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單位合同范文錦集6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單位合同 篇1
單位在未提供證據的情況下,以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即時解除了其勞動合同。近日,單位的行為被勞動仲裁部門認定違法,應支付職工賠償金。
【案例】:
職工陳某于20xx年2月通過招聘到煙臺開發區某建筑公司從事機電工程師工作,雙方簽訂了2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陳某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為7000元。12月20日,該公司向陳某送達了辭退通知書,內容為:在雙方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公司發現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決定將你辭退,現通知你于20xx年1月18日前到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同時,接到本通知后,你不得再以公司名義開展任何業務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擔。接到通知后,陳某再未到公司上班。20xx年1月9日,陳某又收到該公司的特快專遞,該公司以陳某“連續曠工20天,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決定于1月10日解除其勞動合同。陳某不服,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要求該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1.4萬元。
該公司辯稱,陳某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才通知他解除勞動合同,陳某接到公司通知后,再未到公司上班,無故曠工20天,屬嚴重違紀,公司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公司不應支付賠償金。
【評析】:
仲裁委審理后認為,《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該公司于20xx年12月20日以陳某不勝任本職工作為由通知其解除勞動合同,但未提供有效證據證明陳某不勝任工作,且未提供證據證明已對陳某進行了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因此不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情形。另外,從該公司發給陳某的辭退通知書看,并未說明是將于1個月后解除勞動合同還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但按照通常理解和該通知中“接到本通知后,你不得再以公司名義開展任何業務活動”的表述推斷,應當理解為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在該公司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陳某再無義務工作,該公司于20xx年1月9日再以曠工為由與陳某解除勞動合同已無法律意義。
因此,仲裁委認定該公司違法解除與陳某的勞動合同,裁決該公司支付陳某賠償金1.4萬元。
單位合同 篇2
1、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的風險
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又何來的試用期?勞資雙方發生爭議,仲裁部門或法院會認定雙方已經建立事實勞動關系,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往往會被認定為違法辭退,須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2、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雙倍工資的風險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3、承擔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
用人單位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4、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的風險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滿后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5、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義務的`風險
按照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勞動者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勞動者也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若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6、不利于用人單位商業秘密保護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條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7、用人單位承擔賠償員工損失的風險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單位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加入_________成為_________網員單位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內容
甲方支付入網費后,成為_________平臺網員單位,乙方為甲方提供相應的信息服務。
第二條 金額及服務期限
一、合同金額:_________元整(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合同有效期暨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屆滿,是否延長由雙方友好協商后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權利義務條款
一、甲方權利
1.甲方向乙方付款后有權及時獲得_________網員密碼,通過網員密碼使用_________平臺辦公功能。
2.甲方可通過_________平臺發布和查詢各類信息。
3.在_________今后組織的所有培訓、研討、出版、信息發布及電子商務活動中,甲方可享受乙方相應優惠的權利。
4.甲方有權免費獲取乙方給予的一個電子信箱。
5.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交費用,乙方在甲方所交費用服務期限內保留甲方網員權利。
6.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書面申請乙方暫停信息服務,已交費不退還,但乙方應延長相應服務期限。
7.甲方可參與新會員的推廣活動,并享受乙方規定的優惠待遇。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免費的非現場技術支持,或要求乙方提供有償的現場培訓支持。
二、甲方義務
1.甲方須真實地填寫入網申請表,并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證明。
2.甲方須遵循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不得發布失實的、有歧視的信息,甲方不得有以下行為:
(1)發布攻擊政府、反黨、危害社會言論;
(2)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侵害他人的商業機密或侵犯他人的隱私權等其他個人權利;
(3)利用本網址傳送、分發、儲存屬于詆毀、淫穢、威脅、辱罵性的材料。
3.甲方有按時付款的義務。
4.甲方有按國家散裝水泥辦公室的要求安排相應工作、及時提供其所在地信息的義務。
5.甲方網員身份不可轉讓,甲方的用戶名和密碼是其在_________平臺上的唯一身份證明,如須變更,在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后可以更改其注冊資料。
6.甲方必須按照協議要求使用_________,如果甲方違反了_________使用規則,乙方有權視情況給予暫停使用的決定,并不延長相應服務期限。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真實資料并加以核實的權利。
2.乙方享有對甲方所提供信息的發布決定權,對不真實、真實性不確定、涉及損害他方利益的信息有權不予發布,或延后發布。
3.乙方有在雙方約定的傳播范圍內發布甲方所提供信息的權利。
4.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時交付服務費的權利,在甲方沒有按約定交納服務費時,有權暫時停止對甲方的服務,收取服務費及相應利息。如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補交,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甲方必須保證不能以任何方式授權任何第三方以網員的身份使用_________平臺,如甲方違反此約定,應當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對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義務
1.在甲方支付入網費即首年服務費后,乙方須在甲方款項到達乙方帳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提供使用名稱及密碼。
2.乙方須將甲方入網申請表中填寫的內容納入網員數據庫。
3.乙方須遵守甲方書面要求的對所提供信息傳播范圍的限制。如果甲方沒有書面要求,視同該信息沒有傳播限制。
4.乙方保證_________功能的`正常使用及運行,并及時提供免費的非現場技術支持和使用指導。如果因乙方原因致使_________平臺連續一個月內無法正常運作,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還剩余月份的信息服務費,或要求乙方延長相應服務期限。
5.乙方須保證信息更新的及時性。
6.乙方須保證承諾的服務項目,為網員提供免費和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 風險及責任承擔
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方出現無法克服的實施障礙,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的,該風險由各自承擔。
二、如非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及時履行合同,則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如甲方有從事上述二/2條款中的任一種行為,乙方均有權對其停止服務,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四、對甲方泄露其用戶名及密碼,允許任何第三方以其名義使用_________平臺的行為,乙方有權對其停止服務,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五、在有效服務期內,因乙方與第三方合作、_________名稱變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其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乙方權利/義務的承受者。
六、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全部或者部分免除違約責任。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但承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五條 免責條款
一、乙方并無隨時監視_________,但保留對其實施實時監視的權利。對于他方輸入的,不是乙方發布的材料,乙方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發布方必須對其發布材料的格式、內容的真實性負獨立責任。
