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申請書15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很多事項都需要使用申請書,請注意不同種類的申請書有著不同的格式。你還在為寫申請書而苦惱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行政復議申請書1
申請人: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市西城路25號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總經理。
被申請人: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____市市府路9號,負責人:______,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____年3月14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十人社工傷認字[20____]1620號),向____市____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十人社工傷認字
[20____]1620號)。
事實及理由:
______于20____年1月21日向被申請人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自稱其本人在20____年12月6日下午16時左右在申請人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車間干活時受傷,請求認定工傷。
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該案件后,僅以現場目擊證人的電話錄音作為唯一的認定工傷的`核心證據,申請人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認為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工傷的證據嚴重不足,理由如下: 現場目擊證人的電話錄音從證據類型來講,很明顯屬于證人證言,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若采納本證據認定工傷,必須應當找電話錄音的證人當面核實證人身份真偽、證言證言真偽,且眾所周知錄音證據由于其自身的特點,錄音證據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的概
率非常大,其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局限性極大,無論是在行政訴訟還是在民事訴訟中,錄音證據都應有其他證據佐證才能作為證據被采信。據此,申請人認為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經核實的錄音證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明顯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28條第三款第(1)項“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法撤銷該工傷認定行為。
綜上,懇請復議機關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十人社工傷認字[20____]1620號)。
此致
____市____
申請人(公章):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2
最近商標侵權事件時有發生,對于這一類的事件,被侵權方是一定要抗爭到底的。一個商標的申請是需要很多的時間精力才能完成的。更何況如果侵權方觸犯了什么法律,那么被侵方沒有證據表明和自己無關也是會受到牽連的。那么商標行政復議申請書怎么書寫才好呢?
商標注冊程序性爭議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商標局在商標注冊、變更、轉讓、續展、補正、注銷、撤銷、異議等工作中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提起的行政復議。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的評審案件不屬于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以書面方式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書。申請書上應寫明復議申請人及其地址和聯系電話、被申請人、復議請求和理由。行政復議申請書應當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但是申請人已經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名或蓋章,授權代理人提交行政復議材料的,申請人可以不簽名或蓋章,由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二)委托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項、委托權限、委托期限,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并在行政復議申請書中注明委托代理人及其地址和聯系電話。申請人為外國或者港、澳、臺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的,必須委托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且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后才具有效力,并提交公證認證文件的原件及中文翻譯件。
(三)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申請人為公民的,應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申請人為外國或者港、澳、臺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的,其身份證明文件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后才具有效力,并提交公證認證文件的原件及中文翻譯件。
(四)商標局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原件或復印件。
(五)申請人認為商標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證據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供的或者申請人自己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兩份。申請人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材料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向商標行政復議機構遞交日為準;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行政復議機構實際收到日為準,但是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郵戳日證據的除外。通過郵政企業以外的快遞企業遞交的,以快遞企業收寄日為準;收寄日不明確的,以商標行政復議機構實際收到日為準,但是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收寄日證據的除外。
綜合上面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商標行政復議申請書的書寫還是需要一定的格式才行的,當然還要注意申請復議的時間問題,以及收到行政復議判決書后的時間。因為如果你錯過了某個時間,這個事情的有效時期過了,那么事情就會變得很棘手。
行政復議申請書3
申請人:汪茂榮,男。漢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住舒城縣城關鎮沙埂村康居點,電話:15956408728
被申請人:舒城縣人民政府,法人:張秀萍。地址:舒城縣城關鎮梅河路403號。
原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申請復議。
申請事項:
1、認定被申請人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違法。
2、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房產為證件齊全的商品用房
申請人于1995年購買沙埂村開發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繼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舒國用[1997]字第030xx6號)和《房地產權權證》(皖舒字第00045781號),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
二、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審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為是違法的
20xx年,舒城縣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的決定。該決定確定征收總面積1742畝,征收范圍包括申請人房產所在的國有出讓土地以及周邊大片的農用土地。舒城縣人民政府指定縣住建局為該項目中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部門,縣住建局委托縣房地產管理局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征收1742畝農用土地,審批權是國務院,應經國務院批準并取得附屬建筑物拆遷許可證,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方可實施征收。
