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戶外出游活動安全協議書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戶外出游活動安全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戶外出游活動安全協議書1
第一條
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注意義務和自我保護義務,如在活動中發生脫團,或未經許可參與本公司安排的項目外活動(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財務損害后果,由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損害人依據法律相關規定和本聲明妥善解決。
第二條
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代他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財務損害,賠償責任公司同樣不承擔。本協議中關于免除公司賠償責任之約定效力,同樣及于本次活動的所有其他參與人。
第三條 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與活動安排以及所有應注意事項和細節,充分了解本次活動所存在的風險及潛在的.風險,愿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風險。
第四條
鼓勵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活動中一旦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人身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參加活動的成員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本次活動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由本人獨立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有損害結果發生,公司對于活動的任何建議均不屬于構成損害和過失原因。
第六條
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設施設備(如天氣、動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傷害,本公司不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七條
不宜參加此類活動未提前申明或執意參加者,在沒有醫療急救設備的偏遠地區突發疾病或遇到事故等無法及時治療,本公司將不對此負責。
安全出游協議書
組織單位:
參與者: 單位員工
一、在上述單位的組織下,參與者自愿參與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的北戴河游玩活動。
二、此次活動為福利性質非營利性活動,并存在潛在的危險性,參與者應知曉此情況。
三、組織單位承擔保障參與者此次活動中行車、就餐及集體活動時的人身安全的責任。
四、如在集體活動中,參與者未遵從組織單位活動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五、如在此次活動中,參與者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六、到達目的地后,組織單位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參與者退出活動。
七、參與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組織單位,經組織單位確認后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八、參與者應聽從組織單位的安排,按照約定的時間行車、就餐、參與活動。
九、該協議此參與者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參與者已知曉該協議內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條款,簽字確認:
戶外出游活動安全協議書2
甲方: 組織者: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此次活動員工及家屬均采取自費制度,即出游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
二、懷化-桂林出游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并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懷化-桂林出游活動動是個人自愿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及家屬自行購買出游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及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系電話),簽署《懷化-桂林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后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沖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七、集體活動中員工及家屬必須服從組織者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戶外出游活動安全協議書】相關文章:
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01-07
出游安全協議書03-07
戶外安全活動教案12-13
安全出游協議書01-19
安全出游協議書08-27
小班出游安全活動教案(精選6篇)05-30
中班戶外安全活動教案12-10
集體安全出游協議書11-05
學生出游安全協議書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