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協議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產品質量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產品質量協議書1
以雙方簽訂的購貨合同為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產品質量法》及有關法規本著誠實務實、長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需方從供方采購的材料、零件、單元或商品(以下簡稱訂購產品)有關供方質量保證簽訂如下協議,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一條 目的
供方向需方交納的全部訂購產品,必須符合需方的制造、組裝(以下稱制造)的質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結構、機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供方保證向需方提供滿足品質要求的訂購產品。
第二條 質量要求規定
1、供方產品基本質量要求按需方最新頒布的企業技術標準,需方未提供企業技術標準時按相關國家或供方企業技術標準執行。需方企業技術標準包含了產品主要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等內容。需方驗收供方產品時以上述標準及需方企業抽樣標準為依據,對質量標準有爭議的,以封樣樣板為準。
2、有關訂購產品的質量要求等,雙方在供方制造訂購產品前或交貨前,須對以下圖紙、規格書等進行確認,質量要求等變更時也必須確認。
(1)由需方做成,正式交給供方的圖紙、規格書、樣本等(含需方委托供方做成之圖紙、規格書、樣品等,以下稱采購標準)。
(2)由供方做成,需方書面確認的圖紙、規格書、樣本等(以下稱交貨標準)。
3、供方向需方交訂購產品,必須符合需方向供方訂貨時的最新采購標準或交貨標準。
第三條 遵守法律、法規等
1、供方須遵守與安全性能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條例等規定。
2、供方從需方正式接收的采購標準,如果判斷不能遵守前項安全規定等時,要立即向需方報告、協商。
第四條 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1、供方有義務按國際標準ISO9000XX的要求建立一個質量管理體系,并且有責任維持這個體系的零缺陷目標和不斷地改進服務。
2、供方有責任讓其子供應商建立和維持一個有可比性的質量管理系統來保證供方從其子供應商處購買的或外加工的零部件中沒有不合格品。
(1)需方可以要求供方提供證明文件,表明供方自己已經確認了其子供應商所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2)供方子供應商的產品或零部件發生任何質量問題,供方應給需方提供機會對其子供應商進行審核。
(3)對于供方重要的子供應商,需方有權要求對該子供應商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將要求達到需方的標準。
3、供方允許需方通過審核手段,來檢查其質量管理方法是否達到需方的要求。審核可以是對一個體系、或一個過程、或一個產品進行。
4、供方允許需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設備、試驗中心、倉庫及鄰近區域,并且可以檢查與質量有關的文件。在此情況下,供方為保證其商業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實施的適當措施將會被需方接受。
5、需方會將審核結果反饋給供方。如果需方認為應采取一些糾正措施,供方應即時擬訂措施計劃,在一定期限內(最多四個星期)執行,并將結果反饋需方。
6、供方指定質量保證體系管理及經營的負責人,根據需方要求,事先向需方提交書面資料。負責人變更時,要通知需方。
第五條 生產質量保證文件的'準備和整理
1、供方須提供其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一般納稅人資格證、公司章程等其他有關資信證明。
2、供方須提供訂購產品的物性表、ROHS、FDA、REACH、PAHS或食品衛生認證。
3、需方要求供應商填寫的《符合ROHS聲明》、《生產商、經銷商考核調查表》、《供應商檔案》、《供應商守則》等資料。
4、關于訂購產品,供方做成制造工序中具體標明的制造管理項目特性、標準等的管理工程圖。
5、供方做成明確表示操作順序、方法條件、注意事項及使用設備、工具夾具、計量計測器等的作業指示書并以此為基準,對作業人員的作業內容全面指示。
6、需方要求供方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 供方采購物資質量保證
1、供方保證制造訂購產品使用的零件、材料等物料完全符合該訂購產品質量要求,有充分的質量保證。
2、供方得到需方的請求,在給需方交貨的同時,將其子供應商的質量證明交給需方。
3、供方用于制造訂購產品使用的物料,如由需方有償或無償提供,或向由需方指定第三方采購,其制成訂購產品的質量全部由供方保證。
第七條 設備、模具、工裝工具等的準備及管理
1、供方準備為制造訂購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機械、模具、工裝、夾具、計測器、試驗機等(以下稱制造設備),為充分保證質量須進行必要的精確度的維護管理。
2、供方得到需方的請求時,要將供方可進行的制造訂購產品所必須的制造設備精確度管理書面提交給需方。
第八條 供方外協廠的管理
1、供方不允許將訂購產品的制造全部委托或承包給第三者(以下稱供方外協廠),供方可將訂購產品制造的一部分委托或承包給供方外協廠;但以采購標準為基準的訂購產品生產的一部分,供方委托或承包給供方外協廠時,必須事先向需方申請并取得需方的認可。
2、供方外協廠制造的訂購產品是否滿足質量要求,供方對需方負有全部責任。
3、供方為了確保質量,在供方外協廠也要確立必要的質量保證體制,對供方外協廠訂購產品的質量保證體制及質量保證活動事實狀況進行檢查等。
4、需方以及使用訂購產品的用戶當中,需方指定人或其代理人有必要對訂購產品的質量保證體制及質量保證活動進行確認時,供方應切實聯絡其外協廠,同時協助他們順利進入供方外協廠進行該檢查。
5、需方認為供方外協廠訂購產品的質量保證體制及質量保證活動需要改善,與供方協商并通過供方積極與外協廠尋求改善辦法。
6、若供方完全不從事生產而專門進行第三方產品代理經營活動,由供方對訂購產品質量全部向需方負責。
第九條 訂購產品的外形和包裝等
1、為防止質量劣化,對所交貨物之外形、捆包、打帶、拖盤及運輸方式等,要采取充分而必要的保護措施。
2、需方根據需要經過與供方協商,可決定供方所制訂購產品之外形、數量、包裝方法、規格書及運輸方法等,而且供方在變更以上內容時,須事先得到需方的承認。
第十條 制造過程檢查、成品檢查
為確保訂購產品滿足質量要求,供方在訂購產品制造過程中或出貨時,要實施必要檢查。但需方要求時,供方與需方研究決定該檢查基準的全部或一部分內容。
第十一條 提交檢驗記錄單、管理質量記錄
1、應需方要求,供方向需方提交實際的出貨檢查等記錄單,其詳細內容由供需雙方另行約定。
2、供方有訂購產品的檢查、試驗等結果的記錄,至少要在作為文件保存要求的執行期限內妥善保管,應需方要求,允許需方閱覽或向需方提交其副本。
第十二條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為使訂購產品的批量容易追蹤,供方應根據供需雙方另行商定的辦法,明確區分生產批量并能進行切實管理。
第十三條 驗收檢查
1、供方所交全部訂購產品皆以滿足質量要求為前提,需方可實施免檢采購。
2、與前項規定無關,需方認為有必要時,根據另行規定的檢查期間及基準可實施對訂購產品的抽檢或全檢等驗收檢查(以下稱驗收檢查)。
3、驗收檢查不合格時,需方將結果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需方要求的時間內向需方交納替代品或按需方指示進行處理。需方有權直接整批退貨、挑選使用、讓步接收或加工維修使用。對于直接退貨的,供方應包換合格品;對于挑選使用的,從次月貨款中直接扣除不合格產品相應貨款,同時供方要承擔挑選所產生的費用;對于挑選使用不足需方使用的,需方可要求供方根據訂單數量補足;對于讓步接收,則按質論價;對于需要加工或維修后才能使用的,一切加工或維修費用由供方承擔。在此過程中產生其他費用和損失的,由供方承擔。
4、非第一次驗收合格時(至少上一次驗收結論為不合格),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所進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進實施記錄的見證性資料,否則需方有權拒絕驗收使用,由此給需方帶來的停產、欠產,進而影響需方生產訂單完成所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第十四條 樣品檢查
