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協議書模板集錦7篇
現如今,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么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保證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證協議書 篇1
一、總則:
甲、乙雙方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實現雙贏,共同發展的目的。在既有合作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簽訂20xx年度協作件質量保證協議,以確保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能夠滿足甲方的質量要求,最終得到用戶的認可。
二、協議內容:
1、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圖樣、技術文件和有關協議規定的質量要求組織生產,滿足甲方對質量的要求,按期保質、保量、按時提供給甲方。
2、甲方要求乙方按ISO 9001:20xx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在指定的時日內通過第三方的審核認證。
3、乙方提交產品時必須對合格品與工料廢進行隔離并做好標識,其加工的零件如有任何質量問題應通知主管檢驗員;甲方在入庫檢驗過程中發現沒有區分開明顯的料廢和非料廢情況下將由乙方進行挑檢,如甲方挑檢出的料廢,甲方將作為乙方的'工廢處理,不計加工費。
4、乙方在毛坯加工時如發現毛坯尺寸與圖紙不符或毛坯有其它問題時,應立即停止加工,并及時通報甲方,因沒有及時溝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擔。
5、乙方產品同一質量問題在我公司檢驗中連續被發現二次以上的將每次對乙方罰款200~500元。
6、乙方因零件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產品批量性報廢時,乙方應承擔本批產品的所有損失。
7、甲方顧客處反饋的質量問題是乙方責任的,如果顧客對我公司沒有進行經濟處罰,甲方將每次對乙方罰款500~1000元;如果顧客對我公司進行了經濟處罰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8、乙方產品在甲方檢驗過程中發現A類項目100%合格,B、C類項≥95%的指標未能達到,甲方將根據不合格品的嚴重程度:
(1)乙方必須及時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仍然不合格的將作報廢處理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如有特殊情況,填寫讓步接收申請表,經有關部門領導批準同意將本批產品交付給甲方顧客時本批產品的加工費總額將下浮3~5%。
9、甲方對乙方產品的質量情況每月進行統計考核,并開出糾正措施計劃項目,要求在一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將對其進行500~100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果在一年的質量情況統計中連續3個月排名在最后一名的將對生產任務進行減產,如果半年連續排名最后一名的將取消其合格供方的資格。
10、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下一次協議簽訂之前,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歸口部門為質保部。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保證協議書 篇2
甲方:XX(學校)
乙方:XX(學生)
為切實貫徹“培育人才,服務社會”的辦學宗旨,真正解決乙方畢業后的就業問題,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就教學、學習、就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及權益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
2.負責配備高素質、高水平、責任心強的師資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3.保證乙方到廣州、東莞、深圳及其它珠江三角洲城鎮的企、事業單位工作;
4.乙方參加工作后,負責進行社會跟蹤服務,乙方在三年時間內非自身原因造成失業,經調查了解清楚后,將免費重新安排其就業;
5.報讀技工的`學生考試合格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技工畢業證書,報讀大專的學生考試合格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技工畢業證和大專畢業證雙證書。
二、乙方責任及權益
1.應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按時繳交學習費用;
3.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后,達到用人單位要求者總收入不低于20xx元;
4.甲方安排乙方就業,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上崗,視安排成功;
5.乙方工作三年后被單位辭退或自己辭職需甲方重新安排就業,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給予幫助安排。
三、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安排就業的各項條件,而甲方不能給予其安排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甲方安排乙方就業,乙方不參加面試或不到用人單位報到或不服從甲方的安排,視為甲方已為乙方安排就業。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可不予安排就業,由本人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斗毆或其他違紀行為;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銷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或中途退學、轉學不予安排工作。
四、乙方達到第二條第3點,需認真學習,掌握較好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在企業勤奮工作。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學校章)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保證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擬從乙方采購乙方提供的貨物。甲方依據乙方提交的各項資料經審查認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貨的資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貨物;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建立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基本合同
1、合同效力:本合同為雙方關于乙方向甲方供貨業務的長期基本合同,對雙方商定的基本條款進行約定。本合同從雙方發生業務關系起至在雙方保持業務期間,持續有效。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已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未涉及到的條款均以本合同為準。
2、本合同附件:在雙方往來業務中,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協議、合同、傳真、訂單、信函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與本合同沖突時應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條 質量保證及質量事故責任的承擔
1、基本要求: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生產或經營資質,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資質材料和質量標準,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并有責任及時更新已經過期、變更的資料。
2、技術要求:
(1)、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供產品時必須附檢驗合格證明及發貨清單,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其他必須執行的行業質量標準及甲方內控標準,并保證完全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環保等要求。貨物出廠之前須經嚴格檢驗,確保包裝方式良好,避免造成質量問題。
(2)、乙方向甲方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技術參數、質量標準等;如確實需要更改,必須先通知甲方,同時須提供樣品給甲方確認,經甲方確認合格后,才能供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同意甲方必要時進行現場審計,檢查其質量保證能力是否達到甲方的要求。對審核的結果,甲方及時反饋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糾正措施應在甲方規定的日期內執行完畢,并將結果反饋甲方,經甲方檢查認可。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從乙方進貨。
3、質量事故:若乙方所提供貨物發生質量問題或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損失或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甲方所在地技術監督部門或甲方委托的鑒定部門或其他權威鑒定機構認定乙方提供的貨物存在質量問題,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 乙方的質量責任:
1、乙方應對自己的貨物進行嚴格的進貨檢驗,對供應商的材料質量進行跟蹤考核,建立質量檔案。
2、乙方應建立完善生產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須制定生產過程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關鍵工序建立質控點,所有質控點供方要有專人負責,每一個質控點有專門的措施和標準,措施和標準能得到有效的實施。
3、乙方提供的貨物應完全符合甲方采購訂單中明確規定的質量要求,及相應的國際、國家、部委頒發的有關質量標準(包括隱含的質量需求),超出國際、國家質量要求的,以甲方要求為準。
