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熱)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勞動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實際用工單位)的 崗位從事 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
2、派遣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外計發。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按約定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期限屆滿,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繳納社會保險。
3、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后,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積極重新派遣。
6、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 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2
一、工傷訴訟的追訴期為一年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的時效為一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有關勞動合同3
楊某于20xx年3月2日進入上海某印務有限公司從事印刷工作,公司沒有與楊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為其繳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雙方口頭約定,楊某每月工資為3000元/月。20x年4月13日,由于楊某工作懈怠未能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公司領導對其提出了批評,楊某一怒之下離開了公司,之后也未到公司上班。
20x年4月15日,楊某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20xx年2月到20xx年1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3000元、違法解除的賠償金、補繳20xx年3月至20x年4月期間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印務公司委托本律師全權代理此案,目前,本案已經二審終審。
[案件分析]
該案例主要涉及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之前對雙倍工資的時效一直存在爭議,現在司法審判實踐中已形成共識。本案例對于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有很好的啟發和借鑒意義。
一、主張雙倍工資存在一年的時效,自勞動者提起仲裁之日前溯十二個月。
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實施后,少數用人單位仍然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到20x年度由于各種原因要離開公司時引起勞動爭議時才想起主張雙倍工資,但此時主張已過法律規定的一年時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平常所說的“雙倍工資”。二審法院認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的實質,是勞動者在正常勞動報酬之外依照該條的規定對于用人單位應簽卻未簽勞動合同的行為可取得的等同于正常勞動報酬數額的懲罰性賠償,并非勞動報酬,故適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一般性規定,而并不適用于有關勞動報酬時效的特殊規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應簽而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之日起,就應當知道用人單位違法,可以要求主張支付雙倍工資,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時效應分別從用人單位每月應付而未付雙倍工資之次日起算,自勞動者申請仲裁之日前溯十二個月,屬于此一年時效之內的雙倍工資主張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超過一年時效者,則對超過時效月份的雙倍工資主張人民法院將不再支持。
本案中,楊某主張的'是20xx年2月到20xx年12月期間的雙倍工資。而楊某直到20x年4月15日才提起仲裁要求該雙倍工資,顯然已超過法律規定的一年時效的規定。所以終審法院最終也沒有支持其主張。
二、只有單位作出違法解除的,才可以主張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只有用人單位作出違法解除行為的,勞動者提起仲裁時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本案中,楊某認為是被公司“逼走”的,應當屬于違法解除行為,而公司卻認為并沒有作出解除行為,楊某在20x年4月13日走后再沒有回公司上班,系自行離職行為。既然楊某無法證明公司作出了違法解除的行為,要求賠償金自然就沒有法律依據。因此,最終并沒有支持其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的請求。
三、要求補繳社會保險往往只要求仲裁、訴訟的程序時效,而不關注實體時效。
由于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出于對勞動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司法實踐中傾向于注重程序時效。也即只要在一年之內及時提出了要求補繳的,可以一直追溯之前連續都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本案中,楊某要求補繳的是20xx年3月至20x年4月期間的綜合保險,而楊某是在20x年4月15日提起仲裁的,雖然程序時效沒有過,但20xx年3月到20xx年3月期間的綜合保險費顯然是超過實體時效,最終法院并沒有采納公司答辯中認為該部分主張已超過實體時效意見。
[律師提醒]
1、由于司法實踐中,對主張雙倍工資存在一年的時效,并且只能前溯十二個月,因此,主張雙倍工資應當及時,尤其是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已超過一年的情形,必須立即提起仲裁,否則拖延一天則少一天的雙倍工資差額。
2、勞動者與公司領導發生爭執的,即便認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要求維權的,應當繼續履行勞動義務,再向有關部門主張自己的權利。否則可能造成曠工的事實,這樣就構成嚴重違紀,可能導致合同被解除,又得不到賠償金。
3、而對于用人單位應當盡量規范管理,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同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有關勞動合同4
對于有網友表示不好理解《勞動合同法》內的“勞動者”一詞,并對公務員算不算與國家之間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存有疑義,“勞動者”有狹義和廣義之分,我們都是勞動者,公務員是政府雇傭的勞動者。
就《勞動合同法》而言,因為法律有適用范圍,這個適用范圍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勞動合同的方式求得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我們可以把公務員排除在外,實際上他們不受《勞動合同法》的規范和約束,因為公務員行使的國家的勞動規范和合同,公務員不能算是《勞動合同法》里的勞動者,但是他是廣義的勞動者。
而對于新聞單位從業人員是否《勞動合同法》所指的“勞動者”,新聞單位都是黨和政府的喉舌,如果他們吃“財政飯”的,有行政編制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應該是作為公務員的.管理,有另外一個系統,適用行政法的管理。如果不是受行政編制,是另外一種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該用《勞動合同法》的規范來管理。
所以現在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際上有兩種人,一種人就是依照《行政法》,就是作為公務員或者致力于公務員管理的,一種是作為普通的勞動者,受《勞動合同法》的規范和約束的這一部分人,所以各個單位都普遍存在。
有關勞動合同5
