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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委托書
被委托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托人有權終止委托協議。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委托書應用范圍愈來愈廣泛,那么一般委托書是怎么寫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委托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委托書1
委托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xx市市場與安全監管局委托xx市xx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等行政職權,具體內容如下:
一、管轄范圍:xx市xx鎮行政區域
二、委托權限:安全生產檢查、監督、監察
三、法律責任:
(一)委托單位的責任
1、對受委托單位在委托權限范圍內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2、指導和監督受委托單位在委托權限內以委托單位名義實施行政執法的行為。
(二)受委托單位的責任
1、受委托單位必須以委托單位的名義,在委托的權限和范圍內實施行政執法;
2、受委托單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實施行政執法;
3、接受委托單位的指導和監督。
四、委托期限:本委托書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三年。
本委托書一式三份,委托單位和受委托單位各執一份,另一份送xx市法制局備案。
委托單位(蓋章)受委托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委托書2
根據《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__市市場和安全監管局委托__市__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等行政權力。具體內容如下:
一、管轄范圍:__市__鎮行政區域
二、授權:安全生產檢查、監督、監察
三、法律責任:
(一)委托單位的責任
1、受委托單位在委托權限范圍內實施行政執法行為的法律后果;
2、指導和監督受委托單位在職權范圍內以委托單位名義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二)受委托單位的.責任
1、受委托單位必須以受委托單位的名義,在委托權限范圍內實施行政執法;
2.受委托單位不得委托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執法;
3.接受委托單位的指導和監督。
四、委托期限:本授權委托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為三年。
本委托書一式三份,委托單位一份,受委托單位一份,另一份報__市法制局備案。
委托單位(章)_______________委托單位(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委托書3
委托機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組織:鄉、(鎮、管委會、辦事處)地址:
法定代表人: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根據《中和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和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和《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委托鄉鎮(街道)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暫行規定的通知》等法律、規范、規章的規定,委托機關將部分法定行政執法權委托受委托組織行使,為明確雙方在委托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簽訂本委托書。
一、委托執法權限
(一)對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并在規定時間內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三)對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并責令暫時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隱患;
(四)對適用簡易程序的安全生產違法案件進行行政處罰。
二、委托執法期限
從XXX年11月1日起至XXX年10月31日止
三、委托機關的職責
委托機關對受委托組織在委托權限范圍內實施的行政執法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協調和監督受委托組織在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內以委托機關名義實施行政執法。
(二)定期組織受委托組織的執法人員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提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能力和行政執法水平。
(三)提供受委托組織在委托權限范圍內實施行政執法所需要的法律文書。
(四)糾正或者撤銷受委托組織實施的不適當或者違法的行政執法行為;解除與不再具備條件的受委托組織的委托執法關系。
(五)報請有關部門吊銷具有違反執法紀律、超越委托權限執法情形的受委托機關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證件;情節嚴重的,移送監察機關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受委托組織的職責
受委托組織應當自覺接受委托機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依法實施行政執法,配合委托機關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二)以委托機關的名義,在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內實施行政執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個人實施行政執法。
(三)實施委托執法時,應當由2名以上的行政執法人員共同進行,并主動出示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件,規范使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制作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
(四)做出行政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委托機關備案;在當月的24日前,向委托機關報送本月委托執法統計報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或遲報。
(五)應當將實施委托執法之中發現的無權處理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報請委托機關依法處理。
(六)保持行政執法人員的相對穩定,及時收回不再從事委托執法工作的行政執法人員所持有的行政執法證件,并交回發證機關。
(七)安全行政執法人員定期參加各類專業學習和業務培訓。
五、其余事項
(一)本委托書所載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按本委托書發生法律效力的程序進行修改。
(二)本委托書所載委托執法權限,在委托期限內,除因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上級部門明文指令外,委托機關不得擅自收回或縮小范圍。
(三)本委托書一式四份,委托機關和受委托組織各執一份,另兩份分別報送黑河市安監局和五大連池市政府法制辦備案。
委托機關:(蓋章)受委托組織:(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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