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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時間:2024-12-06 17:29:05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精華1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特種設備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精華15篇)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

  1.目的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部門特種設備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2.特種設備狀況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煉鐵廠的特種設備分類有:廠內機動車輛.起重機.電動葫蘆.蒸汽包.空氣儲氣罐.氮氣儲氣罐。

  3.預警機制

  3.1各車間.科室對在用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對在用特種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

  3.2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運行,加載和卸載要求緩慢平穩,運行期間要保持載荷相對平穩,壓力容器處于工作狀況時嚴禁拆卸壓緊螺栓。

  3.3各車間,科室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3.4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各車間.科室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5各車間.科室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3.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3.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3.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管理人員和部門有關負責人報告。

  3.9廠設備科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公司機動部和廠領導。

  3.10各車間.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部門的特種設備和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安全,可靠,穩定運行和設施功能齊全有效。及時了解職工的思想狀況和發現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組織部門力量或協調相關部門采取各種措施,把不穩定因素和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4.特種設備應急措施

  4.1廠內機動車輛事故應急措施

  4.1.1挖掘機.叉車舉升貨物到高空后如發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機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并警戒任何人不準通過危險區,如短時間內故障處理不好,應用隔離帶將其隔離。

  4.1.2如需到鏟斗下處理故障,則應用支架將鏟斗架好,人員才能進入鏟斗下檢修。

  4.2起重機事故應急措施

  4.2.1起重機吊運重物時如遇突然停電或設備突然發生故障,司機要沉著冷靜,要警戒任何人不準通過危險區,特別是吊運高溫金屬液體的吊車發生突發事故后,吊車工應盡力控制鐵(鋼)包不傾倒.脫落。(具體操作按分預案操作)

  4.2.2起升機構制動器在工作中突然失靈時,要沉著冷靜,做慢速反復升降動作,選擇安全地點放下重物。

  5.電動葫蘆事故應急措施

  5.1電動葫蘆吊運重物時如遇突然停電或設備突然發生故障,司機和指揮人員不準離開現場,要警戒任何人不準通過危險區,等電力恢復或設備處理完后將吊運的重物放好后才能離開。

  5.2起升機構制動器在工作中突然失靈時,要沉著冷靜,做慢速反復升降動作,同時開動葫蘆,選擇安全地點放下重物。

  6.壓力容器設備及附件的事故應急措施。

  6.1當壓力容器及其設備發生爆裂,鼓包,變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電,停水,使壓力容器及其設備不能正常運轉,或壓力容器及其設備周圍發生火災等非正常原因時,必須緊急停止運行。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為縣人民政府處理本縣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本預案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確定使用單位為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搶險救援單位。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電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二)塔式起重機、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鍋爐爆炸事故;

  (四)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特種設備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主管副縣長任組長,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為安全生產管理局、公安局。

  第七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織指揮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第八條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協調各有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副組長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預防與應急措施

  第十條電梯、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的特種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二)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

  (三)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人員;

  (四)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

  第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單位必須委托具有電梯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對其電梯進行保養,負責電梯日常維修保養的單位職責如下:

  (一)應對其使用的電梯的日常安全運行負責;

  (二)配備與其所保養數量的電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員、交通工具,在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后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搶救;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容易引發事故的特種設備列為危險監控設備,依法實行重點監控。賓館、酒店、學校、醫院、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內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特種設備均列入危險監控設備范圍。昌明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應列為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

  第十四條各使用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五條各使用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第十六條使用單位應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后,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做到:

  (一)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同時向質監局、安監局、消防隊等有關部門報告。

  (四)各成員單位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五章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九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由縣政府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啟動后,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首先應由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救援。

  第二十一條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有關單位配合的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二十二條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學校穩定,根據《特種設備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堅持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防止突發性重特大設備事故發生,并在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處理,防止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防止群死群傷,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和學校穩定。

  二、后勤特種設備基本情況和危險隱患

  根據《特種設備監察條例》的規定,我校后勤系統設備配置中屬于特種設備有:取暖鍋爐一臺。這些設備的事故形式主要有:鍋爐爆炸。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年級組組長、各班主任

  2、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

  ①領導小組職責:檢查督促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購置各種應急備用器材);組織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工作;事故發生時,領導小組即行使應急指揮部功能,組織指揮對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現場應急搶救工作。

  ②現場指揮(責任)人的職責:緊急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③事故單位職責:各事故單位要積極做好自救工作的同時,迅速向特種設備事故指揮報告,主動積極配合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救援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救援設備和工具。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1、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時,相應有關現場指揮系統立即啟動:現場指揮以責任指揮人作第一時間內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現場緊急自救;

  2、發生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原則:

  第一要立即組織指揮學生疏散,遠離事故現場,力爭無傷亡事故;

  第二要按照預案立即組織實施撲滅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第三要做到事故應急救援決不拖延、不推諉。

  3、立即報告后勤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領導小組以至學校領導,請求指示或由領導小組派員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4、發生重大的特種設備事故或當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時,應立即報警110、119和向上級報告,請求上級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的措施

  鍋爐爆炸

  1、迅速搶救傷員,設法撲滅火源,防止火勢蔓延,如用滅火機等器材或用水,同時立即聯系消防部門到現場處理。

  2、切斷設備的電源、水源,組織現場及附近人員迅速撤離事故現場。

  3、立即搬移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4

  一、總則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全市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救援行動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實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導則》和《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設施的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工作原則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政府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

  地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事故的分級

  1.特別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600兆瓦以上鍋爐因安全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

  3.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4)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5)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3)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4)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5)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6)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二、組織領導體系及職責

  救援組織體系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現場指導協調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應急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組成。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救援領導小組)是XX市特種設備一般、較大、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機構,負責在特種設備出現一般以上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參與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現場指導協調組由救援領導小組派出,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由廣安質監局牽頭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力量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特種設備相關技術機構、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環境保護、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見下圖:

  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

  援專家

  市級配合部門

  區市縣

  XX市

  市救援領導小組

  現場指導協調組

  特種設備事故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職責

  救援領導小組組成

  市政府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市政府分管質監工作的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聯系質監工作的副秘書長

  廣安質監局局長

  成員: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總工會、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單位負責人。

  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由廣安質監局分管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職責

  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全市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廣安質監局:負責接受事故報告,提出應急救援處置建議,按照救援領導小組的決定實施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支持。

  (2)市政府應急辦:負責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和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

  (3)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參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及警戒,加強事故區域內的治安管理,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5)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6)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工作,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7)市財政局:負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經費的保障工作。

  (8)市監察局:負責對相關單位及主要領導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到

  位情況、工作情況、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應急工作,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療;指定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和傷員鑒定轉移。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11)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現場監測與環境危害監測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總工會:配合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13)廣安電業局:負責事故現場電力的供、斷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負責協調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救濟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建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之間的聯絡協調機制;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組建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庫。

  (2)指導和督促企業制定、完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開展演練,掌握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的隱患,及時通報預警信息,提出預警建議;建立并完善各種應急信息資源系統;指導和督促相關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3)負責協調落實救援領導小組的重大決定;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事故信息、損害情況;組織事故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救援工作情況;辦理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場指導協調組及職責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時啟動本預案,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現場指導協調組赴事故現場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組組長和成員由救援領導小組確定。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在事發地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

  負責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參與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發揮技術支持作用,提供發生事故設備的基礎數據;組織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提出搶險救援方案的建議;提供專業救援機構和搶險器材物資資源信息,供現場救援領導小組調動。

  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及職責

  事故發生后,廣安質監局成立XX市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預警范圍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以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實行重點安全監控:

  (1)發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特種設備;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

  (3)重要地區使用的特種設備;

  (4)關系重大經濟安全的特種設備;

  (5)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特種設備。

  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分級建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并監督相關使用單位落實安全監控措施。

  預防措施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屬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實施;

  (2)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3)及時分析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制訂、完善本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適時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4)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保證特種設備登記率達到100%;

  (5)按期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定期檢驗率達到100%;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7)特種設備隱患整治率達到100%。

  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責,定期向社會公眾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對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

  信息監測與報告

  全市特種設備監測網絡及監測點分為三個層次:即各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企業)、各區市縣質監局、廣安質監局,各基層監測網點應定期逐級上報監控信息。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至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救援領導小組及時分析研究,提出監測意見,對可能引發一般以上事故的異常信息,立即上報市政府。

  企業對其擁有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運行狀況的信息、實施監控的技術手段、安全檢查和定期檢驗情況、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隱患整改情況和應急預案準備情況及時報告各級質監局;對處于異常狀態的

  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報告。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網絡。以各級質監部門的安全監察機構為主體,積極發揮專職執法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基層政府、大型企業和社會力量的作用,及時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信息化網絡。建立相關技術支持平臺,包括重大危險源辨識系統、事故隱患預警系統、安全狀況評價系統、舉報系統等,保證預警系統的信息傳遞準確、快捷、高效。

