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工程合同范文匯總8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
拆房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拆房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規定,對 范圍內的所有建筑物、構筑物實施統一拆除。經雙方協商,為明確雙方職責,保證拆房工作順利進行,簽訂合同如下:
一、 拆房工程項目:
1、 拆房工程范圍:
2、 拆除房屋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具體以拆遷協議面積為準,按本合同確定的單價結算。
二、 合同價格:
確定拆除舊房建筑面積單價為 元/平方米,合計總價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結算時拆除舊房面積按實際調整。
三、 付款方式:
區塊內房屋拆除完畢,經結算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清。
四、 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始拆房,各單體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期自拆遷戶簽約騰空后,一個月內完成。其中單家獨院房屋在十五天內完成,公寓式房屋在三十天內完成。情況特殊的在簽訂合同時另行協商。
2、施工期間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雙方可另行協商延長工期。
五、 拆房要求:
1、 乙方承攬的拆除舊房范圍必須根據合同確定的紅線范圍內及甲方指定的實施拆除作業,包括所有建筑、構筑物及一切設施,拆至室內地坪面止,并將建筑垃圾清運完畢。拆除后的`建筑材料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處理。
2、 房屋拆除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報管理單位審批備案;應落實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并報管理單位備案;乙方在拆除現場必須設置現場辦公室,并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和安全職責。
3、 乙方在拆除房屋時要始終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要現場指揮拆除作業,如有事離開時,必須有1—2名施工管理人員(持有上崗證)留在拆房現場指揮拆除作業。
4、 拆除工程現場必須設置圍護封閉。在市區主要路段、交通要道兩
側,圍護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圍護應做到清潔整齊、無破損,不得有礙市容觀瞻。
拆除工程二層以上必須搭設腳手架,在市區主要干道兩側和居民住宅周圍進行拆除工程,必須采用鋼腳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形式,必要時搭設防護隔離棚。
5、 乙方從事拆房工作的人員參加人身安全保險,保險單送管理單位效驗備案。無保險者一律不得拆房。
6、 乙方必須首先對種類窖池、水池、水井及電線、電纜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障礙物進行清理或清除,并設置明顯的警告牌,清除各類事故隱患,確保拆房施工現場的安全。
7、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頭戴安全帽,腳穿勞保鞋,高空作業不準疲勞作業并應系好安全帶,進入危險區域應采取嚴格的防范措施。不準酒后從事拆除作業。
8、 拆除工程作業一般自上而下,按順序進行,不得立體交叉拆除作業;拆除時應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后拆除承重結構;拆除欄桿、樓梯和樓板、腳手架應與同層次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
9、 做好現場文明施工,房屋材料必須堆放整齊,周圍道路溝管暢通,不準亂占馬路和人行道,嚴格執行門前“三包”制度,瓦礫雜物不準散置馬路,要每日清鏟干凈。
10、 從承接拆房施工任務至拆房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對施工現場負全面責任。乙方在拆房過程中如出現拆房人員或其他人員人身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11、 拆房施工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不準行兇斗毆,不準聚眾,不準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服從統一管理。
六、 違約責任:
1、乙方承接的拆房工程不得轉包,如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經濟和法律的全部責任。
2、 甲方交付乙方單體建筑物(構筑物)被拆房屋鑰匙后,乙方應立即組織人員進場施工。如乙方三天內不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扣除乙方違約金1000元;如乙方七天內不組織人員進場施工,甲方扣除乙方違約金3000元外,并可另安排施工隊伍進場施工,所需拆房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 負責人: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人:受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地 點:規 模:招標規模: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l.1 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 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 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 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l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合同工期:本合同工程開工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30天。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工程質量標準:本合同工程的質量等級優良工程,承包人應加強質量管理,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措施,保證達到這一標準。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人民幣元整,(小寫 元)。實施過程中地質情況變化不大,工程量在不超過招標工程量的'10%時,總價不再調整,超出部分按業主單價進行增減(工程量清單及業主單價表附后)。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合同條款
5、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圖紙
7、工程量清單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招標文件《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包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付款方式:成X后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造價的%計期不付,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質保金:本工程質量保金為10%,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算起________年保修期,期滿經驗收無缺陷后返還。
十
一、合同生效
本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并分別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引言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步伐的加速,我國建筑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并已開始逐漸地全面與國際建筑市場接軌。近年來國家對建筑行業不斷加大管理的力度,積極規范建筑工程合同訂立、履行與實施,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大規模建筑市場秩序整頓,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與監督。