1、供方按新規定向需方交貨或根據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設計、制造條件等變更后初次向需方交貨前,按供需雙方另行協議的規定,供方將該訂購產品樣品進行報驗,并將該批樣品制造的全數、全項檢查報告附上(如果訂購產品制造過程中使用到模具,則檢驗報告還應包括涉及的模具工藝參數檢驗項目)。
2、為保證供方新訂購產品批量質量,在供方正式批量供貨前,供方須向需方提供供需雙方協定數量的免費樣品,需方收到供方樣品時,按與供方協商另定的方法立即對訂購產品樣品實施檢查、試驗(以下稱樣品檢查)并將其結果通知供方。
3、供方按第1項向需方交納樣品后,所有訂購產品樣品檢查合格后才能著手生產,但得到需方特別承認時,可在樣品檢查合格之前開始生產。
4、訂購產品樣品不合格時,采用第十三條第3項、第4項規定。
第十五條 限度樣本封樣
1、采購標準或交貨標準的數值等,不能明確用官能檢查判斷的檢查項目的,供需雙方協商后,由需方或供方作限度樣本封樣,并取得對方認可。
2、限度樣本封樣由需方和供方分別保管,在使用、保管時不能失去其特性。
3、根據具體情況規定限度樣本封樣的有效期限,供需雙方按實際需要及時重新確認,更新或改變。
第十六條 不合格品的處理
1、各項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需方有權從應付給供方的貨款中扣除不合格訂購產品的等值金額,如果是預付款,需方有權要求還款。需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貨物或選擇適用的法律所賦予的任何權利。
2、需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間,由于可歸責于供方的事由導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損壞或變質時,該風險由供方承擔。
3、物料在需方進貨檢驗中判為不合格,需方有權作出退貨處理。供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經需方檢驗合格的,需方應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再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貨,如需方對不合格品作出篩選處理時,供方需付篩選的人工費。如需方要求退貨時,供方在接到需方退貨通知后,需方所在地供方2天內、本省供方3天內,外省供方7天內應持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到需方處確認并做出處理。如超出規定時間兩天供方仍未辦理退貨,需方有權扣除該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項并代供方作出報廢處理,報廢所得收益歸需方。當月至少取消供方一次付款資格。
4、物料在需方進貨檢驗中判為不合格批,經供方申請,需方為不影響生產同意辦理讓步使用時,需方有權進行折價處罰,并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3天內未派人員處理的,視為接受需方的折價。
第十七條 設計、制造條件變更的聯絡
1、供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響到訂購產品質量的計劃性變動以前,應征得需方的批準,尤其是在下列項下變更時,立即將此事書面報告需方取得需方認可。否則一旦發現將視同批量不合格進行處理,并處以1萬元以上的處罰或暫停供貨,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也一并處罰。但預先已取得需方認可,對訂購產品質量無任何不良影響的,不在此限。
(1)設計變更:給需方交貨開始后,訂購產品設計變更(含材料變更)時
(2)新造、更新、改修模具:制造訂購產品新造模具時,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時
(3)變更制造方法:訂購產品制造方法(工程、加工、作業和檢查的方法、使用的制造設備等)發生變更時
(4)制造場所、供方外協廠變更:制造訂購產品的供方工廠或供方外協廠變更時(更新外購時、或從外協廠轉回供方工廠時)
(5)資材的制造商和供應商有變更時
2、需方由于自身理由,有必要對訂購產品實施第1項下所列變更時,立即書面通知供方,供需雙方在協商基礎上實行變更。其中涉及到需方訂購產品第1項第(1)、(2)、(3)之一變更時,供方必須提前獲取需方開發部門的正式書面文件。
3、供方對訂購產品所做的改動,包括第1項和第2項的改動,任何情況下都要取得質量證明并備好相關文件,在需方請求時向需方提交一份,同時須向需方提供供需雙方協定數量的免費樣品,由需方驗證認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訂購產品;如果樣品沒有得到需方認可,供方仍需按原先生產參數提供產品。
第十八條 質量異常的聯絡
1、明顯地不可能達到已訂協議項下的例如質量特性、期限、發貨數量等要求,設計或制造工程不合格,預期或已發生了與質量要求不符或其它質量異常時,供方立即與需方書面聯絡,供方還應在發貨后將這些已知的變化情況通知需方。為了能迅速解決問題,供方應提供必要的數據和實際情況。
2、需方在收貨、檢驗、制造、使用中及在市場流通中,發現與質量要求不符及質量異常時,立即與供方書面聯絡。
第十九條 原因調查及防止再發生等對策
1、前條質量異常一經發現,供方立即調查其原因,并向需方提交其調查結果的書面報告,同時決定防止再發生的必要對策,得到需方認可后實施。
2、需方針對前條質量異常原因有必要進行調查及實行對策時,供方要積極配合。
第二十條 質量保證責任
1、經需方確認,質量問題確屬供方責任造成的,供方應按照需方要求即時進行整改,提高后續供應之產品質量;以供方引起重大質量事故的,需方有權視情況或在一段時間內,停止下單或取消其供應資格。
2、此條涉及損失賠償責任以雙方簽訂的基本供貨合同中的質量責任條款為準。
第二十一條 修理備件的供應
1、需方向供方購訂購產品期間至使用訂購產品生產制造結束、中止等,或訂購產品因銷售結束、中止,需方不再向供方訂購產品止,需方對該制品或對需要訂購產品的廠商負有供應修理零件義務期間,供方遵守需方要求,向需方免費(3年之內)或有償(3年之后)供應訂購產品或零件。其詳情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需方收貨3年內若發現訂購產品有瑕疵,且累計不良達到2%的,供方須向需方完全免費提供該訂購產品或零件作為需方備件,直到需方書面確認后可被允許停止備件的供應。
3、需方每十年須更換備件,供方有責任在常規供貨后十年內提供所述備件。供方在得到需方書面確認后可被允許停止備件的供應。
第二十二條 專家交流
供方有責任推進零部件的零缺陷目標,根據現狀制定改善計劃并以此為推進目標,供方最長不超過每季度一次派質量技術專家到需方現場,就訂購產品的質量改善目標和解決方案駐廠交流,具體派駐人員、交流頻次及駐廠時間由供需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第二十三條 備忘錄
本協議簽訂后,供需雙方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補充應做成書面備忘錄形式,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質量協議書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1、目的
為確保甲方質量,保證體制有效運行;確保乙方供貨質量的穩定,滿足甲方用戶的最終產品需求,防止不合格品配套的發生,特簽定本協議。
2、適應范圍
本協議適應提供甲方產品配套的乙方。
3、雙方合同涉及的內容
3.1甲方向乙方下達的合同訂單應當準確無誤的標明:產品名稱、型號規格、交貨期限、交貨方式、質量保證期限。
3.2甲方如需要對已下達,但尚未執行的合同(訂單)內容進行更改,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代表確認并糾正合同(訂單)內容。
3.3甲方向乙方下達的合同訂單,應附加工、購買產品的質量技術指標、要求。如甲方不能明確提出的質量技術指標可使用國家標準或由乙方代為提出,雙方同意后形成書面記錄。
4、質量標準的說明
4.1甲方通過圖紙、標準或指定樣件等方式,向乙方說明產品的質量標準。
4.2對甲方提出的質量標準有異議時,或者希望變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出申請,進行協商確定。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合格率: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5、質量檢查確認
5.1乙方根據雙方協定的質量標準要求,出具乙方每批次的《產品出廠檢驗報告》,必要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提交乙方產品的《檢驗基準書》、《QC工程表》及其他此產品質量證明資料給甲方確認。
