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員工合同范文合集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合同 篇1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條條文表述雖簡單,但該條文蘊藏的含義卻非常深厚。
首先,對于勞動合同不續簽支付經濟補償的前提條件,應當是因用人單位原因不續簽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降低續簽條件導致勞動者不愿續簽。在此類勞動仲裁訴訟中,應當由用人單位舉證單位已經盡到了維持或提高約定條件,勞動者不愿意續簽的證明,即不續簽的證明責任在于用人單位。
其次,對于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年限問題,《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以后,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合同的,應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作起始年限早于20xx年1月1日的,工作年限只從20xx年1月1日起算,而20xx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不計入經濟補償的年限。這是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再次,很多員工一般認為,用人單位無論是否續簽勞動合同,都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否則就應當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金。其實這種觀點有一定生存空間,如《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就要求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而上海地區則沒有相應的規定,換句話說,上海的企業在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的.義務。
最后,勞動合同到期前未及時續簽書面合同,而勞動者繼續在單位工作的,雙方之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不能任意或隨意終止,如果處理不慎或未規范操作續簽或終止,往往產生違法解除、支付雙倍工資差額的風險。因此,在這里也建議用人單位應在合同到期前及時磋商續簽,向勞動者發出續簽通知,如果勞動者明確表示不續簽,應及時辦理終止手續。如用人單位不愿意續簽,也應適當及時提前一定時間通知勞動者到期終止合同,避免造成事實勞動關系。
看完上文的內容后,我們知道員工要是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的話,會有哪些方面的后果。此時如果是因為單位提高了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而員工不愿意續簽的,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合同 篇2
不少勞動者雖然與單位存在實際上的用工關系,但單位卻沒有與其鑒定一份書面勞動合同。這對勞動者來講是不利的,而對單位來說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那么單位不和員工簽合同需要承擔什么后果?請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企業不及時與職工訂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甚至于直接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4、《實施條例》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的規定,單位必須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從第二個月起就要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同時視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就是單位不簽勞動合同需要承擔的后果。更多相關知識,你可以到網站進行詳細了解。
員工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現在住址:
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乙雙方經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以下第xx種:
1、本合同期限為年日起至月日止。其中,初聘者前個月為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該工作任務為:任務完成,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二、工作內容、地點、崗位及職責
1、乙方根據工作需要,在甲方的部門,從事工作(該工作的崗位職責詳見附件).乙方工作地點為;乙方承諾,如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還愿意被調動或外派到如下地點工作:、、。
2、乙方承諾必須按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責任制及甲方主管人員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
3、乙方承諾,在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時,以及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或者工作表現,安排或調換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均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安排。
4、甲方根據生產需要,可以排乙方從事臨時性工作;乙方承諾要服從甲方安排,并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以下第種
1、乙方為實行標準工時制員工的,工時安排如下:
(1)乙方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2)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加班費或補休;
(3)乙方因自身原因(如未能按時完成工作等情況下)需加班加點的,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甲方同意后加班的,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加班費或補休;乙方未獲甲方同意而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享受加班工資或補休等待遇。
2、乙方為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工時制的員工,鑒于乙方工作性質而不享受加班工資或補休待遇,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
四、勞動報酬
1、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在試用期間,乙方月工資為人民幣元,試用期結束后,乙方月工資為人民幣元。甲方于下月15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的獎金、津貼,按甲方有關考核規定規定支付(詳見附件)。
3、乙方認為,在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者甲方根據對乙方的工作績效考核結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職務時,甲方應當相應調高或降低乙方的工資待遇。
4、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工資,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申報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日和婚喪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國家或地方規定。在法定假日因甲方工作需要加班的,乙方依法享有相應待遇。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甲方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并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培訓、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4、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工作制度,安全、規范地完成工作任務。
七、勞動紀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守則》、《規章制度》等),對于前述規章制度,乙方確認在簽定本合同之同時,已知曉并理解前述制度中的全部內容。乙方應忠于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甲方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
2、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相應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3、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范和風俗習慣。
八、乙方承諾
1、乙方保證已與原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
2、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證明等均屬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并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九、保守商業秘密
1、甲方的行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雇聘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序及資料庫,生產程序及物流圖,標準作業程序,產品規格,員工訓練資料等技術信息或商業信息,不論以書面圖表或電腦磁盤等形式存在,均屬甲方商業秘密;
2、乙方明白上述各項甲方甲方商業秘密的定義和范圍,乙方承諾不得私自保留、影印、使用或者提供給他人,亦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侵害甲方的商業秘密。
3、乙方承諾,不得將非執行工作任務所必需的任何甲方的設備、產品、文件、電腦資料等攜帶出甲方公司。
4、在乙方為甲方工作期間,如一經查實乙方有上述行為的,甲方可立即將乙方開除,并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正當競爭法》之相關規定要求乙方進行賠償,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在乙方與甲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如一經查實乙方有上述行為的,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進行賠償,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5、前款所述“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因侵權而獲得的利益,或甲方因被侵權而造成的損失;(2)甲方為制止與乙方有關的侵權行為和追究侵權者責任而生產的調查取證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
十、勞動合同的解除
1、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
2、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2.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4乙方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以及為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勞務服務或者受其雇傭的,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后,仍拒不改正的;
2.5被依法勞動教養、刑事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的。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1在試用期內,但應當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
4.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4.3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十一、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2、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3、于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情形,乙方的離華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十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的,應依法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凡有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或者違反保守商業秘密規定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解除(含終止)時,乙方應將其保管的資料、工作用品、用具及辦理的工作內容妥善移交甲方或甲方的指定人員,乙方因違反上述內容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三、勞動合同的變更和續訂
1、本合同期滿后,因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時,需將變更要求書面交送另一方,另一方應在十五天內做出書面答復。雙方協商一致的,可書面變更合同;雙方未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
十四、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司法程序解決。
十五、其他
1、乙方聲明,在被甲方錄用之前未受過任何行政處分,無其它前科和被前單位開除的不良記錄,也沒有先天性或慢性病以及傳染病,如有虛假失實的陳述,即使被錄用或已經簽訂勞動合同,亦可以視為日后可被甲方立即解雇,而不能獲得任何補償之理由。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3、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
4、雙方簽定的涉及勞動關系的后續文件、協議等,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5、本勞動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6、本合同以中文和英文書就,如有異議,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護照號碼:
員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員工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或受委托的項目部):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系,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并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1、不足一個月時間的用工:從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設試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為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
從事(工種):
數(質)量要求:
三、勞動報酬
1、工資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資的,每月人民幣 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資的預付 ‰,計人民幣XX元,余款待任務完成后全部付給。
甲方應制作工資發放花名冊,并由乙方本人簽字或書面委托他人代簽,領取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 元。
五、其他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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