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合同范文集合10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就業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就業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并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就業合同 篇2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 家長 (簡稱乙方)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愿申請報讀新世紀教育集團下屬院校南充理工學校舉辦的xxx級中專專業學習。學制三年,三年合計交學費5400元(大寫伍仟肆佰元整)。畢業合格后由甲方根據乙方志愿和乙方自身條件負責推薦就業。
一、 甲方職責
1、責督基地學校按國家頒布(或經教委批準)的教學計劃對乙方進行教育培訓,除乙方自動棄學、傷病輟學、違紀停學以外,督促學校保證98%以上的學生合格畢業,并按四川省或重慶市教委規定發給全國通用的中專畢業證書。
2、甲方在乙方職業品德優良、職業觀念正確、學歷及職業技能合格畢業、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提供三個以上用人單位供乙方選擇,直到乙方根據自身條件滿意就業為止。
3、除乙方自動放棄推薦或達不到崗位要求又拒絕甲方合理的推薦外,根據"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推薦原則,凡合格畢業生在畢業后三個月內確屬甲方原因未能成功推薦就業者,由甲方賠償其雙倍學費10800元(大寫壹萬零捌佰元整)。
4、乙方到用人單位之日起一年內,若非乙方個人原因造成失業,甲方免費為其再推薦就業,乙方從就業之日起六年內,憑《畢業生就業合同書》可享受甲方在全國各地辦事機構的優惠服務。
二、 乙方職責
1、乙方在簽訂合同后,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不退任何費用,乙方在學習期間,凡因違紀被開除或因自身原因退學者,甲方不退任何費用且本合則自行終止。乙方為取得畢業證書或自愿放棄就業(含在就業推薦期間自行聯系到用人單位),甲方不予推薦,也不退任何費用。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學習和訓練,并達到相應的`考核標準和獲得畢業證書。若乙方品優而學習成績和技能未達到合格,但仍要求推薦就業者,可申請由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推薦就業。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過程中,本著"社會需要第一,個人志愿第二"的擇業原則,根據自身條件積極配合用人單位和學校工作。凡因乙方不能達到崗位需要、拒絕推薦或接受推薦后自行離職,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就業必需的證件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5、凡簽訂此就業合同且進行律師見證者,需繳納律師見證費100元(大寫壹佰元整)。
三、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當地仲栽機構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商定,乙方請家長作為其履行義務的擔保人。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就業合同 篇3
為了更好地落實畢業生的就業與升學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就業或升學的權利得以實現。
一、學校承諾
1.為學生提供必需的學習、生活、安全設施,并對學生實行全封閉式半軍事化管理;
2.嚴格執行教學計劃,聘用優秀教師擔任教學和管理工作;
3.學生考試合格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及相關專業技術等級證書;
4.普通(升學)班學生畢業時愿意升學者,學校負責提供三所大學供其選擇,考試合格保證學生到自己滿意的學校學習深造;
5.實驗班學生一年學習期滿,考試合格保證到委培大學學習深造;
6.委培班和普通班(升學)班學生畢業愿意就業者,學校保證100%安置工作,并保證實習期間收入不低于______元,正式工作時月收入不低于______元;
7.工作后的學生,學校保證對其進行跟蹤服務,并確保因單位原因失業者,五年內的免費再就業,十年內的有償再就業。
8.成績特優,有發展前景的創業項目擁有者,學校提供______至______萬元的創業基金予以支持。
二、學生以及學生家長承諾
1.遵紀守法,服從學校管理,嚴格遵守學生管理協議條款;
2.努力學習,積極參加各種能力培訓,順利完成學業并獲得相關證書;
3.家長必須配合學校教育子女,積極給學校提供各種合理化建議;
4.按時繳納學雜費,不能無故拖欠;
5.就業時交納______-______元的就業指導及跟蹤服務費。
三、違約責任及其它
1.此合同一式叁份,學校、學生、見證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相關責任;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校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意見書_______________
見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責任律師: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就業合同 篇4
記者在全國工商聯舉行的界別討論會上獲悉,就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以及在實施《勞動合同法》中存在的問題,工商聯提出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中要合理支付分配和管理勞動補償金,規范執法,穩定中小企業勞動用工,協助企業貫徹勞動合同法,穩定就業勞動關系等。建議在稅收上允許企業稅前預提經濟補償準備金,經濟補償準備金管理應參照社保管理辦法;為中小企業營造較為寬松的用工環境,為穩定用工提供政策支持;進一步對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細化,完善就業促進法配套法規,督促各地出臺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為有效幫助企業應對當前經濟形勢,保障勞動合同法的順利實施,工商聯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1、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簡化特殊工時制審批程序,妥善解決困難企業支付經濟補償問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2、指導各級勞動執法部門和人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在執法過程中,注意區別違法行為的`性質,靈活執法;對于惡意拖欠勞動工資、非法用工等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對于受經濟危機影響而出現的社保繳納困難、工資支付困難等問題,要協助予以解決,維護企業的正常經營和就業。
3、及時出臺勞動合同法配套規章,針對法律實施中出現的問題,進一步對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細化,對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更合理的配置,適當減輕企業義務,增強法律的操作性和科學性。
4、繼續幫助協調工商聯加入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發揮工商聯在引導民營企業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穩定勞動關系中的作用。
5、完善就業促進法配套法規,督促各地出臺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對積極吸納就業的企業一定的政策優惠,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鼓勵企業堅持做好就業安置,促進勞動立法整體的協調實施。
