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房屋合同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 篇1
1.某房屋買賣合同規定,出賣人須于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后15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向某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出賣人和買受人共同辦理房產證,如買受人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權證》,從出賣人取得房地產《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日的第180天起,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情況是,出賣人于1998年9月28日領取了所建房屋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自該日起加上180天,就是到1999年3月26日,出賣人應當在此前為買受人辦理好所買賣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及《房地產權證》。實際上,直到20xx年7月16日,買受人仍未取得所買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在這種情況下,當買受人請求出賣人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及交付《房地產權證》時,出賣人可否以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為由,拒絕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拒絕交付《房地產權證》?
2.按照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和第一百三十八條等規定,出賣人移轉所售房屋的占有和所有權為其主要義務。盡管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房屋買賣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購房人占有、使用,但這只是出賣人履行了移轉所售房屋占有的義務,只要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因出賣人的原因仍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場合,就屬于主給付義務不履行,構成違約,甚至是根本違約。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關于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時起算的規定,訴訟時效自合同規定的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起算。據此觀點,上述案件中,出賣人有權援引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抗辯,拒絕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并拒絕交付《房地產權證》。
有的專家不贊同上述觀點,認為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購房人,就是出賣人履行了主給付義務,至于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只是出賣人未履行從給付義務。在主給付義務已經履行的情況下,從給付義務不得單獨適用訴訟時效,以真正發揮從給付義務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最佳實現的功能。因而,在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受讓人的情況下,即使出讓人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自合同規定辦理的期限屆滿的次日開始計算已經超過了2年期間,受讓人也有權請求出賣人繼續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對此,筆者持不同意見。其原因在于: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等條文的規定,出賣人所承擔的主給付義務為移轉房屋的占有,尤其是移轉房屋所有權。出賣人僅僅把房屋交給了受讓人,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屆滿時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就是沒有履行移轉房屋所有權這個最重要的主給付義務,已經構成了違約,訴訟時效的期間應該起算。
有專家說,在實務中,由于種種原因,許多情況下是出賣人(基本上為發展商)故意拖延,致使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遲遲未辦下來,同時因購房人(大多為小業主)的法律意識不強而往往未于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按照訴訟時效完成處理這些問題,顯然使已經交足了房價款的小業主遭受了重大損失。實際上,小業主恰恰值得同情,進而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若保護,就不應認為上述案型中小業主關于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請求權已經罹于訴訟時效。
就我個人而言,也十分同情小業主,但仍然痛苦地堅持上述案型中小業主關于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請求權已經罹于訴訟時效的觀點。其道理在于:其一,小業主完全有機會、有能力及時向發展商主張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造成訴訟時效中斷,從而使其債權得到法律的保護,但小業主卻躺在權利上睡眠,于是,就沒有充分的理由對小業主再予以優惠的保護。其二,把發展商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定為違約,意味著賦予了小業主追究發展商違約責任的權利,并且,發展商逾期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給小業主造成嚴重損失時,小業主可以依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以便盡快甩掉包袱,進行有效益的新交易。其三,如此確定,也是雙刃劍,即,使小業主獲得較大數額的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額,因為把發展商的違約時間定得越早,其所負違約金的累積或者可得利益損失的數額就越多。
3.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受讓人占有、使用,并且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前也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但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一直未交付,主給付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房屋所有權已經移轉給了受讓人,只是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的從給付義務尚未履行。而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系房屋所有權的憑證,它只起證據的作用,已經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不因該證件的有無而發生改變。既然如此,在合同規定的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至今已經超過了2年,購房人一直未請求出賣人辦理該手續的情況下,如果對該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使出賣人有權抗辯,仍然拒絕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反倒是人為地制造麻煩。如果聯系到房屋所有權人遺失了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還可以補辦的現狀,罹于時效的觀點更顯得失去權衡。此其一。其二,如果說“盡管債權證書是動產,但是它的所有權卻不能獨立轉讓。該所有權與債權不可分離,歸各自的債權人所有。”(曼弗雷德。沃爾夫:《物權法》,吳越、李大雪譯,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版,第320頁)那么,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同樣應與房屋所有權聯系在一起,二權不得分離。若對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的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恰恰會造成房屋所有權與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分離的結果,所以,對于此類請求權不宜單獨適用訴訟時效。