4、乙方提供的環保材料應不含有對地球環境和人體存在顯著影響的物質,并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
5、乙方需保障貨物從出廠至甲方收料之前的包裝、運輸質量。
6、乙方所供貨物在甲方生產過程中發生由乙方質量原因造成的品質異常造成甲方生產線停線或已生產好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因乙方所供貨物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產品出廠后發生批次性質量事故,包含但不限于客戶索賠、退貨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所供貨物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產品在用戶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所供貨物必須要有標識,標識上要有產品名稱、批號。型號規格、生產日期、數量、甲方的料號等。
第四條 驗收及不合格品的處理
1、驗收:乙方送貨后合理期限內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貨時,雙方按照經甲方確認的質量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技術要求進行驗收。
2、驗收不合格:甲方對乙方所供產品驗收不合格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三天內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時間內,將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時向甲方交付同等數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將不合格品混在以后的任何一批次的貨物中提供給甲方。
3、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在甲方驗收時未能發現存在質量問題,而在生產使用過程中或生產使用后產品流通過程中等期間,發現乙方所供貨物存在質量問題,乙方仍須承擔產品質量責任及違約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訂單、交貨、包裝運輸
1、訂單:乙方具體供貨的品名、批號、數量及供貨時間以甲方書面訂單為準。乙方應在二十四小時內或甲方訂單之上要求的期限內確認或反饋意見,超期未確認或未反饋視同不接受甲方訂單;但是若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拒絕接受訂單。
2、交貨:除非雙方另有明確約定按雙方約定方式交貨,乙方應按甲方訂單規定的數量、時間準時送貨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費。
3、包裝方式及運輸方式:乙方提供貨物所用的包裝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所使用的包裝容器必須從廠家定做,不使用回收包裝桶,且桶上標簽要規范,且能體現出乙方產品信息,對于大宗液體原料,要使用專業槽車。非專用槽車需提供槽車清洗證明,因非專用槽車運輸產生的交叉污染由乙方負責。
4、乙方每批交貨時均須有出貨檢驗報告,其檢驗內容必須是能保障其材料在甲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裝配、使用性、外觀等符合要求,交貨后發現貨物存在任何實際情況與檢驗報告或合同約定不符而發生的品質問題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定價與結算
1、定價: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存在弄虛作假情況,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謀取暴利,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供貨資格并有權解除合同。
2、付款方式:雙方自合同簽訂后甲方按貨的30%付給乙方,甲方自貨物檢驗合格后10日內支付其余貨款。但雙方另有約定,按雙方約定方式付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拒絕訂單與逾期供貨:自雙方簽訂供貨合同后乙方無故拒絕甲方訂單,應按照拒絕訂單甲方已預付貨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貨時,雙方可協商處理。
2、商業欺詐的違約責任:乙方違反第五條第一款約定或出現其他商業欺詐時,乙方應按照欺詐涉及金額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萬元/項/次中較高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條款約定不影響乙方按照其他條款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條中的“商業欺詐”是指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信息,或者隱瞞事實真相,從而欺騙甲方或最終客戶,獲得不正當利益的商業行為。
3、乙方所共貨物必須符合相應的國際、國家、部委頒發的有關質量標準(包含隱含的質量需求)及甲方要求的內控標準。如甲方在收貨時或收貨后生產使用或所生產產品的銷售、消費者使用等任一環節中,發現乙方所供貨物質量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經濟賠償問題。
4、違約通知: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后甲方向其發出通知的,則該通知發出三日后將視為其已到達乙方。乙方應在通知到達后兩日內書面回復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復,則視為乙方默認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內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僅指足以影響到本合同相關義務正常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十條 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條件與份數
1、生效條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雙方最后一筆業務交易完成后24個小時內雙方再無任何業務往來,合同自動終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寫必需的合同簽約主體、簽約人、簽約時間外,任何涂改、刪除、增添均無效。
2、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保證協議書 篇4
立協議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表:
品質部負責人: 職位: 日期:
采購部負責人: 職位: 日期:
供方詳細資料:
(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負責人: 簽約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簽約日期:
為確保甲方向乙方購買之產品獲得適當之權益與保障,乙方經甲方承認甲方品質需求之條件下,雙方協商同意依據以下品質及服務條款進行合作.
一 、適用范圍
本品質保證協議書適用于乙方交付或提供至甲方及其他甲方指定地點之產品或服務(以下簡稱“產品或物料”),乙方品質及準時交貨為雙方交易約定之一,同意履行本協議書之約定,并擔保產品無外觀、功能、規格、材料、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或其他品質缺陷;
二 、定義
2.1 品質瑕疵保證:指乙方產品提供予甲方后一定期限內擔保其產品無任何品質瑕疵(即外觀、功能、規格、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以及環保隱患);
2.2 品質資料:指乙方有關產品設計、制造的技術或樣品,該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圖面、作業標準(SOP)、制程控制計劃(PMP)或QC工程圖、檢驗標準(SIP)、材質資料(物理/化學)、檢測報告等;
2.3 制程不良率(DPPM):制程不良率=不良品總數/生產總數*1000000
2.4 批合格率:批合格率=合格批數/來料總批數*100%
2.5 重大品質異常:影響產品功能或影響產品組裝,在制程中不易發現、流出后引起客訴之不良
2.6 VDCS:Vendor Defects Correction Sheet(供應商糾正與預防記錄表)
2.7 關鍵制程(核心工序):在產品整個制程中技術含量高對品質影響大或含環境管理物質的制程
2.8 環境管理物質:指ROHS指令中的六種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鉛、鎘、汞、六價鉻、溴化耐燃劑(PBB/PBDE)
三 、品質與服務標準
3.1 產品擔保期間:自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產品后,乙方確保產品無外觀、功能、規格、材料、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或其他品質缺陷;
3.1.1產品保固期限:甲方銷售成品給客戶安裝使用后,乙方產品在五年內,其功能、安全、可靠度等不能有任何缺陷;
3.1.2 產品擔保期間,乙方應依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對發生瑕疵之產品提供免費更換或退貨,并且若該情形已造成甲方損失時,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1.3 產品擔保期間因產品品質瑕疵而退貨或換貨之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3.2 乙方對其所供應或承制甲方的所有產品必須建立并維持完善的品質保證體系,甲方對乙方建立的品質保證體系有監督核查的權力,當甲方認為乙方的品質保證體系不足以保證其產品品質時,乙方應依甲方要求及時進行品質改善;
3.3 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可以分包產品的部分非關鍵制程,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分包商遵守此約定,同時此分包商應經過甲方認可;
3.4 甲方有權依照本約定有關的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為確保乙方及產品符合甲方品質要求、環保要求到乙方營業場所、生產場所及乙方的分包商或供應商,檢查品質體系、產品制造過程;本條款亦適用于甲方之客戶,為使甲方客戶實施檢查,乙方應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的設備、品質資料及服務;
3.5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充分的書面資料證明其所供應或承制的產品符合甲方工程規格及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其產品的品質檢測報告和品質資料.
