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代持協議書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權代持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股權代持協議書1
本股權代持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簽署:
(1)代持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持人");和
(2)委托人姓名:舉例,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
在本協議中,代持人與委托人合稱為"雙方",單稱為"一方"。
鑒于,
(A)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冊資本為元人民幣的有限(責任)公司[即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標企業"),作為該目標企業元人民幣之注冊資本及相應股權即股權的工商登記股東,名義上持有目標企業上述股東權益;
(B)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出資取得和/或持有目標企業的元人民幣注冊資本及相應股權即股權,系根據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權(詳見下文第1條規定);
(C)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權,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該等股權;
(D)雙方希望通過本協議,明確代持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代持關系解除相關的問題。
因此,
雙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標企業股權的代持關系,及明確雙方與此相關的法律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在轉讓條件成就之時轉讓代持股權的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1.代持關系
1.1雙方特此確認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標企業 %的股權即 元人民幣注冊資本(以下簡稱"代持股權",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權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資人而同比例稀釋或者經委托人書面同意代持人處置部分代持股權,則除非雙方另行簽署書面協議,代持股權的比例應相應增加或者減少,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可適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并應享有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及所有的權益和風險。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的利益代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權。
1.2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權不收取任何報酬。
2.股權代持
2.1代持人應當善意地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權并行使作為代持股權股東的權利。
2.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代持人應根據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時對代持股權進行適當處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據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確定的價格將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權依法轉讓給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權設定質押);未經委托人事先書面同意或根據委托人書面指示,代持人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或者設置質押或任何權利負擔)代持股權,但非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2.3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與代持股權有關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種形式派發的股息、紅利及與因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權轉讓對價、目標企業清算時因持有代持股權而分得之清算財產)均應歸于委托人。對于上述利益中的貨幣部分,代持人應當在收到該等款項后十(10)個銀行工作日內將依據本協議進行扣除后的余額(如有)劃轉至委托人指定賬戶或者以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給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標企業的股權(如公積金轉增股本),新獲股權應自動增加至代持股權,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書面要求處置。
2.4委托人特此授權代持人就代持股權行使任命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力(如有)。
2.5委托人特此授權代持人就代持股權行使股東投票權(決議權)以及目標企業股東依法享有的股東知情權利。
2.6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如果代持人發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認為影響代持人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的事件時,應及時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關情形。
2.7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與代持股權有關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價格(如需要繳付的認繳注冊資本或需支付的轉股價款)、任何稅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由委托人承擔,代持人有權從代持股權有關收益中相應扣除。
3.代持關系解除
3.1委托人不再擁有代持股權時,代持關系自動解除。
3.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代持人承諾,代持人將根據委托人的指示,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簽署相關的股權轉讓協議)將代持股權變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3.3因將代持股權全部或部分變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及其他必要開支將由代持人承擔。
4.賠償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包括但不限于關于股權處置、通知、授權委托及任命高級管理人員等約定,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糾正其違約行為,未及時有效補救的,應賠償另一方因該等違約行為而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5.其他
5.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并將持續有效直至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終止。
5.2本協議為雙方就本協議主題事宜所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將全面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協議主題事宜達成的任何書面或者口頭的諒解、共識、協議或其他文件。無論本協議的`其他任何規定,本協議的法律效力從屬于目標企業的股(期)權激勵計劃以及委托人簽署的其他股(期)權激勵文件,若有任何沖突或者不一致之處(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權的權利行使、處置以及爭議解決的約定),以上述股(期)權激勵計劃及文件為準。
5.3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其進行解釋。
5.4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提交目標企業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終解決。
5.5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應對本協議的存在及其任何條款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負有保密義務的專業顧問進行的披露除外。
5.6本協議將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權(代持人違反本協議未經授權處分代持股權除外)之時終止;本協議的終止不應影響本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義務的履行及一方因違反本協議而應承擔的責任的承擔。
5.7通知。除非有書面通知改變下列地址,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應通過專人送遞、快遞或傳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過快遞,快遞回執上的日期應視為送達日期;如通過專人送遞,專人送遞當日應視為送達日期;如通過傳真,則在傳真的傳送確認單上顯示的日期應視為送達,但在傳真后應立即通過專人送遞或快遞將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托人:舉例
地址:
收件人:
傳真:
電話:
電郵: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傳真:
電話:
電郵:
5.8本協議一式兩份,委托人、代持人各執一份,同等有效。
(本頁以下無正文,簽署頁后附)
【股權代持協議簽署頁】
茲證,本協議經委托人和代持人于首頁所書日期簽署。
委托人:舉例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代持人: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股權代持協議書2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
鑒于____網絡技術公司(以下簡稱__)發展需要,乙方欲將其所持股權中的1%股份轉讓給甲方,轉讓價格為1元。甲方同時將此股份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本股份是基于甲方對公司運營投入受讓的回報,認同為共同投資合伙經營。雙方約定在獲取天使輪投資后,再按法律程序進行該筆股份的實際轉讓,在此之前由乙方代持,即該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1%的股權,計出資金額5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金為500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2.3在該筆股份完成實際轉讓和工商變更登記前,股權不得溢價,如甲方退出公司投資,則該筆股權轉為乙方所有,本代持協議隨即失效。
2.4甲方愿意作為聯合創業人共同投入公司運營,按照投資人角色投入相應資源、精力或智慧,并在約定的時間完成注資。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和股權溢價),由實際持有人甲方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系,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后,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4.2鑒于乙方為公司的最大股東,甲方同時認可乙方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相應職責。
五、雙方的聲明與承諾
5.1代持期間,雙方約定該筆股份不可轉讓,轉代持,也不可用于質押等。
5.2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甲方均予以接受。
5.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代持股份。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擔保等損害公司的情形,甲方不承擔責任。