就業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事業單位)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團中央有關部門、省級團委有關部門、團市(地)委、學校團委)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作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條 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目的是接收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已畢業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青年和青年農民工進行就業見習,為其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就業創業能力創造條件,為企事業單位選人搭建平臺。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本合同期限為三年,自20 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 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是否續簽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合作方式與內容
第三條 甲方愿在合同期限內,與乙方合作建立____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每個基地每年提供的見習崗位不少于10個。
第四條 乙方或乙方委托市(地)級、縣(區)級團委按照甲方崗位需求招收青年,并選派到甲方進行見習,見習時間為2至3個月。乙方所選派的青年應身體健康。
第五條 見習期間,見習人員的見習活動包括業務培訓和工作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協助。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制定見習管理制度,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
第七條 安排見習人員具體見習崗位,見習期間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但不能安排超越見習人員年齡體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崗位,也不應以短期勞務用工為主要目的`安排見習內容。
第八條 負責見習人員在崗期間的管理,有權要求見習人員遵守企事業單位各項規定。
第九條 乙方提供的見習人員名單報甲方后,甲方在見習人員到崗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不低于________元人民幣;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足額為見習人員發放基本生活補助,具體金額由甲方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規定;有條件的單位為見習人員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見習人員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見習人員在見習崗位的安全。
第十條 對見習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指導,培訓內容及時間由甲方確定。
第十一條 見習結束時,應為見習人員出具見習鑒定。
第十二條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見習人員。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協助甲方對見習人員進行管理,加強見習人員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見習人員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安排專門人員對見習人員見習情況進行聯系和跟蹤,發現問題及時與甲方溝通,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第十四條 面向青年公布甲方見習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見習人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年齡、在讀學校或畢業學校、所學專業(技能)等信息),組織見習人員到甲方進行見習。
第十五條 在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撤銷基地牌匾。
六、保密協定
第十六條 乙方教育見習人員對涉及甲方的技術和商業等秘密進行保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生效。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未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報送團中央備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6
編號: 畢業生
甲方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學歷: 培養方式:
專業: 學制:
健康狀況:
生源所在地:
聯系電話:
畢業院校: 院校聯系電話:
用人單位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所在地:
上級主管部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自己情況,通過對乙方了解愿意到乙方就業,服從乙方安排。
二、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工作崗位和待遇,通過對甲方了解、考核,同意接收甲方,并負責按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落戶等接收手續。
三、學校在甲方畢業前負責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若乙方對甲方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前對甲方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四、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一方提出變更或終止協議,須征得另一方和學校的同意,并按有關規定履行解約手續,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未經協商,單方面不得變更或終止協議。
五、甲方因國家有特殊需要抽調,經與乙方協商,由學校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本協議自動終止。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需各執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備案。
七、補充條款:
無
甲方 乙方
簽字
年月日
簽章
年月日
就業合同 篇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事業單位)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團市委、團縣(市、區)委)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作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條 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目的是接收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已畢業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青年和青年農民工進行就業見習,為其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就業創業能力提供幫助,為企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搭建平臺。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本合同期限為三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是否續簽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合作方式與內容
