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間應急預案7篇(熱門)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高考期間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高考期間應急預案1
一、工作機制
(一)領導機構
1、全縣的高考、中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縣教科局統一領導和協調,成立中高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小組機構成員由各涉考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2、各考點也應成立以主考為核心的考點高考、中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本考點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應對極端天氣的應急預案。
2、加強防范,考前檢查落實各項準備工作和應急措施、應急設施的配備情況。
3、接到極端天氣預告,立即傳達至所轄各考點,并分赴考點、學校和重要部門檢查、指導預防工作。
4、極端天氣發生或遇到其他突發事件,立即向上級報告并啟動應急預案。
5、落實上級指示,有效協調部門聯動,快速處置。
6、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三)信息通報制度
1、在考區、考點建立信息通報制度,有專人負責極端天氣情況的上傳下達工作,指定專門的電腦、電話、傳真機等用于工作聯絡。
2、極端天氣信息實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包括事件時間、發生原因、波及范圖、處置措施等,不得遲報、瞞報、漏報。
3、隨時跟蹤事態發展情況,做好跟蹤信息報送工作。
4、及時傳達上級的部署和指令,反饋執行情況。
(四)值班制度
1、高考、中考期間,規定考區、考點有關負責人24小時手機開機,保證能夠及時聯絡。
2、有極端天氣預報,考區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災害發展趨勢,收集了解情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二、應急措施
(一)應對高溫天氣
炎熱的.環境溫度容易影響考生情緒,增加突發、偶發事件的發生。
根據往年6月高考中考期間的氣象數據,并參考人社部等4部門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有關溫度設定值,高考中考期間可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將考場內溫度降低到30℃以下。
認真梳理檢查考點環境及設施情況,全面細致地對考場門窗、通風條件、電風扇、空調、電力設施等進行排查檢修,對電力保障能力,實際使用負荷等進行嚴格測算和壓力測試,采取考場內電風扇通風降溫、使用空調等多種方式,做好防暑工作。
1、使用電風扇通風降溫
當通風條件良好,外部氣溫(天氣預報溫度)不高于32℃時,采用電風扇吊扇通風降溫降低考場內環境溫度。
電風扇風力調節不宜過大,可視具體安裝高度、數量、噪音大小、體感效果等,設定在低檔中檔位置。
2、使用空調降溫
當外部氣溫(天氣預報溫度)高于30℃時,具備空調使用條件的考點,可經研究批準所轄各考點同步使用空調降溫方式來降低考場內環境溫度。
各考點接到使用空調降溫的指令后,要安排專人在考生進入考場前逐個考場開啟空調,設定制冷溫度不得低于26℃。
室外最高溫度高于36℃時,室內溫度設置與室外溫度相差不超過10℃,并做到考區內各考點執行統一的標準和操作指令。
考試結東,考生全部離場后應關閉空調,開窗通風。
使用空調應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同時通過調整出風風向、安裝空調風板等方式,避免冷風直接近距離吹向考生,最大限度保障均勻送風。
同時要充分考慮空調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突然停機、不制冷、開關跳等故障現象,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置辦法,避免影響考試進程,增加不可控因素和處置難度。
外語考試期間空調的使用意見:外語考試前1小時安排專人依次開啟考場內空調進行降溫。
在外語聽力試聽部分(高考6月8日14:50;中考7月22日上午8:20)開始前,由專人(監考員甲)關閉考場空調。
高考期間應急預案2
高考是全國教育統一考試,涉及到廣大考生及家長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安全穩定,具有標準高、要求嚴、時效強的特點。為確保我縣高考工作萬無一失,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高考期間的突發事件,確保我縣高考順利進行,維護高考期間的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根據《通榆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我縣高考工作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考期間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1.4 工作原則
1.4.1 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原則。必須提高高考期間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要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1.4.2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
1.4.3 依法處置,嚴厲打擊的原則。對高考期間的違法破壞行為,要依法采取果斷措施,做出快速反應和處理,確保高考順利進行。
