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簽訂合同范文九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簽訂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簽訂合同 篇1
門面轉讓合同是以正當的方法,通過合法途徑,將門面出租或出售給別人的證明。受讓方在簽訂門面轉讓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因為對轉讓方各方面因素都不是非常了解,所以在簽訂這份合同之前,受讓方需要做好以下準備:
一、調查商鋪的檔案
承租之前,應當赴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幾個重大的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房性質,土地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性質,否則,將面臨無法辦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二、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合同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在合同中出現,只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況之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在“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期起止時間,免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能免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要按合同約定承擔。
三、租賃合同保證金
俗稱“押金”,注意用于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相應的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以上的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應的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么辦?可以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后,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時間內補齊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并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四、稅費承擔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相應的稅費。
五、營業執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于開展商業經商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是必須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辦理來設置,只要涉及這幾個方面:
1、有租賃登記信息沒有注銷,從而導致新的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執照;商鋪上原本已經注冊了營業執照,該營業登記信息沒有注銷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同一個商鋪上無法再次注冊新的營業執照;
2、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涉及特種經驗行業(娛樂、餐飲)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生、環境等部門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后,方可取得營業執照;因出租人材料缺失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六、處置裝修
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于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的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約定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于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等同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
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七、水、電、電話線等
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于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又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應當先行考慮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并在合同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
八、簽訂合同之后的顧慮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于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登記與否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登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人承租的,其中一個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九、轉租問題
商鋪市場中經常會遇到許多“二房東”“三房東”情形,這其中就存在轉租的問題,俗稱的“轉租”其中涵蓋了法律規定的兩種變更方式“轉租”和“承租權轉讓”,依法律規定,“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系部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賃關系,二“是指上手租賃關系,新承租人直接代替原承租人與出租人建立租賃關系,在這兩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租人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樣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潛心租賃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此筆費用不適于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但法律上也沒用明確禁止,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也會受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應當考慮分批與轉租權轉讓錯作環節結合起來支付,以此降低資金風險,并可考慮將營業執照辦理成功作為該筆費用退還或解除情形。
十、買賣與租賃
許多人擔心承租商鋪之后,業主將商鋪出售了怎么辦,其實,承租人完全無須擔心此種風險,因為法律對承租人賦予了兩種特殊保護。
1、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先購買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業主出售后,新的業主也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否則,新的業主應當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簽訂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技術開發(委托)合同
