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出租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出租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并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面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三、其他事項:
1、 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為甲、乙方雙方驗收、審定交接車輛時的唯一憑據,該車輛交接單,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與合同等效。2、提 前退租及續租:一天以上租車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應提前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接車后按一定的比例退還乙方的'租金。如不辦理續租手續而私自延期使用,甲 方將視為乙具有欺詐傾向并在12小時后報警,報警后所發生的一切后果應由乙方自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除交納延期使用車輛的租金外,還應交納延 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額的違約金。
3、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如屬乙方駕駛不當,其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私自處理,給甲方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擔。
4、 乙方在租用車輛時應自覺遵守我國的交通法規,必須安全行駛,安全停放,妥善保管,報從交警的指揮。
5、 租 用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按正常程序處置,報警的同時通知甲方。積極配合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處理事故和保險理賠等事項。在處理交通事 故中所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事故處理完畢,甲方依據交警、保險公司出具的理賠處理結果以及損失的大小、停運的時間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除保險公 司理賠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還應承擔總修理費用的10%做為車輛損失折舊費。
6、在租用期間車輛發生盜失、損壞,乙方保證立即通知甲方,并積極和公安部門、保險公司立案偵察,處理有關理賠。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結案后甲方依據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和甲方在此期間的損失大小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
7、長期租車者,必須在每月的25號—30號將車輛駛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車輛的保養與維修。如遇車輛的審驗年檢時,乙方必須無條件交還所租車輛,甲方為其減去相應的租金。
8、 長期租車者,應與甲方保持經常聯系,如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住所、注冊名稱、傳真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9、 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著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
四、擔保人:
乙方為確保上述事宜的可靠性,向甲方提供同等責任擔保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形 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此,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均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聯系。
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已生效。在車輛歸還甲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包括各類事故、故障、糾紛處理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出租合同 篇2
合同編號:125374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出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情況下:(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市路號的'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出租合同 篇3
甲方(發包人):
營業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承包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地址: 郵編:
現住地址: 郵編:
電話: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出租車承包合同書。
第一條 承包方式
本合同是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輛各種證照手續齊全的可營運的客運出租汽車;乙方(需具有杭州出租車服務資格證)承包經營該出租汽車向甲方繳納承包金,并在具體營運服務方面接受甲方相應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法律義務。
第二條 承包車輛
承包車輛是車型: ,車牌號牌:浙AT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的出租汽車。
乙方在車輛交接單上簽名后,即表示其確認甲方提供的上述車輛是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xx)和《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T18344-20xx)(以下統稱車輛技術規范),各項營運設施、經營證照齊全完整有效,并已接受該車從事營運。
乙方在取得上述出租車承包經營權后,不得從事將該出租汽車設置轉包、質押、變賣或其他形式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四條承包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普通出租車首年每月為捌仟伍佰元;無障礙出租車首年每月為捌仟元,以后每年遞減壹佰元,具體約定: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5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4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3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2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100元;
乙方于每月25日前繳納次月的承包金(承包開始月一并繳納當月和次月的承包金)。
第五條 保證金
鑒于出租汽車的動產性質和營運安全風險瞬時性的特點,在財產使用權和經營安全風險均受控于承包人的情況下,且法律上的責任又往往會連及發包方,故極需設定保證金。
1、設定保證金為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交付甲方保管。保證金不計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至合同終止時,始終保持此一足額,以備需用。
2、保證金的用途是:若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或在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發生違約、違章、交通事故等行為,導致經濟責任后果而需由甲方從保證金中支付時,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先行支付,并于事后及時向乙方結算收取充填;乙方應在甲方先行支付后的3天內按實際支付額補足保證金缺額。
第六條相關約定
1、甲方在企業經營中,若遇國家調整企業營業稅,其新增(減)部分,甲乙雙方各享受或承擔50%。
2、甲方承擔的費用:車輛購置費、服務設施購置費(計價器、GPS設備、頂燈、防劫欄、座套)、座套清潔費、經營權證使用費、養路費、保險費(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自燃險、司乘人員意外傷害險、交強險)、稅金(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企業所得稅)、GPS服務費、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3、乙方承擔的費用:承擔除第六條第2點以外的經營成本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費(稅)、修理、檢測、設備設施維護、票證、GPS通訊、工資、醫療、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車輛統繳通行費、副班管理費、交通事故處理(如:醫療、護理、賠償、撫恤、押金等支出)等。如因欠交或遲交而受到相應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負。