5.2質量檢查供貨初期在進行,正常時在進行。
5.3屬雙方協定或國家強制性檢驗的項目,甲方或乙方不能完成檢驗時,必須在甲方質量管理部門指定的國家試驗機構進行,檢驗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5.4甲方在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隨時到乙方的生產現場,對配套件進行檢查,或是對乙方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監察。
5.5當乙方的.生產場地發生改變或關鍵工序、設備發生改變時必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認可。
6、乙方的賠償責任
對于配套發生的問題符合下面某一項時,乙方要負責下述7.1所約定的賠償責任。
A:未使用的乙方產品完全不符合甲方的質量技術要求;
B:乙方單方面原因不能按時交貨,影響甲方產品的交貨時間;
C:配套件經乙方貨源地驗貨后,由乙方保管不善或維護不好或運輸過程造成的問題(本條款適用由乙方保管運輸的產品);
D:乙方供應產品在甲方地檢驗的零散不合格品;
E:乙方產品已驗收,甲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乙方產品超過(含)3%不符合甲方的質量要求;
F:由乙方不合格引起的甲方產品售后維修、退貨、運輸等費用;
G:甲方無法判斷,乙方出廠合格,而實際與要求質量不符合,造成的其他問題;
H: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產品合格率低于4.3項1個百分點;
J: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產品合格率低于4.3項2個百分點;
K:因甲方客戶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批次合格率低于上述J條百分點。
7、索賠
7.1當乙方產品符合本協議第6項各子項內容時,乙方應按下述第6項各子項相對應的賠償責任進行賠償:
A:是由甲方提供的配套件以外的產品缺陷造成的問題;
B:甲方不與乙方協商,改變配套件結構或變更式樣,由此引起的問題;
C:甲方產品交給最終用戶后,產品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不正常的使用、保管或擅自改變結構,由此引起的問題;
D: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技術圖紙缺陷引起的問題;
E:由于甲方不適當的使用修理引起的問題;
F:由于甲方保管不周或維護不好造成的問題。
8、其他
8.1本協議有效期一年。
8.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日期(蓋章):代表簽字/日期(蓋章)
產品質量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明確質量責任,保證藥品質量安全有效,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質量保證協議。
一、甲方義務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甲方單位公章(紅印)。
(二)甲方銷售的藥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質量標準;
2.應有法定的批準文號和生產批號;(國家規定的'例外)
3.包裝標識符合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
4.一般應發出三個月內的藥品,并附合格證,首次經營品種必須附出廠檢驗報告單;
5.同一品種每次發貨的批號,_____件以內不能超過_____個批號,_____件以內不能超過_____個批號;
6.中藥材要標明產地。
(三)甲方如提供進口藥品時,必須每次將該批號口岸藥檢所的檢驗報告單、進口藥品注冊證復印件加蓋甲方質量管理機構紅印章給乙方,復印件應清晰可辨。
(四)甲方對提供的藥品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藥品質量不合格,應承擔檢驗費、沒收罰款及處理等一切費用。
二、乙方義務
(一)乙方也應向甲方提供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乙方單位公章(紅印)。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協議說明
(一)本協議適用于書面購貨合同和不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貨合同。
(二)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訂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質量協議書4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總則
1.供需雙方本著合作雙贏、共同發展的經營理念,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特訂立本協議。
2.本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需方與供方要共同遵守,在必要情況下雙方可另行簽訂相關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
【第二條】供方質量責任
1.產品質量要求
(1)供方產品質量應滿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
a.雙方簽訂的檢驗標準(具體檢驗標準根據供方提供的產品另行規定)
b.需方提供的技術標準
c.需方提供的圖紙
d.其他補充要求
如供方僅屬于代理公司,其所提供的產品質量需按國家或原廠家的技術標準執行。需方驗收供方產品時以上述標準為依據。
(2)供方應對出廠或代理的產品進行全程把關,每批產品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用打√的方法選取)
( )檢驗合格合格證
( )檢測報告
( )有關檢驗原始記錄
(3)供方的產品在結構、尺寸、外觀和其他特殊技術要求方面應符合需方提供的圖紙、封樣等技術文件的要求。技術文件發生岐義時,解釋權在需方質量檢驗部門。
2.供方在產品實現過程中的質量責任
(1)供方需要改變產品的設計狀態,如:改變技術參數、產品設計更新、改變設計方法等技術類更改時,必須進行相關試驗驗證產品滿足需方技術參數、使用要求和質量要求,書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請,并提供相關驗證報告,經需方同意后送樣,重新確認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貨。
(2)供方需方改變產品的技術狀態,如更換或新增重要設備、更換或新增模具、改變零部件或原材料、改變配方、生產工藝等,只要需方認為是重要更改,供方必須進行相關試驗驗證產品滿足需方技術要求和質量要求,書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請,并提供相關驗證報告,經需方同意后送樣,重新確認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3)供方對原材料應該進行嚴格的定點采購,并進行嚴格的進貨檢驗和批次管理。必要時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對提供需方的物料進行標識。供方需要增加、更換分供方或委外加工時,必須先書面向需方提出申請,并提供分供方資料,經需方同意(必要時進行重新送樣確認)后方可配套送貨。如供方將產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給第三方制造時,需方有權提出進入第三方調查其質量保證能力,供方應予積極協助。如果第三方制造的產品無法達到需方技術要求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停止外委加工。
3.供方在需方產品實現過程中的質量責任
(1)供方提供的批量均為已在需方質量管理部門封過樣的物料,批量供貨在需方生產檢驗過程中,批次合格率應滿足6個月內送檢批數≤10批的,合格率>80%;送檢批數>10批的,合格率>90%。如在需方進貨檢驗中判為批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并經雙方確認屬供方質量責任的不合格品時,需方有權按以下情況進行處理,并采取以下經濟措施:
a.被判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應及時以電話通知供方,并提供質量管理部門出具的批次檢驗報告(按檢驗標準規定進行全檢或抽檢)或質量反饋信息單等書面文件給供方,供方應該1個工作日內進行反饋。需方有權整批退貨,供方應及時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補足物料。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供方不能及時再次提供合格品,供方應按不低于該批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納滯納金。如需方根據實際情況,將此批作為讓步接收使用時,可通知供方將此批按降級處理,并扣除供方該批貨款的1%~5%。
b.被判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根據生產和市場的時間需求,必須及時投產而需要全數檢驗挑選,需方除將此批中的不合格品退回供方外,還按質量損失賠償費用標準收取相應的檢驗費。供方應及時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補足物料,供方不能及時再次提供合格品,需方應按不低于不合格品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納滯納金。
c.如供方提供物料質量連續兩個月達不到本協議規定的批次合格質量水平或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或者無任何充分理由二次以上拖延供貨,除執行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外,需方有權減少供方的供貨份額或終止合同,并取消供貨資格。
d.如因供方提供的物料出現質量問題導致需方的產成品出現質量問題,需方按質量損失賠償費用標準收取相應的質量處理費用。造成重大事故,按國家質量法規處理。
(2)質量整改:對需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評審、審查發現的不符合項,供方應該積極組織整改,并在需方要求的反饋時間內反饋糾正措施,在限期內完成整改并向需方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如因供方對需方反饋的質量信息沒有按要求答復或進行原因分析、糾正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罰100元。
(3)質量損失賠償費用標準
a.檢驗費(Ff):需方對整批中不合格品檢驗所發生的費用(應該抽樣檢驗的而采取全數檢驗的方式)
Ff=整批全數檢驗工時×20元/小時/人
b.需方已將供方的產品安裝于半成品、成品內,由于供方的產品質量原因導致需方的半成品、成品部分報廢或全部報廢,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承擔由此引起全部的直接損失。
c.需方已將供方的產品安裝于需方的成品內,并已交運至需方的客戶處使用,由于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原因導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換貨、返工,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損失(包括所有運費、返工費);由于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原因導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貨嚴重質量事故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部分間接損失。
(4)質量賠償的申訴
需方通過采購部門將賠償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供方后,如有異議,供方可在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需方質量管理部申訴或7日內前來需方公司確認,否則視同默認。
需方質量管理部收到供方的質量賠償申訴書后,應立即組織公司內相關部門作進一步的調查分析,并在7日內出具分析結果,同時通過采購部書面通知供方。
如供方仍有異議,可先與需方協商。若協商不成,則可在雙方協商后5日內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敗訴方承擔仲裁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需方質量責任
1.采購文件:需方及時向供方提供有效的企業技術及檢驗標準、圖紙、技術更改通知等技術文件,并提供雙方檢驗標準對比對的便利條件。
2.確認: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工藝過程、檢驗控制及樣件確認申請時,應及時組織確認。
3.驗收標準:由于需方技術更改而又未及時通知供方引起供方已生產的物料不符合要求時,需方應按照訂單約定的數量按照原檢驗標準進行驗收。
4.處罰:需方有權追究供方的質量責任。
5.信息渠道:需方應保證與供方的溝通渠道順暢,對供方的整改要求、處罰與處理、通知信息均應以正式方式通知供方。
【第四條】供方的供貨責任
1.對需方訂貨需求、需求變更及相關信息查詢的評估及反饋: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訂貨信息、需求變更等信息后,應及時進行評估和反饋。如評估不能滿足需求時,應在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需方反饋協商,否則視為同意執行。
2.交貨時間:供方應按照規定的時間準時交貨。交貨實際時間以供方貨物實際到達需方指定地點的時間為準(指定地點一般為公司生產所在地,如供方不能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點而額外發生的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如遇特殊情況,供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到貨,供方應事先通知需方并征得同意。如無故拖延交期造成需方停工,需方應按不低于不合格品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納滯納金。
3.交貨數量:供方應根據需方要求的數量供貨,隨貨附帶“送貨單”。
4.交貨及需方退費用:供方負責發貨,運輸、卸貨到需方指定地點;供方負責不合格等原因被需方退貨的物料的裝貨、運輸,并承擔風險。但供方可委托需方或第三方卸貨,其費用由供方承擔。
5.包裝防護及回收:供方負責對物料進行妥善的包裝防護,供方送貨時應包裝完整,標識明確,規格統一。
6.備料:如供方提供的物料為易損件(易損件指在運輸和生產過程中受力后容易損壞,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誤操作不容易恢復質量特性或質量穩定性較差的物料),供方在安排生產時除滿足需求數量外,還必須按需求數量的一定百分比即正常損耗率進行生產和儲備,當需方需要時提供給需方。在運輸過程中損壞的物料由供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損壞的物料由需方承擔。超出正常合同中的供貨數量的備品,需方將定期返回供方。
7.送樣:供方必須按需方“送樣單”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送樣。供方送樣時必須同時書面報價。供方送交的物料樣品原則上是免費的,當物料樣品金額較大時,經需方同意,可在物料樣品確認合格后,同種物料第一份采購訂單中與供方結算。
8.終止合同通知:供方提出終止合同或停止供應某物料,應提前45天書面通知需方,否則,需方因此所受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9.信息披露:供方有責任向需方披露與雙方合作有關的信息。未經需方許可,供方不得披露知悉的需方及與需方合作的客戶的技術及商業信息。
10.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不能正常供貨時,供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情況出現2個工作日之內及時通知需方,并在不可抗力情況出現起10個工作日內,向需方提供經過公證部門出具的有效的事故證明,并得到需方確認。
【第五條】需方的責任
1.物料管理及確認:需方收到供方樣品后,應及時進行確認。當確認不合格時,需方可要求供方重新送樣或另選其他供方送樣。當供方樣品確認合格時,需方應將樣品留樣封存。
2.變更通知:需方采購計劃、采購文件等變更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