項目名稱: XX公司項目管理V1.0系統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科技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制
填 寫 說 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刷的技術開發(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于一方當事人委托另一方當事人進行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或者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并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注明“無”等字樣。
技術開發(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開發 XX公司項目管理V1.0系統項目,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托并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 技術目標:完成本項目涉及的各種關鍵技術的開發及制作。并針對甲方的最
終需求進行軟件的制作及功能的開發。
2. 技術內容:
乙方負責以下技術開發及相關工作: 系統實現項目的任務瀏覽、工作日志、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工
作計劃和日志的評閱等功能。項目任務瀏覽,部門、個人工作任務瀏覽、任務統計和查詢,根據權限可以按照至少三種方式進行任務的瀏覽:
工作計劃制定無需單獨制定工作計劃,未來一段時間內的需要完成的任務就是工作計劃; 工作日志編寫和工作總結記錄,對于單獨個人而言,這部分就是工作歷程展現。
無需單獨編寫工作日志和工作總結;前一段時間內的工作時間內,對工作任務的反饋就是工作日志,任務的匯總就是工作總結。
第二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 技術資料清單:負責人、聯系人清單、部門年度任務及資料說明等 。
2. 提供方式:。
第三條 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佰肆拾貳元玖角整(小寫)¥111,942.90元 。
2.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民幣(大寫):伍萬伍仟玖佰柒拾壹元肆角伍份整(小寫)¥55,971.45元。
(2)系統開發完成,驗收后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項的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帳號:
第四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發生合同中未能明確的爭議 ;
簽訂合同 篇3
連日來,農墾綏化分局紅光農場興光有機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張炳山因日本客戶盈門而犯愁,他實在拿不出更多的產品來簽約。興光有機食品在日本市場搶手,倒使張總經理犯了難。
紅光農場共有耕地12萬畝,1999年,日本神谷株式會社代表滿腹疑慮與興光公司簽訂了一萬畝有機
食品供銷合同,外方要求,種植有機農作物,不準施化肥、用農藥,地里連塑料薄膜都不準用,包裝還要紙袋。許多市縣就因生產未達標而使出口流產。
興光公司嚴格按日本的《有機食品作物種植法》生產,并請來了日本農業專家,對品種選擇、播種、有機肥使用、田間管理、秋收、儲存、裝袋等環節進行監督。農場的老莊稼把式都困惑了,說種了大半輩子地,現在卻不會種了。經過5年的努力,這些人都改變了習慣動作,開始上道了。種植戶也得到了實惠,現已出口一萬多噸,農戶增收500多萬元,平均畝提高效益100元。
幾天前,記者到這家公司生產基地采訪,沒有見到現場監督的日本人。公司黨支部書記陳長江告訴記者,日本專家已經由不信任到大撒手了。
日本農林水產省畜產環境整備機構最高顧問、農學博士龜岡俊則不久以前來紅光農場考察。看后,他的'嘴里不斷發出贊美的“吆西”聲,說這里不僅山清水秀,而且廣大農戶嚴格按照標準生產。
據張炳山總經理介紹,最近,先后有十幾家日本經銷商前來要求簽訂求購合同。為保護農戶利益,調動他們的生產積極性,興光公司幾經與日商艱難洽談,提高了有機產品的合同訂購價格,大粒豆由原來的每公斤2.8元提高到3.6元。從沒出過口的紅光小麥,今年,日方一把要了800噸,價格每公斤達2元多。全公司共與日商簽訂5800噸有機食品供銷合同,是去年的一倍多。種類也由大豆、蕓豆擴大到小麥、蕎麥、南瓜、胡蘿卜、馬鈴薯、大麥葉、黃瓜。
簽訂合同 篇4
租房交納押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簽訂租房合同過程中關于押金的問題租房者應該注意哪些呢?
1.押金的金額和支付方式
所謂租房合同的押金,無非是房東為保證承租人能做到以下幾點:
(1)合理使用其房產,不做出損害其不動產的行為。
(2)保證其租賃時間,在合同終結時掌握租金上的主動。
(3)確保其租金的收益,防止承租人拖欠房租。
因此,只要能通過其他方式解決房東的這幾點顧慮,就能找到讓雙方互利的解決押金問題的方式。既讓房東有安全感,又不需要質押太多的現金。例如,可以通過一次性支付多個月房租的方式來充當押金,這種方式的好處是隨著房租的抵扣,所質押的現金會越來越少。或者也可以通過聯名賬戶的形式提交押金,可以保證處置押金的主動權歸合同雙方共有。
另外,如果最后確實需要提交押金,那押金的金額,支付方式,所保證的內容,應當在合同中明確。押金支付方式以支票或者銀行轉賬為宜,如是現金支付,一定要房東開好收據。押金的'退還條款也一定要明確。
2.房租的增長問題
房租合同中非常關鍵的一點,就是關于房租增長的約定。如果在租房合同簽訂時,合理利用好房東想要將不動產租出的心理,保證好下來幾年,甚至是更長期限內的房租增長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
房租增長的控制,第一點應該要注意合同的有效期。租賃合同的有效期最長可以到達5年,如果房租合適,生意也有一定把握的話,最好是把合同期限簽得久一些。因為在一份合同里,如果房租確定好了,在合同有效期內這個確定的房租都是有效力的,房東無權單方面增加房租。
另外一個控制房租增長的手段,就在于合同的延續上。因為一般房租的增長,房東都會在租房合同到期,需要延續的時候提出。如果沒有在合同上明確寫明延續的方式,會對承租人非常不利。漲房租的主動權也就都在房東那邊了。
最后,控制房租的還有一個小技巧,就是在合同中明確房租的增長需要在雙方合意的基礎上,并且增長的百分比不能超過當年的通貨膨脹率。這條也是由不動產租賃法規定的。
3.合同有效期和自動延續問題
租房合同的有效期是由合同雙方商定,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的。合同的期限應當根據具體的商業計劃,店面地點,房租和期限的關系等來決定。一般來說,租房合同的期限在1年至5年不等。
合同的自動延續,在不動產價格不下跌的前提下,對承租方式有利的。一般來說現在在葡萄牙開店的華人都比較傾向于簽訂自動延續的合同。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自動延續的合同,在合同到期后,也需要另外簽訂一份更新的合同,并不是因為所謂的”自動”延續就可以一勞永逸了。因為租賃合同的有效期最長為5年。自動延續的意思,只是有權利保持原合同條件不變,雙方再簽訂一份由新有效期的合同。
簽訂合同 篇5
一、勞動合同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另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1、簽訂勞動合同前,應當認真閱讀合同條款,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作為勞動者需特別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社會保險、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內容,千萬不要簽訂空白的勞動合同;
2、簽訂勞動合同后,應當向用人單位索要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將成為重要證據;
3、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仲裁時應按實際工資標準支付雙倍工資。
三、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勞動者的基本權利有哪些?
