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精品6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xiàn)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合同 篇1
發(fā)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天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第八條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第九條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第十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fā)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工程合同 篇2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方:(以下簡稱乙方)甲方為改善居住條件,擬在自家宅基地新建一棟三層房屋,該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
根據甲方意圖,甲乙雙方經充分討論,甲方提供房屋平面設計圖,以口頭方式對房屋布局、結構形式、建設規(guī)模、裝修裝飾樣式、施工作業(yè)范圍等工程概況作了約定,主要內容如下:
1、結構形式:框架結構,層數為三層;
2、建設規(guī)模:占地面積約110㎡,建筑面積按施工完畢后實地量度房屋主體面積;
3、施工作業(yè)范圍:從基礎至樓頂、按約定內的土建、裝飾等具體為:內外墻面抹灰及內外墻貼陶瓷磚(除室內廁所、廚房貼至上天花頂位外,其余室內墻壁貼至窗臺下沿線),所有陽臺底部粘帖馬賽克;室內全部地面粘貼地磚。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價格
1、本工程為包工不包料,人工為每平方390元,工程總造價按實際主體建筑面積量度計算,除房屋建筑建設工程外,其余需建筑或修復的施工,雙方再自行協(xié)商協(xié)定建設費用;
2、施工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發(fā)生的水費、電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只提供用水用電設施設備,其余在建造過程中所需的一切設施及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20xx年3月20日開工至20xx年9月1日交工,工期合計160日歷天,因下雨、停水、停電或其它特殊原因誤工的,工期順延。
四、工程質量
1、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建筑施工相關要求進行施工,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甲方選用材料合格,達到國家相關標準。
五、付款方式
甲方原則上在工期規(guī)定時間內每月向乙方給付工程款,每次付款金額根據雙方協(xié)商確定,每次給付不超過人民幣捌仟元。房屋建造完畢后,甲方應給付按雙方厘定的工程總造價的80%,剩余20%款項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如工程建造完畢交付之日起三個月內房屋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必須付清所有工程款項。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有權對工程不合格的部位提出整改或返工。
2、甲方在乙方進入施工現(xiàn)場前做到三通一平并協(xié)調好周圍鄰居、城建、國土等部門的關系,確保工程施工不受干擾。
3、甲方應按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
4、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經驗,以確保工程質量合格,乙方應配備足夠人員進行施工,確保工程進度。
5、乙方應重點抓好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6、乙方在使用甲方所提供的電力設施時,乙方使用人員需持有電工證,如發(fā)生一切意外事故及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需確保自身及其工人的人身安全,如發(fā)生一切意外事故及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8、乙方在收到甲方每月的.工程款項后,應按時給付其他工人工錢,如發(fā)生有工資拖欠等法律問題,與甲方無關。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方如未按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待料停工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攬的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應無償維修、返工或重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經協(xié)商仍無法解決的,可提請訴訟解決。本合同內在實際過程中未有提及約定的,可另議補充。
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工程竣工并結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方簽字(手印):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字(手印):身份證號碼:
工程合同 篇3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fā)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條 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一)項目名稱(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地址(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項目咨詢業(yè)務范圍: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第三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義務
(一)咨詢人的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咨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規(guī)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后,咨詢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主動征詢委托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zhí)行,以保證咨詢工作順利進行。
4.咨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guī)及規(guī)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咨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第四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權利
(一)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4.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責任
(一)咨詢人的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稅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咨詢人應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提供咨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計算書及底稿、編審的概(預)算書、結(決)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咨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發(fā)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規(guī)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贛計收費字〔20xx〕1177號)的規(guī)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yè)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咨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二)咨詢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當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咨詢費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四)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五)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六)雙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咨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二)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三)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四)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六)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有關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 附加協(xié)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咨詢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項目外墻保溫及外墻涂料工程發(fā)給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號樓外墻保溫及外墻涂料工程。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
號樓外墻保溫及外墻涂料工程的施工。
二、乙方工作:
1、施工:包工包料
(1)根據墻體現(xiàn)狀,向甲方提出大的不符合貼板要求的部位并由甲方整改,小的.部位由乙方整改。
(2)的板粘貼并打釘。
(3)鋪設網格布、彈性砂漿抹面。
(4)批刮彈性膩子并整修。
(5)涂刷彈性底漆一遍。
(6)涂刷彈性面漆兩遍。
2、試驗:由乙方委托相關測試并承擔相應費用;
3、資料:由乙方提供并編制符合要求的相關施工資料并承擔相應費用。
三、工期:
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到施工現(xiàn)場,年月日完成保溫,年月日完成外墻涂料并在十日內整修完畢,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可順延。
四、材料:
1、粘結砂漿:牌封樣;
2、板:>kg/M3,封樣;
3、網格布:>160g/㎡,抗堿性,封樣;、
4、抹面砂漿:牌封樣;
5、彈性膩子雙組份。
6、彈性涂料:牌。
五、驗收標準:
1、封存的樣品;
