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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精選8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
一、目的
為科學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消除突發環境事件(以下簡稱環境事件)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安全、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規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正常的社會和經濟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突發環境污染、生態環境污染、生態破壞重大事故發生后,堅持分級管理、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各類發生或可能引發的環境事件,及時發現、預警、處置,提高防范環境的能力。
三、組織體系應急機構職責
(一)環境事件應急機構及職責
鎮人民政府成立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環境應急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環保領導任副指揮長,鎮環建站、黨政辦、派出所、綜治辦、財政所、食安辦、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大有中心衛生院、大有畜牧站負責人為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環建站,負責全鎮環境處理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其職責為:組織實施本預案,研究決定全鎮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問題。
(二)鎮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鎮環建站:組織擬定全鎮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參與應急事件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鎮黨政辦:負責協調參與環境污染應急事件后勤保障和資料收集工作。
鎮綜治辦:配合派出所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和發生環境污染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協調參與環境污染應急事件經費保障。
鎮派出所: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做好放射源、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環境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危險鎮域的安全保衛工作。
鎮食安辦:參與、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處置單位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以及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應急處置工作。
鎮農業服務中心(含水利、林業):組織協調農業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總負責農業面源污染、水資源污染、林業資源病蟲害防治和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農村能源建設等工作。水利站負責擬定重點流域的水資源調度,參與水資源環境污染現場應急行動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以及飲用水(含地下水)源地的應急監測和處置工作。林業站負責對農業外來物種入侵的監測,發布外來物入侵情況,并組織撲滅。
鎮國土所:與相關部門配合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鎮中心衛生院:負責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的醫療救治工作。
鎮畜牧站:負責畜禽養殖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分別制定職責范圍內的詳細操作規范,在本預案啟動后,按程序進入應急狀態。
四、預警和預防機制
對于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重大事件,各相關部門應及時掌握動態。指揮部辦公室設立接警值班室,負責接警、處警工作。進入預警期后,應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發布預警公告,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數據收集。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立即處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態擴大。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報警信息后,立即對事件進行核實、掌握事件進展情況,根據對事件的初步判斷認為需要啟動應急響應時,及時向指揮部提出預案建議。需要有關應急處置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指揮部提出請示。
(二)響應措施
指揮和協調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應在24小時內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接到預警報告后,按照事件發生、發生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做好應急防范措施。預案啟動后,鎮應急指揮部負責環境事件應急的指揮工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集結應急處置力量。
六、應急分隊
各村(居)委相應成立應急分隊,如有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按照屬地原則,應立即組織應急分隊投入事件處置和救援處理工作,應急分隊構成如下:
xxx
七、后期處置
應急結束后,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組成善后處理組,負責受傷人員康復、脫險人員安置、死亡人員家屬安撫、災后環境評估、事故調查、取證等工作。
八、宣傳、培訓
指揮部定期開展環境應急檢測,應急處置人員培訓,提高環境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
九、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責任追究: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玩忽職守,不服從上級命令和指揮,臨陣脫逃或阻礙應急處置行動,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的個人,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統
一、高效、科學、規范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并與《貢山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
1.3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以及對我縣歷史資料和危害現狀的科學分析,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4大類14分類30種。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4.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本鄉甚至全縣、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度全鄉各方面資源和力量緊急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2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調度各個方面的資源和力量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3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調度多個部門甚至全鄉的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4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需要鄉政府調度個別部門的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全鄉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并有效與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對接。