四 、驗收準則
4.1 乙方每次交貨時,必須隨貨附送該批物料的出貨檢驗報告;首批送料時,還應隨附材質資料(物理/化學)、安規資料、環保資料等相應資料(材料承認時已有,并未過期,可不附),如果不提供或不齊全時,甲方有權拒收該批物料;
4.2 若物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有環境溫度、濕度及其它特殊要求時,乙方有責任在外包裝箱上作出對應的.標識;
4.3 為了保證甲方對物料的管理,乙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應符合以下要求,若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該批物料;
4.3.1 外包裝標識:物料名稱、甲方料號、數量、生產日期、乙方名稱及外包工序廠家、環保標識、檢驗標識;
4.3.2 內包裝(最小包裝)標識: 甲方料號、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乙方名稱、環保標識、檢驗標識;
4.3.3外箱必須為統一標準包裝;
4.4 甲方驗貨標準:
4.4.1 抽樣方案:按MIL-STD-105E Ⅱ AQL=0.65抽樣
4.4.2 檢驗依據:甲方相關驗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制工具的評估報告、工程圖面;甲方QE制訂的檢驗規格、標準樣品、檢驗治具等;
4.5 來料品質要求:
4.5.1 乙方提供的物料經甲方IQC檢驗的每月批合格率≥99%;
4.5.2 乙方提供的物料經甲方制程生產后制程不良率(DPPM)<乙方來料經甲方制程挑選之不良品屬乙方造成之不良現象,甲方需退回乙方。
4.5.3 甲方每月對乙方的交貨品質狀況配合度及交期進行綜合評比,連續三個月被評為D級者,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取消乙方之供應商資格,取消已經生效但尚未交貨之所有訂單而不負任何責任;連續兩個月被評為C級者,甲方SQE將對其進行輔導,并視情況派駐SQA;
4.5.4環境管理物質必須符合歐盟最新ROHS指令中對人體有害物質(鉛、鎘、汞、六價鉻、溴化耐燃劑(PBB/PBDE)等 )的含量要求;
五 、信息反饋
5.1 乙方應設有專人對甲方的品質信息接收和處理,并保證聯絡人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為最新資料;
5.2 乙方必須針對甲方的每個料號制訂相應品質控制資料和環境管理物質控制資料,如:制程管制計劃(PMP)、作業標準(SOP)、檢驗標準(SIP)、SGS報告等,內含詳細的生產工序流程及每個工序的管制項目等內容,此資料甲方需要時能立即提供;
5.3 乙方一旦發現交付甲方的產品存在任何品質瑕疵或環保隱患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及時與甲方一起制定補救措施;
5.4 品質異常信息管理:
5.4.1 甲方發現乙方所交物料有品質異常時,立即通知乙方并保存不良樣品;乙方收到通知后應及時到甲方確認不良狀況并取回不良樣品進行分析;
5.4.2 乙方收到甲方反饋的異常信息后,應按甲方要求緊急處理,若乙方未能及時處理,造成的擴大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5.4.3 乙方收到甲方反饋的異常信息后,在3天內向甲方回復真實、有效的書面改善對策,未回復或回復質量不符合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拒收該料號產品或提出對品質有保障的其它處理方案,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執行;
5.5 變更信息管理:
5.5.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所有制程、設計、圖面、生產場所、原料成份、生產工藝、環境管理物質、產品性能等與產品相關的環節均不能自行變更;若需變更,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提出重新評估樣品及相應技術資料,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變更;
5.5.2 未經甲方書面批準而變更的產品,甲方有權視為不合格品而拒收,若因乙方自行變更而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5.5.3 甲方的任何工程變更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依據要求提供樣品和相應技術資料經甲方評估合格后,正式通知乙方變更;乙方應按收到的正式通知內容進行相應變更,未依照正式通知內容及規定時限進行相應變更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5.4 乙方對變更前后的產品作相應管理:
5.5.4.1 若變更為自然切換時,乙方將舊品送完后方可送新品,若送新品后再送舊品甲方可視為不良品而拒收;
5.5.4.2 乙方送變更后的物料時,必須在前三批內、外包裝上標識“ECN+變更內容”,否則,甲方可將其視為不良品而拒收;
5.5.4.3 乙方送交變更后物料的前三批,必須隨貨提供甲方對此物料的變更批準資料,供甲方IQC確認;
5.6 乙方須定期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
六 、不合格處理
6.1 進料不合格處理:
6.1.1 同一料號因同一不良原因連續兩次退貨時,甲方有權進行扣款處理,每次扣款金額500~5000RMB(視不良項目,不良比率等作相應調整),具體扣款數額由甲方視情況而定;
6.1.2 同一料號因同一不良原因連續三次退貨時,甲方有權暫停此料號物料的交貨,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真實、有效的改善對策.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供應商資格,并取消有關該料號已生效但尚未交貨之所有訂單.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6.1.3 來料檢查不合格原則上需整批退回乙方,但因甲方急需物料,處理方式如下:
6.1.3.1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派人到甲方指定地點進行挑選或重工,挑選或重工完畢后,甲方IQC再次檢驗;
6.1.3.2 若因生產時效原因,乙方挑選或重工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采購和生管可協調生產單位代為處理,乙方應按實際的處理工時費用補償予甲方(按每小20 RMB計算);
6.1.3.3 無法挑選或重工的物料,而出貨緊急,甲方采購提出特采,經甲方制造、品保、生產等相應單位確認后實施特采,特采物料按該批貨款的10%~20%扣除乙方貨款,具體扣款比例由甲方視情況而定;
