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8篇(薦)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固原市晨光家園二期Ⅱ標段#樓內墻涂料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職責,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固原市晨光家園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二期Ⅲ標段
2、工程工期:按現場施工進度計劃
二、工程承包范圍
1、承包范圍:設計施工圖及變更所包含的所有內墻涂料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具體工作內容:
①、根據甲方要求在指定位置做好樣板件、間,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②、按樣板件、間標準完成施工圖及變更范圍內的所有內墻涂料工程。
三、工具
1、甲方只負責現場臨時用電、用水,因為是小戶型住宅樓,甲方所能提供的照明設備可能不足;
2、施工需要的設備全部由乙方自備(包括甲方無法配備到位的照明設備)。
四、雙方職責與權限
(一)甲方
1、甲方委派同志為該工程現場施工負責人,協調安排施工。
2、甲方按勞務用工管理的有關條款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凡嚴禁入場作業的人員一經查出,乙方必須立即撤換。甲方督促、協同乙方辦好崗前培訓、簽訂勞動合同、農民工保險辦理。
3、做好現場協調、配合工作,合理安排現場施工工序,督促其它施工班組為乙方創造工作面,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檢查發現乙方未按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或違返有關規定施工,甲方給乙方一次性50-500元罰款,并限期整改。
5、在由甲方分公司、總公司及行業主管部門實施的檢查中,如因乙方操作原因而未達到承包指標或造成不良影響的,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6、制定施工計劃
7、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返,甲方有權給予處罰。
1、乙方同志為土建班組施工負責人,參加工程生產協調會,具體負責本專業的施工管理。
2、乙方入場前必須提交一份作業人員名單給甲方,乙方對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務用工條件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人員不得使用。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完成對所有施工人員勞動合同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簽訂,如因乙方不提供、提供不及時或提供的資料錯誤、虛假而使事故得不到賠付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嚴禁下列人員入場作業:①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工;②年滿五十周歲的男工和四十五周歲的女工;③患有高血壓、傳染病,不宜高空作業及四肢帶有殘疾的人員;④有精神病史的人員;⑤其他不適宜從事建筑工地作業人員;⑥未辦理工傷保險人員不得進場施工。凡符合入場條件的,乙方有權自行聘用。乙方作業人員進出場必須報經甲方同意,每月報送一份出場人員變動表,未報進出場人員變動表或使用不符合用工條件者發生的傷亡事故,又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嚴禁將工程再分包。
5、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在施工中尊重建設、監理及其它現場人員的指導意見,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
6、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甲方技術人員交底及施工圖紙施工,克服質量通病,搞好細部處理,做到一次成優,節約材料。
7、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管理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8、乙方作業人員進場后應根據甲方的施工進度,合理安排作業人員,節假日和農忙期間應保證作業人員數量,因乙方作業人員數量不能滿足工程進度造成延誤工期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或者要求乙方退場,并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合格
2、膩子必須平整、堅實、牢固、無粉化、起皮和裂縫,膩子干燥后應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凈。涂料的顏色、必須均勻一致,不得出現泛堿、咬色、流墜、疙瘩、砂眼、刷紋、等現象。
六、安全、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乙方必須服從管理,保持現場清潔衛生,爭創市標化工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處罰均自行承擔。
2、所有進入現場人員配戴統一安全帽。施工現場不佩戴或不正確佩戴安全帽及防護用品的,發現一例處罰乙方100.0元。
3、嚴禁酒醉人員現場施工,違者處罰乙方不少于1000元的罰款;嚴禁偷盜,如發現,偷盜人員辭退并扣留所有剩余工資,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單位處理。乙方承擔材料盤點后被偷盜材料的所有損失。
4、不得在工地聚眾鬧事、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違反者一律辭退,并給予乙方不少于1000元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當事人移交相關單位處理。
七、工程承包費用及結算方式
1、承包費用:按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一次性包死,承包單價:按照實際完成面積為14.0元/㎡。計時工160.0元/個.工日(不分技工與普工)。
2、結算單辦理:能達到交工條件時(乙方完成所有承包范圍內施工任務并修補完善)。
3、工程量計算規則:工程量計算以圖紙為依據,根據設計變更及實際完成面積計算。
八、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后,在竣工交驗前甲方將根據乙方完成質量將工程總價的30%分批報送甲方財務,做為工資發放依據。如該工程當年無法竣工交驗,該30%人工工資亦會在農歷年底前結算發放。剩余70%乙方上稅提供正式發票后及時在甲方財務掛賬,甲方根據建設單位工程款撥付情況分批向乙方支付。
2、工資發放與甲方公司所有其它項目部同步,期間只按工程進度預借。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雙一份,合同雙方簽章(字)后生效。款額結清后失效。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重慶****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中德·茵萊國際護坡施工工程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現需增加如下工程量:對茵萊國際項目B區回填松土層部分增設錨桿加固,由乙方負責施工。
2、計價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綜合包干單價:25元/平方米,此單價已包含噴漿護坡。
3、以上價格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包含錨桿布設和噴漿)所需的全部人工費、機械設備及燃油費用、電費、各項措施費、材料下車場內運輸,設備進出場費、以及乙方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現場管理和維護所需全部費用,以及利潤和稅金等。
4、錨桿布設要求如下:坡面上部6米,錨桿深度3米,間距1.5米,錨桿采用18#二級鋼;坡面下部7-8米,錨桿深度2米,間距1.5米,錨桿采用18#二級鋼。鋼絲網絲徑1mm,滿鋪。
5、乙方保證施工質量,工期遵從主合同,不再另行增加工期。
6、其他條款遵從主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工程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方),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第三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第四條 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元,由發包方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方結算支付。