但申請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準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遷工作啟動后,申請人多次要求相關單位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但作為實施及監管單位的舒城縣人民政府和縣住建局,始終沒有出具。而且,舒城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聲稱“先拆遷再辦理審批手續”(有錄音證據)。20xx年9月2日,申請人再次向舒城縣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的書面申請,但其在法定的時間內并未回復。
由此,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1742畝土地征收的審批文件,其征收行為是違法的。
三、申請人房產所在區域用于商業性房產開發建設,被申請人出具征收補償決定書的行為是非法的
20xx年9月29日,舒城縣人民政府向申請人出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其主要內容為: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經北京寶孚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首先,申請人房產所在地為二類住房用地,不屬于公益性用地范疇。根據六安市舒城縣城市總體規劃(20xx—20xx),申請人房產所處土地性質為二類住房用地。從南溪河綜合改造規劃平面圖來看,申請人房產及周邊大面積土地都不在該項目規定的公共用地范疇,而是進行商業性的房產開發。因此,對申請人房產的征收應該是屬于商業化行為,而非類似公路、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建設需要。
其次,對申請人房產的征收不適用國務院590號令的相關條例,應按照物權法的相關條例進行平等協商。舒城縣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國務院土地審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畝土地征收的決定已屬于違法。而且,在違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單方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并出具強制執行的決定書,更屬于非法的.強盜行徑。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權凌駕于法律之上,對申請人的私有財產單方面評估作價和強制執行,而應該是建立在市場化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協商。
綜上可知,舒城縣人民政府在違法的基礎上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人民群眾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懇請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六安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4
申請人:xx
被申請人:xx
法定代表人:xx
復議請求:xx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于20xx年9月29日作出了《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準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于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準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
(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
(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
(三)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并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于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xx號《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5
申請人__x,男,46歲,漢族,系__縣__鎮大梨樹村__組村民。
申請人__,男,34歲,漢族,系__縣__鎮__村__組村民。
申請人王某某,男,34歲,漢族,系__縣__鎮__x村(現__村)__組村民。
被申請人:__縣人民鎮府
法定代表人:王某(__縣人民鎮府縣長)。
申請事項
一、請求__x州人民政府依法撤銷或變更被申請人于20__年1月10日所作出的“晴府行決字[20__]1號”決定;
二、請求__x州人民政府依法對__鎮__村__組與__村__x組的土地權屬爭議進行重新確定;
三、請求__x州人民政府依法對涉及三申請人的土地權屬界限予以明確。
事實及理由
__縣__鎮__村__組與__村__x組的土地權屬爭議一事, x__國土局經調查后,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但雙方未達成協議。20x__1月10日,以“x府行決字[20x__1號”文件作出《關于x__x__x__與x__x__組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__縣政府所作出的處理決定存在以下錯誤和和違法之處:一是該處理決定上面使用的分界點之一“丫口墳”,實際上當地并沒有該地名,該決定混淆分界線,處理結果難以令人信服;二是該處理決定第三頁倒數第三行明確說明《__縣土地管理局關于__村__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__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是對1965年6月8日《山林邊界協議》和1992年《山林邊界協議》的否定,應當以該協議來明確雙方爭議的土地權屬界線。但最后處理決定內容卻是1992年《山林邊界協議》劃定的界限內容,完全與《__縣土地管理局關于__村__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__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規定不符;三是該處理決定所劃分的土地權屬界限模糊不清,難以辨別,致使三申請人均難以依據該處理決定明確自家土地界線和土地權屬范圍。
__縣政府的該處理決定,形式上似乎為當事人雙方明確了土地按權屬界限,解決了糾紛,實質上根本沒有為當事人(特別是三個申請人)明確土地權屬界線。若僅以此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的依據和結果,雙方的矛盾早晚將會另行產生。
綜上,__縣政府的處理決定與實施不符,與法律相悖,嚴重侵害申請人利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土地劃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充分尊重土地使用的歷史和現狀,保障三申請人合法利益,我三人特向貴府提出復議請求,希望貴府能依法明斷,撤銷或變更__縣政府作出的x府行決字[20__]1號處理決定;對爭議的地塊,依照《__縣土地管理局關于__村__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__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規定,依法重新進行土地邊界確定,并明確三申請人土地邊界和權屬范圍,以徹底化解__村__組與__村__x組的土地權屬爭議,維護三申請人應有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x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6
復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關于省道s268線XX市歧江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準省道s268線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于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于省道s268線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準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于省道s268線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并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于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XX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XX】788號《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7