2、組織體系
⒉1 領導組織
成立通榆縣高考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
總 指 揮:劉振興(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總指揮:戚英喜(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李英文(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萬春景(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荀光輝(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顏景茂(縣教育局局長)
鄧 慶(縣衛計局局長)
齊 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王 力(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趙鐵樁(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局長)
韓寶利(縣城管大隊大隊長)
盧成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高海東(郵政集團通榆縣分公司經理)
紀如剛(縣廣播電視臺臺長)
姜 濤(縣供電公司經理)
刁恩波(縣教育局副局長)
劉 學(縣公安局副局長)
孫國軍(縣交警大隊大隊長)
孫智超(縣消防大隊大隊長)
郭 峰(縣聯通公司經理)
宋邵剛(縣移動公司經理)
邢宏博(縣電信公司經理)
沈立新(縣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負責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按職責開展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顏景茂局長兼任。
考試期間,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指揮部各相關成員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研究處置方案。應急預案一旦啟動,各部門要堅決服從指揮部的指揮,落實上級的部署,執行上級決策和指示,認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建立高考新聞發言人制度,由新聞發言人及時統一對外發布信息。高考期間,指揮部辦公室設立專線值班電話,確保通訊暢通,值班地點設在縣招生辦公室。
2.2 工作職責
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對高考期間各類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及時果斷處置,保證考試順利進行;在不可抗力因素對考試產生重大影響時,對有關考試的問題做出決定;負責向上級報告和向社會通報考試的重大突發事件。
3、事件處置基本程序
3.1 如發生突發事件,考點主考要在第一時間向縣高考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時間、事件起因、波及范圍、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斷及采取的相應措施,在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 應急預案一旦啟動,有關部門立即著手開展調查、處置、偵破工作,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縣、市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
4、處置措施
4.1 考試期間,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把高考情況列入值班值宿關注的重點事項。縣教育局和各考點要設立值班室,并配備值班人員。應急預案一旦啟動,各部門要堅決服從指揮部的指揮,及時處理與本轄區、本部門有關的突發事件。
4.2公安部門要主動配合招生考試部門適時跟蹤試卷的安全保密情況。一旦發生試卷泄密、被盜、損毀、涂改等重大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現場,防止擴散,并立即向指揮部報告,由指揮部向省教育考試院報告。
4.3 縣公安局要積極協調做好試卷押送和考場安全保衛工作,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對各類高考信息搜索研判;交警部門要在考場附近及重點路段、重點時段實施交通管制,開辟高考專線,在交通要道設立值班崗,及時處理交通擁堵。
4.3.1 對于出現交通堵塞可能性較大的路口,要提前設計疏導方案,當出現問題時,要及時保證道路暢通,保證接送考生的車輛優先通行,積極防范重大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
4.3.2 要預防治安案件發生,重點開展對各考點、各高考考生食宿點、異地監考教師住宿點及周邊環境的排查,一旦發現苗頭立即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監考教師、涉考人員和高考考生的人身安全,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案件,公安人員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對受傷人員及時由衛生部門開展醫療救治。
4.3.3 高考期間,要做好警力、消防車、消防器材及執勤車輛調度等項工作,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或不良事件,能夠做到立即出警,全面做好備勤工作。
4.3.4 加強對高考期間信息搜集和研判,密切關注社會各界的不同反響,采取相應措施,有效預防不良事件發生。
