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合同范本(通用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供銷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供銷合同范本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雙方經友好協商,關于乙方供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同意按本合同條款,乙方根據甲方經營需要,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述貨品、用品數量、規格,見合同附件一《酒水供貨清單及價格表》。
一、合同期限為壹年: 20__ 年 月 日至 20__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同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的權利。
二、質量要求: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交付酒水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技術、衛生安全要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
2、乙方提供的酒水不符合國家規定質量要求,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乙方應無條件退貨或換貨并及時補貨,不得造成斷貨而影響甲方經營,造成損失的有乙方承擔。
三、定貨、交貨期限:甲方根據經營狀況,提前一個工作日向乙方下達酒水訂單(電話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酒水訂單時起3個小時內為甲方供貨。
四、交貨地點: 珠江大酒店二樓餐飲部酒水倉庫 ,送貨費用由乙方自付。
五、付款時間和方式:
1、現金方式結算;
2,酒水是特殊商品,甲乙雙方按銷售量每一季度進行結算一次。
六、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3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仲裁,提交正式仲裁的爭端,仲裁機關為白河縣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或是規則予以最終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2
供方:
需方:
為了更好的提高雙方的誠信、愉快的合作,特在此用書面的方式擬定一份協議。協議的內容有以下幾點:
一、供方按照需方的提供的進貨單,將優質的產品供應給需方,必須保證產品的質量和產品的齊全。
二、供方提供給需方的是水產類,在水產方面,每一個產品都要保證產品的重量達標,不要斷斤少兩,如不達標,需方可要退貨,到時一切后果供方負責。
三、需方在供方提供的.產品,經過驗收合格后,必須將所有款項,在規定的時間內付于供方,如不及時匯款,供方可取消和需方的合作。 以上幾點,經過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擬定的一份協議,雙方必須遵照協議內容,誠信合作。
供方負責人:
需方負責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3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編:郵編: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它法令,法規,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經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須提供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產品名稱、原廠編號、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等,如下圖:所采購配件具體情況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5. 乙方應當在自己的產品上標注商品標識便于識別,標識樣式、內容及產品編號按甲方的要求為準。
6.乙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年。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期限以甲方月度訂貨傳真或單據要求為準 ,本協議所指交貨期限指乙方在甲方倉庫交貨的時間,逾期交貨或提前交貨要事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和違約造成的損失,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負責產品的運托手續,按甲方指定交貨點的有關托運手續辦理,
乙方辦妥托運手續視為產品已交付;如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產品毀損、短缺問題,由運輸公司或承運方負責賠償,甲方對此概不負責,但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索賠事宜。
第五條:乙方收到貨品后,按外觀是否完整或是否短缺驗收,若有異議在收貨時立即提出,以便及時向運輸公司索賠。
第六條:甲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甲方收貨后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后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并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并附產品檢驗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若產品檢測出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免費更換不合格產品。
第七條:產品的價格在本協議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第八條:甲方應在每月的10號前向乙方書面提供下一個月訂貨計劃單,以便甲方組織生產。甲方臨時追加訂貨計劃,交貨日期由甲、乙雙方臨時協商再定。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
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發生后15個工作日內,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妥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訂的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協議期限自簽訂之日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稅號:稅號:
本協議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供銷合同范本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自愿及平等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數量及質量要求
1
2、產品要求:
第二條 產品收購價格
1、價格參照漁船到港時的.市場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具體價格約定為。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有市場價格調整,甲乙雙方仍按該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三條 供(提)貨期限及方式
1、甲方交貨時間為年月日至 __年在該時間內,甲方必須保證及時供應乙方所訂購產品。
2、乙方提貨時間可根據自身需求隨時到甲方處提貨,但應當事先通知甲方。
第四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
乙方負責到甲方所在地的漁港碼頭稱重提貨,運輸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貨物驗收及保管
1、乙方在漁港交易地進行貨物驗收及稱重,驗收完畢后由甲方雙方共同對貨物進行包裝封存。
2、乙方分批次提取訂購的貨物后,未提取部分由甲方安排保管儲存,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應當妥善儲藏乙方貨物,因儲存不當導致貨物變質損壞由甲方負責,同時甲方不得擅自對儲存的乙方產品進行調整更換,如有調換,乙方可拒收該貨物,相應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定金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沖抵乙方應付貨款。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供貨,應當雙倍返還該定金;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還該定金。
第七條 貨款結算
1、現金結算:乙方提貨時錢貨當場結清。
2、銀行結算:乙方在提貨后 日內,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開戶銀行。賬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需向守約方承擔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銷合同范本5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
名稱
牌號
商標
規格
型號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履行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貨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理損耗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結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擔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有效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單位名稱: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需方