4.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買受人應當在約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出賣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除非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此處所謂約定的期間或者基于法律規定而確定的期間,簡稱為質量異議期間。一種觀點認為,它屬于短期時效。筆者對此持有不同意見,認為質量異議期間不同于訴訟時效期間。理由如下:其一,質量異議期間首先表現為約定期間,而訴訟時效期間為法定期間。其二,質量異議期間適用對象含請求權和形成權。其中所謂請求權,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和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包括買受人請求出賣人修理、重作、更換標的物的權利,買受人請求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的權利(有學說認為這是形成權),在解釋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后段所謂“等違約責任”包括損害賠償。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后段規定的“退貨”的救濟方式,一般情況下為解除合同,有時轉為更換,有時轉為重作,個別情況下可以轉換為代物清償。為了把退貨同修理、更換、重作相區別,不宜將它解釋為含有更換、重作的類型。從權利的角度著眼,解除合同的權利顯然屬于形成權。正是因為質量異議期間適用的對象包括請求權和形成權,就同僅僅適用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區別開來了。其三,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不消滅權利本身,質量異議期間屆滿則消滅權利本身。其四,于質量異議期間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轉換為訴訟時效期間的進行;若為訴訟時效期間則不會發生這種現象。其五,質量異議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延長,與訴訟時效期間不同。其六,質量異議期間的起算點,在該期間為當事人約定的期間場合,自約定的第一天開始起算;在無約
定場合,自能夠檢驗貨物時起算(第一百五十七條),或者說自發現或應當發現標的物存在瑕疵時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前段);若有質量保證期,自規定的質量保證期的第一天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后段)。訴訟時效期間一般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正因為質量異議期間不屬于短期訴訟時效,所以,只要買受人在質量異議期間內將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了出賣人,質量異議期間就功成身退,讓位于訴訟時效制度。該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為買受人請求出賣人承擔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期限屆滿的次日。
附帶指出,質量異議期間也不同于除斥期間,其理由如下:其一,質量異議期間首先為約定期間,無約定時才依據法律規定的方法予以確定;而除斥期間原則上為法定期間,只有合同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的解除權的除斥期間系惟一的例外。其二,除斥期間的客體為形成權,而質量異議期間制度的客體包含請求權和形成權。其三,在質量異議期間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質量異議期間便完成使命,訴訟時效粉墨登場。其四,如果買賣合同規定有質量異議期間的,該期間的起算點為當事人約定期限的開始之日;如果買賣合同未規定質量異議期間的,該期間的起算點,有時為買受人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之日(合同法第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前段),有時為買受人收到標的物之日(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中段)。與此不同,除斥期間的起算點則比較復雜。合同法規定,在可撤銷的合同場合,撤銷權的除斥期間自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時起算(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在效力未定的合同場合,追認權的除斥期間自相對人催告確定的開始追認的時間起算(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相對人的撤銷權在除斥期間的長短方面不確定,只有
最后限定,即追認權行使之前,起算點應為合同成立之時(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在債權人撤銷權的情況下,撤銷權的除斥期間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算,在債權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撤銷事由的情況下,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算(第七十五條)。在合同解除的情況下,解除權的除斥期間自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起算之日開始計算,無此規定或者約定的,自債務人催告確定的開始之日起算(第九十五條)。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及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坐落于區/縣路弄/新村____號___室________部位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該出租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裝修情況、附屬設施及設備情況,由雙方在附件中列明。
三、該房屋用途為_,乙方應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四、該房屋月租金合計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乙方應當于每月_______日前,以_______方式將租金交付甲方。
五、租賃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六、甲方應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已經將房屋交付乙方。
七、租賃期限屆滿后,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應當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除存在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應予同意。
八、甲方應當定期對房屋進行養護,保證房屋處于正常的可使用狀態。乙方應當合理使用房屋,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發現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發生自然損壞的,應當及時向甲方報修。
甲方對乙方的報修,應當按規定的修理范圍及時進行修理。
九、甲方養護、維修房屋時,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對乙方使用房屋的影響。乙方應予自給,不得借故阻撓。
十、乙方裝修房屋或增設附屬設施的,應當事先書面征得甲方同意。對增設的附屬設施,由雙方另行約定產權歸屬及維修責任。
十一、乙方需改建、擴建房屋的,應當事先書面征得甲方同意。改建、擴建后的房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房屋的維修責任、租金等由雙方另行約定。
十二、經雙方商定,甲方向/不向乙方收取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為_元(大寫:__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拾______元整),由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當開具收據。租賃關系終止后,租賃保證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歸還乙方。
十三、乙方需轉租房屋的,應當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租期間,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轉租收益,轉租收益的標準由雙方另行約定。
十四、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的,應當退還乙方已付租金。
并支付給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期間租金_%的違約金。
(二)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應當支付相當于拖欠租金額_%的違約金。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四)甲方對乙方報修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自然損壞未能及時修復,造成乙方或他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損壞,乙方未及時修復,造成甲方或他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六)一方按規定解除租賃合同的,另一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六、其他有關房屋租賃事宜及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及有關規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交易中心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姓名: 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及儲藏室買賣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愿將位于 市 區 號樓 單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積 平方米)及儲藏室壹間(建筑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出售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 