4.3.5 加大對高考無線信號監測設備及車輛的保護力度,確保無線信號監測設備安全使用。
4.4 高考網上監控巡查系統一旦遭到破壞或出現故障,系統管理員要在第一時間向主考報告,主考向考區主任報告,系統管理員同時通知有關部門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快速排除故障,涉嫌人為破壞的,公安部門要立即介入偵破案件,打擊破壞行為。
4.4.1 聯通公司要保證考試期間網絡安全暢通,如出現網絡故障,要在最短時間內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確保網絡暢通;一旦出現通信光纜遭到切割等破壞情形,必須保證在3小時內對架空光纜、4小時內對地下光纜搶修完畢,確保考試順利進行;考試期間要保證聯通公司機房全天候值班值守,提供充足的.相關備用通信器材,并單獨提供高考專用路由設備,設專人管理,保證24小時高考專用通信網絡暢通。6月3日前完成高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專用通信設備及線路的預檢、預修,并做好應急演練。派出專人、分區域配合城管、公安部門做好高考專用通信線路巡查工作。聯通、移動、電信部門在高考期間要密切監督有關影響高考的不良信息,如發現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4.4.2 城管部門要加強對高考專用地下通信光纜的巡護,從6月6日14:00時起至高考結束,嚴禁途經路段(聯通公司——百貨大樓——團結路——民主路——育才路)地下施工及人為破壞,每條街路間至少安排1名巡護人員進行全天候巡護。
4.4.3 公安部門要加大對考場附近居民互聯網用戶的監督力度,負責做好考場周邊治安防范和道路管制工作,加大對易于發生不良事件信息研判,特別是加大考點大門檢查通道的巡視監督工作,做好防范及相應準備、實施工作,嚴禁圍攻事件發生。要加強對架空通信光纜的巡查,從6月6日14:00時起至高考結束,要安排專人對高考專用通信光纜途經地段(財政局——第一中學;文化大廈——實驗高中——進修學校)進行全天候巡護,每條街路間至少安排1名巡護人員,嚴禁沿路通過超高車輛、嚴厲打擊破壞通信光纜行為。
4.4.4 教育部門要加強對考點、考場內部通信線路及網絡管理,確保網絡暢通,設專人對考點、考場內高考專用通信光纜進行安全巡護。與高考網絡監控設備廠商搞好對接,確保相關設備正常運轉。6月3日前完成對高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進行預檢、預修,反復調試,確保達到最佳使用狀態;開展對技術人員的培訓、應急演練,使其熟練掌握應急搶修及操作技能。6月5日前完成各光電收發器結點加裝UPS備用電源,準備充足的光電收發器等備用設備。6月6—8日在高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主控室安排專人,全天候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發現故障第一時間向聯通公司報告網絡故障,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確保高考順利進行。要做好校內住宿生的食品安全工作。
4.4.5 縣宣傳部門要為高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及無線信號監測設備提供技術支持。協助有關部門保證考試期間各考點的信息網絡安全暢通。
4.5 供電部門要在考試期間加強對各考點用電線路負荷情況的巡查,及時做好檢修工作,確保電力供應。
4.5.1 6月3日前完成對一中、實驗高中、進修學校等區域用電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排除考場、保密室區域的供電線路障礙。
4.5.2 6月6—8日高考期間,對一中、實驗高中、進修學校等重點部位,備足應急發電設備,并設專人管理使用,一旦發生停(斷)電故障,能夠及時保障電力供應。
4.5.3 對于考試期間考場所在區域局部供電緊張的,應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一旦發生停(斷)電故障,立即通過聯絡開關轉由其他線路做好電力供應,確保一中、實驗高中、進修學校、保密室等高考重點區域供電正常。
4.6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衛生、防疫及醫療救治工作。
4.6.1 6月2日—8日期間,派駐監督員定點開展學生食堂、各高考考生食宿點、監考教師用餐地點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對居家應考考生做好食品安全指導,積極應對突發群體性食品衛生安全事故。
4.6.2 加大衛生防疫監測工作力度,一旦發生疫情,果斷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4.6.3 一旦出現交通事故,由衛計局協同公安交警進行及時搶救和疏導;一旦出現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相關調查、報告、救治等項工作。高考期間,所有救護車輛進入緊急狀態、醫護人員保持24小時待命。
4.7 環保、城管、文體部門要設立環境監測巡邏車,對考試期間考場周圍的環境進行監控,及時制止各種環境噪音。考試期間,考場附近禁止汽車鳴笛、高音喇叭、鳴放鞭炮、機械作業等。6月6—8日晚21:00—次日早7:00及午休期間,專項整治居民區附近的歌舞廳、網吧超時營業,建筑機械超時段、超范圍作業及高音喇叭、廣場秧歌隊鑼鼓等噪音擾民問題,為考生創造一個安靜的考試環境。
4.8 宣傳部門要密切關注考前和考試期間各類媒體對考試的報道,及時掌握社會各方面的反映,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密切關注網絡信息,對高考期間網上登載的有關信息進行甄別,并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和刪除。當出現重大突發事件時,由指揮部授權,縣委宣傳部把關后,由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權威信息,穩定輿論。新聞發言人由教育局主管招生考試工作的副局長刁恩波同志擔任。
