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校安全責任書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責任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責任書有助于明確每個人的目標和責任范圍。那么什么樣的責任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有關學校安全責任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學校安全責任書1
因我校有部分學生放學后在校外托管機構托管、托輔,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托輔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落實,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家長為孩子選擇托管、托輔機構時,要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所選托輔機構的辦學資質要得到教育行政部門的許可和審核,負責學生就餐的機構要有食品藥品監督局審批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同時還要達到消防部門審核的消防安全。選擇校外機構的校舍房屋不能存在安全隱患,嚴禁到有安全隱患的機構托管、托輔。
2、學生在校外托管、托輔機構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托輔機構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3、托管、托輔機構的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出現事故的',由托管機構負責。
4、家長要嚴禁學生在托管、托輔機構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器物,因此發事故的,由托管機構或家長負責。
5、家長要切實注意監督學生在托管機構的飲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機構完全負責。
6、學生在參加托管、托輔活動時,家長要保證其本人的交通安全,嚴禁乘坐沒有資質和手續的黑校車、黑出租。乘坐公交車的學生,應教育學生文明乘車。
7、家長所選擇的托管、托輔機構要保證環境衛生整潔、定期消毒殺菌,按時通風,避免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由此造成的后果,與學校無關。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有關學校安全責任書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杜絕學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經研究,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各年級教師、班主任。
二、主要任務: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三、原則:排除隱患,預防為主,常抓不懈,責任到人,確保師生安全。
四、管理目標
(一)事故控制指標:
l、造成師生人身死亡重大責任事故為零。
2、學校重大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為零。
(二)工作目標
1、學校校長牢固樹立安全第—的思想觀念,將學校安全工作擺到學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覺遵守現行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定期對學校安全進行檢查,常抓不懈。堅持做到“—日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一月一匯報”。
2、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制,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設施、措施到位。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學生“一日安全常規”及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報告制度,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各個環節有明確具體的安全要求,并認真予以落實,同時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
3、堅持開展安全教育。通過安全教育讓師生樹立安全第—的思想,通過學校安全知識教育和進行安全技能訓練,提高師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消防、社會治安、食品衛生、傳染病預防、自然災害、預防觸電、預防溺水和煤氣中毒、校 內外活動等)。使師生達到相應的安全教育目標。
4、嚴禁組織學生進行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嚴禁組織學生參加防汛、防洪活動。
5、重視校舍的安全管理。要特別重視對校舍的監控,定期進行勘驗檢查,發觀校舍險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
6、要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處理好防火與防盜的關系。要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排查。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圖書室、微機室等重點區域和教室、食堂、餐廳、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按照消防規定配置消防設施, 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
7、加強校園治安秩序管理,設專人分管校園治安工作,值班人員要晝夜值班,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要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公安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
8、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學校實驗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并加強管理。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物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嚴禁閑雜人員出入實驗室和儀器室。
9、要加強對體育設施、體育活動和學校衛生工作的管理。體育活動器械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要求,學校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定期對學生體檢。
10、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在臨近街道的.學校門口,要求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11、加強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 《學校衛生條例》、 《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生。
11、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質的慶典、演出等活動。
12、學校教職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學生致傷致殘、致死等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3、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發展,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責任人不得謊報、瞞報。
五、管理責任
各科室負責人及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六、獎懲辦法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并給予通報批評和相應的處罰;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學校負責人(章)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有關學校安全責任書3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公共財產以及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與安全負責人簽訂此責任狀。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校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
三、逐級落實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學校存在的消防隱患及時予以排查、解決。
四、重點消防部門(如鍋爐房、遠教室等),要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做好記錄。
五、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確保滅火器材齊備、完好、有效。
六、直接責任人對消防設施要勤于檢查,齊備、完好、有效的`設備要保管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妥善解決。
七、此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要認真抓好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有關學校安全責任書4
學校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責任重大。為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部門管理、分級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和要求,學校與您簽訂本責任書。具體職責如下:
1。水電工是學校用電、用水安全直接責任人。要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2。每天檢查配電室、校園照明、網絡、電話、廣播、供水等設施設備,確保水電安全及時供給和運行。
3。認真執行水電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加強宿舍、教室、教研室、各處室、實訓室等電情況檢查;非經主管校長批準嚴禁私接線路、安裝插座、使用自備大功率電器。
4。落實水電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嚴防電路漏電、短路、電線老化、超負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電安全維護臺賬,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和報告。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以上各條,作為學校對水電工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考核依據。如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將按照《縣教育系統安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水電工和學校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31日。
總務主任簽字: 水電工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有關學校安全責任書5
為進一步加強課堂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深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1、任課教師是課堂學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不準隨意離開課堂。預備鈴響及時進教室,按時上下課。杜絕離堂空堂。
3、不準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要保證教學過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行為。要結合學科特點,實時進行安全教育。
5、不準組織或安排學生從事不宜的勞動或其他活動。對已知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要作好安全保護工作。
6、對突發疾病或受傷的學生,應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并報告學校及監護人。
7、任課教師在組織體育教學或參加校外活動時,應事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進入教室后應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若發現有學生末到課堂,應及時報告學校、班主任及監護人。
9、學生進校后,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10、按時放學。放學后,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1、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若確要離開,要請其他教師暫代為管理學生,被請教師為課堂安全責任人。
12、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匯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對首遇而不負責任、采取回避態度的教師,定為師德不稱職,年終考核定為不定等次;導致事態擴大、出現重大事故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師,根據后果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有關學校安全責任書6
為了加強學校對用電的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在用電上即節能,又安全,特對電工提出以下職責,望學校電工認真履行。
一、安全工作的'內容
學校水電設施及使用安全
二、安全管理目標
1、無人員傷亡事故;
2、無火災、爆炸和重大失竊事故;
3、無水電事故。
三、安全管理措施
1、學校所有用電設備安裝必須由校電工親自操作,不許找人代替。
2、電工安裝校內用電設備必須帶安全帽,符合操作規程,不許帶電作業。
3、對校內所有用電器、用電線路每月檢查一次,有記錄,發現問題急時報告學校領導,急時處理。
4、對校內需從新安裝用電器或更換電器設備必須請示領導批準后方可操作,否則不許安裝。
5、因違規操作或人為事故造成損失,毀壞設備、用電器,學校有權追究責任人,賠償損失。
6、對學校重點用電場所(多媒體教室、微機室、鍋爐房),要重點檢查、維修,每周一次。
7、對校內涉及人身安全的用電線路、用電器需要安裝明顯的警示標志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學校和電工保存。
校 長(簽字、章): 電工(簽字、章):
XX市梅川中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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