5.4作為股份實際持有人,甲方承諾對公司盡到運營責任,并對自己所持有股權及時表明意愿并要求乙方代為行使。
六、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6.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完成股東工商登記期間有效。
6.2工商變更股權至甲方名下后,代持關系結束,甲方變為名義持有人,行使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7.3如代持期限內甲方退出,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不能履行民事行為責任的情況,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保密約定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八、仲裁與法律適用
8.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8.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公司所在地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
10.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內容,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保存備案。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20xx年1月13日簽署于山東省濟南市。公司監事___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股權代持協議書3
本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以下二方于年月日在簽署: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就甲方作為受讓方購買乙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權并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及代為持股內容
甲方有意向乙方購買其持有的(以下簡稱“公司”)股股份(受限于拆股、合并或類似交易),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元,價款支付完畢之日起,甲方即取得該筆出資的所有權。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甲方對該筆出資的名義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支付轉讓款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權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但甲方行使上述股東權利不得不合理的損害乙方的權益或對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負擔或損失,否則,甲方應負責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
4、3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5、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5、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
5、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但甲方行使上述股東權利不得不合理的損害乙方的權益或對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負擔或損失,否則,甲方應負責承擔補償后賠償責任。
5、5在乙方將有關代持股權的重大事宜提前告知甲方,或乙方根據通常合理的措施行使代持股權的前提下,乙方對于代持股權的相關事宜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如由于乙方履行本協議的規定而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甲方應負責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給予足額的賠償,如乙方由于甲方的違約行為而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失,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項下對代持股權的受托義務。
第六條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七條委托持股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制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八條保密協議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的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的簽署頁)
甲方:乙方: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股權代持協議書4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住所:
轉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住所:
受讓方(丙方):,身份證號:
住所:
受讓方(丁方):,身份證號:
住所:
本合同由甲乙丙丁四方就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等事宜,于年月日在訂立。甲乙丙丁四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共元轉讓給丙方,丙方同意受讓。
2、乙方同意將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共元轉讓給丁方,丁方同意受讓。
3、甲乙丙丁四方確認:轉讓后,甲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乙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丙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丁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
4、甲乙丙丁四方確認,轉讓前及轉讓后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備案的股權結構也保持不變。丙方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權由甲方代為持有,甲方與丙方是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關系;丁方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權由乙方代為持有,乙方與丁方是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關系。
解析
5、甲方、乙方確認,上述股權轉讓款已由丙方、丁方直接支付給供應商,用以購買公司經營所需的設備及其配件,丙方、丁方向甲方、乙方出示完整的收據及發票,經甲方、乙方確認則已視為丙方、丁方己繳納上述股權轉讓款,丙方、丁方股權出資款已出資到位。
解析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乙方保證所轉讓給丙方、丁方的股權是甲方、乙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乙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乙方承擔,與丙方、丁方無關。
解析
2、甲方、乙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丙方、丁方享有與承擔。
3、甲方、乙方確認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4、甲方、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及乙方應將未出資到位的.出資轉賬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驗資證明。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盈虧分擔
甲乙丙丁方四方確認按約定比例分享有限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解析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任何一守約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達其余各方時即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任何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任何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四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5、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及乙方未將未出資到位的出資轉賬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驗資證明。
第六條特別條款
1、公司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利潤的:%:%:%:
%。
2、公司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虧損的:%:%:%:%。
3、公司每月支出,必須由全體股東(甲乙丙丁四方,下同)批準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入賬。每月萬以下(含萬元)的支出由位股東同意即可預支;每月萬以上(不含萬元)的支出應由四位股東同意方可預支;每月累計萬以上的支出或負債,必須經過全部股東同意方可入賬。公司應在每月月底,結清上一個月的會計賬冊并經全體股東簽名確認后方可入賬。
解析
4、公司累計兩個月虧損的,或股東累計兩個月拒絕對賬,或股東累計兩個月拒絕簽名核賬的,或公司累計虧損達到萬元,或公司累計天內達到分紅條件但拒絕分紅的,則任何一位股東皆有權解除本合同,通知送達對方即生效。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生效的條件
本合同經甲乙丙丁四方簽字后生效。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轉讓方(乙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受讓方(丙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受讓方(丁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股權代持協議書5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擁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甲方欲將該股份按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的股權,計出資金額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金為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由甲方實際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系,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后,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遵照甲方指令安排另行處理。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并對代持股東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
5.2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公司的股東權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程序。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4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5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6.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代持股份。
6.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6.6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7.1自代持股份工商變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
