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工程合同范文匯編九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裝修工程購買麗水市興凱涂料有限公司系列產品達成如下協議,并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訂貨、運輸
甲方提前天向乙方下達書面訂貨通知,乙方收到貨款后天內將產品送到工地,由甲方收貨代表及時點清數量。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國家或企業技術標準的合格產品。(已調色產品不允許退貨)
2.乙方根據甲方書面訂貨通知,按進貨計劃按時提供產品。
3.乙方將產品送到協議收貨地點交甲方驗收。
4.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咨詢和施工指導。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指定貨物驗收人是:
2.甲方須嚴格按照乙方所提供施工要求進行施工,否則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六、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在運作過程中因其他原因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起訴訟,訴訟地為甲方所在地法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畢,其法律效力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金色俊園得勝家居室外綠化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 金色俊園
工程內容: 木制花盆的裝土、栽種、上下苗木、打掃衛生,部分死樹的換種以及施工期的苗木養護
二、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年9月25日竣工日期:20xx年10月25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30 天。
三、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 82-99
四、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以實際結算數量為準
五、 合同承包方式及單價
5.1合同承包方式:單包工;
5.2單價
5.2.1 1M×1M×0.8M的'花盆,每個30元;
5.2.2 1M×2M×0.8M的花盆,每個60元;
5.2.3 換死樹每株6元;
5.2.4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七、 乙方承諾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 違約、索賠和爭議
8.1本合同關于甲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過條款約定甲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違約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損失。
8.2本合同中關于乙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過條款約定乙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違約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損失。
8.3爭議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8.3.1 雙方協商解決;
8.3.2 協商無法解決,向昆明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一、詞語涵義
1.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單位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發包方授標,并與發包方正式簽署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單位作出的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
(3)圖紙:指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樣的圖紙。
(5)投標書: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方提交并為發包方所接受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和經發包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標的通知書。
1.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它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在內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1.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后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方的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它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6其它詞語
(1)施工場地(或施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
(3)天:指日歷天。
二、合同文件
2.語言文字和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2.2法律、法規和規章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3.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單位作出解釋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協議書(包括協議書備忘錄);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發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發包方應在其組織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承擔由于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4.2發布開工通知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方發布開工通知。
4.3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點實施監理
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發包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圍和時限,辦清施工用地范圍內的征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
發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完成應由發包方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并按合同規定的時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測量基準
發包方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托監理單位向承包方移交現場測量基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4.7辦理保險
發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方投保的保險。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及時提供圖紙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提供應由發包方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方應按第33、35條和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4.11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方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4.12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
發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職責。
4.13環境保護
發包方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方按第30條規定所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并監督其實施。
4.14組織工程驗收