  預警行動

  以下事故發生時,應當做好啟動本預案的準備:

  (1)化工企業爆炸、停電、火災事故;

  (2)地震;

  (3)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停電、火災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種設備事故的災害性事故。

  各級質監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后,應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及時報告當地政府。

  四、應急響應

  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啟動本預案。

  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業主報告,情況緊急的可直報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故發生單位獲知后,應當立即向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

  報告,最遲不超過1小時。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故報告電話:0826-。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事故報告電話。

  (2)事故發生后,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盡快核實情況,并在2小時內報告本級和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啟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事故,市救援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上報。

  (4)移動式特種設備異地發生事故后,當事人或業主應在1小時內向事發地質監部門報告,事發地質監部門應當及時通知設備使用注冊登記地質監部門。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規定逐級上報。

  (5)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單位、地點、特種設備種類;事故發生情況,包括事故簡要經過、現場破壞情況、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和涉險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初步確定的事故等級、初步判斷的事故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報告的情況。

  分級響應程序

  接到事故報告后,事故發生單位須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開展自救,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當地救援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應當帶領職能部門人員立即趕往出事地點,及時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參與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分級響應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發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較大以上特種設備事故,市、縣政府兩級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發地點,成立現場指揮部,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指揮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3)當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時,經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立即上報請求支援。

  現場指導協調的主要工作

  (1)根據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有關應急救援行動。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當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特種設備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

  (4)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和有關企業配合、支援應急救援工作。

  現場緊急處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盡快對事故發生時所涉及的特種設備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提出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設備進一步處置的方案。

  2.在不影響應急救援的前提下,積極介入對事故現場特種設備及其相關

  設施的事故狀態的保護,嚴禁一切對事故現場的變動。

  3.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設備的類型和特性,提出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迅速對事故發生場所周圍的其他特種設備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盡快確定這些特種設備是否有發生進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時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有關資料,為事故調查做好準備:

  (1)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或檢驗合格證;

  (2)事故發生企業的所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包括管理人員);

  (3)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監督檢驗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4)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維修保養記錄;

  (5)有關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校驗記錄和報告;

  (6)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7)特種設備三個月內的操作記錄和巡查記錄,特別是事故發生前一周內的操作和巡查記錄;

  (8)與事故發生企業特種設備有關的所有安全監察指令書;

  (9)涉及事故的特種設備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驗收資料。

  現場處置工作要求

  1.對事故危害、事故范圍、事故危害擴展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進行初始評估。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

  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3.設立現場工作區域。應當根據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氣條件(特別是風向)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應當設立三類工作區域,即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4.搶救受傷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5.設立人員疏散區。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

  6.清理事故現場。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已經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化學中和等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后處理,防止危害的繼續和環境的污染、毀壞。

  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事故現場應當開辟應急搶險人員和車輛出入的專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發生的特性和應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圍居民和群眾疏散的建議,由事發地政府下達人員疏散指令。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根據需要建議事發地政府依法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由各級質監部門牽頭,會同安監、監察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參加事故調查組,在進行救援的同時,開展事故調查,進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國家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較大事故由省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廣安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新聞發布

  市救援領導小組是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來源,負責特種設備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具體新聞發布工作按照省委辦公廳、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內突發事件對外報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

  應急救援結束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結束:

  (1)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

  (4)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

  (5)緊急疏散人員已恢復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應急救援的資源、物資、裝備、交通和通信保障

  (1)廣安質監局建立與市政府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市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專家的通信聯絡數據庫。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強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物資、裝備儲備,切實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保障工作。

  (2)廣安質監局組織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動態監管系統,及時掌握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和事故預警情況。

  (3)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針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類型,組織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等應急救援力量,配備相適應的救援工具、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應急車輛等搶險救援裝備和通訊裝備等,建立地方安全監察網絡和信息化網絡。

  資金保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技術儲備與專家保障

  (1)廣安質監局負責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專家組,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和決策提供咨詢、建議和技術保障。

  (2)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根據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分布特點,建立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XX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單位、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行業協會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3)專家組應當定期召開會議,對國內外近期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研究、分析。專家組應當積極開展與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有關的科學研究,參與起草或修訂完善本地區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方案,指導企業建立和制訂本企業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

  (2)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組織或者督促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救援培訓,鍛煉和提高應急救援綜合素質。

  (3)有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每年進行一次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監督檢查

  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依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相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檢查。

  六、后期處置

  善后處理

  (1)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的費用,按有關規定由有關單位負責。

  (2)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必須由有質監部門核準的有資格的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嚴重損毀、無維修價值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

  (3)特種設備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質泄漏或者鄰近建筑物倒塌損壞的,應經環保部門、規劃建設部門檢查并提出意見后,方可進行下一步修復工作。

  (4)事故救援結束后,當地政府應當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做好社會救助、保險等善后處理事項,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事故調查報告

  (1)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按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內容主要有: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包括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必要時應當進行技術鑒定),事故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確定事故隱患是否消除、周圍環境污染、火災隱患是否基本消除,對疏散人員能否返回提出意見,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事故調查組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初步意見,報市救援領導小組。

  (2)需要對事故、受事故影響的設備和事故現場環境進行必要的檢驗檢測、試驗及鑒定時,由事故調查組確定與事故各方無直接利害關系的單位負

  責。

  (3)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并提出調查報告。

  (4)市救援領導小組適時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的發生原因及預防措施。

  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七、附則

  名詞術語、定義與說明

  事故:生產或者生活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突發性事件總稱,通常會使正常活動中斷,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事故隱患:可導致事故發生的設備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預案管理與更新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本區市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級預案應當每兩年或者在發生特種設備特大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獎勵與責任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救援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特種設備事故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救援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

  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5

  1總則

  目的

  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使特種設備應急處置工作更加科學、有序,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導則》《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

  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太原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做到依法科學、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較大事故。

  特種設備事故界定依據《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辦理。

  事故分級

  特種設備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

  2應急指揮體系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縣兩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市較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協管副秘書長、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市應急局局長、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鄉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

  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國網太原供電公司等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實際,指揮長可抽調其他市直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市指揮部是應對本市行政區域較大特種設備事故的主體,配合國家、省指揮部做好特別重大、重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縣(市、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跨縣區界的一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由市指揮部協調指導組建聯合應急指揮部。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設立相應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

  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市現場指揮部下設7個工作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護組、社會穩定組、協調保障組、環境監測組、技術專家組、善后工作組。各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工作實際調整,可吸收縣(市、區)級指揮部人員和救援人員參加。

  3風險監測與防控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根據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變化,通過對風險表征指標的觀測,開展風險信息采集,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預測和管控,對列為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運行狀況實時監測。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托特種設備動態監管體系、輿情監控系統,建立特種設備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化平臺,開展各類特種設備安全隱患、風險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種設備重大違法行為或嚴重事故隱患的,實施掛牌督辦,實時跟蹤。建立動態監管網絡,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實行動態

  管理,實現市、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檢驗機構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異常情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風險預警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發現特種設備較大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和解除預警。

  信息發布按有關規定執行,并做好應急準備。當風險預警具備解除條件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核實后解除預警。

  5應急處置與救援

  信息報告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送特種設備事故信息。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應當按規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按事故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

  特種設備事故信息報告應當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首次報告時可以先簡要報告,做好續報,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單位名稱、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傷亡或經濟損失初步評估、影響范圍、事件發展態勢及處置情況。涉及國家秘密的,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受社會公眾、相關單位報告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級指揮部上報的相關信息。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確認后

  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先期處置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事發單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先期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先期處置包括:

  (1)搶救遇難、遇險人員。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維護事故現場秩序。

  (3)對事故危害情況進行初始評估。包括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范圍、危害擴展的潛在可能性以及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

  (4)控制危險源。根據發生事故特種設備的特性,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源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及時有效控制事故擴大,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5)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根據事故危害、氣象條件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按規定設立工作區域,包括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6)做好擴大應急準備。

  應急響應

  特種設備事故市級響應根據事態嚴重程度與事態需要設定一級、二級、三級3個響應等級。

  響應終止

  在事故現場得到控制,應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態環境等部門對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評估,直至環境符合安全要求標準,消除次

  生、衍生災害可能發生的隱患后,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實際確認危害消除,經市指揮部批準,終止市級應急響應。

  6后期處置

  評估總結

  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總結、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動用的應急資源、應急處置情況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措施。

  后期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收集、匯總、核實應急處置信息,統一向社會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并做好響應終止后的相關工作。

  7預案解釋、修訂與實施

  本預案由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解釋與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6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特大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x省、x省交通廳及指揮部下發的有關文件的要求,結合本項目特點,制定本方案。

