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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育安全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因早操、體育課、樓梯擁擠等教學活動面發生幼兒傷害事件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1.幼兒在教學活動過程中發生重、特大傷害事故時,在第一時間內向教育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撥打“120”求救電話。
2.應急領導小組必須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做好事故現場的控制和人員的疏散。
3.發生重、特大傷害事故時,及時通知幼兒的法定監護人,組織力量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救援救護,學校應立即把受傷害的師生送到就近醫院搶救。
4.在進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的同時,盡快恢復園內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認真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解工作,發生幼兒傷害事故,幼兒園與受傷害幼兒家長可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出現重大分歧時,可以書面形式請求教育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6.事故處理結束,應將事故處理書面報告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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