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6篇(優)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合同 篇1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及其原則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為合同內容的合意的外觀方法或者手段。簡言之,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當事人合意的外在形式。《民法通則》第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這是法律關于合同形式的一般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合同形式包括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的選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合同形式自由是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最高法院民法研究室認為,我國《合同法》與世界各國合同的通例相一致,對合同形式采取了從寬態度,盡可能促成合同成立,盡可能促成合同有效,盡可能減少因為合同形式的缺陷而導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無效的現象。
二、書面形式是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定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的認定
由于法律法規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故,一般情況下,不應認定買賣雙方以口頭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買賣合同。認定口頭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買賣合同,必須具備合同法規定的合同實際履行條件。《合同法》第3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條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根據上述規定,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或書面合同形式存在重大缺陷的,只要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即可認定合同成立。如買方已支付大部分(50%以上)購房款,賣方接收,主張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須證明付款用途為購房,且房屋具體位置確定。如賣方已交付房屋,買方接收,主張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須證明房屋系為買賣目的所交付,且房屋價款能夠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條規定:“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訂立合同,但從雙方從事的民事行為能夠推定雙方有訂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條司法解釋明確了《合同法》第10條規定的“其他形式”,即指以雙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成立,亦稱默示合同。《合同法》第36條、第37條規定的合同成立形式,指的就是“其他形式”。
四、應當認定本案爭議房屋買賣合同成立
有觀點認為,本案雙方當事人簽訂的認購書并未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未成立。筆者認為,此觀點不能成立,應當認定甲、乙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理由如下:
(一)“認購書”已經具備本約性質,不應認定為預約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只能針對預約合同適用。本案中,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雖名為“認購書”,但約定內容并不限于對將來進行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而是對有關房屋買賣事項的作出了具體明確的約定,如房屋價款確定,付款期限明確,且約定全部購房款應在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之前付清等。“認購書”不再屬于預約合同,而是具備了本約合同的性質。協議中雖約定應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系為辦理合同備案及產權轉移登記所需。這種情況下,應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已經成立,不應適用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的規定。
(二)甲方已經付清了全部購房款,實際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已經接收,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既違背合同法關于合同成立的相關規定,也不符合維護交易安全的司法原則。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對預約合同的內容要求較為嚴格,但對實際履行條件規定較為寬松,即“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對履行義務的程度未作要求。而本案中,乙于約定期限屆滿次日付清全部購房款,雖不符合約定,但甲已經接受,視為雙方以實際履行變更原合同約定。乙付清全部購房款,甲接收并出具發票,理應屬于“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一方接受”。即使甲、乙雙方并未簽訂認購書,根據《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也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認定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導致乙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卻無法實現合同目的,只能要求乙方返還購房款,其權益必然受損,既不符合公平原則,也不利于維護交易安全。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出租方):
身份證: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租屋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自愿將租賃給乙方居住/商用,租金為每月________元,(包括提供家電家具使用)即□空調□彩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熱水器□沙發□餐桌□床。
二、合同期為年
三、______個月支付一次,即_____元,下次付款,乙方應提前一個星期支付給甲方,另水、電煤氣、有限電視、寬帶、物業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保持家具、家電等相關設施完好無損,出現故障應自行維修,原房屋結構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改變或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或恢復原樣。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紀守法,不得從事任何非法活動,遵守小區各項管理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煤氣、有限電視、物業等費用。
六、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均不得將房屋轉租,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逾期視為續租,甲、乙雙方如有違約,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解決。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安全使用煤氣,如有意外發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甲方必須在乙方入住前保證房屋通水,通電,通煤氣及有線電視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活居住。
九、押金情況:簽訂合同時除收取另收取期滿時,甲方通過對其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家具家電進行驗收,確認無損壞時即將押金退還乙方,若有財務損壞,乙方應主動修復。