6.1.3.4 甲方IQC驗收乙方交付的物料不合格時,向乙方發出VDCS通知乙方改善,處理方式按本協議第5.4條之規定;
6.2 制程不合格處理:
6.2.1 乙方交付給甲方的物料在甲方的生產過程發生的任何品質異常,經甲乙雙方確認屬乙方的責任時,乙方承擔甲方因停線、重工、報廢、回收等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工時損失材料損耗、延誤交期而產生的空運費、快遞費等;
6.2.2 乙方交付甲方的物料在甲方的生產過程中,出現外觀不良3%以上或出現重大品質異常時,甲方向乙方發出VDCS通知乙方改善,處理方式按本協議第5.4條之規定;
6.3 客訴處理:
6.3.1 因乙方物料品質異常或環境管理物質超標造成甲方或甲方之客戶停線、換貨、或者全部回收所產生的損失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另乙方須向甲方賠償一定數額的名譽損失金,具體數額由甲方視情況而定(可從1萬~100萬RMB);
6.3.2 甲方之客戶退回不良品,經甲乙雙方確認為乙方責任所造成時,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一切損失;
6.3.3 因乙方物料品質異常或環境管理物質超標引起客訴時,甲方將相應的異常反饋給乙方,乙方應配合向甲方提供客戶要求的相應改善報告或品質資料及其它要求,處理方式按本協約第3.4條、3.5條、5.4條之規定;
6.4 稽核缺失:
6.4.1 因甲方SQE/采購/工程等單位對乙方稽核后出具的缺失報告,乙方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改善;
6.4.2 經甲方確認乙方未按提交的品質資料進行生產或管制時,第一次發生則退貨處理,并停止乙方該物料的交貨,進行改善后方可交貨;第二次發生則取消該料號的交貨資格,并取消有關該料號已生效但尚未交貨之所有訂單,同時處以罰款,罰款金額為第一次發生到第二次期間該物料采購總金額的5%扣除乙方貨款;
6.4.3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自行外包交甲方物料的關鍵制程,第一次發生則減量采購50%,并取消已生效訂購量之50%;第二次發生則取消該料號的交貨資格,并取消有關該料號已生效但尚未交貨之所有訂單;
6.4.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品質資料、改善報告或其它資料的內容虛假或未依內容實施,第一次發生由乙方最高主管來甲方檢討,重復發生則減少已生效訂單量之50%并扣除當月所有乙方貨款總額的5%;
6.5 工時損失費用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
七 、保密協議
7.1***(甲方)對于提供供應商(乙方)的任何資料擁有所有版權。
7.2 供應商(乙方)必須保密***(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包括:
7.2.1 《原材料進貨檢驗標準》及《承認書》;
7.2.2與原材料有關的任何技術資料、參數、圖紙等;
7.2.3涉及****產品外觀、功能等方面的模具等;
7.2.4采購合同的任何內容,包括品種、數量、規格、價格因素、交期等;
7.2.5相關協議、委托書等資料;
7.3 如果****發現供應商違背7.2中的任何內容,將視為侵權行為,***有權采取任何法律行動維護一切權益
八 、糾紛處理
雙方因本協議產生之糾紛,應本著誠信互利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共識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其他
9.1 本約定中未列入之乙方應向甲方履行之義務,不得解釋為甲方放棄其權利;
9.2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保證協議書 篇5
(需方)公司名稱:
法人(簽章):
(供方)公司名稱:
法人(簽章):
供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產品質量法》及有關規定,雙方本著質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為確保產品質量的穩定和不斷提高,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 不合格產品、滯銷產品的處理
第一條 乙方對甲方產品不合格的統計范圍,包括乙方入庫檢驗、客戶出售過程中、用戶質保期內使用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
第二條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現的甲方產品中的不合格,有權自行選擇更換或退貨,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不合格通知后 3 日內更換或退不合格產品,否則承擔延遲履行的違約責任后,同時甲方仍承擔繼續履行的責任。
第三條 乙方若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可向甲方提出換貨或退貨,但要確保產品不污、不損、包裝完整方可退換貨物,其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在驗收產品中發現甲方產品中的磨損產品且影響乙方銷售,有權自行選擇更換或退貨,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磨損產品通知后 3 日內更換或退磨損產品,否則承擔延遲履行的違約責任后,同時甲方仍承擔繼續履行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在驗收產品中發現甲方產品中的包裝破損和包裝缺少等情況,有權要求補給相應產品包裝,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日內給出答復或發出相應產品包裝,否則承擔延遲履行的.違約責任,同時甲方仍承擔繼續履行的責任。
第六條 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 3 個月內如遇滯銷產品時,甲方應即時更換或者退貨,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 3 日內為乙方調換乙方確認或指定的其他產品。乙方需要保證滯銷品的包裝完好,不影響甲方的再次銷售。