元整;甲方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10日內,乙方支付甲方 萬元整(¥ 元),剩余房款 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領到 新房鑰匙之日起 日內騰房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土地證發放后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甲方騰房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 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交易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后未按規定時間騰房并將房產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騰房并將房產證交給乙方,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協助過戶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甲方除必須及時配合乙方過戶外,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四)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后,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 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并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房屋租賃合同樣本簡易版。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_個月的_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房屋租賃合同樣本簡易版。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計------年整。
二、本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整,按年結算。每年12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 意。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0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整。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
發包方:大坪鎮大坪村委會下半坡村小組:王xx (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甲方在原老房子位置拆舊新建設住房,委托乙方進行拆除原老屋和渣土清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施工內容及工程量
1、施工內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運。
2、拆除標準: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圍內房屋瓦片、老房子舊的材料、老墻土的渣土清運和平整好新建房的場地。
3、施工中拆下的各類廢舊材料按照甲方指定位堆放,歸甲方所有,甲方自行處理。
二、 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價款:拆除項目總金額為: 萬 _仟 _元(¥00.00元)
2、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時,甲方按工程款50%預付給乙方工程款,合計 _ _ _元。
(2)乙方拆除工程全部結束,渣土清運完成,平整好施工場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將預留50%的工程款全部付給乙方,驗收不合格,經有關技術部門評估后由乙方承擔賠償一切損失。
三、工期要求:
1、本協議工程定于20xx年 月 _日開工,于20xx年 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氣影響等因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時,甲乙雙方可以重新約定開工或竣工日期。
四、 甲乙雙方責任及權力:
(一)甲方: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甲方向乙方進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現場周圍地下障礙物與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項。
2、負責協調切斷水源、電源、通信等線路。
3、配合乙方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甲方工程項目負責人: _ _ ,負責協調施工中有關事宜并監督乙方的`施工全過程。
(二)乙方:
1、制定出施工程序和步驟,做好故事安全防范措施。
2、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
3、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項施工要求和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條文施工作業,避免不安全因素發生。
5、乙方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確保施工中萬無一失。因乙方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指定 _ _為工程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時向甲方通報工程拆除有關情況。
五、 其他:
1、本協議簽字生效后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對合同條款修改,需經方協商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
2、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須共同遵守。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責任。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全部承擔(含經濟損失)。
2、協議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做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人: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0xx年 _月 _ 日 20xx年 _月 _日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茲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下列房屋租賃條約,供共同遵守:
一、房屋座落:
房型:
房屋面積:
房屋附屬設施:
房屋證號:
二、租賃期限
由二零 年 月 日至二零 年 月 日。租金支付方式 .支付下次租金須提前 天。如逾期 天不支付,則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房屋。
1、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作為水、電、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的抵押金。乙方租賃期滿后,在結清相關費用時,甲方須退還給乙方此項押金。
3、如須向有關部門登記,則登記費由 方支付。
三、乙方須愛護房屋及設施,有任何結構改動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房屋及設施如因自然原因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或賠償。從乙方入住之日起,乙方即對房屋安全負責,除因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其它因水、電、火、煤氣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從乙方入住之日起,由乙方負責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前期費用由甲方負責。水表止碼 ;電表止碼 ;煤氣表止碼 .
五、如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必須提前 天通知對方,并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解約賠償。
六、在租賃期內,如甲方要出售此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不愿購買,則購買的第三方自然成為本合同的甲方,承擔甲方義務,行使甲方權利。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在此房屋內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可無條件收回此房屋,并保留索賠的`權利。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售此房屋。
八、爭議與仲裁: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中介方應及時協調,協調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管轄權的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事項:
1、
2、
3、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中介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簽章)
承租方: (簽章)
二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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