申請人:xx
被申請人:xx
申請理由:xx
第一本案不具備拆遷裁決必備的前提條件不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制定本工作規程。”這說明《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制定的依據即法源,是《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條規定,“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因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搬遷期限、補償方式、補償標準以及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原因達不成協議,當事人申請裁決的,適用本規程。”據此,裁決程序的適用,其前提條件也必須是“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申請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體土地上的`,因而,其拆遷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其裁決,亦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被申請人不具備裁決的主體資格不是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
第三裁決缺少法定的依據《評估報告》和《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意見》,補償標準不合理。
沒有《評估報告》,沒有《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意見》,所謂的補償,就只能是被申請人杜撰的結果。
第四剝奪了申請人的補償選擇權。
第五裁決的程序違法。
1、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七條規定,“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本案中,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戶數較多,而被申請人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程序違法,理應予以糾正。
2、被申請人沒有依法中止裁決程序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決并書面告知當事人: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裁決的依據,是《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而《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的依據是核發規劃許可證的行政行為合法,此前,申請人已經就西安市規劃局核發規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銷,現在,該案尚在立案審查過程中。依據“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應該中止裁決的規定,被申請人應中止裁決。
綜上所述,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申請人特提出以上復議請求,請貴廳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8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被申請人:XX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負責人:局長
復議請求:申請撤銷XX(20xx)XX號《工傷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根據我國《XX省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明確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根據上述法律的第二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然而當事人是無法提交該證明材料的,被申請人也應當知道該勞動關系是否存在的爭議已由XX市XX人民法院進行審理當中,因此,被申請人在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之時所作出《工傷認定書》的.行政行為,是屬于認定事實不清,程序不當,處理顯失公平。
綜上所述,基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希望XX市XX區人民政府能夠重視以上問題,撤銷XX(20xx)XX號工傷認定,從而避免我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申請人:
時間
行政復議申請書9
__商貿有限公司稅務
來源:國稅之家作者:
申請人:____商貿有限公司
地址:__區__路
法定代表人:李____
聯系電話: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____
____
被申請人:____區國家稅務局
法定代表人:____
請求:
責令被申請人退還金稅卡,發還發票,賠償違法行政導致的申請人直接經濟損失。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于___年4月對我公司進行納稅評估并提出評估處理建議,因與被申請人的評估建議存在較大分歧,我公司遞交了對評估建議的陳述材料,在等待結果期間,被申請人未下達任何文書,未預先通知我公司就于___年8月10日收繳了我公司的金稅卡,停售我公司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我公司無法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造成我公司合同違約,產生直接經濟損失。
對此,我公司認為:
我公司不存在違法行為,未違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被申請人未出具任何文書,而擅自收走我公司的金稅卡,嚴重違反《稅收征收管理法》、國務院令362號《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發票管理辦法》之規定。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四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對收繳金稅卡之日起、退還金稅卡之日止給我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經濟損失__元給予賠償。
為此請求貴局依法受理和處理,撤消被申請人的行政行為,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利。
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
附申請書副本一份
書證五份
____有限公司
二O__年__月十五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10
申請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職務:執行董事。
被申請人: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xxxxxxxxxxxx。因申請人不服x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xx年8月1日作出的“高工商案(20xx)第2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現提請行政復議。
一、從程序上論,被申請人不能立案處理本案。
1、被申請人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受理本案,但《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只有當存在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時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時,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亦即在被申請人無法提供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處理申請時是無法受理本案的。對這一程序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試行)》第22、23條均有嚴格規定。而本案被申請人提供的所謂《投訴書》并非商標注冊人的請求。
2、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商標違法行為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規定,如果是外國企業或外國人提出保護其商標專用權請求的,必須通過國家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本案被申請人認為注冊商標權利人在國外,但至今未提供其通過國家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組織提出要求保護商標專用權的請求,被申請人又何來管轄權?
