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婚前財產協議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婚前財產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婚前財產協議1
××字第××號 茲證明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和現住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地點或者公證處),在我和______________(可以是其他公證員,也可以是見證人) 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婚前財產協議,并在婚前財產協議上簽名上簽名(或者蓋章)。
經查,協議雙方的行為和協議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xx條的 規定,是合法有效的。
××××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
×年×月×日
婚前財產協議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履行了手續,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婚前財產范圍:
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財產有,奧迪A6型轎車一部,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50萬元),住房一套,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立式冰箱一臺,LG中央空調一套,雙人床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在轎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其自行承擔,工廠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利潤、責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價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擔;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雙方各自收入歸個人所有和支配,對方不得干預。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開支由雙方分攤。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婚前財產協議3
甲方: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自愿準備結婚,(甲乙雙方各自所有財產(債務)情況,例如:該房產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混合(磚混)結構,所有權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襄樊市房權證__________區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略)
二、(略)
三、(其他約定條款)
該協議經雙方簽字、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婚前財產協議4
婚前財產協議的法律依據:
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資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18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婚前的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簽訂合法婚前財產協議具備的要件:
1.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形成書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但公證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該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財產協議內容上必須合法。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的財產是指婚前財產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得財產,它既可以是生活資料,也可以是生產資料,既可以是有形資產,也可以是無形資產,但都必須是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如果本不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或尚未確定是否存在的財產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權屬的財產,均不在此列。
由此可見,婚前財產協議的簽訂具有很大的意義,它可以為解決以后發生的財產糾紛提供很大的便利。
婚前財產協議的特點
(1)協議的生效以簽署協議的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前提。若協議簽訂后,雙方因故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分手了,則該協議會因生效條件未具備而自動歸于無效。
(2)協議充分體現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協議中對于相關財產權利的取得既能夠以履行一定義務為對價,也可以設定一個對價條件,充分體現了當事人的`財產處置權。
(3)協議的載體唯一性。《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姻財產約定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根據法定財產制確定婚后財產的歸屬。
婚前財產協議的效力保障
(1)意思表述要明確
意思明確是任何一種協議都要求的,對于婚前財產協議的要求也是一樣。而且,婚前財產協議,基于其簽訂當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確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協議的理解發生爭執而產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閡。其意思的明確表面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婚前財產范圍明確。無可否認,婚前財產協議中并不一定非得把所有的婚前財產都標注清楚,而只需把需要特別提出的,或以供婚后分享的財產列明即可。更何況,由于財產具有流通性的特質,很容易產生婚前財產協議不明確的爭執。為此,若只是列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財產,應在協議中明確有其他財產的意思表示為宜。
二是,婚前財產婚后共享的比例明確。在婚后可以與愛人共享的財產內容,以及共享的比例應該清楚,千萬不能欲說還休,并且認為對方應該知道自己的意思。
三是,財產描述要明確。在實踐中,由于財產描述不明確最終導致認為協議約定不明而不予確認的案例不在少數。比如房產的描述,很多伴侶在作婚前財產協議時,對于一方的婚前房產只是寫 “某某小區的房屋歸雙方共同所有”,這就是一個有問題的描述。首先,某某小區這一稱謂,往往只是開發商出于宣傳需要定的樓盤名稱,公安機關的戶籍管理以及房屋部門的地理位置確認,都不會出現該樓盤的名稱,可以說,這個小區名稱并不是法律稱謂。正確的名稱應該××市××區×街道×號×單元×號。其次,一個城市當中可能會出現多個同名小區,因而會造成處所描述不確定。第三,該房屋的購買者可能在同一個小區有幾處房產,而其實只是約定共同居住的一處歸雙方共同,這就容易產生究竟是一套還是幾套共有的爭議。第四,假如該房屋的產權登記手續還沒辦理,從法律上來說,就不擁有產權,這使得對方在發生夫妻矛盾時,可以提前轉讓。因此,正確的描述應該是“某買賣合同項下的財產權利由雙方共有”。
(2)條件設定清楚
協議的生效若未作特別約定的話,一般是結婚登記后生效。在大多數情況下,伴侶在簽訂協議時都會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對于婚前財產協議來說,明顯的是為結婚后共同生活所簽署的約定,也即應以結婚登記為有效要件。其二,有的伴侶在約定婚前財產歸婚后共有時,會作出這樣的約定,“若雙方不離婚,則此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財產約定,實際等于沒有約定。從財產協議的最終效果來說,為離婚財產分割提供了便利。此類約定,對于非財產所有者一方來說,顯然是不利的。
(3)體例規范明了
意思的表述清楚,層次分明,不致發生歧義。作為協議來說,還是要遵從一定的范例格式。
婚前財產協議5
男方:__________ ,____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____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
男女雙方離婚后,女方名下有多處房產和車產。現雙方有復婚的打算,為了預防今后就財務歸屬出現糾紛,雙方理智協商,在復婚前就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雙方確認,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兩處房產,女方名下的房產、車產、股票等屬于雙方共有財產,各占50%的份額。若涉及財產糾紛時,雙方應當就該財產平均分割(房產、車產登記不影響本協議效力)。
二、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師咨詢了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后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約定。對本協議所約定內容產生糾紛的.,男女雙方應本著信任、忠誠、相互理解與關愛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五、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_日
婚前財產協議6
甲方:XX,男,身份證號:XXXXXXXXXX
乙方:XX,女,身份證號:XXXXXXXXXX
甲乙雙方均系再婚,雙方相處后感覺良好自愿結伴生活。為免婚后因經濟問題產生糾紛,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需共同遵守。
甲方名下有房產一套,座落于XXXX,建筑面積XX。該房產屬甲方個人所有。雙方結婚后,乙方有居住權,直到雙方婚姻關系終止或甲方去逝。甲方去逝后,乙方需搬離甲方住房,回歸自己家居住。甲方房產歸甲方子女繼承,乙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
