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合同范文集錦九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礦山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礦山合同 篇1
1、姓名: 性別__ _年齡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2、姓名: 性別__ _年齡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3、姓名: 性別__ _年齡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各合伙人共同投資、共同管理、共同分紅、共同虧盈。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伙期滿,若繼續合作,各合伙人另行友好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股份、期限
1. 出資額、方式、股份
(1)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 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2) 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 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3)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 _元,享有
______的股份。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
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資本共計人民幣___ 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
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贏余分配與債務分擔
1. 贏余分配,以__________為依據,按照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償還,合伙財產不清償時,以各合伙
人的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股份的轉讓
1. 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各合伙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
定的權利義務。
2. 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
伙需提前___天,告之其他合伙人并且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對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的.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按照造成經濟損失的100%賠償。
3.股份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合伙人時轉讓
者有自主權,他人無權干涉。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需另行協商。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權限是:(1)對外開展
業務,訂立合同及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2)參與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伙債務;(5)檢查合伙帳
冊及經營狀況;(6)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7)____ _ __ __ __ _ ____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
動,如其業務獲得收益歸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損失由該合伙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各合伙實際經濟損失100%賠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 合伙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業完成或不完成;
(4) 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 即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 清算如有贏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
配剩余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做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 清算后如果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解決
合伙人之間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該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負責人在中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 一方經退伙程序退伙;
2. 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 向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____各存一份 ,自簽訂之日生效并開始營業。
合伙人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礦山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現就甘肅省XX市____________縣生地灣穿山馴____________礦區花崗巖荒料開采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采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于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_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采。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_____年,即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開采、取料要求:
1、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為: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后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并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采質量:荒料的開采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并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采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采工作區附近并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采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并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采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采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__________立方以上的荒料開采任務。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采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壹佰貳拾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10元計算。
