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工程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程合同 篇1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包括河道正項土方施工以及為完成正項土方工程的附屬)
工作內容,含打、拆壩,排水結合填筑防洪堤、圍埝等
四、工程標準:
1、河道標準:底寬 米、底高程 米、坡比。按照河道施工規范,中心線最大誤差為20 cm左右,河底高程誤差不大于+3.0cm--- -20cm,平均值不高于設計高程;底寬;30 cm,平均值不小于設計底寬;局部坡,整體坡不陡于設計值(1:n),其它按相關技術規范標準執行。
2、其它要求:
五、文明施工及工程安全:
乙方應認真做好文明施工,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施工過程中確因乙方責任發生的經濟賠償和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施工時間:
本工程自 日 ,至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七、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
工程暫定施工土方總量 m3,綜合單價為 元/ m3,暫定合同總價為 元(小寫 ; 元)。分期付款方式為; 。工程最終結算以監理核定的工程量為準。
八、雙方責職:
甲方責職:
1、甲方在開工前,按有關文件、規范明確工程施工相關任務和要求。
2、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開工申請書或開工報告后,應及時組織審查和批準。
3、甲方應按招標文件的內容或協商一致的意見提供乙方組織施工的'相關條
件。
4、甲方應按本合同所明確的付款辦法,按時付款。
5、甲方應及時做好施工過程中的矛盾協調工作。
乙方責職:
1、 乙方保證按合同(含招投標文件、雙方協商一致的書面文書)的內容,
按期保質完成工程任務, 逾期完工按; 元/天扣罰違約金。
2、乙方在開工前必須按規定辦理與施工相關的一切手續,包括:在簽訂合同前交納屢約保證金 元;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開工報告等。否則乙方不得開工,若乙方三天內不辦理上述手續,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中標資格。
3、工程施工期間,如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工程施工,甲方除不結算已經施工部分的費用外,并扣罰履約保證金。由此而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積極做好矛盾的協調處理工作。
九、其它:
十、本合同未涉及內容,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并分別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委托代理人)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根據原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完畢后,甲方需要增加合同以外項目的工程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 由于工程量增加,合同價款由原來的 (¥ 元) (¥ 元)人民幣,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做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材料供貨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天津天安智空間1-4#樓及地下車庫工程
第二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單價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多層板模板及方木質量:模板實際厚度不得低以確保工程正常連續使用,周轉10次以上,同時保證在周轉期內不起皮、不開膠,如有上述情況發生供貨方應無條件隨時更換新的多層板,否則購貨單位對不合格產品不予結帳付款,且供貨單位必須承擔由此給購貨單位造成一切損失。
2、供貨方所供應的材料必須附原生產廠家的材料合格證書、檢查、試驗報告及相關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環保要求。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辦法
1、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必須經過購貨方收料員同供貨方代表驗收并在收料單上簽字認可。
2、根據購貨方要求供貨方供貨到施工現場指定位置、堆放整齊、按工地通知時間要求決不誤時送達工地確保工程正常使用。
3、計量方式:按現場實際驗收張數為準并作為結帳依據。
4、如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購貨方有權不予結帳。
5、交貨時間為甲方通知(書面或電話)為準,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內送達工地,保證不耽誤工程進度。
第五條: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1、結算依據:按實際張數乘以合同單價結予結算。
2、付款方式:正負零付80%,余款每個月結算。工程封頂2個月內結溝。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供貨方所供材料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規范范要求,不是購貨方指定的產品規格型廠家的材料以及假冒產品均屬違約或欺詐。
2、供貨方必須按期按量交貨到合同規定的`地點,供貨方在接到購貨方需求電話后一天內供貨到施工現場,若供貨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重要條款,如無合理解釋,購貨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拒收貨。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當事人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可選擇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供貨方在進入施工現場運輸、裝卸過程中要注意安全由于供貨方不聽從指揮等原因造成車輛、人身事故或現場設施損壞由供貨方負責賠償。
2、供貨方在運輸過程中應對標的物進行覆蓋,防止拋灑起高超長或揚塵污染環境,因而造成損失或有關部門罰款全部由供貨方負責。
第九條:延期交負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延誤交貨。
3、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延期交貨,乙方承擔甲方造成的損失、違約金按合同價款5%計算。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終止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生效。
2、本合同在完成供貨工作內容后結算完畢即自行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伍份,供貨方一份,購貨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定義及解釋
1 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并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雇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雇于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為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復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 服務范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范圍在附件a中規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 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為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推(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盡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 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于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 資料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并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 決定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 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z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系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0 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為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 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后,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 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 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并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為此類提供對于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為附加的服務。
14 代表
為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系。
15 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并且