3.信息披露:需方不得披露知悉的供方及與供方合作的分供方的技術及商業信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供方私自改變產品的設計狀態、技術狀態、分供方及委托加工方等引發需方質量損失時,由供方承擔所有損失,且向需方承擔該部分產品貨款2倍的違約責任。
2.供方所供物料不合格批退時,如超出規定時間1個月仍未辦理退貨,需方有權扣除該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貨款,并代供方作出相應處理,供方無權過問。
3.進貨物料在需方產品出廠前各環節發現零星不合格,由供方無條件負責更換;發生批量問題時,由供方承擔由此引發的需方過程費用;進貨物料在需方產品出廠后發現質量問題而造成的需方直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4.因供方提供虛假資料而造成需方損失時,供方承擔給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其他補充條款
1.當供、需雙方認為協議條款需要變更時,由雙方協商重新簽訂協議。
2.本協議未簽事宜,由雙方共同協調解決。
3.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質量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保證產品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應商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并有責任及時更新已經過期、變更的資料,并向甲方提供產品樣品,并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和逐步提高。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符合甲方的質量標準(牌號:LG FR500全新阻燃ABS),并對產品質量負責,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質量資料,如產品原材料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的產品進行抽查,對問題較多的產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盡快制定質量整改措施并實施,對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回復。對同一問題多次反饋仍無改善或經抽查產品問題嚴重合格率極低時,甲方對該批產品進行退貨處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情況并就問題進行整改,同時進一步熟悉甲方質量標準。制定嚴格的生產操作工藝并監督實施,同時建立嚴格的質量檢驗制度,對注塑產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縮水、水紋線、膠屎、批峰、油污、頂白、粘膜、斷鑲件、噴油不均、噴油不到位、劃傷、碰傷、拖傷等進行有效控制;
五、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召回有重大質量隱患和重大不良反應的產品,并給予妥善處理。
六、乙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投訴,如確屬乙方的責任,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七、質量爭議(問題)的處理:乙方應嚴格按照制訂的技術標準對甲方的產品進行檢驗,保證檢驗的公正和科學性,對檢驗不合格的剩余樣品應保留一周。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在甲、乙雙方業務合作期間均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產品質量協議書6
甲方:___
乙方:___身份證: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甲方鋁井蓋加工事宜達成了共識,并簽訂如下協議條款:
一、加工質量與制作方式
(1)工程內容:
(2)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場地、產品原材料及輔助材料、焊接設備及材料,并承擔現場用電費用。
2、乙方負責焊接加工。
3、乙方加工工人數為人。
二、技術質量要求
加工工藝和技術應保證使用安全。焊接后的產品需與甲方提供的樣板要求相符。
三、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為天,從年月日起,按日歷天數計算。
四、制作工款
此項加工協議總價款為元整。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五、付款方式
焊接完成,并驗收合格及退還所有甲方物品工具、清理場地等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制作款元。
六、相關約定
1、乙方應加強加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確保加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如果出現人身安全事故,其責任與賠償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與費用。
2、乙方要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管理,任何人不得在車間內吸煙,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災等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3、乙方應遵守甲方現場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尊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監督和指揮,保證工程質量;嚴格履行材物領(借)用手續,工完退回全部物品及工具;工期完成時應清理現場施工垃圾,不得挪用防火設施、照明設施、安全防護設施,不得動用甲方或第三方材料及物品,凡違者甲方將對當事人進行經濟處罰,罰款將從乙方制作款中扣除。
4.甲方負責加工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用料及各項規章制度的監督和管理。
甲方:___乙方:___
簽約代表人:___簽約代表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產品質量協議書7
甲方(醫療機構):
乙方(供應商):
加強質量管理,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是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和義務,根椐《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行業有關規定,雙方簽定本協議書。
一、乙方向甲方所提供醫療器械的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二、醫療器械的包裝,標識,標簽,說明書等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
三、甲方首次購入的醫療器械,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證照和授權手續,以供甲方備案使用。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衛生材料應按批次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或其它證明合格的證件,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還應提供衛生許可證和達州市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備案書。
五、乙方貨到后,甲方根據有關標準進行驗收。如包裝破損、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拒絕收貨。
六、甲方應具備貯存、保管醫療器械的`場所、人員及條件,因甲方保管、養護、使用不當而導致醫療器械質量發生問題的,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所供產品在有效期內正常使用情況下,如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醫療糾紛、事故以及經藥檢部門抽檢不合格,其責任和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如雙方對醫療器械質量產生爭議,以法定檢驗部門的檢驗結果為準。