4.9 縣教育局、招生辦設有監督舉報電話,并認真對待有關考試違紀舞弊的各種投訴。對有詐騙、造謠惑眾等不法行為的,應及時由縣公安局偵查控制。縣招生辦公室負責編制下發通榆縣高考應急指揮部成員聯系電話簿。
4.10 所有涉考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隨時聽從指揮調度。
5、附則
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實施。
高考期間應急預案3
20xx年高考及中考即將舉行,為科學、規范、有序應對突發急傳染病等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確保廣大考生、監考教師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使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本應急預案所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考場出現的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為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應急處置的.管理辦法,完善各項措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監測預警
對高考、中考前及考試中的本地疫情進行監測評估,對賓館飯店飲用水和公共場所衛生進行巡查,宣傳注意事項,預防群體性公共事件的發生。
三、信息報告
考試期間,市縣(區)兩級疾控和衛生監督部門要實行24小時值班。各縣(區)衛計委值班人員接到發現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等流行傳染病和群體性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做好登記工作,并立即向單位領導匯報,由單位負責人以最快方式向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報告。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在確定為突發事件后,向市縣(區)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和遲報。
四、應急處置
1、各縣(區)衛計委統一指揮安排救護車、急救醫護人員和藥品;對考場考生出現的突發狀況進行現場處置。市縣(區)120急救指揮中心增添力量,準備待命,隨時實施救助。
2、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指派市縣(區)疾控和衛生監督部門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件發生現場進行調查,對可疑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組織人員到救治中毒病人的單位或傳染病收治定點醫院進行調查,了解突發事件發生時間、經過、涉及人員及傷亡人數等情況,并將有關情況隨時向市衛生計生委進行匯報。
3、對中毒現場進行衛生學和流行病學調查,必要時采集可疑產品樣品或非產品樣品進行實驗室檢驗。若懷疑投毒,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4、對中毒人員逐個進行個案調查,明確最早出現的中毒癥狀,主要癥狀與潛伏期,必要時采集病人吐瀉物進行實驗室檢驗。并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個案調查登記表》。
5、中毒原因查明后,要及時寫出調查報告,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6、發生流行傳染病時,市縣(區)疾控部門要立即組織專業人員到現場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樣品采集、消毒處理等工作。
五、組織領導
高考及中考期間成立市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協調組,市衛計委主任李桂霞任組長,市衛計委副主任段民夫、盧志剛、魏桂梅任副組長。
指揮協調組下設三個專業處置組,指導全市應急處理具體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1、醫療救治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xxx
成員: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及傳真:291xxx5
2、流行傳染病應急處置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化慶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及傳真:298xxx
3、飲用水、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處置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徐軍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及傳真:29xxxx
各縣(區)衛計委可按參照建立相應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高考期間應急預案4
為保障20xx年中高考期間廣大師生身體健康,有效預防和消除食品藥品突發事件的危害,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山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嚴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假藥中毒等事件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中高考期間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梁山縣20xx年中高考食品藥品安全保障監管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x局長