第五條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合同條款
五、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六、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 通知與聯系
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并通知監理方。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方。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
第七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八條 監理方的義務和責任
1.監理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方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方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方人員的名單、簡歷。
2.監理方應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方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方,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3.在監理期限內,監理方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方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方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方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方備案。
4.監理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5.在監理期間,監理方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監理方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現場監理方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7.監理方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8.監理方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9.監理方所使用的發包方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方同意,監理方和所有監理方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方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12.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3.監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14.監理方對承包方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發包方的義務和責任
1.發包方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2.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3.發包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方。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方未收到發包方的書面決定,監理方可認為發包方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發包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方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方。
5.發包方應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
6.如雙方約定,發包方免費向監理方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方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方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7.發包方應當維護監理方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方監理業務的開展。
8.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方應接受監理方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并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9.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監理方的權利
1.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2.對承包方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3.協助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4.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方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6.按照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7.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
8.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的主持權。
9.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布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
10.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方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11.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12.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13.對承包方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14.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15.有權要求承包方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16.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擔。
第十一條 發包方的權利
1.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2.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3.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4.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5.監理方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方同意,并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方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6.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作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二條 監理費用計算與支付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監理方根據發包方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發包方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發包方對監理方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方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方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約定支付。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四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五條 發包方可視監理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六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9.獎罰
(1)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2)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第十七條 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xxx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永年·高九領地項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項目地下車庫土石方工程。
1.2 工程地址:重慶市渝中區石油路48-7號(原重慶通風設備廠)。
1.3 工程量:由甲、乙雙方實地測量,按竣工圖計算確定。
第二條 工程承包內容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內容
2.2.1 土石方爆破、開挖、裝載。
2.3.2 土石方運輸、棄碴。
2.4.3 辦理所有本工程從施工準備到竣工驗收的手續。
2.2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按綜合單價包干。乙方自行落實棄碴場地,棄碴費用由乙方考慮在綜合單價中。
2.3 工程施工范圍
詳見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領地項目地下車庫土石方工程施工圖。
第三條 工程工期
3.1 工期:總工期為日歷天20天(此工期為包干工期,不因開工后發生的任何原因而延長)。
3.2 開、竣工時間
3.2.1 開工時間:20xx年5月1日(暫定)
3.2.2 竣工時間:20xx年5月20日(暫定)
第四條 甲方、乙方駐施工現場代表
4.1 甲方現場代表: 郭xx 聯系電話:132xxx1078
4.2 乙方現場代表: 聯系電話: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技術要求
乙方保證在20xx年5月20日內工程提交驗收,開挖范圍符合工程施工圖要求,質量標準按《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201-8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及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領地土石方技術要求》執行,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第六條 工程合同綜合包干單價
工程綜合包干單價人民幣 元/立方米。
第七條 工程綜合包干單價包括的內容
合同工程綜合包干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費用:
7.1 乙方實際施工時的土石成份與乙方開工前考察施工現場所獲悉的情況不相符時的風險費用。
7.2 乙方實際發生的土石方運輸量,以及乙方實際發生的土石方運距超過乙方在開工前自行確定的土石方運距所帶來的風險費用。
7.3 乙方為堆放外運土石方發生的所有棄碴場地費用,包括施工過程中一次或多次更換棄碴場地所發生的費用。
7.4 施工實際開挖量超過施工圖確定的范圍所發生的費用,施工出現垮塌土石方清除和危巖清除等所發生的費用。
7.5 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爆破手續、環保手續、環衛手續、占道手續等所有與施工準備到竣工驗收相關的手續所發生的費用。
7.6 在從施工準備到竣工驗收過程中,各個管理部門對本工程的.收費和罰款,無論直接針對甲方還是乙方,都由乙方支付。但屬于項目開發的費用除外。
7.7 乙方的施工準備工作,包括施工便道、大型機械進出場及施工水、電搭接和安全保衛等費用。
7.8 施工過程中對場地內地下管網進行安全保護的費用和因施工損壞管網設施發生的賠償費用。
7.9 施工過程中造成周邊鄰近建筑物、構筑物損壞的賠償費用及為保證安全加大施工難度而增加的費用,對周邊單位和個人、過往行人造成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的賠償費用,施工人員的傷亡賠償費用,以及施工過程中處理公眾投訴所產生的費用。
7.10 施工中為保證正常施工(包括搶工)所發生的一切施工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費用。
7.11 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一切損失的賠償費用。
7.12 由于執行環境保護、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管理等各項要求(如施工噪音控制、運渣車輛密閉、限制車輛超載、車輛清洗等)而產生的費用。
7.13工程完成后在場地移交給甲方前的場地臨時圍護、安全守護、場地移交前積水的抽排等工作產生的費用。
7.14 工程管理費、利潤、稅金、規費等應包含在工程造價中的所有費用。
7.15 因為市場及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種價格變化風險。
第八條 對工程竣工資料的要求及竣工日期的認定
8.1 工程竣工資料的提供
乙方在土石方工程完成后,即根據工程施工圖和設計變更核定單進行竣工資料的編制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10天內移交叁套竣工資料給甲方審核、會簽。
8.2 竣工資料的審核會簽
竣工資料必須下列人員審核會簽后生效。
甲方:甲方總工程師、現場代表。
乙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等。
8.3 竣工日期的認定
竣工資料經甲方審核后,簽字認可之日即為工程竣工日期。
第九條 工程驗收
9.1 工程驗收條件
工程需達到以下條件,甲方才予以驗收及辦理工程結算,否則不支付工程款,不予驗收及辦理工程結算。
9.1.1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內容已施工完畢。
9.1.2工程施工所遺留的危石和垮塌土石方已清除、場內積水已抽干。
9.1.3工程竣工資料已整理完畢并經甲方審核、會簽。
9.2 工程驗收辦法
由乙方在上述工作完成后書面通知甲方共同參加驗收。
第十條 工程材料
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供應,費用包括在工程綜合包干單價內。
第十一條 工程資金支付
甲乙雙方特別聲明,乙方具有足夠的資金周轉能力,可以保證工程施工期間包括人工工資在內的全部資金供應。
11.1 本工程不付預付款。
11.2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分期。
11.2.1工程按期竣工,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資料經甲方認可、乙方的臨時設施及施工機械設備等全部撤出現場后,甲方不計利息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如工程延期竣工(以甲方認可的竣工日期為準), 甲方按延期天數每天3000元處以罰金,罰金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資料經甲方認可、乙方的臨時設施及施工機械設備等全部撤出現場后,甲方不計利息退還乙方剩余的履約保證金。
11.2.2主體工程斷水后15天內,甲方支付扣除應扣款后的剩余工程款。
第十二條 違約及處罰
12.1 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中標后、簽訂本合同前,在甲方指定的賬戶存入金額為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投標時存入的壹萬元投標保證金作相應沖抵)。
12.2 以下情況屬違約
