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集合6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3、 工期:天(日歷天)。在甲乙雙方認同可以開工、材料進場的第二天計算工期,開工日期為20xx年11月22日。
第二條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出設計思路、項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電等工作,使之達到乙方裝飾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開工現場準備工作,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 電,并承擔相關費用。
4、 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做好工程驗收工作。
第三條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指派項目責任人,按合同及規范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甲 方認定的圖紙或按照圖紙變更通知和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第四條工程項目
1、振升平開窗,雙層鋼化中空玻璃,單價420元/m2×81 m2=34020元(大寫:叁萬肆仟零貳拾元)
2、玻璃幕墻,博克蘭玻璃,單層貼膜,45×100的鋁材做骨架,單價860元/ m2×46.5 m2=39990元
(大寫:叁萬玖仟玖佰玖拾元)
3、上海雙雄銅門廠,單價12800元/ m2×4.7 m2=60160元(大寫:陸萬零壹佰陸拾元) 樣式如圖40-01所示。
4、隱形防盜網,單價150元/ m2×54 m2=8100元
5、推拉門:單價560元/ m2×35.3 m2=19768元
6、陽光房,45×75方管做骨架,8mm厚鋼化玻璃,單價450元/ m2×37 m2=16650元
7、衛浴門,1080元/條×5條=5400元
8、室內門,2880元/條×9條=25920元
9、美步樓梯,甲方指定樣式,單價1280元/ m×65.8 m=84224元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 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須通知乙方,另約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則視為驗收認可。
3、 在成品或半成品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視 同該部分驗收認可合格。
4、如因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須返工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付款方式
合同總金額:(大寫)貳拾玖萬肆仟貳佰叁拾貳元
(小寫)
1、乙方完成1.2.3項的工程時,由甲方支付80%的工程款。
2、乙方完成所有的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95%,
余下5%作為保證金6個月后再支付。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承包方(甲方):
代表人:
分包方(乙方):
責任人:
甲乙雙方以合同法為依據,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協商,現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
4、承包內容:
5、建筑面積:
6、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1、乙方進場前須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
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共______日歷天。
三、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1)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______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2)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后______天內,并在第一筆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的______%,計____________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3)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后______天內,乙方須提交合同金額的______%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于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四、工程款支付
1、工程預付款:____________萬元。
2、乙方須在每月______日將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提交監理、業主,在得到監理、業主批準后,在業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賬后______天內,甲方按被批準的每月實際完成工作量和相應的到賬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繳的稅金、甲方供材料、甲方管理費、質量保修金、履約保證金、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各類罰款等相關費用后,按______%進行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工程款累計支付不超過累計完成工作量的______%,竣工驗收完成并辦理好工程結算手續后______天內支付______%,留______%作為保修金,等______年保修期滿無質量缺陷且業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五、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崗位資質、機械設備、周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并做好相應臺賬。
2、開工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3、工程完工時,甲方要及時組織人員驗收。
4、要及時支付工程價款,不得延期支付。
六、乙方工作
1、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和經甲方批準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規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與文明,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
2、乙方應按甲方項目部的要求,認真做好臺賬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種原材料的質保書、合格證和檢測、檢驗、復試等報告,遵守地方建設交易中心的規定負責到交易中心辦理交易手續并付清相關費用。
3、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組織施工。
4、對進場人員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5、甲方驗收工程時,須積極配合。
七、隱蔽工程和中間及分項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及分項驗收條件,乙方自檢互檢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經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各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各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2、若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順。對事后無法判斷質量的工序應作為特殊過程加強控制。
八、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違約,都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行為造成的所有損失。并承擔合同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因一方的行為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守約方可要求終止合同的履行,通知到達責任方時生效。
九、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訴。
十、附則
1、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責任人:
地址:
聯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委托處理人(姓名):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BP機號: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表一: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
(詳見附表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開工前____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七: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7.2 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標準執行:
(1)《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2)其它規定:_________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八:工程驗收單);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手續(見附表九:工程結算單);
10.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壹年。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十: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簽訂地為:本市_________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工程款分兩次支付:第一次于開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進度過半,將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_元,由市場的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代收。(注:此種工程款支付方式僅限于在市場內簽訂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經市場有關管理部門認證)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支付金額(元)
第一次 開工前三日
第二次 工程進度過半
第三次 雙方驗收合格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 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九: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_________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14.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__________把,交給乙方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負責提供新鎖______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
上午_________點_________分至_________點_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點_________分至_________點_________分。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5.3 甲、乙雙方直拉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內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有關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15.6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縣)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鑒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附件七: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附件八:工程驗收單。
附件九:工程結算單。
附件十:工程保修單。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合同認證意見(市場合同認證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證意見: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方就的部分項目委托乙方進行檢測的事項和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項條款。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檢測內容
1、工程名稱:
2、委托內容:包括鋼筋、混凝土、水泥、砂、石等材料及土工試驗的普通檢驗和見證檢驗。
第二條:檢測費用和結算
1、檢測單價按有關規定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價格收費(見附件);
2、檢測費用累計達到 萬元結算一次,甲方收到乙方的.結算單據后0個工作日內結清;
3、乙方向甲方提供 4份檢驗報告(原件)。超出部分按叁元份計。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對見證材料出具相關證明;
2)及時提供建筑材料的試件;
3)及時和乙方進行結算。
2、乙方責任
1)負責到甲方工地現場進行收樣,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
2)嚴格按照國家規范及當地相關規范、法規等對甲方提供的建筑材料進行檢測,并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公正;
3)乙方要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檢測報告,報告出具的日期必須在試件到期后七個工作日內;
4)乙方在收款的同時向甲方開具相同數目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及時出具材料檢測報告,由此而影響到甲方后續工作的進行,每延誤一天按延誤報告所有材料試驗總價的 %進行處罰;
2、由于乙方的原因對材料的試驗檢驗發生錯誤,需無償重新進行試驗檢驗,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3、甲方收到乙方的結算書后,需進行審核確認并辦理相關付款手續,每延誤一天按結算額的 %進行處罰。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按以下方式的其中一種予以解決:
1)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當事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制訂補充協議或承諾,補充協議或承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并生效。雙方義務完成后,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乙方各執 肆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精神,結合目前建筑市場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擬施工承包項目工程委托乙方進行居間服務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委托事項: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項目。
2、具體要求:為甲方爭取較好的合同環境。
第二條:居間服務期限
從工程項目跟蹤至合同簽訂。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與總包方簽訂該項工程的承包合同后乙方中介服務完成,甲方應付給乙方簽約合同中金額的2.5%(稅后)報酬。
2、支付方式:建設單位
第二次撥款至工程總造價35%時,甲方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