十、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的'各種表度為:總水表_____立方,總電表_____度,煤氣表_______立方。
十一、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合同,不得違反,否則將按合同條約及《合同法》相關規定處理。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郵編: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法定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區: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郵編: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電話:
委托法定代理人住所(址) 聯系電話: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___【區】【縣】___路____【弄】【新村】___【號】【幢】___室(部位)____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_,結構為____,房屋用途為居住。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編號:___】,并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居住使用。并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為(____幣)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幣)___元。(大寫: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_角整)。上述租金保持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須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3-2 乙方應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幣)__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后,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 、_______、_____等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3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幣)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房屋合同 篇4
以下簡稱:屋主鄧現成為甲方
租賃者: 為乙方 租賃者身份證號碼:
在出租期間為確保甲方的權利,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國家法紀及公眾安全,經甲乙雙方 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沙溪鄉共同路八街4號;出租范圍為底層第_壹_樓,包括底層天井、廚房、大廳及房間(不含壹樓樓梯房)。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以月為單位,租賃期限須滿壹年。
第四條 月租金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千 百 拾 元整。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日起,乙方須要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作為押金;同時交納租賃期第一個月的租金。到租賃期滿最后一天,甲方在檢查房內相關設施是否完好,若屋內設施出現損壞的,甲方有權在乙方押金中扣除相應維修費用后,再將剩余押金返還乙方;
第四條 水電費
在租賃期內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其使用的水電費。水電費以當月實際抄表數為準。水電費收取標準:水費按4元/度; 電費按1.1元/度。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租賃期內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交租期間交納每月租金及上月水電費給甲方;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日起到次月5號須及時向甲方交納月租金及上月水電費。
如乙方到期不交時間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停止乙方的房屋使用權,并沒收其押金。 在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中途終止租賃合同的,乙方當月交納的月租金歸甲方所有,無須退還當月租金的余款,并沒收其押金。
第六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房屋設施
房間設施有大門、門鎖、衛生間(內含洗手盆、燃氣熱水器、煤氣瓶、水龍頭、水管、電線、電插座、便器等設施)、廚房(內含排氣扇、燃氣灶、煤氣瓶)、大廳及房間(內含光燈、吊扇、插座開關)以及獨立水電表各壹個,在房屋租賃期間須妥善維護上述屋內相關設施,不得損壞、盜竊、偷換上述屋內相關設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屋內設施損壞的`,乙方須按時價賠償甲方工料費用。甲方負責租賃期間上述設施的維修工作。
第七條 房屋結構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維護出租屋的主體結構及屋內地面、地磚、墻面、屋頂、房門、門鎖、燃氣灶、燃氣熱水器、煤氣瓶、排氣扇、窗戶及其玻璃等設施,不得不得損壞、盜竊、偷換換上述屋內相關設施。不得隨意在墻上釘孔及張貼;乙方須保持屋內環境的整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屋內設施損壞或地面、門窗、墻面、屋頂出現嚴重污染受損的,乙方須按時價賠償甲方工料費用。
第八條 衛生管理
在租賃期間乙方須注意個人及公共環境衛生,不得隨意隨地傾倒垃圾,特別是不得將垃圾掉棄在屋外過道等公共空間,乙方嚴禁將剩飯剩菜、衛生巾、砂石硬物、塑料制品等物件倒入下水道及洗手間便兜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管道阻塞的情況,由乙方自行疏通管道;如果乙方不疏通管道,則甲方待其清理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 治安管理
在租賃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當地相關治安管理規定,嚴禁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乙方如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十條 物品管理
乙方須妥善保管自身物品,在租賃期內乙方物品出現損壞、遺失、被盜等情況皆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負任何民事及刑事責任。
租賃期結束前3天,乙方應及時全部搬走乙方物品;租賃期結束后,乙方遺留在該房屋內的物品出現損壞、遺失、被盜被搶等情況皆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沒有任何保管的義務,甲方不負任何民事及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壹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壹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沒收押金: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兩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壹 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應提前_壹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雙方在認真閱讀本協議書后,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同意簽定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性質:
四、工程范圍: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即概算書)。
五、工程造價:¥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六、工程價款結算:簽定協議時付定金 500 元;木工開工前需預付工程款的60%即元,木工完工后再付30%即 元,聚脂漆驗收后付7%即 元,全部竣工驗收除留保修金 元后結清協議約定所有尾款;保修期滿后付清保修金。保修期為1年(自竣工驗收之日算起)。跑水及使用不當不在保修范圍內。施工或結帳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到勞動、工商仲裁部門仲裁(或到法院裁決)解決,工期順延。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根據工程項目一覽表及施工圖紙進行施工。