  一、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特大事故

  是指在本工程項目內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財產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電梯因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2、起重機、架橋機、空壓機等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3、鍋爐爆炸事故;

  4、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5、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預防與應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電梯的各項目部要負責電梯日常維修保養,配備與其所保養數量的電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員、交通工具,在接到電梯因人故障后30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搶救。

  2、起重機、架壓機等設備在作業中應防止觸電、傾覆、履花吊的墜桿事故以及高處墜落和物擊事故的發生,空壓機在作業過程中應防止觸電或因燃料燃盡,空磨時間過長,導致爆炸,引發大火的事故發生。

  3、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爆炸事故后,為防止事故擴大,鍋爐的燃燒剩余應用水熄滅,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所有閥門應迅速關閉或采取堵漏;對可燃氣體和油類應用砂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設備隔離帶以防火災事故蔓延;對受傷人員立即實行現場救護,傷勢嚴重的立即送往附近醫院。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現場搶險人員必須佩帶風面盔、過濾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氣呼吸器等進行呼吸防護,進入現場關閉所有通氣閥門或采取堵漏,并將救出人員抬至通風空氣新鮮處進行現場救護,中毒嚴重的應立即送往附近醫院。火災發生會伴有濃煙、火光,產生大量的煙、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時,合成纖維、橡膠、塑料等燃燒時還可能產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氫等毒氣;苯、汽油等易燃液體燃燒會產生有害的苯、汽車蒸汽。因此,參與消防滅火和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必須采取或掌握滅火過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

  (1)發生室內火災,消防人員一般不要站立在著火點的下風側,避免呼入煙氣暈倒。

  (2)發生室內火災,消防人員進行撲救前,應先打開門窗。若火災發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員滅火時還應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氣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險。

  (3)發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火災,消防人員在撲救時一定要配備過濾式消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護雨鞋等。過濾式防毒面具應根據化學毒劑和有害氣體的種類選用相應類型的消毒罐,該用氧氣呼吸器。如空氣中氧氣濃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氣體濃度在2%以上時,各種型號的濾毒罐都不起濾毒作用,應停止使用濾毒罐,該用氧氣呼吸器。

  如果發現搶救人員有頭暈、惡心、發冷等中毒癥狀,應立即撤離火災現場,讓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鮮空氣,嚴重者應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急救。

  三、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程序

  2、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救援組,實施現場救援工作和調查處理。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和損失加重,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到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3、特大事故現場救援組到達后,根據指揮部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命令,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救援工作,聽取事故發生單位的匯報,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制定搶險方案,并按分工組織實施。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屬下分現場指揮、排險組、疏散組、救護組、聯絡組、火警組、電力搶修組,職責分工為:

  1、總指揮:全面指揮、協調事故處理工作。

  2、現場指揮:指揮事故現場調度、協調工作。

  3、排險組:組織排除事故危難源。

  4、疏散組:隔絕防護,疏散人員,轉移物品,減少損失。

  5、救護組:立即組織人員和調度車輛,盡快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救治。

  6、聯絡組:做好各部門之間的通訊聯絡工作。

  7、火警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滅火。

  8、電力搶修組:負責電器設備的斷電、搶修工作。

  (一)學校主要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大小和影響范圍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聯絡,立即按本預案組成指揮部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處置措施

  1、搶救受害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移傷員,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質擴散的`,要盡快進行人員疏散和轉移,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同時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進行現場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一、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證員工生命安全,規范應急管理工作,做到發生突發事件后能及時、有效、有序、迅速應對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處置工作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方針。

  2、執行“以人為本,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給員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3、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線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見應急預案2)

  四、重大災害預警和災情報告

  (1)重大事故預警:在特種設備事故發生時,領導小組負責及時將事故信息傳達到各生產車間、班組和相關部門,各車間、班組及部門做好相應的預防工作。

  (2)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各車間、科室必須立即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有關領導、部門匯報初步災情,發生重大事故的,可以越級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

  事故報告的內容:事故的種類、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事故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的解決的生產、生活方面的問題。

  五、預案啟動

  在即將出現特種設備事故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各部門發布跟蹤警報,并立即發布指令啟動預案,各部門、車間根據已制定的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措施。

  六、應急處置

  1、應急響應:特種設備事故

  2、應急救援

  應急指揮領導指令立即派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并迅速指示,調整必要的人員,車輛及機械設備等應急物資。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齊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在現場最高指揮的統一領導和各組組長的具體指揮下,在事故現場按既定職責開展搶救傷員、疏散人員、控制和轉移危害物、搶修設備、轉移貴重物資、警戒和維護秩序,保護事故現場等救援工作。

  應急指揮領導或現場最高指揮趕到事故現場,在聽取和匯總事故信息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然后迅速調整或制定出針對事故現場的處置方案。

  各應急救援小組在了解現場情況和方案并做好安全防護準備后,在現場最高指揮的統一領導和各組組長的具體指揮下,按既定職責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警戒疏散組協助、配合上級救援部門處理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等問題。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的范圍和區域。

  保衛治安組加強現場警戒保衛,防止故意破壞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疏通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工藝技術組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確認危險物質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在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危害。

  通訊聯絡組對事故進一步蔓延擴大或出現其它不可控因素(如爆炸、有毒物質泄漏、房屋倒塌和其它次生衍生事故等),超出公司應急能力時,應急指揮中心領導應立即擴大應急,請求外部應急力量支援。若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應急指揮中心領導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七、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物資與裝備

  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裝備有關救援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見專項預案表4-1)。

  裝備物資與維護保養

  應急裝備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關部門應定期對應急裝備和物資進行檢查并記錄,并進行維護,保障應急裝備和物資完好。

  安全科定期對應急裝備和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規章制度進行考核。

  應急救援的資源、物資、裝備、交通和通信保障

  (1)廣安質監局建立與市政府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市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專家的通信聯絡數據庫。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強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物資、裝備儲備,切實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保障工作。

  (2)廣安質監局組織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動態監管系統,及時掌握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和事故預警情況。

  (3)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針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類型,組織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等應急救援力量,配備相適應的救援工具、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應急車輛等搶險救援裝備和通訊裝備等,建立地方安全監察網絡和信息化網絡。

  資金保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技術儲備與專家保障

  (1)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根據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分布特點,建立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XX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單位、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行業協會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2)專家組應當定期召開會議,對國內外近期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研究、分析。專家組應當積極開展與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有關的科學研究,參與起草或修訂完善本地區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方案,指導企業建立和制訂本企業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

  (2)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組織或者督促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救援培訓,鍛煉和提高應急救援綜合素質。

  (3)有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每年進行一次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監督檢查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7

  一: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證員工生命安全,規范應急管理工作,做到發生突發事件后能及時、有效、有序、迅速應對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處置工作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方針。

  2.執行“以人為本,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給員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3.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線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見應急預案2)

  四:重大災害預警和災情報告

  (1)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安全科長:xx

  (2)重大事故預警:在特種設備事故發生時,領導小組負責及時將事故信息傳達到各生產車間、班組和相關部門,各車間、班組及部門做好相應的預防工作。

  (3)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各車間、科室必須立即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有關領導、部門匯報初步災情,發生重大事故的,可以越級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

  事故報告的內容:事故的種類、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事故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的解決的生產、生活方面的問題。

  五:預案啟動

  在即將出現特種設備事故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各部門發布跟蹤警報,并立即發布指令啟動預案,各部門、車間根據已制定的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措施。

  六:應急處置

  1.應急響應:特種設備事故

  2.應急救援

  2.1應急指揮領導指令立即派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并迅速指示,調整必要的人員,車輛及機械設備等應急物資。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齊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在現場最高指揮的統一領導和各組組長的具體指揮下,在事故現場按既定職責開展搶救傷員、疏散人員、控制和轉移危害物、搶修設備、轉移貴重物資、警戒和維護秩序,保護事故現場等救援工作。

  2.2應急指揮領導或現場最高指揮趕到事故現場,在聽取和匯總事故信息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然后迅速調整或制定出針對事故現場的處置方案。

  2.3各應急救援小組在了解現場情況和方案并做好安全防護準備后,在現場最高指揮的統一領導和各組組長的具體指揮下,按既定職責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2.4搶險搶修組在現場首先要及時搶救傷員或者安全轉移,最大可能減少傷亡程度,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同時后勤保障組應立即調派車輛或與當地醫院急救中心或鄰近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救治。

  2.5警戒疏散組協助、配合上級救援部門處理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等問題。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的范圍和區域。

  2.6保衛治安組加強現場警戒保衛,防止故意破壞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疏通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2.7工藝技術組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確認危險物質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在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危害。