發包方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4.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發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5.承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保證發包方免于承擔由于承包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5.2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方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及時進點施工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執行監理單位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承包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施、工程設備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方負責的施工圖紙提交監理單位審批,并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5.6辦理保險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險。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并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5.8保證工程質量
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9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5.10環境保護
承包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按第30條的規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5.11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承包方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方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5.12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單位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單位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5.13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發包方前,承包方應負責管理和維護;移交后承包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方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給發包方為止。
5.14完工清場和撤離
承包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員、設備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承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四、履約擔保
6.履約擔保
6.1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在正式簽署協議書前向發包方提交經發包方同意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或經發包方同意的具有擔保資格的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取得證件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應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在發包方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方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后14天內把上述證件退還給承包方。
五、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1監理單位的職責和權力
(1)監理單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
(2)監理單位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但若發包方要求監理單位在行使某種權力之前必須得到發包方批準,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單位行使的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方的事先批準;
(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監理單位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或發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7.2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單位駐工地履行監理單位職責的全權負責人。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把總監的任命通知承包方,總監易人時應由發包方及時通知承包方。總監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并通知承包方。
7.3監理人員
總監可以指派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授權范圍通知承包方。他們出于上述目的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7.4監理單位的指示
(1)監理單位的指示應蓋有監理單位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總監或按上述第7.3款規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名。
(2)承包方收到監理單位指示后應立即遵照執行。若承包方對監理單位的指示持異議時,仍應遵照執行,但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監理單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繼續執行原指示的決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監理單位決定繼續執行原指示,承包方仍應遵照執行,但承包方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3)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但監理單位應在發出臨時書面指示后48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48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方可提出書面確認函,聲明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只從監理單位總監或上述第7.3款規定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7.5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
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在按合同要求由監理單位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文件、確定價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發包方或承包方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并與雙方充分協商后作出公正的決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聯絡以書面函件為準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8.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復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及時發出和答復,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后果負責。
七、圖紙
9.圖紙
9.1招標圖紙和投標圖紙
(1)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及其補充通知僅作為承包方投標報價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衡量變更的依據,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及其補充資料僅作為發包方選擇中標者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檢驗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標內容進行施工的依據,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9.2施工圖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合同規定由發包方負責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和數量提交給承包方。由于發包方未能按時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42條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圖紙中涉及變更的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按合同規定由承包方自行負責的施工圖紙,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承包方按發包方施工圖紙繪制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車間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后的28天內批復承包方。承包方應對其未能按時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若監理單位未在28天內批復承包方,則應視為監理單位已同意按上述圖紙進行施工。監理單位的批復不免除承包方對其提交的施工圖紙應負的責任。