2、《膨脹聚苯板薄抹灰外墻保溫系統(tǒng)》(JG149-20xx);
3、《耐堿玻璃纖維網格布》(JG/T841-1999);
4、《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1-20xx)
5、《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GB/TT17671-1999);
6、《建筑外墻用膩子》(JG-T157-20xx);
7、《合成樹脂乳液外墻涂料》。
六、設計變更:
甲方有權發(fā)出指示要求做出設計變更,乙方不得拒絕,由此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負責。除得到甲方指示外,乙方不能擅自做出設計變更。
七、工程單價、工程量:
包工包料單價元/㎡(保溫及外墻涂料),大約㎡,完工后按實際展開面積計算。
八、工程價款結算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備料款。工人及材料到場并施工3日后,甲方支付合同總工程款的15%,保溫完成一半時,再支付合同總工程款的20%,保溫工程全部完工,付至總工程價款的60%,彈性膩子批刮完畢,再付10%,彈性漆涂刷完畢,付至總工程價款的85%。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總工程價款的95%,預留5%保修金在保修期滿后一月內無息付清。
九、工程保修:
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內如出現(xiàn)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或物業(yè))通告后3日內趕到維修,否則甲方有權安排自行維修,費用由保修款中支付,如果保修金不夠時,甲方有權作為債權索賠。
十、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在開工前協(xié)調使乙方可以使用現(xiàn)總包單位的水源電源和腳手架,乙方自行安裝電表,費用由乙方承擔;
2、負責在施工中協(xié)調與其它承包單位的工作關系;
3、負責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4、負責按進度支付工程款。如不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5、負責技術交底,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責任:
1、對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工程施工必需符合相關規(guī)范和驗評標準規(guī)定,并和樣品相符,如違反相關規(guī)范驗評標準和樣品而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
2、工程上所用的全部材料;材質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與封樣一致,不能以次代好,偷工減料,所有材料必須提供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如因材質問題影響工程質量造成一切質量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前一周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資料四份;
4、施工及保修過程中,按國家技術操作規(guī)程施工,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如由此發(fā)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后,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施工現(xiàn)場管理制度,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現(xiàn)場管理制度,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6、乙方在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中若發(fā)生與相關單位人員矛盾或交叉作業(yè)協(xié)調事件,必須向甲方相關人員申請協(xié)調,否則由此引發(fā)的問題由乙方負責。
7、乙方在安裝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對總包單位成品進行保護,如果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8、工程竣工驗收時,乙方負責外墻保溫及涂料工程的衛(wèi)生清理工作,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一、轉讓及再分包:
乙方未得甲方同意不能將本合同轉讓或分包他人。
十二、爭議: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菏澤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條款同時具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的有關內容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時,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保修期滿結清工程保修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發(fā)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職務:__________
委托人/職務: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職責,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項目:
1.1工程名稱:道路修繕工程。
工程地點:豐臺區(qū)樊家村
承包范圍:按照北京豐臺區(qū)建筑市政設計所設計的施工圖紙施工。
1.2工期:
(1)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
(2)開工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__日
1.3工程做法:
1.4質量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價款:元(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
人民幣(大寫)(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
第二條甲方職責:
2.1甲方負責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然后并于現(xiàn)場交驗;
2.2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和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做好會審、交底紀要,并按圖紙的份數發(fā)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駐工地現(xiàn)場總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然后務必由具備相關專業(yè)知識的技術人員擔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務必全面繼續(xù)承擔前任應負的職責。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須經其本人簽署并以書面形式遞交乙方后生效。
3.3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工作
4.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xiàn)場交底,然后擬定施工方案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并送交甲方;
4.2嚴格執(zhí)行施工規(guī)范、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火安全規(guī)定、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然后嚴格按照圖紙和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3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匯集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圖等文件移交甲方;
4.4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xiàn)場整治,做到“工完場清、道路暢通”。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保護,然后乙方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
4.6在竣工后規(guī)定的保修期內,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的三天內無條件進行保修。屬設計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可給予返修,但返修費用由職責方承擔;
4.7施工中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員自身職責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并立即報告甲方。
第五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駐工地的總負責人或總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然后若乙方代表易人,須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務必全面繼續(xù)承擔前任應負的職責;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遞交甲方后生效。
第六條工期順延
6.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然后工期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工程量超多增加;
(2)不可抗力:是指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職責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六級以上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6.2上述狀況發(fā)生后兩天內,乙方就延誤的資料和因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五天內予以確認并答復。
6.3非6.1條款所列出各種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職責。
6.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完成工程,每延誤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工程質量等級
7.1工程質量要求到達北京市市政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7.2工程質量不貼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第八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8.1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有下列狀況之一者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修改和施工現(xiàn)場簽證;