1.6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把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監測網絡,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有效控制危機,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3)堅持依法規范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的原則。在鄉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5)堅持協同處置的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企事業單位、村、村民小組、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6)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人力、物資、設備、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7)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1.7應急預案體系
普拉底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個)。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鄉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鄉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鄉政府負責制定,經鄉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后實施。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3個)。專項應急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準后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并報鄉政府備案。
(3)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預案
(6個)。應急保障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包括自然災害救助、治安維護、醫療救護、應急通信、交通運輸和氣象應急保障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鄉政府備案。
(4)村、村民小組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9個)。各村、小組要在鄉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并報鄉政府備案。鄉直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及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對專項應急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災害災種和應急保障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應急保障事宜,結合實際制定部門應急預案,并報鄉政府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并報鄉政府備案。部門應急預案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設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作為非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豐文波、錢文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副主任:副鄉長、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各牽頭部門行政一把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成員:鄉長助理,鄉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鄉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鄉武裝部、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主任的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各類較大以上級別的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員按照業務分工和在鄉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各專項指揮部(以下簡稱各專項指揮部)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協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其他副主任處理有關工作。
2.1.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職責:
(1)研究確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負責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共公共事件的組織和指揮;
(3)負責審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負責抓好全鄉性應急重大項目建設,并檢查落實情況;
(5)當突發公共事件超出本鄉處置能力時,依據程序及時上報并請求上級支援;
(6)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協調與上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關系;
(7)部署和總結全鄉年度應急工作。
2.2辦事機構
2.2.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下設鄉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鄉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主任兼任,并設一名秘書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為方便工作,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鄉司法所,作為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指揮平臺。
2.2.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鄉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并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2)負責全鄉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承辦會議、起草地方性應急法規和規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全鄉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組織、指導和檢查鄉直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鄉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可動員力量的培訓指導工作;督促落實和檢查指導鄉直各單位、組織實施的預案演練工作。
(5)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預警發布和相關新聞報道的審核以及各新聞媒體的協調、接待等相關事宜;負責全鄉緊急救援、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指導和檢查全鄉應急救援物資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督辦和協調應急救援所需資金、設備、物資的調撥、運輸工作。
