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安全合同范文八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合同 篇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40M三管塔基礎建設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 大榆樹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辛家君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20xx 年6 月1 日起至20xx 年 6月 1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安全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與職工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行為,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與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維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和諧發展。依據《勞動合同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以下簡稱“專項集體合同”)。
第二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完善和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與各項措施,努力提高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水平。
第三條 企業與工會建立勞動安全衛生問題定期協商溝通機制,開展以“查找隱患、平等協商、簽訂協議、跟蹤落實、持續改進”為基本內容的工會主動參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不斷改善職工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本專項集體合同由企業方代表與職工方代表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由企業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與職工方代表(企業工會主席)簽訂。本專項集體合同簽訂后,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二章 企業勞動安全衛生保障
第五條 企業依法設立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
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六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工具、作業環境),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方案,有計劃地進行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時提供安全生產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
第七條 企業結合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企業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設備設施使用維護規程的教育培訓,告知職工作業場所和崗位存在的危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應急措施,建立安全衛生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種作業。
第八條 企業會同工會每月開展勞動安全衛生檢查,安全衛生管理部門不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各生產班組堅持每日檢查制度,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職業病危害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第九條 企業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時,依照國家規定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會參與“三同時”驗收,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企業根據各工種崗位的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職工,企業有權阻止其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 企業在有較大危險因素和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臵明顯的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
第十二條 企業定期對涉及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有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并向職工公布。對粉塵、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作業點,企業采取積極的治理措施,達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十三條 對直接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企業按規定安排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應如實告知職工本人,對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職工離開企業時,可向企業索取經加蓋企業公章的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第十四條 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因工傷亡或者患職業病,按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第十五條 企業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六條 企業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一致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企業安排職工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依法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企業根據夏季特點,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溫用品,合理安排生產工作時間,教育職工掌握預防中暑知識和急救辦法,應協商約定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及條件。
第十八條 企業負責人每年結合年終工作總結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發生職工因工傷亡、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勞動安全事故,企業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章 工會與職工的權利和責任
第十九條 工會參加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的重大問題,履行職工(代表)大會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條 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接受企業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會認真履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職責,支持企業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定期組織檢查、監督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
第二十二條 工會積極協助企業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通過開展群眾性的“安康杯”競賽、“安全生產月”、“職業病防治周”、“安全技能比武”等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第二十三條 工會組織職工積極參與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對職工排查出的事故隱患督促企業及時整改落實。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權了解其崗位存在的危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護措施及事故應急搶救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五條 職工有權拒絕企業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為。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企業不得因此對其刁難或打擊報復,不得降低職工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采取應急措施后迅速撤離作業場所。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企業或工會,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 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企業制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章 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集體合同監督委員會(小組)依法對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季一次。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應限期整改,并將情況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條 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對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民主監督,工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專項集體合同履行的檢查情況。
第三十一條 對違反國家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單位和部門,未能限期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由政府有關部門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并責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企業和工會聯合檢查驗收合格。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對班組進場人員安全意識的提高,為了貴陽影視城項目工程順利進行,特定以下條款:
一、進入現場的所有工人必須遵守工地的安全紀律和規章制度。
二、進入施工區必須戴安全帽,機械操作工必須載好壓發帽。
三、嚴禁酒后操作。
四、現場內不準赤腳,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褲。
五、高空作業嚴禁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六、非現場人員不準進入施工區,作業人員未經許可,禁止從事非本工種作業。
七、未經現場安全員及負責人許可,不準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
八、不準在現場打鬧,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九、嚴禁在高空向下拋擲任何物品,高空作業必須拴好安全帶。
十、嚴禁站在提升機或塔吊、吊籃上下,嚴禁在提升機井口操作和行走。
十一、嚴禁土方工程挖神仙土和偷巖取土,必須按規定規范進行放坡施工。
十二、嚴禁在未設欄桿的高空作業和未干墻及挑線墻上行走。
十三、嚴禁在未設安全防護設施的同段面上、下交叉作業。
十四、嚴禁任何人在工地上亂接、亂搭電源電線。
十五、進入現場的所有工人必須拿身份自復印件和登記照片3張到辦公室登記辦理暫住證。
十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隨時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紀律、安全法規。對工人的“三級”教育要及時,“三級教育和班前、班后活動記錄”隨時上報項目部備案以便檢驗。