九、因乙方夸大產品的功能與療效,造成甲方與患者產生糾紛并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隨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質量協議書8
合同號: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為保證產品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應商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并有責任及時更新已經過期、變更的資料,并向甲方提供產品樣品,并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和逐步提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
3、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符合甲方的質量標準(牌號:_______),并對產品質量負責,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質量資料,如產品原材料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產品進行抽查,對問題較多的產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盡快制定質量整改措施并實施,對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回復。對同一問題多次反饋仍無改善或經抽查產品問題嚴重合格率極低時,甲方對該批產品進行退貨處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情況并就問題進行整改,同時進一步熟悉甲方質量標準。制定嚴格的生產操作工藝并監督實施,同時建立嚴格的質量檢驗制度,對注塑產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縮水、水紋線、膠屎、批峰、油污、頂白、粘膜、斷鑲件、噴油不均、噴油不到位、劃傷、碰傷、拖傷等進行有效控制;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召回有重大質量隱患和重大不良反應的產品,并給予妥善處理。
5、乙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投訴,如確屬乙方的責任,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6、質量爭議(問題)的處理:乙方應嚴格按照制訂的技術標準對甲方的產品進行檢驗,保證檢驗的公正和科學性,對檢驗不合格的剩余樣品應保留一周。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在甲、乙雙方業務合作期間均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質量協議書9
乙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訂立一份《合作協議書》,就船用配電箱等項目的開發生產銷售進行合作,合作期限至20 年 月 日止,現甲乙雙方因故終止該《合作協議書》,經雙方初步賬目結算后充分協商一致,自愿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解除上述的《合作協議書》;
二、截至本協議書訂立之日止,甲乙雙方確認賬目如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合作經營期間的收益,計人民幣 萬元整,工資款等相關帳目均已結清。款項支付辦法、 年 月18日前,甲方付給乙方 萬元整; 年 月 日前,甲方付給乙方 萬元整; 年 月13日前,甲方付給乙方 萬元整。如甲方逾期付款,按未付款項的日萬分之五計付違約金。
三、自本協議書訂立之日起,甲方和乙方的業務互不受對方的干涉,雙方的應收款和應付款等原來合作經營期間的所有事務,概由甲方負責料理,應收款歸甲方所有,應付款由甲方負擔。
四、自本協議書訂立之日起,乙方應把原來合作經營期間的`相關技術資料和合同文本等交還給甲方,乙方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保守合作經營期間的商業秘密,不得有損于對方之行為。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乙雙方承諾:凡涉及到原《合作協議書》的所有事務以此為斷,甲乙雙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挑起事端,如任一方挑起事端,由挑起事端方承擔全部則任。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經各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年 月 日
產品質量協議書10
合同號:xxxxx
簽訂時間:xxx年x月x號
簽訂地點: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產品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應商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并有責任及時更新已經過期、變更的資料,并向甲方提供產品樣品,并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和逐步提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
3、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符合甲方的質量標準(牌號:lgfr500全新阻燃abs),并對產品質量負責,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質量資料,如產品原材料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產品進行抽查,對問題較多的產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盡快制定質量整改措施并實施,對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回復。對同一問題多次反饋仍無改善或經抽查產品問題嚴重合格率極低時,甲方對該批產品進行退貨處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情況并就問題進行整改,同時進一步熟悉甲方質量標準。制定嚴格的生產操作工藝并監督實施,同時建立嚴格的質量檢驗制度,對注塑產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縮水、水紋線、膠屎、批峰、油污、頂白、粘膜、斷鑲件、噴油不均、噴油不到位、劃傷、碰傷、拖傷等進行有效控制;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召回有重大質量隱患和重大不良反應的產品,并給予妥善處理。
5、乙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投訴,如確屬乙方的責任,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6、質量爭議(問題)的處理:乙方應嚴格按照制訂的技術標準對甲方的產品進行檢驗,保證檢驗的公正和科學性,對檢驗不合格的剩余樣品應保留一周。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在甲、乙雙方業務合作期間均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產品質量協議書11
甲方(供貨單位):
乙方(購貨單位):
為促進產品質量的穩定和提高,明確雙方質量責任及快速解決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標準:
雙方應依照合同約定的產品標準,技術標準,設計圖紙要求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封樣標準等執行。對質量標準有爭議的,以最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標準并結合封樣品的質量狀態確定。所有產品保證不良率低于萬分之三。
二、質量保證基本措施:
(一)甲方承諾按照相應合同要求的標準進行生產和檢驗,合格后,由雙方立封樣交甲方保存。如合同中無相應標準,以乙方同類產品標準為準。
