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優選【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合同 篇1
第一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策略探索
一、目前我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不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工程量清單包含多個項目內容,作為招標文件關鍵部分的工程量,其清單中的各個項目特征、內容的表述必須十分的準確、詳細。而現實中存在的問題是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往往不是十分準確。投標者為了減少損失和爭議往往會用有利于自己的方法對項目特征進行描述。對于項目的預留金是為了預防投標人可能發生的變故而暫留的一部分金額,而招標人一般沒有這項費用并且可能會先入為主地考慮為投標人已默許,這樣就極容易產生矛盾糾紛。
(二)不合理的價款調整
在招投標文件中,設備材料的暫估價和暫定價是由發包方給出,并且按照規定“只有暫估價和發包方指定的產品才能調整差價,同時差價僅記取稅金不計取利潤”。所以有些發包方就會隨意壓低暫估價,使得承包方利潤空間減少。對于暫定價部分,現實情況一般是在工程設計完善后,由發包人重新招標或者對原標的內容進行大量修改甚至刪減,為工程管理工作帶來極大難度。
(三)不暢通的糾紛解決渠道
由于種種原因合同雙方會產生違約行為,有違約行為就需要由專門機構進行調解或者裁決,但在我國由于計劃經濟的長期存在和對建筑市場的深遠影響,專門解決建筑工程類糾紛的調解機構和仲裁機構非常少,有些地區甚至都沒有此類機構,這就使得解決矛盾糾紛所需時間非常久,而且效果不理想。
(四)不夠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目前我國的建筑企業中,很少配備專門負責合同管理的人員,當然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就無從談起。合同簽訂完之后往往是鎖在柜中長眠或者隨手一放,這造成當合同雙方發生問題糾紛時當事人對合同內容不甚知曉甚至連合同也無處尋覓,這樣一來,當事雙方的矛盾糾紛非但得不到解決,甚至很有可能由于對合同內容的不同了解導致矛盾激化。
二、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重視合同簽訂的內容
建筑工程合同是發、承包方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和法律行為的體現,雙方應就合同簽訂前的溝通和合同內容以及簽訂后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全面分析,例如,工程期限、工程質量等,從而對合同達成一致意見,避免出現因合同簽訂內容模糊不清而出現的法律糾紛與經濟糾紛等一系列問題。同時,一旦合同簽訂之后,便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隨意更改和違反。
(二)重視合同變更內容
工程建設其本身所具有的長期性和不穩定性決定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于合同的變更不可避免。任何的合同變更雙方都應對變更內容作詳盡了解并達成一致意見,切忌“先斬后奏”式的合同變更,更加應該注意合同變更不能單方面進行,而且對于需要變更的部分,要仔細斟酌,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三)提高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識,完善合同管理體系
建筑工程單位和個人都應該從思想和行動上提高合同管理的`認識,從根本上加強對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另外,企業也應加強對合同管理重要性的宣傳力度,力爭做到建筑企業員工都知道合同管理,并且知道管理好合同,與此同時要密切關注國家對合同管理的最新政策和動向。
(四)增強對合同中違約方的賠償管理
在建筑工程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違約都需要支付對方約定的違約金以作為賠償。違約賠償也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部分,違約賠償的目的并不在于違約金的數額有多大或多少,而是在于違約賠償是對合同雙方的一個有效約束,確保合同雙方在合同框架內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這是市場經濟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具體作用體現,也是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的現象。并且,政府部門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宏觀調控的手段之一就是通過立法促進違約賠償的正常有序進行。
三、結語
綜上所述,建筑工程合同將發包方與承包方的責任和義務緊密聯系在一起,并用法律授權穩定下來。因此,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處于核心地位,并且這種核心地位在日益增強,建筑工程合同雙方只有在合同框架內合理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才能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和約束力,也才能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順利進行提供有利條件,從而保證整個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第二篇:建筑工程造價合同管理
1工程造價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1.1合同能夠影響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
合同體現了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也說明了監理師和工程師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合同完成各自應該履行的義務和權利。因此權利、義務都會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控制。
1.2合同是作為解決雙方爭議的依據
合同是為了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如果一方不按合同履行義務就會直接影響到另一方的權益,按照合同規定,違約方就要承擔責任。根據合同規定如果有一方違約,就要以經濟補償的方式來補償受害方。違約責任和違約條件也是工程竣工結算的保證。