  2.8通訊聯絡組對事故進一步蔓延擴大或出現其它不可控因素(如爆炸、有毒物質泄漏、房屋倒塌和其它次生衍生事故等),超出公司應急能力時,應急指揮中心領導應立即擴大應急,請求外部應急力量支援。若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應急指揮中心領導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七: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應急物資與裝備

  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裝備有關救援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見專項預案表4-1)。

  7.2裝備物資與維護保養

  應急裝備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關部門應定期對應急裝備和物資進行檢查并記錄,并進行維護,保障應急裝備和物資完好。

  安全科定期對應急裝備和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規章制度進行考核。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8

  為迅速有效地處置我公司廠內車輛、起重機械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態發展,加強對處理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引起的損失和危害,建設“平安工廠”,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1、廠內車輛發生重大故障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2、起重機械出現重大故障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二、機構組織:

  公司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

  主任:

  成員:

  三、應急響應:

  1、發現特種設備發生事故者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報告,辦公室人員接警后應馬上向主任報告,或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研究,緊急啟動本預案。

  2、現場指揮和協調

  啟動本預案后,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公室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協調、搶救、處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各部門人員的應急救援行為,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出現災害“放大效應”和次生、衍生事故災害。

  (2)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3)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

  (4)進行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受傷人員的應急救護,及時與醫院等醫療部門聯系,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救治。

  (5)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情況。當本預案啟動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發展時,立即向上級部門請求增援。

  四、應急紀律:

  各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預案的規定,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應急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立刻趕赴現場進行救援工作。服從指揮,積極有效在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9

  根據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強^令頁~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特種設備出現的安全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員,安撫傷亡家屬,穩定思想,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令頁~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安全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敖寨民族中心完小校長辦公室,由負責日常工作。

  突發安全事故聯系電話:(教辦兼中學)

  緊急救助電話:(鄉派出所)、(鄉衛生院)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令頁~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事故報告的制度。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警后,隨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教育局、特區政府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報警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安全事故應急^令頁~導小組全體成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將突發安全事故及時匯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令頁~導小組。

  5、學校對突發安全事故不得緩報,不得瞞報,不得延誤有效搶救時間。

  6、校內報告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令頁~導小組成員-校長-鄉教辦-特區教育局

  四、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

  2、事故發生后,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警,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教育局、特區(鄉)政府。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控制公司及各單位起重機械、叉車和氣瓶等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確保在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我司實際,特制訂本專項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GB/T29639—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特種設備安全法》

  《氣瓶安全監察規定》

  《危險源辨識評價與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風險評估與控制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

  (四)工作方針與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減少和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突發事件管理工作。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統一領導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協調下,各部門、職工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有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特種設備事故類型

  本公司特種設備事故包括起重機械傷害事故、叉車事故和氣瓶泄漏或爆炸事故。

  (一)起重傷害事故

  1、指從事起重作業時引起的機械傷害事故。起重作業包括:橋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搭式起重機、懸臂起重機、桅桿起重機、鐵路起重機、汽車吊、電動葫蘆、千斤頂等作業。如:起重作業時,脫鉤砸人,鋼絲繩斷裂抽人,移動吊物撞人,鋼絲繩刮人,滑車碰人等傷害。包括起重機械在使用和安裝過程中的傾翻事故及提升設備過卷等事故。

  2、在起重機械的使用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主要有常見的起重機械事故有:

  擠壓、高處墜落、吊物墜落、倒塌、折斷、傾覆、觸電、撞擊、出軌等,包括:

  1)塔式起重機事故或由于傾覆、折臂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2)施工升降機事故或由于傾覆、墜籠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3)物料提升機事故或由于傾覆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4)電動吊籃由于事故或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5)起重機司乘維修人員的高處墜落事故。

  6)起重機械作業中掛碰電網造成的觸電事故。

  7)起重機傾覆、吊鉤吊物(含吊裝的設備)脫落或失控墜落、起重臂和桿件斷裂墜落、施工電梯等造成的起重傷害事故。

  (二)叉車傷害事故

  1、是指在本單位內使用叉車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

  2、叉車因其司機視線盲區多,叉起重物時嚴重影響司機視線。且其傳動機構、工業廣場作業環境復雜,對司機的技術水平要求高,突發性事故較多。

  1)司機視線盲區或剎車失靈導致叉車碾壓人員事故。

  2)傳動機構失效或所載重物重心不穩導致重物滑落事故等。

  (三)(氧氣、乙烘、燃氣、丙烷等)氣瓶事故

  1、爆炸:氣體從壓力容器中泄漏出來很容易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若在短時間內大量泄漏,可以在現場很大范圍內形成氣體蒸氣云,遇明火、靜電或處裝置不慎打出火星,就會導致爆炸事故的發生。

  2、火災:由于易燃易爆氣體泄漏,遇到點火源,可造成爆炸或燃燒,從而引起火災。

  氧氣中毒:因儲存、保管、運輸不當,或遭遇其他突發事件,造成貯存容器及其附屬裝置損壞,導致泄漏。

  三、特種設備事故原因

  (一)起重機械事故原因

  1、操作因素主要包括:

  1)操作人員未按規定佩戴人身安全防護用品。

  2)起重司機或起重指揮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或擅自將起重設備交給他人,造成起重傷害事故。

  3)吊車司機、維修人員身體有問題,注意力不集中,安全防護不當。

  4)吊裝作業無專人或非法指令。

  5)違反操作規程,如超載起吊,危險區域作業人員造成人身傷害、設備損壞,駕駛員未按規定使用限重器、擋塊、制動器,或未按規定返回、錨定,造成超載、過卷、脫軌、傾覆等事故。

  6)起重機械在起重過程中,由于維護不到位、操作不當、指揮信號不清、安全意識差、自然環境差,容易發生起重傷害事故。

  7)多臺起重設備在同一軌道運行時,由于監控可能發生碰撞。

  8)吊裝作業過程中,若因吊裝物綁扎松動,吊裝高度不夠,導致物體墜落,可能會發生碰撞、擠壓,可能導致吊裝設備傾覆。

  9)指揮不當、動作不協調造成碰撞。

  2、設備因素主要包括:

  1)吊索失效,如因吊鉤、抓斗、鋼絲繩、網等損壞導致重物墜落。

  2)起重機械或施工電梯過載保護、平衡軸強度不足、無防解耦裝置、吊索、索具選用不合理、制造、安裝缺陷等安全裝置失效。

  3)由于起重機械的控制系統或安全裝置失靈而引起的事故,如由于制動裝置失靈而引起的重物撞擊、夾捏等。

  4)起重機械吊鉤磨損,繩索磨損斷裂,剎車磨損,容易發生高空墜落傷害事故。

  5)露天作業碰觸高壓線,駕駛員碰觸滑動接觸線,電氣設施漏電,或升降鋼絲繩碰觸滑動接觸線,造成的。

  3、環境因素主要包括:

  1)雷電、陣風、龍卷風、臺風、地震等強烈自然災害造成的脫軌、倒塌、傾覆等設備事故。

  2)因場地擁擠無序造成的碰撞、擠壓事故。

  3)工地地面不平整、不塌陷,導致起重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傷亡。

  4)亮度不足、擋住視線造成的碰撞事故。

  (二)叉車事故的原因

  1 、叉車對駕駛員的視力有很多盲區,嚴重影響駕駛員在叉取重物時的視力。

  2 、此外,其傳動機構和車間工作環境復雜,對駕駛員技術水平要求較高,突發事故多。

  (三)氣瓶事故原因

  1 、壓力容器本身的缺陷導致壓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損壞和密封泄漏;外部因素如靜電或雷擊造成壓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損壞和密封泄漏;運行等因素造成壓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損壞和密封泄漏。

  2 、使用不當、擅自裝卸、使用廢棄氣瓶等原因造成的泄漏。

  3 、如果高壓氣瓶的膨脹壓力過高,與高溫物質接觸或暴露在陽光下,會引起爆炸,使氣瓶內部壓力上升超過氣瓶的強度。

  四、組織機構與職責

  1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機構的組成

  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組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組織各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工作。下設應急專業小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隙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調查組。

  2 、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完善組織,明確責任,強化責任意識,完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負責指揮特種設備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3)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對全體施工參與人開展特種設備事故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廣泛開展特種設備事故安全技能和特種設備事故現場逃生培訓,不斷提高廣大施工參與人的預防意識和基本技能。

  4)做好各類物資供應工作,嚴格按照救援要求提供所需設備和物資,加強管理,做好戰備工作。

  5)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組織各方力量開展綜合搶險,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現場施工秩序,全面保障和促進施工現場安全穩定。

  3 、各專業小組職責如下:

  1)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組職責: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的救助,控制事故現場。