7.2代持期限屆滿后,未有甲方書面終止通知的,本代持協議繼續有效,代持期限繼續按照7.1約定履行。
7.3代持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運行的實際情況終止代持關系,或對代持關系進行調整。
7.4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并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應當作為善良管理人繼續履行本代持協議,并按照甲方書面遺囑或其他書面指令繼續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如未有書面遺囑或其他甲方書面指令,乙方應當就甲方該情形出現后,繼續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180日后,將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繼承人的份額,歸還甲方法定繼承人。
7.6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份。
7.7一旦本協議被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份委托關系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后的【十五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體名下。
八、保密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九、仲裁與法律適用
9.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9.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其他
10.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事后有補充的,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20xx年月日簽署于河北省石家莊市。乙方配偶【】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配偶(簽字):
股權代持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丙方1: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丙方2: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丙方1、丙方2下合稱“丙方)
鑒于:
1.丙方1、丙方2為XX公司(下稱“目標公司”)合法有效股東,其中丙方1持有【】%股權,丙方2持有【】%股權,合計持有目標公司100%股權。
2.【】年【】月【】日,甲方、丙方1、丙方2簽訂了《合作經營合同協議》,約定丙方將目標公司20%的股權轉讓給甲方。
3.因其他原因,甲方有意通過乙方代為持有甲方于目標公司20%股權,乙方成為該20%股權的名義持有人。
鑒于上述情況,經甲、乙、丙各方協商一致,現就由乙方代持甲方于目標公司股權事宜達成本協議,供各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第一條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目標公司(即XXX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目標公司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或者恢復變更為目標公司工商登記股東,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和配合。
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所進行的任何表決行為均無效。
4.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按照“逾期支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保密條款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其他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其他方的相應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目標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捌份,協議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1:丙方2:
簽約時間:年月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7
合同編號:118607
甲方(委托方):身份證號碼:電話:乙方(受托方):身份證號碼:電話: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XX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風險提示: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臺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為無效。
一、XX公司目前基本情況XX公司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風險提示: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并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托持股的份額。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XX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對XX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占XX公司_______股權。上述出資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義記載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但實際所有人為甲方。
三、雙方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XX受托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乙方對XX公司出資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資款后,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對XX公司的出資義務,并向甲方出具收條。
2、自XX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據其對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及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4、每次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之前的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報告會議內容。提請表決時,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
5、XX公司分配給乙方的紅利屬于甲方所有。乙方應在收到紅利后____日內將全部紅利交付給甲方。
四、股權轉讓風險提示:
由于代持股協議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義出資人不能償還自身債務或其他原因,債權人和法院有可能會凍結執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償還債務,實際出資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協議向名義出資人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代甲方持有的XX公司股權轉讓給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將其代持的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示后____日內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適的違約條款不僅可作為追償受損權益的'依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違約行為的出現。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確的違約責任。
代持股的最大風險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權力甚至處置股權,以至于損害委托方權益。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六、爭議管轄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
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七、成立與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XX公司留存一份。甲方(簽字):身份證號: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身份證號: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8
甲方(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激勵股權代持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對象、激勵股權委托代持人):;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地址:;
股權激勵方: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甲方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乙方為公司的骨干員工,為了充分調動公司骨干員工的創業積極性,對公司的歸屬感、榮譽感,增強公司對優秀敬業人才的吸引力,根據公司有關決議,決定對骨干員工進行股權激勵,贈與其一定份額的公司股權。現雙方就股權激勵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激勵股權概況
1、公司股權: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資本金總額為萬元;
2、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擔任公司崗位,現任一職。
3、甲方贈與乙方的公司的激勵股權(注冊資本金)為萬元(該等出資占_____%注冊資本)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激勵股權的登記、行使及代持約定
1、為方便公司的經營管理,乙方同意將其依照本協議獲得的股權交由甲方代為持有。由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將激勵股權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局登記,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2、乙方作為激勵股權的實際持有人,僅享有分紅權。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應在每年度的.月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公司決定不分紅的須經占公司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股東的同意,不分紅當年的紅利順延至下一分紅周期支付,順延最多不超過兩次。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權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3、4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如發生如下情形,乙方在公司工作滿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勵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值予以回購;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滿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勵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值*工作年限/5年予以回購。
(1)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
(2)本協議與國家新公布的政策、法規相違背,甲方需要回購股權的;
