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責任書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責任書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責任書有助于明確每個人的目標和責任范圍。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責任書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車責任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車責任書1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2月15日—7月5日、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學校:xxx
校車車主: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校車責任書2
甲方:xxx實驗幼兒園
乙方:xxx 幼兒姓名:xxxxx 家長姓名:xxxxx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幼兒園與乘車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
四、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五、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為保證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獨自回家。如未能按時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均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教師。
六、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七、本責任書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監護人簽字: xxxxxxxxx xxxxx實驗幼兒園
20xxx年xxx月xxx日 20xxx年xxx月xxx日
校車責任書3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__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_____,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_____,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于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學生簽字后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系或無法聯系、聯系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后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并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公司管理人員聯系電話:__________
駕駛員:__________
護導員:__________
______集團有限公司_____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__________
乘坐校車的學生:_______學生家長:_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責任書4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
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并專門用于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一)校車安全技術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的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停靠。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
(三)落實隨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
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四)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護人聯系處理后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學校: 校車車牌號碼:
校長簽字: 車輛所有人簽字:
二○××年 月 日
校車責任書5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向乙方租賃車輛作為專用校車,經雙方議妥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乙方提供車號為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碼 的 座 中(大)巴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允許甲方在乙方提供的車輛的車身張貼甲方認為需要的宣傳標語和單位標志等,如未經甲方同意撕去標語或標志,乙方有義務按原樣重制。
4、甲方建立老師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乙方必須把隨車教師安全接回校)。
5、甲方(政教主任負責校車管理),有權對乙方的校車,校車司機納入學校行政統一管理,服從調配,乙方必須依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及其它會議并落實到位,不參加會議的扣20元/次。
6、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鑒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復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為自己和學校著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7、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9、乙方有責任與義務協助跟車老師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10、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否則每次扣50元。要保持車輛的清潔。車輛衛生納入學校正常衛生管理。
11、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不準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否則扣30元/次。
12、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果出車遲到十分鐘,每次扣乙方50元,曠工則扣乙方200元(因曠工另請車所須費用一并由乙方負責);接送過程中,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13、司機應積極配合甲方跟車教師接送學生和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否則每次扣乙方50元。遇有甲方教師進行家訪,乙方司機有責任等待并把家訪老師安全接回學校,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并扣30元。
14、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學生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的法律責任。
15、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后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在正常接送學生過程中,如發生超載引起,被交警部門扣證、罰款、由甲方承擔。
16、乙方應交: 3000 元(¥叁仟元)給甲方為風險押金(詳見押金收據)。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未違約,則甲方在合同期滿之后退回乙方風險押金、反之,乙方在合同期內違約,甲方有權力不退回乙方風險押金及當月營運期間報酬。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17、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18、接送費用按每天 元人民幣計算(該費用在本合同其內不再調整),每月月底按實際出車天數結算。甲方于下月教師發工資日按實際出車天數結算營運期間報酬。
19、乙方在甲方(學校)接送學生每學期最后一個月的營運報酬在下學期給予結算(6月,7月,12月,1月)
20、在每學期結束后,乙方要義務為學校招生一天。
21、乙方必須將校車提前10分鐘停留在校園內,做好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一份存檔
(此處填寫完整的校車車牌號碼)
注:該車在接送學生過程中,如遇交警、交委查車、查出與行駛證不相符或查出報廢車,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本合同一但簽約,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
注:該校車安全責任書最終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校車遷入學校后,另行簽約補充協議。
校車責任書6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________,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________,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于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學生簽后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系或無法聯系、聯系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后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并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________
學生家長: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責任書7
甲方: 學校
乙方(值班教師):
為切實做好本校中小學校車管理工作,確保廣大學生生命安全,根據《校車安全條例》、《沾化縣中小學“平安校車”工程實施方案(試行)》和學校安全“一崗雙責”制度等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特簽定此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校車值班教師的責任
1.嚴格按照學校統一安排好的值班表和值班時間值班;
2.熟悉所負責車輛乘車學生的班級、姓名、線路,將乘車學生名字、聯系電話隨身攜帶;
3.維護好學生乘車秩序:值班教師每天提前10分鐘在指定地點上崗,督促乘車學生集合整隊,清點人數,清理校車周圍不安全因素,維持好學生乘車秩序;
4. 負責檢查學生乘車情況,如有缺席,及時與班主任和家長聯系,弄清原因。如有特殊情況,及時處理并向值班領導匯報;
5.與校車司機及護導員做好學生交接工作:放學時,值班教師把每名乘車學生都送到校車上,清點人數并做好交接記錄(把有特殊情況的學生向跟車護導員說明);上學時下車前,核對無誤并做好交接記錄后(缺少的學生問明情況并記錄)將學生領進安全區域方為值班責任終止;
6.不得擅自離崗,不得擅自調班,如值班教師有重要事請假,領導找人帶班(原則上是下一班教師),出現事故由帶班教師負責;如未經準假,私自自己找人帶班,出現事故由值班教師負責,該教師視為曠職。
二、學校的責任
1.建立健全包括學生、教師交通安全在內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責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學生、教師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防范能力;
3.建立落實校車教師值班值勤管理制度,維持好學生的上車前和下車后的秩序,制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4.每學期開學前,與校車公司和乘車學生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狀;
5.及時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舉報各種違法違規車輛接送學生的現象,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學 校:(蓋章) 校車值班教師簽字:
校長簽章:
年 月 日
校車責任書8
甲方:乘車學生、幼兒家長
乙方:接送學生、幼兒車主
為了確保幼兒乘坐車輛交通安全,增強車主安全意識,幼兒家長特與接送幼兒車輛的車主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司機按時、定點接送幼兒,認真清點乘車學生人數;
二、家長要按規定的時間在候車地點等候,若有事推遲應該提前與車主聯系;
三、司機不開快車、報廢車,不疲勞、酒后駕車;