3、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商標違法行為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條規定,如涉及涉外商標侵權案件,被申請人除向其上級報告查處工作情況外還應當及時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報告。但至今申請人未看到被申請人有類似的報告材料,這從另一側面證明了被申請人無權管轄本案。
4、聽證中,被申請人認為申請人使用“金本田一電動車”這種行為是由于使用不當的企業名稱侵犯了“本田”商標專用權,但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商標與企業名稱混淆的案件,發生在同一省級行政區域內的,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理;跨省級行政區域的,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理。”的規定,“本田”商標注冊人在日本國,被申請人也無權管轄。
5、在聽證結束后,被申請人以存在筆誤為理由撤銷了“高工商聽告字(20xx)第12號”,重新作出了“高工商聽告字(20xx)第21號”聽證告知書。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此行為顯然屬于濫用行政權的惡劣行為,該行為無法使其最終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合法有效。
二、從實體上論,被申請人認為申請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1、申請人認為自己使用“金本田一”商標不存在任何不妥或違反《商標法》的情形。在自己生產的'電動車上標明和告知消費者車輛系“金本田一電動車”,不存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2、申請人使用“金本田一”的商標也不構成對“本田”商標的侵權。理由為:“本田”商標與“金本田一”商標在客觀上不近似,兩個文字商標不僅在設計理念、圖形含義上完全不同,而且在視覺效果上也完全不同。“金本田一”由四個漢字組成,且字體、大小、顏色均一致,結合汽車、摩托車產品與電動自行車產品的相關公眾在市場中的感知規律和注意力程度、對比“本田”與“金本田一”所存在的差異以及不同產品的差別程度等因素,可以綜合判斷出兩個商標不近似,相關公眾對商標或產品不會產生混淆或對其來源產生誤認。
3、“金本田一”商標已經由常州高新金獅自行車工貿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27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該公司同意申請人使用此商標。申請人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4、申請人生產的“金本田一”電動車是符合《關于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試行備案制的通知》的產品(見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20xx〕61號和〔20xx〕189號文件),在省內任何地區均能到車輛管理部門申領牌照,申請人在江蘇省乃至全國同類行業中生產的“金本田一”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5、被申請人作為本案的處理行政機關,無法舉證充分的證據證明“金本田一”商標存在侵犯“本田”商標的行為。聽證中被申請人的案件調查人認為,由于有兩輛電動車商標印制的“金本田一”的一字錯印為1,故認定申請人系突出使用“金本田”三個字系“雞蛋里挑骨頭”的行為,如果申請人要突出使用“金本田”,為何銷入高淳縣境內的28輛電動車只有兩輛用“金本田1”商標,而其他26輛均用“金本田一”商標?