相關部門依有效文件,規定必須由甲方集中辦理(交費)手續的事宜(乙方有知情權),甲、乙雙方均得服從。否則,因此而引起的責任后果,既視為違反本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并由不服從規定方承擔全部其他責任。
4、乙方負責聘用副(替)班駕駛員。乙方是副(替)班駕駛員的保證人,對副(替)班駕駛員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副(替)班駕駛員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單位及個人損失,或違章經營應承擔經濟責任時,除副(替)班駕駛員即時履行賠償義務外,否則,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副(替)班駕駛員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與甲方共同負責。
5、乙方從事經營的人員不是甲方企業的員工。乙方及乙方所聘用的副(替)班駕駛員一切待遇(包括且不限于工資、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均屬于乙方的責任,與甲方無任何牽連。
受制于國家、政府政策法規,明確必須由甲方代為乙方或其副(替)班駕駛員辦理前款所列待遇時,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時,乙方應支付的承包金總額相應遞增(即承包金總額=原定承包金甲方代辦的費用)。
6、保險標準費用:①車輛損失險按車輛購置價投保;②第三者責任險按50萬元投保;③交強險按保監會規定投保;④營運客車司乘人員意外保險按每人40萬元投保;⑤自燃險按保險公司規定投保。
乙方可要求增加投保項目或提高保險金額,并承擔相應保險費。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產權】擁有企業經營管理權和出租汽車產權。
2、【傳達政策、制定制度】宣傳、貫徹出租汽車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落實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出租汽車管理機構關于出租汽車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和要求;依法制定和落實出租汽車管理規章制度。
3、【職業培訓】應以乘客滿意為目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的學習和培訓,認真考核,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素質和服務質量。
4、【服務質量管理】負責服務質量管理。對乙方在優質服務、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法律法規、經營服務規范和損害行業形象或企業形象等違法違章行為,給予通報批評、警告、停業整改,并可根據情節作出相應處分,合同范本《出租車承包合同書》。甲方行使職權,應依據《 公司客運出租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及依法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5、【機務車容管理】負責機務管理,督促乙方做好車輛維護、檢測和修理工作。對不符合車輛技術規范和車容車貌規范的車輛,經督促后未立即整改的,可以采取停業整頓措施,促使乙方整改,停業損失由乙方承擔。
6、【安全管理】負責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實安全行車和治安防范制度;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和保險索賠。
7、【業務管理】負責業務管理。辦理各種營運證件、檢測、車輛保險等手續,領發規費和發票等的票證,受理乘客投訴、失物查詢、業務糾紛協調等事項;代收代繳GPS通訊費、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等。甲方收取承包金、保證金或有關費用,應出具有效憑據。因甲方原因未履行本款義務造成乙方停運,由甲方按實際停運日相應減除承包金。
8、【副班管理】與乙方共同管理副(替)班駕駛員。對乙方聘用的副(替)班駕駛員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合格后辦理上崗營運手續。對副(替)班駕駛員的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進行檢查和管理。
為保證甲方車輛財產完好和副(替)班駕駛員及時履行事故責任,可酌情收取副(替)班駕駛員保證金(限額壹萬元/人)和月管理費(限額壹佰伍拾元/車)。
9、【履行合同】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除本合同約定外,不得無故解除合同,終止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否則負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約,甲方可以采取關閉計價器、車輛停運等措施督促乙方履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履約后甲方應及時撤銷此類措施,否則由此造成的乙方停運,甲方應按日相應減除承包金。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章守法】遵守國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規范和要求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遵守甲方《駕駛員必讀》及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培訓活動】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培訓、例會和活動,不斷提高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服務水平。
3、【優質服務】應努力做好優質服務。做到經營規范、車容整潔、儀表端莊、待客熱情、語言文明;應積極配合甲方處理好乘客投訴、失物查詢、辦理營運手續等事項。
4、【機務要求】應根據車輛技術規范,做好車輛的保養、維護、檢測和修理,使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確保安全營運。
5、【安全營運】應遵守交通安全法規,謹慎駕駛,安全營運。若發生交通責任事故,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酒后駕車、交通事故逃逸、謊報或瞞報交通事故及其他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保險責任免除事項,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6、【車輛保管】負責車輛和附屬設施(計價器、GPS設備、頂燈、防劫欄等)的使用、維護和保管,若因故發生車輛或設施損壞、報廢或滅失,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不得擅自將出租汽車交給他人營運或使用;不得將出租汽車轉包、抵(質)押、變賣或采取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非甲方責任造成的停運損失,由乙方承擔。
7、【繳費】按時足額繳費。每月25日前向甲方繳付次月的承包金以及甲方代收代繳的GPS通訊費、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等月度應繳納的款項;一次性繳付的費用,在費用發生后5天內繳付。若逾期繳付,每日向甲方繳付欠款總額5‰的滯納金。
8、【聘用副班】負責聘用副(替)班駕駛員并承擔連帶責任。乙方與副(替)班駕駛員發生經濟關系并承擔經濟責任。遵守錯時交接班制度,在副(替)班駕駛員承擔單班燃油費的情況下,乙方可收取副(替)班駕駛員班包繳金的限額為:每天叁佰柒拾元。副(替)班駕駛員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各方損失時,或違法違章經營應承擔責任時,若副(替)班駕駛員未及時履行責任或賠償的,乙方應承擔責任或負責賠償。待事件處理完畢后,乙方向副(替)班駕駛員進行追償。
9、【履行合同】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除本合同約定外,不得無故解除與甲方的合同,否則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運營服務管理
《管理規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方將按此實施管理職能。乙方確認:已經收到并完全了解《管理規定》的內容,表示認同,并服從甲方按《管理規定》的規定行使管理職能。
第十條合同解除
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生效后,在承包起始日,甲方未提供營運車輛,或未辦妥各類營運證件,致使乙方無法營運的;
、、合同履行中,無故停止辦理業務手續7個工作日,致使乙方無法營運的;
⑶、因甲方違法違規經營被吊銷經營證照的。
2、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⑴、因違法犯罪受刑事處罰而不能從事出租車經營業務的;
、、擾亂行業穩定或營運秩序(包括以車輛停運為脅迫手段達7天的),造成企業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
、恰⒈蛔(吊)銷駕駛證或出租汽車服務資格證,或因乙方原因被吊銷營運證的;
⑷、將營運車輛交給他人營運、使用或轉包的;