目前建筑市場過于向買方傾斜,競爭激烈,利潤減少,建筑工程合同的風險正在逐步加大,合同條件也越加苛刻。因此,只有進一步增強建筑工程合同的認識,重視建筑合同及其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建筑工程的風險,增加建筑企業的利潤。抓好建筑合同的管理,對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增加建筑企業社會經濟效益,樹立建筑企業的良好形象,提高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規范與促進我國建筑市場的良性發展,同時為保障廣大建筑工人的合法利益均具有極其重要的特殊意義。
本文主要從當建筑合同管理的任務、作用以及存在的問題等方面,對如何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實踐進行了理論闡述,并結合實際案例對建筑工程全同管理的經驗進行了探討,為當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相應的對策,為進一步規范、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到了一定的參考作用。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概論
在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為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起點和核心,為工程項目管理的順利進行提供了法律基礎和法律依據,同時也建筑工程項目良好有序地實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機構,以及業主、承包商、監理單位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建設工程合同關系盡享組織、知道、協調及監督,保護工程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工程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工程合同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1、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概念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工程項目管理的起點和核心,控制與著整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影響著建筑工程的實施進度,只有對建筑工程實施的各個環節和整個過程實施科學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實現建筑工程的最終目標。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的各級建設施工單位與政府部分眾多,且對社會影響巨大,直接影響到改革開放的進程、經濟的發展及社會的和諧建設,其內容主要包括供應商分類、合同起草、合同評審、合同談判、合同簽訂、合同執行、合同后評價等。
近年來隨著建筑工程行業的快速發展,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越來越重要,作為工程項目管理核心的合同管理,也日益成為一項繁雜且重要的任務,對整個建筑行業均起著極其關鍵的作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貫穿于建筑工程管理的各個階段。管理過程中任一環節出現差錯,都會可能引起連環的反應,因為那是一個不可逆轉的過程。因此,作為建筑工程從業者,首先要明晰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科學理解建筑工程合同的范疇,并要對現階段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認識。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內涵
建筑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建筑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上效力的書面協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則主要是由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工程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的過程,從而保護合同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建設施工單位違法行為的發生、制裁合同履行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以確保合同條款得以切實執行的一系列活動。
(二)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發育成熟,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打破傳統觀念束縛,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通過強制性的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經濟發展的規律與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的規章制度,其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建筑工程合同必將成為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2、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
建設工程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相對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縱觀我國目前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增多等與現象,根本上說是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工程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合法地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筑市場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與規范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3、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
經過改革開放后30年的發展,我國建筑市場已全面開放,國內外的建筑企業都可參與公平競爭,而面對來自國外建筑企業的沖擊與挑戰,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如果國內建筑企業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的游戲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國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我們的工程發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則的重要性,將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的規范管理,只有加強與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國內建筑企業才有能力與國外建筑企業進行公平競爭,也才可能贏得自身企業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務
1、明確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建筑合同一經簽訂,即發生法律的效力,其規定的權利義務就受到法律的保護。建筑合同明確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這是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為準則和依據。如果不訂立合同,將無法規范雙方的行為,也無法明確各自在工程中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無權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建筑合同規定,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對工程進行有效的約束
