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合同范文錦集五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擔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擔合同 篇1
網友提問:
您好,律師,我由于打算去北京發展,所以想辭掉現在的工作,但我的勞動合同還未到期,我想咨詢一下勞動合同未到期辭職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律師解答: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至于賠償問題,一般來說是不用賠償的,在下面的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承擔合同 篇2
甲方:陜汽集團寶雞華山工程車輛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車公司
乙方:
為確保甲方車輛安全,及時,準確的送達至目的地,確保駕送過程甲方車輛不受任何損失,并避免甲方的風險,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以下運送車輛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運特種車范圍
1、乙方負責甲方指定出廠車輛的發送業務。
2、在整車合同履行過程中,車輛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但特種車運送途中的全部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履行送車業務時,無權對車輛進行其他用途的處理,不得進行貨物運輸。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承接駕送資質條件及駕送司機進行審查。
2、有權對乙方送達的車輛規定送達時間,核定里程標準。
3、有權對乙方在車輛送達過程中進行調度,監督,檢查送達及時性,時間,地點,里程和動態跟蹤監控。
4、有權對乙方車輛駕送服務質量進行檢查。對乙方駕送車輛的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以及造成車輛價值損失的,有及時知情權,并有監督乙方向受害方給予賠償的權利,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有向乙方提出賠償損失的權利。
(二)甲方義務
1、負責為乙方提供合格的車輛,并提交給乙方委派的駕送司機驗收。甲方對乙方委派的駕送司機進行專業的車輛使用技能進行培訓并達到合格的標準。
2、對不符合質量的車輛,由甲方協商及時修復或更換,確保車輛合格。
3、負責為乙方提供齊全的隨車工具,配件及車輛的各類檔案資料。不得缺少或更換。
4、負責對乙方業務代理人辦理車輛發運交接等業務手續。
5、負責對乙方在運送過程中車輛修復后的質量驗收及處理工作。
6、協調乙方與收車人(經銷商及用戶)的關系,并配合處理送車過程中所出現的各類問題。
7、因甲方錯發車及車輛配置,發車指令錯誤或非運輸質量等原因,造成收車人拒絕收車,由甲方負責協調承運車的接收地點,并承擔乙方發生的相關直接費用。
8、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保用維修服務站資料及服務商務政策,便于乙方在送車過程中出現困難得到及時救助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本合同具有甲方車輛的承運權及獲得運費權。
2、根據運輸條件的變化,對價格里程參與核定。
3、有權對甲方駕送相關管理辦法提出意見和建議。
4、乙方有權自行辦理車輛行駛相關手續,車輛送達后與經銷商進行結算。
(二) 乙方的義務
1、負責運輸能力的保障及甲方車輛的財產安全,確保甲方車輛及時安全送達。
2、遵循甲方的發車指令和要求,服從甲方的調度。
3、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指定的'地點、車型、數量安排司機及時、安全保質保量送達車輛與收車人辦理車輛交接驗收及車輛的操作培訓,同時將車輛驗收單及時交送甲方。
4、對駕送車輛,在接車時進行外觀質量完好性能及車型、車號、顏色、配置、車輛檔案、提車手續與實物、符合性隨車工具及配件對照檢查。
5、乙方承接車輛時,應自覺遵守甲方廠內道路交通及現場車里那個挺煩那個等有關規定,服從廠區管理制度。
6、乙方承運車輛應自覺遵守和服從甲方門崗出入管理檢查。
7、乙方在駕送過程中,由于運輸質量問題在成甲方車輛碰損、刮傷、外部磨損、缺漆、輪胎損傷及車輛性能損壞由乙方進行修復、賠償,以達到甲方入庫檢驗標準。
8、在駕送過程中,對甲方車輛造成錯送(甲種車送往乙種車、甲地送往乙地)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9、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產銷能力,及時調整運力資源,保證商品車正常發運,并有協助甲方到送配件的義務。
10、乙方自行辦理駕送車的所需一切手續(包括臨牌、保險)
11、在駕送中,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交通事幫,影響正常送車,乙方(承運司機)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在調整承運時間后完成駕送任務。
12、乙方司機出現的一切傷亡事故等問題均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
13、乙方向甲方提供代表乙方的業務代理人及授權委托書,并提供乙方司機花名冊。
14、乙方司機送車途中不得自己調整車輛取力傳動裝置,如發生故障,先和甲方技術人員聯系,根據甲方指導意見進行操作。
15、負責配合甲方做好其他有關事宜。
第四條 運輸結算標準
1、結算辦法: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運輸及三費標準與經銷商直接結算。
2、結算里程及單價以甲方提供的里程標準和費用標準。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不按本合同各項條款履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由于乙方不按本合同各項條款履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雙方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寶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條 其他
1、當國家宏觀政策,運輸市場價格等較大變化時,雙方可對有關標準協商調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經簽訂,具產生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5、合同期限一年,自年一月一日至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點: 法定地點: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承擔合同 篇3
我國法律規定了公司必須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時候才可以解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究竟公司無故解除合同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一、公司無故解除合同承擔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用人單位單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0條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且送達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2)應當事先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與職工的利益密切相關,而工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組織,因此,在勞動合同解除時應發揮工會的作用以防止企業濫用權利,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將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會,就能使工會及時發現單位違法解除、侵害職工權益的情況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4)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法律對勞動者是給予了很多保護的,這里的公司不得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其中一種保護。所以,以后勞動者要是再遇到這樣的不公平待遇,一定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承擔合同 篇4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對雙方的利益都是一種保障。但現實中有的單位為了逃避對勞動者的義務,而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么此時,用人單位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 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 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 未簽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 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 未簽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在我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不簽訂勞動合同是要受到處罰的,除了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外,還會視為他們之間已經成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外單位對勞動者應負的義務也不會因此減少。
承擔合同 篇5
買受人有如下義務:
1.支付價款的義務。
向出賣人支付價款,是買受人最主要的一項義務,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向出賣人支付價款。如果價款沒有確定,則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標的物的市場價格履行付款義務。
(2)按照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向出賣人支付價款。如果支付地點沒有確定,則一般應在出賣人的營業地支付。
(3)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出賣人支付價款。如果支付時間沒有確定,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2.接受標的物并對其進行檢驗的義務。
首先,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接受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
其次,買受人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對收到的標的物進行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的,買受人應當及時檢驗。如果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買受人應當將此情形在檢驗期間內通知出賣人;如沒有約定檢驗期間,應當在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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