第七條 對于甲方提供的產品及配件、附件、宣傳材料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訴訟或仲裁等)損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情況的,乙方有權根據情況選擇退貨或換貨,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日內更換或退貨,否則承擔延遲履行的違約責任。因該產品給乙方造成的經濟和名譽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第八條 對于甲方提供的產品及配件、附件、宣傳材料等為假冒產品的,或存在虛假宣傳的,乙方有權根據情況選擇退貨或換貨,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2 日內更換或退貨,否則承擔延遲履行的違約責任。因該產品給乙方造成經濟和名譽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第九條 對于第 至第 條所述的情況,更換或退貨的全部往返運費由甲方承擔。
二、 質量保證金
第十條 甲方向乙方繳納 倍本批次產品貨款作為產品質量保證金,以確保甲方提供的產品質量。
第十一條 由于質量、供貨等原因,雙方欲終止合同,乙方有權扣除甲方 %的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以作為支付乙方出售產品因甲方產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損害和質量處罰,限期 5年,余額返回甲方。
三、 質量管理
第十二條 甲方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制度,以確保提供給乙方穩定、合格的產品,這些制度至少應該包括原材料、外協件、外購件進廠驗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檢驗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廠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質量崗位責任制度,質量獎懲制度等等。
第十三條 甲方應不斷改進其品質,愿意配合乙方不斷提高各自的品質管理體系,達到品質目標。
四、 質量責任約定
第十四條 乙方在組織入庫驗收時發現,產品磨損率超過 %,乙方有權全數退貨,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額賠償。
第十五條 乙方在組織入庫驗收時返現,甲方提供的產品為返修品,乙方有權全數退貨,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額賠償。
第十六條 如果產品質量問題率達到或超過 %,乙方要求甲方派工作人員到乙方現場檢驗,甲方應在接收到通知后 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如甲方未能在 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乙方超出部分按50元/小時扣除罰款。
第十七條 甲方產品若出現大批量質量事故,產品質量問題率一旦達到 %,乙方將要求全數退貨,承擔來往運費,并要求甲方做出賠償,具體賠償方式如下:
(1)產品質量問題率達到 %,乙方將要求全數退貨,賠償額度為,該批次貨品價值的 倍金額;
(2)產品質量問題率達到 %,乙方將要求全數退貨,賠償額度為,該批次貨品價值的 倍金額;
(3)產品質量問題率達到 %,乙方將要求全數退貨,賠償額度為,該批次貨品價值的 倍金額;
(4)產品質量問題率達到 %,乙方將要求全數退貨,賠償額度為,該批次貨品價值的 倍金額;
(5)產品質量問題率達到 %,乙方將要求全數退貨,賠償額度為,該批次貨品價值的 倍金額;
第十八條 為了防止退回甲方的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貨,如乙方發現甲方把退回不合格品(或其他同類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貨時,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并作出 5倍貨款額度賠償。
第十九條 甲方產品在乙方發生質量或管理問題時,乙方將發出《扣款通知書》。甲方接到《扣款通知書》后應在兩個工作日內簽字蓋章回傳給乙方;甲方如有異議,請務必在 48小時內書面想乙方提出,乙方將進行調解處理,并出具異議回復。如甲方無異議則乙方在到達通知處理期限后直接進行扣款。
第二十條 若甲方在乙方書面通知或異議回復后不予理會,而在期限到達并實施扣款后再提出異議的:若異議提出時間在扣款日起超過 30天內,乙方同意復查的,甲方必須向乙方繳納500元管理費用;若異議提出時間在扣款日起超過 30天,乙方可不予理會。
五、 保修條款
第二十一條 對于乙方售出的甲方產品,甲方按國家規定負責辦理保修,并承擔全部費用,乙方給予必要的協助。
第二十二條 甲方提供乙方售后方面的特殊政策,產品的延長質保。
六、附件
第二十三條 處理意見,協商不成時,可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供需雙方簽字蓋章視為認可,即日起執行,雙方各執一份,傳真有效。
保證協議書 篇6
甲方:XX學校
乙方:XX(學生及學生家長)
根據甲方承諾,現就就業事宜與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義務:
(1)甲方應嚴格按國家教育法規及各類教學計劃做好教育教學工作,并嚴格執行聯辦學校的教學計劃,維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德、智、體全面發展。努力培養學生成才。
(2)甲方重視實踐環節教學,以保證學生掌握相關專業的實踐能力。
(3)甲方保證學生在校期間通過認真學習,畢業時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考取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
(4)甲方及聯辦學校保證對成績合格、身體健康、品德良好的畢業生升入高等職業院校學習或提供就業安置,否則甲方退還乙方在校期間的全部學費。
二、甲方權利:
(1)對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違法亂紀,情節嚴重的學生,甲方有權予以嚴肅處理,可以不為其安置工作;被甲方或聯辦學校勒令退學或開除的學生,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的學生,甲方不退學費、不安置工作。
(2)乙方中途退學、甲方不予推薦安置工作、不退學費。
(3)因乙方個人或違紀違法等原因被解雇,甲方不再負責安置,不退學費;甲方安置乙方工作3個月內,因用人單位破產而導致乙方失業,甲方繼續免費為乙方重新推薦安置新的`工作。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管理。
(2)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培訓期限內完成學業,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3)乙方必須并按規定向甲方交納學費、雜費等國家規定的費用。