  2)醫療救護組職責:負責組織事故單位和醫護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

  3)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負責應急狀態下,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后勤保障、通訊聯絡和網絡技術支持等。

  4)善后處理組職責:負責事故遇難者的善后處理。

  5)事故調查組職責:查明突發事件原因、經過、人員傷亡以及經濟損失情況。提出突發事件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編制事故調查報告書。

  五、事故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管理措施

  1)凡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識,不準進入與己無關的危險作業區。

  2)完善危險源辨識工作,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估。在技術和管理措施上加強重大事故危險的監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對危險設備或危險區域予以明顯標識,實現規范化、標準化管理。

  3)教育作業人員每天開工前對周邊環境安全進行自檢,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工程管理部管理人員,排除安全隱患后再恢復生產。

  4)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作業人員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人員要嚴肅處理,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實施。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6)適時分析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制訂、完善事故預防技術措施。

  7)100%及時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保證設備登記率達到。

  8)100%按期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定期檢驗率達到。

  9)100%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

  10)100%特種設備隱患整治率達到。

  (一)起重機械事故預防措施

  1 、特種設備預防措施

  2 、起重機械及起重吊裝大型設備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建筑起重機械必須按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執行,并辦理產權登記、安裝告知和使用登記等相關手續,各種防護措施應齊全、有效,并經檢測、驗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維修、保養人員應嚴格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施工方案》執行。

  3)建筑起重機械應配備持建筑特種作業物料提升機操作工上崗證的人員,并由專人負責操作。

  4)每班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確認安全可靠,方準操作。

  5)作業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嚴禁違規作業、嚴禁超載,操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工作中要聽從指揮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停止操作,待弄清情況后方可繼續作業。

  6)起重機械應定期保養、定期檢查,確保機械完好、防護設施齊全有效,杜絕帶病運作。

  7)高空作業必須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帶并應高掛低用。戴安全帽,系好帽帶。高空作業必須按照高處作業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 、起重機械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

  1)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輔助重要工具,要標明最大負荷量,以避免超載運行。

  2)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要保持齊全、靈敏、可靠。

  3)起重機械的緊急開關,信號裝置等應工作正常。

  4)起重機械外露旋轉部分應加防護罩,以防絞傷。

  5)起重機的前輪擋板、軌道末端車擋立柱、緩沖器等應齊全、可靠。

  6)起重機橋架、平臺上應設欄桿,防止人或物墜落。

  7)鋼絲繩、吊鉤等應符合安全技術規定。

  8)起重機械的制動裝置應安全可靠,主要零部件無嚴重磨損。

  9)起重機械的起重和牽引能力應符合出廠要求,不得任意改變。

  10)所有起重機械應經常進行檢查、按期及時進行保養,保持起重機械的良好工作狀態。

  11)對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要進行崗位培訓,堅持持證上崗制度。

  12)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操作,嚴禁無上崗證的人員上機操作。

  (二)叉車事故預防措施

  1)購買具備資質廠家生產的叉車,做好注冊登記,取得了內機動車輛牌照后方可使用。

  2)叉車司機必須經有資質單位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認真按照規定周期做好叉車定期檢測。

  4)加強叉車司機技術培訓,加大考核力度,切實提高叉車司機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

  5)叉車嚴禁超載運行。

  6)每班開車前仔細檢查叉車動力、傳動裝置、剎車裝置、儀表盤、潤滑油量等情況。發現故障立即處理,處理前叉車不得運行。

  7)認真做好叉車月度自查,做好叉車日檢、月檢、年檢。叉車大修必須由具備資質單位修理。

  8)叉車啟動、叉起、放下重物、轉彎時,司機要仔細觀察周圍情況并鳴笛示警。

  9)叉車在場內運行速度不得超過5Km∕h。

  (三)氣瓶事故預防措施

  1)高壓氣瓶應按標準充裝與存放,不得超壓充裝,在使用和存放過程中應遠離高溫物質或陽光暴曬。氣瓶必須戴瓶帽,在運輸過程中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撞。

  2)各種氣瓶嚴禁改變顏色,嚴防錯裝、錯用。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放置乙快氣瓶場所溫度要符合要求,使用溶解乙快氣瓶必須配置回火裝置。

  3)氣瓶使用前進行安全檢查。

  4)運輸與搬運、使用和存儲氣瓶嚴格遵守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六、應急準備

  1、公司及各生產單位應配備應急報警系統、急救設備、應急照明及動力、逃生工具、消防器材、通訊及運輸設備,建立應急救援設施清單,明確貯存地點,并保持狀態完好,還要針對項目的特點,準備特殊的應急設備。

  2 、了解掌握消防、醫院及道路的實際情況,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準備。

  3 、應急培訓: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向全體參建人員進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廣泛開展安全技能和事故現場逃生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參建人員的防范意識和基本技能。

  七、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程序

  特種設備事故報警,當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時,知情人員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警,報警程序和內容:

  1)準確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地點及時間。

  2)說明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3)待對方放下電話再掛機。

  4)同時安排專人到施工場區外市政道路口、疏通道路,等候救護與救援車到來,引導救護、救援人員和設施進入特種設備事故現場。

  5)消防和救護車到來之前,所有現場人員均有義務利用現場配置的各種器材及有

  關設施,全力進行搶險,消防車到達特種設備事故現場后,所有人員應服從消防隊的指揮并參加搶險救援行動。

  八、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一)起重機械傷害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 、人員高空墜落時的緊急處置

  1)現場警戒和隔離。根據現場人員狀況和數量,警戒和隔離適當區域,同時應注意保證緊急救援的通道暢通,避免墜落傷害繼續擴大和圍觀人員妨礙現場救援工作。

  2)現場搶險救出傷員。在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下,現場指揮人員根據人員墜落情況,指揮搶險組人員,用相應的工具、設備和手段,盡快搶救出墜落的傷員。

  3)醫療救護組現場施救和送救傷員。

  4)搶險必須由經過演練和專業培訓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的專業人員進行,搶險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滑鞋等)。

  5)現場指揮人員可用擴音器(或話筒)實施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2 、突然停電等情況使司機或作業人員被困高空

  1)現場警戒和隔離。現場指揮人員根據現場情況由警戒保衛組實施區域隔離,并保證救援通道暢通。

  2)搶險救災組搶險人員迅速調集液壓升降平臺等設備或經由高空通道抵達被困人員位置,幫助被困人員脫離危險區域。如有人員受傷,可視具體情況,用安全繩吊放或其他方法轉移傷員。

  3)如有危險吊具或吊裝物時,應視情況切換備用電源或固定吊物位置。

  4)救援設備操作人員應由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和登高作業證的專業維修人員進行,并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安全帶、安全帽、防滑鞋等),同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員高空墜落。

  5)高空、地面搶險人員應統一指揮,協調行動,根據情況地面可設防止被困人員及施救人員高空墜落的保護措施(充氣減震墊、防護網等)。

  3、起重機傾翻、折斷、倒塌

  1)現場警戒和隔離。根據現場情況,警戒保衛組對現場進行警戒和隔離,并保證救援通道暢通,避免墜落物傷害繼續擴大和無關人員影響現場救援工作。

  2)緊急通知危險區域以內的人員撤離和疏散。通信聯絡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廣播、話筒等)立即通知現場危險區域以內的人員,警戒保衛組及時組織疏散和撤離危險區域以內的人員。

  3)緊急搶險救出傷員。由搶險救災組專業搶險人員利用必要的設備設施(汽車起重機、叉車、氣割機、千斤頂等)移開倒塌物體搜救受傷人員。

  4)醫療救護組運送急救傷員。搶險救人時,現場應有技術專家(人員)進行指導,先切斷危險電源、水源、氣源,撤離易燃易爆危險品,并由指揮人員統一指揮,在搶救的同時,應有專人負責現場的危險狀況(空中物品電纜、電線、銳器、火源等)進行監控,確保施救人員的安全。搜救傷員時,如使用大型機械設備,應盡量避免對傷員造成二次傷害。

  4 、起重機碰撞擠壓

  起重機在維修、吊裝及運行過程中碰撞擠壓作業人員時:

  1)立即停機或實施反向運行操作,應急救援現場安排專人監護空中物品或吊具,后勤保障組采取防護措施。

  2)搶險救災組搶險人員穿戴必須防護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進入危險區域救出傷員,若傷員擠壓在物件中無法脫身,應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車、氣割機、千斤頂等)實施救援。

  3)醫療救護組負責救護和運送傷員。

  5 、起重機漏電、觸電

  1)切斷電源。搶險救災組迅速將起重機的總電源斷開。

  2)搶險救災組搶險人員用絕緣物(棒)或木制桿件分開導電體與傷員的接觸。

  3)醫護人員實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護傷員。

  4)總電源切斷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機在起重機漏電的.情況下,如未斷開總電源,禁止自行移動,以避免跨步電壓對人身的傷害。