(2)甲方代表簽認的工程量增減;
8.2上述狀況發(fā)生后,由乙方編制調整預(結)算書送甲方審核后,報送工程造價審查部門審定,確定合同價款的.增減。
第九條工程預付款及竣工結算
9.1合同生效后五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為工程預付款;鋪裝鋪油前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后,甲方付至95%;質量保證金為結算總款的5%,質保期滿后20天內支付。
9.2乙方在向甲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簽收之日起天內將結算審核完畢,審定后的結算書作為雙方結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據。
第十條竣工驗收
10.1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應于竣工驗收前十五天內向甲方帶給完整竣工資料(一式___肆___份)和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后十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五天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修改意見修改,并承擔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10.2竣工日期的認定:竣工日期為乙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到達竣工要求的,應為修改后乙方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10.3經驗收貼合國家質量標準,驗收完畢后,若乙方在五天內未向甲方移交,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10.4工程竣工驗收貼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乙方不得任何理由而拒絕交付。
第十一條保修
11.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guī)定的保修條款執(zhí)行,瀝青砼路面及人行道為年。
11.2保修職責范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中人為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圍各部位損壞、脫落、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職責范圍。
11.3保修資料包括:合同價款(含補充合同價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現(xiàn)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資料。
11.4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結算總價款的5%,若發(fā)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所截留保修費總額,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1.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1.6保修期滿后二十天內,甲方將剩余保修費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合同條款的解釋、執(zhí)行及工程密切相關的事項發(fā)生爭議,應友好的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即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違約職責
13.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職責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13.2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單方提出終止合同,均屬單方毀約,毀約方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務必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13.3賠償經濟損失的范圍: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或發(fā)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導致甲方經濟損失。
13.4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間接損失。
13.5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理解與本工程有關屬于乙方在現(xiàn)場的一切設施、材料、設備和器件的權利。
第十四條安全施工
14.1乙方應按安全施工有關規(guī)定,采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職責和發(fā)生的費用。
14.2若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報告建設主管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為搶救帶給必要條件,發(fā)生的費用由職責方承擔。
14.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其防護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1)六度以上的地震;
(2)六級以上的持續(xù)一天臺風;
(3)30MM以上的持續(xù)24小時的大雨、暴雨;
(4)自然原因發(fā)生的火災;
(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非甲乙方職責造成的爆炸等)。
15.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xiàn),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報告損失狀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發(fā)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狀況,直到災害結束。
15.3因15.1所列災害發(fā)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乙方設備、機械、車輛等現(xiàn)場施工用具及人員停工、窩工,機械、設備停置損失,由乙方承擔;
(4)清理、修復工作的職責與費用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xié)議。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16.2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關于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或廢除均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采取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七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附加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條款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或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或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蓋章或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蓋章或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發(fā)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guī)定,參照《居住小區(qū)智能化系統(tǒng)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中相關標準,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經邀請招標,依據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園智能化系統(tǒng)投標文件(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表),并在雙方研究、討論最后確認的設計文件(同投標文件)的基礎上,確定由乙方對本工程實行總承包(系統(tǒng)集成)。
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著相互協(xié)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
1)本次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建設包括:閉路監(jiān)控子系統(tǒng)、可視對講子系統(tǒng)、周界防范子系統(tǒng)、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統(tǒng)、一卡通管理子系統(tǒng)、停車場管理系統(tǒng)、綜合布線子系統(tǒng)、小區(qū)局域網系統(tǒng)、背景音樂子系統(tǒng)、物業(yè)管理子系統(tǒng)、設備控制子系統(tǒng)、信息發(fā)布子系統(tǒng)、視頻點播子系統(tǒng)、網站發(fā)布系統(tǒng)。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區(qū)樣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統(tǒng)和單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統(tǒng)(模擬展板),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設包括很多可選項目或設備(可建設、可不建設),可選項目或設備如需要建設則作為增項工程進行,雙方另外單獨結算,補簽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可選項目或設備包括:閉路監(jiān)控系統(tǒng)中的遠程監(jiān)控中心、一卡通系統(tǒng)中消費系統(tǒng)、www/e-mail服務器、背景音樂子系統(tǒng)中節(jié)目定時器/報警信號發(fā)生器、電子巡更子系統(tǒng)、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統(tǒng)中的紅外發(fā)射器、家電控制繼電器、無線遙控器、無線接收器等。
4)還有部分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是本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有機構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負責采購。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包括:機房子系統(tǒng)、卡座廣播系統(tǒng)。
5)本次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一卡通子系統(tǒng)中的智能卡是必選項目,因為價格、型號、印刷不確定,未包含在總報價中,需要另外簽訂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圍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工程承包內容同招標文件,設計要求及工程地質情況,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設計說明。