1.3合同管理是貫穿工造價的重要過程
從合同規定的時間來看,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就是施工圖作為施工管理將圖紙變為實體建筑的重要過程,包括了準備施工、進行施工、竣工等各階段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貫穿著整個造價過程。
1.4合同管理包括相關造價和實施階段的所有方面
在合同訂立管理中,包括承包方式、確定合同價款方式等原則和方式,在保證工期、質量前提下,建筑單位要有效降低建筑工程造價,防止出現經濟糾紛現象,在履行合同管理中,包括工程計量管理、工程結算管理等。
2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合同管理的現狀分析
2.1施工合同控制造價的不科學
在當前市場供求中,建筑工程嚴重失衡,部分單位不參考客觀條件,壓低工程造價,在招投標過程中,建筑單位無法客觀提供標底,不能真實反映出工程造價;而在施工合同鑒定時,預防業主投資不合理的計劃,標底進行人為調整引起造價控制脫離實際需求,這些都是建筑單位需要解決的問題。
2.2追加投資現象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單位一直沒有認識到項目前期造價控制的重要性。項目造價重點是項目計劃結算造價階段的進行以及施工階段,建筑單位應該先建設再進行算賬,項目建設中必須再次投資。而有的項目造價的控制,在項目已經快結束時,造價已經超出項目投資計劃,才發現造價控制失控問題,對建筑單位經濟效益產生嚴重影響。
2.3現場簽證混亂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由于監理人員對預結算知識以及造價管理等掌握不足,從而導致盲目簽證的現象,不認真核實就對合同簽字蓋章,甚至有些簽證僅由施工單位填寫。與此同時,還有一些施工部門,辦理假簽證,并設計相應名目,但出現真正問題時,監理人員卻不會辦理簽證,只在項目結算時進行辦理簽證。由于這些因素的影響,使建筑施工企業秩序被破壞。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風險防范措施
3.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是建筑工程工程造價合同管理基礎,是防止出現責任問題互相推諉的防護措施。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中,合同審核以及復核都沒能受到重視,也缺乏制度規范和專門負責管理人員,在建立制度的前提下,可發現管理中的出現的問題,并及時解決。借鑒同行經驗,完善建筑工程造價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確保合同管理制度的實施,在制度明確的前提下,才能全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開展各項工作。
3.2監督合同履行情況
合同的監督是一個動態過程,是督促雙方認真履行合同的一項措施。在合同即將結束時,管理人員對資料進行整理,這在合同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環節,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與合同管理質量有關,決定是否能夠實現合同檔案的規范化、程序化。合同管理重要內容中還包括對合同履行情況與實施情況進行對比,獲得更可靠的信息,做出準確與全面的評價,達到吸取教訓、總結相關經驗的目的,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據。
3.3提高相關人員的素質
我國市場經濟是一個以人為本以及法制化的市場經濟,建筑單位需要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進行培養,以保證合同質量。對合同管理人員素質進行強化,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需要建筑單位嚴格篩選人才,招聘專門的管理人員,要求管理人員不能與其他兼職一起進行,并且對管理人員進行考核,更好的為建筑單位提供合同管理人才。此外建筑單位要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有助于管理人員能夠及時掌握合同管理內容以及需求,使合同管理具有時效性。
3.4重視合同文本形式與內容
在建筑工程造價管理合同管理與風險控制中,合同文本缺乏科學性以及規范性對合同執行時非常不便,在合同管理中也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合同文本錯誤對合同質量執行有很大的影響,對建筑施工的開展以及建筑市場的規范性是非常不利的,成為建筑施工中常常發生的經濟糾紛事件。在擬定合同之前,合同管理工作人員要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對建筑工程實際情況調查分析,保證合同的有效性、真實性、實用性和科學性。在合同中訂立工期時間、雙方權利及雙方義務、責任分配、索賠要求等,將這些內容書寫在合同上,與此同時,保證合同內容合法,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4結束語
我國市場經濟正在迅速發展,建筑單位的工程施工也在不斷完善。在建筑單位施工過程中,工程造價合同管理以及風險控制在建筑工程中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利于雙方更放心、安全的合作。因此,采用建筑工程造價合同進行有效管理,可以在投資成本以及施工安全等方面進行合理控制,使企業利益獲得最大化,進一步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發展。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工程質量,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系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施工操作人員,并根據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并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工程合同 篇3
1.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書的初評時,主要檢查的內容不包括【B】。
A.報價計算的正確性
B.評標價的優劣
C.投標人的資格
D.投標保證有效性
2.監理人可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的條件之一是【C】。
A.委托人拒絕支付通知中監理人要求的附加工作酬金
B.暫停執行監理業務超過3個月
C.委托人無正當理由拖欠監理酬金30日以上
D.委托人未能為監理人提供必需的工程資料
3.在監理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提供一部汽車供監理人使用。監理工作完成后,該部汽車應【C】。