(7)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覆蓋全鄉的應急信息系統和指揮平臺,收集應急信息,并對重要信息提出處置建議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8)負責接收和辦理上級領導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督促落實鄉政府領導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有關決定事項和指示、批示精神,適時做好與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的信息溝通工作。
(9)負責與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聯絡。
(10)負責與縣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系;負責與毗鄰鄉鎮在信息溝通、應急支援等方面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11)承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專家組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專家組,為制定中長期公共安全規劃、信息系統建設與強化危機管理提供決策性意見和建議;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災害評估、災情分析和應急科學研究等工作;必要時,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聯動機制各專項指揮部的牽頭部門和支持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在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按職責與分工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要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我鄉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加強農村、礦區、林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本預案的啟動條件和程序: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信息監測部門或事發地的緊急通報進行分析評估,當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組織召開會議,確定事件級別,制定應急措施,明確任務分工,發布啟動命令,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1預測與預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信息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在現有氣象監測、汛情監測、地震監測、交通安全監測和森林防火監測等手段的基礎上,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政府和相關行業部門要負責本鄉鎮或本行業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鄉鎮和本行業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村小組要立即如實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情況,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各相關部門接到突發公共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后,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報告,并將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同志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村委會和部門,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各村、及村民小組和相關部門要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時,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匯總有關情況,向上級匯報。
(4)突發公共事件中出現港澳臺僑和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情況時,由鄉政府或責成有關部門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并按規定通報、溝通和協商。
3.2.2先期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向縣政府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2.3應急響應
一旦發現事態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應急委員發出請求,由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協調其他應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揮與協調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要領導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鄉長或分管副鄉長等應趕赴現場,并成立由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組成的現場指揮部。同時,立即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2)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必要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3)一般突發性公共事件
(4級):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或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政府領導和相關專項指揮部領導負責指揮。必要時,上報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請求支援。
3.2.5社會動員
(1)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確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圍的社會動員。在啟動各級相應應急處置預案時,發布社會動員令,向社會和公眾發布事件信息,實施現場動員和提供有關保障,組織人員疏散、隱蔽和隔離等。根據需要,動員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志愿者隊伍等所有可以動員的一切力量,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全鄉范圍內的社會動員,由鄉政府報請市政府批準。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全鄉社會動員工作,會同宣傳部門和公共媒體搞好動員教育,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協調鄉直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并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備案。
3.2.7應急結束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各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確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結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按程序及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2)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需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經鄉政府或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批準后,作出同意應急結束的決定。
