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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防治常識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那么,職業病的防治常識有哪些呢?下面jy135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職業病的防治常識,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
職業病防治常識
職業病有哪些?
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目前我國職業病共分10大類132種,其中包括: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化學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腫瘤和其他職業病。
懷疑得了職業病,該怎么辦?
職業病診斷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
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
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職業病診斷標準
和職業病診斷、鑒定辦法由國務院衛
生行政部門制定。職業病傷殘等級的
鑒定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
勞動者如懷疑自己患了職業病,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
者本人居住地有資質的職
業診斷機構申請職業病
診斷。申請診斷時應向廠方索取職
業史、體檢證明、工作場所檢測報告等資料。診斷后,應向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索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勞動者享有哪些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1、受教育、培訓權
上崗前和在崗期間,勞動者有權得到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2、職業健康權
勞動者有權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
3、職業病危害知情權
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有權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4、獲得勞動保護權
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
5、檢舉、控告權
勞動者有權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6、拒絕作業權
勞動者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
7、參與民主管理權
勞動者有權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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