二、乙方名下有房產一套,座落于XXXX,建筑面積XX。該房產在乙方去逝后由乙方子女繼承,甲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
三、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如存款、家具、家電等個人物品,歸各自所有。雙方有使用的權利,但仍歸個人所有。
四、因一方醫療、一方子女產生的花費及一方負債行為均由各方獨自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五、雙方婚后因各自婚前財產所產生的收益與虧損,歸一方所有與承擔,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
六、雙方婚后的.工資及養老金收入等各種收入與收益,均屬一方個人財產,不屬雙方共同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與支配;婚后所購置財產,歸購置方所有。
七、雙方對各自婚前婚后財產有完全支配與處分權,另一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元作為雙方基本生活費用,由乙方管理與支配。
九、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肆份,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婚前財產協議7
男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女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雙方自愿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
二、 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復印件)為甲方婚前財產;
2、婚前乙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復印件)為乙方婚前財產。
3、婚前各自儲蓄,為婚前財產。婚后,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 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
4、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后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甲乙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來源收入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婚姻關系也將自動解除,其身故后撫恤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六、婚后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甲乙雙方、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甲乙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甲乙雙方再婚后,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為無效。(末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
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___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___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___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____________
婚前財產協議8
男方:________________ ,___ 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______ ,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
男女雙方自愿辦理結婚登記,為了避免今后出現不必要的糾紛,明確雙方婚后共同財產的范圍和歸屬,現雙方在自愿、平等、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在婚前達成如下協議:
1、 女方婚前接受贈與的位于 的一套自有小產權住房(不動產權字號 建筑面積 平米),為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2、 前項所稱婚前個人財產如用于婚后生活的,不應當視為女方將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的意思表示;
3、 本協議未進行約定的男女雙方婚前財產依法歸各自所有;
4、 雙方登記結婚后新增加的財產的處分規則適用我國有關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
5、 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時冷靜而理性,并一致確認上述約定是公平、有效的。
6、 如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效力。
7、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8、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約定。對本協議所約定內容產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本著夫妻之間應當信任、忠誠、相互理解與關愛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以下無正文)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見證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婚前財產協議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于20______年3月16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范圍:甲方的'財產有,奧迪a6型轎車一部,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50萬元),住房一套(______市______區路號居民小區___號,面積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立式冰箱一臺,1g中央空調一套,雙人床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或律師見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婚前財產協議10
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___,女,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協議代書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范圍:甲方的財產有,愛麗車轎車一部,行車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___萬元),住房一套(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居民小區___號,面積___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___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___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立式冰箱一臺,LG中央空調一套,雙人床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在轎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其自行承擔,工廠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利潤、責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價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擔;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雙方各自收入歸個人所有和支配,對方不得干預。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開支由雙方分攤。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甲方: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書人: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財產協議11
甲方:__
性別(男)
生于_年_月_日__
身份證:
乙方:__
性別(女)
生于_年_月_日__
身份證:__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雙方自愿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__
二、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筑面積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復印件)為甲方婚前財產;
2、婚前乙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筑面積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復印件)為乙方婚前財產。
3、婚前各自儲蓄,為婚前財產。婚后,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