(3)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由省政府應急委員會或省專項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由市、縣政府應急委員會或其專項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應急結束情況要及時通知到參與事件處置的所有部門和單位,必要時還應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3.3恢復重建
3.3.1善后處置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會同事發地村委會,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后,現場指揮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3)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會救助
(1)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社會救濟救助制度,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同時,司法部門要積極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紅十字會、慈善機構等社會公益性團體和組織應在各自工作的范圍內,協助政府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3.3.3保險與理賠
保險公司要發揮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各類危害事件的特點,逐步擴展保險種類,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理賠。
3.3.4調查與評估
(1)對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部要適時成立調查小組,對事件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在宣布應急結束后的5日內,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提交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報告。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在宣布應急結束后,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核查小組,對事件危害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并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送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3.3.5恢復重建
鄉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具體負責恢復與重建工作。需要上級政府給予援助的,由鄉政府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3.4信息發布
(1)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或者其授權機構負責統一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
(3)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必須遵守紀律,嚴格把關,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臺僑和民族、宗教等重大問題的新聞報道,必須按有關政策和法律執行。
4.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鄉直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由鄉政府負責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搶險、森林消防、礦山救護、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2)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社會力量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鄉政府按照預案分工調用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要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2財力保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條款,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縣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必要時,請求上級財政部門的支持。
(2)財政部門負責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的管理,重大資金的動用必須由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審批。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和審計。
4.3物資保障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應急儲備物資調用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統一協調。
(2)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鄉民政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1)鄉衛生院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加強公共衛生體系的應急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疾病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系統、衛生監督系統和信息支持系統,全面提高公共衛生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2)建立覆蓋全鄉的動態數據庫,做好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疾病控制隊伍、醫療衛生設備等資源的調度工作。
(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應急醫療救治工作應當采取公眾自救、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維護
(1)鄉武裝部、派出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并會同縣武警大隊制定治安維護應急保障預案,明確在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應做的各項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公安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示標志;協助有關部門及時疏散災民和傷亡人員,維護社會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
一、總則
(一) 編制目的
1、為提高全鎮環境保護應急響應能力,做好環境保護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確保在發生污染事故時,能準確地掌握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策及時采取必要和恰當的相應行動。
2、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和《射洪縣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相應;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
(四) 應急任務
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承擔的應急任務是;
1、制定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2、負責一般環境保護應急響應,事故處理及事故原因調查工作。
3、協助縣局做好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環境保護的處理工作。
4、負責協調一般環境保護應急監測工作。
5、接收本鎮環境保護責任單位有關信息的報告,協調開展環境保護應急監測和應急行動。
6、監督環境保護責任單位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理措施。