建筑合同當事人對工程施工的管理應以合同為依據。國家機關、金融機構對工程施工的監督和管理,也應以建筑施工合同為重要依據。不訂立合同將給工程施工的實際管理帶來極大的困難。
3、培育更市場經濟下的建筑市場
計劃經濟體制下,行政手段是主要管理辦法,市場經濟為主的體制下,建筑合同是維護市場運轉的重要因素。因此,培育和發展建筑市場,首先要加強法律觀念,培育合同意識。推行建設監理制、招投標制等,都是以簽訂合同為基礎的。如果不訂立建筑合同,必將不利于建筑市場的培育和發展。
二、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地位與作用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中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是建筑工程項目順利完成建設任務和目標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地位與作用。
(一)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地位
在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貫穿于項目管理的全過程,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起點和核心,為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礎和法律依據,也為建筑工程項目良好有序地進行實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證。
由于建設工程合同確定了建筑工程項目所涉及的建設范圍、承包內容、施工成本、建設工期和施工質量等要求與目標,明確了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雙方在施工中各自需要履行的責任和享有的權利,為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糾紛和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所以建筑合同管理必然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對工程項目的進度控制、質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職能要素進行控制、協調及緊密配合,同時也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工程進行監督與管理的根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項目實施的始終,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建筑工程項目談判簽訂的階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審查建筑工程項目的文件和合同文本,策劃和協調工程項目合同,并且分析評估合同的風險性和利潤率。監督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雙方依照法律程序簽訂合同,建立有效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以保證合同順利實施,實現合同的最終目標。在合同簽訂后及時在相關的政府合同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約的階段,對建筑工程合同的實施和執行情況進行實時檢查與監督,對合同實施的信息和資料進行統計分析,以便能夠及時發現工程項目中出現的問題并加以解決,以確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質量,對合同各相對方提出的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審核、分析與協調,以維持各工程單位的良好的建設協作關系。
1、合同管理對建筑項目管理的作用
施工項目管理是施工企業對一個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及成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項目管理與合同管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施工企業項目經理部是依據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項目經過投標中標了,才有可能成立項目經理部。成立項目經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繼續,而工程項目管理是以合同管理作為起點的,施工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投資三個目標值,這三大目標正是項目經理部控制質量、進度、投資的三個方面依據,項目部控制目標是和施工合同的目標相一致的。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配合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總保證作用從上述看,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所以合同管理對項目管理的作用就是指導和控制工程項目管理達到預期的目標。
2、合同管理對建筑索賠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索賠是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合同一方因對方不履行合同或沒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設定的義務而遭受損失時,向對方提出的賠償要求或補償要求。在實際工作中,承包人可以索賠的內容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業主違約,包括業主未按合同規定交付施工場地或施工場地不具備“三通一平”的條件,施工單位無法進行施工;業主沒有接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或提供的數據不符合真實、準確的要求;業主沒有按合同的規定提供應由業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機械設備;業主拖延合同規定的責任,如拖延圖紙批準,拖延隱蔽工程的驗收,拖延對承包商所提問題的答復,造成施工延誤;業主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量支付工程款。第二方面是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索賠主要包括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特殊風險以及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預見的不利于施工條件或外界障礙等。如地下水、地質斷層、地下障礙物引起的索賠。第三方面是合同變更。包括業主對工程項目有了新的要求,如提高建筑標準或削減預算等等;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必須修改設計圖紙;發生不可抗力,必須進行合同變更;產生新的施工技術,有必要改變原設計、原實施方案;政府部門對工程項目有新要求;施工現場的施工條件與原來的勘察有很大不同。上述事項如發生,遵循索賠程序,在索賠證據確鑿的條件下,都可以根據合同向業主提出索賠并得到損失的補償。因而,合同管理是建筑索賠管理的依據,依據本身明確、清楚索賠才能成立,所以合同管理對索賠的作用就是找出確鑿合理地證據,降低風險,維護施工企業合法權益。
3、合同管理對建筑投標工作的作用
施工企業的投標工作其核心是編寫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有投標書、報價清單或概預算書、施工組織設計。這就確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標。工期:包括工程的總工期,工程開始、工程結束的具體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動的持續時間。它在合同協議書中,在施工進度計劃中規定。價格:包括工程總價格,各單項工程的價格。它們由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或報價單來定義。是承包人完成工程責任所應得的報酬。工程質量、規模和范圍:如質量標準、技術規范。這由圖紙、規范、合同條件、工程量表來完成。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證這些目標的實現。因此,投標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標的確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它的水平高低與施工企業盈虧有直接的關系,合同管理的作用就是根據建筑施工企業自身條件合理有效的減少投標風險系數。
三、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