2、按鋸切開采面積計價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采、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采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后,于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采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采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后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礦山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礦山經濟開發,甲方同意將其位于 縣 鎮(鄉) 村 小組自留山的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石英石礦山開采。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根據礦山開采的有關法律、法規,平等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承包給乙方的礦山用地權屬清楚,并合法取得山地使用權,且非生態公益林或水源林的山地。
二、甲方的山地承包給乙方后,承包期間開采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轉讓,轉包給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四、合同生效并投產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乙方按每噸石英石礦石人民幣 元計付給甲方,每壹仟噸結算一次(以銷售的磅碼單結算),作為乙方占用甲方山地開采礦石的補償和報酬。
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滿后,如乙方需繼續經營開采,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開采承包權。
六、具體地點和界址以雙方確認的1:10000地形圖(由林業技術人員現場勾繪或林權證附圖)為準。
七、如因權屬、界址與他方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八、乙方所需開設的林道路經過他方林區的,甲方負責協助解決,需補償林木乙方應按當時地方上的`價格進行補償。
九、乙方在約定的承包期內任何時間連續 個月未開工投產,視乙方自行終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權與他方合作開采的自由權,不可抗力除外。
十、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過成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①乙方要在工作區域內放置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②必須要求礦山工作人員戴安全帽和穿勞保鞋。
③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嚴禁飲酒作業,發現一次批評教育。
十一、如開采過程中礦山發現金礦,金礦的礦脈部分的開采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本合同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合同視為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千金之子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
礦山合同 篇4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經甲乙雙方多次協議后雙方共同認可,達成本合同內所有語言及文字,礦山勞務合同范本_礦山勞務合同格式。
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法、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5、承包煤礦工程范圍及單價。
乙方清理煤礦山頭(土方與風化石,含挖、推運1公里)甲方按照山頭所施工的,已挖出的土石方,每立方按自然方補給乙方單價人民幣20元(貳拾元整)。
6、煤礦按照每噸,含挖運30元(叁拾元)承包給乙方施工。
7、土石方工程量計款方式,甲方給乙方一月結算100%。
8、煤礦工程量暫定為500萬噸,含挖裝運每噸21元人民幣(貳拾元整)煤礦承包工程價示為1.25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伍佰元整)甲方負責代墊乙方施工隊油費,從進度款中結算時結回乙方。
9、承包施工工期為15個月正常施工天,從正式開工日算起,除扣雨大外與其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順推。
10、甲方責任:同價款內于清理山頭土石方的所有工程量專款專用,按照簽約本合同內的結算工程進度款注明付款時間為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來違約乙方與拖欠乙方工程進度款,如有此現象發生,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所有設備來回調遷費,并且負責乙方所有的設備挖機與雙橋車的誤工費,按照臺班實際賠償給乙方至以上所挖、裝、運的`所有煤礦工程款。
11、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必須負責本施工段內的周邊政府有關部門至施工通道中施工運輸,提供給乙方正常方便施工,并且負責乙方所有人員住宿至水電方便及乙方所有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險費用。
以上第11條款所有費用不含在甲方承包給乙方的承包煤礦合同價款內的單價。
12、乙方責任
甲、乙雙方在正式簽訂勞務合同當天算起,乙方必須時間7天內調到8臺三六零型號挖機、25臺雙橋車,并且所有證件齊全后為甲方驗收合格為準。
13、甲乙雙方責任
甲乙雙方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以及雙方共同誠信共同遵守,互不違約、如有違約,由違約方負責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14、甲方付款結算方式
在乙方施工中,挖、裝、運煤礦從出煤當天算起,甲方必須給乙方每十天結算付款一次90%。只押乙方一次10%,以后以此類推,至本合同簽訂所有工程量為止。
1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雙各執兩份。
16、以上甲乙雙方以本合同內的所有語言、文字。至打字內的文字甲乙雙方簽字與蓋章受同等法律保護,合同《礦山勞務合同范本_礦山勞務合同格式》。
甲乙雙方不得出現哪一方私自更改本合同內文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礦山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供 方:
需 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礦車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等
1、產品名稱:
2、規格型號及質量:包邊長180×包邊寬90×內高86(mm) ,兩端用4mm,中間用4mm鋼板,大梁槽鋼140mm內附一條120mm槽鋼加固,礦車四周用50mm角鐵加固,輪對型號310(大輪),雙剎車,輪對軌面寬15mm,礦車軸距550mm,輪距580mm、(礦車含膠墊、碰頭、32mm圓鐵插銷)。
3、數量:。
4、單價:
二、產品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產品總價:¥
2、付款方式:(元),貨到乙方指定地點經驗收合格,同時由乙方財務人員驗證增值稅發票后,方可將余款元(元)付清。
三、交貨方式及時間
1、 交貨,運輸費用由承擔。
2、甲方收到 交貨。
四、驗收標準及異議方式
乙方收貨時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內容進行驗收;收貨后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產品損壞,由乙方承擔更換的一切費用。質量問題經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為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更換責任,不屬于質量問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延期付款的,甲方交貨日期相應順延且不承擔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2、甲方收到定金后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的,按合同貨款總額的1%/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爭議處理方式:
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合同生效方式: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供方章:需方章: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工行奉節支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手 機: 手 機:
20xx年月日
礦山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就 荒料開采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采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于 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采。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開采、取料要求:
1、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為: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后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并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采質量:荒料的開采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并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采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采工作區附近并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采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并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采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采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 立方以上的荒料開采任務。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采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 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 元計算。
2、按鋸切開采面積計價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采、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采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后,于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采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采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后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礦山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納雍縣新房鄉營龍煤業有限公司
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貴州澤源礦業科技有限公司
因業務需要,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開展礦山技術服務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礦山基礎技術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服務名稱
1、服務名稱:礦山技術服務;
2、礦井設計生產規模:15萬噸/年;
3、礦井性質:生產礦井。
第二條 服務內容及分項費用
1、一采區采掘接替設計(K3煤層) 編制費用 5.0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總費用及費用支付方式
1、上述報告編制費用:伍萬元人民幣(?50000.0元)[注:此費用不含評審費]。
2、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可采取現金支付給乙方或者向乙方指定的帳號匯款。
3、合同生效后甲方首先向乙方支付報告編制預付款貳萬元人民幣(?20000.0元),余款待報告編制完成提交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服務時間
1、服務時間自甲方所提交的編制基礎資料備齊和預付款到乙方帳戶后開始起計。
2、該報告1個月內完成初稿編制。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及時,若因甲方提供的資料出現問題以及在評審時等需要甲方配合而甲方未能配合影響乙方工作進度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2、在服務期間,甲方必須指定工作聯系人,以便雙方正常開展工作。
3、因甲方原因導致某報告書編制工作停止,除已支付給乙方的款項外,甲方需視乙方已完成工作成果另外進行補償。
4、乙方向甲方提交報告后,由甲方及時將報告提交當地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否則逾期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5、如需評審時,評審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必須根據評審單位的要求及時支付評審費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6、該報告編制完成后,甲方應及時向乙方付清編制費用的余款,否則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1%支付罰金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在項目開展過程中,乙方必須按照行業標準和設計規范等進行編制報告,并隨時與甲方進行溝通,共同搞好此項目。
2、乙方負責報告書的修改、完善、技術上與專家溝通,實時了解評審技術要求。
3、如果乙方所編制的報告書因報告質量原因,沒有通過相關行業部門的'評審,則該報告書的后期評審費用與甲方無關(注:因甲方所提供的該報告書所需資料缺失、失真、不規范、不滿足行業相關要求等非技術原因,而導致報告書未通過審查的情形除外)。
4、正常情況下,如乙方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告的編制工作,則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1%支付罰金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一經雙方簽訂,甲乙雙方應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宣布解除合同。若某一方因某種特殊原因必須解除合同時,則應先提前半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后七個工作日內書面做出答復,逾期不做答復,則表示默認。在此情況下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本合同中發生費用的10%;若某一方不經過對方同意單方面解除合同時,則要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金額的15%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解除
出現下列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不能得到繼續執行的。
2、雙方一致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所規定的業務結束及甲方付清余款后,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九條 其它約定
1、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提交當地第三方仲裁機構進行解決。
2、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遇到其它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共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和協議。
3、如遇其它人類不可抗拒的因素,時間順延。