第三條 甲方愿在合同期限內,與乙方合作建立 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每個基地每年提供的見習崗位不少于 個。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崗位需求招收青年,并選派到甲方進行見習,見習時間為2-6個月。乙方所選派的青年應身體健康。
第五條 見習期間,見習人員的見習活動包括業務培訓和工作,均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協助。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制定見習管理制度,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
第七條 安排見習人員具體見習崗位,見習期間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但不能安排超越見習人員年齡體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崗位,也不應以短期勞務用工為主要目的.來安排見習內容。
第八條 負責見習人員在崗期間的管理,有權要求見習人員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定。
第九條 乙方提供的見習人員名單報甲方后,甲方在見習人員到崗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不低于 元人民幣;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足額為見習人員發放基本生活補助,具體金額由甲方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規定;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為見習人員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見習人員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見習人員在見習崗位的安全。
第十條 對見習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指導,培訓內容及時間由甲方確定。
第十一條 見習結束時,應為見習人員出具見習鑒定。
第十二條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見習人員。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協助甲方對見習人員進行管理,加強見習人員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見習人員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安排專門人員對見習人員見習情況進行聯系和跟蹤,發現問題及時與甲方溝通,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第十四條 面向青年公布甲方見習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見習人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年齡、在讀學校或畢業學校、所學專業(技能)、興趣愛好或特長等信息),組織見習人員到甲方進行見習。
第十五條 在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撤銷基地牌匾。
六、保密協定
第十六條 乙方教育見習人員對涉及甲方的技術和商業等秘密進行保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生效。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未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報送團中央或團省委備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平衡_________勞動力市場,滿足_________地區各企業的用工需要,同時為了解決各地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安置,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為了雙方的合作順利愉快,持續久長,特協定如下合同條例以之監督執行。
一、乙方組織輸送過來的工人(學生)年齡要在16-35歲之間,要求四肢健全,身體健康,思想純潔,并有吃苦耐勞,勤奮好學的精神。
二、工人(學生)必須辦有真實有效的正本證件,包括(身份證、未婚證、畢業證)。進廠生活用品自備,另須準備_________張相片。
三、工人(學生)在路途中的一切事務由乙方全權負責,在未到達甲方辦公地點前,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但甲方將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務,乙方在出發三天前一定要用電話告知甲方所帶人數和其他具體情況。
四、甲方給乙方工人(學生)分配安置的工廠均屬外資企業,廠方包吃包住,在試用期_________月內,每月到手工資在_________元,之后根據其表現和能力予以提干加薪,其工資一般在_________元。
五、工人(學生)到達甲方辦公地點后一切事務均由甲方負責,并保證在三天內全部安排進廠(通常只需5小時左右),如未能安排進廠者,一切費用開支均由甲方承擔至進廠為止。
六、甲方為每個工人(學生)追蹤半年服務,并發給半年期《求職證》為憑,即在半年內工人(學生)在廠里發生的'工傷事故,勞資糾紛以及跳槽,轉廠等情況甲方均有專人免費協助解決。
七、工廠因生產或季節關系,有時要求新工人(學生)有一定男女比例,所以乙方在招工時須與甲方保持聯系,以便控制男女的數量,甲方安置工人(學生)進廠,其勞務安置費為每人_________元。
八、甲方安排工人(學生)所進的工廠有:電子廠、電腦廠、電器廠、鐘表廠、機械廠、塑膠廠、五金廠、玩具廠、電鍍廠、化工廠、工藝廠、制衣廠、手袋廠、陶瓷廠、傘業廠、家私廠等等。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日期起有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促使乙方盡快就業,依據我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三方方自愿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為乙方在 公司招聘筆試、面試等環節提供報考咨詢、服裝培訓、面試指導等事項。
二、咨詢服務合同期限
自上述公司 年 月 日發布招聘信息起至該次招聘終結止。
三、服務內容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該公司招聘信息,并及時向乙方告知。
2、甲方負責協調溝通、協同和分析,以保證乙方順利就業。
3、甲方負責指導乙方面試時穿著、面試技巧。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完成或終止咨詢服務后,應向乙方返還其個人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咨詢服務工作。
3、指導乙方面試注意事項,穿著及面試技巧。
4、在乙方順利就業后有獲得報酬的權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真實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并保證該信息真實有效,絕無虛假。
2、乙方應當及時就甲方提出的書面或短信請求,及時做出決定。
