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律師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律師合同 篇1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本律師助理聘用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訂立。
鑒于:
甲乙雙方根據《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國家、省、市關于律師助理管理的規定,就聘用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律師助理聘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為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第二條聘任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任期的要求:遵守律師事務所各項制度和律師從業守則,根據甲方安排,輔助律師辦理業務,不得單獨執業;接受甲方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培訓;接受刑事辯護、民事、行政案件代理、非訴訟代理、法律咨詢以及代書等業務方面的指導訓練。
第四條計酬方式:合同期內,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為元人民幣。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檢查、指導乙方各項業務活動,對乙方的業務水平、能力實績和完成任期目標的情況進行考核;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支持乙方工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3、履行本合同各項規定,實現對乙方的承諾;
4、按時發放乙方的報酬,不得無故拖延。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依法履行職責、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并按合同獲得報酬的權利;
2、有對甲方工作提出建議、意見的權利;
3、服從甲方的管理,遵紀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4、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任務;
5、因乙方過錯或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造成甲方及當事人損失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一)對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職責能力,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2、違法亂紀,違反職業道德;
3、責任心不強,嚴重失職或承辦法律業務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4、當事人或有關機關投訴超過三次,且投訴屬實者;
5、不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屢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范圍內不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實現其承諾,克扣乙方應得的報酬。
第七條解除合同的善后處理:
1、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合同的決定及理由;
2、合同解除之后,甲方將乙方應得的報酬及時清結給乙方;
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做好移交工作。
第八條陳述和保證
8.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律師事務所;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8.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簽
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支付乙方報酬,則按逾期天數每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應付遲延報酬金額的%;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9.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應盡義務,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聘用律師助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
1
2.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
2.
1.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1
2.
1.2甲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1
2.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六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通知
1
7.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
7.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
7.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九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報主管機關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或授權代表):(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a公司(籌)
(住所、股東代表、電話、傳真、郵政編碼、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乙方:b公司(籌)
(住所、股東代表、電話、傳真、郵政編碼、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由于A公司擬進行分立,成立a、b兩公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后,根據我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訂立如下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分立方式
A公司采用新設分立方式。
A公司分立為:a公司和b公司,a、b設立時,A公司主體資格消滅。
第二條分立前后公司的注冊資金
1、原A公司的注冊資金為萬元,現有凈資產萬元,其中分立后a公司接受萬元凈資產,由b公司接受萬元凈資產。
2、分立后a公司注冊資金為萬元。
3、分立后b公司注冊資金為萬元。
第三條業務分立條款
1、原A公司的X業務,由分立后的a公司經營,b公司不再經營X業務。
2、原A公司的Y業務,由分立后的b公司經營,a公司不再經營Y業務。
第四條財產分割條款(詳見財產分割清單)
1、原A公司所有的.資產由a公司享有,原A公司所有的資產由b公司享有。
2、原A公司截至年月日賬面上所有的萬元人民幣貨幣資金,a公司享有萬元,b公司享有萬元。
3、原A公司享有的無形資產,包括商標權、企業名稱權等,由a公司享有。
第五條債權債務分割條款
原A公司關于X業務的所有債權債務由a公司承繼,關于Y業務的所有債權債務由b公司承繼。(詳見債權債務分割清單)
第六條職工安置條款
原A公司共有在崗職工名,無離退休、內退和工傷等人員。其中名職工隨X業務進入a公司,由a公司承繼原A公司與這名職工的勞動關系。其中名職工隨業務進入b公司,由b公司承繼原A公司與這名職工的勞動合同關系。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不變。(詳見職工安置方案)
第七條公司分立的程序條款
1、公司分立,應當由公司的股東會做出決議,分立后a、b公司分別制訂各自的公司章程。
2、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提出要求而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約定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4、公司分立,應當自分立決議或者決定做出之日起日內申請工商登記,提交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A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第八條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條款。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條款。
第十條合同變更或解決的條件條款。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公司進行分立的日程為:年月日到日雙方共同清理資產賬冊,對原A公司財產進行分割,并按期交割完畢。年月日起原A司將不復存在,a公司與b公司正式成立。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份備用。
甲方a公司(籌):(蓋章)
乙方b公司(籌):(蓋章)
授權股東代表:(簽字)
授權股東代表:(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律師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就其發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辦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具體承辦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下列業務:擔任乙方資產重組或發起設立的法律顧問及發行上市之公司律師,審核、制作及發行上市有關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底稿,提供法律咨詢及其它相關證券法律服務。
三、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于股份公司申報上市材料之日起十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于股票發行并申購結束股款到達甲方帳戶之日起十日內付至乙方帳戶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 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 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托內容和受托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3. 定期向甲方匯報項目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五、甲方責任:
1. 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
2. 為項目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并對乙方在甲方期間的食宿予以解決。
3. 對乙方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律師合同 篇4
編號:
遼寧 律師事務所提成律師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 合伙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實際經營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律師)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律師職業證書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實際居住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通信地址省市區(縣)街(鄉) 號
郵編: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幾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試用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專職律師崗位,從事訴訟、非訴訟等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方注冊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1、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2、仲裁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
3、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4、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 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提成協議書并遵守甲方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二) 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律師事務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律師事務所的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律師事務所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三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業務能力、完成的工作質量等確定。
(二)記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記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 一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律師注冊費用、檔案管理費用由甲方 /乙方 承擔。
