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5篇(推薦)
我們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啟發后,就很有必要寫一篇心得體會,這樣可以不斷更新自己的想法。應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1
新《安全生產法》將于x月x日開始施行,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安全意識,分公司發布《關于組織學習新安全生產法的通知》。為了貫徹分公司的學習精神,本人近段時間認真系統地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進一步使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下是我個人的一點心得體會。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就是要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確處理重大險情和事故應急救援中“保財產”還是“保人命”的問題,所以就要求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新法為促進和實現這個理念,從兩個方面進行了加強:一是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職責,工會的職責,中介機構的職責等;二是加大了對違法單位及人員的懲罰力度。
對新法的學習,我發現責任的明確,責任的落實,責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關注點。新法的責任體系是“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就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產的前提條件,不安全不生產;為此需要預防為主,包括消除事故隱患及事故應急救援隱患兩個方面;要實現上述要求就需要綜合治理,包括政府綜合有關力量和社會綜合有關方面對企業加以管理與監督,和企業內部各職能及各層次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并從技術上對人、機、環境生產三要素進行系統的治理。企業主體責任體現為從制度、規范、措施、實施程序、檢驗、責任等都得到落實。
對于安全管理人員來說,我最關注的一條是新法確立了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這體現了國家對安全生產越來越重視,安全生產需要更專業化,職業化的隊伍來管理。這就要求我們現在安全管理人員改變觀念,從以前安全管理無計劃,無目的,粗放型向有計劃,有目的,精細型轉變,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做一個合格的安全人。
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2
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安全意識,分公司發布《關于組織學習新安全生產法的通知》。為了貫徹分公司的學習精神,近段時間認真系統地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進一步使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就是要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確處理重大險情和事故應急救援中“保財產”還是“保人命”的問題,所以就要求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新法為促進和實現這個理念,從兩個方面進行了加強:一是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明確責任,責任落實到個人。
對新法的學習,責任的明確,責任的落實,責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關注點。新法的責任體系是“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就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產的前提條件,不安全不生產;為此需要預防為主,包括消除事故隱患及事故應急救援隱患兩個方面;要實現上述要求就需要綜合治理,包括政府綜合有關力量和社會綜合有關方面對企業加以管理與監督,和企業內部各職能及各層次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并從技術上對人、機、環境生產三要素進行系統的治理。企業主體責任體現為從制度、規范、措施、實施程序、檢驗、責任等都得到落實。
對于企業來說,學習好安全生產法,這體現了國家對安全生產越來越重視,安全生產需要更專業化,職業化的隊伍來管理。這就要求我們現在安全管理人員改變觀念,從以前安全管理無計劃,無目的,粗放型向有計劃,有目的,精細型轉變,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讓企業每一位員工都做一個合格的安全人。
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3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就是要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確處理重大險情和事故應急救援中“保財產”還是“保人命”的問題,所以就要求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新法為促進和實現這個理念,從兩個方面進行了加強:一是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職責,工會的.職責,中介機構的職責等;二是加大了對違法單位及人員的懲罰力度。
對新法的學習,我發現責任的明確,責任的落實,責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關注點。新法的責任體系是“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就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產的前提條件,不安全不生產;為此需要預防為主,包括消除事故隱患及事故應急救援隱患兩個方面;要實現上述要求就需要綜合治理,包括政府綜合有關力量和社會綜合有關方面對企業加以管理與監督,和企業內部各職能及各層次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并從技術上對人、機、環境生產三要素進行系統的治理。企業主體責任體現為從制度、規范、措施、實施程序、檢驗、責任等都得到落實。
對于安全管理人員來說,我最關注的一條是新法確立了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這體現了國家對安全生產越來越重視,安全生產需要更專業化,職業化的隊伍來管理。這就要求我們現在安全管理人員改變觀念,從以前安全管理無計劃,無目的,粗放型向有計劃,有目的,精細型轉變,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做一個合格的安全人。
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4
《安全生產法》最重要的特點之一,就是更加明確了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和在生產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通過電廠班組近段時間學習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我談一點學習上的一些體會。
眾所周知,在傳統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終貫穿著“三不放過”的原則,經過一段時期的運行之后,體會到追究事故責任者的責任不夠明確。因此,現在又將“三不放過”改為了“四不放過”,加大了發生事故后的處理力度。這不失為一種“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臺的《新安全生產法》則體現了在安全生產管理上要強化“超前意識”、“預防為主”的理念,進一步明確了只有有效地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識”,強調把安全工作的重點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監督上來。在貫徹“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須遵循“預防為主”的原則和“防范勝于救災”的內涵。同時,也要形成建立積極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圍,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監督體系的重要環節。“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種各級領導干部身體力行現出來的安全管理理念,從而促使所有人員表現出較高的重視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并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在自己的職業價值中去,從而使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成為自己工作的行動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機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將“安全生產考核標準”納入到了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指標考核”中去,從某種程度上起到了一個監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還存在著重視對安全事故的考核,輕視對不安全因素、異常的監控。在這種安全管理體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種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醫,終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發生后,再找原因談“幾不放過”晚矣。因此,一個完善的考核機制應包含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健全“責任鏈”的監控系統,提高“防患”意識,從小事做起,建立必備的安全防患措施,堅決杜絕“三違”,養成工作嚴謹、執行制度認真、工作程序規范的良好工作作風。在實際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傷害”,從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風尚。把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消滅在萌芽狀態。
作為電力行業里面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員,新《安全生產法》的實施,對這個行業指明了一條道路,結合自身工作情況,接下來將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增強自我遵章守法的的覺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強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識。2、以新《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傳貫徹為契機,全面提高自身學法、懂法、用法水平。
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5
新《安全生產法》于x月x日正式實施,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安全意識,公司多次組織進行學習,通過近段時間認真系統地學習,使我進一步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下是我個人的一點心得體會。
一、新法提出了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就是要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人為本”首先要求“一切為了人”,安全生產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處理安全與經濟、安全與生產、安全與速度、安全與成本、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時,以及在重大險情應急和災害事故救援時,必須本著安全優先、生命為大的原則;其次是“一切依靠人”,因為人的因素是安全的決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致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所以就要求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
二、新法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十二字方針”
明確了安全生產的重要地位、主體任務和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途徑。“安全第一”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健康為代價換取發展和效益。“預防為主”要求把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心放在預防上,強化超前意識、事前預防、隱患排查治理,強調把安全工作的重點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監督上來,從源頭上控制、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治理”要求運用行政、經濟、法治、科技等多種手段,充分發揮社會、職工、輿論監督各個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三、新法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是根本。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新法對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作出了四個方面的重要規定:
一是明確委托專業服務機構提供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然由本單位負責;
二是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
三是規定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
四是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的七項職責。
四、新法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
包括事前違法責任和事后損害責任,單位負責和個體責任等,大大提高了個人擔責、事前違法責任、事后民事責任的處罰力度,同時對個人和單位事前和事后的追責方式趨于多樣化,如個人終身行業禁入、嚴重違法行為公告和通報制度,對單位的社會公告制度。通過嚴厲的處罰,一方面通過強化事前預防和控制,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通過重拳出擊,讓企業不敢出事、不能出事、出不起事,進而倒逼企業切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動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切實消除安全生產隱患,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遵法守法,依法搞好生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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