第四條:乙方在居間服務期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合同爭議人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如有其它工程項目合作另簽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與中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明確的酬金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簽訂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一、詞語涵義
1.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單位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發包方授標,并與發包方正式簽署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單位作出的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
(3)圖紙:指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樣的圖紙。
(5)投標書: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方提交并為發包方所接受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和經發包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標的通知書。
1.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它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在內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1.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后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方的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它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6其它詞語
(1)施工場地(或施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
(3)天:指日歷天。
二、合同文件
2.語言文字和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2.2法律、法規和規章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3.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單位作出解釋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協議書(包括協議書備忘錄);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發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發包方應在其組織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承擔由于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4.2發布開工通知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方發布開工通知。
4.3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點實施監理
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發包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圍和時限,辦清施工用地范圍內的征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
發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完成應由發包方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并按合同規定的時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測量基準
發包方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托監理單位向承包方移交現場測量基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4.7辦理保險
發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方投保的保險。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及時提供圖紙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提供應由發包方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方應按第33、35條和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4.11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方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4.12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
發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職責。
4.13環境保護
發包方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方按第30條規定所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并監督其實施。
4.14組織工程驗收
發包方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4.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發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5.承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保證發包方免于承擔由于承包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5.2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方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及時進點施工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執行監理單位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承包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施、工程設備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方負責的施工圖紙提交監理單位審批,并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5.6辦理保險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險。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并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5.8保證工程質量
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9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5.10環境保護
承包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按第30條的規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5.11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承包方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方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5.12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單位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單位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5.13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發包方前,承包方應負責管理和維護;移交后承包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方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給發包方為止。
5.14完工清場和撤離
承包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員、設備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承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四、履約擔保
6.履約擔保
6.1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在正式簽署協議書前向發包方提交經發包方同意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或經發包方同意的具有擔保資格的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取得證件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應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在發包方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方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后14天內把上述證件退還給承包方。
五、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1監理單位的職責和權力
(1)監理單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
(2)監理單位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但若發包方要求監理單位在行使某種權力之前必須得到發包方批準,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單位行使的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方的事先批準;
(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監理單位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或發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7.2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單位駐工地履行監理單位職責的全權負責人。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把總監的任命通知承包方,總監易人時應由發包方及時通知承包方。總監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并通知承包方。
7.3監理人員
總監可以指派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授權范圍通知承包方。他們出于上述目的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7.4監理單位的指示
(1)監理單位的指示應蓋有監理單位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總監或按上述第7.3款規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名。
(2)承包方收到監理單位指示后應立即遵照執行。若承包方對監理單位的指示持異議時,仍應遵照執行,但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監理單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繼續執行原指示的決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監理單位決定繼續執行原指示,承包方仍應遵照執行,但承包方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3)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但監理單位應在發出臨時書面指示后48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48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方可提出書面確認函,聲明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只從監理單位總監或上述第7.3款規定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7.5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
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在按合同要求由監理單位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文件、確定價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發包方或承包方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并與雙方充分協商后作出公正的決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聯絡以書面函件為準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8.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復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及時發出和答復,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后果負責。
七、圖紙
9.圖紙
9.1招標圖紙和投標圖紙
(1)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及其補充通知僅作為承包方投標報價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衡量變更的依據,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及其補充資料僅作為發包方選擇中標者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檢驗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標內容進行施工的依據,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9.2施工圖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合同規定由發包方負責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和數量提交給承包方。由于發包方未能按時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42條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圖紙中涉及變更的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按合同規定由承包方自行負責的施工圖紙,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承包方按發包方施工圖紙繪制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車間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后的28天內批復承包方。承包方應對其未能按時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若監理單位未在28天內批復承包方,則應視為監理單位已同意按上述圖紙進行施工。監理單位的批復不免除承包方對其提交的施工圖紙應負的責任。
9.3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