副組長:xxx主任科員
xxx副局長
成員:xxx餐飲食品監管科科長
xxx藥品監管科科長
xxx辦公室主任
xxx生產流通監管科科長
董xxx稽查大隊副大隊長
xxx稽查二中隊隊長
xxx稽查三中隊隊長
xxx稽查四中隊隊長
王xxx梁山街道食藥監所所長
xxx水泊街道食藥監所所長
三、工作任務
負責組織指導中高考期間發生的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假藥中毒等事件進行處置,及時采取控制措施,按有關規定及時準確上報動態信息;依法依規查處違法法規行為。
四、應急處理
駐點監管人員應主動與醫療組溝通,了解參加中高考師生身體狀況,發現疑似食物中毒等問題,要做好記錄和隨訪工作。對個體性食物過敏或食物不良反應,要調查食物來源,了解有無外帶食品或外出就餐等。
嚴防藥害事故發生,一旦發現藥害事故,第一時間撥打12315舉報電話,并立即通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中高考應急處置辦公室。
發生疑似食物中毒、藥害事故等突發事件,駐點監管人員要盡快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應急小組報告;
(二)配合醫療衛生機構搶救治療病人;
(三)封存造成或者可能導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四)配合相關部門現場調查取證和事故調查;
(五)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小事故危害。
五、信息溝通
中高考期間,食品藥品安全保障監管部門、教育部門、接待單位、醫療衛生保障部門應建立有效的食品藥品安全信息溝通機制,共同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高考期間應急預案5
為保障20xx年中高考期間廣大師生身體健康,有效預防和消除食品藥品突發事件的危害,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山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嚴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假藥中毒等事件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中高考期間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梁山縣20xx年中高考食品藥品安全保障監管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李來茵 局長
副組長:馬利群 主任科員
李雪榮 副局長
成 員:張海燕 餐飲食品監管科科長
王忠誠 藥品監管科科長
侯典明 辦公室主任
譚新明 生產流通監管科科長
董傳奎 稽查大隊副大隊長
師清濤 稽查二中隊隊長
李 東 稽查三中隊隊長
孫秀麗 稽查四中隊隊長
王 蛟 梁山街道食藥監所所長
丁孝軍 水泊街道食藥監所所長
三、工作任務
負責組織指導中高考期間發生的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假藥中毒等事件進行處置,及時采取控制措施,按有關規定及時準確上報動態信息;依法依規查處違法法規行為。
四、應急處理
駐點監管人員應主動與醫療組溝通,了解參加中高考師生身體狀況,發現疑似食物中毒等問題,要做好記錄和隨訪工作。對個體性食物過敏或食物不良反應,要調查食物來源,了解有無外帶食品或外出就餐等。
嚴防藥害事故發生,一旦發現藥害事故,第一時間撥打12315舉報電話,并立即通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中高考應急處置辦公室。
發生疑似食物中毒、藥害事故等突發事件,駐點監管人員要盡快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應急小組報告;
(二)配合醫療衛生機構搶救治療病人;
(三)封存造成或者可能導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四)配合相關部門現場調查取證和事故調查;
(五)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小事故危害。
五、信息溝通
中高考期間,食品藥品安全保障監管部門、教育部門、接待單位、醫療衛生保障部門應建立有效的食品藥品安全信息溝通機制,共同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高考期間應急預案6
20xx年高考及中考即將舉行,為科學、規范、有序應對突發急傳染病等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確保廣大考生、監考教師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使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本應急預案所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考場出現的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為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應急處置的管理辦法,完善各項措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監測預警
對高考、中考前及考試中的本地疫情進行監測評估,對賓館飯店飲用水和公共場所衛生進行巡查,宣傳注意事項,預防群體性公共事件的發生。
三、信息報告