(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 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 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 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 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1)此類賠償應限于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2)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于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3)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于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 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 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 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于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 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1)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2)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后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于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1)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2)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 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保險額;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d)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保險額;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 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于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 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后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準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為準。
22 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 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 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25 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
(a)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 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于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 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 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并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復,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
27.2 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1)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2)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并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 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為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 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 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并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于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凈費用。
31 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注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 支付的貨幣
(a)適用于本協議書的貨幣為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并支付來加扣除的凈額。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
(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后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征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為適用于第26條規定情況。
33 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
(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為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
(3)用于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1)沒有業主的批準,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2)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 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b)段應適用于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 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于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 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 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后,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 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 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 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于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在為此目的使用而復制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 利益的沖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 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并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后要用信函確認。
43 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準。
爭端的解決
44 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 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并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
工程合同 篇5
摘 要: 建設工程的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設的重要合同,是工程建設實施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和投資控制的重要依據。處于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建設市場的主體之間都是通過合同構建的相互權利關系,施工合同對建設單位具有重要意義。當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還存在一定問題,導致施工管理效果不佳。本文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理風險的表現形式進行分析,探討提高建設工程施工合理風險管理的策略。
關鍵詞:建設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風險管理;合同風險
一.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工程建設逐漸增多,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促使建設市場的飛速發展。在建設工程施工建設過程中,施工合同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開展施工建設的重要依據。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風險管理是科學施工的重要保障,同時也是做好項目建設的必要手段。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1.合同的主觀性風險
合同主觀方面的風險,指的是由于人為因素引起的風險,且通過人文干預能夠起到控制風險作用的合同風險。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主觀性風險主要來自發包人或業主。包括發包人或業主能否按照合約履行自身的義務,是否是真正的項目業主等,同時考慮其能否按照合約支付工程款項、項目手續辦理是否合法、是否會結算工程款等。另外,有些發包人和業主雙方都無法確定對方是否能夠履行合同,如業主沒有依照合同履行義務,導致發包人難以進行正常的工程建設,資金不到位致使建設材料也難以到位,進而影響施工的開展,這些潛在的不確定性均會給施工合同帶來很大風險。除此之外,有些業主憑借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常常在合同擬定中很多苛刻的條款,而承包商為爭取項目,只能忍氣吞聲接受合約條件。有些承包商僅考慮工期和價格,而忽視了其他條款,如保險、索賠、風險擔保、經濟損失賠償等條款,簽訂合同的隨意性和盲目性較大。處于這類不平等的合同條約中,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施工合同的風險。
2.合同的客觀風險
客觀風險與主觀性風險剛好相反,客觀風險指的是難以通過人為因素進行控
制,且風險無法確定的一種風險。如市場波動(例如材料的市場價格變動)、法律政策調整、天災人禍等,這些都屬于不可預知的客觀性風險因素,且無法或難以進行防范,只能面對風險。客觀性風險對項目的順利實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就目前而言,國家的宏觀調控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這類型的風險,但在具體的施工合同中,不能僅依靠這一防范手段,需采取多種方式積極應對。
三.提高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管理的策略
