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購銷合同7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銷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購銷合同 篇1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造林需要,特向乙方采購桉樹專用肥料(以下簡稱“采購物資”),農資化肥購銷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及總價款
采購物資的具體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包裝要求及總價款如附件一所示。
第二條 交付日期
乙方應于甲方首次提貨前完成全部采購物資的生產,并于
起三十日內分批次將采購物資交付于甲方。
第三條 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 。乙方負責將采購物資分批次送至交付地點,由甲方清點確認并簽字后,視為該批次采購物資的交付。采購物資的裝車事宜由乙方負責,卸車事宜由甲方負責。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驗收及驗收標準
(一) 總體質量驗收
乙方最遲于
2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至工廠倉庫按正常質量抽檢辦法共同取樣封樣,樣本各三份,封樣后由甲方送至第三方有資質檢驗機構(以下簡稱第一次檢驗)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經第三方檢驗后,不符合附件一質量標準,乙方有異議的,甲乙雙方各提供50%的封存樣本,由乙方送交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檢驗(以下簡稱第二次送檢),甲方配合,檢驗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經第二次檢驗為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第二次檢驗合格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對該檢驗結果,甲乙雙方不得存有異議。
自乙方知悉第一次檢驗結果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有異議而未進行第二次送檢的,視為乙方對第一次檢驗結果無異議。
檢驗不符合附件一質量標準的,視為全部采購物資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收采購物資,并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購肥料而支付的貨款差價、運輸費、勞務費,以及因施肥延遲而造成的生產損失等),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產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抽檢
總體質量驗收合格后,乙方在到每批次采購物資后進行抽檢,貨款,抽檢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該批采購物資,乙方對此有異議的,可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方法再次檢驗,若仍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該批采購物資及剩余批次的采購物資,并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損失(規定同上),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產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三)數量驗收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交付的采購物資后及時組織驗收并由甲方指定的接貨人在交貨單據上簽字確認。
(四)甲方的驗收不免除乙方的質量保證責任。
第五條 付款期限及結算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30 %作為定金,甲方拒不履行交貨義務或違約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所付定金不再退還,乙方拒不履行付款義務違約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雙倍返還定金,若雙方均未違約終止本合同,定金轉為貨款。
每批次采購物資經甲方抽檢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批次采購物資貨款的 50 %。
甲方于收到最后一批采購物資并抽檢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付清所有剩余貨款。
各類款項匯至乙方下述銀行賬戶即為支付:
開 戶 行:
戶 名:
銀行賬號/卡號:
乙方收到每批次款項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該批貨物金額的正式發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遲延付款的,每遲延一天需按應付款項的1‰向乙方計付違約金,遲延3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
損失。甲方未付清上批次貨款的,乙方有權拒絕繼續發貨。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每天交付采購物資,不得延遲,乙方遲延交付3天以上的,每遲延一天需按當批次應交付采購物資的總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3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已經收到的貨款(扣除乙方已交付貨物的抵頂部分);如因乙方遲延或拒絕交貨而影響甲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總體質量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產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規定同上)并賠償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合同總貨款的10%;抽檢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產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批次及剩余批次采購物資并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規定同上)并賠償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未能按約定交付的采購物資貨款的10%,合同范本《農資化肥購銷合同》。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非因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
(二)、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因乙方怠于采取有效措施導致的損失擴大部分,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10日內提供相關證明。
(三)、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時間延誤的,延誤的交付期間相應順延或由雙方協商;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失去意義的`,則合同終止,雙方互不負賠償責任。
(四)、因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或發生與本合同的履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如一方將該爭議提交另一方后的30天內該爭議無法通過此方式獲得解決,則需提交到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各方陳述及保證
(一)、其依據中國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續,且其設立已獲得所有必要的許可和批準;
(二)、其擁有充分的能力和權力簽訂本協議并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
(三)、其在本協議上簽字的自然人或授權代表人已被充分授權簽訂本協議并使其受本協議約束;
(四)、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協議各項規定應成為其法定的、有效的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方雙方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公章)
購銷合同 篇2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 貨 時 間數量原 煤 產 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簡單煤炭購銷合同樣本。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揮發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鷖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鷄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合同范本《簡單煤炭購銷合同樣本》。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