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單位應該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的話是因為哪一方原因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在那一方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時,如果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該怎么辦呢?馬上為你介紹。
提示:用人單位一年不簽勞動合同就視為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合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在現實中,一些用人單位為逃避義務經常有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發生。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已經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定,仍然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對于這種情況本法第81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既是用人單位的權利,也是其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如果時間超過一年的則視為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自用工之日第二個月起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如果你對此還存在疑問的話,可以來電具體咨詢網站的專業律師。
有關勞動合同6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 雙方方責任 :
1、甲方所供酒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者達不到標準,乙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推遲送貨時間。
3、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
4、按照甲方的`實際情況,配送贈品。配送贈品以送貨單為準。
5、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送到。
2、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為貨到付款。
二、結算方式 :
以送貨單為準,每月10號前結清上月貨款。
三、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四、違約責任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
五、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7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用人單位性質:_________
職工姓名: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可以選定以下一項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為: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具體工作為:_________
二、生產(工作)任務及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為_________崗位(工種)。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照崗位責任組織生產,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并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生產(工作)或調整勞動組織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變更乙方生產(工作)崗位;
4.當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時,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
2.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3.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并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三)乙方的權利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職工(生產者)等權利;
2.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四)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生產組織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保守國家秘密、甲方商業秘密,愛護甲方財物;
3.遵守廠紀廠規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
4.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知識,刻苦鉆研技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從事技術工種或崗位的,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_________工作制。甲方對乙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_________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確需乙方加班加點時,在征得工會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并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
(二)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周、日)按元支付給乙方工資,支付時間為 _________;
2.甲方除按本款第1項規定之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外,另每月支付給乙方:_________
3.加班工資,按不低于本款第1項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和《勞動法》的規定計算計發,具體標準如下:_________
4.從事午間(12時至14時)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應付給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貼,具體標準如下:_________
5.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款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
6.雙方商定的其他報酬: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為: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五)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商業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依照第6、7、8、9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殘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四)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國家、省和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和培訓的;
7.乙方參軍、入學或出境定居的;
8.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五)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后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于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2.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八、其他有關事項。
