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書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電話:
乙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任務。
第三條 工資報酬
1、乙方的工資為_____元/小時。
2、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__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_____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社會_____
員工自愿放棄社保,也簽了協議,公司還額外給了500補貼,就可以了
1、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_____,社會_____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_____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六條 _____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所從事工種的需要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1、雙方隨時均可以通知對方終止用工,解除勞動關系。
2、甲乙雙方終止用工的,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交接經辦的業務工作、歸還當時占有的公司財物和文件資料、結清借款以及簽署相關工作交接單等其他相關手續。雙方同意在簽署交接單后方視為辦結工作交接。乙方工資、補償金等款項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聲明與確認
1、雙方確認,乙方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術資料、開發、總結的概念、創意、文件及所出版的書籍,工作日志、培訓材料、操作手冊、音像資料等),無論何種形態(文字、圖畫、音像等),其全部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所有。
2、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用人要求、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社會_____等情況,并已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況告知乙方。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信息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亦不受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勞動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自行承擔不利后果。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編號
聯系電話 郵編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出生年月
戶口所在地
現 住 址
聯系電話 郵編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安排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止,該項工作任務實際完成本合同即終止執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共 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在 ,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甲方視乙方工作表現,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分工予以調整;乙方也可以通過競聘成功來獲取心儀的崗位。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
2、實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3、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 )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具體標準和辦法 詳見甲方的《工資制度》。
其中,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為完成本職工作而適當增加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具體辦法按甲方《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乙方不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民法典》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民法典》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本合同期限屆滿后,雙方均以實際行為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直至有一方書面提出終止合同為止(此時,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不屬違約)。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民法典》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基本工資。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關于乙方的保密義務和競業禁止
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保密制度,嚴守甲方商業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2、甲方商業秘密包括生產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財務數據、與客戶訂立的合同、客戶信息、產品價格、員工檔案資料、經營計劃等。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或利用甲方的工作條件所獲得的與甲方的產品和技術有關的發明,技術革新成果等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必須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披露,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以科研成果等方式公開發表,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出賣甲方的商業秘密。
4、乙方無論何種方式和原因離開甲方,在離開甲方后負有競業禁止義務,在離開甲方之日起半年內,不得到生產與甲方同類產品或同類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任職,不得向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或具有同類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提供生產、科研、經營等各種服務,也不得自辦或與他人合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或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以廣西區域為限。
5、乙方違反本條款時,應向甲方按年收入1倍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 證 機 關:
鑒 證 日 期: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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