(3)公司解散、注銷或者乙方喪失繼續在公司工作能力的;
(4)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5)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無需支付對價。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2)采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文件、竊取他人商業秘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行為而被行政拘留的;
(5)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6)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關于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8)未經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內容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凈收益,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2、甲方應當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可得分紅。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乙方獲得的收益,按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5、當甲方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股權融資時,股權份額按比例自動稀釋。
6、股權激勵期間,乙方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同時乙方所持有的股權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置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
7、應甲方要求,積極無條件的配合甲方出讓或者受讓公司股權。
六、協議終止:
1、出現不可抗力等情況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時。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七、協議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1、履行勞動合同不影響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勞動關系終止時本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隨同終止。
2、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5%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并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實際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和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3、乙方違反約定,不積極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時,應該向甲方承擔5-10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同時還應該承擔甲方為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書面約定。
2、乙方在本協議之前與甲方或公司簽訂的有關期(股)權激勵等協議或經營骨干激勵分紅的一切相關約定隨即自動作廢、終止執行。
3、本協議與公司章程、公司股東會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定地點:簽定地點:
股權代持協議書9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方擁有深圳市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公司”)%股權,甲方將該%股權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本協議股權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權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權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乙方同意將以善意、謹慎、勤勉之精神接受與執行甲方的該項委托。。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權,并依據甲方意愿及指示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指示,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依照法律及章程規定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上述股東權利,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1.4委托持股費用
1.4.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1.5股權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權
2.1代持股權: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的股權,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權”。在乙方代理甲方持有代持股權期間,公司發生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縮股、配股或增資等事宜的,或乙方根據甲方指示轉讓部分代持股權的,本協議所指之所代持股權數量則同時隨之做相應調整。
2.2代持股權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對代持股權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權,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權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權收益權利
3.1代持股權項下的股權收益(含利潤分紅),由甲方實際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系,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后,在三日內匯至甲方賬戶或由甲方指令安排,否則,每遲延一天按上述金額的千分之一/每天計算支付違約金。。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及指示,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意愿及指示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間接行使公司的股東權利,乙方遵從甲方指示,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程序。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權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權,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的相應處置。
5.4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權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5甲方保證其對投資資金擁有合法、有效、充分之所有權,其上不存在任何現有或潛在的法律糾紛與風險,且甲方所提供一切有關本次股權投資的信息均為完整、確切、真實。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完整、忠實、有效的配合與執行甲方作出相關指示,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權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乙方濫用股權權利,擅自對外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的,由乙方賠償公司損失,除因甲方指使或可歸責于甲方的情況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6.3乙方應及時地向甲方通知與公司及代持股權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目標公司的合并、分立、股權轉讓、增資、減資、解散、資產出售或購買、清算、訴訟與處罰等重大事項,及涉及代持股權的質押、凍結、強制執行等重大事項),及時回復甲方就目標公司及代持股權有關的詢問,并保證其向甲方所作的與目標公司及代持股權有關的陳述、通知、答詢等信息載體中的內容皆為真實、準確及完整,不存在任何欺騙、誤導與隱瞞。
6.4因乙方自身的對外債權亦或其他法律糾紛,致使代持股權被凍結、強制執行等侵害甲方實際享有的股權時,乙方需在十日依法解除代持股權的權利負擔。
6.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權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代持股權。
6.6乙方有義務向乙方配偶或其他厲害關系人披露本協議下的股權代持情況,乙方及乙方配偶、繼承人等,于任何時候不得對本協議下的代持股權主張權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7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6.8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七、違約責任
7.1乙方擅自轉讓、贈與代持股權,致使代持股權由善意第三人獲得的,乙方須按照每股價值的1.3倍支付違約金。
7.2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在甲方處分代持股權時,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的相應處置(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變更工商登記等)乙方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元,并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7.3因乙方與他人的法律糾紛致使股權被凍結、強制執行等措施,乙方為按照本協議約定依法解除代持股權的權利負擔,乙方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元,并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7.4因甲方出資不實或其他出資瑕疵致使乙方承擔出資瑕疵責任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7.5任何一方違背在本協議中所作出的承諾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則需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元,并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
7.6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主張權利以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而產生的全部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抵押或質押物費用、交通費等所有相關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八、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8.1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年。
2.2代持期限屆滿后,未有甲方書面終止通知的,本代持協議繼續有效,代持期限繼續持續。
8.3代持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運行的實際情況終止代持關系,或對代持關系進行調整。
8.4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并收回代持股權。
8.5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權。
8.6一旦本協議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權委托關系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后的十()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體名下。