二、對于其他網址鏈接在_________的內容,乙方概不負法律責任。
三、乙方只是對甲方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合理性審查,乙方不對此內容負保證責任。甲方應合理使用_________的各種服務功能,對其在_________上的言論及各種行為負責。
四、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務信息時,須運用并依靠自身的技能來判斷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安全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名稱及密碼只允許甲方使用,甲方負責將密碼保密。如名稱或密碼丟失被盜,甲方須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取消原密碼,重新設置新密碼。
二、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或取消甲方現有密碼。
三、甲方不得有以下行為:
1.接觸未經許可的數據或進入未經許可的服務器或帳戶;
2.沒有得到許可,企圖探查、掃描或測試系統或網絡的弱點,或者破壞安全措施;
3.企圖干涉對用戶及網絡的服務,包括,并不限于,通過超載,郵件炸彈或摧毀等手段;
3.未經乙方許可,發送促銷、產品廣告及服務的E-mail;
4.偽造TCP/IP數據包名稱或部分名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 相城區車亦美汽車美容中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本著一切為客戶創造更完美、實惠的優質服務為宗旨,現將甲方到乙方實施包年洗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包年項目說明
1、甲方車(車牌號為)定為本公司服務車。
2、乙方在一年內為甲方車提供泡沫洗車服務。
3、甲車在公司每月泡沫洗車最高不得超過15次。
二、服務期限
甲方包年洗車服務期限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雙方對合作滿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協商繼續合作事宜。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包年洗車費用為元。
2、甲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現金付款。
四、甲、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包年洗車期間負責甲方汽車的清洗工作。
2、乙方在包年洗車期間有權拒絕甲方要求增加各項不合理的項目。
3、甲方在包年洗車可最先獲得公司各項服務的優先權。
4、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服務期間各項不合理的要求。
五、爭議處理
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書面的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有合同繼續有效。
2、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六、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了戰爭、水災、火災、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將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通知對方。并盡快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進行確認。
2、雙方盡快根據此項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協商本合同的進一步執行問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對履行合同的延誤或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不負法律責任。 十七、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相城區車亦美汽車美容中心 乙方:
(蓋章)(蓋章)
簽約人:
簽約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洗車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用工形式: 勞務雇傭
甲方因工作需求,經考核、錄用乙方 洗車工。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錄用乙方從事 行業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至年月 日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洗車工作需要和本店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目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條件;
乙方:
1、員工之間必須團結互助。
2、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工具,如有丟失照價賠償,對本店顧客造成損失的自己負完全責任,本店概不負責。
3、乙方在下班時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任。
4、未經允許不得隨便開顧客的車,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擔。
5、有事做到請假,準假后方可休息,無故曠工者雙倍扣罰工資,以確保洗車正常工作,如在外出現其它問題本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6、如果乙方有事或想提職者,需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直到甲方找到合適的人員后,方可此致。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月薪制每月保底工資2元提成。
2、勞動保險及福利: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字手印): 乙 方(簽字手印):
月日月日
單位合同 篇5
我單位合同制職工 等 名同志,已被解除勞動合同,現報去備案。
名單附后: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現住址 :
何年何月被錄用 :
解除合同:
前工種 :
技術等級 :
解除合同日期 :
解除合同原因 :
備注:
1、 合同制職工因各種原因被解除勞動合同,均應填寫本報告書一式五份,留本單位一份,報職工戶口所在區(市)就業服務中心、單位所在區(市)社會勞動保險辦辦公室各一份備案。
2、 屬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新單位直接接收的人員,新用人單位需填寫《招用職工登記表》,持此《報告書》、職工檔案到市或區就業服務中心辦理錄用、備案手續。
單位合同 篇6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的這一規定,在《勞動法》規定四種情形的基礎上,增加了兩種情形。根據該條的規定,勞動者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其勞動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勞動者。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是指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提出的具體要求和標準。工作崗位不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錄用條件和標準也不同。為了考察招用的勞動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條件和標準,用人單位一般都規定了長短不等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如果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和標準,雙方將繼續履行所訂立的合同;如果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和標準,或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合同中規定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就可依據規定解除與該勞動者所訂立的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為規范生產經營的過程、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而制定的內部規定。用人單位要保證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必須有相應的規則對勞動過程進行管理,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中的行為進行管理,對用人單位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規章制度就是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為這種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單位隨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約束力,而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相沖突的規章制度則不具有約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能僅僅根據勞動者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就作出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決定,而是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嚴重到一定程度、情節嚴重時,用人單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這里的“重大損害”一般由用人單位的內部規章規定,因為企業類型各有不同,對重大損害的界定也千差萬別,故對此沒有統一的標準。用人單位在依據這一條作出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決定時,必須同時掌握兩個標準:一是勞動者的“失職”、“營私舞弊”必須是嚴重的;二是勞動者的行為必須對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對勞動者不嚴重的失職行為或者未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用人單位不能依據該規定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這里所講的實際上就是“腳踩兩只船”的行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同時,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領取其他用人單位的工資,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構成嚴重影響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這種情形,同樣可能發生在勞動者身上,當勞動者有這種情形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已經不能再從事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其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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