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合同范文集合7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就業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就業合同 篇1
大學畢業生在正式工作之前,都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就業協議在先,簽訂勞動合同在后,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但你也許并不明確這兩者有何不同,因此不能完全明確自己的責任與應當享有的權益:
畢業生琳琳,寒假期間在某地就業市場與某企業簽訂就業協議書,當地人事部門業蓋章進行簽證,隨后將協議書寄到學校,學校畢辦蓋章同意。后來琳琳又參加某銀行組織的面試,該銀行表示同意接收,她向學校畢辦索要就業協議,畢業辦的老師解釋,因她已和某企業簽協議,如要再和銀行簽協議,則應先承擔違約責任。琳琳表示很不理解。
像上例這樣對就業協議的法律性質還缺少真正的了解,因此不明確自己對所簽協議的用人單位負有何種的責任的情形在應屆大學畢業生求職者中確實存在。的確,畢業生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并不是完全相同的,那么他們的共同之處與區別分別在哪里呢?我們大致可以進行這樣的'歸納:
相同之處
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就確立勞動關系這一點來說,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相通的,可以這樣認為,就業協議的實質就是準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它們的相同表現在以下方面:
(1) 合同的性質一致。用人單位對大學畢業生這類勞動者,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勞動者,在培養、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從確立勞動關系這一點來說,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一致的。
(2) 主體的意思表達一致。簽訂就業協議的雙方在表達主觀愿望,意思表示真實、無強制脅迫方面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勞動合同而雙方的主觀意思表達所處的狀態完全一致。
不同之處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指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
不同之處表現在:
(1) 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及勞動人事部門頒布的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規章。而就業協議因目前無《就業法》,也無國務院頒布的有關畢業生就業方面的法規,因此只能適用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有關政策。
(2) 適用主體不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無欺詐、脅迫等行為,經雙方簽字蓋章,合同即生效。目前的就業協議除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外,尚需學校和簽證機關(人事部門)介入。
簡單地說,兩者的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法律力度較大,不管是權利還是義務,一旦簽訂,就必須遵守,一旦有違約現象,必須付出應負的責任。而協議帶有雙方協商的成分,一旦有一方違約,后果比合同要輕一些。
就業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 業 生):
甲、乙雙方通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情況,并通過對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錄用乙方。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并通過對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業并在約定期限內簽署高校三方就業協議。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及福利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乙方到甲方所屬分公司報到(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否則,甲方不予錄用。
四、三方就業協議簽定時間:
乙方最遲于20xx年 12 月 31 日前與甲方簽訂三方就業協議,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甲方在收到乙方就業協議后,15個工作日內將經甲方蓋章后的三方就業協議反饋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鑒于甲方在招聘過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出現以下情況視為違約,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仟(¥20xx.00)元:
1、乙方在離校前要求與甲方解除已簽訂的就業協議;
2、乙方未按協議約定在報到證規定期限內到甲方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報到。
六、協議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的簽訂僅視為甲乙雙方對就業意向的約定,不視為勞動關系的成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業生)
人事部門簽章: 簽名: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就業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并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七天工資代替通知,乙方違約需繳納培訓費用。
2、試用期滿后,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工資低于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合同 篇4
甲方(見習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根據《關于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的通知》(x人發[xxxx]xx號)文件要求,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見習協議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見習期限 甲方提供的見習崗位的見習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一般為3-12個月。本協議至見習期結束自動終止。
二、見習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乙方在甲方提供的 部門從事 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
2、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進行見習。
三、崗位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指導和管理。
(二)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生活補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每月不低于500元的基本生活補助。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見習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未能按本協議要求提供見習崗位或克扣、無故拖欠乙方生活補助的,乙方有權中止協議,并向當地人事部門反映。
(三)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無正當理由脫離見習崗位的,甲方有權中止協議,并上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經核實后取消乙方的見習資格。
(四)因乙方個人原因要求提前結束見習的,甲方應允許其結束見習。(五)在見習期間被甲方正式錄(聘)用的,在該單位的見習期可以作為工齡計算。其中進入事業單位的,應按照事業單位招聘程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六)見習活動結束后,甲方對乙方進行考核鑒定,出具見習證明,作為用人單位招聘和選用見習高校畢業生的依據之一。
七、本協議未竟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附則
本合同一式三份,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并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
2、
3、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
2、
3、
八、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就業合同 篇6
1、必須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簽約的單位究竟是哪個單位
簽協議的時候要看清合同雙方。通常勞動合同只會出現兩方,一方為用人單位、另一方為勞動者,而上文中小楊簽署的這份勞動合同卻為三方合同,一方小楊、一方為電視臺、另一方為某公司(最后與小楊實際發生勞動關系的公司)。從這份勞動合同的簽約主體我們可以看出,某電視臺在與小楊簽訂該份合同伊始,就從沒有將小楊納入電視臺編制的打算。
2、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從法律上講,用人單位對于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給出的承諾都應當要記載于勞動合同中,但是鑒于當前社會應屆畢業生市場的供需關系,應屆畢業生要求用人單位將所有口頭承諾都在勞動合同列明是有些不現實的,但是畢業生們應該在簽協議時問清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3、明確違約責任
一般來說,應屆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后,就會停止工作的尋找,但一旦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話,對于應屆畢業生來說,失去的不僅僅是這份工作,由于這時統一招聘的時機已經錯過,失去了很多尋找其他優秀工作的機會,所以明確違約責任及金額對于應屆畢業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4、簽訂的勞動合同必須手持一份
勞動合同只有自己持有的時候才會對自己產生法律上的保障。其一是將來為自己主張權利時作為舉證內容;其二是防止合同內容被人篡改。如果畢業生沒有持有勞動合同,將來用人單位一旦出現了違約的情況,畢業生們拿什么來證明他們是違約了呢?
當前用人市場上畢業生就業的確比較困難,在此我們不僅要譴責那些利用畢業生的這種就業的困難而拒絕向畢業生提供其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從而企圖規避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同時更呼吁廣大畢業生在尋找工作時仍應堅持必要的法律底線,為自己的簽字負責。
許多大學生為了能夠一畢業就找到工作,于是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不都加考慮,隨便看一看就下筆簽名。很明顯,這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小編提醒各位將要比較的大學生們,找工作一定不能操之過急,否則的話可能會使自己遭到不必要的損害。
就業合同 篇7
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簽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有什么區別。其內容主要體現畢業生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和意見及學校意見,其協議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后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一份書面合同,協議書《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有什么區別》。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證部門是各級縣、市人事調配部門。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依據《勞動法》規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其中載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等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就業協議僅僅是確立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更進一步確立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畢業生千萬不要認為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就萬事大吉,應注意報到后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了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畢業生可在簽訂就業協議時了解勞動合同的內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條款,畢業生也可向招聘人員索要樣本或復印件。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業協議書的簽訂。因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是通過各級人事調配部門在規定時間內來落實的。畢業生持學校發放的《畢業生報到證》和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到用人單位所屬縣、市人事局辦理報到手續,并憑其開具《行政介紹信》到具體的用人單位報到,此時的畢業生具有干部調動性。否則,畢業生就不具備干部調動性,對今后的技術職稱評定、晉升、社會養老保險、退休年限等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就業協議書:
1 法律依據 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簽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
2 內容與目的 主要體現畢業生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和意見及學校意見;
3 時效 其協議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后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一份書面合同。
4 簽發部門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證部門是各級縣、市人事調配部門。
勞動合同:
1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3 內容、時效 規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其中載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等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4 與單位發生勞動關系開始。
5 簽發部門 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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