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合同范文錦集七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運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貨運合同 篇1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作為本案被告特別授權委托代理人,經認真研究本案相關事實,證據及有關法規,我們認為本案爭議焦點有三:1保險合同是否有效2貨損原因3是否屬保險責任范圍原告在保險合同中并無可保利益,因此保險合同無效。此外,貨損一不屬自然災害,二非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意外事故所致,充分的證據表明系因承運人的過失或托運人過錯導致。亦即:因綁扎不當及包裝不當所致。依相關保單,保險條款及法規,不屬保險責任范圍,屬于保險除外責任。依法保險人不負保險賠償責任。茲提出如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為便于合議庭客觀公正審理案件,茲歸納本案基本事實如下:
20xx年10月30日原告與中國*一冶金建設公司訂立“汽車運輸協議”約定:在運輸途中設備如有損壞,由承運人全權負責;接受貨方委托,代辦貨物保險(原告證據2);
20xx年11月1日原告向被告投保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綜合險,保險標的為:“吊車200噸”。被保險人為原告(原告證據1)。11月2日原告將中國*一冶金建設公司的7200型履帶吊車運送至濟*鋼廠。
11月3日貨運抵目的地后,經貨,運雙方派員查看,發現吊車臂桿磨損,并簽發一份“貨物運輸簽收單”。(原告舉證附件三會簽紀錄第6行提及此簽收單)確認因運輸綁扎等原因貨物有以下部件磨損(被告證據1)。
11月7日,貨主,承運人,日本供方及進口商四方經現場勘驗,確認有21處磨損。其中副臂頭桿和臂桿主弦管嚴重磨損報廢。另七根腹桿嚴重磨損需修復。其余部分需油柒修補。同時確認:在運輸中出現磨損(原告證據3)。
20xx年6月托運人收到原告賠償款人民幣130,722元(原告證據8)。
一本案保險合同因原告對保險標的無保險利益而無效。
本案投保人是承運人,承運人對運輸中的貨物并不具有法律上承認的保險利益,不能投保貨運險;貨運險性質上屬財產保險,其保險標的為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或滅失引起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承運人對該運輸中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并無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但承運人對其承運的貨物負有保管,照料之責,對由于貨損造成的損失對貨方負有賠償之責,而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保險法第50條)。因而可以投保貨運責任險。
原告作為承運人本應投保貨運責任險,卻向保險人投保一般貨運險,并以自已作為被保險人。其事先明知只能代貨主投保。在其與貨主訂立的`汽車運輸協議第8條約定接受貨方委托,代辦貨物保險。且事先已向貨主收取了保險費24000元。由于承運人對運輸中的貨物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不具有保險利益,因此原告對本案保險標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依保險法第12條相關規定,本案保險合同無效。
<保險法>第12條規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就貨運險而言,貨主(買賣雙方)作為貨物所有權人,當然對貨物的財產及與財產權有關的其他權益具有保險利益。而承運人僅對貨運中對第三者的責任具有保險利益,對貨物本身的財產權并不具有保險利益。因此承運人對貨運險不具有保險利益而本案保險合同屬貨運險而非貨運責任險。因此。保險合同依法無效。
假設承運人是為貨主代辦保險,那么被保險人是貨主而非承運人,承運人仍無權依據保險合同向保險人主張賠償。只能由貨主自已依保險合同向保險人主張保險理賠。由于貨損原因是承運人的過失所致,而運輸合同約定:在運輸途中,設備如有損壞,由承運人全權負責(原告證據2)。此外,相關的法規亦明確規定,雖然貨主可依保險合同向保險人主張賠償,但保險人理賠后可依法向承運人行使代位追償權。承運人最終仍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而若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經取得的賠償金額(<保險法>第45條)。因此,無論原告是否為貨主代辦保險,也無論保險合同是否有效,承運人均不能通過貨運險保障自已的風險責任。承運人應當代辦保險,同時自已應向保險人投保貨運責任險,才能為自已依法依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提供相應的保險保障。
二本案貨損原因是因為承運人綁扎不當及因為包裝不當。
綁扎不當及包裝不當兩者均系保險除外責任,保險人依法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此節事實有下述相關證據證實。(1)20xx年11月3日承運人與貨主簽定的:貨物運輸簽收單確認:因綁扎等原因(被告證據1);(2)11月7日之會簽紀錄承認會簽了:貨物運輸簽收單。確認:發現7200吊車臂桿在運輸中出現磨損;發現7200吊車全車臂桿中有13節臂桿共存在21處運輸過程中造成的磨損(原告證據3);(3)12月30日貨主致函原告稱:因你公司之故,造成運輸貨物破損。(原告證據5);(4)20xx年11月12日原告致函被告承認: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損壞。(原告證據6);(5)20xx年2月4日原告致進口商函承認:發現7200履帶式起重機臂桿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了多處磨損。(原告證據8);上述五方面的證據相互印證證實,運輸過程中發生了貨損,貨損發生于運輸期間;貨損的原因是因為綁扎不當及包裝不當。該貨損原因不是保單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而是屬于保險除外責任。
綁扎不當顯然屬承運人責任。查<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第11條:承運人責任:貨物要捆扎牢固,苫蓋嚴密。<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第五十九條搬運裝卸作業完成后,貨物需綁扎苫蓋篷-布的,搬運裝卸人員必須將篷-布苫蓋嚴密并綁扎牢固;而保單約定的保險條款第四條規定:被保險人的過失所致貨損屬保險除外責任。本案原告既是承運人又是被保險人。
包裝不當則屬于托運人責任。<合同法>第156條和第306條明確規定:托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式包裝貨物。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應當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對此<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第11條及<汽車運輸規則>第35條亦有相似規定。而包裝不當屬于保險條款第4條3款明確列明的保險除外責任。
三本案貨損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
保單約定的保險條款為:1994年<國內水路,陸(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規定:承保因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質言之,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前提條件有二:一是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二是因該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并非任何損失均屬保險責任范圍。