(4)乙方家長應努力配合甲方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使其健康成長。
(5)乙方畢業后在甲方推薦安置的工作崗位上必須遵紀守法、吃苦耐勞、服從管理。
四、乙方權利:
(1)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良好學習環境和條件下學習。
(2)學習期滿通過努力參加考試合格后拿到所學專業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3)如果甲方不兌現該協議所規定的承諾,乙方有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訴的權利。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而定,在乙方入學后簽字。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方:XX學校(蓋章)
代表人: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
代表人:XX
XXXX年XX月XX日
保證協議書 篇7
買方:深圳**公司
聯系地址:深圳市**樓
聯系人:
聯系電話:0755-88xxx9
傳真:0755-8xxx2
賣方:
聯系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一、目的
在雙方簽訂《采購框架協議》的基礎上,為讓賣方更明確、全面了解買方的質量標準、要求,買賣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二、定義
交貨批次不合格率:來料檢驗不合格批數 / 賣方交貨總批數。
交貨批次:每個物料代碼、每個合同號、每次交貨計一個交貨批次。
批次不合格:某個物料代碼、合同號交貨批次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協議任一條款要求,則判定為批次不合格。
產品的一致性:指批次產品之間在原材料、工藝、生產設備一致性基礎上保證與認定樣品或小批量在外觀、性能和可靠性方面表現出的一致性。
DPPM:Defective Pieces per Million 百萬分的不良率(不良品個數 / 投入總使用數量×1000000
PCN:Product / Process Change Notice 產品/工序變更通知。
ECN: 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 工程變更通知單。
QSA: Quality System Audit 質量體系審核。
QPA: Quality Process Audit 質量工序審核。
PPAP: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 生產件批準程序。
三、質量保證
1. 產品范圍:本協議適用于買方向賣方采購的所有產品。
2.賣方承諾所提供產品符合以下質量標準、要求:
(1)買方產品技術標準、產品規格書 (SPEC(系統性能評估測試)、DQA(設計質量)零件判定書、IQC檢驗指導書等);
(2)買方委外加工圖紙、菲林、CAD(pro-e)軟件等最新版本資料要求;
(3)買方產品外觀檢驗標準(樣品或限度樣品);
(4)如買方在(1)、(2)、(3)有未明確的標準或規格要求,以同類產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作為依據;
(5)涉及產品質量的強制性法律法規、行業標準。
3.包裝、標示等要求
(1)賣方所提供的產品應嚴格根據產品特點制定相應的包裝方案并經買方書面認可,以充分保證產品在規定使用和儲存期內,能達到防靜電、防濕、防震、防霉、防野蠻裝卸等要求及相關質量與環保要求。
(2) 產品外包裝上應標明:賣方名稱/標志、買方材料代碼、產品型號規格、內裝數量、生產日期/批號和定單號/環保標示、條碼(買方明確要求的物料);最小內包裝也應標明:買方材料代碼、產品型號規格、內裝數量、生產日期/批號/環保標示;需要時,單個產品上也應有廠家獨特標識(產品型號或其他代號);有安規或3C標識要求的按其相應認證要求進行標識。以上標示不得隨意修改,如有更改必須重新張貼新標簽。
(3)所有物料應明確標明生產批次信息,而非交付日期;不同生產批次不應混裝。如一個送貨批中有兩種以上生產批次,應在送貨清單或外包裝清單上明確列出批次和數量,最小內包裝箱內只能是一個生產批次。返工批次或首批送樣產品(含:PCN(認證方案)/ECN后生產的首批產品)或尾數等特殊類產品應單獨包裝,并在外箱上做好相應標示。
4.產品的一致性要求
(1)買方向賣方批量采購新產品前應指定專業接口部門(如DQA)對樣品進行認定,并提供有效書面報告(如零件承認書)或樣品交賣方回簽。
(2)賣方所提供產品如屬于買方有環安認證要求的器件/部件, 賣方應確保與認證測試時樣品一致, 并能隨時向買方提供有效正確的環安認證證書。
(3)賣方應確保批量產品與買方承認的樣品(包含材質要求等)保持一致。必要時雙方可封存樣品, 當發生規格或要求不完整或不明晰時,可以樣品作為參考。
(4)任何重要原材料的關鍵件(重要材料清單送樣承認時應提交買方確認)規格、生產工藝與工序、生產場地等的變更,應提前以PCN / ECN等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并得到買方確認方可變更。
(5)賣方所供產品必須是原廠生產,未經買方書面同意不允許分包給第三方。否則按第五條第5款的約定執行。
(6)當買方有要求時,賣方應允許買方或買方客戶到賣方或其上游供應商進行現場稽核,并定期向買方提供實際生產產品的質量數據:
① 每批來料到料前必須將規定的相關出貨檢驗報告(含必要的試驗報告)電子檔發到買方指定的郵件,有要求時必須在出貨前上傳電子檔檢驗報告在買方采購系統,作為入庫的依據,否則買方拒絕接收;
② 每季度提供產品的信賴性報告及關鍵工序的SPC統計分析報告;
③ 每周或每月需提供產品生產過程中質量數據或周/月報表;
④ 針對買方要求的關鍵參數CPK≥1.33,并按要求定期提供相關測試報告;
⑤ 買方供應商管理所需要的其他報告。
5.管理體系要求
(1)賣方應建立以下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以及其他相關管理體系,并應通過買方審核:(可多選)
■① 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必選)
□②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
□③ OHSAS18000 職業健康安全體系;
□④ QC080000 有毒有害物質過程管理體系;
□⑤ EICC (電子行業行為規范準則);
□⑥ SA8000 社會責任管理體系;
□⑦ 其他;
非環保材料可以免除QC080000的要求
以上必選項,未通過之體系,需擬定完成計劃報備給買方。非必選項買方鼓勵供應商積極努力完善各方體系。