九、保密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權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十、爭議解決方式:
10.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10.2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規,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后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1.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屆時需要補充的,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11.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于20年月日簽署于廣東省深圳市。
乙方配偶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以下無正文,為本協議之簽署頁)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配偶(簽字):
股權代持協議書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出資占注冊資本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股份作為出資,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期限
1、本協議委托期限為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
2、委托期限到期前日,甲乙雙方須就是否繼續委托進行磋商,如需繼續委托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3、委托期限到期后,乙方應將代持的全部股權及相關權益返還給甲方或轉移給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無條件配合辦理全部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記變更等。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履行出資的義務,并承擔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承諾將其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按應付金額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5、乙方承諾基于本協議的存在,乙方對受甲方委托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權及收益不享有任何財產權,如遭遇乙方意外死亡、離婚財產分割等情形時,不得作為遺產或者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項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份,協議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股權代持協議書11
甲方: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XX
乙方: 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X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公司”)人民幣XX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X公司注冊資本的XX%,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 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3.3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 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 委托持股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時間:20xx年X月XX日
2股權代持協議書
甲方: XXX
注冊號: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 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
住址: XXXXXXXXXXXX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XX__公司人民幣XX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XX注冊資本(XX注冊資本金為XX萬元)的 %,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XX,在XX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XX股東身份參與XX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XX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XX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XX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XX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簽字按印): XXXX
乙方(簽字按印):XXXX
20xx年X月XX日
3股權代持協議書
甲方:XX
身份證號碼:XXXX
乙方:XX
身份證號碼:XXXX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資設立※※創投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并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事項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目標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的※%,相應享有※%的股權)的名義出資人和名義股東,并代為行使出資人或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
委托事項為與公司股東身份(含公司設立前的出資人身份)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設立公司、在工商登記、主管部門備案以及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二、委托事項的處理規則
1、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
2、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負責的全部事宜。
3、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注銷的全過程中,股東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辦理。
4、乙方需行使、履行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義務時,應至少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并依據該授權進行辦理,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5、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后應及時向甲方告知,并補辦書面授權委托書;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在未事先取得甲方書面授權時,乙方均不得對其所代持的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6、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必須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托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據授權委托書處理事務,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若因以下行為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1)乙方在沒有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托第三人;
(3)在執行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三、乙方協助甲方處分股權的義務
1、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權及與該股權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并以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并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2、甲方對自己股權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含事實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權的轉讓、設定各類擔保措施、表決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余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賣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訴權等股東權和出資者權利。
四、告知義務
1、甲方作為公司的實際出資人和股東,有權通過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了解的關于公司的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展開盡職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及時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以及與公司運作有關的信息,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通報。
五、費用負擔
乙方根據甲方授權處理委托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擔。
六、收益歸屬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或股權處置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因本協議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這些收益;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或股權處置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一切收益于代領后三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帳戶或直接交由甲方,否則,依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率按日計算支付違約金。
七、投資風險承擔
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投資風險。
八、代持報酬
乙方免費接受委托代甲方持有股權(出資)并辦理相關事務。
九、協議解除
1、本協議甲、乙雙方均可單方面解除,若給對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10日,向乙方送達解除協議的預通知書;
(2)10日內,乙方應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于甲方的一切權益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章程、協議和授權委托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3)10日期滿,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協議的正式通知書;
(4)解除協議的預通知書和正式通知書內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協議的正式通知書;
3、乙方解除協議的程序準用甲方解除協議的程序進行。
十、保密責任