(一)建筑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個建筑工程項目能否順利實施與合同和合同管理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因此必須重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我國的工程建設實際操作中,部分地區的合同管理水平較低,對合同不夠重視,導致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環境不完善,合同意識淡薄,專業人才缺乏
當前有關建筑行業領域的合同法律體系還不夠完善,部分法律條文不夠嚴謹,導致合同相對方往往在法律上“鉆漏洞”、打“擦邊球”;加之有法不依的現象目前較為嚴重,執法不嚴的問題也時有發生;此外,截至目前,我國仍缺乏統一的建筑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總承包商與各專業分包商以及各分包商之間常因合同界定不清,責、權、利不明確導致糾紛,或互相推諉,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四是勞務分包制度不完善,勞務分包還未全面納入社會監管。
另外,在建筑施工企業界,特別是眾多國有企業,大多是從計劃經濟時期走過來的。不少企業領導及管理人員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還不同程度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腦子里深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不習慣按照合同辦事,合同意識極其淡薄。有的企業對合同的簽訂雖然非常重視。但合同簽訂后就束之高閣。忘記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權利義務的過程。而僅僅把它看成是生產的過程。許多建筑施工企業不設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合同從簽訂到履行全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管。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業主行為不規范
目前建筑市場競爭十分激烈,業主由此而提出比較苛刻的合同條件。作為建筑承包商,迫于生計不得不接受,有些承包商希望進行嚴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由于業主的不規范行為而難以實施。主要表現是:一些業主單位憑著買方優勢地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背離招標文件,或要求附加條款,或強調施工企業一次包死,不計風險包干費,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出現較大的背離。給施工合同的執行帶來很大困難,少數業主單位對個別項目不報建、不招標,或先招標、后報建,或明招、暗定等,時有發生。
3、合同中語句用詞矛盾、錯誤和不準確,甚至簽訂無效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中語句用詞矛盾、錯誤和不準確,以及遷就建設單位,導致合同履約率低。由于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條款多、文件涉及面廣,期中矛盾、錯誤、兩義性問題常常難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釋原則,施工單位應對施工合同的理解負責,建設單位應主動為合同文件起草,應對合同文件的正確性負責。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單位的意思,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擬合同協議條款,經建設單位認可后簽署,往往幾經確認。最終與招標投標文件中相應的合同條款已相距甚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單位不重視,認為合同只是一種表面形式,或因與建設單位的溝通不夠,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錯誤和兩義性語句大量出現,甚至一些施工單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過“溝通”解決。另一方面,施工企業常常在合同簽署上過分遷就建設單位,不計成本,違心地提高質量等級、壓縮工期,或低于建設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質量無法得到保證,合同執行必然受阻,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率低。《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不少建筑企業所簽訂的合同,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更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實質也是無效合同。對于此類合同,由于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一旦出現糾紛,必將導致合同一方或又方巨大的損失。
4、在建筑工程合同談判簽訂階段存在的問題
(1)工程項目合同的訂立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有的不能夠依照《合同法》和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范和工程項目以及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訂立合同條款,這樣的合同即使雙方簽訂,一方面無法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另一方面由于脫離了企業實際,實施起來有一定的困難。
(2)依法訂立有效可行的工程項目合同,在合同內容里需要明確的體現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雙方在施工中需要履行的責任和享有的權利,這就需要用詞準確、清楚的合同文字,而有的合同條文的文字不能夠做到準確、規范,有的甚至用詞錯誤,容易產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履行過程中容易產生問題、引起爭議。
(3)工程項目合同條款不能夠做到嚴謹全面,由于建筑工程項目中競爭非常激烈,建筑行業處于買方市場的環境,部分承包商為了攬下工程項目,一味迎合招標方,只提好的方面,回避壞的一面,含糊其辭,一切只為把合同簽下來,因此簽訂了不正規的合同,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一旦發生糾紛,在合同中找不到如何處理違約的相應條款。
5、在工程項目合同履約階段存在的問題
(1)重簽訂、輕執行,一些企業僅僅重視合同的簽訂,以把項目攬到手為目的,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能夠按照簽訂的合同內容辦事。
(2)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具有動態性的。動態性就是要注重合同履約全過程中實際情況的變化,由于工程項目涉及到實際操作,出現變化是很正常的,只要及時做到合同變更,就可以解決問題。而部分履約負責人員不能夠及時掌握對其不利的變化,沒有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終止,使企業蒙受損失。
(3)來往書函隨意化,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部分企業對合同文件不夠重視,在簽訂合同時以及履約過程中不能夠及時索要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施工相關的產品說明書、企業資質證明、生產許可證、環保證明等。還有的企業合同負責人應該發出的書函沒有發,應當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有的為了省事或礙于面子僅僅是雙方口頭答應,導致出現問題時無法舉證。
有的企業平時來往的合同文書有時是傳真過來,蓋了章再發回去,并未對其進行妥善的保存或是掃描存檔,當需要的時候發現傳真文字已經褪色,失去用處。
(4)工程項目合同履約程度低,部分合同的簽約雙方不能嚴格按照合同辦事,遇到問題隨意修改合同,有的甚至違反了合同規定。
(5)工程項目索賠意識不強,無論采用什么合同類型,也無論合同多么完善,都難免要出現各種問題,索賠都是不可避免。業內有一句老話“中標靠低價,賺錢靠索賠”,索賠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而部分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出現問題后,索賠意識淡薄,導致自身受到損失。
