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精華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使用上通知的情況與日俱增,通知大多屬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怎么寫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1
尊敬的各位業主:
新春來臨之即,大連名仕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體員工祝您新春快樂、身體健康!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國的傳統,既帶來了節日的.喜慶,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歡慶之余請您配合做好煙花爆竹燃放工作。
1、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任何部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我司工作人員將加大小區內巡視,對有違反此規定的業主進行勸阻和制止,如業主不聽從管理人員勸阻并強行燃放煙花所發生的火災后果自負;
2、請您到小區兩側主入口外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時請您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
3、各位小區業主尤其是探親度假的業主在外出前請清理自家陽臺和空調架上堆放的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險隱患。
控制燃放區域允許燃放時間為1月14日(臘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1月28日(正月初七)、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時至23時(除夕不限時);
物業再次提醒廣大業主務必及時清理堆放在走廊、消防通道內的雜物,以免堆放的易燃物引起火災。
感謝您為小區和諧安全付出的努力。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2
尊敬的居民朋友:
你們好!
根據xx市生態環境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12月12日下發的'《關于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至2月6日止,在xx市主城區、各縣市區建成區、鄉鎮政府駐地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實增強守法文明意識,自覺做到:
1、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規定,不在禁限放期間和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等活動中違法燃放煙花爆竹;
2、支持擁護市政府禁限放規定,積極勸阻他人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3、發現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110。
廣大居民朋友,請自覺遵守燃放規定,杜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和更高水平富強xx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工作組
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3
為有效控制城區環境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涼州城區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就春節期間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馬蹄河、西至金武高速、南至蘭新鐵路、北至金色大道所合圍的區域。
二、重點管控時間:1月13日至2月20日。
三、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四、在禁放區內,不得儲存、違法違規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五、今年確定的集中燃放點為城東清水河橋南北兩側、城西小沙河橋西北側,市民可前往燃放點科學、安全燃放。
六、各城郊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依據《涼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涼州城區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涼政辦發〔〕8號)文件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引導市民群眾前往確定的燃放點燃放。
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八、在禁止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執法部門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查處,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九、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x工作組
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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