(二)甲方承諾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其產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生產和銷售。
(三)甲方承諾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行崗位質量規范及質量責任相應的考核辦法等,以達到提高產品質量的目的。
(四)甲方承諾向社會和消費者推薦優質滿意的產品。
(五)甲方承諾每批產品均按照合同內約定的《產品檢驗標準》進行檢驗,并附相關產品的《檢驗合格證》。
(六)在接到產品質量投訴后,甲方保證會在第一時間進行受理,并以熱情、積極的態度為客戶提供滿意的服務。
(七)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24小時技術支持電話及一年(從發貨之日起開始算)的產品免費保修服務,人為損壞除外。超過質保期或人為損壞的,甲方會收取相應的材料及維修服務費用。
三、質量異常處理辦法
(一)免費保修范圍
保修期內按照操作規范正常使用而出現產品質量異常的。
(二)收費維修范圍
1、產品內部被私自拆開者,或其中任何部分被更替;
2、任何部分包括外殼、電纜和零件有碎裂、損毀及缺少或有腐蝕現象;電路、芯片被擊穿或損毀;
3、已過保修期或來歷不明的產品;
4、產品與采購訂單記錄不符的;
5、使用不當,保管不善造成損壞的;
6、沖撞錘擊,超負荷及化學腐蝕造成損壞的;
7、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
8、外觀損傷的和仿制產品;
9、其他不屬于免費保修范圍的。
(三)收費方式
1、甲方承諾十二個月內予以免費更換,三十六個月內予以免費維修,如須收費的在乙方簽字確認收費標準后,甲方開始進行維修和處理;
2、甲方修復好后會通知乙方付款,待貨款到帳后再發貨。
四、換貨條件
(一)按雙方簽定的合同要求進行生產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換貨、退貨。
(二)產品無質量問題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換貨、退貨。
(三)甲方發貨之日起,30日內乙方沒有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反饋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可以確定,乙方認可甲方的產品為合格產品。
(四)甲方發貨之日起,30日內乙方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反饋質量問題的,經甲方確認后,可進行換貨。
五、索賠條件
產品的不良率超過千分之三,由此給客戶造成的維修費用可要求甲方索賠。
六、因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質量協議書12
為了明確供應商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原材料及外協加工產品質量滿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產順利進行,經供、需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
1. 質量責任:
1.1 供方應承擔的責任:
1.1.1供方應對自己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進貨檢驗,對供應商的材料質量進行跟蹤考核,建立質量檔案。
1.1.2 供方應建立完善生產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須制定生產過程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關鍵工序建立質控點,所有質控點供方要有專人負責,每一個質控點有專門的措施和標準,措施和標準能得到有效的實施。
1.1.3 供方應使生產完全受控,若有失控,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采取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應完全符合需方采購訂單中明確規定的質量要求,及相應的國際、國家、部委頒發的有關質量標準(包括隱含的質量需求),超出國際、國家質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為準。
1.1.5供方提供的環保材料應不含有對地球環境和人體存在顯著影響的物質,并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針對每種材料簽訂環保質量保證書,并每年提供權威機構一次有效期不超過一年的有害物質檢測報告(如sgs)。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從出廠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裝、運輸質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產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造成需方生產線停線或已生產好的產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出廠后發生批次性質量事故(客戶索賠、退貨等)。
1.1.9 供方原材料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在用戶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2. 供方交貨需遵守以下規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貨時均須有出貨檢驗報告,其檢驗內容必須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裝配、使用性、外觀等符合要求,交貨后有任何因材料發生的品質問題均由供方負責。
2.2 新產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須要送樣合格才能批量生產。
2.3 對于塑料原料、化學有機溶劑等需要提供化學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說明。
2.4 供方產品必須要有標識,標識上要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日期、數量、需方的料號等。
2.5 供方經需方認定批量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技術參數、外形尺寸等;如確實需要更改,必須先通知需方,同時須提供樣品給需方確認,經需方確認合格后,才能供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以上2.1-2.5規定供方違反任何一條,需方品保部有權對供方進行經濟處罰最低人民幣500元/次。
3. 賠償的具體要求協商確認如下:
3.1 供方原材料入廠后發生品質異常,供方不能處理而委托需方全檢、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費用由供方承擔(包括工時費、場地費、管理費、誤船費、水電費等),全檢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時補足相應數量。
工時費=處理工時×30元/(人.小時)
水電費、場地費每次80元,管理費每次100元。
3.2 供方原材料同種產品入廠后連續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發生問題,需方品保部有權對供方進行經濟處罰人民幣至少300元/次,處罰直到問題改善為止。
3.3 供方原材料(壓鑄件)無法與別的組件通配,只能與部分模號配合,若要讓步使用,需方品保部有權處罰供方人民幣至少1000元。
3.4 供方原材料入廠后,在生產線發生品質異常造成需方停線返工、返修時,供方需對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線所造成的損失(含所有材料損失費用)進行賠償。
賠償費用=停線時間(小時)×300/小時+返工工時×30元/(人.小時)+材料損失費
3.5 供方的原材料因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在客戶使用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或在客戶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喪失使用價值造成被客戶索賠,所有索賠費用由供方負責