(一)甲方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交回:_________。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后,應在十五日內將勞動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鑒證。
十一、本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及履行要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
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勞動合同8
由于勞動者相對于用人單位而言,具有身份上、義務上和經濟上的從屬性,這種從屬性導致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明顯處于一種弱勢地位,這種弱勢地位也就決定了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文章借此研究勞動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一、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特殊性
首先,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是一種民事責任。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彌補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因對方違反勞動合同而未給違約方的經濟損失。其次,勞動合同違約責任需要與違法和違約責任相配合。由于勞動合同的內容除了要受到勞動法律規定的約束,還要受到集體合同內容和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約束。因此,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需要與違法和違約責任相配合。最后,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國家強制干預性較強。當事人不能自由地決定勞動合同的內容,而且法律直接設定了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加以規制。
二、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
“一項損害發生后,如果該損害不由受害人自己承擔,就會面臨由其它人承擔的問題。這時,法律將賠償損害作為一項法律責任,歸于某人承擔,就是歸責。”歸責原則乃是歸責的規則,它是確定行為人的民事責任的根據和標準,此種根據實際上體現了法律的價值判斷。關于勞動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在我國學界經歷了從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適用過錯責任或嚴格責任到對其區別適用過錯責任與嚴格責任并用的過程。嚴格責任原則是指不論違約方主觀上有無過錯,只要其不履行合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了損害,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是無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必須在主觀上有過失所造成的損害而承擔責任。
三、勞動合同中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法諒有云,有權利必有救濟。”對于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方式,考慮到勞動合同的特殊性,結合國外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方式的規定,主要應以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為主,以其他為輔。
首先,繼續履行。對于用人單位違約的情形,如果勞動者提出繼續履行的要求,并且在客觀上不存在履行不能的情況,應當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繼續履行,不能任意由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對于勞動者違約的情形,可以賦予勞動者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權利,勞動者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承擔違約責任而不再履行勞動合同,這樣更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權益。
其次,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法律所規定的,一方違約時應當支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量的貨幣。通說認為在我國違約金兼具賠償性和懲罰性,可分為賠償性違約金和懲罰性違約金。我國《勞動法》未對違約金這一違約責任方式作出規定,但在勞動合同的實踐中,違約金作為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卻被普遍使用。
最后,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勞動合同的某一方因不履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或法定的條件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賠償對方當事人損失的責任,主要為金錢賠償。我國現行勞動法對違約者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作了一定規定。損害賠償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彌補受害人由于違約方的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完善勞動合同中的違約責任的`法律建議
首先,明確規定誠實信用原則為勞動合同履行原則。我國《勞動合同法》僅將誠實信用原則作為訂立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勞動合同法》未將誠實信用原則作為勞動合同的履行原則是令人遺憾的,也是立法的不足,筆者強烈建議將誠實信用原則作為勞動合同的履行原則列入《勞動合同法》,以期引起世人對誠信的重視。
其次,明確和系統化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義務的一般條款。法律一般會通過合理而明確的權利義務配置來實現一定的立法目標。“勞動合同構建長期的債務關系,很明顯它也是雇員生存的經濟和社會基礎。”目前的《勞動合同法》未就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基本義務進行體系化規定,不能適應司法實踐千變萬化的情況,造成適用法律的不便,建議加強對此的立法。
最后,明確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方式。違約責任制度的設計和建立則是為了保證勞動合同的順利履行,充分發揮勞動合同制度的功能和作用,達到勞資雙方的平衡與和諧。我國勞動立法對違約責任的規定較散,未能建立勞動合同違約責任體系,對于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散見于法律各章節之中,未能充分發揮違約責任制度的救濟作用。構建勞動合同違約責任體系,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是關鍵的要素。不明確歸責原則,就無法將違約的責任歸結于哪一方,對違約的救濟也無從談起。歸責原則還決舍約責任的成立要件、雙方的舉證責任、免責事由和損害賠償的等等,因此,歸責原則的設計關系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
有關勞動合同9
競業限制,又稱競業避止、競業禁止。勞動法中競業限制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履行和終止后一定期限內,出于保密的目的,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單位同類相競爭的業務。即為避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被侵犯,員工依法定或約定,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或勞動關系結束后的一定時期內,不得到與本企業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或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一、范圍規定不明確