  6)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服、絕緣鞋、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

  6 、起重機吊具或吊物傷人

  1)現場警戒和隔離。根據現場情況,警戒保衛組對現場進行警戒和隔離,并保證救援通道暢通,避免墜落物傷害繼續擴大和無關人員影響現場救援工作。

  2)緊急通知危險區域以內的人員撤離和疏散。通信聯絡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廣播、話筒等)立即通知現場危險區域內的人員,警戒保衛組及時組織疏散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人員。

  3)緊急搶險救出傷員。由搶險救災組專業搶險人員利用必要的設備設施(汽車起重機、叉車、氣割機、千斤頂等)移開倒塌物件搜救受傷人員。

  4)醫療救護組運送急救傷員。

  5)搶險救人時,現場應有技術專家(人員)進行指導,先切斷危險電源、水源、氣源,撤離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果已發生燃、爆事故,應同時組織消防組進行消防工作,注意著火的油和熔融狀態下的鋼(鐵)水禁止用水來滅火。在搶救的同時,應有專人負責現場的危險狀況(空中物品、電纜、電線、銳器、火源等)進行監控,確保施救人員的安全。

  6)搜救傷員時,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機械設備,以免對傷員造成二次傷害。

  7、突發起重機刮跑

  1)現場警戒、隔離和將受威脅人員疏散。根據現場情況,警戒保衛組對現場進行警戒和隔離,并立即通知受威脅區域以內的人員,組織疏散和撤離危險區域以內的人員。

  2)立即由司機操作緊急防風裝置(如電動抱閘器)和(或)由地面應急救援人員用楔塊或纜風繩對起重機進行錨(固)定。

  3)救援人員不宜攀爬上起重機營救司機,司機可根據自身情況采取妥當辦法自行脫離。

  8、起重設備其他機械傷害事故現場急救措施

  當作業現場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時,急救人員應盡快趕往出事地點,并呼叫周圍人員及時:

  1)通知醫療部門,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盡可能不要移動患者,盡量當場施救。如果處在不宜施工的場所時必須將患者搬運到能夠安全施救的地方,搬運時應盡量多找一些人來搬運,觀察患者呼吸和臉色的變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彎曲、扭動患者的頸部和身體,不要接觸患者的傷口,要使患者身體放松,盡量將患者放到擔架或平板上進行搬運。

  2)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20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醫院治療。

  (二)叉車傷害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 、排險、控險應急處置措施

  1)如果有車輛壓住傷者,應立即小心移開車輛,或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將傷者小心移出。再根據傷者的具體情況進行醫療救治。

  2)如果發現車輛有漏油,疏散無關人員,禁止點火源出現,并根據下列情況,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3)油管折斷時,可找一根與油管直徑適應的膠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夠緊密,兩端再用鐵絲捆緊,防止漏油;

  4)油管破裂時,可將破裂處擦干凈,涂上肥皂,用布條或膠布纏繞在油管破裂處,并用鐵絲捆緊,然后再涂上一層肥皂;

  5)油管接頭漏油時,可用棉紗纏繞于油管接頭,再將油管螺母與油管接頭擰緊;還可將泡泡糖或麥芽糖嚼成糊狀,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6)漏油漏水時,可根據砂眼大小,選用相應規格的保險絲,用手錘輕輕將其砸入砂眼內,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現象。

  2 、醫療救護應急處置措施

  1)不要輕易移動受傷者,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2)有出血時,應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3)如果發生骨折,用雙手穩定及承托受傷部位,限制骨折處活動并設置軟墊,用繃帶、夾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傷肢;

  4)發生斷指(肢)應立即止血,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將斷指(肢)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有條件的與冰塊一起放入干凈膠袋,并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5)如果傷者出現呼吸或心跳停止,應進行心肺復蘇急救。

  3 、注意事項

  1)受傷者傷勢嚴重,不要輕易移動傷者;

  2)去除傷員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注意不要讓傷者再受到擠壓;

  3)如上肢受傷將其固定于軀干,如下肢受傷將其固定于另一健肢。應墊高傷肢,消除腫脹。如上肢已扭曲,可用牽引法將上肢沿骨骼軸心拉直,但若拉伸時引起傷者劇痛或皮膚變白,應立即停止;

  4)如果傷口中已有臟物,不要用水沖洗,不要使用藥物,也不要試圖將裸露在傷口外的斷骨復位,應在傷口上覆蓋滅菌紗布,然后進行適度的包扎、固定;

  5)若發現窒息者,應及時解除其呼吸道梗死和呼吸機能障礙,應立即解開傷員衣領,消除傷員口鼻、咽喉部的異物、血塊、分泌物、嘔吐物等。

  (三)氣瓶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1 、若氣體或氣瓶發生爆炸時,現場人員應立即通知所有人員立即疏散到安全地帶,在可行情況下關閉現場所有的總電閘,在逃離現場過程中撥打消防求救電話告訴其公司詳細地址獲取救助,若傷及至人員,現場管理人員立即組織人員協助其撤離現場到安全帶,撥打醫院救助電話求救。

  2 、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應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在條件允許情況下,指揮現場人員在佩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情況下撤離附近場所和附近建筑屋內的易燃易爆物質包括關掉總電閘,防止引起連環爆炸,導致險情進一步嚴重化。

  3、在消防人員趕到現場實施救助前,嚴禁任何人靠近,防止誤傷,導致人身傷害或生命危險。

  4 、處置的一般要求

  1)氣瓶發生泄漏,應立即切斷或關閉可燃氣體來源的各相關閥門。

  2)切斷事故現場電源(防爆電器除外),關閉常用通信工具,消除所有火種。

  3)使用防爆搶險工具,穿戴專用救援服裝,防止撞擊、摩擦、靜電起火。

  4)在未切斷泄漏源的情況下,嚴禁熄滅已穩定燃燒的火焰。

  5)用水直接沖擊泄漏物或泄漏源,應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風系統和密閉性空間擴散。

  6)10%通常含氧量是人體不出現永久性損傷的最低限。因此,警告大家不要進入可燃氣體蒸氣中。

  7)設定區域和疏散。建立危險區域、緩沖區域、疏散區域,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根據氣瓶間儲量、泄露程度、地形、氣象等,對泄漏影響范圍進行評估,在800距離泄漏點至少半徑米范圍內實行全面警戒,劃出警戒線,設立明顯標志。疏散無關人員,以各種方式和手段通知危險區域、緩沖區域、疏散區域內的周邊人員向上風向迅速撤離。實施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緩沖區域。著火隔16001600離至少米(以泄漏源為中心,半徑米的隔離區)。

  8)消除火種。立即在危險區域、緩沖區域、疏散區域內停電、停火,滅絕一切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種。進入危險區前用水槍將地面噴濕,以防止摩擦、撞擊產生火花,作業時設備應確保接地。

  9)控制蒸汽云,開啟消防噴淋系統以噴霧形式或帶架水槍以開花的形式,對準泄漏處噴射并形成水幕,用來沖散可燃氣體。

  5 、氣瓶受外界火焰威脅時,必須根據火焰對氣瓶的威脅程度確定應急措施:

  1)若火焰尚未波及氣瓶,全力將火撲滅即可。

  2)當火焰已波及氣瓶或氣瓶已處于火中,為防止氣瓶受熱爆炸,應對氣瓶進行淋水冷卻處理,同時迅速將氣瓶移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全力將火撲滅。

  3)當無法轉移氣瓶時,在保證安全距離的前提下,用水龍帶或其他方法向氣瓶上噴射大量的水進行冷卻。

  4)如果乙快氣瓶火焰發自瓶閥,應迅速關閉瓶閥切斷氣源,若條件不允許,應噴水冷卻瓶身并確保氣體在受控下燃燒,嚴防火焰蔓延燒損其他氣瓶或設施。

  6、對現場的工作人員接觸了泄露的氧氣應按以下方法進行防護處理:

  1)皮膚接觸:接觸液氧,可形成凍傷。用水沖洗患處,就醫。

  2)眼睛防護:一般不需特殊防護。

  3)呼吸系統和防護:一般不需特殊防護。

  4)身體防護:穿一般作業工作服。

  5)手防護:帶一般作業防護手套。

  6)其他防護:避免高濃度吸入。

  九、應急結束、恢復及善后處理措施

  1、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立即上報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部接報后將根據事故性質在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時限內再上報項目公司安委會、業主、政府安全監管部門等。

  2 、在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行動中,各小組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 、特種設備事故過后,應及時對機具與裝置雷裝置等進行安全檢查,排除存在的險情或隱患,迅速組織恢復施工。