1、雙方應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對方的、公司的任何商業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
2、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對方或公司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十一、特別事項
1、甲方可通過乙方決定/參與決定公司的一切人事安排,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協助;
2、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實際出資人身份,并以股東身份直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主張全部或部分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配合。
十二、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三、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簽約時間: 20xx年X月XX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1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河北科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20%股權事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占目標公司20%的股權(以下簡稱代持股權),但該代持股權以乙方名義持有并登記。乙方實際占目標公司20%的股權,并代持甲方的20%股權,乙方名下登記的'股權共計40%。
第二條:雙方確認,甲方為上述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乙方為代持股權的名義所有人。
第三條:雙方確認,甲方享有因該代持股權所產生的全部股東權利并承擔全部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分紅權、表決權、以出資為限對目標公司承擔責任等。如果目標公司分紅須經手乙方,則乙方應在獲得分紅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雙方確認,代持期間,如涉及出席股東會、以股東的身份簽署有關決議、合同等文件的,乙方與甲方協商一致后根據一致意見進行表決和簽署。
第五條:代持股權的轉讓、質押、置換、贈與、繼承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置權利均由甲方實際享有和行使,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給予簽字配合。乙方不得單獨對代持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
以資本公積金或者其他方式轉增的股權,屬于代持股權所對應的份額,其全部權益歸屬于甲方所有。
第六條:雙方確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其出資、驗資證明等,與本協議所載內容不一致的,實際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均應按協議約定執行,任何一方違反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履行本協議如有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13
實際出資人(股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名義股東(代持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實際出資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部分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1.5如果出現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權而需要承擔這部分股權對應的任何法律責任和風險都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份即股出資對應的股權,交由乙方代持。
2.2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履行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
三、委托代持期間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代持股份項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采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若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2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3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權限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為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4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5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可以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5.6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愿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托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代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
6.3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6.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6.7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
八、爭議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有限公司已經知情,并且許可其行為承認甲方的股東身份。(公司蓋章、法人簽字)
股權代持協議書14
甲方:
注冊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______注冊資本(______注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外資股權轉讓協議范本
甲方:
乙方:
鑒于********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注冊資金為********萬美元并于年月日經********外經委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鑒于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4、********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并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轉讓方:受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
3.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3.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本協議生效后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20xx年x月x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15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風險提示: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臺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為無效。
一、__________公司目前基本情況__________公司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風險提示: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并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托持股的份額。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__________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對__________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占__________公司_______股權。上述出資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義記載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但實際所有人為甲方。
三、雙方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__________受托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乙方對__________公司出資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資款后,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對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義務,并向甲方出具收條。
2、自__________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據其對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及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4、每次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之前的'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報告會議內容。提請表決時,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
5、__________公司分配給乙方的紅利屬于甲方所有。乙方應在收到紅利后____日內將全部紅利交付給甲方。
四、股權轉讓風險提示:
由于代持股協議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義出資人不能償還自身債務或其他原因,債權人和法院有可能會凍結執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償還債務,實際出資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協議向名義出資人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代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公司股權轉讓給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將其代持的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示后____日內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適的違約條款不僅可作為追償受損權益的依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違約行為的出現。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確的違約責任。
代持股的最大風險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權力甚至處置股權,以至于損害委托方權益。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六、爭議管轄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
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七、成立與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__________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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