1.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合同的管理環節比較多且較為復雜,如需進行合同洽談、草擬、簽訂、交底、分解責任、跟蹤履行情況、變更、解除、終止等環節。因此,建立和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建設單位可在原有合同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首先,對合同管理的每一個環節,制定切實可行的、可操作性強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使每個環節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后進一步強化合同管理機制,包括責任分解制度、合同交底制度、進度款審查制度和批準制度、每日報送制度等。強化責任分解制度,將責任分解到各小組、個人,明確其工作的內容和責任,以促使各方互相配合并落實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交底制度,則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對各工作小組、各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交底內容主要是向其說明和解釋合同內的主要內容。強化進度款審查和批準制度則要求制定詳細的審查和批準步驟,要求合同管理部門嚴格遵循這一機制進行進度款的審核。每日報送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為了讓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建筑工程的相關信息,因此,要求各職能部門每日總結工程信息并上報合同管理處。通過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可為實現統籌整個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鑒定基礎。
2.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首先是配備合同管理的專業人才,合同管理人員首先必須是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時還必須熟練掌握和運用各種法律、法規;精通合同管理業務,進行系統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配備和組織保證,是抓好合同管理的重點。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只有合同管理人員增強其工作的前瞻性、預見性和系統性,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從而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效果。其次是完善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體制,規范建設工程市場秩序,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承發包雙方應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合同條款 ,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
制度,嚴格按照合同的簽訂、審查、授權、公證、監督的程序來執行,進而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再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3.合同賠償管理,保證合同簽訂雙方合理的經濟利益
在工程建設項目中,因合同文件對施工期間發包人提供條件不到位而造成的補償問題沒有約定補償方法,或補償細致不完善造成的雙方補償糾紛問題,為促進補償糾紛問題的處理以及控制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工程籌建單位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保證合同簽訂雙方合理的經濟利益。具體做法如下:
a.對于因工程變更引起的費用補償問題,應對國家、地方、行業等關于調差的相關規定進行全面收集和整理,系統分析出人、材、機的權重,參照主標調差條款對補償問題予以處理。
b.對于因工程變更引起的補償數量的確定問題,應對施工方上報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并結合招投標文件進行對比分析,從補償的概念和法律釋義人手,詳細分析補償主體的構成要素,在明確雙方責任的基礎上,提出一套指標分解體系和具體的計算方法,確定補償數量。
c.對于補償問題的處理應高度把握主動控制、及時處理的原則,對可能出現的補償問題,采取措施進行預防處理,避免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同時,避免將所有補償問題拖延至后期的綜合處理,這樣往往牽涉利息、利潤補償、工程結算等一些問題,導致合同雙方矛盾的進一步復雜化,大大增加了協調處理的難度,因此必須及時處理索賠。
4.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評價工作
由于建設工程的合同內容非常豐富,能夠很好地反映整個項目的建設過程。在項目完成后,對工程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評價有助于總結經驗教訓,為今后開展工作有很大幫助。合同終止后,管理人員應收集、整理、保存、登記相關建設工程的合同資料,并做好資料的編號、裝訂及歸檔等工作,使建設工程的合同資料管理走向規范化、程序化。與此同時,比較分析建設工程的實施計劃與合同履行情況,并對合同的履行情況作出客觀評價。通過評價工作,不斷提高建設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四.結束語
施工合同對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具有重要作用。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通過多種手段防范風險的發生,包括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理管理工作、選派高素質的合同談判人員以及做好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評價工作等,以切實保證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的經濟效益。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誠實、公平、信用的原則,自愿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合同依法生效后,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本合同規定全部損失及法律責任。
一、甲方將所屬物 機壹臺,編號 轉讓給乙方,成交價為 元,大寫 元。
二、乙方付款后,本機械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與甲方無關。
三、本機證件包括 。
四、本機械轉讓以前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等由甲方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本機械轉讓以后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等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六、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機械故障、價格過高、未看清楚等要求甲方退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機。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將承擔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工程內容: 。
1.4 承包范圍: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 。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xx)
、 。
2.3 約定標準: 。
3 工期
3.1 總工期: 日(為日歷工期,并包括)。
3.2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復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復。甲方未能按時答復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 7日內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采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準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并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于開工 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應于 日內審批完畢并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專業設計公司于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損失。
4.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 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送甲方批準,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為準。(應附)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元 ,? 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 %,支付時間為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4.2 工程進度款
5.4.2.1 乙方應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應在3日內會同乙方核實計量并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為有效并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4日起乙方計量視為有效并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
5.4.2.2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4.2.4 經乙方書面同意并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后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 材料設備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設計說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采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并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后,應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 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 職務: ,
職稱: 。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 職務: 職稱:
注冊證書號: 。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 ,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范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后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后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于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并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系,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筑結構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并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說明。