  4、特種設備事故信息管理: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事故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財產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機具損壞情當救援結束,項目部應急救援組長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善后組織工作,項目部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5 、善后處理小組負責跟進傷者治療等事項,做好傷者家屬的接洽善后處理工作事宜安排。項目經理將情況及時向公司總部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匯報。

  6 、事故控制后,公司安環辦組組織相關項目小組調查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記錄有關事件發生原因和改善措施,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7 、必要時,事故單位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修改現有應急預案或擬定新的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危害情況和范圍決定是否上報當地安全主管部門。

  十、應急保障

  1 、應急隊伍

  應急隊伍包括應急安全領導小組和下設的設置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調查組五個工作小組。

  2 、應急物資與裝備

  應急裝備包括通信工具、人員防護裝備等必備物資及專用工具等。各應急專業組在現場相關地點存放常用應急工具。

  3 、通信與信息

  建立包括公司領導及各部門領導、專業負責人各工作小組組長等人員在內的通信錄,24并保證主要負責人小時聯系暢通。按匯報程序通知本預案相關人員。

  4 、經費

  財務部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公司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監控設備定期檢測、應急救援物資采購、應急救援演習和應急人員培訓等,保障應急狀態時公司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十一、附則

  1、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當地政府安監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2 、預案修訂

  實際操作中,將根據實際情況、實施中發現的問題,以及上級(或專業機構)的新要求進行修訂、補充。

  3 、制定與解釋

  本標準由公司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制定、歸口并負責解釋。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1

  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事故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現制定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以下簡稱承壓設備)事故處理預案如下:

  一、本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單位目前有臺鍋爐、臺壓力容器、只氣瓶、類壓力管道在用,為我單位重點設備。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壓設備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鍋爐缺水、超壓、汽水共騰、鍋爐熄火、爐膛爆炸、受熱面管爆破、燃氣鍋爐的回火脫火、燃油燃氣鍋爐火災、壓力容器超溫、超壓、泄漏、異常變形、異常振動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承壓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一)、承壓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指揮鍋爐使用部門對承壓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2、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及時向上級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3、落實承壓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二)、組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協調各有關部門和承壓設備使用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搶險救援措施;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三)、副組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三、預防與應急措施

  (一)、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承壓設備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二)、定期對承壓設備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對承壓設備進行定期檢驗。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后,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一)、報警:

  1、承壓設備發生事故,第一反應即拔打“119”火災電話報警,并向質監局、安監局匯報。報警人員要講清承壓設備事故的單位、路名、事故發生部門、事故發生情況,講清本人姓名、電話號碼等。

  2、報警完畢后,即向總經理和部門領導報告。

  3、總經理接到報告后,即時召集本單位有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

  (二)、應急聯絡機構

  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消防大隊。聯系電話:地址:

  XX縣公安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人民醫院。聯系電話:地址:

  (三)、成立臨時承壓設備事故指揮部:

  由總經理和有關人員選擇合適部位成立指揮部,總經理為指揮長。

  (四)、通報:

  根據“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利用本單位的宣傳工具,向本單位人員發送通報。

  通報內容

  1、事故發生情況;

  2、人員情緒的穩定;

  3、疏散人員和救護。

  (五)、疏散和救護:

  1、切斷受影響電源,做好消防和防毒準備,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質爆炸;;

  2、制定安全區,確定人員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確,引導和護送被困人員向安全區疏散,并做穩定情緒工作;

  4、現場救護,由本單位人員在安全區及時對傷員進行處理或送醫院救治。

  (六)、事故現場處理:

  1、如起火:須組織滅火器材,開展滅火,由義務消防隊負責人為滅火指揮,并清涂爐內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爐內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發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閉泄漏現場、將泄漏設備與周圍相連系統斷開;堵塞泄漏部位,將設備內介質倒入備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場外圍警戒:消除路障,勸導行人撤離現場。如起火為迎接消防人員及到達現場要創造有利條件。

  2、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后,由領導小組立即向消防指揮報告事故發生情況,并移交指揮權,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調遣。

  3、保護事故現場,禁上無關人員進入,并積極協助消防公安等有關部門調查事故發生原因。

  五、事后處理

  1、積極配合質監局、安監局等部門進行事后處理。

  2、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3、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質監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

  事故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六、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重大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我單位各部門實施搶救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救援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處理。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三)、各有關部門應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結識員工學習、熟悉掌握本《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

  (四)、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特種設備應急管理工作,提升企業應對特種設備事故的能力,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全體員工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裝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特種裝備變亂敷陳和查詢拜訪處理規定》、《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和《重大危險源辨識》等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救援組織結構及職責

  (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搶險救災組、通信聯絡組、警戒守衛組、后勤保障組和善后處理組構成,其中總指揮應由礦部主要負責人擔任。發生緊急事件時,現場在應急救援小組的領導下,有序展開應急救援。

  組長:XXX

  副組長:XXX

  后勤保障組組長:XXX

  警戒守衛組組長:XXX

  搶險救災組組長:

  善后處理組組長:XXX

  (二)應急人員

  包括:(1)專業維修人員;

  (2)后勤服務人員;

  (3)門衛人員;

  (4)物資管理人員:

  (5)綜合應急搶險人員。

  (三)應急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接到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1)符合應急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下令啟動專項預案。

  2)迅速派出現場指揮部職員趕往現場;

  3)根據現場需求,組織調動、協調各方應急救援力量到達現場;

  4)在現場應急指揮部職員到達現場之前,指導進行搶險工作;

  5)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職員和外援職員及相關職員的安全;

  6)應急評估、確定下降或下降應急警報級別;

  7)決定請求內部援助;

  8)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9)審定應急處置指導方案;

  10)隨時掌握現場處置情況,根據應急需要立即下令啟動其他專項預案。

  2、后勤保障組職責:

  1)協助制訂應急物資的儲蓄計劃,按已制訂的應急物資儲蓄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物資的儲蓄數目,收集和樹立并歸檔;

  2)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物資管理職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物資的更新和達標;

  3)定期收集和整理應急物資信息、樹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數據儲蓄;

  4)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構造應急物資到現場,并及時對變亂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效勞;

  5)設置疏散人員的安置場所;

  6)負責應急人員和疏散人員的飲食保障。

  3、警戒保衛組職責:

  1)主要負責事故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維持等工作。

  2)負責現場警戒,堅持現場秩序,保證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3)負責看守搶救出來的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負責警戒、保衛物資的采購與維護。

  4、搶險救災組職責:

  負責變亂現場的救生、探險和排除、控制險情;并負責保護好現場,防止現場被人為的破壞。

  5、通訊聯絡組職責:

  做到報警及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保證各種指令、信息能夠迅速及時、準確的傳達。并負責顧客親屬、媒體的接待和信息發布。

  6、善后工作組職責:

  1)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2)負責搶險后的水、電、現場搶修、恢復等工作。

  3)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4)與保險部門一同做好傷亡職員及財產喪失的理賠工作;

  5)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四)應急裝備

  1、營救設備:救援服務車、液壓升降平臺、安全繩、叉車、汽車式起重機、氣割設備、金屬切割機、液壓擴張器、千斤頂、手拉葫蘆、便攜式照明燈、撬桿和其他常用工具等。

  2、通信設備:對講機、手持話筒、電話、傳真等。

  3、個人防護裝備:防護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靴、防砸鞋、絕緣鞋、手套、防護眼鏡、。

  4、消防設備:消防水袋、滅火器、砂土等。

  5、警示標志:各種警示牌、警戒線等。

  6、文件資料:起重機械使用修理說明書、使用修理記錄、整機及主要零部件圖、電氣原理圖及敷線圖、安裝拆卸工藝及有關計較機內存儲的信息等。

  (五)應急資金和物資供應

  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安排,必須保證應急救援時資金和物資的及時供應。

  三、危險辨識與災害后果預測

  起重機械事故及原因分析

  事故主要每一種事故都與其環境有關,有人為造成的,也有設備缺陷造成的,或人和設備雙重因素造成的。

  1、碰撞擠壓事故

  (1)吊物(具)在運行過程中擺動擠壓碰撞人。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操作員操作不當,運行中機構速度變化過快,使吊物(具)產生較大慣性;

  二是由于指揮有誤,吊運路線不合理,致使吊物(具)在劇烈擺動中擠壓碰撞人。

  (2)吊物(具)擺放不穩發生傾倒碰砸人。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吊物(具)旋轉方式不當,對重大吊物(具)旋轉不穩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二是由于吊運作業現場管理不善,致使吊物(具)突然傾倒碰砸人。

  (3)在指揮或檢修作業中被擠壓碰撞,即作為指揮職員在運行機構之間,受到運行中的起重機的擠壓碰撞。

  2、吊具或吊物墜落事故

  吊物或吊具墜落是起重傷害中數目較多的一種。這類變亂主要是由于吊具、索具(如鋼絲繩)有缺陷或選擇不妥,綁掛方法不妥,司機操作不標準,過卷揚,起升、超載限制器失靈等原因造成。