《勞動合同法》規定中,競業限制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但對“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的含義或范圍未做解釋,導致用人單位在實踐中可能以存在商業秘密為由與普通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損害其自主擇業權 勞動者是否屬于用人單位“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應當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所從事的具體工作能否接觸、了解、掌握單位商業秘密而進行具體分析,不能籠統以職位高低一概而論。如秘書人員、安全保衛人員,雖然職位不高,但其通過接待、會議記錄、安全保衛等具體工作有機會接觸到很多商業秘密,用人單位如果能舉證證明其知悉單位的商業秘密,就可以視為競業限制人員。
二、期限過于固定
競業限制期限既不宜過短,對原企業不利,也不宜過長,會構成對勞動者權利的侵犯。事實上,競業限制期限的長短主要取決于四個因素:
1、結合商業秘密所處行業考慮其具有的競爭優勢持續時間的長短;
2、不同行業勞動者的職業生涯周期;
3、員工掌握商業秘密的程度與技術水平的高低;
4、國家在平衡用人單位商業秘密權與勞動者自主擇業權時的價值傾向。
據此,《勞動合同法》統一規定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而應嘗試提供多元的可以選擇的方案:
(1)一般的商業秘密,競業限制期限不超過兩年;
(2)高新技術領域的'商業秘密,競業限制期限不超過一年;
(3)用人單位重點保護的具有重大利益的商業秘密,可以簽訂長期乃至終身的競業限制協議。
三、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合同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需在勞動合同終止后的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但該規定過于籠統,應從以下兩方面進一步完善:
1、《勞動合同法》應明確規定約定經濟補償金是競業限制協議的有效要件之一,沒有約定經濟補償金的競業限制協議無效,這樣有利于避免用人單位利用其強勢地位規避補償金的規定。
2、《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數額和支付方式,需由當事人協商約定,這顯然對處于弱勢的勞動者不利,《勞動合同法》至少應明確規定經濟償金的最低標準。應考慮競業限制人員在競業限制期內不違反競業限制協議重新就業可能獲得的收入,同時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
四、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違約金
立法應明確要求競業限制協議必須約定勞動者違約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方式,并以該約定作為競業限制協議的有效要件之因為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使競業限制協議對競業限制人員無法真正起到約束作用。如果違約員工可能獲得的利益遠大于支付的違約金,選擇往往是甘愿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出現新東家愿意為這筆“違約責任”買單。實踐中,用人單位會利用強勢地位,要求勞動者接受較低的經濟補償,一旦勞動者違約則需支付高額的違約金。雙方約定違約金,應在勞動者能夠承擔,又能起到威懾作用的范圍內,具備可操作性。《勞動合同法》可考慮規定把違約金數額與經濟補償金數額相掛鉤,將違約金數額規定為經濟補償金數額的適當倍數,這樣即使勞動者得到的補償金數額較低,也不會過分損害其利益。需要強調的是,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可要求勞動者與新單位承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五、競業限制協議的解除
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現,需要提前終止競業限制協議的法律效力,即競業限制協議的。《勞動合同法》還應明確規定競業限制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行使單方解除權而使競業限制協議對其失去法律約束力:
(1)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進入公有領域或因其他合法原因已經公開;
(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未按約定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等等。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總結的關于新勞動合同法對競業限制的規定,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在執業的時候會遇到更多的關于競業限制的問題,如果遇到具體的問題時,歡迎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問題作專業的解答。
有關勞動合同10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姓名住所性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系,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
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任務完成時止。完成任務的標志是。
(二)、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后,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不得兼職),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行為,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及考核結果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與降職。
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并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另外員工工作包括績效,提成,生活補貼。其中
(三)甲方因暫時經濟周轉困難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規定時間支付工資報酬的,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確支付的日期。
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于無故拖欠或克扣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醫療保險。
六、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11
題材:反映勞動保障和民工工資的小品劇本
人物(按出場順序):
劉老板,大名劉小根,外號劉大款,某工地老板
劉蠻、劉老幺,民工
張干部,勞動保障局干部
男警、女警,派出所民警
眾民工演員若干
【客運中心候車大廳,劉老板提一皮箱,匆匆忙忙進入】
劉老板(放下皮箱):還好還好,春眠不覺曉,算我來得早,少睡一告覺,問題解決了。(抹汗)老子連夜連晚從貴陽坐火車到重慶,又跟斗撲趴的打的回來,為的就是要趕在劉蠻他們之前。嗯,還好,大廳里還沒得幾個人,劉蠻他們還沒來。嘿嘿,我在椅子那邊去躲倒,等他們一進來,我就給他們發紅包,給他們一個驚喜。(一高靠背的條絲椅,背向舞臺,劉老板提起皮箱,睡倒在條絲椅上)
【劉蠻、劉老幺上】
劉蠻:咦,老幺,你看,說好的6點鐘,在客運中心大廳兌現,然后大家好回家過年。你看,人影子都沒得一個得,有個鬼呀!
劉老幺(抬起手臂看一下表):還差幾分鐘打6點。
劉蠻:那我們等等看。不怕時間走得慢,就怕他龜兒子來不倒。
劉老幺:豆頭,他娃扯謊日白搞慣了,上月推下月,前天推昨天,不曉得這個大款啷個就工資都放不出來。
劉蠻:嘿,今天他要是還是在忽悠我們的話,管他是不是老鄉,非把他拉到勞動保障局、或者區政府去說聊齋。(附耳輕語)告訴你,我已經給勞動保障局打了電話,喊他們來人來督到,今天他劉大款,我要教他跑不脫。(大聲)他不羅教,我也不認黃,
劉老幺:對,鄉里鄉親,拖欠工資,過不到年,只有大家都撕破臉,他不羅教,我們也不認黃。
【劉老板躡手躡腳走到二人身后,突然分開二人】
劉老板:不認黃?真的不認黃?
劉蠻、劉老幺:劉大款?駭老子一跳。
劉老幺:你什么時候來的?
劉蠻:錢呢?
劉老板:嘿嘿,沒借到。
劉蠻(跳起來):啥子咦?沒借倒?
劉老幺(提起拳頭):沒借到?
劉老板:咦,咦,不要打人噻!親不親,家鄉人,都是一個彎子頭的,動不動就揮砣兒,傷感情噻!錢各嘛,錢各嘛,不要為錢傷了兄弟感情嘛。看到,我把錢給你們變出來。
劉蠻、劉老幺(看劉老板身上身邊,找錢袋):錢呢?錢呢?