單位名稱: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供銷合同范本6
需方: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定義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說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于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后,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臺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歷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簽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備用部件,根據附近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范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它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范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須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說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范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范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范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_________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
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稅、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制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范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
(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_________%,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后,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30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后,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168小時試運行通過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余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后,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
(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制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它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托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后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于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6)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10)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后,供方應在(24)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后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并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_________,(零擔)/(散貨):_________。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臺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并按第三十二條注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松散零星的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并盡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于盛裝不至于被偷竊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于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凈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第四十四條 凡由于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盡快處理,同時供方應盡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后_________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后(3)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準,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并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并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盡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復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雇傭的其它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范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于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10)天內供方沒有答復,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3)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了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并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范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7)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閱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于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復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盡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后了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并暫不予簽字,供方須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并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制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后,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需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后(14)天內提出復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復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后,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盡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于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后3個月,對于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于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6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盡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后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后,供方應派人參加調試,并應盡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3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168小時完畢后,應在6個月內進行。
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后10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由責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后(2)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后,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后10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并由供方代表會簽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遲交1~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0.5%);遲交5~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5%);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于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后,需方可以考慮免于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
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于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于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0.05%)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于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
第九十九條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遲交1~4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5~8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簽后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簽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14)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生效。將修改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于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后,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周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后,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盡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并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并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中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并收歸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則地點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截決另有規定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并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2份,副本18份。審查單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范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需方(蓋章):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一、 合作原則
甲方乙方本著真誠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為進一步加強合作,建立穩固雙贏的合作伙伴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二、 合同約定的標的物
本合同標的物的具體名稱、規格、型號等產品詳細信息,以甲方的銷售單為準,所涉及的商品價款、數量、每筆的交易時間,以乙方蓋章或由乙方經辦人簽字的甲方銷售單為準,該單據作為乙方對甲方應付貨款的憑證和結算憑據。
三、 名詞注解
滯緩商品:指乙方從甲方處采購的商品,滿足內、外包裝完好,未超出保質期前三個月且符合甲方二次出售要求的滯銷、周轉遲緩的商品。
特單商品:乙方通過另議協定、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甲方提出購貨需求,甲方為此專項提供的商品。
記名支票:出票人在收款人欄中注明甲方單位名稱的支票。
四、 商品購買
1、乙方購貨需明確商品的品規、數量、付貨日期、付貨地址及具體收驗貨責任人。
2、乙方購貨可通過傳真或電話直接訂購。傳真購貨須滿足: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或由委托書中指定的經辦人簽字確認,并經雙方簽字確認。此類購貨為不可撤銷訂單,反之則視為乙方違約。電話購貨須滿足:乙方收貨人簽收,證明符合購貨要求。
五、 合作方式
1、信用額度:本著促進合作,長期護理的原則,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乙方累計購貨已超過信用額度,但仍有進貨需求時,甲方可適當追加不超過其授信額度10%,作為對賬期間周轉,乙方必須在每月(包括追加)在內的信用額度款項。
2、每年月乙方不得故意增設協議文本約定外的條件和借此拖延、拒絕付款。
另:甲方作為市場推廣的網絡產品不在授信范圍之內。
3、借款方式:貸款的結算科通過現金、記名支票、電匯、網銀(網上銀行)實現。乙方須注明甲方為收款人。若乙方通過其他形式向甲方結算,須履行提前告知義務并必須征得甲方認可,甲方可安排專人(持工地蓋公章介紹信)全程協助辦理。
4、結算爭議:乙方向甲方結算貸款時,出現提供的現金、支票、電匯、網銀或其他結算方式的手續、票據不全、違法或乙方超出協議約定的范圍進行結算的,甲方不予認可,視為乙方未結算、乙方應繼續履行向甲方的借款義務,并承擔此期間對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現場驗收:乙方自收到甲方負責配送的貨品后,應履行現場及時驗收的義務,包括貨品的數量、質量方面。乙方須在第一時間為甲方辦理現場的貨品簽收確認手續,甲方視為乙方驗收合格,若甲乙雙方在驗收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須當場指出并寫上解決。
6、退換貨保障: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若遇乙方采購計劃有誤、變更,(指庫存的常規商品)或采購的商品屬于滯緩范疇,造成乙方無法消化、處理,乙方有權自行選擇退貨或更換。乙方須保證商品內、外包裝的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且自購貨之日起不超過退貨時退貨商品原價格若高于甲方當日銷售價按當日為準,原商品價格低于甲方當日價格按原價格為準。(有保質期商品除外),為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退換貨的標準、要求由甲方確定。
7、特殊訂制的商品不予退還,乙方拒收符合約定的特訂商品按貨款總額的30%賠付違約金。
六、 雙方應盡的義務及享受的權利
1、乙方有權就甲方在日常的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務工作中實施監督,并享有向甲方投訴的權利
2、乙方應遵守協議約定按時履行付款義務。
3、乙方要履行貨到現場的及時驗收,收貨人簽字確認的義務。
4、乙方有指定專人、定期配合甲方財務(銷售)人員按時核對應收賬款并履行確認手續的義務。
5、乙方可向甲方提議關于產品質量、價格及市場動向的相關信息以及服務工作中的`不足之處,甲方會因地制宜、有則改之、無則加冕。
6、甲方對乙方的采購需求應及時跟進了解,并有義務對其所需商品的相關信息履行提前告知義務,維護乙方的優先選擇權和知情權。
7、甲方應遵守協議之約定內容,及時、安全的履行貨物的交付義務。
8、甲方向乙方交付貨物后,乙方發現貨品有短送、品質不符情況,須在2日內向甲方通告相關信息,甲方經確認無誤后,須在3日內履行補送、調換義務。
9、甲方有權按季度對乙方授信額度使用情況進行評估,乙方采購過程中連續三個月未達到或超出甲方所授信譽額度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并同乙方協商確認后,對授信額度進行調整,重新簽訂供銷協議。
七、 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1、除本協議約定外,甲乙雙方均未按協議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履行應盡的付款或付貨義務,甲乙雙方分別承擔未付款項或付貨物價值的(千分之三)作為違約賠償。
2、協議雙方,乙方擅自終止合作協議,應向甲方結清應付全部款項,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繼續供貨,并提前解決合作協議。
3、違約金的約定與其他條款沖突時,按其他約定條款執行。
4、合作過程中若雙方存有正義,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雙方確認,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區縣人民法院。
八、 協議的變更、終止、解除、續簽
1、雙方協議的變更需由書面形式完成。
