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合同范文匯總五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護士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護士合同 篇1
地址:版石鎮示范街A5-6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畢業證/執業證: 戶名帳號: 手機: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甲方聘請乙方為擔任門診護士,從事臨床醫務工作,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期限為年,自起至年日止。其中,乙方在甲方的試用期個月,熟練期期內乙方如未能完成工作任務,發生醫療責任事故,或甲乙雙方認為對方不適應本職工作的,提前5天均可單方面以書面通知解除協議,雙方應在3天內辦理好相應手續。
二、工作內容和職責
1、乙方應嚴格遵守《護士條例》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范的規定,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凡違反相關制度的按規定進行考核及處罰。
2、乙方應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對有損甲方信譽、形象的行為,按甲方相關制度進行處罰或解除協議。
3、乙方應愛崗敬業,履行職責和醫師共同負責門診的診療工作,確保診療工作的正常運營,熟悉門診及藥房常用藥品的品種、用法、用量、適應癥等,及時抄報缺貨計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創造最佳效益。
4、乙方在執業活動中,應正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的身心狀態,對病人進行科學的護理,應不斷加強巡視工作,發現患者病情危急,應當立即通知醫師,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危急患者生命,應當先行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
乙方發現醫師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治療技術規范規定的,應當及時向開具醫囑的醫師提出,必要時應當向該醫師診所的`負責人報告。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崗、缺崗,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并堅持護理工作“四輕”、“十不準”、“十不交接”等規定。
6、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人事調動安排與參加臨時加班工作。
7、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密切配合,不得相互詆毀,要按規定進行交接班,確保病人安全。
三、工作待遇
1、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正常情況下工資在每月10日發放上個月工資)。
2、甲方對乙方工資標準為試用期和熟練期內底薪工資為每月 元(其中包括伙食物每月應扣除300元在內),因考慮到早餐就餐時間不統一,每位員工每月補貼早餐費90元,自助在外就餐,因此在試用期和熟練期內實際領取工資為每月元,在試用期和熟練期內每月已扣除基本工資200元和體檢費把 元打入該員工帳上,熟練期滿后底薪為每月元,并在每2至3個月加薪一次,加薪多少與工作量和門診總量成正比,本門診會充分考慮到工作的實際情況和本縣門診護士工資的平均工資以上為基本點,請每一位員工在合同期內安心工作。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負責提供工作服裝(離職時應自覺清洗好退回)。 ②每月按排2天休假,逢傳統三大節和護士節應補助獎勵。
四、解除協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解除協議。
1、乙方在工作期間,性格孤傲、與同事不和、不愿聽取領導、同事的意見和建議,一意孤行、得罪顧客、與顧客爭吵者、為整團隊不容的。
2、乙方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泄露公司秘密的。
3、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對甲方利益及品牌形象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患有不能從事本職工作崗位的疾病或不能勝任本職
工作、服務態度差、穿刺技術差等。
5、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表現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部門撤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5日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①在試用期內的(即一個月以內)。②甲方未按協議的約定支付報酬或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③乙方因參加本縣或本省衛生系統招工考試已考取轉正的。
7、協議期內,乙方無上述約定事項的,不得單方解除協議,如欲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通知,待甲方在該崗位人員上崗后,方可離崗,否則將扣除上月工資。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續,辦理續簽手續。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日 年月日
護士合同 篇2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 )護士( )技師( )其他( )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后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于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注冊和登記手續,利于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系及其他關系,并保證這些關系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后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愿為乙方提供擔保,并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于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愿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簽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份證復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標準并簽字認可,院方簽署并蓋章后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復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其余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為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 年 月 日
附: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科室安排。
2、醫生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本科或大專生,護士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護師、技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護士合同 篇3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受 聘 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護理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 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工資為: 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為: 元。
3、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4、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按甲方規定執行。
5、聘用期內對單位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按甲方規定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注冊和登記手續,利于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單位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征得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本單位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材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系及其他關系,并保證這些關系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后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相應的工資。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生效于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于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愿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簽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相關科室按所需條件認可
(3)會議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身份證復印件交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并簽字認可
(6)單位簽署并蓋章后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復印件留甲方辦公室,其余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 方(簽章): 年 月 日
護士合同 篇4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 聘 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護理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聘期滿前30天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聘用期月工資為:。
2、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3、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按甲方規定執行。
4、聘用期內對單位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按甲方規定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聘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
2、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3、工作時間同本單位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征得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本單位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4、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材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系及其他關系,并保證這些關系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6、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生效于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于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愿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簽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相關科室按所需條件認可,
(3)會議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身份證復印件交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并簽字認可,
(6)單位簽署并蓋章后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復印件留甲方辦公室,其余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護士合同 篇5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耒陽市精神病醫院
具體部門:住院部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受聘崗位:護士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1、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期限為叁月。
2、試用期合格后,續簽正式合同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3、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二、聘用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科室安排。
2、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護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行為。
5、身體健康,外表形象、氣質良好。
6、單位認為必要的其它條件。
二、待遇與獎懲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2、乙方在試用期叁個月的工資按試用期固定工資1500元發放。試用期滿,試用合格后正式聘用期的工資按固定工資每月1300元發放, 在本單位工作滿壹年者按固定工資每月1500元發放,正式聘用期定額配套醫療保險及社會養老保險共計500元每月,如乙方本人自行辦理手續,則此費用 500元發放工資中,如甲方辦理手續,則由甲方扣留500元代為辦理,并享受相應職稱工資,護士職稱每月50元,護師職稱每月80元,主管護師職稱每月 100元,另根據國家工資政策調整及物價浮動等因素,甲方經院務會研究可對聘用人員相關待遇進行適當調整。
3、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其他福利待遇相對正式職工減半,但均不享受年終獎金、浮動工資、績效工資及交通補助費。
4、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乙方須向甲方繳納20xx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后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5、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于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四、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由護理部)。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如醫院因工作需要,招聘正式護士時,參加公開招考,達到錄用標準后醫院給予優先聘用。
五、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注冊和登記手續,利于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 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 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系及其他關系,并保證這些關系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后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六、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兩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于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愿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簽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八、合同簽署與爭議:
1、 具體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護理部按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份 證復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并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并蓋章后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復印件留甲方 人事處備存,其余由乙方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上級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具體部門、乙兩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年 月 日
乙方(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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