9.3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
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交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時,應由監理單位在該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簽發設計修改圖或設計修改通知單提交承包方,具體時限應視修改內容由雙方商定,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效力。設計修改涉及變更時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9.4圖紙的保管
監理單位和承包方均應按第1.2款第(3)項所包含的內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
9.5圖紙的保密
未經對方許可,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圖紙不得泄露給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八、轉讓和分包
10.轉讓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轉讓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門或任何權利,下述情況除外:
(1)承包方的開戶銀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規定的款額。
(2)在保險人已清償了承包方的損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將其從任何其他責任方處獲得補救的權利轉讓給承包方的保險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應經批準
承包方不得將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經監理單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轉包。承包方應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即使是監理單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向監理單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事項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監理單位同意:
(1)提供勞務;
(2)采購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確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發包方指定分包人
(1)發包方根據工程特殊情況欲指定分包人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分包工作內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資質情況。承包方可自行決定同意或拒絕該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標時接受了發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則該指定分包人應與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樣被視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與其簽訂分包合同,并對其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若發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時,應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時發包方應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分包人之間簽訂分包合同。發包方應保證承包方不因此項分項而增加額外費用;承包方則應負責該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協調,并向指定分包人計取管理費;指定分包人應接受承包方的統一安排和監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均應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對此承擔責任。
九、承包方的人員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員
12.1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
承包方應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術合格和數量足夠的下述人員:
(1)具有合格證明的各類專業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術理論知識和施工經驗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有能力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指導施工作業的工長;
(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管理人員。
12.2承包方項目經理
(1)承包方項目經理是承包方駐工地的全權負責人,按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責任和權利履行其職責。承包方項目經理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負責組織本工程的圓滿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單位聯系時,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決定采取措施后24小時向監理單位提交報告。
(2)承包方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方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承包方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3)承包方指派項目經理應經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易人,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短期離開工地,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并通知監理單位。
13.承包方人員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員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自行安排和調遣其本單位和從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工人,并為上述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及負責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干應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動。
13.2提交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報告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還應按規定的格式,定期向監理單位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3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
技術崗位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還應在上崗前進行崗位培訓,并進行理論和操作的考試和考核,合格者才準上崗。承包方應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員情況報告中說明承包方人員持有上崗資格證明的情況。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檢查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明。
13.4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承包方的人員
承包方應對其在工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盡職盡責。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那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承包方應及時予以撤換。
13.5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
承包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方應做到(但不限于):