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交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時,應由監理單位在該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簽發設計修改圖或設計修改通知單提交承包方,具體時限應視修改內容由雙方商定,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效力。設計修改涉及變更時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9.4圖紙的保管
監理單位和承包方均應按第1.2款第(3)項所包含的內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
9.5圖紙的保密
未經對方許可,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圖紙不得泄露給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八、轉讓和分包
10.轉讓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轉讓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門或任何權利,下述情況除外:
(1)承包方的開戶銀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規定的款額。
(2)在保險人已清償了承包方的損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將其從任何其他責任方處獲得補救的權利轉讓給承包方的保險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應經批準
承包方不得將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經監理單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轉包。承包方應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即使是監理單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向監理單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事項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監理單位同意:
(1)提供勞務;
(2)采購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確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發包方指定分包人
(1)發包方根據工程特殊情況欲指定分包人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分包工作內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資質情況。承包方可自行決定同意或拒絕該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標時接受了發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則該指定分包人應與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樣被視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與其簽訂分包合同,并對其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若發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時,應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時發包方應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分包人之間簽訂分包合同。發包方應保證承包方不因此項分項而增加額外費用;承包方則應負責該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協調,并向指定分包人計取管理費;指定分包人應接受承包方的統一安排和監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均應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對此承擔責任。
九、承包方的人員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員
12.1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
承包方應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術合格和數量足夠的下述人員:
(1)具有合格證明的各類專業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術理論知識和施工經驗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有能力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指導施工作業的工長;
(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管理人員。
12.2承包方項目經理
(1)承包方項目經理是承包方駐工地的全權負責人,按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責任和權利履行其職責。承包方項目經理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負責組織本工程的圓滿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單位聯系時,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決定采取措施后24小時向監理單位提交報告。
(2)承包方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方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承包方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3)承包方指派項目經理應經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易人,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短期離開工地,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并通知監理單位。
13.承包方人員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員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自行安排和調遣其本單位和從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工人,并為上述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及負責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干應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動。
13.2提交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報告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還應按規定的格式,定期向監理單位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3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
技術崗位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還應在上崗前進行崗位培訓,并進行理論和操作的考試和考核,合格者才準上崗。承包方應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員情況報告中說明承包方人員持有上崗資格證明的情況。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檢查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明。
13.4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承包方的人員
承包方應對其在工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盡職盡責。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那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承包方應及時予以撤換。
13.5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
承包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方應做到(但不限于):
(1)保證其人員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承包方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安排其人員的工作時間。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度,并應按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2)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和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生活環境,配備必要的傷病預防、治療和急救的醫務人員和醫療設施。
(3)按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塵、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溫、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的勞動保護措施。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承包方應有責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4)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其管轄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5)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設備
14.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各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采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2)承包方與供貨廠家的供貨協議一經簽訂,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單位。
14.2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承包方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設備安裝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并抄送發包方。監理單位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后,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3)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方,并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提前交貨時,承包方不應拒絕,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時,應事先報監理單位批準,否則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供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6)若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5.承包方材料和設備的管理
15.1承包方設備應及時進入工地
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準前,按簽署協議書商定的設備進點計劃)進入工地并需經監理單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變更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時,須經監理單位批準。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設備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運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設備應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內轉移這些材料和設備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不得將上述材料和設備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方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3)承包方在征得監理單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于自己的閑置設備。
15.3承包方舊施工設備的管理
承包方的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并應由具有設備鑒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單位檢查后才準進入工地。承包方還應在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并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設備
(1)發包方擬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設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2)承包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租發包方的施工設備。若承包方計劃租賃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備,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設備清單和租用時間,并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后另行簽訂協議。
(3)承包方從其他人租賃施工設備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方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方或發包方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設備的使用權。
15.5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
監理單位一旦發現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承包方應予及時增加和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16.交通運輸
16.1場內道路
(1)發包方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單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16.2場外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并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合同規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它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負全部責任,并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16.5水路運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適亦用于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含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它結構物;“車輛”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工程合同】相關文章:
工程工程協議書06-29
工程合同(精選20篇)07-14
工程合同范本12-31
【薦】工程合同范本01-05
實用的工程合同范本01-05
【推薦】工程合同范本01-04
工程合同范本【薦】01-05
工程合同范本【熱門】01-04
工程協議書與合同01-02
【熱】工程合同范本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