本案保險條款之綜合險與國際貨運險中的一切險不同,后者被保險人僅需證明貨物因外來原因導致損壞即可,前者舉證責任屬索賠方,亦即,原告首先負有證明貨損原因是因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致之舉證責任。僅證明貨物受損并不足夠。迄今原告并未舉出任何證據證明貨損系由于列明風險所致。反之,有充分的證據證實貨損系由于承運人的原因,亦即因綁扎不當所致。
該保險之基本險中包括列明的五種情形,并不包括本案之在運輸過程中受損的情況。只有當貨損是由于此種列明風險之一所致時,保險人才應依約承擔保險責任;而綜合險列明的四種情形亦不在其列。同理只有在貨損是由于此種列明的四種情況之一者,保險人才應承擔保險責任。反之,除外條款明確規定:由于包裝不善,由于被保險人的過失所致的貨損,屬保險除外責任。
本案貨損不是因自然災害所致,此點屬不爭之論。貨損也非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意外事故所致,。反之,充分的證據證實貨損的原因是由于承運人綁扎不當及包裝不當。而包裝不當及綁扎不當無論是托運人過錯還是承運人過失均是保單條款明確約定的保險除外責任。而除外責任除非另有相反約定,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綜上所述:原被告之間簽訂的保險合同因原告對保險標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認的保險利益而無效。即便原告是代托運人辦理保險,因貨損原因是由于承運人的過失及包裝不當所致,既不是基本險也非綜合險承保范圍,且屬保險除外責任,當然不屬保險責任范圍。托運人已經從貨損責任人處取得賠償,依法保險人不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基于上述事實和理由,敬請合議庭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公司
特別授權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貨運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為辦理進出口貨物的訂艙、報關、報驗、裝箱、拆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空運運費等相關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應的海運、空運運費、包干費及乙方因辦理委托事項而墊付的其他費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全和有效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或專門訂艙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檢、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配額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拆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及相應費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內容不實等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因此而對第三方履行賠償等責任的,甲方同意賠償給乙方。
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等與甲方所委托業務有關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預報不構成甲、乙雙方對航班、船舶駛離港、抵港等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雙方辦理有關訂艙事宜等的參考。
七、根據業務的需要,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空運運費、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前述款項及費用可采用包干費的形式進行結算,也可在包干費外另行結算。甲方同意以雙方確認的金額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與第三方結算完畢作為付款的抗辯。
八、乙方應積極、謹慎、安全地辦理甲方所委托的業務,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辦理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對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貨主的原因而在超過截止接單日要求加載貨物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于所委托的運輸方式要求及貨物的特殊屬性。如果甲方的貨物對運輸、儲存、裝卸等有特殊要求的,應在委托單上注明。否則,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若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甲方對委托乙方辦理的事項有更改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視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可以變更。因變更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具體事項,根據甲方的每票委托書而定,具體每項業務的費用標準和付款方式、期限,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于《報價及結算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二、乙方須在每月 日前與甲方核對上個月帳單,甲方須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進行支付上月發生的所有款項.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義務和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根據國際相關公約或提單背面條款為準。
十六、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 一年 。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有效期將自動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并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合同 篇3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訂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托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于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托書中明確提出并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托書內容未注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因甲方填寫的訂艙單內容不準確、錯誤或不符合要求、沒有注明特殊要求等而造成的任何貨物、運費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而承擔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于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合同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傭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后生效。