十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隨時注意安全,如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通知質安組或項目部,要及時整改,如發現安全隱患不及時通知質安組或項目部,繼續蠻干,所發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自己負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八、乙方在施工進程中自己所用的操作平臺、安全防護措施由乙方自己搭設,搭設時必須符合安全生產和安全操作規范規定。
十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安全員的許可,嚴禁任何人、任何理由拆除任何安全防護設施和任何安全標志,如果隨意拆除任何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防護標志,所出現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自己負責,另外,甲方要追究其責任,便按規定處以罰款,如出現特大安全事故,乙方要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十、乙主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范,安全操作規范進行施工,如不安此規范操作施工,所出現的一切大小事故全部由乙方負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十一、注:乙方在施工進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嚴格按照安全操作及安全生產規范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按規定、規范對工人定時進行安全教育,嚴格杜絕違章作業,必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必須做到竣工后無大小安全事故。
以上各規定、規章嚴格遵守,必須做到萬無一失。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項目單位(甲方):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承包方(乙方):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確保工程順利完工,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物品保護負總責,確保工程竣工驗收前不發生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火災等事故,根據項目現場情況,甲方擬定以下責任項:
第一條 工程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第三條 乙方必須遵守和承擔如下施工安全條款:
1、乙方人員進入甲方場地或區域,必須遵守國家及行業相關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應對弱電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弱電施工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3、乙方在甲方場地或區域內施工,必須按安全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及懸掛和設置安全標準,并按安全規程、標準及規定執行,加強施工安全檢查和監督,發現違章作業者要堅決糾正并做出處理。
4、施工前,承包單位應根據所承攬的項目工程確定危險源及不利環境因素,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報總項目單位備案。承包單位應對危險源及不利環境因素實施監控,確保安全施工及環境保護各項指標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
5、乙方施工前應事先提交其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經甲方審查及備案(復印件),配合甲方了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6、承包單位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安全生產及安全施工、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項目單位的督促、檢查和指導。
7、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承包單位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承包單位人員對所在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已確認該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接受甲方及監理單位的監督檢查,甲方及監理單位發現乙方存在安全隱患時,甲方及監理單位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10、弱電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職業衛生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著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六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合同 篇5
甲 方: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項目部
乙 方:砼工班組
為了進一步落實《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在施工管理中體現“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則,結合工程施工質量進度,“以人為本,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在施工中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進入工地之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證件齊全,身體健康,服從指揮,人品高尚才能進入工地工作。并且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勞動保險,無證件或閑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工地操作,進入工地必須配戴安全帽,不準穿拖鞋。上架前必須檢驗架子是否安全牢固,平穩等一切符合規范才能進行作業,誰違章誰負后果責任。
二、班組長經常貫通安全條例,按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統一標準即JG59-99的各項指標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三、甲、乙雙方負責人對職員要經常進行貫通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規范、標準的教育,不斷提高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水平和業務水平。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以及技術人員的安排指揮,認真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安全生產的指標任務。
五、乙方在施工中,班組長為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有監督本班組長安全生產的責任。并按相關安全生產規定認真領導全班組工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同時按質按量的進行生產。
六、乙方在工程中,違規操作,不按安全規定執行或不慎所出現的傷亡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一概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即不承擔誤工費,醫藥費,營養費等一切費用。工地上如出現重大傷亡事故,甲方按相關規定追究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七、甲、乙雙方應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盡其職,認真管理好本職工作。
八、因建筑行業比較特殊,實屬高空作業,機械勞力相互配合,室外每項工程都將安全列入首要位置,雙方明確責任,按法制性管理生產。
九、以上各條款通過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自愿原則,并無副勒現象存在,經雙方簽字或手印蓋章后無需公證,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自行遵守。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手續經濟了結后無相關責任自然失效。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項目部
甲方代表(章):
乙方:砼工班組
乙方代表(章):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公司為了保護職工在施工過程中的`生命安全,促使集體與個人利益不受損失,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禁違章作業,杜絕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特訂如下安全合同:
一、職工的自主權益:
1、公司違反勞動保護法規,違章指揮作業時可拒絕施工。
2、特殊工作無安全防范措施,強令作業時可拒絕施工。
3、發現不安全隱患,沒有排除時可拒絕施工。
4、機械設備無安全防范措施,帶病強行操作時可拒絕施工。
5、工種交接時,應辦理交接班手續及安全交底,如無時可拒絕施工。
二、施工安全要求:
1、上班前不準吃酒。
2、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
3、高空作業要戴好安全帶。
4、操作磨石子機要穿好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5、未培訓人員不準操作機械。
6、腳手架上不鋪設腳手板及竹墊不準作業。
7、高空作業不準亂丟亂拋各種物件。
8、上高空作業首先要檢查設備的牢固程度,嚴禁多人一處超荷載作業。
9、嚴禁井字架吊籃乘人。
10、嚴禁風力五級以上吊裝及高處焊接作業。
11、木工間嚴禁吸煙,宿舍內禁止生火及用電爐燒水煮飯。
12、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13、腳手架上作業時嚴禁嬉鬧。
說明:違反上述安全要求,發生事故不作工傷事故處理,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及后果全部由本人負責。
姓名:
班組:
家庭住址: 省 縣 鄉
村工地代表:
班組代表:
年 月 日
備注:
1、不戴安全帽每人罰款10元,不扣帽帶每人罰款5元。
2、井架吊籃嚴禁乘人,如違反者每人罰款100元。
3、機械設備無安全防護措施,強行操作罰款50元。
4、宿舍內施用電爐燒水煮飯者,每次罰款50元,并沒收器具。
5、高空作業亂丟亂擲物件,每人每次罰款20元。
6、施工現場發生打架,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工地上發現偷竊者,按贓物價值的十倍處以罰款。
安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重慶市有關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七、乙方的運輸車輛在甲方廠里不得違章作業。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后果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必須作出賠償。
八、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8
甲方: 工程項目部
乙方:裝載機駕駛員
設備編號
裝載機型號
數量
1、乙方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并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2、裝載機未進行檢測,乙方嚴禁使用裝載機進行工作。
3、裝載機駕駛員在操作中,嚴格執行對裝載機燃油、冷卻水及潤滑油情況;行車、駐車制動可靠性;空載時鏟斗系統運行情況進行自查制度。
4、乙方嚴禁在酒后進行施工操作。
5、乙方應自覺遵守裝載機的其它《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合同條約,如有違反規程和合同而引起的各種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甲方項目經理(簽字): 乙方(簽字):
昆山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相關文章:
安全合同07-20
安全合同(集合)07-22
安全合同[精]07-30
[精華]安全合同08-13
[熱門]安全合同08-08
實用的安全合同08-01
安全合同(通用)07-26
安全合同(熱)07-27
(優選)安全合同08-06
(精)安全合同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