12.2.1乙方不按投標函承諾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五天內在甲方指定的賬戶存入金額為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
12.2.2乙方不按投標函承諾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五天內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簽訂本合同。
12.2.3 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
12.2.4 工程進行中,乙方終止施工,拒不執行合同。
12.2.5 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擅自分包或轉包工程。
12.2.6 工期延誤。
12.2.7 質量達不到要求,拒不整改。
12.2.8 工程竣工后不及時拆除(撤出)臨時設施及施工機械設備。
12.2.9 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條件及時支付工程款。
12.3 違約處理
12.3.1 乙方不按投標函承諾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伍天內在甲方指定的賬戶存入金額為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 自動喪失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12.3.2 乙方不按投標函承諾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伍天內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簽訂本合同,自動喪失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12.3.3 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的,自動喪失中標資格,履約保證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12.3.4 如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要求停工撤場,且已完成的土石方工程量不予結算,不付工程款:
12.3.4.1乙方中途停工。
12.3.4.2甲方發現乙方的施工安排明顯不能保證工程按期竣工,乙方拒絕按甲方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12.3.5 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至達到要求,未達到質量要求視為未完成;如乙方拒絕返工,甲方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12.3.6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不及時拆除(撤出)臨時設施及施工機械設備的,甲方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12.3.7甲方不及時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工程款的,每天以遲付款項金額的0.5‰作為罰金進行計算,在工程結算時連同工程尾款一并支付給乙方。同時,乙方有權要求延長工程工期。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懲罰
以本合同約定的工期為準,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確定實際施工的工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每延后竣工一天,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金額為工程包干造價5‰的延誤工期罰金,該項罰金不設限額,按乙方實際延誤天數計算。
延誤工期罰金從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 安全責任
14.1 甲乙雙方確認,在工程綜合包干單價中已包括全部施工安全措施費用。保證施工安全所采取的各項措施、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從綜合包干單價中開支。
14.2 甲方、乙方雙方辦理各自人員及財產的保險業務,并各自承擔相應費用和保險受益。
14.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人員受傷、相鄰建(構)筑物受損、地下管線損壞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和責任。
第十五條 其它事項
15.1 施工現場用水、用電管線連接及臨時設施搭建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費用、保證安全。水電由甲方指定接駁點,并確保水電的容量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水、電表的安裝費用和給排水、輸電、通訊線路的搭設、照看、維護、拆除費用(無論遠近)均由乙方承擔。承包人用電量按抄表數量加6%用電損耗量計算。施工水電費由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水電損耗由乙方承擔。
15.2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必須由乙方按稅法規定繳納稅金,同時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15.3凡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運輸易撒漏物質車輛必須保持密閉運輸裝置完好和車容整潔,不得沿途飛揚、撒漏和帶泥上路。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設施,以防車輛帶泥出場,保持周邊環境清潔。嚴禁使用未密閉的車輛運輸易撒漏物質。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市政府第164號令對承包商進行責任追究,并扣留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勒令退場,并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5.4乙方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不得擅自更換,如發現擅自更換,將終止合同,并且已完工程量不予計量。如乙方提出更換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進行調換。
15.5如乙方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不能按施工組織施工的要求保質、按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權提出更換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乙方無條件予以調換。
15.6如乙方未按月足額發放民工工資,一經甲方發現,甲方有權從承包方繳納的保證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應的數額用于支付民工工資。
15.7乙方應在不影響施工現場附近居民樓房安全和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由此產生的賠償及一切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15.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5.9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驗收、余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15.10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①《永年·高九領地項目地下車庫土石方工程施工圖》
②《永年·高九領地土石方技術要求》
③《永年·高九領地地下管網圖》
甲方:xxx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重慶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重慶市高新區科園一路 地址:
2號大西洋國際大廈36樓
二○xx年xx月xx日
工程合同 篇5
合同編號:125402
發包單位:(以上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上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書,以約束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與地址:
二、工程范圍與內容:
三、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價:以甲方認定的中標價格為準,竣工后按實際收方面積結算。
五、工程期限: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結算方式:
七、甲、乙雙方責權: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防水工程的有關設計圖紙的書面材料,乙方應按設計標準及施工工藝施工。
2、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所屬范圍內施工前,共同對前道工序質量、現場施工條件進行驗收和勘察,對前道影響防水施工的條件由甲方負責解決。
3、甲方應為乙方施工所需庫房創造條件,乙方應尊重甲方的管轄權及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保證安全文明施工。
4、乙方應按規定向甲方提供施工的有關資料,及時向甲方匯報工程的進度、質量。甲方應及時對乙方所施工完成的部位進行質量驗收和工程收方。
5、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質保期內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滲漏,乙方接通知后應立即組織施工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趕赴現場進行維修,不取任何費用,全力做好保修期內的服務工作。超出保修期只收材料費,不收人工費。如甲方使用不當或自然災害等造成的防水層破壞,乙方不負其責。
八、其他約定:
1、施工過程中如遇伸縮縫及沉降等異形防水工程,應按國家建筑防水標準執行施工,雙方協商價格。
2、乙方應如期完成施工任務。施工期內因氣候影響,現場施工條件的限制,由甲、乙雙方及時協調,合同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按合同付款,從而影響工期,責任由甲方承擔。
3、施工期內,乙方人員應無條件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但乙方應自行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施工中如甲方安全設施不妥造成乙方人員的安全事故,其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期間甲方可進行材料抽檢,在權威機構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其它未盡事宜,甲、乙方隨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6、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保修期內有效,保修期完后自動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萬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 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 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 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 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l。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 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蓋章) 備案號: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防止公司綜合樓漏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經雙方洽談和協商,就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綜合樓樓樓頂及廁所防水一事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湖北____縣____區
2.工程項目:公司綜合樓樓面廁所地面防水。
3.施工內容:甲方要求乙方,防止樓頂.廁所地面漏水,漏雨的目的。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第二條:工程價格:
1.屋面B每平米8元(含燃氣)
2.廁所丙綸布每平米 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協商解決。
2..工程質量除符合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外,還應當達到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施工后,樓頂整體平面平整,無鼓包,接口牢固,密封好,排水口流水通暢,室內外各處無任何漏水痕跡。
第四條:工程工期
1. 工程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罰款500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付工程款70%, 甲方保留5%工程款作為工程維修押金,
2.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在工程交工后________年內,工程質量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無償修理,保修期滿后由甲方將工程款的5%(工程維修押金)撥付乙方。
第六條:施工安全:
乙方必須保持施工現場整潔,并遵守甲方公司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對 施工人員人為造成的不安全后果負全責。
2.施工結束后,由公司派人對施工布局、施工質量進行驗收,凡是沒有達 到要求的`不符合標準的地方,重新施工,返工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公司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對在建項目管理中重點和薄弱環節的監督檢查,切實解決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20xx年3月至12月在公司范圍內開展了分包合同執行情況專項監察,監察范圍是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公司各直管項目部、各分公司及其項目部在建工程履約中簽訂的分包合同。專項監察共分四個階段進行:準備階段,自查階段,抽查、重點檢查階段及整改、總結和跟蹤監察階段。 在各單位完成自查階段工作的基礎上,20xx年9月,公司成立了專項監察檢查小組,抽調相關部門精兵強將組成檢查組,由公司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李世貴帶隊,于11月上旬至中旬對公司及分公司所屬山東、黑龍江、內蒙古、河北、山西等地的七個重點在建項目(群)進行了一次全面檢查。
檢查組主要采取聽工作匯報,查看施工現場,查閱相關資料的方式進行。在檢查工作中,檢查組人員針對分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以分包合同執行情況專項監察各項檢查內容為依據,對各項目部分包合同及相關管理方面的'情況進行細致地詢問、了解,認真查看管理資料,并重點
檢查了分包合同文件及其評審、審批、簽訂與執行情況,有關物資材料采購、設備租賃情況以及分包方的資質、履約情況,特別是主合同與分包合同實施進度、價款結算、分包合同中要求設定的履約擔保和安全環保、農民工工資支付、質量等保證金條款的執行落實情況,分包隊伍及民工工資支付監管等重點風險控制情況,還與項目部領導及有關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和交流,既針對問題、隱患加強指導、幫助,規范操作和管理,又誠懇地征求他們對公司分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檢查工作結束后,公司將根據檢查情況對有關項目部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整理、分析,向各有關單位下達《監察建議書》,要求相關單位認真制定措施進行整改,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察;同時公司相關管理部門將針對問題和薄弱環節,認真改進管理,建立和完善有關項目監管制度和措施,以確保專項監察和檢查工作促進解決問題,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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