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托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干貨箱包干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后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托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合同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于船開后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采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合同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并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復印件送交給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托收無承付結算合同。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傭金給甲方,確認或合同凈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于收到結算單后七日內未予書面回復確認的,視為對于費用之確認。
九、除非甲方有明確的相反指示,為了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乙方有權以自己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并有權選擇是否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為委托人這一事實。
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即可以為甲方代墊海運費、港口費用、關稅及其他應當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十、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一、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合同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合同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合同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于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于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于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于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于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二、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訂艙回單》后,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后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四、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并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五、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六、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七、不論基于何種原因,乙方需承擔責任的,均享受我國海商法賠償責任限制和限額的規定。
十八、因本合同項下委托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九、本合同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貨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業務工作需要,需租用甲方運輸貨物的船舶,為乙方運輸煤炭貨物,現就各項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裝船地點:枝江白洋碼頭(宜昌市山移港埠有限公司碼頭)卸煤地址為:宜都東陽光煤業有限公司(電廠)
二、乙方在裝船前3天告知甲方裝船時間,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積極配合安排裝船事宜,不得拖拉影響乙方貨物按時進廠。
三、運輸費用為7元/噸包干,輪船靠港后由甲方辦理一切正常手續,保證乙方順利卸煤,乙方與甲方之間不再產生其他任何費用。
四、甲方在水面運輸途中,要絕對保證乙方的貨物運輸安全,如發生透水、滲水、換煤和貨物丟失的',一切損失按煤炭進廠價格、質量和數量,由運輸單位(甲方)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損失。
五、煤船靠港后,乙方保證甲方貨船在四天內卸完貨物,如逾期則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六、費用結算:當月貨物交貨完畢后,按入廠實際噸位,于次月十五日前結清上月運輸費用。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經簽訂蓋章,長期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貨運合同 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貨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月月日,有效期限為。
第二條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乙方將7臺房車全部運至目的地,甲方一次性付款給乙方合同價格為人民幣
第三條運輸車輛的要求及運輸路線
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一臺;貨車和掛車,按照規定路線行駛至指定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將2臺10m×5m×3.2m;2臺12m×5m×3.2m;1臺14m×5m×3.2m;1臺15m×5m×3.2m;1臺7m×7m×3.2m;合計7臺房車,安全的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確保運輸車輛手續合法,證件齊全,車容整潔。
3、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將貨物運載到工地現場,如有工作沖突;比如;路政;城管;交警均由甲方及時聯系,由甲方出面協調處理,乙方不得與其發生爭執。乙方負責房車的裝車、卸車。
第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雙方經濟發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貨物的運輸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委托乙方將貨物從運輸地運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時應把貨物的規格.件數.噸位.牌號.以及收貨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目的地清楚的告訴乙方.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貨通知時應及時安排.