(二)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近年來,由于建筑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不斷加劇,并向買方市場傾斜,在工程項目實施中迫切的需要合同管理規范化和制度化。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提升企業素質,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對建立開放、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經濟體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1、加強對合同文件的整理與存檔,保持部門的信息互通
要注重 加強對合同文件的整理與存檔工作,以及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與溝通,對來往合同文書要做到及時準確的整理和存檔,留取證據。同時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缺少不了企業各個部門之間的配合,因此加強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與溝通顯得尤為重要。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部門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專業性很強,涉及工程管理、法律和公關等方面的知識,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企業應當設立專門的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部門來管理這項工作。企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僅有利于解決合同爭端和賠償問題, 更有利于整個項目管理水平和整個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從而提高企業自身的競爭力。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不利因素,盡量避免出現問題,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和索賠策略。
3、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體系,實時控制合同管理
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教育和組織優化取得一定成績的基礎上,建筑企業還應進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動不同階段的實時特征、具體要求以及工作側重點等實際問題,結合企業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資源狀況和實際管理水平,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職能,統一管理項目各個部分, 突出合同管理的關鍵點, 同時建立企業自身積極有效的監督保障機制,監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和業績,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指向性作用,保證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
4、重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加強相關管理人員的培訓
企業應加強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制定并遵守與企業自身相適應的規章制度,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經營,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由于合同管理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技術性,企業要積極引進和培養相關的管理人才,實施人力資源戰略計劃,提高企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水平和企業競爭力。
5、做好索賠工作的資料收集工作
在建筑業內有一句老話“中標靠低價,賺錢靠索賠”,索賠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是完善合同管理的關鍵。在日常工作中就要做好索賠資料的收集整理,理由充分資料齊全才好及時就相關項目進行索賠。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索賠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索賠工作應貫穿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始終。
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實踐分析
(一)工程背景
西安某建設單位(甲方)擬建造一棟職工住宅,采用招標方式由某施工單位(乙方)承建。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協議書中的部分條款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職工住宅樓
工程地點:市區
工程內容:建筑面積為3200平方米的磚混結構住宅樓。
(2)工程承包范圍:某建筑設計院設計的施工圖所包括的土建、裝飾、水暖電工程。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3月21 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30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90天(扣除5月1-3 日)
(4)工程質量標準:達到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為:壹佰陸拾陸萬肆仟元人民幣(¥166.4萬元)
(6)乙方承諾的質量保修
在該項目設計規定的使用年限(50年)內,乙方承擔全部保修責任。
(7)甲方承諾的合同價款支付期限與方式
工程預付款:于開工之日支付合同總價的10%作為預付款。預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進度款。
工程進度款:基礎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總價的10%;主體結構三層完成后,支付合同總價的20%;主體結構全部封頂后,支付合同總價的20%;工程基本竣工時,支付合同總價的30%。為確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竣工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后,進行竣工結算。結算時按全部工程造價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8)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3月5日
合同訂立地點:X X市X X區X X街X X號
本合同雙方約定:經雙方主管部門批準及公證后生效。
2、專用條款中有關合同價款的條款
合同價款與支付: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價格合同方式確定。
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a.工程變更事件發生導致工程造價增減不超過合同總價10%;b.政策性規定以外的材料價格漲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變化。
風費用的計算方法:風險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按實際竣工建筑面積520.00元/m2調整合同價款。
3、補充協議條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協議條款簽訂后,甲乙雙方又接著簽訂了補充施工合同協議條款。摘要如下:
補1.木門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門窗套;
補2.鋁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鋁合金廠產品;
補3.挑陽臺均采用42型系列某鋁合金廠鋁合金窗封閉。
(二)合同管理分析
由上所述,可知從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來看,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應屬于固定價格合同。固定價格合同是建筑合同的一種類型。但從該合同條款的內容來看,該建筑合同明顯存在不妥之外,表現為:
(1)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不應扣除節假日,可以將該節假日時間加到總日歷天數中;