第三部分 合同總額、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組成
3.合同總額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總額(或者稱為工程總造價)即委托乙方建設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全部子系統(tǒng)所簽訂合同總額之和,總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該項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進行總承包。
3.3 特別說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統(tǒng)建設中,所有子系統(tǒng)中所涉及的顧地牌pvc管價格均由甲方提供,若價格發(fā)生變化,以最終價格為準,補差價(如單價高于合同價,甲方補高出部分差價)。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慮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預見因素,若發(fā)生增減項,雙方補簽增、減項合同,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tǒng)招標書
4.3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技術解決方案書
4.4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設備清單及報價
4.5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4.6 中標通知書
4.7 圖紙
4.8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詞語定義
5.詞語定義
5.1 甲方(發(fā)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3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5.5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
5.6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5.7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5.8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5.9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5.10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5.11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3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14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5.15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5.16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5.17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部分 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1 根據工期定額及使用需要,確定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日歷天(公歷日)。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預埋隨土建;二次預埋及安裝調試隨裝修)。
6.2 進度計劃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在15日內做出工程項目計劃書、工程施工組織計劃書(已提供),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的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3)承包人必須配合土建主體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
7.開工及延期開工
7.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7.2 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8.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做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工期延誤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批準乙方提供的圖紙;
2)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由于土建或相關聯(lián)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8)不可抗力;
9)雙方協(xié)商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 承包人在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工期延誤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或發(fā)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0.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0.3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共11頁,當前第3頁1234567891011
第六部分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1.工程師權利與義務
11.1 如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fā)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
11.3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其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11.5 除本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12.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12.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24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共11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11
12.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3.項目經理
13.1 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3.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13.3 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lián)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4.甲方責任
14.1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提供智能化系統(tǒng)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機房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在承包方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工前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開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園區(qū)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開工前完成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的申請批準手續(xù)(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xiàn)場交驗;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組織承包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xié)調乙方(承包人)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關系,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并指派專人負責;
9)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器材保管庫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14.2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條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責任:
1)施工前將相關的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送甲方審查;
2)向工程師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tǒng)計報表;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xiàn)場,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工程器材進場未交給甲方(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間發(fā)生損壞,承包人負責出資維修;如因發(fā)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由發(fā)包人承擔維修費用。
15.2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條款的各項義務,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有關損失。
第七部分 質量和檢驗