4. 乙方提貨時應根據甲方提單的要求進行提貨,對所提貨物的質量進行把關,如發現貨物外觀有破損.變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 乙方運輸完成后應及時將甲方所需單據返回甲方.
6.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的`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7. 在運輸過程中甲方如需改變運輸目的地,應提前通知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 運費:應甲方每次運輸目的地不同,運價由雙方另協商定價.
9. 費用結算時間為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運費,乙方負責提供運輸清單和運輸發票,
10. 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背.
11.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寶山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代表:(蓋章) 年 月
乙方: 代表: (蓋章) 年 月 日 日
貨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類型為短期協議。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中途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出解除協議,否則視同違約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貨物運輸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同時于上崗時一次性交甲方安全保證金三千元。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以及甲方各項工作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要求,服從甲方統一調度安排。
第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第四條:乙方應自覺遵守企業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含口述規定),若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含口述規定),甲方可依據本方的規章制度處理,乙方承擔甲方在此期間造成的經濟損失,直到解除本協議。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四橋車、三橋車二人一組,翻斗車一人一組。須隨時保持通信暢通,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方運輸任務的前提下,必須提前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執行休息和休假。
第六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工資支付標準按月支付工資給乙方,具體支付標準如下:
1、四橋車,按運營收入扣除過路費之50%后乘以13%計算工資,月全勤時若不足2500元則按保底工資2500元∕月計算發放。
2、三橋車,按運營收入扣除過路費之50%后乘以14%計算工資,月全勤時若不足2500元則按保底工資2500元∕月計算發放。
3、翻斗車,按運營收入扣除過路費之50%后乘以14%計算工資,月全勤時若不足2500元則按保底工資2500元∕月計算發放。
4、若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通訊工具則甲方每月補貼乙方通訊費100元,不用則不補。
以上工資包含生活補助及住宿費在內,支付時間為扎賬后的次月上旬內。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并扣發其工資200—1000元直至全部:
1、在聘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服從甲方管理調度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因自身責任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營運證》、《準駕證》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瞞報、少報、不報貨運次數和貨運距離或私自卸油行為的,不按時、不按規定填寫行車記錄及運輸登記表的;
7、工作期間不得帶駕駛學員,不得把車交由其他人駕駛;
8、因乙方責任導致承運貨物發生損壞、短少,由責任人承擔當次損失60%的經濟損失責任(短件則全賠)。乙方經手一切業務單據必須按時全部交甲方財務人員,以便準確進行財務核算。
第八條: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發生下列條款所列事宜,如若違反,并因此發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含民事及刑事責任)及甲方在此期間的經濟損失。
1、不得帶駕駛學員、不把車交由其他人駕駛;
2、不私自出車、不酒駕、疲勞駕駛,不違反交通信號燈、不違規操作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款。
3、乙方在一切運輸業務活動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嚴禁少報、瞞報、漏報收入或多報、虛報、重報支出。否則一經發現查實,對當事人處以當事金額10倍的罰款。
4、乙方作為主駕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意識。如出現安全事故,原則上根據交警部門判定責任劃分屬乙方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時,由當事乙方承擔當次損失的70%;
5、年終時乙方全年無任何安全責任事故則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獎勵人民幣3000元,并全額退還其安全保證金。
第九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即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金額為人民幣五千元。
第十條: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共同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按手印后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合同】相關文章:
貨運合同范本02-02
貨運運輸合同范本01-28
貨運物流合同范本01-30
貨運代理的合同范本01-06
貨運協議書02-13
貨運合同范本15篇02-05
貨運合同范本(15篇)02-08
貨運合同范文合集6篇03-31
貨運合同范文合集五篇03-25
貨運合同范文合集8篇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