考試期間,市縣(區)兩級疾控和衛生監督部門要實行24小時值班。各縣(區)衛計委值班人員接到發現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等流行傳染病和群體性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做好登記工作,并立即向單位領導匯報,由單位負責人以最快方式向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報告。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在確定為突發事件后,向市縣(區)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和遲報。
四、應急處置
1、各縣(區)衛計委統一指揮安排救護車、急救醫護人員和藥品;對考場考生出現的突發狀況進行現場處置。市縣(區)120急救指揮中心增添力量,準備待命,隨時實施救助。
2、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指派市縣(區)疾控和衛生監督部門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件發生現場進行調查,對可疑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組織人員到救治中毒病人的.單位或傳染病收治定點醫院進行調查,了解突發事件發生時間、經過、涉及人員及傷亡人數等情況,并將有關情況隨時向市衛生計生委進行匯報。
3、對中毒現場進行衛生學和流行病學調查,必要時采集可疑產品樣品或非產品樣品進行實驗室檢驗。若懷疑投毒,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4、對中毒人員逐個進行個案調查,明確最早出現的中毒癥狀,主要癥狀與潛伏期,必要時采集病人吐瀉物進行實驗室檢驗。并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個案調查登記表》。
5、中毒原因查明后,要及時寫出調查報告,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6、發生流行傳染病時,市縣(區)疾控部門要立即組織專業人員到現場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樣品采集、消毒處理等工作。
五、組織領導
高考及中考期間成立市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協調組,市衛計委主任李桂霞任組長,市衛計委副主任段民夫、盧志剛、魏桂梅任副組長。
指揮協調組下設三個專業處置組,指導全市應急處理具體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1、醫療救治組
組 長:段民夫
副組長:張勇剛 馮忠東 曹立新
成 員:楊 冰 郭 華 高俊玲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馮忠東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及傳真:291xxx5
2、流行傳染病應急處置組
組 長:盧志剛
副組長:張孝三
成 員:王化慶 時 凱 劉建 徐彩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化慶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及傳真:298xxx
3、飲用水、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處置組
組 長:魏桂梅
副組長:徐 軍
成 員:李新生 周秀晴 龐國志 吳連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徐軍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及傳真:29xxxx
各縣(區)衛計委可按參照建立相應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高考期間應急預案7
高考是全國教育統一考試,涉及到廣大考生及家長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安全穩定,具有標準高、要求嚴、時效強的特點。為確保我縣高考工作萬無一失,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高考期間的突發事件,確保我縣高考順利進行,維護高考期間的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通榆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我縣高考工作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考期間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原則。必須提高高考期間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要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1.4.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
1.4.3依法處置,嚴厲打擊的原則。對高考期間的違法破壞行為,要依法采取果斷措施,做出快速反應和處理,確保高考順利進行。
2、組織體系
⒉1 領導組織
成立通榆縣高考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xxx(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總指揮:xxx(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xxx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xxx(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xxx(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xxx(縣教育局局長)