A.無償歸監理人所有
B.按使用前的原值付款后歸監理人
C.歸還委托人,監理人無須支付費用
D.歸還委托人,監理人支付折舊等費用
4.建設單位在( D )合同中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
A.單價
B.總價可調
C.總價不可調
D.成本加酬金合同
5.承包商按照工程師的指示對已隱蔽的工程部位進行剝露后的重新檢驗。該工程部位隱蔽前曾得到工程師的質量認可,但重新檢驗后發現質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則全部剝露.修復和重新隱蔽的費用損失和工期處理為【B】。
A.費用和工期損失全部由業主承擔
B.費用和工期損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擔
C.費用由承包商承擔,工期給予順延
D.工期不予順延,但費用由業主給予補償
6.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和設備,應( C )。
A.發包人負責檢驗試驗,費用發包人承擔
B.發包人負責檢驗試驗,費用承包人承擔
C.承包人負責檢驗試驗,費用承包人承擔
D.承包人負責檢驗試驗,費用發包人承擔
7.某工程項目,發包人將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和電梯安裝分別發包給了甲.乙兩個承包人。乙承包人在進行電梯安裝時,由于甲承包人不配合,給乙承包人造成了一定的損失,該損失應當由【B】承擔。
A.乙承包人
B.發包人
C.甲承包人
D.工程師
8.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C )內提出。
A.1個月
B.3個月
C.6個月
D.12個月
9.FIDIC合同條件規定,因非承包原因導致工程不能進行規定的竣工驗收,工程師應在【C】簽發工程接收證書,將這部分工程移交給業主照管和使用。
A.提交竣工驗收申請之日
B.竣工驗收之日
C.本該進行竣工檢驗之日
D.承包商提交檢驗申請之后第28天
10.A公司授權其采購員甲到B公司購買一批計算機,并交給甲已經蓋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甲用此合同書與B公司訂立了購買一批電視機的合同,發生糾紛后,應當【D】。
A.要求甲支付電視機的貨款
B.A公司向B公司無償退貨
C.由B公司交付計算機,A公司支付計算機的貨款
D.由B公司交付電視機,A公司支付電視機的貨款
11.因承包人的違反合同行為導致工程竣工時間的'延長,監理單位( A )。
A.不承擔責任
B.監理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C.監理單位承擔監督不力的責任
D.監理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12.下列可以構成一個有效的承諾是( B )。
A.承諾是由非受要約人做出
B.承諾超過期限,但要約人及時通知該承諾有效
C.承諾的內容對要約的數量提出適當變更的
D.向不特定的多數人同時做出承諾
13.設計合同生效的時間是指( C )之日。
A.設計人收到中標通知書
B.當事人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
C.設計人收到發包人的定金
D.設計人實際開始工作
14.設備安裝工程中,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時,應由( A )組織試車。
A.發包人
B.承包人
C.監理人
D.設備供應人
15.招標文件要求工程的施工期限不得超過20個月,承包商在投標書內承諾18個月竣工。施工過程中,工程師因變更批準順延工期1個月;填筑工程施工中遇到雖未達到合同約定不可預見外界條件等級的連續降雨,工程師為了保證工程質量,指示該部分的施工停工0.5個月。則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誤竣工標準的合同工期應為( A )個月。
A. 19
B. 19.5
C. 21
D. 21.5
16.締約過失責任有別于違約責任的最重要原因是( C )。
A.當事人有損失
B.當事人有過錯
C.合同尚未成立
D.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
17.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抵押合同自( B )之日起生效。
A.簽訂
B.登記
C.履行
D.主合同生效
18.關于隱蔽工程與重新檢驗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B )。
A.工程師未能按規定時間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時參加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該檢驗視應視為工程師在場情況下進行的驗收
B.工程師沒有參加驗收,當其對某部分的工程質量有懷疑,不能要求承包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重新檢驗
C.無論工程師是否參加了驗收,當其對某部分的工程質量有懷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重新檢驗
D.重新檢驗表明質量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工期損失
19.下列哪些財產可以抵押( C )。
A.土地所有權
B.抵押人依法承包但未經發包人同意的荒山的土地使用權
C.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D.有爭議的財產
20.某些緊急工程,特別是災后修復工程,只能采用( D )合同。
A.可調價的總價
B.不可調價的總價
C.單價
D.成本加酬金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總述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_________”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質勘察工作委托給乙方完成。
1.2 “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與_________的交叉口處,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擬建_________棟各_________層住宅和_________樓裙房商場,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約_________平方米,商場約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車場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義務