律師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托律師服務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傳真:
受托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傳真: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擬就****不良資產(詳見清單)盡職調查事宜(以下簡稱“本項目”)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為此,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的范圍及服務的時間
2.1服務范圍包括:*********具體包括:
2.1.1制定工作方案,統一資產編號,與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資產評估公司協商工作配合方案;
2.1.2審閱甲方提供的不良資產文件資料,了解每筆資產的形成過程、債權類資產的訴訟時效、涉訴、附隨擔保情況和股權類資產的合法權屬;
2.1.3逐筆審閱不良資產的原始檔案資料,并就有關事實向具體經辦人員進行詢問,聽取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收集資產的相關信息;
2.1.4查詢債務企業以及被投資企業的工商檔案、變更登記情況,調查企業的法律存續狀態,經營狀況;
2.1.5根據上述查明的事實出具法律意見書。
2.2服務時間要求: 本協議簽訂后2個月內。
3.服務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師組成的工作組,按照本合同第2條服務范圍及服務時間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務,并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工作組人員。
3.2乙方派出**************律師(主要工作組成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務,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以及資產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不良資產,對每筆資產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
3.3.2根據甲方關于節約工作成本的要求,資產金額在10萬元以下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沒有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筆列舉,統一出具法律意見書。
3.3.3乙方承諾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能夠按照同業律師服務的水平。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3.4乙方向甲方聲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員沒有同時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不存在利益沖突。
3.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對資產金額少于10萬元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與50萬元之間其中不存在原始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統一出具法律意見書,乙方不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糾紛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諾《保密函》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甲方業務機密履行保密義務。本合同終止、解除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5.費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采用以下第 5.1.1 種計費方式計算:
5.1.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根據乙方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不良資產筆數確定,具體計費標準為:********(最終律師服務費用可能根據上述統計數據的變化而進行相應調整)
5.1.2本合同采用風險代理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師小時費率的計費方式。律師的小時費率分別為:
5.2本合同的律師費用采用下列第 5.2.2 種支付方式:
5.2.1一次總付,在 全額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合同簽署并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費用50%的`款項;
5.2.2.2 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的法律意見書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日常雜費,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調查、復印、打印、電話、傳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以及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稅項、稅費由 乙方承擔。
5.5其他約定:
5.6乙方銀行帳戶:
開戶銀行:
6.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6.1甲方權利
6.1.1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6.1.2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6.1.3有權要求乙方不時提供相關的工作匯報和階段性工作匯報;
6.1.4其他 無
6.2甲方義務
6.2.1在合同生效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所有有關的資料,保證該等資料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和重大遺漏之處;保證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均與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符;對沒有任何資料的資產提供書面說明,保證書面說明所陳述事實與所發生事實一致。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協調************有限公司各二級單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專人負責收集、提供資料,接受乙方詢問,根據乙方要求就相關事實進行說明,根據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負責乙方人員在各二級單位本省區域內的交通等。
6.2.3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6.3乙方權利
6.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有關的資料等;
6.3.2有權要求甲方協調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義務
6.4.1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符合高質量的律師服務水準,并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4.2對甲方交給的資料、材料、證據妥善保管 ;
6.4.3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地點時,須遵守甲方工作地點的有關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應負責自行對其派出的律師、顧問及工作人員等進行人身保險,并對其派出的人員的健康、安全負責。甲方對在委托期間發生的乙方人員健康、安全問題不負任何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
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采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10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和/或任一方未積極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及其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受損害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可依法請求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10.合同的生效、變更、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0.3.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10.3.2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
10.3.3 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規定解除本合同。
10.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0.4.1發生破產、清算;
10.4.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 30 日,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0.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10.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后 10 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作出補救;
10.4.5其他情形: 。
11.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11.1 種方式解決:
11.1提交 北京仲裁委員會 (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11.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如本合同屬于關聯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交易總協議及相關分協議的原則解決。
12.通知
委托方(甲方):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服務方(乙方):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律師合同 篇6
XXXX先生:
湖南泓銳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XX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XX律師就您與XX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一事鄭重致函于您:
20xx年1月13日,您與XX公司簽訂《恒港●水木清華認購協議書》(以下簡稱《認購書》),認購了“XXXXXX”8棟1102房。該房屋的建筑面積130.86平方米,認購單價3760元/平方米,認購總價為492034元。然而基于您選擇一次性付款,最終您與XX公司達成的該房屋的成交價格為單價3593.10元/平方米,房屋總價為470193元。依照《認購書》的相關規定,您應當于20xx年2月20日前往“XXXXXX”售樓處簽署《商品買賣合同》并付清剩余房款440193元,同時,您還向XX公司交付了三萬元定金作為履行上述簽約義務的'保證。XX公司按《認購書》的約定多次通知您前往“XXXXXX”售樓處簽訂正式的《商品買賣合同》,但您至今尚未履行簽約義務。
為此,本律師鄭重建議,請您在20xx年4月30日之前到“XXXXX”售樓處簽訂正式的《商品買賣合同》與辦理相關手續、交繳相關費用。逾期,XX公司將根據《認購書》相關約定,將該房對外另行出售,且不退還您已付的定金。
如您對上述事實存有異議,也可及時與本律師聯系。若期限屆滿,您仍未就上述房屋買賣合同履行事宜作出答復,本律師將代理XX公師函
司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追究您的法律責任,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擔。
請慎慮,以免訴累!
時間
律師電話:
湖南泓銳律師事務所 律師:XXX 年4月28日
律師合同 篇7
(以下簡稱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托仁義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并依約收取叁拾萬元(小寫:¥300000.00元)代理費。
四、如甲方中途終止合同,則必須支付乙方代理費叁拾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因本案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六、特別約定:
1、本案為風險代理,本案勝訴以后,三個月內甲方必須支付乙方代理費叁拾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2、本案案件受理費及法院所收取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本案所需交通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甲方不交納案件受理費及法院所收取的相關費用或者不協助乙方辦理案件、不提供乙方所需的證據材料,甲方必須無條件支付乙方代理費叁拾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3、本案代理費叁拾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由三都縣人民法院吳昌學同志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連帶責任保證人:
地 址: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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