(1)保證其人員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承包方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安排其人員的工作時間。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度,并應按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2)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和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生活環境,配備必要的傷病預防、治療和急救的醫務人員和醫療設施。
(3)按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塵、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溫、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的勞動保護措施。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承包方應有責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4)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其管轄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5)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設備
14.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各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采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2)承包方與供貨廠家的供貨協議一經簽訂,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單位。
14.2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承包方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設備安裝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并抄送發包方。監理單位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后,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3)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方,并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提前交貨時,承包方不應拒絕,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時,應事先報監理單位批準,否則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供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6)若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5.承包方材料和設備的管理
15.1承包方設備應及時進入工地
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準前,按簽署協議書商定的設備進點計劃)進入工地并需經監理單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變更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時,須經監理單位批準。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設備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運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設備應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內轉移這些材料和設備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不得將上述材料和設備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方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3)承包方在征得監理單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于自己的閑置設備。
15.3承包方舊施工設備的管理
承包方的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并應由具有設備鑒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單位檢查后才準進入工地。承包方還應在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并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設備
(1)發包方擬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設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2)承包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租發包方的施工設備。若承包方計劃租賃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備,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設備清單和租用時間,并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后另行簽訂協議。
(3)承包方從其他人租賃施工設備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方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方或發包方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設備的使用權。
15.5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
監理單位一旦發現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承包方應予及時增加和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16.交通運輸
16.1場內道路
(1)發包方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單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16.2場外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并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合同規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它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負全部責任,并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16.5水路運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適亦用于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含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它結構物;“車輛”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工程合同 篇4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乙方承擔甲方B地塊小區大門及部份房屋的修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該工程單包工訂立以下合同。
一、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乙方承擔B地塊小區大門及部份房屋的修建,甲方負責提供修建所需的原材料。
二、工程承包范圍
砼基礎、鋼筋制作、主體工程、內墻粉水、外墻貼磚、屋面水泥沙漿找平、焊接、管線預留預埋、屋面排水管、室內排污管、外墻腳手架等。未說到的,以設計施工圖及雙方約定為準。
三、工程質量
合格。
四、工期
從二o一一年 月 日至二o一一年 月 日,工期共 天。因下雨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突害造成的停工,按實際停工天數順延。
五、工程量
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
六、承包價格
單包工承包價格為每平方米200元。
七、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工程建設相關的安全規定組織施工。加強對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如因管理不善和違規操作所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處工程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
九、付款方式
工程量完成60%以上,按完成工程量的總價款的60%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十日內付清全部工程款。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商鋪裝飾工程施工的特點,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就雙方的商鋪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裝飾裝修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裝飾裝修工程價款