綜上,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將“莫須有”的“罪名”強加于申請人是嚴重侵犯申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也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有違建立和諧社會的宗旨。故申請人特向貴府提起行政復議,望能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xxxxx人民政府
申請人:(公章)
代理人:xxx
行政復議申請書11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xx市建湘路******號
負責人:******,該公司總經理
被申請人: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xx市得勝南路,
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xxxx]516《工傷認定決定書》,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xxxx]516《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國清不屬工傷。
事實及理由:******、******兩人在xxxx年11月掛靠申請人的名下在岳化05廠接了個小工程,申請人并沒有收取任何的管理費用。他們于該月的22日將沒有技術含量的SBS車間變壓站土建工程交由陳******施工隊承包施工,簽訂《工程包工合同》。該《工程包工合同》約定: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質量事故概由施工方自己承擔。李******不是******、******兩人請來的民工,更不是申請人的職工,與******、******兩人及申請人都不存在勞動關系。李******是由施工方陳******請來臨時做事的民工。李******的受傷,應屬雇員工傷,而非勞動法范疇的'工傷。
申請人認為,李******只是被臨時受陳******的雇傭,為陳******工作,在工作中受傷應屬雇員工傷,屬人身損害賠償范疇,并非屬于勞動法范疇的工傷。其受傷只能向雇傭者主張權利,與******、******并無關系,更與申請人無任何關系。到目前為此,申請人也從未收到過相關職能部門的《工傷認定決定書》。申請人雖然在xxxx年6月24日在xx市仲裁委出庭時向該委提出過此事,但并未得到該委的說明。直到xxxx年9月17日該委向申請人送達《仲裁裁決書》后,我們到被申請人處查閱復制相關資料時才發現******、******兩人在《xx市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一欄內,冒充申請人名義簽署“同意申報工傷認定”意見,并加蓋偽造的申請人印章。并在毫無申請人任何授權的情況下私自簽收《工傷認定決定書》。
綜上所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之規定,特提起行政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xxxx]516《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不屬工傷的決定。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xx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
1、本申請書副本一份;
2、岳市勞工傷認字[xxxx]516《工傷認定決定書》一份;
3、證據四件件:《工程包工合同》;陳******出具的《證明》;真假公章對比圖、《工傷認定書送達回證》
行政復議申請書12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
案由:因對(單位×年×月×日×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復議。
申請復議的要求和理由
①事實。應客觀地陳述引起具體行政行為的.全部案件事實,指出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所認定的事實與客觀情況不符。
②證據。為證明所陳述的事實,應列舉出有關的書證、物證、證人證言以及其他證據材料,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職業和住址。
③理由。應在概括事實的基礎上,授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過推理,論證復議請求的合法性。
此致
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13
申請人:***
被申請人:張**
申請行政復議的請求:
請求撤銷編號no.:*****的《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本人將車牌為魯xxxx車停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十余米處,臨時接人上車,在即將驅車離開的時候被交警警車攔下。當時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說:“駕駛證,行車證,有保險嗎?”本人將證件交出,出面的兩位警察二話不說拿了證件,轉頭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詢問理由和表示需要開車回鄉下老家吃午飯,希望取回證件。民警這才表示本人違章停車需要交罰款,本人在爭論時強烈表示立即駛離的意愿并提出這種情況下應該先警告,民警卻說:警告不過來。而當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輛違章停車在十字路口拐角處為何無警察管理時,該民警這樣回答:忒忙,管不過來。本人在辯解被無視后只能交付罰款才拿回證件。該民警在沒有對本人所指的違章車提出異議的同時,除了以太忙為由推脫并沒有管理本人所指違章車,隨即開車往東面谷山路方向離去。
(另,該民警自始自終都沒有提出讓本人駕車離開讓道路暢通,而且拿走本人相關證件的行為只能逼迫本人把車依然停在原位。該民警警車就在本人面包車前幾米處停駛,在繳納罰款時,該民警稱所在副駕駛位置不能繳納,讓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駕駛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車民警繳納(該民警原話:南邊交不了,向北邊交去)。該民警不考慮本人和其他車輛道路安全和道路暢通問題,這種行為嚴重違背了他作為一個交警應盡的職責。)
申請人認為:
一、該民警的執法程序違反了20xx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長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第十條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款規定。
二、該民警所開具的《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中所填違法行為代碼為10390,處罰依據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為《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且不論民警同志所開處罰決定書所填處罰依據為《道法》第九十條,民警同志并沒有警告本人駛離,還以本人相關證件要挾本人繳納罰款。
三、具體對照而言:
1、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三條第三款: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根據該民警開具的《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所填違法行為代碼10390,在駕駛員在場且有駛離意愿的情況下,本人被攔下且被罰款,民警對本人違法行為的處理并沒有以事實依據;
2、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七條第一款:交通警察調查違法行為時,應當表明執法身份。
兩名警察不但沒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證件時態度極其傲慢;
3、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十條:交通警察查驗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詢問駕駛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與駕駛證上記錄的內容進行核對;對持證人的相貌與駕駛證上的照片進行核對。必要時,可以要求駕駛人出示居民身份證進行核對。