1、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2、休息、休假權利
3、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
4、獲得勞動安全保護的權利
簽訂合同 篇6
委托方合同編號
行紀方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行紀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辦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代辦事項(具體約定是寄售、代購、代銷貨物,還是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代辦事項的具體要求:(凡屬寄售和代購代銷貨物,應明確具體貨物品名、規格、型號、質量、數量,以及最低銷價或最高購價和時間要求。)
第三條貨物保管責任及費用承擔
第四條酬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委托方行紀方
單位(人)名稱(章)單位(人)名稱(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司
頒布日期:
簽訂合同 篇7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質量標準:按照HJ/T297-20xx陶瓷磚標準執行;乙方提供瓷磚樣品,甲乙雙方簽章確認封存后為準,瓷磚到場時,乙方提供檢測報告及合格證,甲方依據樣品的質量、顏色進行驗收。
二、產品名稱,規格,貨號,單位,數量,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合同所簽收數量為大約數量,根據甲方實際提貨量,按實結算。
三、交貨方式及期限:
1、貨送到甲方工地指定位置,裝車費、運輸費、卸車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雙方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分期分批提貨,乙方根據甲方要貨數量,保證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部送到甲方工地。
四、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作為供貨定金;
2、貨到工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誤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5‰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
2、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按時付款,沒延誤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5‰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 篇8
由于合同的簽訂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為簽訂,所以與代理人簽訂合同時,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在社會實踐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訂立合同之前要盡可能多地了解對方資格、信用狀況,留意對方>的營業執照是否過期末年檢、是否是假執照、單位經營場所和辦公場所是否與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跡象、有否瀕臨破產或經營境況日益惡化的跡象、有否違法經營范圍、有否信譽欠佳的中介人牽線搭橋、有否高額回扣引誘、有否劣跡或商業丑聞等,訂立合同者最好到對方單位親自察看一下,不要輕信電話、傳真或親友的言辭。
(2)訂立合同時務必確認對方的身份和資格以及相關的書面證明,如核實對方的工作證、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必要時向對方單位去電核實,不要有難為情或不近人情的疑慮,須知一時疏忽會釀成巨額損失;了解對方的為人處事風格,是否確為對方單位的現職人員,是否熟悉本單位的有關情況(如行政人員、組織機構、產品性能、合同履行情況),是否熟悉訂立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是否有惡意串通之嫌或詆毀其本單位信譽或負責人的情形,訂合同切忌急于求成或因小恩小惠勉強簽訂,因為一旦合同不被代理人追認,合同的一切后果可能就由訂立合同的經手人來承擔。
(3)嚴格審查合同的實質和形式要件。實質要件指合同的內容、條款,形式要件指合同是否需要報批、公證、見證(簽證)或出具確認書以及相關的簽章是否準確、完整、合法。合同條款要注意關鍵條款是否講清楚(如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及期限、違約責任、雙方權利義務),合同條款的商榷、取舍應當取得雙方負責人的意見。簽訂合同時務必要注意簽字蓋章與簽約單位及其負責人(或授權人)是否相符,現實中常有因一字之差而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另外也要注意訂立的時間以及訂立后還需要做的輔助工作,如交付定金、合同報批等。
(4)最好對合同進行公證或律師見證,從而由其他機構來共同承擔代理風險。公證機關和律師事務所對合同進行公證和見證時,一般都要求合同當事人出具相關的證明文書,如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進行“第二次審查”,這樣,善意第三人(相對人)可借助中介機構的力量來了解自身無法獲悉的信息。
簽訂合同 篇9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今后用以處理辭退糾紛的重要依據,為了保護企業以及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必須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用人單位應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怎么約定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的長短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而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果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哪些情況下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未依法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總之,應對勞動合同簽訂中的問題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勞動合同簽訂中注意的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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