7、及時向鎮政府和縣環保部門報告鎮內發生的環境保護。
二、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 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
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由鎮環境保護應急小組、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應急預測組組成。在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單位各司其責,各負其責,平時做好環境保護應急準備,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快速而恰當地進行響應。
(二)鎮環境保護應急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1、人員組成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胥麗莉同志兼任。
2、主要職責
(1)審批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2)決定鎮環境保護應急的啟動和終止。
(3)指揮和協調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中部門的應急準備和響應行動。
(4)組織對環境保護責任單位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置措施的監督和管理。
(5)審定向鎮政府和縣環保局提交的環境保護報告。
(6)負責發布環境保護的信息
(三)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及實施程序。
2、負責鎮環境保護應急準備日常工作,監督監察鎮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準備工作。
3、接受縣環保和鎮黨委、鎮政府下達的環境保護應急指示和指令,受理來自鎮內環境保護的報告,并及時上報鎮政府和縣環保局。
4、具體指揮和綜合協調鎮各環境保護應急,響應單位的啟動和行動配合。
5、負責與有關單位的聯絡與信息交換工作。
6、起草向鎮政府和縣環保局提交的事故報告。
7、組織開展對環境保護單位采取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理措施的跟蹤、監督。必要時,經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
8、批準后,采取干預行動。
9、組織起草有關環境保護的信息。
三、環境保護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故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故(I級)、重大環境事故(II級)、較大環境事故(III級)和一般環境事故(IV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環境事故(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故: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故,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露,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環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故:
(1)發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三)較大環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故: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一般環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故:
(1)發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鎮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應急行動
(一)準備
鎮環境保護日常準備工作由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負責。鎮應急值班機構即為環境突發事故應急值班機構,負責接收環境保護的報告,并及時通知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時,環境保護應急工作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二)啟動
環境保護應急響應應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為主的原則。特別重大污染環境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由國家環保總局和省環保局組織實施,重大環境保護、較大環境突發事故由省環保局和市環保局全面負責。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市環保局和縣環保局全面負責。
(三)聯絡與信息交換
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按照相關實施程序負責與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鎮政府、縣環保局、其它部門和單位及環境保護單位的聯絡與信息交換工作。環境保護單位應按照事故報告制度向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提交事故報告。 應急期間聯絡原則是:
1、各崗位任務明確、盡職盡責,聯絡渠道明確、固定,即時暢通。
2、聯絡用語規范,嚴格執行記錄制度,
3、對外渠道和口徑統一。
(四)指揮和協調
環境保護應急響應時,在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負責指揮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中各部門的應急行動,綜合協調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與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的接口和行動,主要內容有: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協調有關專家參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理論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7.及時向鎮政府、縣環保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五)應急監測
鎮環保部門配合縣環保局負責協調組織環境保護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確定污染范圍、種類、強度,提供防護措施,為環境保護應急決策提供依據,必要時請求國家環保總局和省、市環保局提供環境污染地方應急監測技術支援。
(六)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工作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污染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負責現場公眾的安全防護工作,根據事故特點開展相關工作,
1.根據污染事故的性質與特點,向本級政府提出公眾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公眾疏散的方式,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協助有關部門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五、應急終止和恢復
(一)應急終止條件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既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二)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應急終止后,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還應執行下列行動:
1.評價所有的應急工作日記、記錄、書面信息等。
2.評價造成應急狀態的事故,指導有關部門和事故責任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出現。
3.評價應急期間所采取的一切行動。
4.根據實踐經驗,及時對應急預案及相關實施程序進行修訂。
5.對造成環境污染的事故,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要組織有計劃的配合好縣環保局環境污染監測,管理必要的區域去污計劃和因事故及去污產生的污染廢物的處理和處置計劃并監督實施,