2、乙方隱約顯現出以下等經營狀況時,甲方有提前終止合作協議的權利。若:乙方企業經營狀況出現不穩定,面臨經營風險,資產又轉移跡象,資金周轉困難,喪失償還、履約能力,企業管理層或股權發生重大調整變化,企業偷、逃、漏稅嚴重,面臨訴訟等。
4、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內部政策調整時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后可終止協議。
5、雙方終止協議合作,乙方的支付貨款義務均不免除。
6、本協議約定外,雙方訂立的補充協議條款同協議中其他條款發生沖突時,按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九、 未盡事宜
1.本協議經雙方確認定為年月日至年 月訂地:北京市朝陽區
2.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協商是否續訂協議。協議未續簽之前,原供銷協議自然順延至新的供銷協議簽訂之日,順延時間以30天為限。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8
甲方:省軍區長城賓館項目部楊建文
乙方:長沙市芙蓉區求新防水材料經營部陳旦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規格型號及價格
品名:金禹牌1.5mm厚PET濕鋪法自粘防水卷材(山東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產)
單價:29.50元/㎡(執行GB23457-20xx)
數量:
總價:
合計金額(人民幣):
二、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規格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20%,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___天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為限度。
四、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40%即____元作為定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9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產品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第二條產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提)貨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20%),交(提)貨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二)________________。第七條違約責任:(一)賣方違約責任:
1、賣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方不能利用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產品購銷合同范本工業產品購銷合同范本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
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共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方賣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日
供銷合同范本10
出賣方(乙方):
買受方(甲方):簽訂時間:
經出賣方與買受方協商同意,訂立合同如下:簽訂地點:
一、產品規格及驗收標準
1、驗收方法:買受方應在初次檢驗結果報出24小時內通知出賣方,出賣方對初次檢驗結果有異議,應在七日內到達現場,對該批產品作出確認,雙方對原產品共同取樣,交雙方認可的第三方仲裁機構仲裁,復驗費用由出賣方承擔,復驗結果作為最終裁定結果。出賣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不作答復的,視同默認買受方處置意見;
2、其他約定驗收要求:_______
3、數量以買受方實際開具的磅單或入庫驗收單等計量結果為準。
二、交貨數量、時間、地點及運輸方式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條所述規格硅灰石10000噸(壹萬噸);
2、交貨時間為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1日止;
3、交貨地點為:谷城火車站;
4、運輸方式為:鐵路運輸。
三、價格、結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所售第一條所述規格硅灰石單價165元/噸,并提供17%增值稅發票。鐵路運輸費用為193元/噸(根據實際費用多退少補);
2、乙方裝車發貨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的.80%及運輸款,待乙方確認后3日內完成裝車。
3、余下貨款在甲方驗收完成并入庫后30日內,由乙方提供增值稅票及鐵路運輸費用票據后進行結算;
4、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及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執行(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除外),否則違約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供應硅石總數量乘以單價的總金額計算,按總金額6%計算賠償受損方經濟損失;
2、解決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傳真簽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定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11
甲方(供貨單位): 乙方(購貨單位):
為明確責任,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共同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數量及計量
1、產品的名稱:各類蔬菜。
2、產品的品種:乙方每周指定定購的各類蔬菜品種。
3、產品的數量:按乙方每周指定定購數量為準。
4、計量單位:按市斤計算。
5、計量方法:由甲方稱重,到乙方指定地點再由乙方核準稱重。
第二條 產品的包裝,運送及交貨方式
1、貨品由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品種、數量統一打包并運送到指定地點,運費由甲方負責。
2、乙方在核準貨品數量,質量,品種之后在送貨確認單上簽字則完成交貨。
3、乙方訂貨方式為,每周四17:00—21:30以電話或傳真方式下訂單。如乙方臨時補貨,甲方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配送。
第三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菜品的價格:甲方按乙方每周指定需求的菜品品種即時報價。價格按當時當地行情價格執行。
2、貨款的結算:甲乙雙方經協商簽定本協議之后,由甲方為乙方先行墊付貨款。乙方與甲方共同約定一日為每月結賬日,結帳日當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一次性結清貨款)。
3、貨款的認定:甲方每周給乙方送貨并開具送貨清單(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貨清單由甲、乙方指定人員核準并簽字后作為結帳依據。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約定時間向乙方供貨的,應由甲方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貨物貨款的 %的違約金。
2、甲方送貨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貨品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更換并承擔更換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3、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供貨方。如遇特殊情況乙方停止經營行為(如:乙方鋪面轉讓,地震,洪水,自然災害等)經雙方協商后乙方可中止本合同。
乙方的義務與權益
1、乙方在甲乙雙方約定的結賬日未能支付貨款的,乙方按當月應付貨款的每日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菜品品種,數量,質量與需求不一致的除外),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洪水,自然災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約定的核帳日期為每月 日,結帳日期為每月 日。
2、本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銷合同范本12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乙方工程建設所需的'沙石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沙石,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號、數量、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日內將該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貨的價款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3。由于沙石市場價格變動頻繁,每批貨物的價格以甲方供貨當日市場價格為參考,由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4。沙石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后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沙石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沙石質量確實不合格后,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沙石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日內換送合格沙石。