(2)不應以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而應以《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中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
(3)質量保修條款不妥,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
(4)工程價款支付條款中的“基本竣工時間”不明確,應修訂為具體明確的時間;“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條款顯失公平,應說明甲方資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內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應規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計算;
(5)從該案例背景來看,合同雙方是合法的獨立法人單位,不應約定經雙方主管部門批準后該合同生效;
(6)專用條款中有關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按實際竣工建筑面積520.00元/m2調整合同價款)與合同的風險范圍、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相矛盾,該條款應針對可能出現的除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以外的內容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7)在補充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中,不僅要補充工程內容,而且要說明其價款是否需要調整,若需調整應如何調整。
此外,建筑合同在實踐中時常會出現合同未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合同實施過程中又必須進行的工程內容,面對此種建筑合同簽訂時未能考慮到的情況,首先應合同一方應及時與另一方協商,確認該部分工程內容是否由乙方完成。如果需要由乙方完成,則應與甲方商簽補充合同條款,就該部分工程內容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對工程計劃做出相應的調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與甲方就該部分工程內容的協作配合條件及相應的費用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三)小結
由上案例可知,在我國當前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在建筑合同整個管理過程中,很容易由于合同中用詞用語錯誤或不準確這樣的問題,而業主往往考慮到自身的利益,往往會做出一些不規范的行為,加之建筑市場競爭激烈,而建筑企業大多較為缺乏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人才,往往在合同簽訂時對相關問題不夠重視,導致在履行合同時出現諸多問題。
五、結論
作為整個建設工程項目的一部分,建筑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貫穿于整個建筑工程管理中。一個建筑工程的順利完成,需要對項目整體及各個環節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作為建筑企業,首先應該不斷加強合同的法律意識,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加強紀律與制度建設,也必須認識到建筑合同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與作用,同時在簽訂合同前,必須對建設單位進行足夠的了解,并與業主進行充分的談判,同時要根據具體項目的具體實際情況,結合業主的具體建設施工與監理要求,以保障所簽訂的建筑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及科學性,有條件的企業,應該設立專業的合同管理部門,聘用專業的人才負責建筑合同的管理、審核及風險評估。工程合同管理必須以國家合同管理法律法規為根本,但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同時,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一旦發生糾紛,漫長的法律程序將對工程各方產生很大的損害。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應把握風險因素。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爭端有時候是難以避免的,其最終的解決方式一般有仲裁或訴訟。仲裁或訴訟是解決合同爭端的兩種最終方式,屬于法律最終解決方式。按國際慣例,合同雙方只能選擇仲裁或訴訟兩種方式中的一種,其結果均具有最終法律約束力。因此,作為合同管理方,應充分制定合同管理的風險預案,以快速、經濟且合理的解決糾紛。
然而,由于合同管理具有法律的強制性,法律對雙方采用友好解決方式具有很強的促進作用,因此建筑企業在標準合同條件應盡量采用仲裁條款,雙方在該條款中約定選擇的仲裁機構給予明確,以完善企業自身的合同管理章程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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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山東女子學院教職工宿舍7號樓1單元201室、401室三個衛生間和201室外墻維修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項目:
二、承包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包工包料對維修項目進行施工。
三、質量標準:施工質量雙方同意參照《濟南市建設工程管理條例》 的`規定,衛生間、外墻防滲漏的保修期為5年,保修期內因質量原因所產生的材料費、人工費均由乙方承擔。
四、施工期限:XX年4月4日做衛生間滲水修復,4月9日前做完外墻滲水修復。
五、工程造價:甲方按照衛生間400元/個,三個衛生間,合計1200元;外墻防水40元/m2,需做50 m2,合計XX元。以上費用共計叁仟貳佰圓整。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項目和設計要求,先付貳仟柒佰元,伍佰元作為質保金,兩年后支付。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乙方承攬甲方 房屋維修工作,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依據《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房屋維修工程
1.2工程范圍:
1.3工期: 至 共計 天。
1.4質量標準:達到按國家相關專業規定的專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1.5合同價款:預算價格 (大寫)¥ 包工包料。因設計變更或甲方根據需要要求進行變更,合同價款可作相應的調整,變更按實際增減工程量雙方協商解決,并按發包人提供的增減工程量預算為依據進行價款調整。但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辦理結算時性調整。
1.6工程施工完畢經雙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內性支付工程總款的 %預留 %的工程質保金。一年質保期滿后支付最新工程維修合同范本最新工程維修合同范本。
第2條 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工作,協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對乙方分包經營中的施工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文明、環保施工等有協調、監督、檢查權利,并與甲方簽訂相關的安全、技術協議。
2.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協調、管理,有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有不履行合同的情況,甲方有權下達停工整改通知,嚴重的直至終止合同。
第3條 乙方權利義務
3.1負責工程項目正式開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3.2乙方應按照現場文明施工及環保有關條例進行施工,遵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3.3乙方在現場施工應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項目部施工人員的監督和管理,積極配合現場其他施工隊伍的施工。
第4條 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環保施工