本合同總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元。
報價單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本合同附件《裝飾工程預算表》。
第三條 裝飾裝修工程設計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進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須提供有關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圖及有關設計要求。甲方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合同簽訂后甲方若有設計更改必須提前______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
2、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現場需要必須變更,需雙方協商后確定最終施工方案,乙方方可進行施工。
3、乙方編制本工程的裝飾工程預算書提交給甲方,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后,作為本工程付款依據。
第四條 材料供應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應當符合設施要求,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乙方驗收后應負責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檢驗。如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規格有差異的,應禁止使用;如已經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裝飾裝修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大寫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佰________拾
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整,(¥______________元)該款為工程施工項目預算造價,如出現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以工程預算書確定的項目單價按時結算;
2、乙方申明:本公司的施工項目單價為工程定額報價,并非公司臨時定價,而是一定時期的固定價格,甲方簽字認可的工程預算項目單價雙方不得調整。
第六條 工程工期
1、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項目增加或設計變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3)甲方自作項目影響乙方施工的;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5)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繳納給乙方中期、尾款、增項款的;
(6)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日內,就延誤的原因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3日內應與確認、答復、延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七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由乙方發出工程驗收通知,雙方人員到施工現場,按所設計圖紙要求和有關標準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后,雙方負責人應在驗收單上簽名認可,如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驗收日期。
第八條 工程施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項目,必須事先通知乙方,并雙方簽字附加協議,提出的增改項目對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誤工費由甲方負責,工期順延。
4、乙方應遵守甲方管理有關規定,遵守施工技術規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傷害、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開工前,甲方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甲方要采取保護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物資及設備(此費用不計入合同價款中),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如須拆改建原建筑結構,建筑外觀或設備管線,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結構及設備管線。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保衛、消防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條 維修約定
本合同工程驗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負責為期_______年的保修(憑簽發的工程保修單為準),保修范圍:乙方所裝修項目應有的質量保證。屬甲方人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發生的質量問題,及甲方自行裝修項目或自購材料裝修項目,導致質量問題的則不在保修范疇之內。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______%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因本合同項下工程施工發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爭議期間,除出現下列情況,甲、乙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而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圖紙共_____張
2、裝修預算書(經甲乙方共同簽字確認)共_____頁
3、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4、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頁
工程合同 篇6
固定總價合同就是簽了合同后總價不能改變,但經過審計后,若有問題還是要變;固定單價合同就是可以改變總價,那這兩者到底區別在哪里呢,不是都可以變了嗎,還分什么總價單價理論上說固定單價合同有利于乙方,那為什么甲方還會和乙方簽訂固定單價合同呢
問題補充:你最后說,固定單價利于乙方,而甲方簽訂固定總價時又可以投入較少的管理人力,那么還要固定單價做什么,既然針對甲方來說,都是固定總價好,為什么甲方還會和乙方簽訂固定單價呢?
固定總價合同其實是針對當時的圖紙、招標文件以及技術資料的固定,
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還是要按照規定予以增減造價的。
如果沒有設計變更,結算=預算(中標價)
單價合同是指按針對當時的圖紙、招標文件以及技術資料的固定單價,而工程量按實結算。一般情況招標方都是給一個暫定量的。
結算=審計工程量*中標單價。
固定單價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總價,業主在施工過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員會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價。
最佳答案
總價承包就是將一個單位工程按照定額以及各種費用一次性包死,中間不在增加費用的承包方式。
單價承包就是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或其他單位進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單價承包的一種承包方式。當然,建筑面積或其他單位的計算辦法應該事先說明或按照國家規范規定建筑面積計算規則或其他建筑法規進行。
各自對應的合同就是總價合同、單價合同。
以承包工程計價方式劃分,建設工程合同可以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價酬金合同三種形式。
一、總價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確定一個完成項目的總價,承包單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這種類型合同有利于建設單位確定最低報價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進度款及結算。這種合同適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的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具備詳細的設計圖紙,一般要求詳盡到施工圖,使承包人能夠計算出工程量。
總價合同又可分為兩種:
(1)固定總價合同。
在圖紙及工程要求不變的'情況下,總價不變。而當施工中圖紙或工程質量或工期有變動,則總價也應相應變動。這種合同中承包人承擔了絕大部分風險,因此標價較高,因此對建設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調總價合同。
合同條款中約定,如果在執行合同中由于通貨膨脹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時,合同總價根據事先約定的調價工式作相應調整。
二、單價合同。