3、乙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委托事項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代表人,在緊急情況下負責與甲方聯系。更換乙方代表,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必要時乙方將委托部分權限移交甲方進行處分。
4、乙方對本合同服務范圍內的服務過程有知情權和建議權,對乙方因此提出的有關合理要求,甲方應積極提供相應的咨詢服務過程和有關資料。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明確上述公司招聘職位、工作內容、勞動協議簽訂方式及工資報酬等事項,并不得在就業后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或丙方退還服務款項,更不得采取損害名譽、拉橫幅、靜坐、人身威脅、跟蹤等方式干擾甲方、丙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六、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事項。
2、在乙方就業后或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時將本合同約定款項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
3、在甲乙雙方協議解除本合同或招聘期屆滿乙方尚未被指定公司錄取時將款項退還至乙方指定賬戶。
七、乙方在委托的服務合同范圍內,授予甲方以下權利:
(1)、與合同有關事項知情權和建議權;
(2)、對與本咨詢服務合同相關的檢查、協調的權利;
(3)、要求乙方按約定的服務進行確認的權利。
八、咨詢服務費及支付約定
雙方約定:本就業咨詢指導服務費為¥ 元(大寫 ),在簽訂本合同當日由乙方支付給丙方上述款項,丙方款項依據本合同第六條支付。
九、合同變更和終止
當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對方書面同意后,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任意一方未書面同意前,不能影響工作繼續進行。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違約責任
各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如有違反需要承擔守約方為處理違約事項期間支付的交通費、差旅費、律師費等合理費用。
十一、合同爭議處理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相關文件資料提供給任意其他方使用。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自本合同簽訂時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就業合同 篇10
顧曉敏認為,《勞動合同法》對大學生就業造成沖擊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是促使企業放緩招聘大學生。
“《勞動合同法》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更注重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顧曉敏表示,該法將提高企業的用工成本,因此企業在招聘大學生時會比以前更加謹慎、理性,這會加劇本已比較嚴峻的大學生就業形勢。顧曉敏提到,從目前上海高校對大學生的就業狀況統計看,和去年同期相比,大學生就業比率有所下降,“根據即將畢業的大學生的反饋,企業對大學生招聘比過去要謹慎”。
二是大量招聘淘汰不再可行。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一些企業對于眼前‘可招可不招’的崗位,可能會通過暫時從內部挖潛的方式來解決”,顧曉敏表示,《勞動合同法》也可能改變以往一些企業采取的“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策略,“以往企業先大量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經過試用期內的考察之后,再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畢業生,以往有80%到90%的企業都采取這種人才選拔方式,而《勞動合同法》實施后,這種方式將被改變。”
三是《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更重視人才的能力。
“以前很多企業在招聘大學生時,存在著重學歷、重名牌大學背景的傾向”,顧曉敏表示,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企業在招聘大學生時,會更注重大學生的能力而不是學歷,這是因為企業必須雇用高素質、能力強的員工,才能符合《勞動合同法》,才能降低用人成本,保持較高的市場競爭力,“因此,大學生找工作靠名氣、靠光環的時代,將逐漸成為過去”。
無獨有偶,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望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季寶紅在向大會提交的一份書面意見中也提到,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增加了企業用人成本,也使大學生的就業形勢更加不樂觀,此時,政府更應該考慮制度設計,從政策層面鼓勵企業錄用大學生。
兩位人大代表的.擔憂也得到了上海市人才中介行業協會秘書長朱慶陽的認同,“《勞動合同法》肯定使企業招聘新人的條件更加苛刻;而《勞動合同法》中關于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實際上也在鼓勵企業長期用工,這自然就減少了大學的就業機會”。
大學生自主創業后容易陷入尷尬境地顧曉敏表示,雖然上海已經設立人才發展資金,向本市創業的大學生開放,各區縣也大多都建有大學生創業中心,但大學生大多沒有社會經歷和工作經驗,實際創業人數不足1%,99%的學生必然到企事業單位工作。
而季寶紅則更是直言,政府不宜提倡大學生自主創業,他表示,由于大學生受社會經驗、人脈等各方面條件的限制,不少大學生自主創業后陷入“成事不足,敗事有余”的尷尬境地。據不完全統計,大學生成功創業率只有2%~3%,多數人的結果是勞民傷財,竹籃打水一場空。另外,創業往往是大學生在就業壓力下的被動選擇,這種消極的選擇動機是制約大學生順利創業的重要因素。“由于處于被動,缺乏自信又能力不足,他們很難抓住市場機遇,主動占領市場取得成功”。
季寶紅還表示,資金是制約大學生創業的另一個瓶頸,大部分家長很難在大學生畢業之后再拿出一筆不菲的資金支持其自主創業。雖然政府設立了創業貸款制度,但據了解,能成功獲得創業貸款的案例并不多。“大學生對于創業前途的迷茫和擔憂,在內外壓力交迫之下,極易成為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顧曉敏建議,教育部門應加強對大學生的能力培養,她認為,《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教育部門要反思一貫以來的培養目標,不僅僅是大學,包括中小學,都要重視學生的素養教育,“因為一個人好的素養的形成,從大學階段開始培養為時已晚。只有從小學就抓起,才能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和綜合解決問題的能力。”
顧曉敏表示,政府部門應出臺相關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招聘大學生。她建議政府對招聘大學生人數占員工一定比例的企業,應給予稅收優惠,提高企業招聘大學生的積極性。此外,還可以出臺政策,鼓勵大學生到基層和西部地區就業,如大學生到上海中心城區以外的鄉鎮工作,可補助一定金額的津貼;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戶口可根據畢業生的意愿,選擇留在上海或遷往外地。
季寶紅也建議,在高校科學合理地進行就業指導的同時,政府部門也應該發揮積極作用,比如制定政策鼓勵企業使用大學生,把雇用大學生的數量也作為考核指標。他表示,目前,民營企業占到了企業數量的70%,崗位需求量大,但是很多企業都不愿意招收大學。把有工作經驗作為條件則會把很多大學生攔在門外。政府可以在考核企業稅收的時候,對吸收大學生較多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財政補助和獎勵,“這樣既鼓勵和促進了企業接納大學生,也緩解了大學生就業問題對社會造成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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