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庫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庫位置面積
甲方按規劃要求建設車庫,乙方購 號車庫,面積為-----平方,面積最終以雙方核定為準。
二、車庫用途
車庫只能作車輛停放或作儲藏間,不得用作有污染的.商用房。
三、價格和費用
車庫單價為每平方-----------,房價總額為人民幣-------------元,車庫不辦理產權證,除上述房價款外,其他稅費由乙方負責。
四、付款 車庫合同簽訂時須一次付清,甲方即將車庫交付乙方。
五.車庫裝飾、設備標準
室內天棚、墻面粗裝,水泥地面、轉簾門。其他及水電由乙方自由安裝。
六、質量驗收同上部建筑一起綜合評定,達到合格標準。
七、保修責任
自乙方接收所購車庫之日起,甲方在一年內承擔天棚、墻面、地面因施工質量問題所引起的質量保修、保修期內,,因不可抗住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可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4
甲方:昆明維托天年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購下列天年產品: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贈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大寫):________(請交納五十元以上定金)
關于退換貨規定:
退換貨原則:a、天年素系列產品拆封后不予退換;b、離子水機在通水之后不是質量問題不予退換,質量問題經檢測確認后可換貨;c、生物系列不予退換;d、換貨產品只能等值交換。
注意事項:凡各種未使用的產品拆封后退換貨時,()贈品必須收回,若無法收回按優惠價補差價后,方可辦理退換貨手續。
由于涉及到送貨費用、安裝費用、材料費用等,因此送貨后退貨本公司將不退回定金。
水機產品因特殊情況不得已退貨的.,本公司將收取一定的折舊費用:(不含人為損壞)
使用時間 退貨比例 使用時間 退貨比例未拆封 已使用 未使用 已使用
一周內 100% 一個月內 80%
一星期內 90% 兩個月內 70%
十五天內 85% 三個月內 60%
乙方已收到《天年牌離子水機安裝及維修須知》并已詳細閱知。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執一份,經雙方我們簽字后生效。
甲方經辦人簽字(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昆明維托天年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年 月日
簽訂地點:南溪區馬家鄉初級中學校二樓會議室
為防止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流入學校食堂,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原料進貨采購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購衛生質量,確保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安全高效運行,按照區政府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相關文件精神,馬家鄉初級中學校食堂所需肉類統一由乙方供應。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條款。
1、乙方必須向甲方無償提供相關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身份證、屠宰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每批肉類動檢合格證等相關證件)。
2、乙方先試供10天,即試供期從年月 日至 年月 日,試供期內主要考核乙方的實際供貨能力、供貨質量等。試供期滿,如各方面均能達到甲方及食堂生產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購;如不能達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購。
3、正式供期為試供合格后起至201 年8月31日,采購量視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4、供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上門,當天采購數量甲方提前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所提供的肉類必須按甲方要求做到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有關規定,并提供相關票據。如發現衛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退
貨,乙方應做到及時調換,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譽損失,乙方負擔全部責任。
6、乙方提供的肉類應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是區統一定點屠宰。
(2)必須經區動檢部門檢驗合格并蓋章。
(3)肉類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格;市場價格有變化,供應方須提前告知學校,如價格上漲,需經甲方確認后調整。
(4)乙方供給甲方的每批鮮豬肉均應提供檢疫證明。
7、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所供豬肉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所在學校學生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除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外,并負相應法律責任。
(2)乙方如不誠信經營,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的供貨權,另行定點采購。
8、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為月結,即一月結算一次。即乙方于當月供貨,滿一個月后開出正式發票到甲方報帳結算。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間,未盡事誼,協商解決,合同事項和條款繼續履行。
(2)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區營養辦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購銷合同 篇6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國 簽署:
(1)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賣方”);
(2)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1)賣方已擁有一處或多處供應源,或已從一處或多處供應源獲得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的長期供應;
(注: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 (“買方用途”);
(3) 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定確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 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 合理審慎作業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驗的同類業務作業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 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 交付
3.1 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 ,交付壓力為 。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 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 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
(適用于新項目):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并就起始日的確定進行協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生,并應根據以下程序確定:
4.1.1 雙方應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確定一個九十(90)天的期間,該期間應在第一窗口期內且起始日應在該期間發生(該九十(90)天以下簡稱“第二窗口期”),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的規定確定窗口,則第二窗口期將被視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上述規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 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 ,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量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日合同量”),最小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小時(“小時提取速率”)。
5.4 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 買方至少應提前 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 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定發出的通知起 日內向買方發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5 優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 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 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模版二: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每一標準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氣的合同價格(以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為單位表示)由天然氣基礎價格(Pi)和綜合服務費用單價兩部分組成。其中,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 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 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 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 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國家頒布的適用于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本條規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程見附件五。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 調試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間。
9.1.2 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 (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 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者,任何一方可根據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定。
第12條 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 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規則”),由按照規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 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 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系溝通、證據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行合理審慎的作業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 生效和終止
17.1 生效(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定的情形發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 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 。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 終止
如發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生在先者為準:
17.2.1 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2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后 日內,違約方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嚴重喪失商業信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 年的期間累計超過 年,或 (b) 連續 日,經提前 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 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 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 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 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商確定。
第21條 簽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買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附件一 供氣優先順序
附件二 結算條款
附件三 責任與補救
附件四 質量規格
附件五 檢驗計量規程
附件六 計劃與指定機制
購銷合同 篇7
甲方(購貨方): 身份證號:
乙方(供貨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甲方訂購乙方果場的沙糖桔事宜,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現場估算,乙方果場的沙糖桔樹約 株,總產量約 斤,全部由甲方收購。
二、收購價格: 元/斤。
三、定金:雙方簽訂協議時,由甲方支付定金 萬元給乙方作保證金,定金在最后摘完果結數時作貨款扣除。
四、采摘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摘完。采摘方式方法:其一可從 年 月 日起一次性連續 天采收完畢,每天約采收 市斤;其二可在采摘時間內分期分批采摘完畢,具體批次、時間、數量由雙方協商決定。
五、交貨地點:由乙方采摘送到雙方商定的地方,具體地點為: ,甲方驗收過稱。
六、付款方式:甲方每(批)次收貨后運走前,即時按本合同收購價和實際數量付清當(批)次款額給乙方。
七、規格質量要求:
要求果品成熟,除嚴重的(指可見嚴重度在百分之 以上)花皮果、凍傷果、灼傷果、蟲害果、煤煙果、青果、干榨果以及爛果、開裂果、落地果及 不列入收購范圍外,其余全部統級以本合同價收購。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價格、數量、質量要求收購乙方的沙糖桔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決定單方面終止合同和不退回定金。
2、乙方要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價格、數量、質量要求賣果給甲方,如出現下列情況,視為違約行為。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從本合同簽訂的果場采果供給第三方或從本合同所簽訂以外的`果場充貨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要雙倍返還定金,甲方同時有權決定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價格、數量、質量要求交貨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收回所交定金。
九、下列特殊情況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另行解決。
在合同約定采收時間到期前,如遇嚴重的連續霜凍或連續低溫凍雨等災害性天氣時,雙方認為可能會造成合同標的果品凍傷的,雙方應盡快協商解決辦法:一可協商提前摘果;二可協商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任何一方堅持執行原合同的,該方要對凍傷果負全責。甲方堅持執行原合同的,凍傷果全部由甲方按原合同收購價收購計算;乙方堅持執行原合同的,凍傷果甲方不負責收購,只收合同合格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人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本合同共二頁。
甲 方: (簽名) 乙方: (簽名)
中 介: (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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