9.2 乙方義務
9.2.1 制定并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9.2.3.2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后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9.2.3.4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筑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并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后,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組織驗收,并在驗收后28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并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 違約責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 ‰的違約金。
11.3 由于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 ‰支付違約金。
11.4 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補充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協作配合搞好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設計工程項目名稱及設計要求:
1.1、辦公生活區單身樓、會議室、食堂聯合建筑工程設計 設計要求:
1.1.1、單身樓滿足350人住宿(8人一間),內設電視、電話、吊扇、220V電源插座及照明。
1.1.2、單身樓每層均設公共洗漱間、衛生間、采暖、上下水。
1.1.3、門窗采用木門、塑鋼雙層窗。
1.1.4、食堂滿足80人就餐(設在一層),操作間、小餐廳、大餐廳、食品庫布局要合理。
1.1.5、會議室(設在二層)要求能滿足200人參加會議,同時兼顧職工游藝活動。
1.2、工業場區浴室、更衣室聯合建筑工程設計 設計要求:
1.2.1、按二層設計,一層為浴室,二層為更衣室。
1.2.2、浴室內設置廁所。
1.2.3、浴室及更衣室門窗采用包鍍鋅鐵皮木門、塑鋼雙層窗,玻璃采用磨砂玻璃。
1.2.4、浴室設計時考慮安裝通風設施。
1.2.5、浴室照明安裝考慮防水功能。
1.2.6、散熱器采用管式散熱器。
1.2.7、浴室、更衣室按300人使用設計,即每班按100人洗浴更衣考慮。
1.3、礦井篩分破碎車間塊煤系統改造
1.3.1、手選膠帶輸送機上的塊煤全部落至篩分破碎車間東側塊煤場,塊煤場周圍建圍墻,制作安裝塊煤溜筒,使塊煤按需要即可以溜至塊煤場,又可以落入破碎機進行破碎。
第二條 設計范圍、內容
2.1范圍和內容:本設計工程項目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圖及施工圖預算。
第三條 設計費及支付辦法:
3.1 設計費依據:
設計費依據國家規定及有關行業規定,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3.2設計費:
經雙方協商本工程設計費總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
3.3設計費支付方式:全部施工圖及預算提交后5日內支付六萬元設計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日內一次付清剩余設計費(40000.00元)。
第四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
4.1.1在工程設計前,向乙方提供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4.2 乙方:
4.2.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工程設計;
4.2.2、20xx年3月3日前提交所有工程項目施工圖及施工圖預算各八套。在提交正式施工圖前,必須派主要設計人員到南梁煤礦與甲方交換意見。并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甲方應按第三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由于甲方的原因,每逾期一天,應承擔設計費2‰的逾期違約金。
5.2乙方在提交正式施工圖前未與甲方交換意見,或由于不能及時配合解決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而帶來的損失,應由乙方給予甲方相應的賠償。
5.3乙方由于未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設計或設計出現遺漏或錯誤負責修給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補救措施外,應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
5.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規定的設計施工圖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扣罰設計費的1%。
第六條、其他:
6.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6.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本項目的 工程的勞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與地點
該工程 工程, 地點
二、工程承包單價內容
鋼筋工帶機械、扎絲,木工帶木工所用的材料、工具,架子工外架連工帶料,內架提供材料,泥工除龍門吊以外,其余機械有泥工自帶,毛墻、毛地、砌墻、打混泥土,不含水電和外包溫。
經雙方協商,該 工程 面積以后按實結算
單價按 元/m2的承包單價由乙方進行承包,其承包單價包括以下內容:
三、合同價款
本工程應在4.53平方左右,如實做面積少于43應在實做面積單價加15%,訂合同日為算,1個月內開工,如不能按時開工到31天退還合同金并加加5%的利息。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元。
四、工程質量與安全
該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因此單項承包必須確保合格,如承包單項評定為不合格,由乙方進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從乙方勞務結算中扣回。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使工人增強安全意識,帶隊及班組負責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進行安全交底教育,強調安全操作,帶好安全帽,裝好安全網系好安全帶,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凡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五、文明施工與獎罰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遵守文明施工手冊,在自己承包的范圍內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嚴格把好材料節約關,不準亂鋸、亂丟、浪費材料,如發現在分清責任后給予罰款。同時,乙方負責人必須管好自己的隊伍,嚴格遵守治安管理條例,違者予以罰款,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遵守工地一切規章制度。將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報甲方。未滿法定年齡,不得來工地做工。如所有違反規定者,參照項目部相關規定處罰。
六、付款方式與工期:
該工程乙方全部班組進場后,10內向甲方交30萬元保證金,此保證金甲方支付第一批
工程款時,全額一次性退還保證金。
付款方式:
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工期控制點,認真組織,精心施工,保證工期目標的實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將根據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給予處罰。
七、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資格審查,對乙方違反合同條款內容實施處罰,經濟賠償及辭退的權力。
2、甲方根據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實施工程承包內容:乙方應無條件遵照執行。
3、甲方提供給乙方盡可能方便的施工條件,并按勞務合同約定和業主付款情況支付勞務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來的施工作業人員實行實名制,建立健康狀況檔案,對有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一律清退,不得入場施工。
5、甲方因材料不能及時到位,造成乙方停工,甲方賠償乙方每天壹萬元損失費,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造成停工,乙方機械費、人員工資均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保留訴訟權力。
(二)乙方
1、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動承擔合同內容的全部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乙方不得擅自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對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出現的人身傷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符何安全生產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見解,供甲方參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不得瞞報,私自使用。同時乙方應提供人員名單、身份證。
5、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隊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賭博、賣淫等。一旦造成的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6、為確保工期,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證工程足夠的勞動力,不得消極怠工。
八、違約責任與其他
1、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須追究違約方責任。
2、如因乙方原因損害公司信譽、現場設備及工程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并從承包勞務費中扣除。
3、屬于乙方自備設備,自帶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須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對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借口影響開程質量和進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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