6.責任追究。根據調查結果,提出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的具體意見;追究刑事責任,提交公安檢察機關處理。
(三)總結報告
應急終止后,鎮應急領導小組應在二周內向鎮政府和縣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提交總結報告。
六、 應急保障
根據環境保護應急準備與響應的需求,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鎮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確保日常應急準備與應急響應期間的資金需求。
七、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批準,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組織修訂工作并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實施程序由鎮環境保護應公室負責修訂并發布實施。
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
為積極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本鎮春節期間平安穩定,讓全鎮人民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結合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春節期間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指揮:
成員:當日值班人員
指揮部下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以下稱安全事故應急辦)、現場處置組、監督檢查組和綜合保障組。
二、預防、預警
1、事故預防
對轄區內相關企業、糧食倉庫、市場、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館等管轄領域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排查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建立救援物資、救援隊伍等應急資源信息檔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組織應急演練。
各相關企業、糧食倉庫、市場、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館等要對本單位、本行業的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制定應急預案,并報安全事故應急辦備案。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信息監測與報告
幫助各相關企業、糧食倉庫、市場、超市、家庭旅館等管轄的領域加強對危險源的監測,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險情或重要信息,要按照規定及時上報,同時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應急救援的前期準備工作。
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簡要經過以及事故現場情況等;
(3)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定,事故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救援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搶險設備、器材等;
(6)報告人、報告簽發人、聯系人等。
3、應急報告
相關企業、市場、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館等單位或行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應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對其事故國家有關部門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4、事件報告及前期處置
接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本鎮按規定上報。對于較大(Ⅲ級)、一般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應急辦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檢查,控制好現場,了解和初步評估事件狀態,同時向指揮部報告情況。
5、啟動應急預案
指揮部依據現場評估情況,匯總有關信息,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6、下達處置指令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應急辦公室組織協調各工作組趕赴現場,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7、實施應急處置
各工作組到達現場后依據職責開展工作,同時要注意加強協調,配合有關部開展應急救援,遇有新情況要及時調整工作方案,并向安全事故應急辦報告。
8、終止應急處置
各工作小組應急處置結束后,向安全事故應急辦報告,經應急辦確認應急處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報請指揮部下達事件應急處置結束指令。
9、調查和恢復重建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監管和處理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三、應急措施
1、春節放假期間,春節值班人員及領導小組人員的手機要求24小時保持通暢。春節值班人員不得離開碭山。
2、遇有事故向春節值班領導報告。
四、急救電話
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五、應急響應
1、發生事故時,迅速向上級報告;
2、迅速向有關部門報警;
3、按安全應急預案計劃實施搶險;
4、做好應急情況處理記錄。
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5
一、基本情況
xx鎮位于xx縣東北部,金溪下游,總面積252.2平方公里,鎮政府駐地xx村距縣城20公里。全鎮轄12個村委會、75個村民小組,總戶數有3189戶,總人口11208人(其中農業戶2582戶,人口10036萬人),鎮黨員總數495人(農村黨員403人),其中女黨員78人。全鎮有耕地面積1.70萬畝,其中水田1.68萬畝;旱地面積221畝,林地面積23.7萬畝,水果8635畝。現有各類企業27家,其中規模以上企業6家。
二、指導思想
本預案是當汛期出現暴雨天氣和洪澇災害時,有關部門和人員所采取的不同于正常情況下的應急工作方案,以確保緊急狀態時迅速安全轉移受威脅地區的群眾。力爭做到“不死人,少損失”。
三、主要易發災害點
小松水庫下游低洼處主要有小松街尾、李園屯中、定高黃塘、湖頭埂頭、埂尾、湖頭、上元外碓七處易發點,易滑坡等地質災害點主要有18處,具體住戶、人數、財物、聯絡電話、險情分析及應急轉移方案具體見各村的防洪工作預案。
四、健全組織指揮機構和搶險救災隊伍,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全鎮防汛抗災調度,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指揮:
常務副指揮:
副指揮:
成員:
下設六個專業組:
1、綜合組
任務是:傳達上級有關指示精神,通知各單位做好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事項,及時為指揮部提供有關依據,協調各機構的工作關系;及時了解水情、災情,向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及時將雨水情、災情、救災辦法和指揮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關單位;嚴密監視洪水動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做好抗洪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工程搶險組
任務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調度方案,組織實施工程搶險應急和防護;加強供水、電力、通訊、交通設施的維護與搶修工作,盡快恢復水、電供應和通訊、道路暢通。及時組織災后農業生產自救,指導農村調整種植結構,向災區調種子種苗,做好恢復農業生產工作。指導災區應急處理生活生產供水和農田灌溉,幫助災區修復水毀工程和除險加固。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轉移安置組