  3、觸電變亂

  發生觸電變亂主要是作業碰觸高壓線路、操作員碰觸滑觸線、電氣設施漏電或起升鋼絲繩碰觸滑觸線等原因造成。

  四、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預警機制

  應明確變亂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發布程序。 當突發事故時,現場責任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人,并根據指揮人員指令發出預警警報,進入預警程序。

  (二)重點裝備日常監控措施

  1、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亭安全責任制度。

  2、設專門機構或者專(兼)職職員。

  3、定期分析起重機械安全狀況,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4、使用登記、定期檢驗制度。

  5、廠礦日常檢查制度(對應起重機械主要故障及原因進行檢查、修理);

  6、消除事故隱患制度。在日常巡檢中對主要安全保護裝置、主要機械結構件、重要零部件的安全狀況及環境情況進行監測,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排除故障。

  7、作業職員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制度。對作業職員進行安全操作、危險辨識與風險控制措施的教育,按規定要求持證上崗。

  (三)事態發展超出控制能力時的處理程序。

  如事態的發展超出控制能力,應按預案要求,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及相關監管部門,請求支援或由政府啟動更高級別預警。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發生后的內部報告程序

  起重機械發生變亂后,現場操作或作業職員應在第一工夫告訴班組長,班組長接到敷陳后,立刻進行現場確認并向應急援救指揮部敷陳情況(發生變亂的起重裝備的型號、參數、位置、變亂水平、大致喪失情況等)。

  (二)起重機械發生危險狀態時的緊急處置

  起重機械發生危險狀態時,第一響應,按應急報告程序將危險信息傳遞出去,同時參照以下方法進行緊急處置。

  (三)事故(隱患)現象發現初期時的應急處置

  可根據現場實際出現的事故(隱患)現象,參照各自設備維修使用說明書中的故障排除和緊急情況處置條款執行,以切斷事故發展的鏈條,使突發危險從事故的臨界狀態回復到正常狀態。應根據事件類型立即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如切斷危險電源、轉移或阻擋墜落的物料傷人、受威脅人員的撤離、現場隔離等。

  (四)人員高處墜落時的緊急處置

  1、現場警戒和隔離根據現場人員狀況和數量,警戒和隔離適當區域,同時應注意保證緊急救援的通道暢通,避免墜落傷害繼續擴大和圍觀人員妨礙現場救援工作

  2、現場搶險救出傷員在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下,現場指揮人員根據人員墜落情況,指揮搶險組人員,用相應的工具、設備設施盡快搶救出墜落的.傷員。

  3、搶險必須由經過演練和專業培訓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的專業人員進行,搶險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滑鞋等)。

  4、現場指揮人員可用擴音器(或話筒)實施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五)起重機械漏電、觸電

  1、切斷電源。搶險救災組迅速將起重機的總電源斷開。

  2、搶險救災組搶險職員用絕緣物(棒)或木制桿件分開導電體與傷員的接觸。

  3、救護人員立即對受傷者進行施救。

  4、總電源切斷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機在起重機漏電的情況下,如未斷開總電源,禁止自行移動,以避免跨步電壓對人身的傷害。

  6、搶險職員必須穿著絕緣服、絕緣鞋、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

  (六)起重機械吊具或吊物傷人

  1、現場警戒和隔離。根據現場情況,警戒保衛組對現場進行警戒和隔離,并保證救援通道暢通,避免墜落物傷害繼續擴大和無關人員影響現場救援工作。

  2、緊急告訴危險區域以內的職員撤離和疏散。通信聯絡組用有對講機或其他通信聯絡手段立刻告訴現場危險區域內的職員,警戒守衛組及時構造疏散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職員。

  3、搶險救人時,先切斷危險電源、水源、氣源,在急救的同時,應有專人負責現場的危險狀態(空中物品、電纜、電線、銳器、火源等)進行監控,確保施救職員的安全。

  (七)事故外部報告程序

  變亂確認后,在自身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同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相應應急指揮中心的有關部門敷陳。

  六、應急終止

  (一)、經應急處置后,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確認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應急指揮中心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1、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2、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3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xxxxxx

  副組長:xxxxxxxxxxxxxxx

  組員: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并作為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處分。

  三、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定期檢查食堂排煙管道、自來水管道使用情況,抓好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2、若發生安全事故,及時搶救受傷師生,迅速將情況報告區教育局并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3、封閉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4

  事故可能發生在任何工業活動中,特別是隨著現代工業的發展,生產過程中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質往往會造成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由于自然、人為、技術等原因,當事故或災害不能完全避免時,建立事故應急措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已成為抵御事故或控制災害蔓延、減少危害后果的關鍵甚至唯一手段。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系統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和特點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總體目標是盡可能減少事故后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者,

  (2)快速控制事件,檢測監測事故造成的危害,確定事故的危害區域、性質和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工作。

  (4)查明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特點

  由于特種設備本身的特點,特種設備事故往往具有突然、危害范圍廣的特點,因此特種設備的應急救援行動必須快速、準確、有效。快速需要建立快速的應急響應機制,快速準確地傳遞事故信息,快速召集所需的應急力量、設備、材料等資源在最短的時間內建立統一的指揮協調系統,開展救援活動。準確性是指根據事故的規模、性質、特點、現場環境等信息,正確預測事故的發展趨勢,準確決定應急救援行動和戰術。有效性主要是指應急救援行動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應急準備分性與否,即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與落實、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機制等。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頒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市(地、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制定本地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第六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三、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管理

  盡管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應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行動。應急管理是對重大事故的全過程管理,貫穿于事故發生前、中、后的各個過程,充分體現了“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思想。應急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括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階段。盡管在實際情況中這些階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階段都有自己明確的.目標,而且每一階段又是構筑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之上,因而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的相互關聯,構成了事故應急管理的循環過程。

  (一)預防

  在應急管理中預防有兩層含義,一是事故的預防工作,即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盡可能地防止事故的發生,實現本質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前提下,通過預先采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緩事故的影響或后果的嚴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離、設置防護墻以及開展公眾教育等。從長遠觀點來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預防措施是減少事故損失的有效方法。

  (二)準備

  應急準備是應急管理過程中一個極其關鍵的過程。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所做的各種準備,包括應急機構的設立和職責的落實、預案的編制、應急隊伍的建設、應急設備(施)、物資的準備和維護、預案的演練、與外部應急力量的銜接等,其目標是保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應急能力。

  (三)響應

  應急響應是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采取的應急與救援行動。包括事故的報警與通報、人員的緊急疏散、工程搶險措施、信息收集與應急決策和外部求援、急救與醫療、消防等。其目標是盡可能地搶救受害人員,保護可能受威脅的人群,盡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復

  恢復工作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進行。首先應使事故影響區域恢復到相對安全的基本狀態,然后逐步恢復到正常狀態。要求立即進行的恢復工作包括事故損失評估、原因調查、清理廢墟等。在短期恢復工作中,應注意避免出現新的緊急情況。長期恢復包括廠區重建和受影響區域的重新規劃和發展。在長期恢復工作中,應汲取事故和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開展進一步的預防工作和減災行動。

  四、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構成

  (一)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組織機構

  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往往涉及單位的各個部門,因此應預先明確在應急救援中承擔相應任務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比較典型的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機構構成包括:

  1.應急救援中心

  2.應急救援專家組

  3.醫療消防等

  4.后勤保障組織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著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在公司范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四條公司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小組。人員組成見附件。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一、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

  二、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范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部門;

  二、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事故發生地點;

  四、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五、事故類別;

  六、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七、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三章事故應急救援

  第八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一、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三、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系;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系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一、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三、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四、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

  五、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六、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七、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八、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后,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二條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三條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在本單位發生事故,公司積極參與救援工作,必要時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條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公司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狀況;

  二、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五、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六、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七、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十八條

  一、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

  二、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

  三、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

  第十九條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

  一、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并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規定處理后,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三、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

  四、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后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五章事故的結案

  第二十一條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預案由設備管理科負責解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著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在公司范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四條公司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小組。人員組成見附件。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一、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

  二、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范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部門;

  二、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事故發生地點;

  四、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五、事故類別;

  六、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七、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三章事故應急救援

  第八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一、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三、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系;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系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一、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三、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四、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

  五、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六、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七、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八、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后,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二條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三條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在本單位發生事故,公司積極參與救援工作,必要時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條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公司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狀況;

  二、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五、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六、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七、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十八條

  一、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

  二、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

  三、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

  第十九條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

  一、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并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規定處理后,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三、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

  四、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后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五章事故的結案

  第二十一條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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