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出口合同(通用10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貨物出口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貨物出口合同 1
合同編號: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經辦人: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經辦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并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和費用,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托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于委托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匯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于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另見《報價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于《報價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于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于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后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
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出口合同 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出口貨物海上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倉儲、中轉、集裝箱裝箱、貨交承運人或墊付海運運費等貨物出運事項。甲方在每次委托時應列明具體事項。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托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貨物的包裝、件數、數量、重量、尺碼應該與實際相符。
2.每航次出口貨運代理,甲方應于船抵港前日將填制準確的貨物“托運單”或“貨物明細單”等單據(以下稱“委托單”)送交或傳真給乙方。委托單應明確標明訂艙單位的名稱、經辦人、聯系方式并加蓋單位公章。委托單內容應標明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裝箱數量、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及甲方注明的其他要求。
托運危險品時,甲方應當在委托單中說明貨物的危險性質和注意事項;危險品運輸規則有規定的,按該規則處理。
托運貴重貨時,甲方應當在委托單上申報貨物價值。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的,應在開船前合格、準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以及海關要求的報關委托書。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外匯核銷單、報關單、配額證書、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裝箱、中轉運輸(公路或內河運輸)的,應在委托單或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其中包括倉儲、裝卸、短駁、刷嘜、拆裝箱等事項。
乙方為使甲方的貨物能順利出運,可委托第三方辦理前款的部分或全部事項。
5.甲方要求提供門對門裝箱的,乙方在客戶指定地點等待集裝箱裝箱完畢。甲方在裝箱完畢后應傳真給乙方具體的集裝箱號、鉛封號、準確的貨物尺碼、重量、件數,以保證順利通關。
6.甲方要求更改委托書所列的委托事項的,必須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按乙方的要求出具書面更改單,加蓋公司章或業務章后傳真乙方。
7.當貨物體積、重量、數量與委托單不符時,應以乙方實際收到并計量的數字為準;如貨物最終裝船出運,則以承運人或其代理所簽發的提單或海運單為準,并以此作為計費依據。
8.甲方在超過截單日要求加載時,乙方可積極配合,但乙方不承擔延誤出運的責任。
9.因甲方單方取消航次委托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義務
1.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應盡心盡責,按照甲方的要求努力完成訂
艙事務,維護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過失導致甲方遭受損失或承受額外費用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3.乙方應在收到船公司“訂艙回單”后一個工作日內將訂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價等如實告知甲方。
4.如船期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確認后方可出運。
5.乙方接受委托從事貨物出口報關或者報驗的,除了必須有甲方提供的文件單證之外,乙方應當接受委托代為制作報關所需要的文件。如遇海關查驗,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集裝箱貨物的裝箱,因為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7.乙方應于相關手續辦妥后合理時間內將退關單、核銷單退交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上述單證不能按期退交,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四、關于提單:
1.乙方應在開船前日,將提單格式傳真給甲方予以確認。
2.真給乙方。
3.乙方應在船開航后
五、費用結算與支付
1.甲方就每票貨物的出運委托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
2.乙方在辦理出運的過程中為甲方墊付海運運費和下列人民幣費
用:
a.訂艙費
b.報關費
c.港務港雜費
d.拖車費
e.安保費
f.鉛封費
3.雙方可以約定,乙方以包干費的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人民幣費用。
4.甲方于船舶開航并由乙方開具發票之日起日內,將乙方所墊付的海運運費、人民幣費用(含代理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5.因海關根據有關規定查驗出口貨物產生的費用,或者由于甲方原因所產生的沖港費等由甲方承擔。
6.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人民幣費用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費用的單據,經甲方確認后實報實銷。
7.甲方逾期未向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有權留置退稅單、核銷單以及包括提單在內的運輸單據,不論該運輸單據項下費用是否已結清。此外,甲方應當按逾期支付的日數向乙方支付每日的違約金_______元。
六、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后的書面內容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后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每航次委托的具體事項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與本協議發生沖突的,應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歸責于任何一方當事人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免除責任或解除本協議。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下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提交海事法院訴訟解決。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算。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自動延長。一方在協議期滿前中止本協議的,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不在同日,則以最后一方的簽章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貨物出口合同 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鑒于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準;
鑒于乙方作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鑒于甲方作為受托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物出口合同(以下簡稱“出口合同”);
為明確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數量
單價
總價
交貨期
(注明貿易術語)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后,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并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并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托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并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后,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貨物出口合同 4
甲方: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乙方: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1.本協議用于規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獨立經營,并且有意向共同合作。
2.乙方將接受甲方委托開展門到門送貨服務。
3.本協議的簽署不代表甲乙雙方有任何形式的勞動雇傭關系,乙方作為甲方的服務代理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服務向乙方支付運費。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服務規范與要求安全、準時地完成接送貨運輸服務。
5.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支付甲方四倍相應運費作為違約金。
6.乙方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完好地運抵目的地,自乙方提取貨物簽收時起至交付收貨人簽收(或貨物到達部門交接)以前,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第二條 操作規章
1.甲方按銷售任務制定運輸計劃后,電話或短信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送貨。
2.乙方交貨完成后電話或短信通知甲方,并將客戶簽收的《送貨單》回單,兩天內交給甲方。
3.送貨地點:___________
4.備注: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 乙方 (簽字蓋章):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
貨物出口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
郵編:
經辦人:___
聯系電話:___
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
郵編:
經辦人:_
聯系電話:_