16.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其中pvc管由發(fā)包人統(tǒng)一報驗);質量標準的評定以施工組織方案書中相關標準為依據。另:因園區(qū)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pvc管道,驗收時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礎為驗收依據,其余以電信部門規(guī)范為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7.檢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7.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xiàn),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7.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18.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8.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8.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12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19.重新檢驗
如承包人未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有權要求重新驗收,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如承包人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未進行驗收,或發(fā)包人已進行驗收而要求重新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與此同時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22.2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計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實行工程總費用包干,無預付款,每月按照經核實的工程實際進度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后,支付至已完實際工程量的95%,質保期滿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進行重大調整(重大調整條款雙方另行約定)所產生的追加合同價款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時調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計量
24.1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4.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4.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十部分 工程變更
25.工程設計變更
25.1 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6.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27.確定變更價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7.2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7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7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共11頁,當前第7頁1234567891011
27.3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7.4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驗收
28.竣工驗收
28.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驗收以發(fā)包人確認的工程施工圖紙、設備說明書、項目施工方案及整體調試和驗收計劃、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為依據驗收。
28.2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8.3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8.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28.5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28.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由雙方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條28.1款至28.5款辦理。
28.7 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xié)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人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28.9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標準后,發(fā)包方不得因其他經濟糾紛拒絕付款給承包人。
29.質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壹年;設備或子系統(tǒng)按廠方提供的保修條款執(zhí)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廠家質保和售后服務說明。
29.2 保修責任范圍:凡屬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負責的器材質量原因造成的系統(tǒng)故障,屬承包方保修責任范圍,承包方免費維修。
第十二部分 違約、索賠和爭議
30.違約
30.1 發(fā)包人(甲方)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發(fā)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發(fā)包人沒有按照合同付款條件及時付款給承包人工程款項,每拖延一日,按照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一支付給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額總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共11頁,當前第8頁1234567891011
30.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31.索賠
31.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31.2 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3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3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7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1.2.3、31.2.4規(guī)定相同。
3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2.爭議
32.1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2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xiàn)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與終止
33.合同解除
33.1 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停止施工超過7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3.4 一方依據本條33.1、33.2、33.3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3.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與終止
34.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4.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5.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書
2)圖紙
3)投標書(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5.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協(xié)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協(xié)議書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6.1 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36.2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筑法》。
36.3 適用標準、規(guī)范
1)適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居住小區(qū)智能化系統(tǒng)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智能建筑設計標準》、《建筑通用布線國際標準》、《商用建筑布線標準》、《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tǒng)工程設計規(guī)范》、《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tǒng)工程驗收規(guī)范》及地方現(xiàn)行的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
2)發(fā)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的時間:開工前。
3)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37.圖紙
37.1 發(fā)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終版電子版建筑平面圖,承包人在開工前一周內向發(fā)包人提供兩套圖紙。發(fā)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模邪藨鸀閺椭疲瑥椭瀑M用由發(fā)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協(xié)議書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37.2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人。
37.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xiàn)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雙方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8.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xié)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共11頁,當前第10頁1234567891011
3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9.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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