該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證件后轉頭就走,并沒有核對;
4、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極其依法享有的權利;(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訴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該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說明本人違法情況,以“有保險嗎?”為由索取證件,拿到證件轉頭就走。同時對本人辯解不予理睬,在本人強烈表達駛離愿望的情況下仍以代碼為10390的違法行為開具《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嚴重違反了《規定》中簡易程序處罰的實施程序
5、再次強調,該民警在本人在場并主動表示愿意立即離開的情況下,依舊堅持開具《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與《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不符,違背立法本意。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警號為086632、姓名為張**的民警于20xx年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魯xxxx車停放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的違章停車一事的處理程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七條第一款、第十條、第四十二條(一)(二)款之規定;執法依據不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應認定為執法程序有嚴重瑕疵,執法依據適用不當。
據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望復議機關能查明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支持本申請人的申請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督促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復議申請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14
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四川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成都市XX街X廣場X1樓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 董事長
被申請人:XXX縣房產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X縣X街
法定代表人:王XX、局長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拒不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現提起行政復議。
復議請求:
責令XX縣房產管局限期內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委托了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代為催收 “XX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等相關事務,但是在完成相關事務中需查詢部分欠費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于20xx年3月2日上午指派律師持律師證、介紹信、委托書,代理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請求依法查詢“XX綠地”部分業主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但被申請人以沒有法院受理通知書、房產業主基本信息屬于個人保密信息以及害怕承擔泄露業主信息責任為由,拒不查詢。3月3日,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申請人三次要求其依法履行其查詢職責,并提供相關規定請求他們依法履行查詢義務,但被申請人
仍以同樣的理由拒絕。
由于“XX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為已經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有權對該部分業主房屋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同時,建設部《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也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單位和個人可以自己查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詢。因此,申請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律師對部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查詢服務,拒不履行其法定職責,其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提起其行政復議,請求責令被申請人限期提供查詢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服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此致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四川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二〇x年三月十五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15
申請人李xx,男,漢族,1952年xx月13日生,住址:山西省xx縣xx鎮三元村;身份證號:xxxxxx
被申請人山西省婁煩縣國土資源管理局,住所地:婁煩縣城南大街
法定代表人陰建軍,職務:局長。
復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婁國土資監罰〔20xx〕號土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一、被申請人于20xx年6月5日作出的處罰決定書相對人錯誤。李某已于1999年3月與離婚,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韓秀珍所有,處罰決定書相對人應是韓秀珍而不是李某。
二、被申請人作出的處罰決定書,認定申請人占用林地錯誤。20xx年縣政府批準申請人取得0。3畝集體建設用地,批準用地之前此地早已沒有林木(政府修路時已將林木全部砍伐完),不屬林地。政府批準申請人取得建設用地,處罰決定書卻認定占林地,不符合事實。
三、被申請人作出的處罰決定書認定申請人非法占地不符合事實。處罰決定書認定申請人于1995年在位于三元村濱河北路邊,澗河一號橋北建房,現實際占地面積為1003。08平方米(占地時地類,其中三元村集體建設用地375。62平方米,三元村林地627。46平方米),建筑面積355。6平方米,20xx年縣政府批準占用0。3畝,超占面積為803。08平方米(占地時地類,其中三元村集體建設用地175。62平方米,三元村林地627。46平方米),屬非法占用地,此認定不符合事實。而事實上八十年代初李貴堂和李景生就建了予制板廠,申請人于1997年8月10日購買了此予制板廠,當時訂了契約,并有李建峰代筆,李存懷作證(見證據5、6)。此予制板廠長27米寬21米,共計567平方米。20xx年縣政府批準申請人另取得0。3畝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見證據7),申請人在此建造了房屋(見證據8)。購買予制板廠房屋占地和批準的'0。3畝用地面積已達767平方米,還沒有包括院子占地,處罰決定書卻認定申請人違法占地達803。08平方米,違背事實,認定錯誤,依法應予撤銷。
綜上,申請人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依法向貴局申請行政復議,請求貴局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申請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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