任務是:幫助做好受災人員和財產的轉移;組織進行落水或受困人員的搶救轉移;及時掌握各地安置災民動態,指揮災區重建家園,確保受災群眾的日常生活所需,解決衣、食、住等問題;組織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及時了解各村地質災情情況,組織專家提出處理意見,組織人員安全轉移,加強監控,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衛生救護組
任務是:到災區搶救傷病員,組織協調醫療器械和藥品的采購和調運,指導醫療衛生防疫工作;加強災區疫情監測,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災防病宣傳,做到災后無大疫。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5、學校安全組
任務是:及時將有關雨情、水情通報給教師和學生,加強各項防范措施,必要時及時組織轉移,保障師生安全;組織做好學校救災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6、治安保衛組
任務是:做好治安保衛工作,確保防汛搶險正常秩序;在必要時,根據抗洪搶險指揮部的指令對有關地段實行交通管制,協助搶險和強制群眾撤離。
組長:
成員:
五、值班制度
1、汛情分級
根據xx降雨量或xx洪水位2個指標將汛情劃分為一般(Ⅴ級)、中等(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大(Ⅰ級)五個級別。
(1)一般汛期(Ⅴ級):xx有超50mm降水過程的天氣或主要河流有超警戒水位的小洪水;
(2)中等汛情(Ⅳ級):xx有超100mm降水過程的'天氣或主要河流有超危險水位至10年一遇的中小洪水;
(3)較大汛情(Ⅲ級):xx有超150mm降水過程的天氣或主要可流有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
(4)重大汛情(Ⅱ級):xx有超200mm降水過程的天氣或主要河流有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
(5)特大汛情(Ⅰ級):xx有超250mm降水過程的天氣或主要河流有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2、值班時限: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時限為4月1日至10月15日,非汛期若遇有重要天氣xx,視情況安排值班。值班地點設在鎮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
3、值班規定
(1)做好接收電話記錄。清楚記錄來電、來文時間、單位、內容等信息,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需要處理或請示的事情辦理完畢后,要記錄辦理情況。
(2)主動跟蹤了解并及時掌握以下有關重要信息:暴雨及洪水警報、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小松水庫超汛限水位情況、險情、災情等,并做好有關記錄,進行相應的處理和匯報。
(3)若接到重要險情、災情等信息,迅速向鎮黨委書記、鎮長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匯報,并及時跟蹤整理信息。
4、值班紀律。遵守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職責。按照交接班,確保值班的連續性,做到不漏崗、不斷人。
5、防汛通信。采用廣播、電話、短信、報警器、鑼鼓號等方式。
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6
為切實做好我鄉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有效遏制學生溺水事故,切實保障廣大青少年兒童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根據湖南省、懷化市、洪江市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會議要求和相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鄉工作實際,特制定此預案。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
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了“灣溪鄉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指揮開展工作。各村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明確職責分工,形成齊抓共管、多方聯動、配合密切、落實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發生工作。
二、加強管理,明確責任
為加強對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實將市委市政府的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到位,領導組明確了具體工作職責如
負責領導、協調、組織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預防經費和物資保障。
負責常見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開展、檢查督促、資料收集與歸檔等工作。
三、制定措施,預防為主
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學校向家長發放《致家長的一封信》,讓家長明確學校的作息時間,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并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利用廣播、微信等媒體開展安全專題教育活動,并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
通過專門辦一期專欄或一期板報,張貼一些防溺水圖片,宣傳一些防溺水知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大督促檢查力度
加大對學校的檢查力度。學生在校期間決不允許隨便出入校園。如有事有病必須持班主任簽字的,確保學生在校園期間的安全。
在學校周邊水域設立警示牌,提醒學生在夏季養成良好的安全意識。
各村在事故多發地點設立兼職防溺水監督管理員,加強對重點路段、重點水域的巡查,設立警示標志。
讓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學生放學后、雙休日、節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須要有家長的陪同,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在學生當中形成互相監督,及時反饋的信息通道,如發現有玩水的`同學要及時制止,立即向學校報告。
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讓人人將安全工作記在心上,講在口頭上,抓在手頭上,落在行動上。
3、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學生萬一發生溺水事件,防溺水安全應急小組立即啟動,學校、派出所、鄉衛生院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積極果斷措施進行營救,學校及時與家長聯系。
一旦出現溺水傷亡事件,中心校、鄉領導組及時如實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市委、市政府。
鄉、村和相關部門聯動,做好對事件的善后處理。
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如屬責任事故,將追究有關部門和個人的責任。
四、溺水事故發生時的應急預案
1、如果青少年兒童因游泳而發生溺水事故,第一個發現者應立即呼救并設法營救,但應當注意保護自己,同時要報告學校和當地村委會或主管單位。
2、學校、村等單位接到少年兒童溺水的報告后,應立即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并立即向鄉政府報告,必要時撥打110、119、120求救。
3、動用一切器材對溺水者進行營救,給溺水者做人工呼吸,盡快救醒溺水者,減少傷亡程度。
4、第一時間通知溺水少年兒童家長。
5、盡快將溺水者轉移到附近的醫院去治療。
6、如果發現溺水者死亡,必須馬上如實地向鄉政府報告,鄉政府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死亡情況,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后的處理工作。
五、實施步驟
1、各村、各校、有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確定專人,負責對預防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圍繞工作重點,開展以游泳安全為主的各類安全隱患專項治理活動。各村、各單位要認真開展轄區水域的排查和整治活動,確保一方平安,要對周邊的池塘、河流、水庫等水域情況進行認真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做好安全警示工作,積極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同時要結合其他安全工作,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消除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