是指投標人就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項工程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這種類型的合同風險得到較合理分攤。對于發包人來說,單價合同可以縮減發包人在招標階段的工作量及準備時間,并可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效等手段從成本節約中提高利潤。
發包人的風險在于工程結束前總價是未知的,尤其是無法在招標階段較準確工作量的項目。在遇到善于運用不平衡報價的承包商時,風險會加大。而對發包人來說,出現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項,可就此再報價,減小了風險。
單價合同分為以下幾種方式:
(1)估計工程量單價合同。
建設單位在招標文件中就分部分項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計,投標單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項目單價,并可依此算出總價作為投標報價。中標后,在月進度款支付中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該單價確定數額,結算中據竣工圖結算總價格。這種類型的合同一般約定,當工程量增減到一定幅度(如+-15%)時,單價作相應的調整。最好在合同中約定單價的調整方式。
(2)純單價合同。
建設單位不能提供施工圖或給出準確的工程量清單,投標人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工作項目一覽表,報出相應項目的單價,施工時按實際工作量結算。
(3)單價與包干混合式合同。
以單價合同為基礎,僅對某種不易計算工程量的分項工程采用包干辦法。其余均要求報出單價,并按實際工作量結算。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是由業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照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類型。這類合同的缺點是業主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承包人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項目成本。除因迫于形勢須立即開展工作的項目或風險很大的項目外,一般不適用這種承包方式。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管理方): 乙方(掛靠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為了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發揮甲方(管理方)的宏觀調控職能,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甲方(管理方)經與乙方(掛靠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掛靠在甲方下屬建筑項目經理部事宜簽訂以下協議書:
一、甲方同意乙方掛靠經營甲方下屬項目經理部,乙方掛靠期間以甲方項目經理部名義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工程任務自行承攬。
二、掛靠期間因乙方以甲方的名義承建工程項目,所以甲方有責任對工程負責,凡以甲方名義簽訂的施工協議,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協議條款及本工程相關的其他協議。
三、掛靠期間乙方實行大包干施工,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購,包人員與施工組織。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自覺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施工技術規范和驗收標準以及施工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發生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發生其他質安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經濟損失以及建設方對上述問題追究甲方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需追究刑事責任的,也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務的公司資質,向乙方提供工程報建所需要的有關資料,協助乙方辦理工程協議簽訂和辦理工程開發,凡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交繳的`費用和資料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同時協助乙方辦理收付工程款和協助協調與工程管理部門以及建設方的關系。
五、甲方有權對正在施工的工程項目和施工地盤進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導,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對發現有違反質安操作規程施工的或發現有質安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不服從管理多次違規不改的視為蓄意損害甲方企業信譽,甲方有權無條件更換施工隊伍,乙方不得有異議。
六、乙方掛靠甲方下屬項目經理部經營期間,對所屬施工隊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計劃生育管理規定和有關綜合治理的管理條例;嚴格按照規定用工,依法辦理所聘員工各種手續,所聘員工要三證齊全,特殊工程要持證上崗,要將所聘員工的有效證據及資料復印件報送甲方一份備查。交工資料要交一份給甲方工程部備案。
七、為規范施工現場的管理,乙方掛靠經營期間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管理人員,即項目經理、中初級工程技術人員若干人以及施工員、質安員、材料員、電工、起重工、電焊工、架子工等特種工,施工現場要配足持證上崗的管理人員。
八、施工質量指標獎罰辦法:乙方掛靠期間每年必須實現優良工程一項(如當年無交工工程的不計),每增加一個優良工程按建筑面積由甲方給予獎勵: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獎勵______元,_____平方米以上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優良工程項目獎勵____元,_____平方米以上的優良工程獎勵_________元。如當年有交工程項目但未有優良工程則按交工項目建筑面積計算實行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增加_____元掛靠費用,_________平方米以上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增加_________元,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增加_________元。如出現交工項目第一次交工驗收時不合格則給予乙方罰款_________元。以上費用均不包含在掛靠費用之內。
九、掛靠期間暫定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掛靠期有效期滿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項目未完工的仍按原有的規定收取5%工程管理費。掛靠前乙方原有的在建工程或停工緩建工程或其他工程結算余款仍按原收費標準交繳工程管理費。
十、掛靠管理費用為每年_________元。
交費辦法:每年分兩次交繳掛靠管理費,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一年度,當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一年_________%的掛靠管理費,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一年度的剩余_________%掛靠管理費,以后每年掛靠管理費按此辦法交繳,逾期交繳視為乙方違約,按拖欠款和拖欠時間每日計罰_________%滯納金。
十一、本掛靠協議生效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保證金,如掛靠期間乙方發生任何違法違規或違反本掛靠協議的行為,或者發現乙方有其他有損甲方信譽的行為給甲方造成企業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時,乙方除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外,甲方有權罰沒上述風險保證金,乙方不得有異議。如掛靠期內乙方無違約行為,將風險保證金退還乙方。風險保證金不計利息。
十二、掛靠期間乙方按工程進度收取的建設方的工程進度款必須轉入甲方帳戶,待扣除稅金后其余工程款轉給乙方。其他工程備料款或建設方不按工程進度支付的工程款,甲方為避免乙方將工程款項挪作他用,乙方同意甲方在保證工程正常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分期支付。十三、本協議雙方簽名蓋章乙方交齊風險保證金后生效。掛靠期滿,雙方債權債務結清以及乙方結清以掛靠單位名義在外的債務后自動失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摘 要]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決定了工程造價不可能是固定不變的,為了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的合理性、合法性,減少履行合同甲乙雙方的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利益,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合同履行過程中必然會發生各種干擾事件,使招標、投標確定的合同價款不再合適,合同價款必須作出一定的調整,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合同狀態。
[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價款;施工合同;合理調整