劉老板:莫急,莫急。今天不僅僅是欠你們兩個的工資要兌現,所有工地上民工的`工資,今天都統統兌現。(向椅子方向喊一聲)變。(疾步走向椅子,提出皮箱)這是我專門跑到貴陽,托我那大舅子抵押貸了三十萬,連夜連晚拿回來把拖欠大家的工資兌現。(驕傲的表情)你們看,這一皮箱,都是錢。
劉蠻:真的?你劉大款今天終于耿直了一回。
劉老幺:劉大款都說話算話了?這一皮箱都是錢?
劉老板:不信?打開看。(面向舞臺,叨煙)
劉蠻、劉老幺(在劉大款身后蹲下,慢慢開箱。從箱子里拿出一疊報紙,又拿出一疊報紙,又拿出一疊報紙,臉色驟變):劉大款!
劉老板(一翻眼睛):怎樣啦?
劉蠻、劉老幺(憤怒地):你,你!
劉老板(仍背對著劉蠻、劉老幺):我怎么啦?
劉蠻、劉老幺(跳起來抓起劉老板就打):叫你騙,叫你騙!
劉老板(雙手護頭,繞臺逃跑,哇哇叫):為啥打我,為啥打我?
劉蠻:你拿些報紙來騙我,還說是錢。
劉老幺:你扯謊日白,也太過份了!
劉老板(驚訝):啥子咦?報紙?
劉蠻:你自己看。
劉老板(奔到皮箱邊,邊看邊翻,把皮箱翻了個底朝天,吃驚,大呼):錢呢,錢呢,我的錢呢?怎么變成報紙啦?!(大呼,大叫,大哭)
【勞動保障局張干部上】
張干部:哭啥子,哭啥子?
劉蠻、劉老幺(迎上張干部):張干部。
劉老板(自顧自蹲在皮箱旁,哭喊):我的錢呢?我的錢呢?
劉蠻:哼,張干部,劉大款又在耍鬼花樣。
劉老幺:我覺得也是。這一個多月來,工資一拖再拖,他先后使用了走為上逃跑計、辦公室空城計、鄉親悲情攻心計,今天他又玩的是啥子計喲!
劉蠻:苦肉計,苦肉計。
劉老幺:對,是苦肉計。提個皮箱,裝些報紙,然后說錢被偷了,這樣就又可以拖了。
劉老板(哭腔喊):冤枉啊,冤枉啊!
張干部:劉老板,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訴你,昨天勞動保障局接到你們公司120名民工舉報,說你違反勞動合同,拖欠民工工資,今天我受局長委托,是專門來處理這件事的。你就不在再耍花招了。否則的話,我要協助民工,對你展開行政訴訟。
劉蠻、劉老幺:對,告你!到法院告你,把你公司封了,把家里的奔馳寶馬也封了!
劉老板:冤枉啊,冤枉啊!張干部,劉蠻哥,劉老幺,我是真的把錢帶來了哇,怎么就變成報紙了呢?
張干部:劉老板,你起來,好好說,是怎么回事?
劉老板:我昨天一早在貴陽我舅子那里把三十萬現代借到,就急忙坐火車往江津趕。皮箱放在行李架上,我一直看著都沒眨眼。咋子就變成沒了呢?我的身份證,造好的民工工資領取名冊,都在里面的呀!
劉老幺:你沒上廁所?
劉老板:上廁所我都是把皮箱提起去的。
劉蠻:是不是被賊二哥吊了坨喲?
劉老板:沒有哇,我沒看見賊二哥。
張干部:賊二哥臉上又沒寫字。我問你,你在真的一直盯著皮箱的?
劉老板:是呀,眼都沒有眨,這是民工們的工資,也是我的救命錢哪,我哪敢粗心大意!
張干部:真的一夜沒有合眼?
劉老板:我,我,(努力回憶),應該沒有合眼吧!
張干部:到底是合了眼,還是沒合眼?
劉老板(委屈地):我,我不知道。快天亮的時候,就是剛才下車前,好像著迷過去了一哈哈兒,列車員過來拉醒我,說江津到了,我提起皮箱就下的車。
張干部:著了,可能就是那一哈哈兒。劉老板呀劉老板,你咋個啷格粗心呢,千里借錢,天亮把尿流了。
劉蠻(面向張干部,焦急):現在怎么辦?
劉老幺:現在怎么辦?