xxx(縣衛計局局長)
xxx(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xxx(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xxx(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局長)
xxx(縣城管大隊大隊長)
xxx(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xxx(郵政集團通榆縣分公司經理)
xxx(縣廣播電視臺臺長)
xxx(縣供電公司經理)
xxx(縣教育局副局長)
xxx(縣公安局副局長)
xxx(縣交警大隊大隊長)
xxx(縣消防大隊大隊長)
xxx(縣聯通公司經理)
xxx(縣移動公司經理)
xxx(縣電信公司經理)
xxx(縣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負責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按職責開展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顏景茂局長兼任。
考試期間,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指揮部各相關成員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研究處置方案。應急預案一旦啟動,各部門要堅決服從指揮部的指揮,落實上級的部署,執行上級決策和指示,認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建立高考新聞發言人制度,由新聞發言人及時統一對外發布信息。高考期間,指揮部辦公室設立專線值班電話,確保通訊暢通,值班地點設在縣招生辦公室。
2.2工作職責
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對高考期間各類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及時果斷處置,保證考試順利進行;在不可抗力因素對考試產生重大影響時,對有關考試的問題做出決定;負責向上級報告和向社會通報考試的重大突發事件。
3、事件處置基本程序
3.1如發生突發事件,考點主考要在第一時間向縣高考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時間、事件起因、波及范圍、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斷及采取的相應措施,在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應急預案一旦啟動,有關部門立即著手開展調查、處置、偵破工作,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縣、市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
4、處置措施
4.1考試期間,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把高考情況列入值班值宿關注的重點事項。縣教育局和各考點要設立值班室,并配備值班人員。應急預案一旦啟動,各部門要堅決服從指揮部的指揮,及時處理與本轄區、本部門有關的突發事件。
4.2公安部門要主動配合招生考試部門適時跟蹤試卷的安全保密情況。一旦發生試卷泄密、被盜、損毀、涂改等重大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現場,防止擴散,并立即向指揮部報告,由指揮部向省教育考試院報告。
4.3縣公安局要積極協調做好試卷押送和考場安全保衛工作,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對各類高考信息搜索研判;交警部門要在考場附近及重點路段、重點時段實施交通管制,開辟高考專線,在交通要道設立值班崗,及時處理交通擁堵。
4.3.1對于出現交通堵塞可能性較大的路口,要提前設計疏導方案,當出現問題時,要及時保證道路暢通,保證接送考生的車輛優先通行,積極防范重大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
4.3.2要預防治安案件發生,重點開展對各考點、各高考考生食宿點、異地監考教師住宿點及周邊環境的排查,一旦發現苗頭立即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監考教師、涉考人員和高考考生的人身安全,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案件,公安人員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對受傷人員及時由衛生部門開展醫療救治。
4.3.3高考期間,要做好警力、消防車、消防器材及執勤車輛調度等項工作,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或不良事件,能夠做到立即出警,全面做好備勤工作。
4.3.4加強對高考期間信息搜集和研判,密切關注社會各界的不同反響,采取相應措施,有效預防不良事件發生。
4.3.5加大對高考無線信號監測設備及車輛的保護力度,確保無線信號監測設備安全使用。
4.4高考網上監控巡查系統一旦遭到破壞或出現故障,系統管理員要在第一時間向主考報告,主考向考區主任報告,系統管理員同時通知有關部門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快速排除故障,涉嫌人為破壞的,公安部門要立即介入偵破案件,打擊破壞行為。