、伞l生有責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服務質量事故,受到新聞媒體公開批評或行業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影響行業或企業聲譽的;
⑹、不繳付承包金和其他應付費用達15天,或欠繳部分承包金和其他費用達30天,或連續12個月內三次未按約定繳付承包金或其他應付費用的;
⑺、連續12個月內,發生二次運管部門罰款300元以上或計分5分以上的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五次運管部門罰款100元以上或計分2分以上的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三次有責服務投訴,或發生有責交通事故3起,或發生交通違法行為7起;
、、連續6個月內,乙方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營運駕駛不足90個班次的;
、、收取副(替)班駕駛員班包繳金超過或變相超過本合同第八條第8點約定的限額。
3、乙方因重病或重傷,或孕期,經甲方指定醫院診斷,證明不能繼續從事出租汽車營運的,可以協議解除合同,但必須有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本合同終止。
2、合同終止,乙方應在終止日的次日將營運車輛、設施和所有經營證照返還甲方;若逾期返還,每遲延一天,賠償甲方經濟損失300元,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還,負違約責任;若證照缺失,每件賠償補證損失費100元。
合同期滿,乙方向甲方返還的車輛,應經車輛檢測機構檢測認定符合車輛技術規范要求。否則,由乙方負責修復并承擔相應費用。
3、乙方全面履約后,甲方可留置乙方保證金壹萬元,其余保證金三日內返還乙方。留置的壹萬元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后3個月內,經甲方查證后,確認乙方無未結違章、事故等責任事項,予以返還。
甲方若逾期返還保證金,每日按欠款額的5‰支付滯納金,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還,負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即為違約。違約方按下列約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1、對違約行為的違約金在本合同各條文中有約定的,從約定。
2、本合同約定在保證金中列支的,其性質等同于違約金。
3、除本合同相關條文中已經約定的違約行為外,其他違約行為確定違約金為貳萬元。
4、因違約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5、守約方為實現自身權益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若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在甲方住所地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甲方有權依據政策法規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要求,制定、修改《管理規定》和其他規章制度,按新規定優于原規定的原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首頁所列各方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即視為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附 則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二O1 年 月 日
出租合同 篇4
合同編號:11568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商議,同意以下房屋租賃權轉讓事項,訂立本轉讓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坐落:____區中仰陵村北口小學操場西側。
第二條甲方將房屋租賃權轉讓給乙方使用,租期為________年,一次性支付轉讓費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分期支付,分別為、、,支付間隔為個月。房屋內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擁有乙方的股份,此股份分紅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內出現違法活動、人員傷亡等情況時,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有責任為乙方經營提供必要幫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給甲方提供詳細賬單。乙方在租賃期內承擔所有的經營支出。
第五條若房屋在轉讓費付完之前出現意外情況(本村提前拆遷、雙方協商解約、房東終止合同執行及其他),則終止合同,未支付的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六條若合同雙方中任意一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則由毀約方支付另一方全額轉讓費的.作為賠償,則合同終止,未支付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合同 篇5
編號: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一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協議書)
第二條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筑面積: ;
4、房屋的使用面積:
第三條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地面、墻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2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損壞承租房屋。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6)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一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2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1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1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1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合同 篇6
一、近幾年來,房屋出租房現象十分普遍。xx年3月 0日至xx年3月 0日,租金為每年肆萬元整(¥40000.00元),此后租金隨行就市。
二、付款方式: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三、本房如政府需要辦理出租證,甲方應提供有關房屋的證件,費用由乙方支付(不包房產證、土地證等房屋產權證)。其它的一切稅務和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四、本房的內墻由乙方自己裝修,但資金來源與甲方無任何關系。乙方如果續租,需提前告知甲方,并于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內將來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續租,甲方將有權掛牌另行出租。
五、乙方有權轉讓,但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本房在經營期間不得經營違法亂紀,注意防火、防盜,如有發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七、本房在裝修期間如需改動,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改動。
八、租賃期間收取押金壹仟元整( 1000.00元)。合同期滿,房屋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原樣。
九、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付款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xx年(大寫:壹萬壹仟元整)。
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xxx,共 層 第 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千 百 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于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3) (4)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現為: 度;(2)電表現為: 度;(3)煤氣表現為: 度。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電話:
電話:
賬號: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聲明為該房屋所有權人或其全權委托代理人,并已經征得所有共有權人的同意。 一、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 區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百 拾 元整)。付款方式為 一付,首筆租金合計人民幣 元整于支付,其中房屋押金 元,后續交租方式為 支付。如乙方繼續續租的,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后而定。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以后,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三、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做 使用,不得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五、乙方在租用該房屋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損壞內部設施。對該房屋設施、物品等造成丟失和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物品詳看合同附件。 六、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拖欠租金需雙倍支付。
七、租賃期未滿,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該房屋,如甲方要收回該房屋,試甲方違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計人民幣 元整。乙方在租賃期未滿,提出退租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 幣 元整。
八、乙方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管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負擔。入住時的水電數據祥看物業交驗收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后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出租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該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同意租賃店面只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本合同正式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發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在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租(甲方未作書面答復,視為合同期滿后不同意乙方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后將本合同租賃店面出租給他人。
3.3本合同期限屆滿,如該店面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四條 店面租金
4.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金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按每年______遞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先交費后使用的原則進行如下約定:乙方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經營中涉及的費稅(包括但不限于流轉稅所得稅,物業管理費、治安費、垃圾清運費)及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電、通訊網絡)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4.4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店面裝修。
第五條 乙方如需在經營過程中對店面進行裝修,其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筑主體結構,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響相鄰店面經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6.1 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各項費用。
6.2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指派工作人員進入該營業店面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抄表、維修和改建,緊急狀況下,甲方對店面的設施、設備的檢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達7天以上的,拖欠應承擔的用水、用電及其它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4對于在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或各項費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應交租金或費用的部份款項,不得視為甲方同意免減乙方應付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應付款及單方解除合同權力。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店面進行獨立經營幼兒園,其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但須依法經營。
7.2乙方在租賃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營業。停止營業或變相不營業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單方進入乙方租賃店面,清空店面并對外出租。
7.4乙方租賃店面前后的公共區域部份的清潔衛生,城管、城建、物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應自行購買承租店面內的財產一切保險。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8.1合同期滿之日,合同自行終止
8.2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可提前終止合同。
8.3如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視為根本違約。
8.4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時,乙方應于10日內將租賃店面內物品自行搬離,逾期未搬,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到場的情況下,將物品搬離,且不承擔物品缺失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合理地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的,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和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乙方已繳未使用的租金額的50%.
9.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乙方違約,乙方繳納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壹年的租金。
第十條 法律適用的爭議的解決
10.1有關本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包括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簽訂時,認真讀過本合同中所有條款,理解本合同條款的精神與含義,均認為對雙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對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書等送達乙方租賃店面,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須簽收,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的,甲方注明情況并請鄰近第三人簽字作證,即表示已送達乙方;或甲方將書面通知、信函、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體地址聯系方式時(乙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郵之日起三天后視為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書,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體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合法送出,一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此預留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已合法送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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