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于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于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注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注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對于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6、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7、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甲方應于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8、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1、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2、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5、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乙方:
簽字蓋章___簽字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貨物出口合同 6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1、成交價格術語:_________
2、包裝:_________
3、裝運嘜頭:_________
4、運輸起訖:由_________經_________到
5、轉運:允許不允許;分批裝運:允許不允許
6、裝運期:_________
7、保險:由____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另加保_________險至_________為止。
8、付款條件:
買方不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100%的貨款用即期匯票/電匯送抵賣方。
買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過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_________天期信用證,并注明在上述裝運日期后_________天在中國議討有效,信用證須注明合同編號。
付款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時交單。
承兌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后_________天承兌跟單匯票,承兌時交單。
19、單據:賣給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托收。
整套正本清潔提單。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裝箱單或重量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質量與數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
保險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_____份。
10、裝運通知:裝運完畢,賣方應即電告買方合同號、品名、已裝載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等。
11、檢驗與索賠:
賣方在發貨前由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明書。
貨物到達目的的口岸后,買方可委托當地的商品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復檢。如果發現貨物有損壞、殘缺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須于貨到目的口岸的_________天內憑_________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書向賣方索賠。
如買方提供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應由保險公司、運輸公司或郵遞機構負責的',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2、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約,賣方概不負責,但賣方應將上述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買方。
13、爭議之解決方式:任何因本合同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中國深圳。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法律適用: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為中國法人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定外,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15、文字:本合同中、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釋上,若有異議,以中文解釋為準。
16、附加條款(本合同上述條款與本附加條款有抵觸時,以本附加條款為準):_________
17、本合同共_________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_________買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貨物出口合同 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鑒于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準;鑒于乙方作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鑒于甲方作為行紀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為明確委托人和行紀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以下簡稱“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數量單價總價交貨期(注明貿易術語)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按本合同的規定為乙方出口貨物,并辦理與貨物出口有關的事宜(包括與外商簽訂合同范文、催開合同范文項下的信用證等)。
2.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及其他費用。
2.按照合同范文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并提供商檢報告。
3.在合同范文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并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費用及支付
1.委托手續費:甲方為乙方出口貨物的委托手續費為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費用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報酬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與合同范文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外商索賠,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包括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等);如甲方依合同范文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對甲方因此向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的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后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后,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出口合同 8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貨物出口合同 9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及價格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 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00)辦理。)
4、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許溢短裝: ______%.
6、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天內裝運。
7、付款條件
買方須于___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后_____天在中國到期,并必 須注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8、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險,由________負責投保。
10、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 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于保險 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1、由于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約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誤交貨,賣方概不負責。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 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 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寫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后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貨物出口合同 10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第二條 代理協議的執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
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
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于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并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托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并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后,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
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
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并及時將進程和結果通報甲方。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搜集證據,并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對方,并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附加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人:_______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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