(2)賣方應建立質量改善系統, 積極主動執行買方各類材料標準和質量目標, 充分認證并管理其上游供應商, 并配合買方 SQE參與各項持續改善計劃(CIP)。
(3)賣方應建立嚴格的AVL管控系統, 若有任何變更, 需提前通知買方SQE, 在沒有得到買方許可前, 不得做任何變更。
(4)賣方應設立專門的團隊負責買方產品的質量事務,其中包括 JQE、FAE、駐廠QC等。
6.物料驗收
(1)賣方所提供物料皆以滿足買方規格及本協議規定要求為前提,只有經過所有程序并檢驗合格后方能交貨。
(2)買方進料檢驗采取抽樣檢驗的方式,以MIL-STD-1916及材料執行標準進行來料驗收,并推動賣方提升入料品質水平,逐漸實行免驗。(抽樣計劃可與SQE確認)
(3)賣方所提供物料Date code (或生產日期)必須在買方規定有效期內。
(4)賣方每批應按免費提供1-5pcs 樣品 (具體數量視物料類別而定) 供買方IQC進行破壞性試驗。
(5)經買方同意, 賣方可以對被退回產品進行篩選或返工。賣方任何返工或挑選均需在受控制程中進行,必須制定返工的SOP,當買方提出要求時賣方應通知買方SQE現場確認。受控制程具體包括:
A、返工或挑選的產品需要有明確的標識及追蹤信息;
B、預防產生外觀不良;
C、檢測方法明確化;
D、返工不良數量需確認并通知買方SQE。
(6)因材料本身不符合要求買方退回賣方之物料 (要求報廢物料除外) 必須按上述約定進行返工或篩選, 如賣方未進行返工或篩選直接再次銷售給買方,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相應損失。
(7)進料檢驗只是驗證賣方產品質量的環節之一,僅作為買方是否入庫的依據。賣方品質保證應覆蓋買方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進料檢驗合格不能免除賣方產品其后出現品質問題的責任。
(8)賣方有責任配合買方執行免檢,并向零缺陷方向不斷努力。
7.質量目標
(1)賣方批量供貨給買方的產品, 進料允收率,特采率,批量質量事故等相關質量指標必須達到買方的要求。具體參見年度供應商質量承諾書。
(2)賣方批量供貨給買方的產品,在買方來料和生產線、客戶端不允許發生批量質量事故,安全問題,可靠性問題。一旦發生,無論是否對買方造成實際品質損失,買方有權根據第五條第5款的約定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3)買方以郵件、書面或其他形式反饋的材料異常等質量問題, 賣方在后續供貨中不得重復發生。
(4)賣方應在每月的質量月報中評估質量目標的達成情況,并努力改善。
8.不合格品處理
(1)賣方提供產品不符合本協議中的任一條款或規定的質量要求,買方有權提出退貨,賣方應無條件接受。
(2)賣方承諾所提供產品在買方使用或客戶端出現質量問題時,賣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2小時內到現場進行確認,在24小時內給出緊急對策和故障原因,三個工作日內回復書面的改善報告;如屬賣方不進行確認或逾期未辦理退貨等,買方有權按該批物料價值的10%收取管理費,且對物料的質變不負任何責任。
(3)賣方承諾如規格書所規定條件下保質期 (壽命要求)內產品(含: 終端客戶使用產品) 如出現材料本身質量異常或無法滿足SPEC要求,按第三條第8款第(2)項約定處理。
(4) 針對環保高風險產品,或為了避免不良品的混入,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將不良品進行銷毀處理,賣方應允許買方監督執行。
(5)賣方提供的產品在買方任何環節發生不合格(來料、制程、倉庫、客戶端),如不良可以通過簡易挑選等返工方式處理,因買方迫于生產計劃和客戶交期,買方可以安排賣方在其返工區域進行緊急返工。賣方需安排專人跟進返工以及進度和品質,自帶返工相關的工具和設備。買方向賣方收取返工管理費和場地租賃費用:(人工時價)/小時,此費用由賣方返工人員簽字,并由買方每月在賣方貨款中扣除。如賣方返工人員不服從買方管理,違反買方的'規章制度或相關紀律要求,買方有權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相關處罰金額由賣方承擔。
(6)賣方產品在買方發生質量或相關管理問題時,買方可根據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發出《索賠通知單》,賣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簽字回傳,賣方如有異議,請務必在規定的期限內書面反饋,否則將直接從貨款中扣除。
(7)由于賣方產品本身質量問題, 買方SQE發出的SCAR, 賣方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有效回復(國內供應商三個工作日,海外供應商七個工作日), 并采取有效對策確保同類不良不再重復發生(重復發生指同類材料同一原因或現象在一年內再次發生)。
四、 績效考評和改善
1.買方依據賣方提供產品在各階段的品質表現,對賣方品質績效進行考評,并定期通報給賣方。如考評為C級,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在規定時間提交書面的系統的改善報告并要求品質負責人或高層領導到買方檢討改善,買方跟蹤1個月無改善,則買方有權減少賣方訂單,取消新料號選型,甚至取消賣方訂單和供應商資格,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2.賣方連續兩個月被評為C級,或連續三個月來料允收率不達標,或發生嚴重品質事件,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派駐廠人員處理相關品質問題和對物料進行檢驗,直至品質恢復買方認為可以取消為止。駐廠人員管理費用為300元/月(住宿費用除外),買方直接在賣方的貨款中扣除,不再另行通知。如賣方駐廠人員不服從買方管理,違反買方的規章制度或相關紀律要求,買方有權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相關處罰金額由賣方承擔并直接在賣方貨款中扣除。
3、賣方月度考評為D級,則買方有權取消所有訂單,賣方必須進行系統性整改,并提交書面改善報告給買方,并由賣方第一負責人對買方進行檢討匯報并改善情況。同時必須經買方現場審核確認合格后方可重新交易。
五、 質量賠償責任
1.賣方應確保提供的產品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所有質量標準、要求, 無論買方是否進行入廠檢驗或樣品確認,都不能免除因賣方產品不合格應承擔的責任。否則,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和(或)終止本協議、采購訂單和采購框架協議;同時,買方可暫停支付賣方貨款,并發出《索賠通知單》, 賣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簽字回傳,或提出書面異議, 違約賠償金額可以直接從貨款中扣除;由于賣方提供的產品存在質量隱患,買方須進行市場召回或進一步追蹤的,買方有權從賣方貨款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問題處理結束后再退還賣方(不計利息)。