4、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5、合同有效期: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自然失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納雍縣新房鄉營龍煤業有限公司 乙方:貴州澤源礦業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開戶單位:貴州澤源礦業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貴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橋支行
行 號:314701013609
賬 號:20xx 0300 0120 1100 1187 54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2月28 日
礦山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礦山開采的有關事宜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期限:合作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雙方約定:
1.在合作期間,乙方如果終止該協議,叁年內不得在同行業從事礦山開采項目的同樣工作,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壹拾萬元的違約金,并在拾日內支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礦山開采所需的空壓機、風槍等大型設備由甲方購置提供給乙方使用,而鉆頭、鍥子、夾片以及鉆桿等易耗用品由乙方自行出資購置;
3.乙方負責現場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機械設備、工具、防盜、防意外等,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設備、工具等物資用品丟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礦山施工設備設維護、維修費用及施工現場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5. 甲方負責提供所招聘的施工人員的勞動安全和勞動保護,如出現違反操作安全規程和管理規定而造成的意外傷害由當事人和甲方承擔。
6. 在合作期間內乙方所招聘的施工人員的工資待遇、伙食、路費等由乙方負責,由甲方給予提供每人每年一趟來回的路費報銷。
7.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的需要,在合理的情況下要求乙方增加勞動進度并督促乙方完成工作進度,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無故停止開采,否則賠償甲方5萬元/月。若因受氣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電話、函件、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甲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甲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因此而導致乙方的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月,則甲方同意給予乙方每人1500元/月的補貼費用(封凍期間無法進行戶外工作的情況除外)。
8.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合作所得費用(現金價格)為: 元/方(大小方皆計),但荒料質量標準應符合甲方要求(規格要注明)。合作所得的結算方式以入庫單數量為準(長、寬、高各扣10cm),于次月中旬計算。
三、其他
1、本協議自合作開始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滿以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在協議執行中,甲乙雙方代表人如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協議,甲乙雙方亦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2、如甲乙雙方另有協商或條款,在不違反本協議內容的前提下,應附于本協議后,享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包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未盡事宜,或甲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__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發包方蓋章): 乙方(承包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礦山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鑒于:
1、甲方已于20xx年11月8日與某某鐵礦(投資人:某某)簽署《鐵礦轉讓協議》,并如期交付全部轉讓價款,取得某某鐵礦資源的探礦權、采礦權、礦山附屬設備、設施的所有權以及礦山經營權等一切權益。
2、甲、乙雙方已于20xx年日達成開發某某鐵礦。
3、甲、乙雙方因擴大生產規模之需要,擬引入丙方資金及管理人員。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合作開采上述河北省某某鐵礦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礦山地址及開采地界
本鐵礦礦址位于河北省某某地區,經緯度范圍:,北緯,礦區面積0。81平方公里,暫以原某某鐵礦獲發的編號為號的《礦產資源勘察許可證》所圈定的范圍為準。待《采礦許可證》辦妥后,以《采礦許可證》所圈定范圍為準。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合作各方出資方式: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包括本鐵礦探礦權、采礦權,礦山現有設備及
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其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含已開采的叁萬余噸鐵礦石)等權益及資產在內,本礦山的協議價值為人民幣貳仟萬元整。在甲、乙雙方已經達成的協議基礎上,以人民幣貳仟萬元為總股本,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佰萬元并向本礦山提供兩臺干選設備(設備出資合計作價人民幣壹佰萬元),取得原甲方名下本礦山30%的股權。
丙方入資后,本礦山股權結構為:甲方占股45%,乙方占股25%,丙方占股30%。
2、合作經營主體:
鑒于:甲方已經全權收購某某鐵礦(注冊號:)并已辦理投資人變更手續,甲方獨資成鐵礦(注冊號:);甲方已以某某鐵礦名義向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及相關部門報審申辦采礦權相關手續,且已獲批通過。
因此,甲、乙、丙三方不再設立獨立的合作經營企業,合作三方一致同意,暫以某某鐵礦及/或甲方名下其他礦業企業作為鐵礦石開采、加工、鐵精粉銷售經營主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和承擔。
3、合作經營原則: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礦山經營盈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分配,債務按照各自出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其余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代償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逾期須依照代償總額每日向代償方支付1%的滯納金。
4、合作經營標的:
合作期內,上述某某鐵礦探礦權、采礦權及選廠、尾礦庫等附屬設施、設備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該礦礦區周邊地界新設探礦權、采礦權等權益為合作各方共同所有。
5、礦山的經營管理:
礦山的經營管理由甲、乙、丙三方派駐礦山人員共同負責,統一核算。礦長、選廠廠長、會計、出納等重要崗位由合作三方共同推選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擔任,其中,礦長、選廠廠長應在20年月日之內到位。各方派
駐礦山人員薪資計入礦山經營成本。礦山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合作各方另行約定。
礦山及礦山經營主體在經營中所涉及一切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后,由礦山經營主體法人具體實施。
6、出資到位時限:
本協議一經簽署,丙方出資資金須在在十五日內到位并支付給甲方。
7、合作前債權、債務的處理:
本協議簽署之前,本鐵礦轉讓及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承擔;本鐵礦原投資人、股東以及其他關系人以本鐵礦(含探礦權、采礦權,礦山現有設備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其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權益及資產)為標的設置的抵押權、質押權等他項權利由甲、乙雙方負責消除,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承擔。
8、后續投資原則:
經三方協商一致,丙方入資后,三方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合計出資人民幣伍佰萬元,用于建設生產規模為日產200噸鐵精粉的選廠及其附屬設施,其中,甲方出資人民幣貳佰貳拾伍萬元,乙方出資人民幣壹佰貳拾伍萬元,丙方出資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該投資所需資金根據礦山及選廠建設的實際需要,由甲、乙、丙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于實際資金需求產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到位。
本投資預計于20年月日之前完成,礦山及選廠規劃于20xx年7月1日起實際投入生產。
在上述投資規劃基礎上,實際投資資金需求超過人民幣伍佰萬元的,超出部分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共同追加投資。任何一方不能足額追加投資的,可由其他兩方之一替代出資,但須按照本協議約定的鐵礦價值(人民幣貳仟萬元),將替代出資額對應的股權轉讓給替代出資方(其計算方式如下:轉讓股權份額=替代出資額÷鐵礦協議價值×100%)。
本礦山后續投資規劃由合作三方另行制定,遵照上述投資規劃原則執行。
第三條、合作期限
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不設定終止期限。
第四條、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提供上述礦山探礦權、采礦權、經營權相關證照、手續,提供現有礦山及選廠全部設備及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固定、流動資產(甲方負責提供詳細資產清單、財務明細賬作為本協議附件),并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
上述證照包括:《采礦許可證》《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采水證》、《爆炸物品使用、儲存許可證》及當地環保機關出具的《環境評估報告》等。
辦理上述證照、手續所需費用,除采礦權價款外,其他部分由甲方承擔。采礦權價款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擔,列入上述第二條第8款規定的投資規劃中進行支付,并由甲方負責爭取分批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優惠政策。
2、甲方負責協調與某某鐵礦原投資人及股東的關系,保證該鐵礦探礦權、采礦權及其他一切經營權利全部轉入甲方名下。因上述鐵礦原投資人及股東異議造成鐵礦無法正常經營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及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及時取得選廠、尾礦庫、排毛溝及其他經營場地所需征地手續,及時取得水源、電力供應手續,保證礦山正常開展生產經營。
選廠、尾礦庫、排毛溝等生產、辦公、生活場所所需征地費用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擔,列入上述第二條第8款規定的投資規劃中進行支付。
4、甲方負責協調與地方各級政府部門的關系,在未辦妥上述證照的情況下,保證礦山各項設施建設的順利完成及鐵礦石開采、加工及鐵精粉銷售的順利進行。
5、甲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6、甲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及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及時辦理完成礦山經營場地征地及水源、電力供應、選廠建設等相關手續,保證礦山在未辦妥上述證照的情況下其建設、經營進程順利進行。
3、乙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4、乙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三)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丙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及相關設備投入。
2、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之間的關系,及時配合辦理完成礦山經營場地征地及水源、電力供應、選廠建設等相關手續,保證礦山建設、經營進程順利進行。
3、丙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4、丙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在合理期限內辦妥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第1則所約定證照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貳拾壹個月期限內,甲方須保證本礦山完成期限為壹拾個月的正常生產和鐵精粉銷售;本礦山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須100%退還丙方其實際已出資金額(含礦山股權投資額人民幣陸佰萬元及后續出資額),并根據丙方實際出資金額,自各筆資金到位之日起,至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屆滿之日,按照3‰/日計算,向丙方支付違約金;應退丙方出資金額及應付違約金須在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屆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丙方支付;甲方履行賠付責任后,丙方所占出資比例不變。
違約除外條款:①在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內,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第1
則所約定的證照已經辦妥,則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2、甲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二)、乙方違約責任;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三)、丙方違約責任;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六、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應;七、出現
則所約定的證照已經辦妥,則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②因礦山及選廠自身運營問題導致其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③因國家政策變動、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礦山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及相關設備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協議簽署地的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作終止:
1、合作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整體出售、轉讓本礦山及選廠,本協議終止。本礦山整體出售、轉讓所得凈收益,由合作三方根據出資比例共同分享;
2、合作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隨時協商,達成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三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已經洽購但尚未交付安裝、使用的設備,若不符合礦山及選廠規劃需求的,由甲、乙雙方負責辦理退貨手續,并負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經濟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陸份,合作三方各持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簽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蓋章):
簽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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