱患:由信息人員對所填報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進行信息處理。

  4、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安監部門在收到信息匯總后,對所填報的隱患進行梳理歸類,按“五定原則”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同時建立隱患登記臺帳,履行簽字手續。

  5、實施整改:隱患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根據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實施整改。各基層單位要按礦的統一要求建立隱患公示牌,對本單位負責整改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公示,并及時修改、填充相關整改信息。

  6、反饋整改信息:隱患整改完成后,隱患整改責任單位必須及時向安監部門和復查部門反饋整改信息。一是及時在信息系統中錄入整改完成情況,二是將隱患整改復查申請單反饋到相關部門。

  7、復查驗收:由安監部會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復查驗收,復查情況及時統計匯總或再次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

  三、對隱患復查的要求。

  1、整改單位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嚴格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填寫復查申請單,交安監部和專業部門后組織復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統上錄入整改情況。

  2、復查時,負責復查的部門人員必須到現場逐條逐項對照復查。復查后將復查內容反饋到信息人員,由信息人員統一進行分類匯總。

  3、經復查未整改或整改未達到要求的,信息人員應及時反饋到安監部門,并由安監部門再次下發整改通知書,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四、實行隱患整改報告制度。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管理,分級整改。由各單位組織落實整改,整改情況報礦安監部門備案。

  五、加強對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的日常監控力度。安監部門信息系統負責人每天對信息系統內的已通知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進行查詢,發現未完成的必須查明原因,并對已完成的整改項目及時安排人員進行復查,資料《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在每周一的礦隱患排查會上通報本周所有隱患的整改完成情況,并對未完成整改的責任人的處罰進行通報。

  六、安全信息系統的管理。

  1、各單位由隊長負責,并指定專人負責對信息的錄入和管理,一經發現系統不正常或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或疑問,及時與礦信息中心專管員聯系。

  2、安全信息系統的主要功能:

  ⑴安全管理制度查詢和上傳。

  ⑵全礦員工身份信息查詢、井下全員考勤統計查詢。

  ⑶安全活動的記錄及查詢。

  ⑷隱患排查整改

  ①隱患登記:對各級檢查人員檢查的`現場隱患進行登記建檔。

  ②整改通知:對登記建檔的現場隱患進行篩選,通知到整改單位。

  ③整改情況:整改單位將整改實施內容及相關情況反映出來,確認完成整改。

  ④整改監控:對隱患進行復查和對隱患相關信息實時監控。對隱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紅色報警;對整改完成未復查的用黃色報警;對復查通過的用綠色顯示。

  ⑸重點監控:錄入重點工程和重點防突頭面的相關信息,以便查詢和跟蹤監控。

  ⑹報表統計。

  ⑺數據上報。

  七、隱患排查與整改職責考核

  1、基層單位隱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條予以處罰,并按拖延日數累計。隱患罰款一律由單位管理人員承擔,其中單位黨政正職各承擔總額的25%,剩余部分由單位其它管理人員均攤。嚴禁將隱患罰款分攤給員工或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抵扣。

  2、未按要求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給予專業部門和基層單位負責人100元/次的罰款(未按要求形成相關資料并報安監部門備案的,視為未開展)。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10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和規范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安全監督檢查:

  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

  二、安全監督檢查必須將外來施工單位納入監督檢查范疇內。

  三、由車間領導帶領安全監督檢查組成員每周對現場進行定期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四、日常巡檢以生產組織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整改情況以及信息相互溝通為主要內容。

  五、檢查結束后要填寫檢查整改責任表。

  六、檢查人員要對隱患整改進行跟蹤監督檢查。

  隱患整改核銷制度:

  對安全監督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或問題,要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監督隱患班組按期整改。

  班組接到隱患整改單后,要按隱患整改通知書上的規定期限認真組織整改。

  整改結束后,應填寫“隱患整改核銷表”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對客觀原因不能或不能按期整改的隱患,應在隱患核銷表上注明原因及所采取的措施,并由主管領導簽字。

  對不能整改或不能按期整改的隱患,安全員要確認,并有領導進行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責任班組在采取控制措施后,仍應積極創造條件,消除隱患。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11

  安全檢查制度是學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為進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特制訂如下安全檢查制度:

  1、各班級、專業部、處室要設有安全員。班主任為本班級的第一責任人,部主任為專業部第一責任人,處室主管領導為本處室第一責任人。各班級、專業部、處室對安全檢查要自成體系,責任要落到具體人頭上,對重要部位和貴重物品檢查要定時、定人、定位檢查。

  2、安全檢查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并明確檢查內容、重點和方法,促進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電器、電源、燃油、用水、庫房、電腦機房、食品衛生、舊建筑物、學生宿舍、學生食堂等均為檢查的重點部位。

  3、安全檢查要經常性進行。班主任每日對所在班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部主任、各處室主任每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檢查,學校辦公室每月組織一次或兩次組織相關處室主任織成檢查組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拉網式檢查,檢查時發現隱患,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并限期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事后落實整改反饋情況。

  4、嚴肅安全檢查報告、整改追源制度。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領導,并要求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對重大問題不報告的或對已報告問題不處理而造成損失的相關部門相關人員,將追究相關責任;造成嚴重損失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

  5、嚴肅安全檢查登記制度。檢查中不能走馬觀花,流于形式或出現漏檢現象,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盡最大可能當場落實到具體人頭上。記錄要有檢查負責人和存有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有關落實情況檢查負責人要進行再復查。

  6、建立安全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自改無隱患的部門要給予表揚,對隱患多、漏洞大,又遲遲不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安全檢查工作列入年終部門評先、個人評優考核。

  7、建立檢查情況校內通報及向領導匯報制度。學校辦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檢查之外,元旦、春節、五一、暑假、國慶、寒假分別進行六次大檢查,在重要階段或特殊時期可隨時進行專項或全面的抽查,并將檢查情況在校內進行通報或直接向領導匯報。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12

  1、總則

  1.1只要有施工生產就有危及勞動者的不安全因素存在,因此,必須通過安全檢查對施工(生產)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測、預防和預報。從而不斷改進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達到最佳安全狀態。

  1.2利用安全生產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

  1.3通過檢查。可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和物的不安全)、不衛生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

  2、安全檢查內容

  2.1檢查項目負責人、施工員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是否做到“五同時”;是否落實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2.2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違紀,查安全實施及安全防護,查文明施工,查施工員及其它生產現場部門的安全技術記錄和交底記錄,包括班組安全活動上崗前交底記錄。

  2.3查隱患整改、事故處理情況。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過”,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安全檢查形式

  3.1迎接上級部門檢查: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勞動部門)針對本行業特點、共性和主要問題進行安全檢查

  3.2定期安全檢查:公司由公司領導帶隊,有關部門派人參加每半年組織的一次大檢查。各所屬單位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工地每月組織一次檢查。

  3.3專業性安全檢查:公司有關業務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壓力容器、防塵防毒等)的安全問題或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3.4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通常有: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3.5季節性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各工地負責人要組織有關科室人員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特別是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檢查。

  3.6施工現場還要經常性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4、對檢查出來的'隱患的處理

  4.1檢查中發現的隱患進行登記,不僅是作為整改的備查依據而且是提供安全動態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

  4.2安全中查出的隱患除進行登記外,還應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引起整改通知單位重視。對凡是有即發性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被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4.3對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可當場指出進行糾正。

  4.4檢查單位領導對查出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進行整改。

  4.5整改完成后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有關部門(可委托所屬單位,一般隱患可委托項目安全員)要立即進行復查,經復查整改合格后進行銷案。

  5、用安全標檢查標準檢查的辦法

  5.1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檢查時可以采用“看”、“量”、“測”、“運作試驗”等方法進行。

  5.2“看”主要查看安全管理資料、持證上崗、現場標志、“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情況,部分設備的防護裝置等等。

  5.3“量”主要用尺進行實測實量。如腳手架各種桿件間距、塔吊道軌距離、電氣開關箱安裝高度,在建工程臨邊高壓線距離等等。

  5.4“測”:用儀器、儀表實地進行測量。如用水平儀測量道軌縱、橫傾斜度,用地阻儀搖測阻值等等。

  5.5“運作試驗”:主要指各種限位裝置的靈敏度。例如塔吊的力距限位器、行走限位、龍門架的超高限位裝置、翻斗車制動裝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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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檢查整改工作報告09-03

安全隱患整改的通知書09-06

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報告11-11

施工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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