2.質量賠償責任范圍
質量賠償責任 = 違約金 + 直接損失 + 其他損失
(1)違約金:賣方因不符合本協議約定及買賣雙方達成共識的其他要求(如質量檢討會議決議等)而支付的除損失賠償以外的金額。
(2)直接損失:因賣方產品不良造成的買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單價差額、報關、進出口稅、運輸、倉儲、檢測、誤工費用、損失的元器件 / 部件/ 成品 、維修或返工工時、委托第三方測試費用、買方客戶提出的索賠額等。
(3)其他損失:可預見的損害或可預期的其他利益損失(如買方客戶訂單取消或減小而導致的利潤損失、材料 / 半成品 / 成品無法消耗以及第三方提出索賠額,信譽損失等)。
3.賣方產品在進料驗收環節如發生質量問題,賣方需向買方承擔的相關違約責任:
①賣方來料驗收不合格,造成貨物積壓、交貨延誤、訂單調整等按實際損失賠償。因材料本身不符合要求買方退回賣方之物料 (要求報廢物料除外)必須按本協議約定要求進行返工或篩選, 如賣方未進行返工或篩選直接再次入料,一經核實,賣方需向買方支付違約金2萬元,重復發生則違約金加倍。
②賣方進料檢驗不合格,則每次賣方需向買方支付違約金5000-10000元。如買方迫于生產計劃和客戶交期,可針對賣方不合格進料進行特采使用,不合格進料如需買方另外加工使用,則加工費費用另計,由賣方承擔。
③賣方批量供貨給買方的產品, 在買方來料和生產線使用時不允許發生批量質量事故。如賣方發生前述行為,無論是否對買方造成實際品質損失,賣方需向買方支付違約金2萬-3000萬元,由買方依據不良情況的嚴重性來決定具體金額。
4.賣方來料在買方生產線使用如發生質量問題,賣方需向買方承擔的相關其他違約責任:
賣方產品因本身質量問題導致買方生產線停線、材料報廢、半成品或成品返工(或報廢)等,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① 買方返工、停線工時:(按人工時價)/ 人小時(單位:人民幣)。
② 材料報損:原材料損失以含稅購價計算,成品報廢以出廠價計算。
③因材料品質問題導致買方產線停線,賣方向買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次。
5.供應商私自變更材料等的違約責任
為了督促和強化供應商從源頭加強質量控制,嚴格執行買方物料SPEC及質量要求,杜絕物料批量質量問題。從嚴追究物料制造過程中“偷工減料、簡化工序、設計/ 工藝 / 材料 / 設備 / 生產場地/重要變更不通知買方” 等不良行為的違約責任,賣方所供產品必須是原廠生產,未經買方書面同意不允許分包給第三方。如賣方發生前述行為,賣方需向買方支付違約金2萬-3000萬元,由買方依據情況的嚴重性來決定具體金額,買方還有權單方面解除采購訂單等,且買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6.賣方產品在買方客戶端發生質量問題的相關違約責任
(1)賣方產品因本身質量問題造成買方客戶端產品被批量退貨或索賠,賣方除賠償相關損失之外,還應當向買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人民幣。
7.賣方產品重復發生質量問題的相關違約責任
(1)買方在來料、生產線、客戶端反饋給賣方的品質問題在一年內重復發生(包括短裝、混料、錯料等),則按以下約定處理:
A、在進料檢驗的品質問題,重復發生一次,賣方向買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次,再次發生則違約金加倍,以此類推;
B、在生產線發生的品質問題,重復發生一次,賣方向買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次,再次發生則違約金加倍,以此類推;
C、在客戶端發生的品質問題,重復發生一次,賣方向買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次,再次發生則違約金加倍,以此類推。
8.賣方因其他質量問題需承擔的違約責任
(1)無論何種原因,賣方將產品以低規格代替高規格或以次充好供貨給買方,買方有權不予支付貨款。對于因此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買方還有權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相關約定處理。
(2)賣方所提供產品違背本協議的約定,以及買方在賣方現場稽查或以其他途徑發現賣方弄虛作假,如賣方發生前述行為,賣方需向買方支付違約金1萬-10萬元,由買方依據情況的嚴重性來決定具體金額,且買方單方面解除采購訂單等,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賣方所提供產品如屬于買方有環安認證要求的器件/部件, 賣方應確保與認證測試時樣品一致, 并能隨時向買方提供有效正確的環安認證證書。如賣方的環安證書(如SGS,CCC/CQC,UL,CEN,TUV/VDE等)被暫停或注銷,賣方需向買方支付違約金1萬-2萬元,因此造成買方的產品召回、返工、物料換料、客戶索賠等損失以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賣方承擔,且買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采購訂單等,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4)賣方所提供物料不符合環保標準的,按因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5)以上返工費(按人工時價)/小時和駐廠人員管理費 300元/月如有調整,依據最新的協議或通知為準。
(6) 以上所有涉及金額均以人民幣計算。
六、其他條款
1.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修正本協議條款的,需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進行,頻率每年一次;期滿后若雙方均無意愿修訂,則本協議自動適用于雙方合作發生供貨關系的整個期間以及賣方提供給買方貨物的整個生命期間。
2.本協議涉及的經雙方認可的書面材料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本協議是作為雙方簽訂的《采購框架協議》的有效附件,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采購框架協議》執行。
4.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賣方二份,買方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