2.1 在地質勘察工作開展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設計單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和布孔附圖各一份。
2.2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勘察費。
2.3 甲方應維護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義務
3.1 乙方應按現行的國家、_________省和_________市的有關地質勘察規范、標準、規程、技術條例及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進行任務書內要求的地質勘察內容和質量的勘察,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含周日及法定節假日)向甲方提供地質勘察中期資料_________份,于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提供符合上述質量和內容要求的地質勘察最終成果報告_________份。
3.2 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報告后,本合同任務書要求范圍內必要的修改,補勘,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付給勘察費。
3.3 乙方應配合甲方,設計院和施工單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礎工程設計和施工驗收工作。
3.4 如遇地震、狂風或暴雨(其等級以氣象部門的定義為準)等不可抗力時,工期按其發生時間長短相應順延。
第四條 勘察費及支付辦法
4.1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勘察費暫定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以國家物價局_________年《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修改本)的收費標準下浮_________%結算勘察費。
4.2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_________%作為定金,乙方將最終勘察成果報告提交給甲方并經設計單位認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暫定勘察費,其余勘察費用約_________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5.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設計、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繼續完善勘察外,并視甲方損失大小減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費。因勘察錯誤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時,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與受損部分勘察費相等的賠償金。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 合同附件
6.1 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_________份。
6.2 同上單位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布孔圖_________份。
6.3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6.4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礎施工結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水利用、污水回送專用管線規劃設計項目 的管道工程規劃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
名稱: 水利用、污水回送專用管線規劃設計項目
工程地點為:從先污水處理廠開始下穿高速公路至北周公路太陽能發電廠南端,沿北周公路西側向北至甲方,自來水從東環路與北一環路交叉路口垃圾中轉站接入,沿東環路至北周公路下穿高速公路后與中水利用、污水回送專用管線匯集并排鋪設至甲方。具體詳見附件一《項目示意圖》。
設計內容:乙方應嚴格執行部、省、集團等相關工程規劃標準、設計規范及甲方對工程設計的特殊要求,完成甲方水利用、污水回送及自來水專用管線建設的現場測繪及施工設計。
第三條、設計進度
1、 根據“設計委托書”中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經過相關部門審查合格的3套完整施工設計圖)。
2、 設計文件交付時間:20xx年 月 日前。
第四條、合同價款
1、本合同規劃、使用設計費合計為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經包含乙方所有費用,費用為含稅金價格,乙方不得另行要求其他費用。
2、支付辦法:施工設計通過會審、設計圖紙交付后,乙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后3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的100%。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1.2、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1.3、簽訂本合同作為乙方設計開工的標志。
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
1.5、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便利。
2、乙方責任
2.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2.3、負責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2.4、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2.5、由于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2.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的合同設計費金額。
2.7、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有關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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