1 為使采用的合同價款形式,以便投標人考慮風險,合理報價
合同價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種:
(1)固定單價合同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的工程應當采用固定單價合同,以體現風險共擔的原則。承、發包雙方必須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并約定超出風險范圍時的綜合單價調整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可按下述原則執行:
主要材料價格漲跌超出有經驗的承包商可預見的范圍時,材料單價可以調整。調整方法為:在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時,若工程所在地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材料指導價上漲超過開標時材料指導價的10%,10%以內部分由承包人承擔,10%以外部分由發包人承擔;若工程所在地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材料指導價下跌超過開標時材料指導價的5%,5%以內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發包人受益。分部分項單項工程量變更超過15%,并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發生工程量變更時,其措施項目費用中相應的模板、腳手架工程量應作適當調整。
(2)固定總價合同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但工期在一年以內,合同總價在500萬元以內,并且施工圖設計深度符合規定的工程,可采用固定總價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合同的工程,招標人應給投標人提供足夠時間,在投標前復核確認清單工程量的準確性,修正招標文件中的缺陷或者錯誤,否則,不得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
(3)可調價格合同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形式。確實需要采用的,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綜合單價和措施費的調整方法。
2 合同價款的調整范圍及調整方式
(1)按綜合單價的包干形式結算,在合同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承包項目的單價是按綜合單價包死,不能調整,不論市場漲跌均不能調整,如合同約定鋼筋制安費按5000元/噸,那么竣工時就只能按5000元/噸結算,不管你實際購買時的費用是4000元/噸還是6000元/噸,均只能按5000元/噸結算,這就是按綜合單價包干。
(2)工程量按照竣工圖調整是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是可以調整的,而且是按照實際竣工圖所示的工程量給予調整。該條款表達的意思是原合同內約定的工程量只是概算,并非最后結算的依據。比如,原合同約定需完成100噸的鋼筋制安工程量,但實際竣工時經計算發現實際完成了110噸的工程量,那么,結算時就可以按照110噸進行調整,而不是按照100噸結算;需要指出的是,工程量按竣工圖調整,作為工程量調整依據的竣工圖,必須是經過合同雙方確認的,才能作為工程量調整的依據。
(3)屬于措施項目費按照該部分合同包干形式結算,無論實際情況如何結算時均不能調整,該條款表達的意思是合同內約定的屬于措施項目費的項目的費用是包死的,即價格與工程量均不能調整,不論你賺還是虧!那么,在合同簽訂前,你就要仔細看看合同內哪些是措施項目,它的費用是高是低,還有,工程量是真是假,有沒有多算或少算,這些項目的費用在合同簽訂前就要好好算算,否則,合同簽完之后就不能調整了,結算時就要按合同約定結算,哪怕是你被人多算,或漏算,都不能調整。
3 現場施工條件的變化下的合同價款調整
(1)地質條件的變化。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根據其影響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引起工程變更、設計變更,都要按照變更的程序來處理,當需要進行重新設計時,應該由承包人根據新的設計方案,給出報價,由工程師根據相關資料來決定費用的增加,而由于地質條件變化導致的人工工時增加、人工效率低、施工機械臺班增加、效率低、管理費增加等都應該給予補償。
(2)不可抗力。我國工程領域對于可抗力發生后的處理原則是各自承擔自身損失,合同雙方對于這種處理方法已經都默認了。在此,建議對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處理仍然可以采取我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各自承擔自身損失,工期給予順延。
不可抗力的發生,對合同雙方都有一定的影響,對工程本身必然也有很大的影響。因而合同雙方必須采取一定的措施來減少由此帶來的損失,使損失達到最小。由于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的大小,可能導致的結果也是不同的,它可能導致工期拖延、施工方案改變、施工順序改變、合同終止等情況。不可抗力的影響在不是很長的情況下,承發包雙方可以在該事件發生后仍然履行合同,對工期給予一定的順延。當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比較大,在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停工后合同規定時間內還不能夠復工,對于合同的某一方繼續履行合同情況下可能導致更大的損失,該方可以根據合同規定要求終止合同的履行。對于不同情況下的處理價款調整的方法是不同,可以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不同的結果進行調整。
4 外部條件的變化下的合同價款調整
(1)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規的變化。我國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對于該種情況有僅僅在可調價格合同中的調整因素中提出,其余合同形式下的調整因素都由雙方的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所在國的法律、法規發生變更時,如提出進口限制、外匯管制、稅率提高、勞動法的改變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費用的增加。此類風險是承包人難以預料的.,應該納入發包人的風險范圍內,不管合同類型如何,合同價款都應該做出調整。
(2)物價的變化。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的推行,施工圖預算模式下的物價的調整方法已經越來越不再適用,承發包雙方必須在合同中約定合適的調價方法來減少工程結算時的爭議。FIDIC合同條件是目前國際工程運用的最多的一種合同文本,其處理原則、方法已經得到了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認同,因而,在此建議對于物價風險的調整采用FIDIC合同條件的規定,運用調價公式來對物價風險進行調整。運用調價公式來對物價風險進行調整,其主要需要確定的有固定系數及各調整因子權重的確定、調價指數的選擇和調價基數的確定等。
根據物價風險調整合同價款的含義,物價風險下的合同價款調整是因資源價格的漲落而對承包商進行成本補償,這一條是判定各款項是否應納入調價基數的首要依據,其次應考慮到加入的價款是否影響原有調價公式的權重系數。工程合同價款按支付時間不同又可以分為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各種合同條件對于進度款的包含內容也不同,FIDIC合同條件中進度款不僅包含了工程量清單的支付項目,也包含了索賠款和變更款,計日工價款、違約金,獎金,扣除的保留金等,我國現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進度款內容則不包括索賠款。
價格是合同成立的關鍵因素,合同各方對價格形成一致意見時,合同其余條款容易達成一致意見。工程合同中工程造價由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用、管理費和利潤以及稅收組成,是各方利益的主要抗衡點,且建設工程由于其標的普遍較大,履行時間較長,涉及方面較多,工程價款的支付作為發包方控制工程建設的重要手段,獲取工程價款作為承包方繼續進行施工,獲取回報的保障,建筑工程合同價款與支付的約定比較一般合同應該更加詳細、具體、明確,作到合同支付流程沒有遺漏,違約發生時處理程序完善。
工程合同 篇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遵循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該工程為本工程甲方以 包工包料 的全包形式包給乙方,總承包價為 人民幣 元包干。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甲方負責協調準備施工電源、水源及進場道路,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或隱蔽的)。
2、合同簽訂后2天內,提供完整的工程要求和質量標準,以及其它有關技術資料。
二、承包方:
1、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有關各方,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
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是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和通知有關各方,按主管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治安保衛(門衛制度)、環境衛生以及其它有關方面的規定(紀律、制度),否則,不但應承擔所發生的后果而且應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搞好防盜及施工現場綜合治理工作,嚴防治安案件的發生,一旦發生應承擔一切責任。
三、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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