為切實做好我鎮防汛工作,防止和減輕洪澇災害,確保安全渡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流域規劃和確保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制定防御洪水方案,確保防洪標準和措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四十條:“有防汛抗洪任務的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汛工程實際情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對特大洪水的處置措施)”的規定,以及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結合我鎮的實際,特制訂本防洪工作預案。
一、基本概況
xx縣xx鎮位于xx縣中部的.右江河畔,東接xx鎮,南與xx鄉相鄰,西與xx鎮接壤,北與xx鎮相連。全鎮共有17行政村,5個社區,總人口近10萬人。平馬鎮是田東縣城所在地,是田東經濟、文化的中心。主要交通干線有324國道和南昆鐵路、南昆高速公路貫穿其中,平馬鎮境內地形錯綜復雜,地貌類型多樣。
地勢是南北高,中部低。全鎮境內地表河在西江流域,河流分屬于西江上游的干流紅水河和西江的一級支流郁江上游的右江,中部和南部有右江的支流xx河、xxx河等,由于降雨時空不均以及多年來大興水利,全鎮境內共有中型水庫1座即xx河、小㈠型水庫5座,小㈡型水庫5座,xx鎮地處右江干流沿江,是防洪重要城鎮。
目前,右江防洪堤未能建好,特別是作為縣城所在地的平馬鎮,城市防洪能力極為脆弱。全鎮轄區內星落局布的十幾座中小型水庫及幾十座山塘,右江、xx河上游大中型水庫如果失事都將直接影響下游人民生命安全和耕地、鐵路、公路等財產安全,而具有突發性和毀滅性的洪澇,損失很慘重,因此我鎮防洪防洪工作十分嚴峻。
二、防汛保護重點
㈠防洪城鎮的本縣城區及轄區內的17個行政村。
㈡中型xx河水庫和重點的小㈠、小㈡型的10做座水庫,面上的36座山塘。
㈢容易出現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村屯。
三、防汛抗洪搶險機構及職責
成立xx縣xxx鎮防汛搶險指揮機構,指揮長由鎮一把手擔任,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主要任務是組織和指揮全鎮抗洪搶險工作。根據雨情、水情和河堤及水庫等水利工程的危急狀態,決定調集搶險隊伍,轉移防洪區人員和物資,協助上級防汛指揮部作非常措施的決定,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防洪預備方案規定:按行政首長責任制及分級管理辦法,鎮防洪抗旱指揮機構指揮及協調搶險物資,后勤保障及車輛、通訊、電力供應、搶險人員等。
1、搶險物資后勤保障。主要職責是組織做好抗洪搶險所需的物資及搶險人員的食品供應,由供銷社、糧油公司、林業站等組成。
2、車輛船只。主要由鎮交通管理站負責,其職責是負責組織抗洪搶險所需的交通運輸車輛和船只,維持公路和水路交通秩序,確保所有抗洪搶險物資隊伍交通運輸車、船暢通無阻,并搶修需要抗洪搶險通行的道路。
3、通訊。由電信局負責,主要工作任務是負責及時搶修防汛通信線路及設備,確保抗洪搶險的通信聯絡暢通。
4、衛生、防疫由平馬鎮醫院部門負責,主要任務是配合抗洪搶險,派出醫療人員及救護車輛到前線提供應急醫療服務及組織好衛生防疫工作。
5、安置、救濟由平馬鎮財政、民政、農業等部門負責,主要任務是負責災情核準,統計上報,災民的緊急安置和生活救濟及開展募捐賑災工作以及災區的生產自救,恢復生產所需的物資及技術指導工作。
6、電力供應由平馬供電工區負責,主要任務是確保抗洪搶險中設備用電及生產、生活用電。
7、社會治安由平馬派出所、合恒派出所負責,主要任務是:
⑴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
⑵維護交通秩序,確保抗洪物資運輸優先通行;
⑶打擊破壞防汛設施和盜竊防汛物資的違法行為。
8、搶險人員:主要由武裝部負責,主要任務是當水庫、河堤等出現重大險情時參加組成抗洪搶險智囊班子,提出分析意見并制定出搶險方案,調動民兵預備役參與抗洪搶險工作。
9、防御思想宣傳。由鎮文化廣播站負責,主要任務是:
⑴及時宣傳報道抗洪搶險實況,做好宣傳工作,安定民心,表揚好人好事,鼓舞抗洪隊伍的士氣;
⑵及時做好汛情、雨情宣傳。
四、洪水預報和汛情發布
㈠鎮防汛抗旱辦要負責收集降雨天氣過程,并做好記錄上傳下達。
㈡各水庫山塘管理員,按規定向縣、鎮防汛辦匯報水情,當水庫水位達到警戒水位時及時向縣防汛辦預報洪水趨勢。
㈢汛情公告由縣防汛辦逐級通知或交由縣有線電視臺向社會轉發。
五、工作指導原則
㈠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為方針。
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三十條“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的規定。一旦發生洪澇災害,各部門各單位在做好自防自救的同時,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下級服從上級,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分工負責,相互協作,行動協調,不得各行其事,互相推諉,確保有序地開展抗洪搶險。
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8
一、指導思想:
從“安全第一,秩序正常,管理一流”的高度出發,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停電狀態下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重要性,把停電狀態下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二、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由副校長、總務主任、政教主任、教務主任、水電管理員參與的領導小組,布置并檢查督促學校停電狀態下的應急處理工作,對重要情況快速反應,及時處置。
三、具體內容
1、碰到停電情況,總務處組織學校電工發電供電,與供電所聯系通電信息,并報告校長。
2、水電管理員負責日常的發電機保養及相關線路(包括應急燈)的檢查工作,確保遇到停電情況能及時發電,以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備足一天發電所需的燃油,如不足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3、學校各有關科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必須考慮停電狀態下的變更應急辦法。
4、通信聯絡:停電期間,領導小組聯絡員在其辦公室負責聯絡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校內各科室應當根據停電狀態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5、如果在停電期間學校發電機出現故障導致無法正常工作時應做好以下預備工作:
(1)教務處:安排并通知有關人員做好停電時段的作息信號的發出辦法;
晚間放學時間的調整情況;停電時段的課務變更情況。
(2)政教處:落實班主任做好相應的班級管理工作,組織值日教師維護學生的學習、生活紀律,并能根據實際情況增加管理的力量,確保學校秩序的穩定。
(3)總務處:及時組織電工及相關維修人員搶修發電機,爭取在最短時間內使發電機能正常工作;
及時供應各科室及相關部門停電時段的必備的照明手電筒、干電池、電瓶燈等物品。食堂提前準備好停電時段飯菜的烹制或調整工作,確保在停電狀態下有飯菜供應給師生,如有困難情況及時請示校長,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4)如在晚自習中途停電,校長視具體情況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回校,學校各領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2、通信聯絡組:由學院總值班員、各部門、重點要害部位負責人組成,學院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通信聯絡及各部門工作的統一協調。
3、疏散引導組:由學院保衛處和重點部門的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校衛隊員組成,保衛部消防專干任組長,負責火災時人員的安全疏散及財產的安全轉移。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后勤部領導及部門人員組成,后勤部副部長顧文利任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后勤保障工作。制定預案依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云南省的消防法規、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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