3.6 對退回供方的產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貨時混入,經需方發現,每次處罰人民幣1000元;若同一批次產品混有別的產品,按情節輕重,每次處罰人民幣200-XX元不等。
3.7 供方因交貨延誤造成需方停線,應按每小時500元賠償我司停線損失。
3.8 需方向供方發出的品質異常單,供方需在3天內有效回復,每超過1天時間按每天50元處罰,直到收到回復為止。
4. 本協議內所賠償處罰的金額原則上在相應貨款中扣除,特殊情況按月在供方貨款中扣除。
5. 對本協議有內容變更或增加事項時,可在雙方協議下進行。
6. 生效時間為雙方簽認本協議后送貨時開始生效。
7. 爭議處理:供方對需方的處理有異議時,應在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逾期視為認可需方的處理意見。異議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8. 如供方違反以上任何一點,違約金為15萬元。
本協議為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存一份,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 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稱: 供方公司名稱: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 期: 日 期:
產品質量協議書13
合同條款:
1 產品包裝(雙瓦楞外箱,中盒,內盒,塑料袋子等)必須符合出口包裝要求,產品及包裝物上的印字須嚴格按照需方的規定,不能有任何顯示供方信息或非需方要求的文字和符號,圖案。
2 產品要求:保證產品的尺寸,外觀,顏色,材料,使用功能等與確認過的.樣品一致。 3 運輸要求:運費由供方負責,供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將貨物送到指定點,辦理托運,進倉時應隨附貨運單,進倉單,以便辦理中轉和入庫手續,否則由此引起的責任或帶來的費用由供方負責。
4 交貨時間: ,因延期交貨,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索賠,退貨等損失應由供方負責。
5 需方的任何熟練清點或驗貨,并不代表需方的最終確認
6 開票,付款:需方貨物出運后兩周內通知供方開票資料,需方收到發票后一個月內付款。 7 寄發票時,請隨附上發票相應的采購合同,接貨方簽字確認憑據或進倉資料。
8 對包裝零頭箱,應在此包裝物上做記號,以示區別
9 同一合同兩次檢驗均不符合合同要求,第2次及以后的檢驗費用由供方承擔。
10 與本合同有關的傳真,電報,信函都是本合同的補充及變更;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合同法 執行;本合同簽定地點:福州;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驗貨標準:
A電子產品:
1 包裝要求:所有包裝物必須按客戶的要求,標準。
2 功能要求:必須保證產品都要通電,插頭插座能夠插又不能松動,燈座能旋進又不容易松動,開關按鍵能夠正常開關
3 安裝要求:必須保證產品的大小,長度與要求一致,安裝螺絲孔大小和中心距與要求一致 4 材料要求:必須保證產品的配件齊全,材料的材質,厚度與要求一致:塑膠類:PC,ABS,PP,PE等,金屬類:銅,鐵,鋁,鍍銅,鍍鎳,鍍銀,銅包鋼,銅包鋁等,是正料還是回收料。
5 外觀要求:比保證產品材料的顏色與要求一致,不能有色差,產品無破損,無裂痕,無毛刺。 產品顯示的參數與要求一致,如型號,額定電壓,電流,電阻,功率等
6 其他要求:
B 光源產品
C 燈具產品
D LED產品
E 瓷磚
1 包裝要求:所有包裝物必須按客戶的要求,標準。
2 外觀要求:必須無色差別,跟樣品圖案,顏色一致,產品無破損,無裂痕,無針洞,無雜點
3 材料要求:透水還是不透水,吸水率
4 規格要求:產品規格,厚度要與要求一致
5 技術參數要求:斷裂模數,破壞強度,耐磨力,耐酸堿性,莫式硬度,彎曲度,光澤度,
耐急熱急冷。
F 密胺餐具
產品質量協議書14
供貨單位:
(簡稱甲方)
進貨單位:
(簡稱乙方)
(一)甲方義務
1、甲方應為具有《藥品經營(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業,并應提供加蓋經章的“一證一照”復印件給乙方。
2、甲方所供藥品必須符合國家藥品法律、法規的規定。
3、甲方應提供所銷藥品每個批號的檢驗報告書。
4、甲方所供藥品整件包裝應具有合格證。
5、進口藥品應提供《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注冊證》復印件,并加蓋甲方質管機構原印章。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提供加蓋經章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以證明本身的'法定資格。
2、到貨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規定期限付款。
(三)協議說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有權拒收,并暫時代管,甲方應積極處理善后工作。在藥品有效期內:甲方對其所銷藥品質量負責,如果質量不合格,甲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但由于因乙方儲藏不當而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損失。
2、本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違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留一份。本協議適用于電話購貨、合同購貨。
4、本協議有效期3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日
產品質量協議書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乙方)
為保證產品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應商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并有責任及時更新已經過期、變更的資料,并向甲方提供產品樣品,并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和逐步提高。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符合甲方的質量標準(牌號:LG FR500全新阻燃ABS),并對產品質量負責,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質量資料,如產品原材料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的產品進行抽查,對問題較多的產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盡快制定質量整改措施并實施,對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回復。對同一問題多次反饋仍無改善或經抽查產品問題嚴重合格率極低時,甲方對該批產品進行退貨處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情況并就問題進行整改,同時進一步熟悉甲方質量標準。制定嚴格的生產操作工藝并監督實施,同時建立嚴格的質量檢驗制度,對注塑產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縮水、水紋線、膠屎、批峰、油污、頂白、粘膜、斷鑲件、噴油不均、噴油不到位、劃傷、碰傷、拖傷等進行有效控制;
四、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召回有重大質量隱患和重大不良反應的產品,并給予妥善處理。
五、乙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投訴,如確屬乙方的.責任,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六、質量爭議(問題)的處理:乙方應嚴格按照制訂的技術標準對甲方的產品進行檢驗,保證檢驗的公正和科學性,對檢驗不合格的剩余樣品應保留一周。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在甲、乙雙方業務合作期間均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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