四、家長負責幼兒上下車的人身安全;
五、司機負責接送幼兒期間的`人身安全;
六、司機不得超員、漏接幼兒;
七、出現事故追究有過錯一方的全部責任。
本協議書從簽訂之日起執行,有效期為xx年x月x日到xx年x月x日。
甲方(乘車學生家長)簽字:xxxxxxx
乙方(接送學生車主)簽字:xxxxxxx
檢查記錄表
培訓簽到簿
xx查表
被查單位領導簽字:xx
參加檢查人員簽字:xx
培訓日期xx年x月xx日
校車責任書9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20xx年2月15日—20xx年7月5日。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學校:
校車車主:
20xx年2月15日
校車責任書10
一、校車車輛要求。
從事中小學生幼兒園接送任務的車輛,必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觀標識應當符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定,并按照規定取得“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購買強制險、第三者險、乘坐人員險,由于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接送的是小學生、兒童這個特殊保護群體,其乘坐險每人保費不得低于10萬元。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
接送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齡3年以上,身體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駛經歷,嚴禁近3年內任何一記分周期內累扣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的駕駛人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接送學生駕駛人員還要對接送的學生安全負責,每天出車前,收車后都要對接送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轉向、制動、輪胎、安全門、滅火器等。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
幼兒園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師作為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行駛,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隨車護送人員要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和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并登記造冊,建立臺帳;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
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1、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2、要對接送幼兒的校車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3、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使用貨運汽車、摩托車、自行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4、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5、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嚴禁校車超速、超載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
6、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7、校車外觀標識應當符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定。車輛前擋風玻璃內右側應當放置“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校車或非專用校車要給予表彰;對校車或非專用校車的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收繳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縣教育局將根據公安交警的處理意見,對學校的辦園資質進行處罰,是正式辦園資質的幼兒園,降為“試辦”幼兒園,是“試辦”資質的幼兒園,取消其辦園資格。對校車或非專用校車的,因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將依法追究有關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六、本責任書每期簽訂一次。
此責任書一式叁份,中心學校和幼兒園各持一份,交教育局一份。
責任人:xxx
20xx年x月x日
校車責任書11
為確保乘坐學生的交通安全,解決家長的后顧之憂,我校與校車司機簽定校車司機安全責任書如下:
1.校車司機要熟悉運行路線,熟悉乘車學生,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私乘其他人員。
2.校車司機要嚴格遵守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嚴格遵守交通信號、交通標線、交通標志,中速行駛,安全禮讓,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坐學生。
4.校車司機要經常對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的'制動、轉向、剎車、雨刷、安全帶、燈光等設備安全狀況良好,杜絕帶病車上路。
5.按規定參加車輛的檢驗,杜絕開報廢車上路。
6.杜絕酒后開車、闖紅燈、涉牌、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7.校車司機要服從學校監督管理,確保正常運營。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校車司機雙方各一份。
本責任書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章):_______
校長:(簽) _______
校車司機:(簽) 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校車責任書12
茲有學生家長 自愿讓子女 乘坐車號 的車輛。
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分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 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 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 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 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系,了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 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舉報。
1. 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
2. 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
3. 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 校車駕駛員酒后駕車。
5. 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 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分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幼兒園園長(簽名):xx
20xx年xx月x日
校車責任書13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后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
班主任簽: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責任書14
一、為加強對幼兒園接送幼兒校車的管理,確保幼兒交通安全 ,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本責任書:
二、幼兒園都應對校車進行嚴格管理。
三、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
四、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六、校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且具有 3 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二)近**年未發生過負有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年無交通違法記滿 12 分記錄的;
(四)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
七、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八、校車必須保持車輛整潔,車窗不得用金屬材料固定封閉。
九、校車接送幼兒,必須有固定的行車路線和站點,并報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備案。不得隨意更改行車路線,不得隨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險的地方行駛。
十、校車接送幼兒,除駕駛員外,必須有專人跟車管理學生。要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載幼兒,嚴禁超載。嚴禁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十一、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十二、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應當主動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幼兒園須及時根據交通管理部門抄送的駕駛人違法情況對駕駛員進行懲處。
十三、幼兒園要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經常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確乘坐校車的紀律;主動與交通管理部門配合,邀請交警進校園宣傳交通安全知識,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要教育幼兒并告知家長,不得乘坐貨運車、農用車、大小三輪車等非客運車輛上學、放學。
十四、幼兒園應當積極配合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整治,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門在幼兒園路段設置交通標志。
十五、幼兒園要與交通管理部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并與校車駕駛員和校車跟車管理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須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安全責任。
十六、幼兒園園長是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和跟車管理員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要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校車接送幼兒的安全。校車發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煙閣鄉綜治責任人(簽章) 幼兒園園長(簽章)
煙閣派出所(簽章)
年 月 日
校車責任書15
為了加強對幼兒園及校園車輛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由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幼兒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和幼兒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幼兒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幼兒從上車到下車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幼兒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九、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十、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園方簽字:x
司機簽字: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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