5。付款方式:本合同項下沙石款項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沙石送到乙方工地當日,乙方必須支付該批沙石總價款的_%,如果乙方沒有按時如數支付任何一期的沙石款,則乙方應賠償當期所欠款上午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6。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13
供方:(甲):
需方:(乙):
一、質量要求:
1、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包裝標簽說明書和進口藥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為需方提供符合規定的證照和文件。
2、需方應向供方提供有效經營資質,驗收時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在收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向供方質量管理部門書面反映,供方在收到反映后5個工作日內答復。
二、交貨方式:
1、供方送貨:空運、鐵路、公路、其他
2、需方自提。
三、結算期限:________,如逾期付款,則從到期日次日起以每日萬分之五計算滯納金。
四、結算方式:支票托收匯兌現金
五、違約責任:供方不能交貨貨需方中途退貨的,應向對方償付不能交貨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二聯,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藥品管理法》及國際其他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經雙方單位蓋章或合同專用章及受法人代表委托的業務代表簽字后生效。
十、有限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單位地址:單位地址:甲方開戶銀行:乙方開戶銀行:
甲方銀行賬號:乙方銀行賬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署代表:簽署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供銷合同范本1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本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定貨明細:
二、質量檢驗:
1、質量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驗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單尺寸為標準。
3、包裝要求:貨物的包裝須滿足易碎物品的運輸、搬運要求,并符合乙方標準包裝,包裝費含在產品報價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元作為訂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訂金后開始下單生產,天內生產完工,第天內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貨從中山發出,天內到達上海。
四、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先付款再發貨,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貨時間: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內貨到達
3、交貨地點:
五、產品接收及檢驗:
貨到達指定地點后,供方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貨的數量、型號及報檢申請,需方需有專人(要有委托書)負責點數、驗貨,并簽名確認。檢驗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以客戶確定的樣板型號標準驗收。)
六、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乙方在收貨當日對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質量如發現有與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不相符時,應于2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出的異議給予書面解釋,如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要求,甲方將無償更換,如果在竣工后,2日內乙方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即乙方已確認所有安裝的產品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未能及時收貨造成貨物延遲交貨的由乙方承擔逾期的全部損失;
3、乙方未能及時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條件
1、合同變更:甲乙雙方均無權單方變更合同規定內容,如需變更,應由雙方協商確定后進行。
2、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凡因本協議引起的調解、訴訟、雙方連帶責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為主。
3、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供銷合同范本15
后面為你推薦更多供銷合同!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發展農業產業化生產,促進羅非魚的高效養殖和加工業的健康發展,大力發展訂單漁業,達到養殖業和加工工業共贏的目的。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市場價格為乙方統一購魚苗、飼料、魚藥。免費進行技術服務、技術培訓。
2、確保所組織的羅非魚苗種為吉富羅非魚或吉奧羅非魚。雄性率為98%以上,并先墊付苗種定金款。供種時間必須在5月20日之前供種。如到期不能及時提供羅非魚苗種,造成養殖戶空塘,由神鷺水產公司每畝承擔1500元損失費。
3、所供的羅非魚苗種規格要求在公分以上,并根據當地市場價格由甲方與養殖戶代表共同參與苗種訂購,苗種款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其他費用。后期集中培育苗種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保證后期培育的苗種達到3-5公分/尾交給乙方,價格不超過元/尾,乙方負責后期苗種的運費。
4、甲方負責墊付40%的飼料款(養殖戶的魚達到350克/尾開始墊付),所提供的飼料必須由養殖戶認可的品牌飼料,并保證價格不高于市場價格,如養殖戶前期未使用指定的飼料,甲方不墊付飼料款。
5、確保定價收購養殖戶生產的羅非魚:規格350~500克/尾,元/市斤;500克/尾以上,元/市斤;必須活鮮魚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輸途中死亡未變質的死魚和350克/尾以下的,2元/市斤。甲方不得以市場變化拒收和壓價收購,如到時間甲方不能收購,由甲方按每畝6000元計算賠償養殖戶損失。
6、確保11月底前收購完成,交貨地點(湖北神鷺水產品有限公司)。如在規定的收購期限內,因氣候原因造成死亡,甲方按活魚價格收購。付款方法:養殖戶將羅非魚鮮活運到神鷺水產公司交貨后,扣出先期墊付的飼料等款后,15日內付清貨款,不得拖欠。
7、甲方負責產品的檢測檢驗和費用。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按合同面積在簽訂合同時預交苗種定金100元/畝,其余苗種款在購苗種時一次性付清。
2、乙方必須負責將甲方依據乙方合同數量統一購回的羅非魚苗種及時入塘,時間不得超出4個小時,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保證所養殖的羅非魚必須全部銷售給甲方。按合同面積不低于20__斤/畝,保證按甲方生產計劃分期出售成魚,如未能按甲方下達的計劃捕撈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4、在市場價格相同的前提下,乙方要按甲方統一要求使用飼料、魚藥和進行飼養管理,接受甲方的'指導。
5、乙方保證所確定的養殖魚塘的面積為到米以上,且進排水方便,在4月底前必須做好魚塘的清塘消毒及一切準備工作,如因管理不善和其他人為原因造成的泛塘所帶來的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并償還甲方所墊付的所有資金。
6、乙方不按甲方統一要求進行飼養管理導致產品質量不達標,或者乙方擅自將產品外銷,甲方除收回所墊付的所有資金外,并按墊付資金等額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三、其他條款:
1、乙方按照甲方的操作規程進行飼養管理,若70%的養殖面積達不到預期的產量和效益,由甲方負責,70%的養殖面積能達到預期的產量和效益,少數面積達不到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違約方將償還對方所有投資外,另按投資額50%作為違約金賠償對方。09年優先為乙方訂單。
3、為避免養殖風險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要求乙方對養殖水面進行投保。
4、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6、本合同由策湖養殖場或鎮水產中心監督執行。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督機關一份,簽字(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監督機關:
二0__年 月 日
【供銷合同】相關文章:
裝修材料供銷合同04-22
供銷合同范本01-03
供銷合同范本【熱門】02-09
【薦】供銷合同范本03-01
沙石供銷合同范本01-07
【精】供銷合同范本02-12
供銷合同范本【精】01-27
供銷合同范本【薦】01-27
【熱】供銷合同范本02-24
煤炭供銷合同范本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