如遇設計變更,另做調整,超出原來設計范圍的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變更圖由甲乙雙方商定。實際發生費用超過概算書定額部分由甲方承擔。如已經施工,甲方仍要求變更的,不要找任何借口,必須補償給乙方已經施工的損失,如拒付,乙方有權停止施工。
八、竣工驗收:竣工后即進行驗收,驗收標準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協議附件——《工程驗收約定》進行驗收(在建筑質量達標合格的情況下按此驗收);如當時未提出異議,或乙方交鑰匙、或甲方入住(不論什么原因)即視為驗收合格,并在三日內無條件結清全部款項。如當時確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驗收(但不能無故或借故拖延),另定日期,若驗收合格,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的看管費用(50元~100元/天)。對于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工程約定的時間內修復完畢,若屢次修復達不到《工程驗收約定》的'質量要求(在甲方不拖欠各種分期應付款的情況下),選擇下面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1、乙方應賠償需修復項目造價50‰的賠償金。2、但最后實驗證明屬異常或建筑問題的,不論工期,修復好為止,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九、工程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工期:天。最后交工日期不得超過工程期限的10天(因故順延工期的,最后交工日期也順延),如超,則按照第十條約定支付違約金。
十、經濟責任:
1.因乙方工程質量原因而延誤超過最后交工日期的,每延期1周期(10天為一周期),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款2‰的違約金,但不支付
此因之外的任何違約金或補償金;乙方不需墊付資金,特此說明。如墊付,甲方除應付墊付的資金外,還需支付此款項10‰/天的周轉金利息和20‰/天的違約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延期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給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80元/天的補償金。如甲方未及時付款,則乙方就此停工,甲方付款后再繼續進行施工,工期順延(停幾天,順延幾天)。如甲方要求提前交工,每提前一天,應向乙方支付200元加速施工補貼金。
3.本經濟責任項甲乙雙方必須認可通過了才能簽訂本協議書。 十一、在施工中,因雙方意見不一致而造成停工,均不計為誤工,工期可以順延。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雙倍的賠償。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商定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簽字后或口頭答應都可以進行施工,施工了,就說明雙方都同意了,如果未能通過則停止施工,停幾天,工期就順延幾天,由此影響竣工日期,順延工期。《變更單》所列費用應在木工工程進行前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借任何理由拖欠變更款,如拖欠,按第十項第二款規定的逾期違約金的2倍支付此違約金),以便后面的其它工程繼續進行。甲方因故未簽變更單,但已付或未付變更單所列費用,都可以在工程竣工之后結算。
十二、協議的變更、解除和延期開工: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簽訂《變更單》。如要終止協議,提出終止協議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協議總價款的20‰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協議手續。甲方如要延期開工,須交納500元延期開工違約保證金,并簽訂《工程延期開工協議》。
十三、甲方應保障水、電、暖的充足正常供應。如因此而影響乙方施工及施工進度,除工期順延外,還應補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商定。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依法簽訂,認定簽字,簽字生效。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附件包括:1.《工程項目一覽表》;2.《驗收單》;3.《變更單》;4.《驗收約定》;5.《工程延期開工協議》。
甲方:
電話:
簽訂地點:
乙方:
電話:
簽訂日期: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其他基本情況載于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該房屋現有設施及裝飾、裝修情況
設施情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裝修情況:
1.天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墻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對該房屋(__________)①不進行裝修②進行裝修,費用自理,同時增添設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甲方須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條 該房屋月租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年租金總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第七條 租金結算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上述租金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部分費用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第九條 租賃期內,該房屋自然損壞的維修養護由__________方負責;由于使用不當或裝修造成損壞的.維修由__________方負責;維修責任方延誤維修或維修不當,給對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保證該房屋產權清楚,沒有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其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如需轉讓或抵押房屋,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并保證本合同繼續履行;甲方如出賣該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必須按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該房屋,如需改變用途,應征得甲方同意或簽訂補充合同,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可解除合同;
2.欲對房屋進行改建、裝修或增添設施,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對涉及到墻體、樓板、支撐立柱等承重構件的改動,增加房屋荷載,以及從事危及毗鄰房屋和整棟房屋安全的活動,必須經房屋安全鑒定單位鑒定、批準,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設計的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認可,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裝修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并可解除合同;
3.如將該房屋轉租,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簽訂轉租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并簽訂轉租合同,擅自轉租,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解除合同;
4.因使用不當或乙方的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5.乙方應在租賃屆滿時,將該房屋交還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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