4、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后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甲乙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來源收入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婚姻關系也將自動解除,其身故后撫恤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六、婚后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__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__甲乙雙方、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甲乙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甲乙雙方再婚后,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為無效。__(末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__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男方: 男方子女:
女方: 女方子女:__
甲方見證人:
身份證:
甲方見證人:
身份證:__
乙方見證人:
身份證:
乙方見證人:
身份證:____
_年_月_日__
婚前財產協議12
男方:
女方:
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相互扶助。為了更好地明確夫妻責任、權利與義務,維系家庭和睦,規范夫妻財產關系,解除不必要的誤會與糾紛,根據我國新修訂的《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則,特對婚前雙方財產歸屬進行約定:
1、雙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形資產等)永久歸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財產:詳細財產清單
(2)女方婚前財產:詳細財產清單
2、由于各自名下財產因增值,轉讓等產生的利益亦歸各自所有,與對方無關。
3、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及其獨立承擔,與對方無涉。
4、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清償。夫妻財產約定,逃避債務的,視為無效。
5、根據國家法律,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以及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屬個人特有財產。如果不經約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擁有個人財產。
6、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7、該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一經公證,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
立協議人:
日期:
( )××字第××號
茲證明×××(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和現住址)于×年×月×日在 ×××(地點或者公證處),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證員,也可以是見證人) 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婚前財產協議,并在婚前財產協議上簽名上簽名(或者蓋章)。
經查,協議雙方的行為和協議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xx條的 規定,是合法有效的。
杭州xxx公證處
公證員:xxx xxx(簽名)
×年×月×日
婚前財產協議13
男方:某某,男,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女方:某某,女,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雙方于____年__月認識,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無孩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無共同財產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債務由_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元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婚前財產協議14
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資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18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婚前的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可見,我國《婚姻法》原則上規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但同時又允許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前個人財產歸夫妻雙方共有。
1、夫妻共同財產的舉證、取證更難。在離婚案件中,湮滅證據、隱瞞財產(特別是異地財產)的情況越來越多。許多當事人在起訴離婚前,早已把有關的證據、財產毀滅或隱藏起來,甚至有的找人作偽證,寫假借條,致使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財產沒有多少,“共同債務”倒是越審越多。另外目前有許多金融部門為了拉攏客戶,拒絕或有意刁難法院的'調查取證工作,這些都給案件的審理帶來困難。當前在審理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案件中當事人舉證難和法院取證難仍是十分突出的問題。
2、夫妻共同財產與家庭財產、一方個人財產混同居多,分清來源更為復雜。有些夫妻結婚時自己出資或向朋友借款甚至貸款,或他們與一方的父母共同生活,與父母共同出資購房購物,一旦夫妻感情不和起訴離婚,則夫妻財產與家庭財產的區分上經常會出現爭執,父母支付的款項性質是贈與還是共同共有針鋒相對,打起官司時都主張是自己家里人和朋友出資的。另外,有些人在婚前就有一些財產如股票,婚后雙方共同管理,有收益也有虧損;一方婚前經營的商店婚后貸款擴大經營,有利潤也有債務,等到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都各執一理,使得法院在認定財產的性質時產生一定難度。
3、法律規定滯后,處理起來難度更大。新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雖規定了哪些是屬夫妻共同財產或屬夫妻特有財產,但這只是原則上的規定,具體沒有細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也沒有做進一步的司法解釋,因此在審判實踐中對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或是夫妻特有財產難于把握。
婚前財產協議15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系女方________之夫。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系男方________之妻。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系,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記結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相關合法擁有的財產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位于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街____號____幢____單元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家具、家電均歸____方所有。
在本協議簽訂之后________承諾自愿繼續為以上房屋償還貸款。
2.位于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街____號____幢____單元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家具、家電均歸____方所有。
在本協議簽訂之后________承諾自愿繼續為以上房屋償還貸款。
第二條、機動車歸屬
登記在________方名下的________汽車(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一輛歸________方所有。第三條、存款、股權
1.夫妻共同存款________萬元歸____方所有,________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日內將其名下的________萬元存款轉移到________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2.以________方名義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的股權全部歸____方所有。____方作為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東因為此公司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和________方無關。
第五條、債權債務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________方承擔。
2.本協議生效后以各自名義所欠債務歸各自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歸________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后,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
第六條、生活支出
1.在本協議生效后,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后,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第七條、受讓財產
1.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第八條、其它
1.本協議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稅費雙方平均分擔。
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具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____
甲方(男方):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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