4.1乙方應按國家及行業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制訂質量管理目標,落實質量責任制,確保實現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質量目標。
4.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攬期間應具體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承擔在現場作業期間因乙方原因而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考核,相關考核金額作為違約責任處理
麥田無界
第5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5.1本工程以《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及驗收規范》等國家制訂的施工以及驗收規范和甲方驗收約定文件與設計要求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甲乙雙方如遇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標準有相互抵觸或異議的事項,由甲方在驗收約定文件中有關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選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最新工程維修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稱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甲乙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項義務應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7條附則
7.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險時或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訂協議
7.2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
鑒于業主為修建 ( ) 并接受了承包人對該項工程___ ___合同段的投標書,現由 (業主全稱)(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和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于20xx年_____月______日共同達成并簽訂本協議如下:
1.第___合同段由K___+____至K____+_____,長約____km,技術標準_ __級,____路面。以及其他構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并作為閱讀和理解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即:
(1)本合同協議書及附件(含合同談判中澄清文件);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投標書附錄(含承包人在評標期間遞交和確認并經業主同意的對有關問題的補充資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4)合同專用條款(含數據表和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5)合同通用條款(范本);
(6)技術規范(項目專用本,含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7)技術規范(范本)
(8)圖紙(含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9)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10)投標書附表(輔助資料表)
(11)使用農民工承諾書。
(12)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將互相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4.根據工程量清單所列的預計數量和單價或總額價計算的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 元(¥__ 元)。
5.由于業主按本協議第6條所述給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在此立約:保證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工程的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復。
6.作為對本合同工程的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復的報酬,業主在此立約:保證按照合同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7.承包人應在監理工程師發出開工令之后,在投標書附錄中寫明的開工期限內開工。本合同工程工期為_____個月,工期從上述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開工令應在簽訂合同協議書以后,在投標書附錄中寫明的.開工通知書期限內發出。
8.本協議書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后,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經交工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滿及保修期終止分別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及保修期終止證書后生效。
9.本協議書正本二份、副本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業主:(單位全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職務)
承包人: (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職務)
日 期:20xx年X月XX日
工程合同 篇8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5月15日簽訂建筑工程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現因方便面車間的工藝修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甲方將XX公司方便面車間內及料包車間的布置、方便面車間增加局部四層、面粉倉工程委托乙方設計,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同意就原合同基礎上簽訂本補充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造價
1. 本工程總價為含稅RMB350000元,即人民幣叁拾伍萬元整。
2. 工程總價包含施工圖設計、出圖、郵寄以及施工圖的技術交底等方面所產生的.直接或間接費用。
第二條 工程付款方式
1. 工程完成,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100%工程費用。
2. 甲方付款給乙方時,乙方必須提交給甲方同額之發票。
第三條 本協議中未明確約定其他事項,依原合同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可再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 本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 甲、乙雙方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先進行協商,求得妥善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甲方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裁決為終局裁決,對甲乙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應按此裁決執行,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未有爭議部分,雙方應繼續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訂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公章) (蓋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代表:(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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