劉蠻:我家房子漏了兩個月了,就等著我拿工資回去修房子。這下子我兩手空空,怎么有臉回家過年喲!
劉老幺:我娘在大坪醫院住起,等著我拿去動手術,劉大款啊,你這整起,我拿啥子錢去救我娘的命啊!
劉蠻:其它民工弟兄一會兒也要趕來,大家都等著你劉大款,我看你怎么辦?劉大款,劉大款,你害人不淺!
劉老板(抱著頭蹲在地上,哭喊):哇,哇,我的錢哪,我的錢哪,是哪個短命鬼,這樣傷天害理。我該怎么辦!我該怎么辦?
張干部:別怨了。劉老板,你現你想想,還有沒有什么辦法?一會兒百多號民工圍過來,這事情鬧大了,可怎么收拾。
劉蠻:對,弟兄們都說,今天要是拿不到錢,他們就要報警了,就要逮你去區政府見官論理。
張干部:這事情鬧大了,劉老板,你可以承擔后果喲!
劉老板(哭喪著臉):張干部,你讓我想想,你讓我想想,你幫我想想辦法嘛。我真的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哪!為了弟兄們的工資,我也是于心不安哪!我不想拖呀!到了年終,材料錢、稅費錢、租金錢,都要繳,現在銀根又緊,貸款也貸不出來,我難啊!好不容易叫我舅子幫我借到30萬來先把弟兄們的工資錢付了大家好回家過年,沒想到半路又被偷兒賊偷了。哇哇哇哇(大哭)。
劉蠻:還哭,你看,弟兄們都來了。
【涌上幾個民工】
民工們(圍在劉老板、張干部周圍,嚷):給錢,給錢!
【此時響起警車警報聲,警車停車聲。大家睜大眼睛做觀望樣】
劉蠻:警察來了。
劉老幺:劉大款,看你今天跑得脫。
【一男警察急速上場】
男警:請問,誰叫劉小根。
劉蠻、劉老幺(相視、與民工們互視,疑問):誰叫劉小根?
劉老板(害怕,畏畏縮縮地):我,我,我就是。
劉蠻:我們只知道他叫劉大款,不曉得劉大款原來大名叫劉小根。
有關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13
甲方:株洲二中教育集團云田中學
乙方:
為加強學校宿舍管理,根據學校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聘用乙方負責男(女)生宿舍管理員(以下簡稱:宿管)。雙方同意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乙方工作職責:
認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宿舍值班紀律,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如因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必須向監管部門報告并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在工作中不做有損學校聲譽的言行。
關心愛護學生,多做學生思想工作,遇事沉著、冷靜、不簡單粗暴。在宿舍內對有困難或有病等情況的學生,要及時提供幫助,并向值班老師報告。
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認真登記來宿舍探訪人員情況,定時開關宿舍大門。未到開門時間需要進入宿舍的學生,必須持有學生科證明,方可入內。
每天早晨起床鈴響后,管理員要配合值周老師催促學生起床;每天晚上就寢前30分鐘,檢查督促學生按時就寢,禁止非我校學生住宿。
每天檢查、登記各寢室學生的衛生清掃情況,洗涮用品、鞋子、被子疊放是否整齊等,并將前一天檢查扣分情況于8:00報政教處。每月清查一次宿舍財產。
對無故不起床、不上課、浪費水電、亂接電線和學生在宿舍內打架、斗毆、敲詐勒索、喝酒、吸煙等不良行為,管理員要立即制止并通知值班老師或保安。
二、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乙方的.工作時間:從通知開學上班起到放寒暑假前,屬于正常上班,節假日學生在校時正常上班,不得離崗。
甲方給乙方的月工資為:1300 /月
若發現宿舍管理人員脫崗或擅離職守,導致工作失誤或對學校產生損失,每班每人扣罰50元;因脫崗、擅離職守導致重大事件發生的,扣除當月工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乙方,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若要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則應將書面報告提前30天送監管部門,經主管校長批準后,由甲方監管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有事須先請假,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離開。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及監管部門和財務、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簽章日期: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安徽天大 長運塑業有限公司.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 月 日簽訂【為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內
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及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15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
職工(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務。
三、勞動時間:
每天勞動時間從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個月休息四天,每個星期休息一天,如無特殊情況不可連續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時間在4小時以內,加班費于發薪日同時發放。 乙方辭工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四、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貨幣工資。
五、乙方自行處理吃宿問題。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保密責任: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客戶資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責任,并終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條約, 其補充條約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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