4.4.1聯通公司要保證考試期間網絡安全暢通,如出現網絡故障,要在最短時間內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確保網絡暢通;一旦出現通信光纜遭到切割等破壞情形,必須保證在3小時內對架空光纜、4小時內對地下光纜搶修完畢,確保考試順利進行;考試期間要保證聯通公司機房全天候值班值守,提供充足的相關備用通信器材,并單獨提供高考專用路由設備,設專人管理,保證24小時高考專用通信網絡暢通。6月3日前完成高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專用通信設備及線路的預檢、預修,并做好應急演練。派出專人、分區域配合城管、公安部門做好高考專用通信線路巡查工作。聯通、移動、電信部門在高考期間要密切監督有關影響高考的不良信息,如發現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4.4.2城管部門要加強對高考專用地下通信光纜的巡護,從6月6日14:00時起至高考結束,嚴禁途經路段(聯通公司——百貨大樓——團結路——民主路——育才路)地下施工及人為破壞,每條街路間至少安排1名巡護人員進行全天候巡護。
4.4.3公安部門要加大對考場附近居民互聯網用戶的監督力度,負責做好考場周邊治安防范和道路管制工作,加大對易于發生不良事件信息研判,特別是加大考點大門檢查通道的巡視監督工作,做好防范及相應準備、實施工作,嚴禁圍攻事件發生。要加強對架空通信光纜的巡查,從6月6日14:00時起至高考結束,要安排專人對高考專用通信光纜途經地段(財政局——第一中學;文化大廈——實驗高中——進修學校)進行全天候巡護,每條街路間至少安排1名巡護人員,嚴禁沿路通過超高車輛、嚴厲打擊破壞通信光纜行為。
4.4.4教育部門要加強對考點、考場內部通信線路及網絡管理,確保網絡暢通,設專人對考點、考場內高考專用通信光纜進行安全巡護。與高考網絡監控設備廠商搞好對接,確保相關設備正常運轉。6月3日前完成對高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進行預檢、預修,反復調試,確保達到最佳使用狀態;開展對技術人員的培訓、應急演練,使其熟練掌握應急搶修及操作技能。6月5日前完成各光電收發器結點加裝UPS備用電源,準備充足的光電收發器等備用設備。6月6—8日在高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主控室安排專人,全天候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發現故障第一時間向聯通公司報告網絡故障,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確保高考順利進行。要做好校內住宿生的'食品安全工作。
4.4.5縣宣傳部門要為高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及無線信號監測設備提供技術支持。協助有關部門保證考試期間各考點的信息網絡安全暢通。
4.5供電部門要在考試期間加強對各考點用電線路負荷情況的巡查,及時做好檢修工作,確保電力供應。
4.5.1 6月3日前完成對一中、實驗高中、進修學校等區域用電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排除考場、保密室區域的供電線路障礙。
4.5.2 6月6—8日高考期間,對一中、實驗高中、進修學校等重點部位,備足應急發電設備,并設專人管理使用,一旦發生停(斷)電故障,能夠及時保障電力供應。
4.5.3對于考試期間考場所在區域局部供電緊張的,應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一旦發生停(斷)電故障,立即通過聯絡開關轉由其他線路做好電力供應,確保一中、實驗高中、進修學校、保密室等高考重點區域供電正常。
4.6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衛生、防疫及醫療救治工作。
4.6.1 6月2日—8日期間,派駐監督員定點開展學生食堂、各高考考生食宿點、監考教師用餐地點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對居家應考考生做好食品安全指導,積極應對突發群體性食品衛生安全事故。
4.6.2加大衛生防疫監測工作力度,一旦發生疫情,果斷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4.6.3一旦出現交通事故,由衛計局協同公安交警進行及時搶救和疏導;一旦出現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相關調查、報告、救治等項工作。高考期間,所有救護車輛進入緊急狀態、醫護人員保持24小時待命。
4.7環保、城管、文體部門要設立環境監測巡邏車,對考試期間考場周圍的環境進行監控,及時制止各種環境噪音。考試期間,考場附近禁止汽車鳴笛、高音喇叭、鳴放鞭炮、機械作業等。6月6—8日晚21:00—次日早7:00及午休期間,專項整治居民區附近的歌舞廳、網吧超時營業,建筑機械超時段、超范圍作業及高音喇叭、廣場秧歌隊鑼鼓等噪音擾民問題,為考生創造一個安靜的考試環境。
4.8宣傳部門要密切關注考前和考試期間各類媒體對考試的報道,及時掌握社會各方面的反映,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密切關注網絡信息,對高考期間網上登載的有關信息進行甄別,并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和刪除。當出現重大突發事件時,由指揮部授權,縣委宣傳部把關后,由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權威信息,穩定輿論。新聞發言人由教育局主管招生考試工作的副局長刁恩波同志擔任。
4.9縣教育局、招生辦設有監督舉報電話,并認真對待有關考試違紀舞弊的各種投訴。對有詐騙、造謠惑眾等不法行為的,應及時由縣公安局偵查控制。縣招生辦公室負責編制下發通榆縣高考應急指揮部成員聯系電話簿。
4.10所有涉考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隨時聽從指揮調度。
5、附則
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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